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職工培訓考核細則制度
為體現職工培訓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優(yōu)勝劣補”的原則, 職工培訓考核方案將采取“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扎實推進、考核檢查”的方法,確?!?職工培訓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取得成效?,F結合我廠崗位技術工種和職工層次構成特點,制定職工培訓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廠工會分管職工培訓和考核的組織、督促、檢查和評定工作。
二、培訓工作要求:
職工培訓工作分為廠級培訓、車間培訓和班組培訓三個組成部分。各車間(班組)的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職工培訓工作全面負責。
1、不組織職工開展技能培訓或培訓工作開展不力,造成本單位或本部門職工專業(yè)技能水平不能適應工作需要,應追究單位(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2、安排未經崗前培訓的新職工進行上崗作業(yè)的,經檢查發(fā)現,除扣除責任人當月獎金外,對因違規(guī)而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車間、班組責任人的直接責任。
3、各車間、班組在開展職工培訓的活動中,應負有人員組織、安排的責任,并做好每次培訓的人員簽到工作。
三、培訓考勤管理規(guī)定:
1、每次培訓活動所規(guī)定的參加人員不得無故缺席,無重大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得請假。
2、培訓期間,遲到1次者扣除當月獎金10%;遲到2次者扣除當月獎金20%;遲到3次者扣除當月獎金50%;超過3次扣除獎金100%,并納入廠年終考評。
3、未經本部門或班組責任人同意,不參加廠三級部門組織的培訓者,1次扣除當月獎金20%;2次扣除當月獎金50%;3次或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100%,并將納入廠年終考評。
4、破壞職工培訓設備者,承擔相應的賠償費用。不執(zhí)行廠教育培訓管理制度,擾亂職工培訓正常秩序,經批評教育不改的,嚴格按制水部《 違規(guī)違紀職工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獎懲
1、參加考試考核的人員不得無故缺考,對培訓考試不合格者,暫扣除當月獎金,并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成績合格者補發(fā)暫扣獎金,不合格者暫扣獎金全額扣除。
2、在培訓期間,考試考核成績優(yōu)秀者,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2篇 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一、《公司關于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再培訓的規(guī)定》
1、煤礦主要負責人包括: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各煤礦礦長。
2、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
煤礦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
煤礦各級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
煤礦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各煤礦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調度等安全生產區(qū)(科)等負責人。
3、煤礦主要負責人必須經煤礦二級以上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省煤監(jiān)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具有任職資格。
4、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煤礦三級以上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省煤監(jiān)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5、所有單位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須進行安全資格再培訓。
6、煤礦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再培訓工作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統(tǒng)一安排。
7、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再培訓由各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統(tǒng)一安排。
二、《公司關于煤礦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規(guī)定》
(一)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及辦證
1、培訓
各單位煤礦特種作業(yè)人員統(tǒng)一由集團公司三級以上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按集團公司批準的年度培訓、復訓計劃組織培訓、復訓。各生產礦井確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補特種作業(yè)人員,可由各煤礦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并附培訓計劃,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統(tǒng)一安排培訓。
2、考核
(1)煤礦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考核一律堅持教考分離原則。
(2)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分機考和筆試:井下電鉗工、瓦斯檢查工、采煤機司機、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機操作工、安全檢查員等六大工種實行機考,六大工種以外的“其他”煤礦特種作業(yè)人員:絞車操作工、綜掘機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信號把鉤作業(yè)工、主要通風機作業(yè)工、防突作業(yè)工、監(jiān)測監(jiān)控作業(yè)工、瓦斯抽放作業(yè)工、井下變電作業(yè)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壓風機操作工、電氣防爆檢查作業(yè)工、礦燈充電作業(yè)工、耙?guī)r機操作工、測風測塵作業(yè)工、電機車操作工等十六個工種實行筆試,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逐步推進機考。
(3)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辦理。
3、辦證
培訓機構在培訓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持特種作業(yè)人員辦證申報表、花名冊及相關資料到省有關部門辦理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ic卡),辦回證件后及時通知送培單位取證。
(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產區(qū)隊必須合理安排使用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安排無證人員上崗,凡發(fā)現職工持無效證件或持非本崗位有效證件在本區(qū)隊特殊工作崗位上崗者,按“三違”相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煤礦從業(yè)人員有權拒絕安排未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的人員在特殊工作崗位工作;特種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接受與自己所持證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崗位的工作,否則視為違章作業(yè)。
