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某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規(guī)定要求,每年提取公司固定資產折舊費20%,作為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2、財務部門應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納入公司財務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應當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
3、將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納入公司經濟活動分析中去,對應實施而未實行'三同時'的工程項目經費應拒絕支付。
第2篇 公司安全保衛(wèi)綜合管理制度五
公司安全保衛(wèi)綜合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影響安全的因素
第三條領導者的責任。(略)
第四條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
1.生產設備、儀器的防護、保險及信號等裝置缺乏或不良;
2.設備、儀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車間或班組無總電源、總氣閥;
3.生產工藝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藝規(guī)程有缺陷;
4.生產組織和勞動組織不合理;
5.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隱患未暴露或還未被發(fā)現等。
第五條工作環(huán)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場所過分擁擠或布置不當,地面不平,有障礙物存在或地面過滑。
2.廠房或車間平面或立體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緊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線不足或光線太強,可能由視覺失誤引起動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標準噪聲,引起員工情緒煩躁,無法安心工作;溫度、濕度、空氣清潔度不符合標準。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組超定額存放或保管不當,無急救或保險措施。
6.廠房年久失修,廠區(qū)污染嚴重等。
第六條個人的責任
1.未很好地學習操作方法、技巧和規(guī)程,未按規(guī)程操作或工作技術不熟練;
2.未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或使用不適當;
3.生產時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緒不穩(wěn)定;
4.工作責任心不強,自由散漫,工作時閑談或不認真;
5.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打鬧、嬉戲;
6.沒有注意勞逸結合,過度疲勞,長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串崗、漏崗。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條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等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已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器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4.專業(yè)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的技能訓練。
第八條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
1.三級教育:在工業(yè)企業(yè)所有傷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fā)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對新工人、來廠實習人員和調動工作的工人,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2.特殊工種教育:針對工種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問題,進行有針對性、預防性的教育。
3.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可以結合本企業(yè)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交底會、事故現場會、班組園地或墻報等方式進行宣傳。
第四章安全技術知識
第九條防爆的知識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強管理,消滅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氣而達到爆炸限度。
2.防止產生火花。防爆區(qū)的電機、照明應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觸不良、絕緣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或著火;正確鋪設避雷裝置;搶修照明采用安全燈;避免機械性撞擊。
3.防止產生靜電。工作人員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嚴禁在生產區(qū)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qū)內裝設電熱設備。
5.配備安全裝置。如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有些設備和管道上可安裝防爆板。安全裝置要按規(guī)定維護核對,使之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十條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大宗燃料應按品種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雜質;對酒精、丙酮、油類、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設計建筑物和選用設備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庫和油缸周圍應設置防火墻等。
3.配備消防設施,廠區(qū)要按規(guī)定配備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車等。生產車間應配備必須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器材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tài)。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既要組織專業(yè)消防隊也要建立群眾性防火滅火義務消防隊伍,并通過學習和實地演習,提高滅火技能。
第十一條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yè)。
1.各類電器設備,包括電焊機、照明、家用電器等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器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待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3.健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yè),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十二條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fā)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tǒng)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十三條職工傷亡的范圍
職工傷亡事故的性質,按與生產的關系程度分為因工傷亡和非因工傷亡兩類,其中屬于因公傷亡的事故包括:
1.職工在工作
和和生產過程中的傷亡;
2.職工為了工作和生產而發(fā)生的傷亡;
3.由于設備和勞動條件不良引起的傷亡(含不在工作崗位);
4.在廠區(qū)內因運輸工具造成的傷亡;
5.在生產區(qū)域外因完成領導交給的任務,或在其工作地點、工作時間發(fā)生的傷亡等。
這些因工傷亡事故范圍,只涉及統(tǒng)計分析問題,不作為勞動保險的依據。
第十四條傷亡事故的分類
根據負傷程度的不同,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傷亡事故四種。
輕傷事故:受傷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傷事故:受傷后要經較長時間醫(yī)治、受傷致殘、造成有后遺癥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發(fā)生的當時死亡,或搶救和較長時間醫(yī)治無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傷亡事故:指同時傷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條事故發(fā)生后的緊急處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fā)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搶移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
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防爆、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6.事故被終止時后,要保護好現場。
第十六條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班組的責任是協助有關部門或人員,搞好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十八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yè)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guī)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等專業(yè)檢查等),還有節(jié)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
