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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費用財務崗工作流程(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3 查看人數:54

公司管理費用財務崗工作流程

第1篇 公司管理費用財務崗工作流程

公司管理費用(財務)崗工作流程

(一)部門日常費用

審核原始憑證完整、合法、金額正確――→審核并更正原始憑證按規(guī)范粘貼和折疊――→審核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審核部門費用支出進度(如超季度計劃除分管領導審批后,還須報總經理審批;如超年度計劃額度,可拒絕報銷)――→編制記賬憑證

借:管理費用―相關明細科目(部門專項)

貸: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涉及現金的憑證傳出納崗,不涉及現金的憑證傳主管崗復核。

注:

(1)非工資性費用支出須取得稅務局監(jiān)制的發(fā)票或收據,填寫規(guī)范,大小寫一致,無涂改痕跡,增值稅票須嚴格遵守填寫規(guī)范。

(2)保證憑證及附件左上角整齊,附件長寬折疊以記賬憑證大小為度,不能帶有訂書釘。

(3)費用審核依據《2001年費用控制辦法》、《差旅費開支范圍及標準》、《通訊費管理辦法》等,其要點有:計劃額度內費用須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財務部長審批;計劃外費用須有總經理批示的報告;市內交通費、通訊費須經總經辦登記;招聘費用須有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核;差旅費須附審批后的行程安排表,招待費須附經審批的招待費用明細表。

(4)準確使用明細科目(見科目表),正確選取專項。

(5)支取現金的憑證編制完畢,若遇出納無現金時,應暫時保存記賬憑證,待出納取回現金時通知領款。

(6)報銷人有前期欠款時,報銷費用一律先沖抵欠款。

(二)資金付出

1、審核月度資金計劃

每月28日根據年度費用計劃、相關往來賬及合同――→審核管理部門下月資金使用計劃――→匯總資金計劃――→報財務部長審批

注:研究開發(fā)中心的合同執(zhí)行費、行政事務部維修購置費、人力資源部大型培訓費、財務部稅款及利息支出、黨群部群團活動費等預見性較強的專項費用,需在月度資金計劃中報出。

2、審核付款及報賬

(1)根據月度資金計劃核查付款項目――→審核“付款審批單”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登記資金計劃――→出納崗付款

注:付款金額計劃內10萬元以下的,直接傳出納崗付款,計劃內10萬元以上或計劃外款項須經財務部長或財務總監(jiān)批準。

(2)簽收出納崗傳來的“付款審批單”及銀行付款憑證(或附發(fā)票)――→收受管理部門相關人員交來的發(fā)票――→審核發(fā)票上的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審核銀行票據存根上是否有領用或收款人簽字――→編制記賬憑證

借:管理費用――相關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傳主管崗復核

注:(1)付款時除預付款項或臨時外出采購的外,須憑發(fā)票。

(2)款項付出后,督促支票一星期內報賬,匯票兩星期內報賬。

(三)特殊費用核算

1、辦公用品入庫與領用

(1)入庫:審核支票存根與發(fā)票對應――→審核發(fā)票金額、數量是否與入庫單一致――→編制記賬憑證

借: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庫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涉及現金的憑證傳出納崗,不涉及現金的憑證傳主管崗復核

(2)領用:月末審核辦公用品明細賬――→審核辦公用品庫傳來的領用匯總表――→編制辦公用品領用憑證

借:管理費用/營業(yè)費用――辦公用品(部門專項)

----清潔費

貸: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庫――→傳主管崗復核

注:(1)辦公用品由行政事務部按部門上報計劃,控制統(tǒng)一購進,辦理入庫手續(xù),由各部門按月領用。

(2)年末組織對辦公用品進行盤點。

2、修理費

(1)汽車維修

審核車隊核算員傳來的車輛運行費用――→審核車隊核算員輔助賬并簽章――→編制記賬憑證

借:管理費用――修理費―相關明細科目

貸:現金/銀行存款――→涉及現金的憑證傳出納崗,不涉及現金的憑證傳主管崗復核

注:若已通過銀行付出款項,應將支票存根與出納傳來的付款審批單匹配。

(2)零星維修

根據行政事務部傳來的修理發(fā)票――→審核發(fā)票是否注明修理項目及承擔部門(如有承擔部門,須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編制記賬憑證

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修理費―相關明細科目

貸:現金/銀行存款――→涉及現金的憑證傳出納崗,不涉及現金的憑證傳主管崗復核

注:

(1)考慮到由行政事務統(tǒng)一組織的廠房設施維修,由行政事務部統(tǒng)一結算,故維修也可能涉及管理費用以外的制造費用等。

(2)維修物資

①入

庫:審核支票存根與發(fā)票對應――→審核發(fā)票金額、數量是否與入庫單一致――→編制記賬憑證

借:工程物資――專用材料―維修材料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涉及現金的憑證傳出納崗,不涉及現金的憑證傳主管崗復核

②領用:每季度末審核維修物資明細賬――→審核倉庫傳來的領用匯總表――→編制維修物資領用憑證

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修理費(相關明細科目)

貸:工程物資――專用材料―維修材料――→傳主管崗復核

注:

(1)維修物資指由行政事務部根據修理需要購入的木材等,供木工房零星領出應用。

(2)審核具體依據《工程維修物資核算管理辦法》。

(3)年末組織對維修物資進行盤點。

3、研究開發(fā)費

審核產品開發(fā)中心傳來的發(fā)票――→編制記賬憑證

借:管理費用――研究開發(fā)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涉及現金的憑證傳出納崗,不涉及現金的憑證傳主管崗復核

注:

(1)若已通過銀行付出款項,應將支票存根與出納傳來的付款審批單匹配。

(2)研究開發(fā)費包括產品開發(fā)中心購買檢驗實驗工具器具(按固定資產管理的除外)、實驗藥材、實驗費用、臨床費用、中藥品種保護費等。

4、無形資產攤銷

月末攤銷無形資產――→編制記賬憑證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傳主管崗復核

注:無形資產按10年攤銷,每月攤銷金額=原值/(10*12)

(四)財務費用

簽收出納崗傳遞來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手續(xù)費結算單――→登記資金計劃――→編制記賬憑證

借:財務費用――相關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傳主管崗復核

注:根據利息支出時間、金額及時向出納查詢余額是否足夠支付利息,提醒出納及時劃轉資金保證付息。

(五)貸款、還款

簽收出納傳來的銀行貸款上賬憑證或還款憑證――→登記貸款期限、還款日期、利率――→編制記賬憑證

借:銀行存款借:短期借款

貸:短期借款貸:銀行存款――→傳主管崗復核

注:

(1)憑證摘要欄須注明貸款起止日期、利率。

(2)根據還款時間、金額編入財務部月度資金計劃中,及時提醒財務部長安排還貸資金。

(六)其他應收款核算及管理

1、借款:審核是否還清前欠款――→審核借款額度――→登記還款時間――→編制記賬憑證

借:其他應收款

貸:現金――→出納崗

注:

(1)前欠不清者,拒絕再借。

(2)摘要欄中須注明借款用途、還款日期。

2、還款:開具還款收據――→傳出納崗收款――→根據出納崗收款簽字后的收據第三聯編制記賬憑證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出納崗

3、清理、催收:

(1)直接從借款人報銷費用中扣還,并及時將欠款人名單通知其他崗位。

(2)月末倒數第2天清理各部門人員借款情況――→編制“部門借款情況明細表”(列明借款人、借款金額、是否逾期)――→下發(fā)各部門提醒借款人歸還――→截至5日到期仍有未還款者――→編制“扣款明細表”(列明應扣款人、本月扣款金額)――→通知工資福利崗從借款人工資中扣除(如涉及銷售人員扣款,傳遞給銷售會計予以扣款)

注:欠款逾期未還者,報銷費用款一律先沖減欠款。

(七)管理性工作

1、每月10日根據部門費用計劃額度出具費用通報,下發(fā)至各部門負責人,并提請超支或有超支跡象的部門注意。

2、每季度結束后15天出具費用分析報告,能為公司費用管理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議。

