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范文
本村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本村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參加。
二、定期召開本村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
三、定期召開本村義務消防隊員會議。
四、定期組織召開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擴法規(guī)。
五、定期檢查本村消防工作。
六、加強居民區(qū)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2篇 某銀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總則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銀行及全體員工。
第一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責任
第四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執(zhí)行銀行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應急疏散和實戰(zhàn)滅火演練。
第五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條: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七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條:保障防火責任區(qū)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九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wèi)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2. 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4. 安全疏散指5. 示標6.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8. 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10. 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銀行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tǒng)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銀行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七章 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wèi)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0一0年6月3日
第3篇 街道社區(qū)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街道社區(qū)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制度
一、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寓教于樂的社區(qū)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利用廣播、黑板報、科普畫廓、文藝活動、舉辦講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對社區(qū)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斷提高社區(qū)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加強社區(qū)消防安全網絡建設,廣泛招募和聘請“消防志愿者”和“義務消防監(jiān)督員”為社區(qū)居民服務。
三、每年兩次對社區(qū)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教育、培訓,同時,每年組織一次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實戰(zhàn)演練,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4篇 某供電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本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號《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組織有關人員,結合我所消防安全管理實際,制訂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安全制度
1.1 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1.1 各單位應將消防安全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1.1.2 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半年進行一次小結評比,年終進行總結評比。
1.1.3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給予表彰獎勵。
1.1.4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1.2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2.1 使用電氣、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1.2.2 各種電氣設備要安裝使用、維修保養(yǎng),要符合 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電工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電力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電工防火制度.
1.2.3 施工現場凡使用液化石油氣前,必須提出申請,填寫《燃氣用火消防審批表》,經上級部門檢查,確認符合使用標準,并報供電局備案,發(fā)給使用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1.2.4 使用液化石油氣應有專用房間存放,燃氣灶與鋼瓶連接必須使用硬管,嚴禁易燃支搭,鋼瓶應與用氣房間分開單獨存放,并要保持通風。嚴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內使用燃氣。
1.2.5 檢查液化氣設備是否漏氣應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測試,若發(fā)現鋼瓶角閥、減壓閥漏氣,應送供應站更換不得自行拆修。
1.2.6 使用燃氣時應有專人看管,防止湯水沸益或吹風使火焰熄滅。嚴禁將鋼瓶臥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開水燙或在陽光下暴曬。使用完畢應先關閉角閥。
1.2.7 液化石油氣設備周圍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發(fā)現火情應及時報警并組織人員撲救,做好滅火工作。
1.3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3.1 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制定滅火方案、預案,定期進行滅火演練。
1.3.2 義務消防隊組織應有學習、教育、訓練制度,按期活動,達到“兩知三會”即:知防火、滅火知識,會報火警、會疏散自救、會協助救援?;顒右杏涗?。
1.3.3 發(fā)生火災應立即報警,組織撲救,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失火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1.4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4.1 要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書面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計劃。
1.4.2 根據實際情況,配置消防設施和足夠的滅火器材。
1.4.3 要擬定報警處理程序,應急疏散、撲救初起火災、通信聯絡、安全防護的程序和措施。