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yǎng)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條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通道暢通、梯架臺穩(wěn)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guī)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第3篇 送變電工程公司租賃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二
九、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1. 經常有計劃地組織職工學習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規(guī)定,每道工序施工作業(yè)前,應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技術交底并進行考試,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2. 每年度要在年初組織進行一次有施工作業(yè)人員、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人員等參加的安全教育活動,并考試,考試合格后放可上崗。
3. 新入廠的人員(包括勞務隊伍人員)必須經過二級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率達100%,并填寫安全教育卡。
4. 在現場施工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講解工作范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方法,宣講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和監(jiān)護制度,并作好安全監(jiān)護工作。
5. 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爆破、爆壓、特殊高處作業(yè)人員和機械操作手及接觸易燃易爆等物品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和安全規(guī)程學習,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并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證件,停止作業(yè),待重新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十、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選購的機械和工器具必須是專業(yè)生產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并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
2. 工程開工前,必須對所有工器具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需要實驗的工器具、設備要進行試驗,并認真做好記錄。
3. 對發(fā)給項目抱桿、滑車、鏈條葫蘆、手搬葫蘆、機動絞磨、地錨、牽引走板、抗彎連接器、旋轉器、連接網套、卡線器,在出庫前均要進行外觀檢查,要求使用單位在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范圍和有效期限內使用,在檢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標識。
4. 個人使用的安全帶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毀壞不能使用時要及時更換,安全帶、安全帽要有“三證”。
5. 施工生產過程中,要有專人對機械及工器具進行維修和管理。
6. 應該報廢的一定要及時報廢不留隱患,工具設備短缺時,要按工程需要及時補齊。
7. 物資供應部門和各施工隊要建立領取、回收、報廢等臺帳,并及時做好記錄。
十一、安全施工作業(yè)票使用制度
1.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由施工負責人按工作項目的要求,遵照作業(yè)指導書或技術措施和安規(guī)有關規(guī)定進行打勾及填寫;由施工班組技術員和安全員審查合格,施工隊長簽發(fā)后執(zhí)行。
2.填寫好的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由施工隊長交給施工負責人簽字后執(zhí)行。
3.施工隊長在簽發(fā)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和施工負責人在接受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時,如有安全補充措施的,應填寫在補充安全措施欄內。
4.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應用計算機打字,其他安全補充措施可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顏色為藍黑、黑色,字跡應清晰、端正。
5.每日工作前必須召開站班會,施工負責人按安全施工作業(yè)票上的分工布置當天的施工任務,同時把安全注意事項和補充的安全措施逐條向全體施工人員宣讀。
6.施工中,施工隊長、施工負責人應對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應經常檢查施工人員是否按安全施工作業(yè)票上所列安全要求進行作業(yè)。
7.施工班組同時進行二個以上施工項目時,則每個項目均需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8.對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未含概的其他作業(yè),應使用(通用)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9.在更換工作內容或更換施工負責人時,必須重新更換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如工作環(huán)境、工作內容、參加人員及施工方法不變,可連續(xù)使用,但最多不得超過五天。
10.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作業(yè)的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由項目部技術部門制定填寫;并經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批簽發(fā)。
a) 重要施工工序:包括特殊桿塔、大型桿塔及大型構件吊裝組立;大型構件的吊裝。
b) 特殊作業(yè):包括跨越公路、鐵路、河道及帶電線路作業(yè);臨近帶電體吊裝作業(yè);臨近超高壓線路施工和帶電作業(yè) 。
11. 安全施工作業(yè)票上應寫清施工內容、人員分工情況和安全施工措施,標明主要危險點及控制措施,確立責任人。
12. 作業(yè)票簽發(fā)人必須經過公司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才有資格作為簽發(fā)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13. 填報和使用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部門應將作業(yè)票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更改、涂抹和撕扯,不得空項,堅持作業(yè)票的完整性和連貫性。
14. 簽發(fā)完的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由施工負責人帶到施工現場,嚴禁折疊;使用完后及時交到班組技術員;待每道工序完工后,班組安全員把安全施工作業(yè)票上抱分公司安監(jiān)部門存檔。
15. 在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填寫或實施中若發(fā)現下列行為和現象時,屬違章行為,安全施工作業(yè)票作費票處理。
a) 安全施工作業(yè)票上填寫缺項、漏項,安全措施不詳細。
b) 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未按規(guī)定程序執(zhí)行或未經簽發(fā)使用。
c) 安全施工作業(yè)票超期使用。
d) 工作負責人在每日工作前未召開站班會,未宣讀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e) 作業(yè)人員對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安全注意事項不清楚。
十二、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車輛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 分公司要對駕駛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不斷提高駕駛人員的安全駕駛技術意識及法制觀念和職業(yè)道德水平。
1.2 分公司駕駛員要積極參加社會交通安全活動。
1.3 分公司要自行組織車輛月檢工作,檢查車況要有記錄備查,對發(fā)現車輛安全隱患限期整改。
1.4 分公司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并有記錄備查。
1.5 分公司必須把交通安全工作實實在在地列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安排運輸任務,必須布置安全事宜;重大物資運輸必須制定安全措施方案,運輸任務完成后,必須檢查交通安全情況。
1.6 分公司要加強對裝卸、押運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其安全意識。
1.7 對外租車輛必須簽定安全合同,委派專業(yè)技術人員檢查車輛完好情況和駕駛執(zhí)照,如不符合項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車輛禁止租用。
2. 行車安全措施:
2.1 分公司要切實做到“人不合格不上車,車不合格不上路”的原則。
2.2 節(jié)假日外出用車,要經分公司經理批準方可出車,并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嚴禁私自出車。
2.3 不準超速行駛,不準強行超車,在彎路、泥濘道路不準超車,行車時做到“禮讓三先”。
2.4 駕駛員要時時掌握安全車速,處處把握好行車的縱橫安全間距。
2.5 嚴格執(zhí)行專人專車制度,未經分公司經理同意任何有駕駛證的人員,不許駕車。嚴禁無駕駛證開車。
2.6 駕駛人員嚴禁開車時接收電話及酒后駕車。
2.7 駕駛員開車,必須隨時觀察好路上的車、馬、及行人的動態(tài);車輛通過有盲區(qū)的路口和路段,必須提前減速(在公路上要鳴喇叭)采取預防性駕駛,確保車輛安全通過。
2.8 對危險道路,車輛不可盲目通行,要提前停車觀察、探路,確認安全后,方可通行。
2.9 車輛在高速公路出現故障時,駕駛員要把車輛移到緊急停車帶或路邊上,車輛無法移出道路時,應在車身后50米以外設置警告牌。晚上及霧天、陰天視野不佳時,必須開尾燈、示寬燈。
2.10 長途運輸必須安排押運安全員,負責對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物資、設備是否拴牢固平穩(wěn)。
