第1篇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廚房液化氣灶
1. 液化氣灶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液化氣灶的基本知識。
2. 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fā)現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3. 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液化氣。
4. 點火時,必須執(zhí)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后,將點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 各種液化氣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后,值班人員要認真檢查每只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后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然后通知供氣室關閉氣源總閥門。
7. 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yǎng)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液化氣灶具。
8.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液化氣灶具,發(fā)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 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篇 建筑工地安全標志標語牌: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標志標語牌--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三、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四、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的規(guī)定。
五、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六、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fā)生電氣火災。
七、發(fā)生火警的時候,都應當迅速準確地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八、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九、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fā)生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防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十、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防火安全制度-原木堆場
一、為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的發(fā)生,對到達我站原木的裝卸作業(yè),原則上實行汽車與火車對接的裝卸作業(yè)方式。
二、對現場堆放的原木,由業(yè)務室負責催促貨主及時下站。
三、原木堆放的附近,要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并指定專人管理(由門吊司機長趙印生負責)。
四、貨位上有原木堆放時,周圍的樹皮、雜草等易燃垃圾應及時清除。
五、嚴禁現場吸煙,特別要注意勸說外單位隨車人員嚴禁在駕駛室內吸煙。
六、原木堆放處嚴禁明火進行維修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進行明火維修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防護。
第4篇 某酒店鍋爐房防火安全制度
1.鍋爐房內禁止喝酒, 睡覺, 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必須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擅
離職守.
3.禁止在鍋爐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鍋爐房內存放和分裝
易燃, 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經常檢查,測試安全閥,氣壓表,水位計等,保持靈敏有效.
5.對鍋爐的爐體,各種管道,閥門煙道,水位表等,要定期檢查,記錄
在發(fā)現有裂縫,空隙或漏熱等不良情況時要立即報告工程部進行
檢修,必要時,先切斷電源,及燃料供給。
6.建立崗位責任制, 要嚴格執(zhí)行,逐級逐人逐項落實,做到層層把關,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檢查記錄,防止因錯誤操作或失職而
發(fā)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員必須能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放置在安全可*
位置, 不準隨意挪動.
8.鍋爐房內日用燃料供給設施是重點防火部位, 應該嚴加重視.
9.一旦鍋爐房發(fā)生火警, 立即關閉燃料供給閥門及電源
第5篇 污水處理站防火安全制度
1. 化驗室嚴禁煙火。
2. 工作人員要懂得各種危險品的性能和防火防爆安全知識,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毒品、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保管領用制度,分類存放,使用時要備帶必要的防護用品,用剩的藥品要及時歸放倉庫,不得隨意拋棄,廢液要及時沖洗干凈,妥善處理。
4. 電氣設備使用完畢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5.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化驗室工作結束后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6. 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滅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fā)生火災要奮勇撲救,并及時報警。
第6篇 某餐飲場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裝飾、裝修必須使用不燃材料,不準使用pv板、木龍骨吊棚。
2 設專職安全員,每天必須對可燃氣體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全面檢查,發(fā)現氣體泄漏時,立即關閥通風禁明火,及時修復,經消防科檢查合格方可使用。
3 禁止在就餐區(qū)內吸煙,前臺嚴禁使用明火。
4 后廚宜使用自動點火爐具,非自動點火的爐具應采用點火器點火,先點火后開氣,嚴禁使用流動火源就近引火。
5 油炸食品時,鍋內油量不準超過三分之二,操作人員不準離開,做到人走火滅、人走閥關,操作時必須合理控制煤氣,使煤氣充分燃燒。
6 閉店后應將炸完調料油的干調料清除到室外,防止自燃著火。
7 廚房內使用的絞肉機、切菜機、和面機等電氣設備不得過載或帶病運行,并采用防潮電氣設備做好接地保護。
8 廚房內排煙罩必須每日擦拭一次,煙道每二個月清洗一次。
9 廚房內除配置滅火器外,還應配置防火毯,用來撲滅油鍋火災。
10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必須關閉廚房灶臺最末端的2級閥門。切斷氣源、火源、電源,確認安全無火險后,方可離開。酒店負責人要對廚房、餐廳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做好記錄,以確保夜間安全。
11 夜間關閉煤氣房總閥門。
第7篇 生產區(qū)域、重點防火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1、應在重點部位防火部位設置醒目的 “嚴禁煙火”等警示牌;禁止吸煙,不準任何人攜帶火種進入。
2、建立健全消防責任制和嚴格的消防防范措施,并認真落實。
3、工作人員要穿防靜電工作服,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關閉手機后方可進入易燃易爆區(qū)。
4、車輛進入禁火區(qū)必須戴防火罩。
5、動火或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yè),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和技術措施。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6、禁火區(qū)內使用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具有防爆性能,所有電線不得有裸露部分。禁火區(qū)內嚴禁私自動火和私拉亂接電線,臨時用電,按動火許可進行管理。
7、嚴禁吸煙,嚴禁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用汽油等易揮發(fā)易燃的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嚴禁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器具;嚴禁設備,管道無靜電接地和跨接裝置;嚴禁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同倉或同室存放;嚴禁易燃物料日光曝曬。
8、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要按規(guī)定配置,定期維修換藥,使之處于完好狀態(tài),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到人。
9、對火災隱患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10、職工要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懂得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
11、義務消防隊要經常組織學習活動,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12、發(fā)生初期火災要積極撲救,并及時向“119”報警。
13、交接班時,值班人員要共同檢查區(qū)域內的安全情況,確保本區(qū)域內的安全。