3、參與制定和完善公司費用控制辦法。

4、參與年度費用控制計劃的制定。

5、及時清理催收其他應收款項。

6、參與制定和完善公司其他應收款管理辦法。

7、定期、不定期審核辦公用品庫、工程物資庫賬簿,保持賬實相符。

(八)工作要求

1、

熟悉公司費用管理辦法、財務制度、資金使用辦法等相關制度。

2、了解財務部各崗位工作內容,做好與各崗位的銜接工作。

第2篇 中小型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guī)及會計制度。敬業(yè)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一、財務部門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zhí)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zhí)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jié)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購銷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

全、有效。

11、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2、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guī)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fā)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fā)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會計統(tǒng)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收回作廢(聯數齊全)存根收回由會計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公司的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門、地方政府、董事會或經理辦公室所規(guī)定的標準,不得超標,盡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鑒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xù)合規(guī)齊全。

三、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zhí)行先審核后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guī)定的標準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應在費用發(fā)生后三天內及時報償。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制,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并正確執(zhí)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jié)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guī)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yè)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guī)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fā)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fā)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xù),按規(guī)定簽發(fā)支票,對簽發(fā)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jiān)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3篇 公司財務會計工作制度范文

1、 掌握會計制度和有關法規(guī)、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分清資金渠道,??顚S?

2、 按規(guī)定編制部門預算,合理使用資源,做好財務分析和考核。

3、 按照會計制度,填制轉帳憑證,做好記帳、算帳、結帳、報帳工作。做到憑證合法、手續(xù)完備、帳目健全、數字準確、定期對帳(包括核對現金實有數)、經常分析。并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同時做好工資核算工作。

4、 嚴格票據管理,保管空白收據和部分印章(印鑒中私章一枚)。收據領用要登記,收回要銷號。

5、 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定期編制各種會計報表、統(tǒng)計資料,年終提交決算報告等。

6、 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執(zhí)行財務制度,實行會計監(jiān)督,負責會計稽核。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不予辦理,并積極做好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工作。

7、 成立財政支付中心后,在網上按時編制月度用款計劃并上報中心。及時核對中心下達的可用用款額度,同時關注額度的使用情況。

8、 在國庫集中支付軟件系統(tǒng)中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核并發(fā)送給中心。

9、 會計調離本崗位時,要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及會計檔案資料、預算資料、印章、票據、有關文件、債權債務和未了事項,向接辦人移交清楚,并編制移交清冊,辦妥交接手續(xù)。

一、 按照國家會計法,在公司財務主管的指導、監(jiān)督下做好記帳付帳報帳工作。

二、 按照財務制度審核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建立并完善財務憑證。

三、 在財務經理的監(jiān)督下進行財務核算,計劃、控制工作,編制各種財務會計報表,組織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查實和向有關領導匯報。

四、 認真執(zhí)行會計制度,按時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如實全面地反映公司資金活動情況,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按期結報。

五、 負責公司費用、銷售成本及利潤的核算,計提各類應交稅金,辦理納稅工作;

六、 定期核對往來賬款,及時清算應收應付款

七、 妥善保管財務帳簿,會計報表和會計資料,保守財務秘密。

八、 按照規(guī)定,定期(月、季、年)核對賬目、結賬、編制會計報表,并做到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竄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竄改會計報表數字。

九、 按公司領導的要求,有計劃地合理使用資金,隨時進行控制,向領導提供資金執(zhí)行情況的分析和考核,以利于公司領導采取措施,保證資金有效使用。

十、 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按照規(guī)定對各種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十一、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1、 負責審核資金收付憑證;

2、 負責編制轉賬憑證;

3、 負責賬薄登記工作,并進行賬賬、賬實核對;

4、 負責結賬、編制會計報表,安排各項稅費的申報事宜;

5、 具體管理公司內部的統(tǒng)計工作,分別向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報送統(tǒng)計報表;

6、 負責憑證的裝訂及保管;

7、

第4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財務制度-7

物業(yè)管理公司財務制度(七)

為規(guī)范公司操作,合理運用資金,節(jié)約開支,特制定以下財務支付報銷規(guī)定:

一、報銷程序及規(guī)定權限:

1、支出金額在10000以下(含10000元)。

經辦人→ 副總經理→總經理

2、支出金額在10000以上至300000元的。

經辦人→副總經理→總經理→(財務經理報董事會備案)。

3、300000元以上的經營費用等各類支出,由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報董事長審批。

4、一切支出如有合同或協議,辦公室在歸檔同時應送財務部留復印件作為支付依據。

二、財務報銷時間:

員工平時需要報銷的單證先填寫報銷單,按規(guī)定審批后交財務部出納處:

1、每星期二定為現金報銷時間,員工需要報銷,應事先辦妥審批手續(xù),經出納員審核無誤后方能付款。

2、每月22日定為支票結算日。

3、如遇特殊情況,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出納員方能付款。

三、現金收入管理

1、為應付日常零星開支,出納員負責從銀行提取不超過核定庫存限額的現

金,并及時登記入帳。

2、對于超出限額的庫存現金,出納員應及時送存銀行。

四、現金支出管理

1、現金支出僅限于下列用途:

①支付職工工資及各種津貼、獎金。

②支付給個人的獎勵、傭金及其他勞務費。

③支付各種零星采購及銀行結算起點以下的往來。

2、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借支現金時,應填制規(guī)定的借款單,經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核對無誤后出納員方可付款。借款人應在借款單上寫明借款事由、還款期限。一般情況下借款人應在三天內辦理還款手續(xù),特殊情況不能核銷的必須到財務部說明情況并辦理相應手續(xù)。借款應于月底財務結帳前歸還,特殊情況需跨月結算的,應重填借款單說明理由并報請總經理批準。

3、每筆資金支出都必須由經辦人向收款方索取有效原始憑證,所辦業(yè)務完成后,按規(guī)定日期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xù)。如無有效原始憑證或未經主管經理批準,以及有違反財務制度、財務紀律的業(yè)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4、現金支付限額為1000元(特殊情況除外),高于限額的原則上一律以支票支付。

五、支票管理制度

凡按規(guī)定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yè)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并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會計人員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fā)支票所需的人名章由主管會計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員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yè)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注明事由和金額,按規(guī)定權限審批后,由出納人員簽發(fā)。支票領取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fā)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fā)不確定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fā)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fā)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fā)前預先加蓋簽發(fā)支票的印章,簽發(fā)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7、財務人員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并于次月5日之前編制各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

第5篇 公司財務報銷制度

公司財務報銷制度(七)

為嚴格執(zhí)行公司規(guī)章制度,加強財務支出管理,規(guī)范費用報銷程序,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員工報銷時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審批管理制度

一、公司財務費用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發(fā)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fā)票單位的發(fā)票或財務專用章。費用報銷的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fā)票的所有內容,發(fā)票涂改、大小寫不符、假發(fā)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jiān)制章的收據一律不得給予報銷。

2、公司的人員需要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并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費用報銷的單據粘貼要求整齊、美觀。

3公司財務報銷程序:經辦人財務室審核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財務室結算(200元以下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余各項費用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準后,在費用的計劃范圍內列支。

5、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辦公室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辦公室按計劃統(tǒng)一購買,并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制出庫單,經各主管領導批準。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公司財務費用報銷制度。

6、各個部門在開支業(yè)務招待費之前,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室是不給予報銷的。

7、公司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若確因工作需要須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公司分管領導,并在報銷單上注明原因。

8、所有需要報銷的各種原始單據(包括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一律不予報銷。

9、物品采購報銷須按公司采購控制程序、庫房管理程序、進貨檢驗程序完備審批手續(xù)后辦理報銷。

二、公司財務報銷制度之差旅費報銷制度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標準

2、出差住宿費和交通費實行限額控制、節(jié)約獎勵的辦法,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實報實銷;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實行包干的辦法,個人不得另報餐費;這一項是非常重要的公司財務報銷制度。