2.11 車輛安全設施必須齊全有效,輪胎氣壓、胎花必須符合標準,以防爆胎翻車。
2.12 大中型機動車輛必須配備1個2千克的干粉滅火器,小型車輛必須配備1千克干粉滅火器和干粉滅火棒各一個,并要按期換藥,以防失效。
2.13 外停車輛要防止被盜。
2.14 嚴格對車輛執(zhí)行“三檢制”(即出車前、行駛途中、收車后的三檢),平時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yǎng)。
3. 對違章人員及事故處理
3.1 發(fā)現非駕駛人員駕車,非駕駛人員罰款500元;駕駛員罰款300元。如因非駕駛人員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造事人負責。
3.2 發(fā)生事故后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到分公司領導,對事故要認真執(zhí)行“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應該受到處罰而沒處罰不放過,沒有吸取事故教育不放過。
3.3 對和解的事故要及時通報處理。
十三、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 防火管理制度
1.1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規(guī)和要求。
1.2 施工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防火的管理規(guī)定和作業(yè)指導書中的規(guī)定。
1.3 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發(fā)生火害危險點控制措施。
1.4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防火責任制度。
1.5 分公司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要由其主管領導帶隊,并留有記載,對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1.6 分公司庫房及車間安裝電源時必須有專業(yè)電工來操作安裝,不許擅自安裝及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
1.7 辦公室及施工人員宿舍內要配置煙灰缸,嚴禁火煙頭亂丟。
1.8 住地食堂所使用的煤氣罐規(guī)格及質量要符合國家規(guī)定,煤氣罐應放置在通風良好之處,煤氣罐與爐火之間的水平面距離不得小于2米。
1.9 分公司庫房、維修車間要配置必要的防火工具(配置滅火器4―6只;防火水桶;防火鍬、鎬等)。
1.10 全體人員進入庫區(qū)、車間、施工現場及林區(qū),禁止吸煙。
2. 防火組織技術措施:
2.1 凡增設用火設備和臨時用火(臨時用火不超過30天),必須經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同意,報公安處審批。
2.2 凡臨時增設的用電設備、臨時接線、照明等,必須經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同意,報分公司審批。
2.3 電器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行,不準使用不符合規(guī)格及質量要求的保險裝置和其它材料,未經分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批準,不準使用電爐子和其它電熱器具。
2.4 組織參建人員學習和掌握防火及消防工作的基本知識,遵守現場防火工作要求。
2.5 所有的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2.6 加強守護力量,值班人員不許擅自脫崗及在崗期間喝酒。
2.7 易燃的廢液要集中倒在一個經批準的、掛有標志的地方,以便集中處理。
2.8 在進入林區(qū)施工前,必須對職工進行護林防火教育,遵守林區(qū)防火規(guī)定,不準野外吸煙、動明火、野炊等。
2.9 凡五級以上大風天,要掛防火旗或防火牌等標志,六級以上大風天,禁止一切室內外動明火,如工作急需動用明火,必須經分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同意,方可用火。
3. 獎懲
3.1 獎勵:凡在防火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各人,分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3.2 處罰:凡違反防火管理制度、造成火災事故,按其事故性質、直接經濟損失的情況處理如下:
3.2.1 發(fā)生五萬元以上重特大火災事故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3.2.2 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其損失尚不夠重大火災,但情節(jié)嚴重,由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按《消防法》有關規(guī)定處罰。
3.2.3 發(fā)生五萬元以下一般火災事故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罰。
十四、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 分公司每月要對所有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安全巡視檢查,以專業(yè)人員為主,對查出的問題及事故隱患,要按“三定” 原則(定措施、定人員、定期限)進行解決。
2. 使用電氣設備及電動工具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2.1 設備的結構形式與用電場所及環(huán)境相適應,用電設備及電動工具不得超銘牌使用。同時在電氣設備附近應配備適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器材。
2.2 設備上外部裸露的帶電部分要有防護裝置,加裝防護罩。
2.3 開關箱負荷側的首端處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2.4 設備上安裝的開關設施、保險裝置、保護裝置、控制裝置及信號裝置,必須隨時檢查,保證其靈敏可靠程度。
2.5 設備的相間絕緣電阻、對地絕緣電阻必須保證合格無誤。
2.6 電氣設備及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
2.7 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及危險品庫房內,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開關必須裝在室外。危險區(qū)域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非有關人員不得隨意移動、拆卸。在光線不足及夜間工作的場所,應有足夠的照明。
2.8 在特別潮濕及具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汽的用電場所,應采用密閉型電氣設備,同時加裝防潮、防腐保護設施,敷設導線時必須加裝保護套管,同時加裝防潮、防腐保護設施,敷設導線時必須加裝保護套管,不得使導線裸露。
2.9 電源線嚴禁直接勾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2.10 移動式電氣設備或電動工具應使用軟橡膠電纜,電纜不得破損、漏電。
2.11 戶外使用的電氣設備及電動工具必須有遮陽、防火與防雨設施。
2.12 工作中斷必須切斷電源。
2.13 任何電氣設備在沒有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認為有電不能盲目觸及。
2.14 禁止帶負荷接電和斷電,在無帶電作業(yè)工具或無帶電作業(yè)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禁止帶電作業(yè)。
2.15 電氣設備檢修應在停電后進行,并按規(guī)程要求采取停電、放電、驗電、接地、設圍欄、懸掛標牌等步驟,以保證設備及人身安全。
2.16 電工所用的絕緣、檢驗等工器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校驗,不合格的立即報廢。
2.17 電氣設備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帶電的部分。
2.18 電氣設備的線路,如需要改動,必須有改動方案,并經技術部門審批后方可改動。
3. 使用動力配電箱及啟動開關箱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3.1 安門加鎖,并定期檢查維護。
3.2 對容量為5kw及以上的電氣設備,不允許直接起動,應加裝減壓啟動器。
3.3 熔絲的規(guī)格應按設備容量選用,且不得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3.4 熔絲熔斷后,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換。
4. 安裝臨時電源線路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4.1 安裝臨時電源線路要由使用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由專職電工進行安裝,嚴禁私自安裝。
4.2 臨時電源線路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期限的,應裝設正式線路。
4.3 戶內臨時電源線路應采用四芯或三芯橡膠絕緣軟線,布線應整齊,長度不宜超過10米,距離地面不應低于2.5米。
4.4 戶外架空臨時電源線路的長度不得超過50米,距離地面不得低于5米,與建筑物、樹木及其他導線的有效距離不小于2米。
4.5 戶外架空電源線路的對地電壓超過250伏時,不得于電訊線路同桿架設;不超過250伏則允許與電訊線路同桿架設,但電力線路應高于電訊線路,垂直距離不得小于1.5米。
4.6 臨時電源線路上的每臺電氣設備,無論本身是否具有控制開關,均應加裝控制開關和保險熔絲。
第4篇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1、堅持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未經教育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2、堅持安全生產書面交底制度,凡新開的分部分面工程,專業(yè)負責人都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進行簽字手續(xù),其原件應交檔案室存檔。
3、現場懸掛安全生產宣傳標語,洞口臨邊拆除設置防護措施外,張貼有關的安全標語,以示提醒。
4、安全教育
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都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辦理安全教育卡。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必須填寫在安全教育卡內,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由宣傳人和受教育人員共同簽字,一份報上級安全部門備案,一份留做安全教育的憑證。
5、有關安全教育的法制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以及季節(jié)性的安全教育,都通過安全教育卡的形式進行考核檢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質量,增強安全教育的效果。實踐證明。