第8篇 企業(yè)防火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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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持營業(yè)、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jiān)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yè)知識消防監(jiān)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10.在宿舍區(qū)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第9篇 民工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qū),不聽管理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項目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第10篇 醫(yī)院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一、檢查方式
1、定期檢查
根據醫(yī)院的防火特點,配合有關安全活動,醫(yī)院對所有部門每年進行兩次防火安全檢查,由消防科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有關記錄,填寫《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2、突擊檢查
突擊檢查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實、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責任人每季度組織一次,并做好相關記錄。
二、檢查內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包括自動火災報警裝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統、消防水泵及氣體滅火系統等是否正常運行。
3、用火用電方面:火源的控制情況,電氣設備安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負荷現象等。
三、火險隱患的整改
1、若檢查發(fā)現火險隱患,檢查負責人應填寫《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派發(fā)到受檢部門。
2、受檢部門接到整改通知后,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并按規(guī)定時限完成。
3、受檢部門整改完畢后,檢查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進行復查,并記錄復查結果。
第11篇 z酒店工程部防火安全三級檢查制度
酒店工程部防火安全'三級'檢查制度
一、一級檢查由班組組織實施
1、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2、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fā)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3、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督導匯報。
4、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發(fā)現的問題,一般由督導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工程部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二、二級檢查由行政保安部領導實施。
1、行政保安部組織每周對本酒店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2、檢查班組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3、組織處理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及表揚或批評。
4、負責將一周的消防安全情況在保安部周檢時進行上報。
三、三級檢查由酒店領導實施
1、每月由酒店領導或由行政保安部、工程部主持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2、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zhí)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四、檢查的基本內容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3、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和處理好。
4、倉庫內貨物、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庫房規(guī)定庫房內燈泡在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5、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
6、使用多種可燃、易爆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7、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guī)定辦手續(xù),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是否管好、用好;是否到期換藥,以保證完整好用。
10、門衛(wèi)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把關等。
政策制定人 審批人 執(zhí)行日期
第12篇 防火與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防 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
2、范圍:適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責任者:各部、各車間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4.1.2 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qū)﹑廠區(qū)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時必須加阻火器。電瓶車禁止入內。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F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F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4.1.6 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4.1.8 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qū)內焊割動火、熬煉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guī)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qū),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4.1.10 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4.1.11 廠區(qū)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產甲類區(qū)域在有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氣體容易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jiān)測工作。
4.1.13 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guī)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 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zhí)行《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4.1.15 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guī)范'(hgj1047-79)規(guī)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4.1.16 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4.1.17 生產過程中的正壓系統嚴防形成負壓,并且應設置防止形成負壓的措施和停車聯鎖裝置。
4.1.18 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qū)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4.1.19 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4.1.20 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廠區(qū)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保衛(wèi)科、安全部批準。
4.1.21 廠內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壓。
4.2.1.1 定期對設備進行無損探傷檢驗和測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壓系統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jiān)測儀表、自動調節(jié)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筑物、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qū)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設備2米以上。
4.2.1.4 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4.2.1.5 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2.1.6 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向安全方向。
4.2.1.7 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觸媒需要惰化的,應進行惰化。)
4.2.1.8 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