(3)各生產區(qū)隊必須對本區(qū)隊特種作業(yè)人員建立管理臺帳,設置專欄上墻,進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員緊張,可實行一人雙證(或多證)培訓,確保動態(tài)持證上崗。
(5)各單位不得隨意調整特種作業(yè)人員,因工作需要工資部門調整或調出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職教部門允許,并辦理培訓檔案移交手續(xù)。
(三)處罰
(1)各生產礦井為確保特種作業(yè)人員100%的持證上崗,本單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使用管理辦法,對違規(guī)者進行從嚴處罰。
(2)發(fā)現無證上崗或持無效證件上崗者,按上級或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罰。
(3)對違規(guī)安排特種作業(yè)人員者或違章接受特殊工作崗位工作的從業(yè)人員,處罰當事人1000元罰款。
(4)對未經職教部門允許隨意調整或調動特種作業(yè)人員,一次處罰當事人1000元罰款。
三、《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的審批手續(xù)》
1、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批準的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明確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相關部門是集團公司對外、對內日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聯(lián)系和管理部門。
2、特殊情況需增加、減少、提前或延遲的培訓,堅持“每辦必審”的原則,必須在改變計劃10日前以郵件或書面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審批并備案后,方可實施。屬集團公司培訓權限范圍內的,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答復、集團公司權限范圍外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3、須赴集團公司以外培訓的,由單位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并報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備案后,方可進行。集團公司機關部室外出培訓,必須經公司主要領導簽字方可辦理。
4、有關領導及部門應嚴格把關,認真區(qū)分專題安全教育培訓與日常學習、會議的區(qū)別。凡各單位日常的會議學習,每周的安全活動,外出參觀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審批范圍。
四、《公司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堅持逐級考核、教考分離的原則。即:按管理權限,集團公司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培訓(復訓)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由貴州省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命題、頒證,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受其委托后負責監(jiān)考、評卷、辦證;各生產單位煤礦其他從業(yè)人員資格培訓(復訓)的考核,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負責命題、監(jiān)考、辦證,不屬集團公司權限范圍的按上級規(guī)定辦理。
2、各級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必須做到“每培必考”,堅持實事求是,保證學習質量。
3、煤礦從業(yè)人員實際操作考核
(1)各生產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為從業(yè)人員實際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門,負責生產操作崗位人員實際操作的組織、檢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產單位在組織從業(yè)人員培訓時,除按培訓大綱和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外,還要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己顺煽儼床坏陀谂嘤柨己丝偡值?0%記入個人培訓檔案,并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備案。
(3)各生產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分工種制定出實際操作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備案。
(4)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參加理論考試,對實際操作和理論考試“雙合格”者,方可辦理相應上崗操作人員資格證書,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辦理。
(5)對已取得上崗操作資格證書、達到復審期限的人員,在組織復訓時,必須進行實際操作考核。
五、《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基本形式的規(guī)定》
1、安全教育培訓必須采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形式。實踐學習的比重不低于30%,并納入“每期一主題”活動。
2、各單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對每一期培訓班除正常課程安排外,均需設立本期的一個針對解決具體問題的方案或提升職工實際動手動腦能力的“主題”。主要內容如下:
(1)中層管理人員參加的培訓: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的各項指示決議,規(guī)章制度在本單位執(zhí)行落實的情況及建議;單位管理中值得推廣借鑒的做法或應該吸取的教訓;針對某一項共性問題的解決方案等等。
(2)基層管理人員參加的培訓:本單位對企業(yè)各項制度、規(guī)定、措施執(zhí)行落實的具體情況和打算;執(zhí)行力情況的培養(yǎng)和鍛煉;單位具體工作的創(chuàng)新做法;單位具體工作中存在的主觀問題及改進措施等等。
(3)班組長參加的培訓:本班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如何成為一名讓領導放心、職工服氣的班組長;職工中存在的意見及建議等等。
(4)特種作業(yè)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參加的培訓:本專業(yè)、本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建議;某一項常見或重要的專業(yè)技術具體問題的解決辦法;熟練掌握某一項或一種技能等等。
(5)一般從業(yè)人員參加的培訓:熟練掌握某一項或一種技能或方法;針對某一個安全生產具體問題的辦法等等。
(6)新工人參加的培訓:自身在煤礦從業(yè)想要達到的一個理想目標(經濟、地位、修養(yǎng)等)及步驟打算;對單位各項安全管理的建議。
3、“主題”內容作為每一期培訓的考核內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總分的30%?!爸黝}”的考核可以是實踐操作、理論探討、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必須是實際工作中看得見、摸得著、用得上,對工作有具體實際意義。各單位職教部門在每期培訓前要廣泛地、有針對性的地征求“主題”,做好考核準備。同時,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主題”活動成果的運用工作,促使活動取得最大效果。
4、授課時間可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選擇脫產或業(yè)余時間進行,必須保證授課學時。