6、安全技術交底
班組長在施工班組簽發(fā)施工任務書時,同時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按安全技術交底卡的內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由公司制訂統(tǒng)一格式,交底內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規(guī)安全要求;二是根據施工內容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三是按照有關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針對性進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三份,由交底人與作業(yè)組代表雙方簽字,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員,既作安全檢查的依據,又作為劃分安全事故責任的憑證。
7、特殊工種的安全操作培訓
電焊工、焊工等特殊工種,經安全操作培訓,并持證作業(yè)。
安全員在安全檢查工作中,將特殊工種持證作業(yè),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如發(fā)現特殊工種沒有持證作業(yè),或非特殊工種代替特殊工種作業(yè)時,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違章作業(yè)進行經濟處罰。
8、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員參加短期安全培訓學習,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證,才允許參預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的保證,必須認真抓好。
(1)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必須經過考試合格、登記入冊方可參加施工。
(2)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yè)。
(3)安全教育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yè)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qū)、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的基本知識入手,安全技能教育,這就是結合各種專業(yè)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guī)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
安全教育要求體現'六性',既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fā)展性、經常性。
第5篇 w物流公司安全行車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fā)的一切條例規(guī)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guī)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fā)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給60%報銷,其它情況不予報銷。
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guī)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7)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
(7)在運輸作業(yè)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1)對全年沒有發(fā)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tài)度好、能同公司節(jié)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1000元的獎勵,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因公司辦證而證件不全、貨物超重、高、長、寬等造成的違章罰款。
2)對全年發(fā)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300元。
3)對全年發(fā)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元。
(8)在運輸作業(yè)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fā)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00元,全責罰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6)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6篇 某建設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鑒定
(一)事故分類:
1、按傷害方式分類:
物體打擊;提升、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煤塵爆炸;其它爆炸;煤與瓦斯突出;中毒和窒息;其它傷害。
2、事故級別劃分:
a、輕傷,指造成員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蚪洕鷵p失在1000-5000元;
b、重傷,指造成員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性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或經濟損失在5001-10000元;
c、多人負傷事故,指一次發(fā)生重傷3人以上或負輕傷5人以上的事故?;蚪洕鷵p失在10001-50000元;
d、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蚪洕鷵p失在50001-150000元;
e、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或經濟損失在150001元以上,500萬元以內;
f、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的事故?;蚪洕鷵p失在500萬元(含)以上。
二、事故調查與處理
(一)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1991年頒布的75號令《企業(yè)員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凡發(fā)生傷亡事故,都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調查,搞清事故情況和性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處理。
(二)嚴格事故報告制度
1、發(fā)生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負責調查、處理、結案;發(fā)生重傷事故項目經理部在12小時以內上報公司安全質量部,由公司組織調查、處理、結案;發(fā)生多人負傷和死亡以上事故項目經理部在6小時內電話上報公司安全質量部,公司安全質量部在6小時內電話上報集團公司安全質量部,由公司或集團公司參與調查、處理、結案。
2、發(fā)生因施工生產影響造成外圍人員死亡以上事故,因違章施工危及鐵路行車和船舶航行險性以上等級事故,以及分包工程的外部勞務死亡以上事故,項目經理部都必須在6小時以內電話上報公司安全質量部。
(三)施工生產中發(fā)生的各類人員重傷、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質量部牽頭調查、處理、結案。
(四)交通安全事故由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調查、處理、結案。
(五)機械設備事故由設備物資部組織調查、處理、結案。
三、對安全生產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一)責任劃分:
1、直接責任者:指與事故有必然因果關系的人。
2、主要責任者:在事故責任中,對事故發(fā)生居于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人。
3、領導責任者:長期忽視安全,管理混亂,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違章指揮,強令員工冒險作業(yè),蠻干亂干,對員工不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對事故隱瞞不報,不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等造成的事故或事故發(fā)生后仍不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4、次要責任者:指對事故不是直接和主要責任,但負有一定責任者。
(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者
1、員工玩忽職守、導致重大傷亡以上事故發(fā)生或使國家財產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
2、違章駕駛,致人死亡,或造成重大傷亡以上事故,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
3、干部違章指揮,員工違章作業(yè),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以上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者。
4、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管理規(guī)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fā)生重大傷亡以上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者。
(三)對違反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反施工操作規(guī)程,不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事故隱患,或者錄用“三證一書”不全的外部勞務隊伍,或者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等諸多不安全行為造成傷亡事故給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按下列原則給予處罰:
1、發(fā)生一起輕微事故,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的,按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a、對事故責任人由所在單位進行批評教育學習,責令其在相應的大會上檢討。