(1)住宿費憑住宿發(fā)票,在規(guī)定標準范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xù)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臥鋪票。符合此條款規(guī)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

(3)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臥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tǒng)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fā)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5)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xù)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fā)50元伙食補助。

3、差旅費報銷的其他規(guī)定

(1)隨同公司領導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與領導分不開的人員,按特殊情況處理。

(2)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車,憑據按實報銷。

(3)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發(fā)市內交通費。

(4)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回家探親辦事的,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其繞道和在家期間一律不報銷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5)凡不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人員,因公事緊急乘坐飛機的,應事前經有關領導批準,否則超出規(guī)定的費用個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電話、電報費均予報銷。

(7)凡屬正副總經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參觀者,其各項開支不受上述規(guī)定限制,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補助。

(8)凡被外單位和個人邀請外地考察參觀,或業(yè)務跟單的人員,其食宿費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費或補助費。

(9)出差天數的計算,原則為:當天12時以前出發(fā),12時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計算;當天12時以后出發(fā),12時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計算;

(10)實行差旅費制度后,各部門人員出差,原則上要定任務、定時間、定地點、定人數,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室不報銷。

(11)外單位人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實報實銷。

三、公司費用報銷制度方面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

1、費用報銷時間:每周星期五全天。報銷材料貨款及工程款不受此時間限制。

2、工資發(fā)放時間:每月五日的下午。

以上規(guī)定的時間,若遇節(jié)假日順延。

3、公司財會人員有權對一切報銷單據和所發(fā)生經濟業(yè)務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核,若違反本制度一律不予報銷。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

未盡事宜,由總經理受權財務室另行制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室。

第6篇 保險公司財務制度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本和負債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五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六章 資金運用

第七章 成本和費用

第八章 營業(yè)收入、利潤及分配

第九章 外幣業(yè)務

第十章 公司清算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評價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保險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營核算,促進公平競爭,根據《企業(yè)財務通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經依法登記注冊,持有經營業(yè)務許可證的保險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附屬的獨立核算非保險企業(yè),分別按有關行業(yè)財務制度執(zhí)行。

第三條 公司應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公司設立批準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辦理財政登記。

公司發(fā)生遷移、合并、設立分支機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在依法辦理手續(xù)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有關的變更文件復制件。

第四條 公司核算應遵循權責發(fā)生制原則。

第五條 公司應實行“一級法人、分級管理、逐級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依法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六條 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保險、財政、稅收政策,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考核、分析工作,有效地籌集和運用資金,增收節(jié)支,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章 資本和負債

第七條 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采取國家投資、各方集資或者發(fā)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

公司籌集的資本分為國家資本、集體資本、個人資本、港澳臺資本和外商資本等。

采用吸收實物、無形資產方式籌集的資本,按照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采取發(fā)行股票方式籌集的資本按照股票面值計價。

公司籌集的資本,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據此發(fā)給投資者出資證明。

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第八條 公司的投資各方必須按合同、章程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足額地繳付資本。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合同、章程、協議的約定,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投資者未按投資合同、協議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及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在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條 公司在籌集資本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轉增資本。

第十一條 公司成立后,應將其注冊資本總額的20%作為法定保證金,存入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除公司清算時用于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

第十二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凈值和在建工程余額之和占凈資產的比重最高不得超過50%,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三條 公司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yè)周期內應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拆入資金、存入保證金、保戶儲金、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其他應付、預收款項、未決賠款準備金、已發(fā)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等。

長期負債是指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yè)周期以上應償還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住房周轉金、其他長期應付款項、保險保障基金、長期責任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

第十四條 公司的負債均按實際發(fā)生額計價。發(fā)行債券按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公司發(fā)行債券發(fā)生的各種費用,應在債券到期前分期攤入成本。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適用利率和付費標準支付利息和費用。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yè)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低值易耗品及其他流動資產。

第十七條 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者分期攤入成本。

第十八條 公司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保費、應收利息、應收分保帳款、預付賠款、其他應收及預付款等。

預付賠款是指公司因理賠需要預先支付的款項。預付金額不得超過估損金額的50%,待損失核實后再差額結案。預付賠款原則上不應跨年度,確需跨年度的,須在年終決算報告中說明。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清理和對帳制度。

第十九條 應收帳款發(fā)生的壞帳損失按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批準后核銷。

公司的壞帳損失是指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或者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計提壞帳準備金的公司發(fā)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公司發(fā)生的壞帳損失,計入公司成本。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包括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等。

不屬于經營中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

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應當分類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固定資產按照下列原則計價: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企業(yè)用借款和發(fā)行債券購建固定資產時,在購建期間發(fā)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三)中小企業(yè)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建、擴建發(fā)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后的金額計價;

(六)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所附票據或資產驗收清單所列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等費用計價。無發(fā)票帳單的根據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價計價;

(七)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二條 公司理賠過程中收回的固定資產,原則上以拍賣等方式變現;不能變現的,固定資產凈值和在建工程余額之和占凈資產的比重低于50%時,公司可自主決定留用并納入固定資產管理;同時按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入其他營業(yè)收入;固定資產凈值和在建工程余額之和占凈資產的比重高于50%時,報主管財政機關審批。

第二十三條 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公司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清理、報廢和盤盈、盤虧、毀損的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收入或營業(yè)外支出。

第二十四條 公司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或者發(fā)生固定資產產權轉移、兼并、清算事宜時,均應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評估。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實際成本計價。

第二十六條 在建工程發(fā)生報廢或者毀損,在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條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按規(guī)定計提折舊??⒐Q算辦理完畢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的折舊。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按照國家規(guī)定采用分類折舊辦法計提折舊,提取的折舊計入成本,不得沖減資本。

第二十九條 公司的下列固定資產提取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類設備;

(三)季節(jié)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

(四)以中小企業(y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已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

(二)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三)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四)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五)已提足折舊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六)提前報廢和淘汰的固定資產;

(七)破產、關停公司的固定資產;

(八)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第三十一條 公司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第三十二條 公司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按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率和分類折舊年限(或規(guī)定的總工作臺時)計算確定。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至5%確定。個別公司某些固定資產凈殘值比例低于3%或高于5%的,由公司自主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見附表)基礎上,確定具體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術進步較快或使用壽命受工作環(huán)境影響較大的固定資產,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可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的計算公式: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原值×年折舊率

季折舊額=-------4

原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12

(二)工作量法的計算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單位里程折舊額=-------------

規(guī)定的總行駛里程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每臺班折舊額=-------------

規(guī)定的總工作臺時數

(三)雙倍余額遞減法的計算公式:

2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凈值×年折舊率

季折舊額=-------4

凈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12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公司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2年內,將凈值平均攤銷。

(四)年數總和法的計算公式:

2×(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年折舊率

季折舊額=------------------4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12

公司按照上述規(guī)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公司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四條 公司發(fā)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當期成本。修理費用發(fā)生不均衡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五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三十五條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住房使用權、商譽和非專利技術等。

第三十六條 無形資產按下列原則計價:

(一)投資者作為資本或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二)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三)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市場價格計價;

(四)自行開發(fā)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fā)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計價。

除公司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第三十七條 無形資產自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成本。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下列原則確定:

(一)法律和合同或公司申請書中分別規(guī)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公司申請書規(guī)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二)法律無規(guī)定有效使用期限,公司合同或申請書中規(guī)定有受益年限的,按合同或公司申請書中規(guī)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三)法律、合同或公司申請書均未規(guī)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預計的受益期限確定;

(四)受益期限難以預計的,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分期攤銷。

第三十八條 公司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外,計入公司的其他營業(yè)收入。

第三十九條 公司的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等。

開辦費是指公司及其設立的分支機構在籌建期間發(fā)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印刷費、律師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凈損失等支出。應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fā)生的支出,籌建期間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不得計入公司的開辦費。開辦費自公司營業(yè)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攤銷期不超過5年。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條 公司的其他資產包括凍結存款、凍結物資、訴訟中的財產以及理賠中收回的待處理財產和保險業(yè)務中取得的抵債物品等。