1.4.4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它單位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1.4.5 在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1.5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5.1 嚴格遵守上級各項用火、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防火安全規(guī)定、制度。
1.5.2 電氣焊工、電工、防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1.5.3 電氣焊工須持有效證件到保衛(wèi)部門登記備案認可。嚴禁非焊工從事電氣焊操作。
1.5.4 電氣焊工進行明火作業(yè)時,按規(guī)定開具動火證,并指定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5.5 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不準與噴漆、防水、木工裝修作業(yè)點等同時間交叉作業(yè),盛裝過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和設備,在未清洗干凈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1.5.6 防水施工作業(yè)前,須制定專項的防火方案、措施,并報公司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施工。
1.5.7 施工現場、生活區(qū)、料場等,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熱水器、電褥子等電熱器具,特殊情況須經上級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批后方可使用。
1.5.8 生活區(qū)宿舍內的照明燈具,不得超過60瓦,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照明,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
1.5.9 冬季使用爐火應由有關部門統(tǒng)一安裝,經保衛(wèi)等部門檢查符合防火、防煤氣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爐火及煙筒周圍不得掛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爐灰要待熄滅后倒在指定地點。
1.6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6.1 各單位主管責任人、專兼職管理人員對日常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火險隱患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1.6.2 對不能整改存有隱患的單位,專兼職管理人員要以書面形式及時向責任人和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責任人和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及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1.6.3 對公安消防機構及上級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上級公安消防部門。
1.6.4 對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整改落實情況要進行復查,對存在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落實的單位要給予嚴肅處理。
1.7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7.1 施工現場、料場要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7.2 消防器材應配置abc類干粉滅火器,要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距地面不低于15公分,高度不超過1.5m,每組2-5具。
1.7.3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應設專人管理,負責檢查,每年定期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每季度進行一次自查,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挪用。
1.7.4 消火栓周圍3m內嚴禁堆物、堆料,易被埋壓的要圍擋,并設置明顯的標志及紅燈。
1.7.5 建筑高度在24m以上的建筑物,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泵房和消防豎管,消火栓井口不得低于自然地面,并設專人24h值班,蓄水池容積不少于20m3,冬季做好防凍措施。
1.7.6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huán)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1.8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8.1 安全疏散通道應設明顯的疏散標志,其高度距地面不得超過1m。
1.8.2 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安全疏散設施,保證使用。
1.8.3 安全疏散通道應設足夠的照明設施、應急照明設施。
1.8.4 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嚴禁在通道內堆料、堆物。
1.8.5 安全疏散的大門必須向外開啟,門的寬度不得低于1.4m。
1.8.6 嚴禁在卷簾門周圍堆物堆料,確保使用。
1.9 消防值班制度
1.9.1 熱愛消防工作,服從領導聽從分配,有較高的責任感。
1.9.2 要熟悉自己的工作范圍內的火源、電源、水源等重點部位,熟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管理及措施,并經常檢查。
1.9.3 消防人員要做到四勤,即:勤檢查、勤動手、勤反映、勤宣傳,對消防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1.9.4 嚴格對現場用火、用電的檢查,對電氣焊操作先審查后操作,必須要到作業(yè)點檢查,消除隱患,確保防火安全后開具用火證。
1.9.5 對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要經常查看保養(yǎng)和維修。
1.9.6 要加強夜間對現場重點要害部位巡邏檢查,確?,F場夜間安全。
1.9.7 消防人員在值班時間不得睡覺、酗酒、看書、看報及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1.9.8 把好大門,與施工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對車輛或私人帶物出場要檢查,收出門條。
1.10 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10.1 每年對每名職工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課時。
1.10.2 完善考核制度,對一次補考仍不及格者及時清退。
1.10.3 結合本單位施工進度的不同情況,對重點部位、重點單位、特殊工種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或培訓。
1.10.4 所有安全教育培訓均要有書面材料。
1.11 辦公室宿舍防火制度
1.11.1 辦公室內除根據工作性質需要,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外其他辦公室一律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具及60瓦以上高熱度照明裝置。
1.11.2 辦公室、宿舍內一律不準存放易燃易爆、聚毒等危險物品。
1.11.3 不準隨意安裝燈頭或亂接亂拉電線,不得在燈泡上罩紙和電線上掛物。
1.11.4 宿舍內不準用易燃、可燃物料支搭,釘擋隔斷。
1.11.5 禁止臥床吸煙,煙頭不準隨地亂扔。
1.11.6 室內使用爐火必須設專人管理,爐火使用按爐火管理規(guī)定辦理。
1.11.7 辦公室宿舍要設專人負責日常防火衛(wèi)生制度管理,要經常打掃,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周圍要設相應數量消防器材。
1.12 倉庫料場防火制度
1.12.1 倉庫料場必須建立防火安全組織,設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1.12.2 在存放易燃、易爆、聚毒危險物品時要執(zhí)行國務院頒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制度,要根據物品性質設置適當的防火防爆設備及嚴格的管理措施預防發(fā)生事故。
1.12.3 倉庫內電器設備安裝要符合電器操作規(guī)程,電器設備和電線不能超過安全負荷,庫房內不準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大燈泡、碘烏燈、水銀燈等高熱度照明裝置.