六、《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辦班紀律》
1、必須建立以下各項紀律及獎懲措施
(1)考勤紀律;
(2)衛(wèi)生紀律;
(3)課堂紀律;
(4)考試紀律;
(5)設施設備使用紀律;
(6)職工培訓考核獎懲辦法;
(7)其它應該規(guī)范完善的紀律。
2、教師紀律要求
(1)各單位聘請的專兼職教師及所在部門必須服從各單位授課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延誤授課。
(2)教師必須認真?zhèn)湔n并寫出授課教案或課件。授課內容必須理論聯(lián)系實際,嚴禁照本宣科;必須每課必備,嚴禁馬虎應付。
(3)教師必須認真授課,保證學員掌握要求的內容。
3、班主任紀律要求
班主任必須保證辦班質量。作到辦班人數、課時、教師、管理、考核、檔案到位。
七、《公司職工證件管理制度》
公司職工證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則”。
1、主要負責人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由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管理。
2、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從業(yè)人員資格證由單位職教部門負責管理。
3、公安部門辦理的爆破員、庫管員、押運員證件,由單位保衛(wèi)部門管理。
4、培訓機構專、兼職教師資格證原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職教)統(tǒng)一管理,各單位職教部門留存復印件。
八、《公司職工教育培訓資料檔案管理辦法》
為加強職工教育培訓資料檔案管理,便于了解職工接受教育培訓的情況和上級主管部門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檢查,進一步促進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管理的標準化。
(一)對職工教育培訓資料檔案的內容要求
1、建立在職職工個人培訓檔案,一人一檔。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1)職工本人自然情況;
(2)職工接受培訓情況登記;
(3)職工工種更換情況記錄;
(4)職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訓;
(5)學習內容;
(6)各種成績;
(7)證件編號。
2、辦班資料檔案,一班一檔,主要內容有:
(1)辦班通知;
(2)辦班審批表;
(3)規(guī)定學時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
(4)課程表;
(5)教案;
(6)學員考勤表;
(7)學習成績冊;
(8)考試試卷;
(9)培訓班反饋表;
(10)監(jiān)考記錄。
3、年度培訓計劃、年度辦班臺帳。
(二)管理辦法
1、各二級單位辦班檔案和職工個人接受培訓檔案均由各二級單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團公司部門辦班資料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和承辦單位分別負責保存管理,但必須將二級單位來接受培訓人員的成績書面通知職工本人所在單位,便于及時記錄入檔,時間不得超過15天。
(三)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資料的保存期限
1、職工個人培訓檔案,保存至該職工退休。
2、單位辦班資料檔案,一般保存五年(備查)。
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起執(zhí)行。
第3篇 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工作實現全員管理,做到“警鐘長鳴”,提高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意識,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對新進廠的員工必須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得低于72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立安全教育臺帳,認真做好培訓記錄。
2、變換工種或崗位的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工種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學習,并按新進廠員工的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對所有從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不少于20小時。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參加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取得相應操作證后,方可從事本崗位操作。每年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并按規(guī)定參加復審。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提少于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學時。
6、各車間(采場)、班組可根據實際情況舉辦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7、各車間、班組負責人每周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講話。
8、公司負責人每月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講話。
9、各班組每天上班前對班組成員進行10分鐘的安全教育,增強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10、上級各部門下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規(guī)定、政策、文件必須及時組織員工學習,負責傳達到每一個員工身上。
第4篇 職工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并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 凡新吸收或調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操作。
2 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主辦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 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具體內容見附表一)。
4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4.1 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guī)定;
4.2 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4.3 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4 施工生產中危險區(qū)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以及預防措施;4.5 塵毒的危害和防護;
4.6 執(zhí)行入場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等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具體內容見附表二)。
5 新職工、臨時工(主要技術人員)上崗前必須經公司審批,安全員協(xié)助進行安全教育。
6 項目部每個星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5篇 職工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職工培訓管理內容
第一條:職工培訓管理目的
