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車輛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制度
1、 車輛車輛安全宣傳工作要利用黑板報、墻報、通訊(短信平臺)、橫幅標語、廣播、錄像等宣傳工具常抓不懈,長期堅持。主要采取的方式有:
(1) 常年宣傳。即根據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氣、氣候情況、不同交通特點、可能出現的傾向性問題,結合本單位實際有的放矢地進行。
(2) 重點宣傳。在全國性的“車輛安全生產月”及省、市的“車輛安全宣傳周”、“百日車輛安全競賽”等活動中,或在重要節(jié)假日中,結合實際進行重點宣傳。
⑶ 突擊宣傳。主要是針對一個時期來交通車輛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配合突發(fā)性整頓、管理開展宣傳、教育。
2、 崗前培訓教育
(1) 對駕駛人員進行有關車輛安全知識培訓,掌握貨物運輸的車輛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2) 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車輛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國家與行業(yè)標準,貨物運輸車輛安全規(guī)章制度;
b、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的法律、法規(guī),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技術和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基本知識;
c、勞動防護和職業(yè)病預防基本知識;
d、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職業(yè)道德教育;
f、本公司運輸生產特點,公司規(guī)章制度以及車輛安全注意事項;
g、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應急設施與設備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識;
h、崗位生產任務、特點、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規(guī)程等。
i、進入施工作業(yè)場所、道路的安全注意、防范、自我保護知識;
3、 日常培訓教育
(1) 加強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業(yè)務人員、駕駛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全面提高車輛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2) 日常培訓教育實行專門培訓、集中培訓和業(yè)余教育相結合的方式。
⑶ 日常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更進一步深入理解: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第2篇 車輛安全管理與日常維護制度
1、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二級維護保養(yǎng)工作,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凡技術狀況、等級不達標、不符合車輛安全要求的車輛、設備,一律禁止投入承遠、應提前制定更新計劃、逐步淘汰分期到位,保證和不斷提升良好的車況結構。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駕駛員車輛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車輛。駕駛員使用新購車輛時,須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走合保養(yǎng)。
(2)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并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二級維護、季保與年檢。
(3)當車輛發(fā)生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修理,防止車輛帶病行駛。車輛修理時,駕駛員須說明車輛故障原因,經主管人員同意進指定維修站修理。
(4)當新購車輛或車輛保險期到期時,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投保車輛各項險種。
2、為全面掌握車輛在使用周期中的車輛安全管理,建立反映車輛全貌的一車一檔。主要材料應包括:
(1)新車始于登記的全部原始憑證。
(2)投入使用后取得的各項承運資質資料。
(3)各項強制險、及應投保險種的憑證。
(4)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的確認資料 。
(5)車輛維修保養(yǎng)資料。
第3篇 機動車輛安全工作制度
一、辦公室負責站里車輛調度、車輛安全管理、車輛維修、車輛保險、辦理減免車船使用稅、車輛保險責任經濟索賠工作。
二、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管理辦法,并不斷健全、完善。
三、業(yè)務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車,須提前提出申請,辦公室根據工作的輕重緩急,全面平?派車。
四、本站職工私人用車以及職工家屬因病、因事需要用車,須經站領導批準后方可用車。
五、車輛必須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六、車輛維修、購買部件,到辦公室辦理審批手續(xù),同意后再到指定地點維修和購買部件。正常維護、小修保養(yǎng)由辦公室主任批準,大修、購買部件由處長批準。
七、汽車加油在指定的中國石油加油站加油,刷卡消費。沒有特殊情況不再使用現金加油。每月30日到辦公室登記行車里程,以便考核和掌握百公里耗油情況。
八、每月一次安全例會。根據不同時期和上級要求,利用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交通法律、法規(guī)、安全常識等教育活動,提高駕駛員自覺遵守紀律和法律意識;及時傳達《安全簡報》、《事故通報》中與交通相關的事故案例,進行總結,吸取經驗教訓。
第4篇 車輛安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1、 公司每年度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車輛安全考核指標,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層層簽訂車輛安全目標責任書,責任書簽訂率要求達100%。
2、 公司每半年組織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實行車輛安全生產獎懲制和車輛安全生產“一標否決”制。
3、 公司對車輛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4、 車輛安全目標、考核內容、方法詳見各類《車輛安全目標責任書》(見附件)。
當公司當年度各類事故超過簽訂《車輛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目標考核值時,對該公司車輛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按如下標準從超過月度考核:
1、 工傷事故(人身傷害、職業(yè)病):
考核值
1.0‰以上
1.2 ‰
1.5 ‰
2.0‰以上
處理核
200元
500元
700元
1000元
2、 車輛交通事故;
超過考核值
1起
2起
3起
4起以上每起
處理核
100元
200元
300元
500元