b、負直接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4%進行罰款。
c、負主要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3%進行罰款。
d、負領導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2%進行罰款。
e、負次要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進行罰款。
2、發(fā)生一起一般事故,輕傷3-10人,或重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1—50000元之內的,按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a、對責任人由所在單位批評教育,責令其在相應的大會上檢討,并將書面檢討上交安全質量部一份,責任人屬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吊銷其上崗證。
b、負直接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3%進行罰款。
c、負主要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2%進行罰款。
d、負領導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進行罰款。
e、負次要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0.5%進行罰款。
f、凡單位發(fā)生一起一般事故,對單位主管領導罰款200元,對分管安全領導罰款100元。取消該單位所有安全獎。
3、發(fā)生一起傷亡事故,輕傷11人以上,或重傷3-10人,或死亡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1—150000元之內的,按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a、負直接責任的,建議給予行政處分,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3%進行罰款。責任人屬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吊銷其操作證。
b、負主要責任的,建議給予行政處分,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2%進行罰款。責令其在相應大會上檢討,并將書面檢討報公司安全質量部一份。
c、負領導責任的,建議給予行政處分,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進行罰款。責令其在相應大會上檢討,并將書面檢討報公司安全質量部一份。
d、負次要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0.5%進行罰款。責令其在相應大會上檢討,并將書面檢討報公司安全質量部一份。
e、凡發(fā)生一起傷亡事故,罰單位主管領導500元,罰分管安全領導300元,罰安全員100元。取消該單位所有安全獎。
4、發(fā)生一起重大傷亡事故,死亡3-9人或重傷11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50000元以上的,按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a、負直接責任的,建議給予行政處分,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2~3%進行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b、負主要責任的,建議給予行政處分,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2%進行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c、負領導責任的,建議給予行政處分,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0.5~1%進行罰款。責令其在相應大會上檢討,并將書面檢討報公司安全質量部一份。
d、負次要責任的,建議給予行政處分,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0.5%進行罰款。責令其在相應大會上檢討,并將書面檢討報公司安全質量部一份。
e、發(fā)生一起重大傷亡事故,罰單位主管領導800元,罰分管安全領導500元,罰安全員300元。取消該單位所有安全獎。
f、發(fā)生一起重大傷亡事故,給予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相關人員200元罰款。
5、發(fā)生一起特大傷亡事故,死亡10人(含)以上,或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的,按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建議對所有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各責任者的經濟處罰按第4款的二倍處罰。
6、凡重大員工死亡事故情節(jié)嚴重、社會影響大、員工反應強烈的,有意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處理超過國家規(guī)定時限的,均要在以上條款基礎上,加重處罰。
(四)對交通安全事故的責任人處理由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四、對安全生產事故單位的處罰
(一)對發(fā)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單位處罰
1、發(fā)生一次負輕傷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負傷1人處以罰款1萬元。
2、發(fā)生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傷1人處以罰款2萬元。
3、發(fā)生一次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4萬元。
4、發(fā)生一次3人至10人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5萬元。
5、發(fā)生一次死亡11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6萬元。
(二)對員工非因工死亡事故處罰單位。一次死亡1至2人的,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1萬元;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2萬元。
(三)外部勞務因工死亡事故處罰單位。凡分包工程的地方施工企業(yè)發(fā)生死亡事故,對總包單位處以罰款,一次死亡1至2人的,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2萬元;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3萬元。
(四)因違章施工危及鐵路行車和船舶航行安全,發(fā)生行車和航行險性以上事故處罰單位。發(fā)生險性事故的,對單位處以罰款3萬元;發(fā)生大事故的一次處以罰款5萬元;發(fā)生重大事故以上的,對單位處以罰款10-50萬元。
(五)重大經濟損失事故處罰單位。單位發(fā)生機械設備或火災等事故,一次造成經濟損失達20萬元以上,處以罰款1至5萬元。
(六)對安全機構不健全,日常安全工作業(yè)務無專人負責,不按規(guī)定時限向公司業(yè)務部門及時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報表的單位,由安全質量部下發(fā)通知轉交公司財務部,取消該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獎,并處以單位罰款1至5萬元。
(七)對出現未構成責任事故等級,但造成極大社會影響或上級、業(yè)主、監(jiān)理等通報的安全事故單位,處罰責任單位1至5萬元,罰主管領導1000-5000元。
(八)隱報、謊報安全事故者或打擊報復事故舉報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除對項目經理部責任領導處罰100-5000元外,建議追究行政責任,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專職安全員處以100-1000元罰款。
第7篇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根據以往安全生產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系,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操作。
3、堅持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活動。
4、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制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8篇 建筑二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統(tǒng)計制度
建筑分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統(tǒng)計制度
1、生產安全事故包括職工傷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災爆炸事故等。
2、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及分包單位。
3、事故報告
(1)事故發(fā)生后,當事人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項目部領導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
(2)報告內容包括發(fā)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傷亡人員情況等。
4、事故調查處理
(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排險,而必須移動現場物件的要做出標記,不得借口恢復生產擅自清理現場掩蓋真相。
(2)輕傷、重傷事故,由公司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組織安全、生產、技術、工會等有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死亡及以上事故按上級部門事故調查組要求參與調查。
(4)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沒有處理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5)事故調查組必須到現場進行勘察,對事故現場勘察要及時、全面、客觀。調查組通過充分調查,應查明事故發(fā)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6)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fā)生事故的單位負責處理。