為做好操作人員的技術等級培訓,不斷提升操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和操作技能,更好地增強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進而提升各層次人員的科學文化水平,增強職工隊伍的整體文化素質,發(fā)揚本單位的企業(yè)精神,經部門研究決定在部門崗位全員實行月度考試測評,特制定《**煤礦建設管理處選煤部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選煤部管理人員、技術員及安全人員實施培訓與管理的依據。
第二條:培訓管理的總體目標
1、加強部門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技術理論水平和專業(yè)技能,增強科技研發(fā)、技術創(chuàng)新、技術改造能力。
2、加強部門班組長、隊長及安全人員的培訓,提高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完善知識結構,增強綜合管理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執(zhí)行能力。
3、加強部門操作人員的技術等級培訓,不斷提升操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強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第三條:培訓制度適用范圍
凡本部門所有職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實行。
第二節(jié)培訓原則與要求
第一條:堅持按需施教、務求實效的原則。
根據部門生產經營和生產崗位變化的需要以及職工多樣化培訓的需求,分階段、分崗位類別地開展內容豐富、形式靈活的培訓。以理論學習和生產實際檢驗的培訓形式增強職工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培訓質量。
第二條:資源利用與多渠道發(fā)展的原則。
充分利用部門培訓教室、集團公司網絡學校在線學習、**煤礦局域網絡等培訓資源,立足部門自主培訓搞好基礎培訓和常規(guī)培訓,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努力搞好部門職工的專業(yè)技能培訓。
第三條:堅持三落實原則。
堅持培訓人員、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三落實,要求技術人員、班組長、隊長參加技能管理培訓累計時間每月不少于3學時;一般職工操作技能培訓每月累計時間不少于6學時。
第四條:堅持技能培訓與嚴格考核并重的原則。
部門培訓人員在確保按質按量完成崗位人員培訓內容的同時,還要認真負責的對學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試卷編印、考試評卷)包括培訓后工作績效考核統(tǒng)計,必須保證被培訓人員的學習效果。嚴格執(zhí)行部門關于培訓的考核制度,確保培訓計劃的順利實施。
第三節(jié) 培訓形式與方法
第一條:培訓形式上,結合部門實際,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理論培訓與實際操作相結合,采取技能演練、技術比武、鑒定考試等靈活多樣形式;
第二條:在培訓方法上,要把專家授課、技術人員講解、現場操作等方法相互結合。選擇最佳的方法和形式,組織開展培訓。
第三條:部門管理培訓形式包括:部門內部培訓、網絡培訓和職工自我培訓。內部培訓又分為入職培訓、崗位技能培訓。
第四條:根據選煤部實行倒班制度的現狀,培訓時間確定為:8點班下班后進行班組培訓,培訓時間16:00至16:40。
第五條:崗位基礎培訓
1、技能培訓:由部門技術人員負責,每班每月最少6課時(每課時40分鐘),講課人須認真?zhèn)湔n,有詳細的教案,考核要全面嚴格,講課要有教學效果,做到學以致用。
2、安全培訓:由部門安全員負責,對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進行學習領會;設想安全事故(如火災、水災、觸電等等)的發(fā)生如何應對,進行安全事故演習,同時做好演習記錄。
3、規(guī)程培訓:由部門安全員、班組長或隊長負責安全操作規(guī)程、運行操作規(guī)程、檢修操作規(guī)程三項規(guī)程的培訓及相關考試,每年設定固定時間進行考試。要求部門生產一線全體職工參加,規(guī)程考試80分為及格。因故確實不能參加考試者,須有部門主任正式批假手續(xù),并經部門組織補考(考試試卷分為a/b卷,以備補考或意外)。
4、新分、轉崗、休假三個月以上及重新上崗人員,須由部門報經勞動人事科備案,并經過相應的專業(yè)培訓和規(guī)程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六條:崗位技能培訓
1、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工作,培養(yǎng)一批精業(yè)務、懂技術、一專多能的崗位高技能人才。
2、根據部門具體的生產經營情況及部門工作安排的需求,按專業(yè)分工和崗位職能的不同對職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崗位技能培訓的內容包括部門安全規(guī)章制度、技術操作規(guī)程、設備維護規(guī)程等。
3、為保證崗位技能培訓的質量,培訓人員要提前制訂好培訓教學計劃和教學方案,經審核后實施。
第七條:新職工入廠培訓
1、入職培訓由部門安全員在職工入職當日組織實施,其中崗位技能和工作規(guī)范等培訓內容由職工部門技術人員和各車間隊長負責實施。
2、加強對新招聘職工進行強化公司的企業(yè)文化培訓、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團隊精神、質量意識培訓。入職前的每項培訓不得低于8個學時;通過實行師傅帶徒弟,對新職工進行專業(yè)技能培訓,考核不合格的送回勞資或進行再次入廠培訓,第二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考核優(yōu)秀者給于一定的表彰獎勵。
3、實際操作訓練主要由優(yōu)秀老職工按照公司職工“傳、幫、帶”責任制度,到部門跟班定向操作訓練,通過運用和實踐,鞏固提高專業(yè)技能。
第八條:轉崗職工培訓
針對職工轉崗前、后崗位培訓內容不同,原崗位與現崗位具體操作規(guī)程以及側重點不同,要繼續(xù)對轉崗人員進行企業(yè)文化、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團隊精神、企業(yè)形象等方面的培訓、每項不得低于8個學時。
第九條:網絡培訓
充分集團公司網絡學校在線學習、**煤礦局域網絡等網絡培訓資源,利用現代網絡技術所采取的遠程教育、網絡視頻工作會議、網絡共享課件學習等培訓。
第十條: 職工自我培訓
1 、部門鼓勵職工利用工作之余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資歷考試如確需占用工作時間,可憑培訓考試機構的證明,經部門領導審核獲準后按公假處理。
2 、職工在職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學歷教育或培訓時,確需占用周六工作時間的,可憑入學證明,經部門領導審核獲準后,按公假處理。但當臨時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時,應服從部門安排。
第十一條:專業(yè)技術培訓
1、由部門主任、書記或請分管礦領導定期進行專題技術講座,以部門培訓中心為平臺,進行新工藝、新技術及質量管理知識等專項培訓,培養(yǎng)技術人員的創(chuàng)新能力,提高技術水平。
2、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到其他先進礦山企業(yè)學習先進經驗,開闊視野。加強與集團公司技術中心、高河、常村、漳村等兄弟單位的技術交流,為部門技術人員提供學習與發(fā)展的平臺。
3、注重選煤部除選礦技術員外,電氣自動化、機械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培訓力度,借助部門的檢修機會鍛煉技術人員的實際應用能力。
第四節(jié) 培訓管理計劃及流程
為更好地開展部門的培訓管理工作,優(yōu)質高效地完成既定的培訓管理目標,擬成立“選煤部培訓管理培訓領導小組”。
第一條: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政委:
成員:
第二條:培訓領導小組權責
1、負責制定、修改部門培訓管理制度;
2、收集整理部門急需的各種培訓信息并及時組織培訓;
3、聯(lián)系、組織或協(xié)助完成部門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4、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5、管理、控制培訓費用;
6、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存檔;
7、追蹤考查培訓效果;
第三條:年度培訓計劃
1、 培訓領導小組于每年12月份收集整理部門各崗位的培訓需求,并結合公司下一年度發(fā)展計劃、指標分解任務、考核指標等,擬訂部門培訓計劃(包括崗位技能培訓計劃、部門內部培訓計劃、外部培訓計劃、網絡培訓計劃等)。