第5篇 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制度
井下接送人是礦山往井下運送人員的主要通勤工具,為確保人員安全和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yè)。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guī)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fā)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guī)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后負責關好車后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huán)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發(fā)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可以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qū)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12、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制動、方向、發(fā)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況。
2、檢查規(guī)定:
(1)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駛。
(2)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證車況良好,并做好記錄
(3)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范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于兩次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況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fā)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6)對違反運輸規(guī)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7)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責任追究
1、發(fā)現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并罰款2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2、發(fā)現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300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100元。
3、發(fā)現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并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4、根據安全檢查規(guī)定要求,若發(fā)現存在監(jiān)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況,對相關負責人處罰500元。
第6篇 車輛出站安全檢查登記制度
為了把好客運站源頭管理,特訂立本制度:
一、車站出站口門衛(wèi)為車站進站客運車輛出站檢查登記具體責任人,誰放行,誰負責。
二、凡進本站經營的客運車輛,駕駛員均為被檢查對象,應自覺停車接受檢查。強行沖關的,一是作停班處理,二是報請當地運管部門處理。三是終止進站經營合同(協議)取締其進站經營資格。
三、嚴禁超員、超載車輛出站。當班責任人必須上車清點車上實際人數,核實。對超員、超載車輛出站。當班責任人要上車查看,對攜帶危險“三品”的車輛,堅決不準放行。
五、嚴禁漏報、漏檢車輛載客出站。
六、嚴禁準駕不符的駕駛員當班出站,嚴禁當班駕駛員酒后駕車出站,嚴禁無證人員當班駕車出站。
七、嚴格按出站檢查登記表要求,作好記錄,當班車駕駛員要親筆簽名,登記表要歸集,整理保管。
八、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按照“誰放行、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第7篇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制度
一、公司承運危險貨物貨物車輛,其車況必須達到一級技術標準。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條件,設置危險品運輸標志。其消防設施、安全生產工具配套齊全有效。劇毒品運輸必須用箱式貨車。
二、承運車輛必須辦理危險貨物運輸營運證,方可參加營運。駕駛員應具有危險貨物運資格證并配備具有資質的押運員。
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入戶及年審必須辦理保險,各項險種必須按規(guī)定保足保全。其中:第三責任險50萬元;承運人責任險按承運的不同品種標準投保。
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按照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定期檢測、保養(yǎng)并確保年審合格。
五、危險貨物運輸槽罐車車輛必須經質檢部門檢測合格,持有年檢記錄、罐檢報告及廠家生產圖紙。
第8篇 駕駛員、車輛及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盒班組應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
四、駕駛員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yè)。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五、對車輛運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六、發(fā)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第9篇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一
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1】
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負責管理的所有車輛。
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模范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并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2、負責公司車輛的養(yǎng)路費、車輛使用稅和保險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3、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4、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傳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5、貫徹執(zhí)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規(guī)章制度,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6、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yè)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7、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