第六章 資金運用

第四十一條 公司應根據國家財政、稅收、保險政策和有關法規(guī)運用資金,遵循安全性原則,堅持穩(wěn)健經營,提高償付能力,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十二條 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的要求,接受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主管財政機關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 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第四十四條 投資收益按下列原則確認:

(一)公司認購的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格計價。實際支付價款中包括應計利息的,按照減去應計利息后的差額計價,其應收利息,分期計入損益。

(二)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應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增加債券利息收入。

(三)公司出售有價證券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公司中途出售債券的實際款項與帳面成本和應收利息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四)公司按國家規(guī)定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計入投資收益。

(五)公司對外投資沒有控制權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控制權的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四十五條 公司依據合同、協議規(guī)定到期收回投資額與帳面價值的差額,如為凈收益,計入投資收益;如為凈損失,沖減投資風險準備金。

第七章 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六條 公司在業(yè)務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與業(yè)務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賠款支出、給付支出和退保金、分保業(yè)務支出、代理手續(xù)費支出及傭金支出、防預費、業(yè)務宣傳費、業(yè)務招待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業(yè)務管理費、保險保障基金、準備金提轉差以及其他有關支出,按規(guī)定計入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七條 公司成本和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一)賠款支出。指公司因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按保險合同規(guī)定支付給投保人的賠款。包括支付的理賠勘查支出、攤回分保賠款支出等。

理賠勘查支出是指公司聘請專業(yè)技術人員對承保的保險標的損失進行估損鑒定等發(fā)生的支出。

攤回分保賠款支出是指分出分保公司分出分保業(yè)務發(fā)生賠款后收到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應由其承擔的賠款支出。攤回分保賠款支出抵減賠款支出。

(二)給付支出和退保金。包括死傷醫(yī)療給付、滿期給付、年金給付、退保金等。

1、死傷醫(yī)療給付。指公司經營的人身險業(yè)務中,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死亡、傷殘、醫(yī)療等事故時,按保險合同條款約定支付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保險金。

2、滿期給付。指公司經營的長期人身險業(yè)務中,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時,按保險合同條款約定支付被保險人的保險金。

3、年金給付。指公司經營的長期人身險業(yè)務中,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條款規(guī)定的年限,按保險合同條款約定支付被保險人的保險金。

4、退保金。指公司經營的長期人身險業(yè)務中,被保險人辦理退保時,按保險條款規(guī)定支付給被保險人的退保金。

(三)分保業(yè)務支出。包括分出保費、分保賠款支出、分保費用支出。

1、分出保費。指分出分保公司發(fā)生分出分保業(yè)務時,向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保費。

2、分保賠款支出。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業(yè)務時,因保險標的發(fā)生損失向分出分保公司支付的應承擔的賠款支出。

3、分保費用支出。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業(yè)務時,向分出分保公司支付的應承擔的各項支出,包括營業(yè)費用、代理手續(xù)費和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等。

(四)代理手續(xù)費支出及傭金支出。

1、代理手續(xù)費支出。指公司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yè)務的保險代理人支付的代理手續(xù)費。

保險代理人包括專業(yè)代理人、兼業(yè)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

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業(yè)務經營情況確定某一險種、某一條款或不同形式代理人的代理手續(xù)費支付標準,但代理手續(xù)費支付總額最高不得突破實收保費的8%。

2、傭金支出。指公司向專門推銷壽險業(yè)務的個人代理人支付的傭金支出。傭金最高支付總額不得突破繳費期內實收保費的5%。

已支付傭金的營銷業(yè)務不得再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3、公司直銷保險業(yè)務不得對外支付代理手續(xù)費或傭金。

直銷保險業(yè)務是指公司不通過保險代理人而直接經營的保險業(yè)務。

4、除個人代理人外,公司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代理手續(xù)費或傭金。

(五)防預費。指公司為防止保險事故發(fā)生,經被保險人同意,對保險標的采取安全防預措施所發(fā)生的費用支出。

支付防預費的標準:財產保險業(yè)務、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和短期健康保險業(yè)務按不超過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1%控制使用;壽險業(yè)務和長期健康險業(yè)務按不超過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0.8%控制使用。

(六)業(yè)務宣傳費。指公司開展業(yè)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開業(yè)不滿三年的公司,按不超過當年營業(yè)收入的9‰掌握使用;開業(yè)滿三年以上的公司按不超過當年營業(yè)收入的6‰掌握使用。

(七)業(yè)務招待費。指公司為業(yè)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業(yè)務交際費用。按不超過營業(yè)收入的3‰掌握使用。

(八)固定資產折舊費。

(九)提取投資風險準備金。公司應按上年末長期投資余額的3‰提取投資風險準備金,年末余額達到上年末長期投資余額的1%時,實行差額提取。

(十)提取壞帳準備金。公司應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1%提取壞帳準備金,用于核銷公司應收帳款的壞帳損失。

公司當年發(fā)生的壞帳損失,超過上一年計提的壞帳準備金部分,計入當年成本;收回已確認核銷的壞帳損失,增加壞帳準備金。

壞帳準備金在年末超過或未達到應收帳款余額1%的,差額沖減或補提。

當年應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本年末應收帳款余額×1%-上年末壞帳準備金余額

(十一)提取呆帳準備金。公司應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差額提取呆帳準備金,并在成本中列支,用于核銷公司發(fā)生的呆帳損失。

當年應提取的呆帳準備金=本年末各項貸款余額×1%-上年末呆帳準備金余額

(十二)業(yè)務管理費。包括:電子設備運轉費、安全防衛(wèi)費、保險費、郵電費、勞動保護費、外事費、印刷費、公雜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職工工資、差旅費、水電費、租賃費(不包括中小企業(yè)融資租賃費)、修理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稅金、會議費、訴訟費、公證費、席位費、咨詢費、無形資產攤銷(不包括自行開發(fā)的無形資產攤銷)、遞延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社會統(tǒng)籌保險費、勞動保險費、取暖費、審計費、技術轉讓費、研究開發(fā)費、綠化費、董事會費、車船使用費(含燃料費)、住房公積金、上交管理費、銀行結算費、同業(yè)公會會費、學會會費等。

職工工資指公司在職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職工福利費按公司職工工資總額的14%計提,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方面的開支。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工會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撥交工會使用。

職工教育經費按公司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用于職工教育開支。

住房公積金指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列支的公司職工住房補貼。

勞動保險費指公司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yī)藥費(含離退休人員參加醫(yī)療保險的醫(yī)療保險基金)、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guī)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tǒng)籌辦法的公司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退休養(yǎng)老醫(yī)療統(tǒng)籌基金。

社會統(tǒng)籌保險費指公司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的職工養(yǎng)老保險費、待業(yè)保險基金及殘廢人就業(yè)金等。

差旅費標準由公司參照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稅金指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應在成本中列支的稅金。

審計費指公司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咨詢費指公司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董事會費指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執(zhí)行職能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車船使用費指公司機動車船所需的燃料、輔助油料、養(yǎng)路、車檢等費用。

上交管理費指公司按規(guī)定上交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費用。

銀行結算費指公司按規(guī)定支付給銀行的匯兌、結算郵費、電匯費、手續(xù)費以及向銀行購買專用憑證的費用。

同業(yè)公會會費、學會會費是指公司向保險同業(yè)公會或保險學會交納的費用。

(十三)提取保險保障基金。公司應按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達到總資產的6%時,停止提取。財產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短期健康保險業(yè)務、再保險業(yè)務提取保險保障基金;壽險業(yè)務、長期健康保險業(yè)務不提取保險保障基金。

(十四)各項準備金提轉差。指公司本期(或本年)應提取的各項準備金與上期(或上年)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差額。