2、 培訓計劃應包括培訓的目的、時間、地點、內容、講授者、參加對象、費用預算等。
3、 經部門培訓管理領導小組集體討論以后報經公司領導審批。
第四條:培訓組織實施
1. 部門培訓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實施培訓。
2. 每月10日前,安全員和技術員應將上月部門實施培訓的各項培訓資料(包括培訓計劃、培訓記錄表、培訓教材、培訓效果評估等)上報部門。各分管安全和技術培訓的人員,其培訓計劃完成率將列入個人績效考核的指標體系。
3. 部門根據培訓領導小組培訓實施的情況反饋,不定期在部門例會上公布部門培訓計劃執(zhí)行情況,并對分管安全和技術培訓的人員進行評價。
4. 參加培訓視為正常出勤,無故缺席培訓、遲到、早退的,按照職工考勤管理標準扣發(fā)獎金。
5. 培訓必須執(zhí)行培訓效果評估,并將評估結果記錄存檔,必要時反饋給部門領導、培訓對象和相關人員。
6. 部門也可根據生產經營任務的變化或實際生產情況的需要,在年度培訓計劃之外靈活組織臨時培訓。
7. 各項培訓教材、培訓計劃、培訓記錄等由部門培訓領導小組統(tǒng)一建檔管理。
第五節(jié)培訓考核及評估辦法
為了提高部門職工自覺接受培訓的積極性,體現公正公平原則,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培訓考核辦法
1、部門職工有參加培訓的權利,同時參加培訓也是每個職工的義務。職工對于參加的每項培訓,都需要認真對待,按時參加,部門也會進行嚴格考核。
2、部門安排的各類培訓,接受培訓人員一經確定,須按時到場,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請假,經隊長同意批準后方可缺席。如果沒有按照規(guī)定程序請假,將按曠工處理。
3、參加培訓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guī)范;培訓前簽到由專人負責紀錄,填寫《崗位培訓考勤表》;培訓結束后將培訓出勤情況向部門領導匯報,考勤狀況將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參考因素。
4、培訓采取簽到制度,每位學員必須保證最少6學時/月,如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學習者,應和下一個班一起補充學習,月末最終考核時,每少一個學時扣獎金50元。缺勤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每次100元。
5、培訓結束后,視實際需要進行培訓效果考核,接受培訓職工按照要求獨立完成測試,達不到要求者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6、受訓人員按要求填寫培訓評價反饋表,并進行培訓總結。
第二條:培訓評估辦法
1、培訓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后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2、培訓結束后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鑒定??梢蟊慌嘤栒邔懗雠嘤栃〗Y,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部門人事檔案。
3、培訓評估包括理論考試和現場實際操作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第三條:培訓教材與器材的管理
1、 每次培訓要有完整而系統(tǒng)的教材。
2、 建立健全教材的檔案資料、備查并妥善保存。
3、 每次培訓的考核題與成績統(tǒng)計資料都要存檔保存。
4、 建立健全考核的檔案資料。
第十二章附 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選煤部組織編寫制定,經部門領導集體討論核準后實施。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及修訂權歸選煤部所有,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第6篇 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和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促進礦安全生產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技術培訓是實現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必須堅持強制培訓、鼓勵自學、嚴格考核的管理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fā),為安全生產服務,切實把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納入經常化、制度化軌道。
第二條: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礦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科負責,列入礦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由礦安全教育培訓科科長具體負責。安全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等對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業(yè)務工作負責。
第三條:礦安全科是安全技術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培訓計劃,下達培訓指標,并對安全技術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檢查。
第四條:安全教育培訓的基本任務。
(一)負責本礦員工的安全培訓及教學管理。
(二)負責按照上級下達的培訓計劃向有關培訓部門輸送學員。
(三)負責掌握本單位各類工種的培訓情況,建立員工安全技術培訓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填報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報表。
(四)負責一般工種及新入礦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五)負責舉辦安全教育展覽,對事故案例、安全生產經驗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教育,并協(xié)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群眾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六)負責監(jiān)督落實每月一次作業(yè)規(guī)程、每季一次操作規(guī)程、每半年一次應知應會全員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崗位工種安全考試題庫,負責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及復審考試的組織工作。
第五條: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制度。所有從事生產建設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涉及安全生產的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方準上崗作業(yè),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不準指揮生產,不準上崗作業(yè)。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員工上崗,要追究用人單位負責人以及本人的責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煤礦必須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嚴格落實?;鶎痈鲉挝灰幹颇甓劝踩嘤栍媱?,并按計劃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對不落實的要追究責任。各單位要按計劃選送學員,培訓計劃上報不及時的,給予相關責任人員罰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給予送培學員單位罰款500元。