1.12.4 木材、腳手桿及其它可燃物品堆放不可過大,垛與垛之間要設有防火間距,材料堆放不得有礙消防設備使用,料場要留有3.5米以上寬度循環(huán)的消防通道。
1.12.5 庫區(q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防火宣傳標志要鮮明。倉庫、料場要設有消防水源,水泵要單獨拉線確保長期靈敏有效,消防器材設置分布要合理。
2 各崗位工種消防管理制度
2.1 防火責任人職責
2.1.1 所長做為防火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2.1.2 綜合管理員為防火管理人,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3 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1.4 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生產、經營、管理、施工等各項工作中,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2.1.5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1.6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2.1.7 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2.1.8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督促實施演練。
2.2 防火管理人職責
2.2.1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檢查督促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執(zhí)行情況。
2.2.2 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3 組織制定各項防火規(guī)章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2.2.4 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2.5 組織實施防火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2.6 組織建立義務消防隊。
2.2.7 組織開展對員工消防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
2.2.8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情況。
2.2.9 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 專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2.3.1 專兼職管理人員對消防管理人負責,認真學習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組織實施上級的有關文件及防火工作部署。
2.3.2 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滅火知識教育和培訓工作。
2.3.3 組織開展防火和逃生自救宣傳教育演練工作。
2.3.4 糾正違反消防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處理意見。
2.3.5 對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2.3.6 監(jiān)督組建義務消防組織,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培訓和技能演練工作。
2.3.7 監(jiān)督做好對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工作,做到靈敏有效。
2.3.8 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填寫隱患通知單,督促隱患的消除。
2.3.9 組織義務消防組織撲救本單位的火災事故,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起火原因,并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2.4 電工防火制度
2.4.1 各種電器設備安裝要符合技術規(guī)范維修遵照電業(yè)局規(guī)定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電工作業(yè)時,認真執(zhí)行電力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嚴禁短路現象發(fā)生。
2.4.2 配電室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不得存放與變(配)電室無關的物料及其它東西,嚴禁吸煙生火,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2.4.3 防止導線超負荷而引起火災,不準隨意亂裝亂用電氣設備,經常監(jiān)視線路運行情況,保險絲不準用鐵絲或銅絲代替。
2.4.4 電工要經常檢查線路,接頭松動及時維修、裸線及時包好,防止電阻過大和絕緣損壞而引起火災。
2.4.5 電閘箱要保持清潔,不準存放任何東西,并設有防雨防潮設備。
2.4.6 安裝臨時燈具必須安插銷,施工完畢要拉閘斷電。
2.5 電氣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制度
2.5.1 電氣焊工操作必須執(zhí)行消防部門下發(fā)的有關通告中的規(guī)定,落實文件精神。
2.5.2 電氣焊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焊前開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及器材、作業(yè)結束用火證交回,嚴禁非電焊工操作。
2.5.3 外包隊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持原籍縣以上操作證。經上級部門批準,經防火安全培訓考核后方能上崗。
2.5.4 作業(yè)時要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范圍作業(yè),要對周圍易燃、可燃物進行清理,垂直作業(yè)要進行隔擋和石棉布封嚴孔洞。高層外檐作業(yè),必要時地面要增設人員看火。
2.5.5 電氣焊焊割作業(yè)與油漆、噴漆、木工、防水施工等易燃易爆作業(yè)嚴禁同部位,同時上下交叉作業(yè)。
2.5.6 遇有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高空、露天焊割作業(yè)應停止。
2.5.7 電氣焊作業(yè)完畢,必須切割電源、汽源、檢查現場,確無火險方可離去。
第5篇 運轉班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班組消防火負責人要對所有的安全防火進行監(jiān)督、檢查,一旦發(fā)現火災隱患要及時匯報井調度,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二、 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消防火負責人負責,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
三、 防火工作人人有責,班組消防火負責人要組織對職工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積極帶領職工做好防火工作。
四、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嚴禁使用明火、電爐。
五、 搬運使用易燃易爆品,需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違者所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jié)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六、 在無火警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如有損壞要原價賠償。
七、 班組要指定專人做為消防員,負責保管好各種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
八、 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更換,由消防火領導小組統(tǒng)一安排,班組崗位給予密切配合。
九、 中央變電所內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室內保持通風良好,衛(wèi)生干凈整潔。
第6篇 某集團監(jiān)控機房、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嚴格貫徹“ 嚴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監(jiān)督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生命安全。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門領導具體負責,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做好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 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懂”,即懂得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火災的方法。
第四條 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會”,即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五條 監(jiān)控機房、庫房要達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檔案、有防火防爆預案。
第六條 監(jiān)控機房、配電室、網絡間、庫房等要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七條 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換。
第八條 機房及其附近嚴禁吸煙、焚燒任何物品。
第九條 機房,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格煙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第十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機房。
第十一條 機房用電量嚴禁超負荷運行。
第十二條 機房內使用電烙鐵要嚴格控制,按規(guī)定操作,有專人看守,確保安全。
第十三條 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災。
第十四條 沒有特殊情況并得到批準,機房內不準外人隨意出入。
第十五條 發(fā)生火災立即報告消防部門并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和滅火。
第十六條 機房人員、庫管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規(guī)定。對違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嚴加追查,予以處理。
第7篇 消防安全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2.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tǒng)、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機械防排煙系統(tǒng)等)的維護管理(無該設施的本條可取消):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單位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yǎng)企業(yè),與之簽訂維修保養(yǎng)合同,對系統(tǒng)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yǎng)。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安部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3. 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保安部備案。