負責組織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保持車輛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隱患。
8、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9、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fā)現故障要及時匯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10、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11、車輛發(fā)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并通知車管員和單位領導。
12、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13、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員同意。
14、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fā)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15、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16、調派車輛往轄區(qū)路段以外地區(qū)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車輛的年審、保養(yǎng)維修統(tǒng)一由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安排辦理,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表》,按規(guī)定審批后方可入廠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fā)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特殊情況下需就近維修的,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修理。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單位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
二、自覺維護和保持好自己使用的車輛,按時參加年檢,使自己的車輛始終保持在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保證客貨車的運輸安全。
三、在施工現場服從施工負責人的領導和指揮,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及時報告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并應發(fā)揚人道主義精神,對受傷者緊急救護,不得肇事逃逸。
五、車輛按照公司要求,定點存放。未經允許不準隨意停放他處。
六、現場所有機動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七、所有施工車輛必須保持完好的車況,嚴禁施工機械帶病運行。
八、施工機械必須做好每天的施工機械記錄(含施工機械保養(yǎng)記錄)。
九、施工機械要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沖洗。
十、節(jié)假日期間,除值班車輛以外,其他車輛鑰匙一律上交分公司領導統(tǒng)一管理。
十一、對外運土方車輛必須按照指定的行車路線行駛,未按照規(guī)定路線行駛的車輛(臺/次),將進行2000元的經濟處罰。
十二、駕駛人員除認真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十不準,五不開。
十不準:
1、不準將車交給非司機人員駕駛。
2、不準酒后駕車。
3、駕駛車輛時不準接打手機。
4、駕車時不準飲食、吸煙、閑談或嬉戲打鬧。
5、不準開英雄車、斗氣車。
6、下坡時不準脫檔滑行。
7、不準冒險搶道超車。
8、不準私自拉運貨物。
9、不準私自訪親探友。
10、不準將車私自交給外人使用。
五不開:
1、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無防護措施不開。
2、貨物捆扎不牢,人坐不穩(wěn)不開。
3、超高、超長、超寬,沒辦理通行手續(xù),無安全標志不開。
4、車廂掛勾不牢,車門關閉不好不開。
5、道路、橋梁、隧道存在隱患,情況不明不開。
第10篇 施工機械及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便道上行駛的施工車輛繁多,為了保證便道暢通和前場施工的順利進行,杜絕施工現場交通事故發(fā)生,我分部確定以下交通安全管制規(guī)則,望大家嚴格遵守。
第一條 施工便道只允許與施工有關的車輛進入和行使,社會車輛和閑雜人不得隨意進入施工便道。否則發(fā)生的一切事故由責任人自己承擔。車輛交匯時,讓車的原則是:罐車優(yōu)先、重車先行、其他車輛合理避讓。
第二條 任何施工車輛不得占道行使,同時不能隨意??吭诒愕郎嫌绊懫渌囕v通過。對于隨意??渴┕け愕烙绊懫渌┕ぼ囕v正常行駛的,視情節(jié)嚴重,給與相關責任人100元~300元罰款。
第三條 遇到前臺澆筑混凝土時,施工車輛(吊車、鉆機、鋼筋籠運輸車、裝載機等)與罐車混凝土交匯時,應及時靠邊,罐車優(yōu)先通過。影響混凝土罐車正常行駛幾前臺混凝土施工的,每次給予相關責任人500元罰款。
第四條。鋼筋籠運輸車在運輸鋼筋籠時遇到混凝土罐車應靠邊停下讓罐車先行通過,不允許將便道堵塞,必須保證罐車順利通過到達現場。由于鋼筋籠運輸車導致混凝土不能按時到達現場的,每次給予相關責任人500元罰款,
第五條 施工現場吊車支設時不能占用便道,不得隨意將大臂置于便道上方。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定的,每次罰款200元~500元。
第六條 車輛在便道上發(fā)生故障時,應盡量駛離便道,實在不能駛離的要??吭诒愕赖挠覀取?/p>
第七條 施工車輛在便道上發(fā)生擁堵時,要服從項目部交通協管人員的指揮和處理。有不聽指揮造成便道擁堵20分鐘以上的,視情節(jié)嚴重,給與相關責任人100元~500元罰款。
第八條 便道上交通擁堵20分鐘以上仍不能解決時,須及時通知項目部管理人員。
第九條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駕駛員或操作手,不得隨意下車進入施工場地,進入施工場地時必須佩戴安全帽。發(fā)現一次,一人罰款50元~100元。
第十條 上級領導檢查現場時,一切施工車輛應禮讓,檢查車輛先行。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定的,每次罰款500元。
第十二條 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在自己的職責權限內應積極配合便道交通管理,對于在管段內發(fā)生的交通擁堵,要及時進行協調處理,保證現場施工連續(xù)進行。
第十三條 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將對便道進行實時監(jiān)控,發(fā)現交通堵塞及時拍照存底,隨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罰款。
第11篇 機動車輛管理制度乘車安全要求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九寨溝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照明安全管理工作內容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照明安全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