第六條:《安全資格證書》在有效期期滿前須重新考試驗證,進行復審。為鼓勵員工自學煤礦安全技術知識,復審采取先考試后培訓的方法,對考試成績及格者免于復訓,同時給予獎勵;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進行復審的要吊銷“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安全工作資格證書起證或復審考試須由上級有關部門監(jiān)考。
第七條: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檔案管理制度,礦培訓科對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學員建立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計劃表;2、《培訓人員登記表》;3、考核申請表;4、健康體檢表;5、培訓教案主要內容目錄;6、教學計劃執(zhí)行情況表;7、學員考勤表;8、考場記錄;9、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試卷;10、取證(復審)名冊表(含成績表)。
區(qū)隊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教案;2、培訓計劃表;3、考試試卷和考試成績登統(tǒng)表。
第八條:安全技術培訓經費,從員工培訓費列支。
第九條:礦要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教師,建立健全培訓考核制度。專兼職教師任職資格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第十條:有關各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fā)證按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執(zhí)行。
第十一條: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每班員工上崗前由值班人員或班組長組織不少于20分鐘的班前安全教育。當班帶班領導必須提前10分鐘到副井口協(xié)助班組長召開班前教育會。班前安全教育要講評上一班安全質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項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要求教育面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每天的班子碰頭會必須研究確定第二天班前會的教育內容,并由第二天的帶班人員提前進行精心準備,做到條理清晰,內容充實,防止班前會教育內容的隨意性和簡單化。
(二)群眾安全活動。由基層單位班組長主持,每月一次,時間不少于30分鐘。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部署落實;總結講評上月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工作,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員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月的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要求教育面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三)安全生產專題教育。由基層班組主要領導主持,針對節(jié)假日前后、農忙季節(jié)、重點工程、臨時任務開工前、長休長停人員返崗、新工人上崗等特殊階段和安全生產重點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專題教育,重點進行安全生產形勢和技術業(yè)務規(guī)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組織安全事故案例的當事人,進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傳、講解,汲取經驗,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技術業(yè)務素質。
(四)安全素質教育。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每次不少于45分鐘。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教育培訓,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規(guī)范管理、規(guī)范操作的自覺性,促進員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建立嚴格的對“三違”人員進行分級幫教的具體辦法和體系, 真正做到“三違”人員全部接受幫教,并建立“三違”人員幫教檔案或記錄。
第十二條:安全思想分析制度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內容有:
(一)分析員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只有一次,遵章守規(guī)是保護神”等安全理念樹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覺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質量的關系,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思想。
(二)分析員工是否能夠做到“事故預想,危險預知”,對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認識是否深刻,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員工對習慣性違章、不規(guī)范操作危害的認識,引導員工樹立規(guī)范管理、規(guī)范操作的觀念。
(四)分析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 “三違”現象產生的思想根源,引導員工樹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識。
(五)分析員工異常行為表現、精神狀態(tài),制定相應幫教措施,確保員工不帶思想問題上崗。
第十三條:對新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礦、區(qū)隊、班組三級強制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工作。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十五條:礦、區(qū)隊、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內容:
(一)礦級主要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勞動防護用品“三會”(會檢查防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防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yǎng)防護品)教育培訓;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二)區(qū)隊級主要是: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區(qū)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三)班組級主要是: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知應會知識;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事故案例等。
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對未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培訓而安排人員上崗作業(yè)的,一經發(fā)現按照安全生產法規(guī),對該單位主管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單位出示部位黃牌警告。
第十六條:各科室、區(qū)隊、班組都必須堅持“五必須”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即:每班必須召開班前會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須組織一次群眾安全活動,每月必須進行一次作業(yè)規(guī)程的貫徹考試,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培訓考試,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本崗位安全操作應知應會的教育培訓考試、考核制度。
