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作考核評估制度
一、學校安全工作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具體責任人的工作機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和原則。“一崗雙責,一票否決”制度,各處室、班級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本年級)的安全工作及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二、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各部門經常性自查和學校統(tǒng)一集中檢查相結合的制度。各處室每周要對本部門的安全情況至少檢查一次,發(fā)現情況及時整改。
三、校委會對學校重點部位每周定期安全檢查1-3次,并對各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四、校委會在檢查中要做到檢查到位、反饋到位、匯報到位、材料歸檔到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責任處室,由責任處室落實整改。
五、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整改不及時或拒絕整改的,給責任處室或責任人扣0.5-1分,造成責任事故的,由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加重處罰,并取消評選資格。
六、安全工作納入學校重點工作考核。
七、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八、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第2篇 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
為確保我校正常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維護校紀校規(guī),保障師生安全,重視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貫徹 “ 誰主管誰負責 ” 的原則,校長是學校第一責任人,各辦公室負責人是各科室第一責任人。
2 、認真執(zhí)行目標責任制,落實各項檢查和防范措施,每學期考核一次,若沒有違紀情況和檢查次數、時間、人員到位,可獲安全責任獎(每期按100元/人)。
3 、凡對安全工作做出成績者,給予一次性的獎勵,有突出貢獻者學校將給予特別嘉獎。
4 、安全防范檢查措施不落實、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責任獎,考核根據目標責任書的要求進行。
5 、發(fā)生安全事故,按規(guī)定扣除安全獎,事件較為嚴重的還將扣除年終獎,并實行“一票否決”,部門和當事人當年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6 、發(fā)生重大事故,召開現場會議,分析情況,做好善后工作。嚴格按照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 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7 、發(fā)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門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是學生,除追究學生責任外,學生導師也將承擔一定的責任。
第3篇 安全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1、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2、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3、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4、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5、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于公司,并在安全會議上公布;
6、每半年對安全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
7、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并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4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2、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況。
第5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堅持“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學校穩(wěn)定,保護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把學校建成為安全文明校園,全體教師都應承擔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職責。同時也應受到一定的獎勵,為體現獎罰分明,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獎懲制度。
1、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jiān)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學校根據每學期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獎勵。
3、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4、學校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與不按規(guī)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5、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
6、安全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凡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個等次。
7、學校對安全監(jiān)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勵。
8、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
9、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考核辦法:
1、經考核未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發(fā)的,定為一合格等級,全額發(fā)放季度和學期安全獎。
2、對于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據情節(jié)輕重扣發(fā)安全考核獎:
(1)、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間未關電燈、電器、鎖房門等,但未造成較大影響的,除由所在部門加強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責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學期連續(xù)發(fā)生責任事故,繼續(xù)在學期安全獎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崗、擅自離崗或未履行崗位職責,扣除責任人值班費。
(2)、由于工作失職或失誤,發(fā)生火災、失竊等安全事故,造成財務較大損失(100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的,扣除直接責任人學期安全獎,同時根據情況扣除所在區(qū)域安全責任人、部門負責人季度學期安全獎;并視情節(jié)輕重程度,賠償學校經濟損失。
(3)、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根據情況扣除直接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安全督察員、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直至全校所有教職工的學期安全獎,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3、對積極主動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種安全事故發(fā)生或為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作出顯著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將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
4、對于擔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師公共辦公室等)的安全責任人,并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學校將在年終給予評優(yōu)選先。
第6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及“分級分組條塊管理”的原則,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事件發(fā)生。
一、各級負責人:
1、各班級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2、年級組長組織師生活動時發(fā)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總結,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記錄。少一次扣1分。
2、及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一次未及時處理、記錄、上報扣2分.
3、發(fā)現學生①攀爬學校圍墻;②用籃球架倒立;③站在課桌椅上把頭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過道狂奔追逐;⑥帶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藥槍等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行為。發(fā)現一人次扣1分。
4、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發(fā)生安全事件的。發(fā)生一次扣5分。
6、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fā)生。未做到以上一項的一次扣5分。
四、學科教師:
1、值班巡視到位,并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值日記錄》本上。對發(fā)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上報綜治辦,并與相關班主任溝通的。任一項未做到扣5分。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fā)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項未做到扣5分。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未做到的或處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fā)生。不到崗、不作為的扣5分。
5、學生發(fā)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6、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員:
1、參加學校組織安全學習工作,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崗位的安全責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現安全問題,則要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3、開展每月一次崗位安全自查工作,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學校,并及時處理。一項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級有關部門對相關部門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因部門及相關人員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時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責任事故一票否決指標:
有以下情況的任何一項,學期中各項榮譽評比,考核評優(yōu)、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發(fā)生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傷害師生或劫持學生案件;
2、師生違法犯罪受到處罰事件;? 3、發(fā)生1人以上責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責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經查實的。
七、說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計,學校根據考核予以獎勵。
第7篇 安全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范例