公司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已發(fā)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長期責任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1、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指公司對在保單有效期內發(fā)生的未決賠款所計提的賠款準備。按最高不超過當期已經提出的保險賠償或者給付金額的100%提取。

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本期應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上期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

2、提取已發(fā)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指公司對已經發(fā)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險賠償或者給付金額提取的賠款準備。按不超過當年實際賠款支出額的4%提取。

已發(fā)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提轉差=本年應提取的已發(fā)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上年末提取的已發(fā)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

3、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指損益核算期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非壽險保單,為承擔跨年度責任提取的賠款準備。按當期自留保費收入的50%提取。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提轉差=本期應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上期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有條件的公司在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的基礎上,可按八分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一法或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并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及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提取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動,應報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4、提取長期責任準備金。指損益核算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類非人身險業(yè)務,在業(yè)務未到結算損益年度時,公司在年終按業(yè)務到期年份將歷年累計的保費收入與賠款支出的差額提取的準備金。

長期責任準備金提轉差=本年應提取的長期責任準備金-上年提取的長期責任準備金

5、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指經營壽險業(yè)務和長期健康險業(yè)務的公司對保單生效后應承擔的未到期責任,依據精算結果計算提取的準備金。包括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壽險責任準備金提轉差=本年應提取的壽險責任準備金-上年提取的壽險責任準備金

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提轉差=本年應提取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上年提取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公司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取計算方法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及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提取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動,由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十五)攤回分保費用支出。指分出分保公司發(fā)生分出分保業(yè)務時,收到應由分入分保公司承擔并支付的分保費用支出。攤回分保費用支出抵減保險業(yè)務成本和費用支出。

第四十八條 公司代理手續(xù)費支出及傭金支出、防預費、業(yè)務招待費、業(yè)務宣傳費在規(guī)定比例內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四十九條 公司需要待攤的費用,由公司根據權責發(fā)生制和成本與收入配比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待攤費用的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五十條 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和費用:

一、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的支出;

二、對外投資支出及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包括支付的優(yōu)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

三、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yè)贊助、捐贈支出;

四、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外的各種付費;

五、國家規(guī)定不得在成本中開支的其他支出。

第五十一條 公司的成本核算,應嚴格區(qū)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yè)外支出的界限。

第五十二條 公司的成本核算以季(月)、年為成本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的成本與營業(yè)收入核算的起訖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須一致。

第八章 營業(yè)收入、利潤及分配

第五十三條 營業(yè)收入包括保費收入、分保費收入、追償款收入。

(一)保費收入。指公司按規(guī)定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險費及儲金折算利息。

儲金折算利息是指在會計期末,按本期儲金平均余額和國家規(guī)定的適用利率計算的利息。

(二)分保費收入。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業(yè)務時,按分入分保合同條款規(guī)定向分出分保公司收取的保險費收入。

(三)追償款收入是指公司對因第三者的過錯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在賠償被保險人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并向第三者索回賠償所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四條 公司應在各項業(yè)務合同簽訂以后,在規(guī)定的計算期內按應計收入的數額確認營業(yè)收入的實現,或者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權利的憑證時確認營業(yè)收入的實現。

公司在保險業(yè)務合同簽訂以后,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時,按應計收入的數額確認保費收入的實現。

保險合同規(guī)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繳納保費的,于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保費收入;

采取躉交保費的,于收到保費時確認保費收入;

以儲金利息作為保費收入的保險業(yè)務,應按儲金面值和國家規(guī)定的同期利率計算出的當期利息收入按期確認保費收入;

長期人身險業(yè)務在實際收到保費時確認保費收入;

分保費收入按分保合同確認保費收入。

第五十五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營業(yè)利潤+營業(yè)外收入-營業(yè)外支出

營業(yè)利潤=營業(yè)收入-成本和費用-營業(yè)稅金及附加+投資收益+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匯兌損益-保戶利差支出+其他營業(yè)收入-其他營業(yè)支出

營業(yè)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yè)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出售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出納長款收入、因債權人的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yè)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yè)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的凈損失、出納短款、所屬院校經費支出、非常損失、罰款支出、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投資收益包括公司對外投資取得的收入、購買國債及金融債券等產生的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包括公司資金存入銀行及同業(yè)拆借等取得的收入。

利息支出是指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的各類資金,按國家規(guī)定的適用利率提取和支付的應付利息。

匯兌損益是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開展外幣業(yè)務時,不同外幣折算發(fā)生的價差以及由于匯率變動而發(fā)生的折合為記帳本位幣的差額,包括匯兌收益和匯兌損失。

保戶利差支出是指經營壽險業(yè)務的公司按保險條款規(guī)定派發(fā)給保戶的利差支出。

其他營業(yè)收入是指公司經營的除保險業(yè)務外的其他業(yè)務取得的收入,包括租賃收入、咨詢收入、代查勘收入、手續(xù)費收入、理賠中收回固定資產變現收入、無形資產轉讓凈收入及其他收入。

其他營業(yè)支出是指公司經營的除保險業(yè)務以外的其它業(yè)務發(fā)生的支出,包括咨詢服務、轉讓無形資產等發(fā)生的支出。

第五十六條 公司發(fā)生的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在所得稅前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可以在5年內延續(xù)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

第五十七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五十八條 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外,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利差支出,以及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公司因少交或遲交保證金的加息。

(二)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稅后利潤(減彌補虧損)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經批準提取總準備金。

公司經主管財政機關或公司董事會批準提取的總準備金用于巨災風險的補償,不得用于分紅、轉增資本金。

(六)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優(yōu)先股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的決議提取和使用。

3、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五十九條 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但股份有限公司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議特別決議,可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六十條 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時,以轉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少于注冊資本的25%為限。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第九章 外幣業(yè)務

第六十一條 公司外幣業(yè)務指在業(yè)務經營過程中用記帳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保險、再保險、往來結算、外匯買賣和計價等業(yè)務。

外幣業(yè)務量較大的公司應實行外幣分帳制,平時以外幣記帳,每期終了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本外幣報表匯總應按合并報表的處理方法,將折合記帳本位幣與原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在報表“資本匯差調整”項內單獨反映,不作帳務處理;不實行外幣分帳制的公司,應隨外幣業(yè)務的發(fā)生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

第六十二條 公司辦理外匯買賣業(yè)務發(fā)生的外匯買賣差價,計入當期損益。

第六十三條 公司收到投資者的外幣投資,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折合記帳本位幣與投入時的外匯牌價折合記帳本位幣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六十四條 公司發(fā)生的與購建固定資產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交付使用前或辦理竣工決算前,計入資產的價值;在資產交付使用或辦理竣工決算后計入當期損益。

第六十五條 公司籌建期間發(fā)生的匯兌損失與匯兌收益相抵后,如為凈損失,計入公司的開辦費。如為凈收益,自營業(yè)之日起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也可留待彌補以后年度發(fā)生的虧損,或者留待并入公司的清算損益。

第六十六條 公司各種外幣項目的期末余額,按照期末國家公布的市場匯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其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原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部分,區(qū)分如下情況分別加以處理:

1、公司經批準為開辦外匯業(yè)務用人民幣購買和財政部核撥的作為外匯資本管理的外匯營運資金,其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原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實行統(tǒng)帳制核算的,計入資本公積金;實行分帳制核算的,按合并報表。

2、除上述第1款規(guī)定之外,公司外匯買賣,外幣兌換等外匯業(yè)務的期末余額,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原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3、公司當期外匯利潤及境外機構稅后利潤按規(guī)定上繳的所得稅或利潤,應按決算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市場匯價折合為人民幣計算;公司實際上交時由于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差額計入匯兌損益。

4、公司不得因匯率變化而調整實收資本的帳面余額。

第十章 公司清算

第六十七條 公司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公司的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以及處置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六十八條 清算公司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公司的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yè)務的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準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yè)務的公司。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不得處置公司財產。