第十七條:職工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接受區(qū)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及新的勞動防護用品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與考核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落實由安全培訓科負責,堅持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查,對制度不落實或安全宣傳教育質量差的區(qū)隊、班組要進行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7篇 北田醫(yī)院職工培訓制度
醫(yī)院職工培訓制度(3)
(一) 崗前教育制度
1. 醫(yī)院要對每年新分配到崗的職工實行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一周。
2. 上崗前職業(yè)教育主要內容:法規(guī)與理念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的方針政策教育;醫(yī)學倫理與職業(yè)道德教育;醫(yī)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規(guī)、醫(yī)療安全管理措施及各類人員崗位職責;醫(yī)學文件(病歷)書寫的基本規(guī)范與質量標準;心肺復蘇的基本技能;當地醫(yī)療衛(wèi)生工作概況及所在醫(yī)院情況;現代醫(yī)院管理和發(fā)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識與技能培訓等有關內容。
3. 崗前教育要經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4. 其他新上崗的職工,要依照本制度進行自學和考核。
5. 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y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并在試用期結束前作出評價。
(二) 在職職工規(guī)范化培訓制度
1. 根據國家繼續(xù)醫(yī)學教育的有關規(guī)定,醫(yī)院必須實行在職職工終身教育,抓緊抓好人才培訓工作,從難從嚴要求,進行正規(guī)訓練。
2. 醫(yī)院對在職職工繼續(xù)教育工作,應設專人管理,在分管院長領導下,負責計劃、組織和考核,建立技術檔案。
3. 醫(yī)院和科室應制訂出在職職工繼續(xù)教育規(guī)范化培訓計劃,以及保證計劃完成的具體措施。
4. 對所有職工的培訓,都要強調從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過崗位實踐、脫產進修、建立導師制等多種途徑,不斷提高和深化專業(yè)理論、實踐能力以及外語水平。
5. 醫(yī)院應定期檢查培訓計劃執(zhí)行情況,至少一年一次。對培訓人才成績突出的單位,應予獎勵。
第8篇 幼兒園教職工培訓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培訓制度
一、教職工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長。鼓勵教職工利用業(yè)余時間進修或學習。
二、每學期組織群眾性的教學觀摩和教學研究活動,鼓勵創(chuàng)新,觀摩后,組織討論、評議、評分,并作為教師業(yè)務考核內容存檔。
三、定期進行業(yè)務學習,經常開展學術研究講座,定期組織教師、保育員進行業(yè)務學習和培訓。
四、提倡互幫、互學,有經驗的教職工要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有計劃的對保教人員進行英語、音樂、舞蹈、美術等方面的培訓。
五、堅持業(yè)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yè)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職工不斷獲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fā)展動態(tài)。
六、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或交流。每學期組織一次外出參觀學習活動。并根據需要有計劃的派送教師外出學習。
七、每學期各部門進行一次崗位技能競賽,表揚先進,推廣經驗。
八、每年組織保教人員到其他幼兒園參觀學習一次,開闊視野、取長補短。
第9篇 職工培訓制度
職工培訓制度
職工培訓制度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本科所轄單位職工安全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的有關內容,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2.培訓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突出安全意識、安全法規(guī)、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培訓教育。
3. 特殊工種及班組長要熟知本工種的《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作業(y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熟悉本崗位的質量標準、操作、安全技術;掌握職責范圍內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原理構造,會熟練的使用和操作,會排除故障。
4.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按要求時間到場,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缺席。
5.參加培訓人員在課堂上要認真聽講,作好筆記,嚴禁大聲喧嘩、交頭接耳,影響課堂記錄。
6.培訓方式采取每月固定時間進行學習。
第10篇 基金會職工培訓管理制度
基金會職工培訓管理制度
1.1 目的
為提高基金會職工工作績效,提升綜合素質,增強職工本職工作的能力,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fā)揮其潛在能力,使基金會不斷創(chuàng)新發(fā)展,特制定《基金會職工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1.2 適用范圍
基金會各級職工以及各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類培訓及相關活動均適用于本制度,職工參加或組織相關培訓的情況,將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范疇。另辦公室為本制度實施的協(xié)調、監(jiān)督及管理部門。
2.1 培訓需求的確定
辦公室根據基金會年度工作計劃,經充分的培訓需求調研后,擬定基金會年度培訓需求分析報告,或將相關內容在年度工作計劃中予以體現,報主管領導審核確認。
2.2 擬定年度培訓方案或計劃
每年1月30日前,辦公室根據基金會整體工作規(guī)劃,并結合各職能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擬定基金會年度培訓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全年擬計劃實施的培訓項目、培訓形式、預計開展時間、培訓經費等相關細則。
2.3 年度培訓方案或計劃的審批
辦公室擬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須報基金會年度工作計劃會議審議通過后執(zhí)行。期間如實際情況發(fā)生變化,需對計劃內容進行相關調整。
2.4培訓方案的實施
對于基金會自行組織業(yè)務學習或相關培訓活動,由基金會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門人員,則須報基金會辦公室審核備案;對于因工作需要,派員外出參加相關專業(yè)培訓,或邀請外部專家到基金會開展相關專業(yè)培訓,須報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執(zhí)行。
2.5 培訓時間的安排及管理