一、學校安全工作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具體責任人的工作機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和原則。“一崗雙責,一票否決”制度,各處室、班級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本年級)的安全工作及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二、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各部門經常性自查和學校統(tǒng)一集中檢查相結合的制度。各處室每周要對本部門的安全情況至少檢查一次,發(fā)現情況及時整改。
三、校委會對學校重點部位每周定期安全檢查1-3次,并對各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四、校委會在檢查中要做到檢查到位、反饋到位、匯報到位、材料歸檔到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責任處室,由責任處室落實整改。
五、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整改不及時或拒絕整改的,給責任處室或責任人扣0.5-1分,造成責任事故的,由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加重處罰,并取消評選資格。
六、安全工作納入學校重點工作考核。
七、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八、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第8篇 某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1、安全是學校生存發(fā)展之本,安全考核是安全工作取得實效的決定性環(huán)節(jié)。
2、學校建立安全考核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崗位組成考核小組。
3、建立健全安全考核的經常機制,依據《考評方案》一學期組織一次考核,一學年進行一次兌現——考核結果納入年終考評體系,是教職員工晉級、晉職、評先、選模的主要依據,發(fā)生責任事故者一票否決。
4、安全考評依據《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考核方案》進行。
5、考評獎勵: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安全考核成績得分90分以上的為先進單位。
(2)80—89分的為達標單位。
(3)安全意識強,工作精細、規(guī)范、科學推進,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4)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及用電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5)模范遵守各種安全法規(guī),制止違反安全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
(6)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7)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8)對查明各種突發(fā)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予以“一票否決”:
(1)綜合考評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決”。
(2)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2人以上。
(3)因管理不善造成學校被盜、火災等,造成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
(4)學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經衛(wèi)生防疫部門認定為食物中毒事故的。
7、綜合考核70—79分的為重點管理單位
8、對于違反安全法規(guī)、上級安全要求、學校安全制度的班級或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安全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第9篇 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責任追究制度
為確保我校正常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維護校紀校規(guī),保障師生安全,重視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貫徹 “ 誰主管誰負責 ” 的原則,校長是學校第一責任人,各辦公室負責人是各科室第一責任人。
2 、認真執(zhí)行目標責任制,落實各項檢查和防范措施,每學期考核一次,若沒有違紀情況和檢查次數、時間、人員到位,可獲安全責任獎(每期按100元/人)。
3 、凡對安全工作做出成績者,給予一次性的獎勵,有突出貢獻者學校將給予特別嘉獎。
4 、安全防范檢查措施不落實、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責任獎,考核根據目標責任書的要求進行。
5 、發(fā)生安全事故,按規(guī)定扣除安全獎,事件較為嚴重的還將扣除年終獎,并實行“一票否決”,部門和當事人當年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6 、發(fā)生重大事故,召開現場會議,分析情況,做好善后工作。嚴格按照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 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7 、發(fā)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門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是學生,除追究學生責任外,學生導師也將承擔一定的責任。
第10篇 某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把各班級的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評優(yōu)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
2、對于安全工作思想上重視、措施得力、工作有成效的班級和個人,在評優(yōu)、考核等方面優(yōu)先考慮,對成績特別突出的要進行表彰獎勵。
3、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于教育不利、措施不當,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級或個人取消本年度的一切評優(yōu)資格,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4、安全工作優(yōu)勝獎享受校優(yōu)秀工作者同等待遇。
第11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及“分級分組條塊管理”的原則,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事件發(fā)生。
一、各級負責人:
1、各班級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2、年級組長組織師生活動時發(fā)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總結,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記錄。少一次扣1分。
2、及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一次未及時處理、記錄、上報扣2分.
3、發(fā)現學生①攀爬學校圍墻;②用籃球架倒立;③站在課桌椅上把頭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過道狂奔追逐;⑥帶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藥槍等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行為。發(fā)現一人次扣1分。
4、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發(fā)生安全事件的。發(fā)生一次扣5分。
6、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fā)生。未做到以上一項的一次扣5分。
四、學科教師:
1、值班巡視到位,并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值日記錄》本上。對發(fā)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上報綜治辦,并與相關班主任溝通的。任一項未做到扣5分。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fā)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項未做到扣5分。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未做到的或處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fā)生。不到崗、不作為的扣5分。
5、學生發(fā)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6、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員:
1、參加學校組織安全學習工作,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崗位的安全責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現安全問題,則要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3、開展每月一次崗位安全自查工作,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學校,并及時處理。一項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級有關部門對相關部門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因部門及相關人員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時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責任事故一票否決指標:
有以下情況的任何一項,學期中各項榮譽評比,考核評優(yōu)、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發(fā)生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傷害師生或劫持學生案件;
2、師生違法犯罪受到處罰事件; 3、發(fā)生1人以上責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責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經查實的。
七、說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計,學校根據考核予以獎勵。
第12篇 區(qū)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1、安全是學校生存發(fā)展之本,安全考核是安全工作取得實效的決定性環(huán)節(jié)。
2、學校建立安全考核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崗位組成考核小組。
3、建立健全安全考核的經常機制,依據《考評方案》一學期組織一次考核,一學年進行一次兌現——考核結果納入年終考評體系,是教職員工晉級、晉職、評先、選模的主要依據,發(fā)生責任事故者一票否決。
4、安全考評依據《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考核方案》進行。
5、考評獎勵: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安全考核成績得分90分以上的為先進單位。
(2)80—89分的為達標單位。
(3)安全意識強,工作精細、規(guī)范、科學推進,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4)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及用電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5)模范遵守各種安全法規(guī),制止違反安全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
(6)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7)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8)對查明各種突發(fā)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予以“一票否決”:
(1)綜合考評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決”。
(2)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2人以上。
(3)因管理不善造成學校被盜、火災等,造成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
(4)學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經衛(wèi)生防疫部門認定為食物中毒事故的。
7、綜合考核70—79分的為重點管理單位
8、對于違反安全法規(guī)、上級安全要求、學校安全制度的班級或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安全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