第六十九條 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帳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第七十條 公司清算中發(fā)生的財產盤盈、盤虧、變賣、無力歸還的債務或者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公司清算損益。

第七十一條 公司在宣布終止前六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帳:

(一)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對未到期債務提前清償;

(五)放棄自己的債權。

第七十二條 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yōu)先支付。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

第七十三條 公司的清算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

(三)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

(四)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比例清償。

第七十四條 公司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交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股份有限公司按優(yōu)先股股票面值優(yōu)先分配,優(yōu)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yōu)先股股金時,應按各優(yōu)先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

第七十五條 公司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編制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和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評價

第七十六條 公司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公司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狀況說明書。

第七十七條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企業(yè)應當按季、年編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資產負債表應列示公司在報表日所有的各項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類別與金額,資產負債表要符合資產總額等于負債總額加所有者權益的平衡關系。

利潤表應當充分揭示公司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收益及分配情況,必須提供保費收入、賠款支出、營業(yè)外收支、投資收益、稅款等數據。

現金流量表應當反映公司一定會計期間內,有關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其他附表包括利潤分配明細表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的實際需要設置編報。

公司匯總編報的財務報表一律折合為人民幣。

第七十八條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應于年度終了后按規(guī)定期限,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和保險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七十九條 企業(yè)應對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

(一)經營狀況指標,包括流動比率、負債經營率、資產負債率、固定資本比率。

1、流動比率:衡量公司在某一時點償付即將到期債務的能力,又稱短期償債能力比率。計算公式:

流動資產

流動比率=----×100%

流動負債

負債總額

2、負債經營率=------×100%

所有者權益

3、資產負債率:是指公司負債總額與資產總額之間的比例,反映總資產中有多大比例是通過借債來籌集的,也用來衡量公司在清算時保護債權人利益的程度。計算公式:

全部負債總額

資產負債率=------×100%

全部資產總額

固定資產凈值+在建工程余額

4、固定資本比率=--------------×100%

凈資產

(二)經營成果指標,包括利潤率、凈資產利潤率、成本率、費用率、賠付率、給付率、社會貢獻率、上交積累率。

凈利潤

1、利潤率=----×100%

營業(yè)收入

凈利潤

2、凈資產利潤率=----×100%

資產凈值

總成本

3、成本率=----×100%

營業(yè)收入

營業(yè)費用

4、費用率=----×100%

營業(yè)收入

賠款支出-攤回分保賠款

5、賠付率=-----------×100%

保費收入-分出保費

滿期給付+死傷醫(yī)療給付+年金給付

6、給付率=----------------×100%

壽險、長期健康險長期責任準備金

本年退保金支出

7、退保率=----------------×100%

年初壽險、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本年保費收入

8、社會貢獻率:是衡量公司運用全部資產為國家或社會創(chuàng)造或支付價值的能力。計算公式:

企業(yè)社會貢獻總額

社會貢獻率=--------×100%

平均資產總額

企業(yè)社會貢獻總額是指公司為國家或社會創(chuàng)造或支付的價值總額,包括工資(含獎金、津貼等工資性收入)、勞保退休統(tǒng)籌及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凈額、應交所得稅、應交營業(yè)稅及附加、其他稅收、凈利潤等。

9、上交積累率:衡量公司社會貢獻總額中多少用于上交國家財政。計算公式:

上交國家財政總額

上交積累率=--------×100%

公司社會貢獻總額

上交國家財政總額包括應交營業(yè)稅及附加、應交所得稅、其他稅收及利潤等。

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上述指標以外的指標進行考核分析。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八十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八十一條 公司可根據《企業(yè)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各部門、各地區(qū)不再另行制定財務制度。

第八十二條 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發(fā)布的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停止執(zhí)行。

附表:

保險公司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

房屋及建筑物

一、房屋 折舊年限

營業(yè)用房 30―40年

非營業(yè)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5―10年

二、建筑物 15―25年

機器設備

一、機械設備 10―14年

二、動力設備 11―18年

三、通訊設備 5―10年

四、電子計算機 3―10年

五、電器設備 5―10年

六、安全保衛(wèi)設備 5―10年

七、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5―8年

八、醫(yī)療設備 6―12年

交通運輸設備

一、專用理賠車 4―7年

二、其他運輸設備 6―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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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保險公司財務制度》的通知

(財債字〔1999〕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保險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險公司,大眾保險公司,華安保險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保險公司:

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規(guī)范保險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營核算,現印發(fā)《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及時函告我部。

附件:保險公司財務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

第7篇 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fā)的《企業(yè)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yè),有利于職員的企業(yè)宗旨,是企業(yè)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yè)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jiān)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簡介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目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第三章財務人員管理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五章現金管理第六章固定資產管理第七章工程、設備管理第八章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第九章費用管理第十章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第十一章借支、報銷管理第十二章社會養(yǎng)老保險及醫(yī)療保險第十三章舉債、擔保第十四章審計第十五章附則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fā)的《企業(yè)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yè),有利于職員的企業(yè)宗旨,是企業(yè)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yè)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jiān)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 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和《商業(yè)企業(yè)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guī)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 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 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 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相關推薦:倉庫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專賣店鋪日

第8篇 物業(yè)公司財務發(fā)票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財務制度之發(fā)票管理

第一條 發(fā)票管理是指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工商企業(yè)統(tǒng)一發(fā)票、工商企業(yè)統(tǒng)一收款收據的管理。

第二條 財務管理部應指定專人管理、領購、保管發(fā)票,發(fā)票管理人員應做好登記、發(fā)放、調換等工作。

第三條 對外經濟往來中,凡購買商品或接受勞務所需支付款項,都必須取得對方發(fā)票或收據(屬于增值稅項目的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對外供應貨物、提供勞務等可取得收入的都必須開具發(fā)票(或收據)。開具發(fā)票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公司財務專用印章或發(fā)票專用章。

第四條不得轉借、代開發(fā)票,不得將發(fā)票帶往公司所在行政區(qū)域以外開具。

第五條 發(fā)票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用,發(fā)票管理人員應將原發(fā)票存根清點,如有違反規(guī)定的,不予調換。

第六條 無特殊情況,不得開紅字發(fā)票,不得作廢,確需開紅字發(fā)票的,須經財務部經理簽字同意。

第9篇 公司財務收支審批報銷制度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公司財務收支審批報銷制度

一、財務收支審批的范圍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二、財務收支的審批報銷程序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三、財務收支的審批權限:

四、報銷時間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五、關于借款

第10篇 房地產顧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總言

房地產顧問公司財務管理總言

1.總則

1.1財務管理是物業(y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份, 正確處理好管理與理財的關系, 是物業(yè)管理的首要問題。

1.2財務管理的三方面任務:-

1.2.1有計劃、合理的安排資金, 為管理處經營管理服務;

1.2.2認真貫徹各項財經制度, 維護財經紀律, 實行財務監(jiān)督;

1.2.3加強經濟核算, 增收節(jié)支, 提高經濟效益。

1.3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開戶建帳, 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實可行的會計核算制度, 做好管理處的經濟活動記錄工作。

1.4做好年度的財務預算, 落實各項經濟指針。

1.5做好會計決算和利潤分配報告, 加強財務監(jiān)督, 改善經營管理, 提高經濟效益。

1.6遵守國家及各項有關法律, 法令和條例, 接受當地稅務, 銀行、工商等部門的監(jiān)督。

1.7接受'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yè)會計帳目審查。

2.財務權限與職責

2.1編制管理處年度財務預算, 制定各項經濟指針, 并報總物業(yè)經理審定。

2.2監(jiān)督管理處的資金來源與運用情況, 各項指針完成情況, 檢查各項制度執(zhí)行情況。

2.3加強流動資金的管理, 制定各部門的流動資金額度, 超出額度財務有權拒付。

2.4管理處的一切開支, 由經手人闡明原因報各部門主管經理簽字外, 經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報總物業(yè)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2.5有權拒付違反財經紀律和違反管理處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