(2)保安部根據有關消防規(guī)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qū)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qū)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jié),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安部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安部,補充滅火器材。
第8篇 龍城社區(qū)消防安全職責2創(chuàng)消防安全示范社區(qū)制度
雅苑社區(qū)創(chuàng)消防安全示范社區(qū)制度:消防安全職責(2)
雅苑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社區(qū)管理和服務體系,負責本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2、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雅苑社區(qū)消防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組織,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制定防火安全公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檔案。
3、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部署、落實本轄區(qū)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4、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消防安全檢查等工作,積極預防和消除火災隱患。
5、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在公共活動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欄,提升民眾消防安全意識。
6、對本轄區(qū)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車通道及其他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監(jiān)督管理。
7、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裝備,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8、組織本行政轄區(qū)域內未實行物業(yè)管理的高層建筑業(yè)主或者使用人進行自我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9、履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9篇 電儀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進行消防培訓,和安全教育一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如有開封、使用和壓力不足的要及時更換。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及時消除。
4、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要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要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隊負責,專職管理員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隊負責組織實施,本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員負責管理。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將隱患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要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對上級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回復報告。
第10篇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鄴建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二、各樓房的樓道和樓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暢通。教室、實驗室、前后門要開啟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煙、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學生宿舍內,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裝由專人負責,非專業(yè)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各電器設備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館、閱覽室、化學實驗室、體育館、美術、音樂教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館(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實驗樓禁絕明火。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品要設專人妥為保管,并定期檢查。
七、食堂工作人員要切實提高防火意識,做到人到點火,火滅走人。
八、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設備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一萬無一失。
第11篇 物業(y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物業(yè)項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根據《消防法》《消防管理條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項目公司全體員工應將消防工作視日常本職工作,人人都是義務消防對員。
2.0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項目管理區(qū)域內不得擅自動火,動火時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系,并辦理動火手續(xù)。
3.0動火前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且派人監(jiān)督其動火情況,完畢后立刻清查現場。
4.0發(fā)現私自動火作業(yè)的,除補辦動火作業(yè)手續(xù)外,還要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嚴重消防安全隱患或火災事故的,移交項目公司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5.0需要在重點要害部位施工作業(yè)動火時(如:配電室、車庫、機電設備房等),必須經項目公司批準;按消防有關規(guī)定動火前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業(yè)完畢后負責人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
5.1動火前'七不':
5.1.1防火、滅火設施、消防器材不落實到位不動火。
5.1.2動火現場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動火。
5.1.3現場難以移動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動火。
5.1.4動火現場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凈,未排除殘留的油質前不動火。
5.1.5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動火。
5.1.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yè)時,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動火。
5.1.7動火前未準備充分的消防滅火器材不動火。
5.2動火中'四要':
5.2.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防火負責人。
5.2.2現場防火負責人和作業(yè)人員必須注意現場情況,發(fā)現隱患時,要立即停止。
5.2.3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消防措施進行撲救。
5.2.4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發(fā)生消防事故等。
5.3動火后的'一清':
現場防火負責人在動完火后,要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離開現場。
6.0重點要害部位和設備機房內,嚴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設施設備附近不準堆放任何雜物。
7.0消防通道、樓梯口等公共部位須保持通暢,嚴禁堵塞或封鎖,安全出口指示燈完好。禁止在樓道、樓梯垃圾桶內焚香、燒紙等。
8.0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規(guī)定。
9.0執(zhí)行公司工程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定期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第12篇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制度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一)每日防火巡查
技能要求:
1.能識別巡查區(qū)域內的各種火源,并能判定違章用火行為;
2.能識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設施;
3.能判斷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能判斷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5.能識別防火門、防火卷簾等消防分隔設施;
6.能判斷各類防火分隔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7.能填寫《防火巡查記錄》。
相關知識:
1.火源管理的基本內容和檢查要求;
2.安全疏散設施的作用、種類及設置要求;
3.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的作用及設置要求;
4.應急照明設施的作用、種類及設置要求;
5.防火分隔設施的概念及種類;
6.防火門的分類、構造、作用及設置部位;
7.防火卷簾的分類、構造及檢查要求;
8.《防火巡查記錄》的填寫要求。
(二)定期防火檢查
技能要求:
1.能對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進行自檢測試;
2.能對各類防火分隔設施進行功能測試;
3.能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相關知識:
1.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的自檢測試要求;
2.各類防火分隔設施的工作原理及功能測試內容;
3.《防火檢查記錄》的填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