(7)在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漏報、遲報等情況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5、事故統(tǒng)計
(1)事故統(tǒng)計上報按上級部門有關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統(tǒng)計的要求進行統(tǒng)計上報。
(2)事故檔案主要內容: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事故調查報告書、現場勘察資料、物證人證材料、醫(yī)療部門的診斷結論、結案申請報告、受處理人員的材料、有關部門的結案批復等。
(3)加強事故檔案的管理,事故檔案由安全部門保存。
第9篇 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建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落實責任,強化監(jiān)管,實現對事故的預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率,保障員工安全健康,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各部門及駐本公司的外來施工單位。
三、制定原則與依據
應堅持科學預測原則、職工參與原則、方案選優(yōu)原則、信息反饋原則,依據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實際安全生產需要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安全生產目標是由各級管理層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國家法律法規(guī)制定在一定時期內的一致的奮斗目標和任務。安全生產指標是對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具體量化。
四、職責
4.1.1 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制定工作的組織工作,以及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批準。
4.1.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每年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信息收集、備選方案制定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考核以及評估、修訂工作。
4.1.3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備選方案的確定工作。
4.1.4 各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分解、落實工作。
4.1.5 全體員工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反饋工作
4.2 制定流程
4.2.1 提出問題,即圍繞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通過科學預測和調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統(tǒng)內外的有關信息,從各個方面為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提供依據。
4.2.2 制定方案,即根據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所應解決的問題和收集到的各種安全信息,制定兩個以上的安全目標備選方案。
4.2.3 確定方案,即通過科學決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諸多的備選方案中選取一個滿意的方案。此時,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基本確定。
4.2.4 目標調整與修正,即在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基本確定的情況下,或再交由職工討論,廣泛收集意見,以使安全生產目標不斷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門至少每半年組織各部門對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修訂安全目標與指標及安全工作計劃。
4.2.5制定或修訂后的安全管理目標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
4.3 分解與實施
4.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將已制定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分解到各部門。
4.3.2 部門及駐本公司外來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采取簽定責任狀等形式,把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班組和每個員工,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每一級都要通過對下級的強化管理,來確??傮w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實現。
4.3.3 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完善所管轄區(qū)內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努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4.3.4 各部門主要領導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目標與指標管理負全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質地完成相應的工作目標與指標任務。
4.3.5 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的管理機構,負責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考核工作。
4.3.6 各部門積極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按規(guī)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yè)務水平,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標與指標。
4.4 考核評定
4.4.1對部門月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各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管理職責情況及各項安全的工作完成情況。
4.4.2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目標與指標考核內容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考核兩大部分。
4.4.3.1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包括:對各類事故控制指標、含工傷事故次數、經濟損失指標等,滿分為50分。
4.4.3.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包括:
4.4.3.2.1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內容、時間安排、參加人員規(guī)模、宣傳教育場地。
4.4.3.2.2安全檢查措施包括部門安全巡查、班組綜合安全檢查、員工崗位自檢自查。
4.4.3.2.3勞動安全衛(wèi)生措施計劃完好率、隱患整改率、設施完好率,保證措施。
4.4.3.2.4危險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對危險因素和危險點要采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進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4.4.3.2.5安全控制點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實無漏洞、設備無隱患、人員無違章等滿分為50分。
4.4.4各部門嚴格按照公司《安全檢查、隱患治理與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進行安全生產自檢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與平時抽查方式進行考核評分。
4.4.5根據公司每月安全生產檢查的情況,依據目標與指標管理考核標準逐項打分,對事故控制指標的評分項目,按照每月下發(fā)的隱患整改單進行評定。
4.4.6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負責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考核,年終考核工作結束后,將各部門的考核情況予以通報,并根據考核與評價的結果,按照獎優(yōu)罰劣的辦法進行獎懲兌現。
五、相關文件
5.1《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
5.2《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六、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表》
6.2《安全績效考核表》
6.3《培訓記錄》
第10篇 物業(yè)公司安全管理類標準制度怎么寫
物業(yè)公司安全管理類標準1.目的建立物業(yè)統(tǒng)一的安全管理標準,進一步規(guī)范各地區(qū)物業(yè)公司住宅服務項目的安全管理。
2. 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物業(yè)商業(yè)和住宅服務項目。