用電安全導責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工作用車
工作用車是指用于生產、經營、管理用車。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車輛保險管理
4.1.1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對全廠車輛投保建檔。
4.1.2 總經理工作部每年負責核實全廠車輛投保項目,并收集匯總車輛保險情況。
4.1.3 在安監(jiān)部核實車輛投保項目后,財務部每年負責向保險公司撥付公司資產保險費用。
4.1.4 車輛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做好車輛保險理賠工作。
4.1.5 車輛報廢后,總經理工作部負責督促及時注銷車輛保險。
4.1.6 總經理工作部對車輛保險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4.2 普通修理管理
4.2.1 維修建檔
4.2.1.1 各有車單位(部門)建立維護、維修檔案。
4.2.1.2 總經理工作部督促收集匯總車輛維修信息。
4.2.2 落實責任
4.2.2.1 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yǎng)和日常檢查。
4.2.2.2 總經理工作部督促檢查車輛管理責任的落實。
4.2.3 車輛修理
4.2.3.1 車輛維修本著“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維修成本,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防止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4.2.3.2 車輛小修及二保,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在《車輛維修申請單》(見附錄f)上填明維修項目和內容,經總經理工作部審批后送修。
4.2.3.3 車輛行駛過程中突發(fā)故障或事故,確需緊急維修的,駕駛員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單位領導,經同意后,可就近聯系緊急維修。
4.2.3.4 車輛維修費用的報銷,按公司《費用審批、劃撥及報銷管理標準》執(zhí)行。
4.3 定期維護保養(yǎng)
4.3.1 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和日常檢查。
4.3.2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有車單位管理責任的落實。
4.3.3 各有車單位每周組織一次所屬車輛的安全技術檢查,如實填寫《機動車車況周檢記錄》(見附錄g)。
4.3.4 駕駛員堅持每日行車“三檢制”。
4.4 車輛調度管理
4.4.1 調度責任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車輛調度。
4.4.2 生產值班車調度
4.4.2.1 使用生產值班車應提出用車申請,車輛調度根據生產值班車的使用范圍酌情安排車輛;
4.4.2.2 用車單位一般情況下應在用車的前一天17點以前向總經理工作部提出用車申請,夜間用車應在當日17點以前提出;夜間臨時用車可由車班班長(或指定的專人)負責安排。
4.4.2.3 凡同一方向能結合用車的不單獨派車;
4.4.2.4 用車單位申請用車行駛范圍超出成都市和九寨溝縣范圍的,須先報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4.2.5 駕駛員總經理工作部簽發(fā)的《派車單》出車,并按規(guī)定的路線行駛,未經總經理工作部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行車路線,出車任務完成后,由帶車人簽字確認。
4.4.3 車輛調度基本要求
4.4.3.1 應加強用車的計劃性,平時用車應在用車的前一天17點前(下班后用車在當日17點前)提出用車申請,法定節(jié)假日、雙休日應在放假的前一天17點前提出,以便合理安排調度車輛,保證正常用車。
4.4.3.2 用車單位應尊重總經理工作部的安排,不得擅自改變用車路線。
4.4.3.3 總經理工作部必須堅持原則,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調度車輛,不準循私情,派人情車。
4.4.3.4 總經理工作部應如實填寫出車記錄,不準弄虛作假,虛填行駛公里。
4.5 車輛年審管理
4.5.1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建立車輛年審檔案。
4.5.2 每年車輛的定期年審前,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對年審車輛進行審前保養(yǎng)。
4.5.3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車輛年審前各種年審報表的填寫。
4.5.4 總經理工作部按時將年審到期車輛送車管所參加年審。
4.5.5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車輛年審費用的審核。
4.5.6 車輛使用保管單位按費用報銷流程報銷年審費用。
4.5.7 車輛使用保管單位負責將相關資料整理備案。
4.6 車輛大修申報管理
4.6.1 車輛大修由總經理工作部安排計劃,車輛使用人員提出車輛大修申請報告,填寫《公司機動車輛大修申請表》(見附錄a)。
4.6.2 總經理工作部對車輛大修項目的審核。
4.6.3 公司分管領導對大修項目時行審批。
4.6.4 由總經理工作部主持,組織財務部與汽車修理廠洽談大修合同,由公司與汽修廠簽訂大修合同。
4.6.5 送定點修理廠大修。
4.6.6 車輛維修竣工,由總經理工作部會同車輛使用保管單位進行大修質量檢驗。
4.6.7 質量驗收合格后,車輛使用保管單位負責接車。
4.6.8 車輛大修費用的報銷,按公司大修費用報銷流程進行。
4.7 車輛報廢申報管理
4.7.1 符合國家規(guī)定報廢的車輛,由車輛使用保管單位提出車輛報廢申請。
4.7.2 總經理工作部對擬報廢車輛進行技術鑒定,并呈報公司分管領導。
4.7.3 公司分管領導對擬報廢車輛進行審批。
4.7.4 車輛報廢審批同意后,車輛使用保管單位負責填寫《固定資產報廢鑒定表》,經總經理工作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審核后,由財務部向省公司上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報告。
4.7.5 總經理工作部辦理車輛注銷有關手續(xù)。
4.7.6 公司財務部進行固定資產報廢賬務處理。
4.7.7 任務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變賣、拆卸待報廢車輛。
4.8 乘車安全規(guī)定
4.8.1 在車輛行駛過程中,不要與駕駛員閑談或妨礙駕駛員操作,不要隨意開啟車門、車廂和車內的應急設施,不要向車外拋投物品,不要在車內隨意走動、打鬧。
4.8.2 機動車發(fā)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在車行道停車時,除救險外,乘車人應迅速離開車輛和車行道。
4.8.3 乘車時,應找座位坐好,并主動系好安全帶。
4.8.4 上下車時不要擁擠爭搶,在車行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下車,開關車門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4.8.5 下車后,需橫過車行道時,應確定沒有車輛過往后,從車尾部穿行,切不可從車頭貿然通過。
4.8.6 發(fā)現駕駛員酒后開車或疲勞駕駛的,不要乘坐該車,并立即匯報總經理工作部。
第12篇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