2.6建立完善的管理收費系統(tǒng), 及時足額收取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按發(fā)展商的要求必要時協助發(fā)展商向客戶收取其它費用。

2.7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制度, 防止固定資產的流失。

2.8建立完善的會計數據文件管理系統(tǒng), 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

2.9按上級規(guī)定, 編制好各種財務報表, 做好財務工作。

2.10對超越財務權限, 強行核銷不合理開支, 打擊報復財務人員的行為, 財務主管有權, 有責向總物業(yè)經理及上級部門報告申訴。

3.財務管理

3.1財務部應根據國家要求, 結合有關規(guī)定, 認真進行帳務處理與會計核算, 及時編報各類財務報表, 做到認真、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映管理處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2財務部應嚴格控制各種費用開支, 交際、應酬費應根據需要, 本著少花錢辦大事的原則, 采取實報實銷的辦法(由經辦人闡明原因報部門經理批準, 經總經理審批后再在交際費中列支)。

3.3財務部應嚴格內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管理, 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 及時清理未達帳項,每日報總出納收款日報表, 銀行存款日報表, 以便合理使用資金。

3.4嚴格各種費用管理, 杜絕假發(fā)票、空白條, 杜絕不合理、不合法的費用支出。

3.5管理處發(fā)生的各種費用, 應根據當月費用使用情況合理進入當期費用,按權責發(fā)出制的原則對管理處發(fā)生的各種費用作預提費用和待攤費。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原則上一次進入費用, 但數額較大的可按使用期限分次攤銷。

第1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財務制度-8

物業(yè)管理公司財務制度(8)

一、本公司執(zhí)行《施工、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財務制度》和《物業(yè)管理企業(yè)財務管理規(guī)定》。

二、本公司會計核算程序。根據公司業(yè)務的特點,物業(yè)公司財務的會計核算程序為科目匯總表帳務處理程序。其操作步驟如下(見下圖)

(一)根據原始憑證,按經濟業(yè)務的不同性質分別編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記帳憑證逐筆序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三)根據記帳憑證和有關的原始憑證逐筆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四)根據記帳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五)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六)月末將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各種明細分類帳的余額與總分類帳戶的余額核對相符。

(七)月末根據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的記錄編制會計報表。

三、成本和費用

1、為業(yè)主、物業(yè)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發(fā)生的各項支出,計入成本、費用,在物業(yè)管理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yè)成本。

2、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間接費用等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費包括直接從事物業(yè)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等。

直接材料費包括在物業(yè)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間接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辦公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非低值易耗品攤銷費等。

3、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yè)成本。對管理用房裝修裝飾費計入遞延資產。

4、年終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0.5計提壞帳準備金。發(fā)生的壞帳損失充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四、營業(yè)收入及利潤

1、營業(yè)收入包括主營業(yè)收入和其他業(yè)務收入。主營業(yè)收入包括物業(yè)管理收入、物業(yè)經營收入和物業(yè)大修收入。

2、利潤總額包括營業(yè)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yè)外收支凈額及補貼收入。

營業(yè)利潤包括主營業(yè)務利潤和其他業(yè)務利潤。

五、代管基金

代管基金指企業(yè)接受業(yè)主委員會或物業(yè)產權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應專戶存儲、??顚S?。其利息凈收入經認可后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代管基金作為企業(yè)長期負債管理。

六、資產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現金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節(jié)》的規(guī)定執(zhí)行。嚴肅現金的使用范圍和庫存現金限額,建立現金收支的內部控制手續(xù)和出納員、結算員、收銀員的崗位責任制,規(guī)定出納備用金的周轉、報銷和補充制度。出納員、收銀員收入現金必須當日送存或上繳。現金明細賬要逐筆登記,日清月結,對賬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逐級上報處理。

2、銀行存款管理

應以銀行的賬號分別設立明細賬序時登賬,如實反映銀行存款的收付、余額情況。嚴格按照《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和《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guī)定>>使用票據、辦理結算、不得簽發(fā)空頭支票、嚴防接受空頭票據或無效票據、接受外來票據應認真檢查,必要時通過銀行查詢,以確保票據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銀行存款的賬戶不準出租或出借,銀行存款應定期查詢核對余額、發(fā)現未達賬的要逐筆查明原因、按月編制余額調節(jié)表,使會計、出納、銀行之間帳帳相等、帳實相符。

3、應收和預付款項管理

企業(yè)應按業(yè)務及結算方式的不同,分別進行往來款的明細核算,設立明細賬戶。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款項按照“誰經辦,誰負責,誰記賬,誰清理”的原則進行管理。往來款項按月或定期與客戶核對,并將應收和預付款項的明細單位和余額通知有關部門或經辦人,以便責任人及時催討和清欠。按照生效的經濟合同、協議、其他經濟文件等的規(guī)定超過半年的預付或應收款項,應上報企業(yè)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呆賬、壞賬的發(fā)生。因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壞賬損失的應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根據情況處以10%以上的罰款賠償,同時企業(yè)財務按應收賬款金額提取3-5%的壞賬準備。

4、存貨管理

⑴各種物資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fā)出的存貨,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實際成本。

⑵低值易耗品分期攤銷。

⑶建立各項存貨的管理制度,收發(fā)領退制度,組織好日常的收、發(fā)、結存核算,還要預測各項存貨資產的資金占用量、實物儲備量及采購批量,要以最少的資金占用取得最好的經濟效果。

⑷ 存貨一個季度盤點一次,年終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對于盤盈、盤虧及毀損的存貨應及時查明原因,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5、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物品;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二年的均列為固定資產。(特殊情況需報批)

固定資產折舊。按單項的月折舊率計提折舊。本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本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份應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采用 直線法。

六、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票務專用章)統(tǒng)一管理,指定使用人、保管人。印章保管人職責

應將所保管印章放在保險柜內,不能將保險柜的密碼泄露給他人。

2、應經印章使用人批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后,方可在填寫完整的票據上蓋章,不能在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據上蓋章。

3、不能將印章隨意蓋在空白紙張上,“發(fā)票專用章”(票務專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發(fā)票上蓋章,“財務專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收款收據及支票上蓋章。

每次蓋章應有監(jiān)印人簽字。

5、不能將印章攜帶外出(購買專用發(fā)票時稅務部門有要求的應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經使用人批準并指定監(jiān)印人一同前往監(jiān)印)

6、必需嚴格遵守以上職責,發(fā)現違反規(guī)定使用印章的輕者每次罰款100元人民幣,重者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票證管理制度

1、 發(fā)票和收據的主要內容包括:票頭、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大小寫累計金額、經手人、開票日期等。

2、凡提供勞務服務以及從事其它業(yè)務活動的以及取得收入時,均應向付款方如實開具發(fā)票和收據,并加蓋印章,任何部門不得拒開發(fā)票和收據。

3、各企業(yè)的任何業(yè)務部門和個人不得涂改、撕毀、轉讓、銷毀和

拆本使用發(fā)票和收據;嚴禁仿造發(fā)票和收據。對填寫錯的發(fā)票,應完整保存其各聯,也不得私自銷毀。丟失發(fā)票和收據,應及時報告。

八、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企業(yè)經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2、各企業(yè)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每天的收支報表等會計資料,要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會計檔案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3、調閱會計檔案必須嚴格辦理手續(xù),企業(yè)負責人和內部有關人員調閱本年度會計檔案,須向企業(yè)財務部負責人講明原因,經同意后辦理登記手續(xù),方可調閱。

4、外部人員調閱會計檔案一律持單位證明及個人身份證報批,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單位、調閱理由,經批準后方可調閱。

5、任何會計檔案除特批外,不得攜帶外出,不得復制、不得拆散。如有特殊原因經批準后方可外借或復印,但應詳細登記其內容、張數、金額、理由及歸還日期。同時,不得拆散原卷冊。