3. 管理標準分項內容 服務標準交接班管理:崗位交接班時,接班班長應整隊進行班前會,整隊著裝,檢查bi,并將前一天值勤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重述,強調存在的問題,并對當日的工作作出安排交班前10分鐘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證據交班人員應將未完成工作及崗位物品與接班人員進行交接,確保交接清楚,雙方簽字確認交班后,交班班長應進行班后會,主要總結崗位值勤情況,對當日值勤工作予以點評,對存在的問題要指出,好的地方,要進行表揚交接班時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列隊交班時符合崗位交班標準交班后,班會結束后,班下員工要列隊回宿舍,換著便服或迷彩服,禁止穿著工服綜合管理:主管負責每周至少對秩序維護員的夜間工作狀態(tài)進行二次以上查崗,并將查崗情況在秩序維護部內部進行通報管理處負責人和公司品質部每月至少對秩序維護部的夜間工作狀態(tài)進行一次查崗,并將查崗情況在管理處范圍內進行通報公司應每季度對各管理處的秩序維護部夜間工作狀態(tài)進行一次查崗,并將查崗情況在公司范圍內進行通報秩序維護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邏制度,并有交接班記錄對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應設有明顯標識和具體的防范措施秩序維護部門對所服務區(qū)域內所有設施設備有臺帳記錄,發(fā)現異常及時上報,確保存在故障設施設備得到及時維修,且保證消防等設施在有效期內秩序維護部門所用的質量記錄完整,按規(guī)定時間保存,無遺漏及缺頁現象秩序維護部門有各類突發(fā)事件的處理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秩序維護崗亭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客戶寄存物資有寄存及領走記錄夜間業(yè)主報事接待,緊急事件當晚處理,一般事件第二天及時反饋至客服部門崗服務:業(yè)主進出時,需三米內見微笑、問好,當來訪人員到達,敬禮后應禮貌的詢問來訪人員的來訪對象門口應設置門禁,對未帶卡業(yè)主核對業(yè)主資料有效控制外來人員,經與業(yè)主確認后,對來訪人員應進行登記管理對臨時施工人員、供方人員的進出應實行登記,小區(qū)內裝修施工人員應憑證出入有效控制物品的出入,危險品應委婉拒絕進入小區(qū),如系業(yè)主必須物品,應通知巡邏人員及監(jiān)控人員予以跟進對于大件物品的運出應嚴格審核相關手續(xù),做到可追溯到用戶本人對攜帶重物的客戶應予以幫助,門口應設置雨傘、手推車等設施,以供客戶借用業(yè)主報刊雜志的收轉應有記錄巡邏服務:管理處制訂兩套以上的巡邏路線,并不定時的進行替換對行跡可疑的人員進行盤問,確保此類人員不在小區(qū)內逗留注意公共部分的清潔衛(wèi)生,發(fā)現異常,通知清潔人員及時清潔并進行記錄對小區(qū)內的施工現場進行監(jiān)控,施工現場必須放置標示牌,圈好警戒帶,對高空作業(yè)要求施工方上下設置安全監(jiān)護人,并對其安全帶進行檢查檢查公共區(qū)域的照明開起時間或燈具是否異常,發(fā)現異常進行記錄,并通知工程人員/服務中心處理每月對空置房進行巡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客戶服務中心成品、設施保護與巡視,防止破壞,發(fā)現問題及時制止、報修巡邏線路要簽到,重點部位滿足每小時一次的巡邏頻次歸集服務設施,如購物車等巡邏中文明禮貌,同時提供客戶服務消防管理:成立義務消防隊伍,有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并保存相關記錄,并協同工程部進行計劃性檢查及隨時抽查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無損且在有效期內,可隨時啟用,嚴禁挪作他用須與業(yè)主簽訂治安消防責任書消控人員持證上崗消防通道暢通,無阻礙物和無不符合消防規(guī)定的門等設施每半年至少一次消防知識的普及和宣傳火警發(fā)生通報后緊急救援隊成員應攜帶相應消防器具應在2分鐘內趕到現場,各崗位能熟練地按照規(guī)定的滅火流程投入滅火工作設備房配置的消防設施功能完好,可隨時啟用備有消防斧頭、消防扳手、鐵撬、鐵錘等消防工具,以及警戒帶、醫(yī)療箱及常用醫(yī)藥、防煙防毒工具等對燃油(氣)罐儲備時,進行隔離管理,區(qū)域內嚴禁煙火,附近配置足夠滅火器材有公司內部、外部的緊急聯系方式開消防結合器的扳手要在附近存放,開啟地下消火栓的鑰匙和大閘應放在固定位置緊急廣播系統(tǒng)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隨時可用監(jiān)控服務:監(jiān)視攝像機設置位置、攝影范圍合理、畫面清晰。
重要場所、停車場和出入口應設有錄像,并作好硬盤刻錄機留存?zhèn)洳?至少半月),制定監(jiān)控資料查閱管理制度遇突發(fā)事件應及時調整攝像鏡頭進行錄像,并保存錄像備查監(jiān)控中心應按消防管理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及干濕溫度計,同時監(jiān)控中心應設有防鼠板、鼠蟲藥盒、消防應急包及降溫措施或設備,監(jiān)控中心管理制度上墻監(jiān)控中心應控制無關人員進出,來訪人員需主管陪同或同意后才能進入監(jiān)控中心,并進行登記如采取停車場智能管理而無人執(zhí)守的出入口,監(jiān)視攝像應能清晰錄制駕車人體貌特征消防中心和監(jiān)控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勤,對信號隨時作出反應,并做必要記錄紅外報警系統(tǒng)等護衛(wèi)防范系統(tǒng)確保能全天侯布防的需要,信號接受和反應靈敏,并定期檢驗建筑區(qū)劃周界基礎設施完好,無人員潛入隱患紅外、監(jiān)控、燈光聯動使用系統(tǒng)周邊植物要及時清理發(fā)現紅外報警,應在3分鐘內趕到現場紅外系統(tǒng)有損壞時,須立即采取有效人防措施,并及時維修,恢復正常監(jiān)控系統(tǒng)交班時要每日檢查一次公共區(qū)域的鑰匙需在監(jiān)控中心統(tǒng)一備份、保管,明確公共區(qū)域鑰匙名稱,并有鑰匙管理制度內務管理:床架擺放必須整齊,做到床架之間橫平豎直同一直線,床板、床單、涼席、被子應擺平放好成同一直線,并做到干凈整潔,棱角分明。
帽子放置于被子之上,帽子前沿與被子前端取齊并居中有條件應在園區(qū)內設置員工宿舍,用于備勤床下擺放的鞋,鞋尖須朝外,并保持干凈整齊成一直線,床鋪下不能有任何雜物牙刷、毛巾,臉盆、水桶等日常用具統(tǒng)一配置,擺放并保持整齊干凈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必須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內,不能亂擺放,任何時候床頭不準晾掛衣物任何時候休息間、起居室和衛(wèi)生間,包括存放其間的任何物品都必須保持整潔、無塵污及痰、便跡,煙缸、紙簍應及時清倒,不準在宿舍內就餐或把容易變質食物留在宿舍內不得在宿舍內接待客人,不得高聲喧嘩和做其它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當的娛樂、賭博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內部溝通,并保存記錄每個項目須保證足夠處理突發(fā)事件的力量,原則上秩序維護員外出人數不超過不當班秩序維護員總人數的50%(不含50%),特殊時期外出人數不超過不當班秩序維護隊員總人數的20%,留守秩序維護隊員外出需向班長請假,返回后進行銷假秩序維護員宿舍應配備有效的緊急召集設施,如對講機、電話、警鈴等有衛(wèi)生、值日安排裝修管理:裝修審批手續(xù)齊全,裝修備案登記表貼于門外裝修施工人員有統(tǒng)一識別標志裝修現場 通向公共通道內的門窗,禁止灰塵影響其他業(yè)主。
陽臺禁止堆放裝修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裝修現場禁用明火,禁止亂拉電線,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特種作業(yè)需取得相關資質證裝修現場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滅火器壓力表顯示正常,原則上每50平方米至少配備1臺2公斤滅火器,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計算。
動用明火時需辦理動火許可證裝修期無破壞周邊環(huán)境現象,規(guī)定裝修垃圾在指定時間,搬運到指定地點對違規(guī)裝修現象(裝修時間、裝修噪音、裝修垃圾排放)有制止、書面整改告知,有過程存檔。
對影響外觀整體形象等裝修行為做出統(tǒng)一要求每天到達裝修停止時間時,需對裝修現場清場工作裝修房屋內不得留宿、動火交通管理:秩序維護員應熟練掌握交通指揮的動作、手勢,用標準的動作、手勢指揮車輛無牌機動車輛(新車除外)及攜帶危險品車輛嚴禁進入管理服務區(qū)域內停車場應有清晰、有效、規(guī)范的護衛(wèi)、交通標識,在入口顯眼處公示《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項目內嚴禁機動車鳴笛,有明顯的限速標志。
禁止通車的道路應有禁行標志或措施所有機動車(不含摩托車)實行一車一卡的封閉管理,對紙制憑據和電子憑據的至少保持1個月的追溯根據機動車出入口設有減速裝置和防強闖設施,并能有效發(fā)揮功能機動車停車場地應有標識明顯的車位線,車位、交通線路、出入口規(guī)劃合理機動車停放整齊有序,指揮車輛動作標準規(guī)范,每月占用他人車位的比例控制在兩起以下在機動車場值勤的人員應著反光衣車場進出崗秩序維護員在車輛進出時,雙手接遞業(yè)主客戶停車卡非機動車管理有序,停放整齊,存取方便,無亂停、亂放、疊放現象,原則上非設計為停車地方的架空層嚴禁停放任何非機動車輛惡性交通事故發(fā)生數為0,車輛遺失率為0制止車輛亂停放,車卡不相符時出入需登記車場現金應和票據相吻合,每日移交清楚臨時停車:采用硬件設施規(guī)避違規(guī)停車,訪客設置臨停區(qū)
第11篇 公司特種車輛安全制度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guī)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yōu)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yè)生產發(fā)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為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zhí)行國家《廠礦企業(yè)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qū)域內發(fā)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fā)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guī)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guī)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yè)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fā)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 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fā)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qū)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yǎng)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guī)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 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 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guī)程:
1). 叉車作業(yè)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 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 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 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 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 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 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wěn)可靠。