由基金會組織安排的各類專業(yè)技能培訓,在時間安排上,盡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并兼顧培訓對日常工作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對于有基金會駐外人員參加的集中式培訓,盡可能與基金會有關會議相結合,以節(jié)省時間和費用。另如因綜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時間開展的培訓,對于參訓人員,則不計為加班。
3.1 關于培訓方式
3.1.1 基金會內訓
由基金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安排的內部培訓,由基金會領導主持或授課,培訓對象也均為基金會內部各層級職工。在有相關培訓需求時,此類培訓為第一選擇,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基金會不具備開展的條件,則可選擇其他方式的培訓。
3.1.2 外聘培訓師或培訓機構開展基金會內訓
對于需要外聘培訓師或管理咨詢機構到基金會開展實施培訓項目或活動,一般情況由基金會辦公室負責聯(lián)系和組織。對于專業(yè)性較強的培訓,則相關業(yè)務部門可向基金會辦公室推薦培訓師或培訓機構。辦公室根據基金會培訓需求及與對方聯(lián)系情況,實施培訓計劃。
3.1.3 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培訓
對于因公須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專業(yè)培訓,則派出人員到辦公室領取《培訓項目審批表》,按要求填寫,注明培訓時間、內容、費用等,由主管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基金會領導審批,審批通過,方可參加相關培訓。
3.1.4 業(yè)務主管單位相關培訓
業(yè)務主管單位培訓部門組織的培訓納入基金會培訓計劃。
3.2 關于培訓的分類
3.2.1 新職工入職培訓
基金會新入職的職工須接受入職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基金會簡介、規(guī)章制度、行為規(guī)范等相關內容,以幫助新入職職工增進對基金會及工作環(huán)境的了解,迅速進入工作狀態(tài)。新職工培訓一般采用內訓方式,辦公室根據當期新職工的數量,不定期開展,也可以與業(yè)務主管單位入職培訓結合進行。
3.2.2 職工在職培訓
基金會職工在職期間,每年須接受不低于30學時的培訓和學習。領導干部接受基金會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少于60學時。 職工在職培訓應包括專業(yè)技能、外事交際技能、職業(yè)心態(tài)等方面的內容。采用外訓和內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進行。
3.2.3 關于職工外訓
對于因工作需要,基金會派出職工參加相關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yè)業(yè)培訓,屬于職工外訓(時間不超過30天)。外訓費用超過2000元/人,脫產時間超過5天以上的,須報基金會領導批準方可執(zhí)行。參加外訓的人員受訓完畢后,須向基金會辦公室提交受訓總結和培訓教材備案,方可到財務部門核銷相關費用(培訓費、差旅費等)。
4.1 關于培訓檔案
4.1.1 培訓檔案的建立
基金會開展的新職工入職培訓、各類職工在職培訓、職工外訓、委托培訓等活動結束后,辦公室應建立相應培訓檔案備查。
4.1.2 培訓檔案的用途
建立培訓檔案,是規(guī)范基金會培訓管理的重要措施,讓各類培訓均有相對完整詳細的記錄,避免重復培訓,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同時,培訓檔案也是基金會對于辦公室組織和開展的各類培訓活動進行評價和考核的重要依據,保證培訓效果及質量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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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職工安全培訓制度
1、礦教育培訓領導小組每年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安全培訓工作,根據辦事處和公司下達的年度培訓計劃及階段培訓任務,制定和下達礦培訓計劃,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2、各單位應根據教育培訓中心下達的培訓計劃通知,按時派人參加辦事處和公司的培訓,無故不派人參加培訓的,每缺1人扣10分。
3、各單位和機關職能部門需辦培訓班的,應于辦班前5天提交辦班申請,經過培訓中心批準后辦班。
4、各單位接通知后必須無條件派人參加舉辦的培訓班,無故不參加者,少1人扣5分,扣支書、隊長各2分。
各單位值班干部接到違章學習班通知后,必須立即停止違章人員的工作,并負責通知到本人按時參加學習班。值班干部安排其工作的,對其扣5分。違章人員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班,每推遲一天扣5分,以此類推。
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礦每月有計劃地按工種對井下單位各個崗位進行培訓,對特殊工種的培訓,做到每人每年一次。
6、凡參加培訓的工種不對、當年重復培訓或冒名頂替者要及時更換,并扣5分。
7、參加安全培訓的人員,如因曠課、遲到等違紀原因而未結業(yè)者,不準上崗,并對其扣5分。
8、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情況和行為表現要如實記錄在學籍檔案中,及時向培訓單位進行通報,并全礦公示。
第12篇 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制度
一、從事煤礦井下生產建設的職工,都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需考試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未經培訓的人員,不許指揮生產,不準上崗操作。
二、對從事井下工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時間,規(guī)定如下:
1、礦長,主管安全、生產、機電、基建的副礦長,礦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工程師、技術員、礦安全監(jiān)察處(站)長等,培訓時間不少于1個月;
2、正副區(qū)(科)長、隊長、班組長、礦山救護和安全檢查專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1.5個月;
3、采掘、通風、防塵、放炮、采區(qū)機電維修、瓦斯檢查(監(jiān)測)、電器設備防爆檢查、爆破材料管理、提升運輸各類司機、信號等技術工種,培訓時間不少于1個月;
4、新進礦的井下工人培訓時間不少于2個月(包括至少20小時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新工人培訓考試合格后,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工作4個月,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yè);
5、對技術更新涉及的有關人員以及調換礦井和工種的人員,都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6、每隔2年,必須對從事井下工作的職工進行一次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0天。
三、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干部、工人都必須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定等;
2、干部必須學習安全技術理論知識、礦井災害發(fā)生規(guī)律、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
3、工人必須學習礦井安全基礎知識,了解有關的事故發(fā)生預兆,學習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學習本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及有關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4、干部、工人都必須學習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創(chuàng)傷急救的基本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