6、財務部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九、計報表報送及有關事項管理制度

1、會計報表報送的種類和資料

資產負債表「月報、季報、年報」

損益表「月報、季報、年報」

固定資產清查登記表「年報」

現金流量表「年報」

以上報表均按統(tǒng)一要求的格式填列后報送。

2、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報送時間

月報:每月后8日前(節(jié)假日順延)

季報:每季后10日前(節(jié)假日順延)

年報:每年后18日前(節(jié)假日順延)

十、單據報銷制度

1、單據報銷程序:

原、輔材料、辦公用品、固定資產設備采購單據的報銷程序

填寫申購單→報有關部門審批→按批準申購單的金額、單價、品名、質量、數量安排采購→采購回的實物辦理進倉手續(xù)→ 倉管員驗收、歸類、編號

超過申購單的總金額、單價說明原因報集團總裁批準←報企業(yè)總經理批準←財務經理審核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批

將申購計劃表、進倉單、發(fā)票向財務部報銷或沖帳

零星費用單據的報銷程序:

“單據”經辦人簽名并注說明→“單據”部門負責人簽注意見→“單據”財務部經理簽注意見并說明歸類→“單據”報總經理批準←“單據”向財務部出納報銷或沖帳“單據”超權限報總裁批準

工程決算的單據報銷程序

工程立項及工程預算→職能部門審核工程預算→工程完工職能部門或指定部門(人員)負責審核→工程決算書經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總造價超過預算報執(zhí)行董事批準

第12篇 房地產公司財務專項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財務專項管理制度

1、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加強企業(yè)的內部管理,促進企業(yè)在財務專項事務處理過程中的規(guī)范化、程序化。

2、第二章 財務會計報表管理

第一條 財務會計報表編制范圍

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稅務籌劃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內部管理會計報表還包括:資金計劃,資金動態(tài)執(zhí)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內部規(guī)定需要報送的各種管理報表、報告。

第二條 財務會計報表的編制原則與要求

一、會計報表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會計制度和準則編制;

二、財務管理部門必須保證所提供會計信息的及時、客觀、準確、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三、編制會計報告時,在會計計量和填報方法上,應保持前后會計期間的一致性。會計報告不同報表之間的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報表附注、說明清楚明了,符合規(guī)定要求。

四、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fā)生制原則進行。

五、按月、季、年分別編制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并做到月度有情況說明,季度有重點分析,年度有財務情況全面分析。

第三條會計期間

會計報表都必須以公歷年度作為會計期間,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內部報表自公歷2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

第四條 財務會計報表的報出

一、公司的財務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時間統(tǒng)一截止為每月28號,下月資金計劃表及附表于30日上午上報,會計報表于次月6日前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門;

二、在報送會計報表及相關分析資料時,應按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tǒng)一要求和規(guī)定進行。

三、會計不得擅自編制未經審核的會計報表,未經批準的會計報表不得向外報送。

3、第三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一條 利潤指標的確定

公司年度完成利潤指標由集團公司通過財務預算的形式予以明確和考核。

第二條 虧損的彌補

一、公司發(fā)生的年度虧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用下一年度稅前利潤彌補;

二、當年度虧損不足彌補時,可在五年內延續(xù)彌補,五年還不足彌補時,應在稅后利潤彌補。

第三條 利潤的分配

公司應按公司章程和股東會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利潤分配,原則上按不超過當年凈利潤的30%進行分配。

4、第四章納稅籌劃管理

第一條 稅收籌劃的原則

一、稅務籌劃是在符合稅法、不違反稅法及其他法規(guī)的前提下進行

二、是在納稅義務沒有確定,存在多種納稅方法可以選擇時,企業(yè)做出繳納低稅負的決策。

第二條 稅收籌劃的目的

一、合理合法減輕稅收負擔。

二、納稅申報正確,繳稅及時足額,不出現任何稅收方面的處罰等。

第三條 稅收籌劃的程序

一、公司在每年制訂財務預算時,應確定稅收籌劃方案,并上報集團財務管理部門。

二、成立稅收籌劃小組,由總經理、分管副總、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人員等組成。

三、項目開發(fā)是納稅籌劃的重點,項目稅收籌劃應從項目策劃開始,統(tǒng)籌考慮項目開發(fā)方式、合同簽訂、款項支付、銷售方式等進行全方位整體籌劃,并形成稅務籌劃報告。

四、項目開始運作后分年或分期制訂納稅計劃,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五、稅收籌劃和當年納稅計劃通過后,由總經理辦公會委托財務及相關部門執(zhí)行。

5、第五章 財務人員報告制度

第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報告原則

一、公司財務人員應按公司規(guī)定上報單位各類會計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其他管理報表報告。

二、對報告期內發(fā)生的重大或異常財務事項,應立即上報公司總經理、董事會、集團總裁和財務管理中心并提出解決方案。

第二條 公司財務人員報告事項

一、各類財務會計報表、統(tǒng)計報表、預算執(zhí)行情況表、報表附注及相關文字說明和分析材料。

二、發(fā)生的大額現金長款、業(yè)務差錯、透支、以各種方式提供的融資和擔保、向銀行貸款、對外投資及其它重大事件。

三、未經授權的向公司以外的單位和賬戶進行的資金劃撥。

四、未經批準的長期資產購置(如:固定資產)和超出計劃的費用與成本支出。

五、專項福利與費用支出。

六、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

七、財務會計稅收自查工作報告和外部檢查結論。

八、公司財務制度實施細則、內部控制管理辦法及其它各種補充規(guī)定。

九、審計報告。

十、成本控制分析報告。

十一、財務分析。

十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6、第六章 工資薪酬管理

第一條 工資審批

一、工資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月度工資的發(fā)放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年終獎金的發(fā)放報集團公司審批。未經審批的工資、獎金財務部門不得發(fā)放。

第二條 工資復核

工資獎金發(fā)放前,財務管理中心應對行政管理中心編制的工資、獎金發(fā)放表進行復核。

第三條 所得稅扣除

一、行政管理中心編制工資、獎金發(fā)放表。

二、財務管理中心應配合行政管理中心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扣除和員工往來款項的扣除。

第四條 員工離職

一、員工離職時,行政管理中心應通知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查明是否有借支款項等應扣款項。

二、如有借支款項等應扣款項,由行政管理中心在其離職時從應發(fā)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 工資、獎金的發(fā)放形式

一、工資、獎金的發(fā)放,采取銀行代發(fā)工資形式,如采用現金發(fā)放的形式,如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工資獎金的發(fā)放

一、員工工資一般于每月15日前發(fā)放上個月工資,年終獎金于春節(jié)放假前發(fā)放。

二、行政管理中心于工資、獎金發(fā)放前1天應將審批的工資單、獎金發(fā)放明細表交財務管理中心。

三、工資、獎金發(fā)放推遲,由財務管理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7、第七章 罰則

第一條 未遵守會計制度

財務人員未按照國家相關會計

制度和準則及公司規(guī)定及時編制會計報告,或者所提供會計信息的出現重大錯誤,處責任人500元/次的罰款。

第二條 未遵守公司章程制度

一、不按照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或者在未召開股東會的情況下進行利潤分配的,追繳所分配的利潤,并處責任人 2000元/次的罰款;

二、財務人員明知該利潤分配行為違規(guī)仍然進行賬務處理的,處責任人1000/次的罰款。

三、擅自編制會計報告及未經批準對外提供會計報告的,處責任人1000/次的罰款。

第三條 未積極對納稅事項進行合理籌劃

未積極對納稅事項進行合理籌劃,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處責任人500元/次的罰款。

第四條 未及時上報上述重大事項

財務人員未及時上報上述重大事項,處責任人100元/次的罰款。

公司管理費用財務崗工作流程(十二篇)

公司管理費用(財務)崗工作流程(一)部門日常費用審核原始憑證完整、合法、金額正確――→審核并更正原始憑證按規(guī)范粘貼和折疊――→審核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審核部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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