9). 起步必須緩慢平穩(wěn)起步。
10). 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 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yè)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wěn)定性。
12). 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 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fā)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wěn)定而傾翻。
14). 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 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guī)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 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 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8). 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qū)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qū)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 發(fā)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yè)和隱瞞不報。
22). 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 禁止單叉作業(yè)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 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 車速應緩慢平穩(wěn),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wěn)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 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yè)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 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yè),以免發(fā)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fā)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1分鐘)。
35).拔下鑰匙。
五、起重車安全管理:
1、起重車司機 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fā)的吊車操作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2、進行起重作業(yè)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xù)工作。
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7、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tǒng)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wěn)妥前變換操作桿。
10、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2、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揮人員:
1).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2).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yè)。
14、嚴格執(zhí)行起重機“十個不吊”規(guī)定: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物體重量不清或負荷不吊。
3).斜拉物體不吊。
4).重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吊。
6).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7).被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吊。
9).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或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10).六級以上大風不吊。
中煦公司車隊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第12篇 紡織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標準,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保證企業(yè)生產安全、穩(wěn)定、長周期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和全體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簽發(fā)發(fā)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企業(yè)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部門領導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3.2總經理和管理層人員的要明確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并以實際行動表明對安全生產的承諾。
3.3安全辦公室負責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修訂、評審、考核、溝通、培訓。
4內容與要求
4.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1安全辦公室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由各專業(yè)部門的管理人員參加。
4.1.2企業(yè)領導層、職能部室、生產安全辦公室、安全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均需制定適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覆蓋各單位和所有崗位。
4.1.3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需要達到如下要求:
1)適用并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并適時修訂、評審;
2)要與企業(yè)管理制度協調一致;
3)要根據本單位、班組、崗位實際情況,責任制內容要描述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能考核。
4.1.4企業(yè)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fā)執(zhí)行。
4.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企業(yè)應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廣泛的協商與信息交流,確保各單位、崗位人員對本單位、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特別是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各級管理人員。
4.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評審
4.3.1企業(yè)每年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與更新,保持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1)與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的符合性;
2)與企業(yè)管理體制的一致性;
3)與檢查、考核相適應的可操作性。
4.3.2評審的結論包括確認、更改、作廢三種,根據審批權限由授權人審批后采取相應措施。
4.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
4.4.1對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室負責人、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作業(yè)人員,均應接受相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確保所有人員能夠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實現安全生產。
4.4.2培訓應建立培訓記錄。培訓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內容、參加人員、授課教師、出勤、考核成績和總結等。
4.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修訂
4.5.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后,如果評事結論需要更改、修訂,安全辦公室應組織相關人員修訂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經批準后重新發(fā)布實施。
4.5.2如果企業(yè)發(fā)生組織機構變更或崗位變更,應隨時修訂安全生產責任制。
4.6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
企業(yè)成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企業(yè)安委會成員組成,總經理擔任組長;考核由安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內容是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情況,考核采取季度考核方式,年終匯總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