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j駕校培訓預約制度
為加強培訓學時制管理,規(guī)范培訓預約工作,體現(xiàn)“以人為本、學員至上”的理念,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jù)學員需要開展培訓預約學時制。
二、培訓預約方式和時間
學校設立多種形式的培訓預約,包括學員來校預約、電話預約、電子郵件、傳真預約。
學員應提前三天進行預約??梢淮晤A約,也可分次預約。
三、預約內容
學員可以預約培訓日期、培訓學時、教練員、教練車和訓練場地等。
四、預約登記
學員預約后,預約培訓受理人員對電話預約的應復述學員登記內容,無誤后即時登記。并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培訓準備。
五、培訓預約的撤銷
學員預約培訓后,可在參加培訓前24小時變更或撤銷預約登記。預約培訓受理人員接到學員變更和撤銷預約培訓后應做好相應工作。
六、培訓預約的有關規(guī)定
1、學校盡量滿足學員預約的要求。不能滿足預約要求的,應向學員說明情況或商請學員改變預約內容。
2、學員預約培訓學時,理論課每天不超過6小時,駕駛操作訓練不超過2小時。
3、凡是參加預約培訓的學員,按參加培訓的學時交費,但不得小于教學大綱所規(guī)定的學時。
第2篇 駕校安全培訓行車檢查制度
一、出車前檢查
1.擦拭玻璃、清潔車身、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及時處理,檢查燃油、機油液、冷卻液是否加足。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
3.檢查方向盤、離合器,制動踏板自由行程情況;
4.檢查電動機有無異響,電動機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5.檢查燈泡是否完好;
6.查看上班行車記錄,是否有行車故障,如有故障,嚴禁出車。
二、行車時檢查
1.注意車輛行駛狀況,如有異動、異味,應立即下車檢查,嚴禁開
故障車;
2.檢查轉向裝置和腳制動裝置的工作情況;
3. 檢查儀表和信號裝置的工作情況。
三、收車檢查
1.清潔車身外部駕駛室,收拾好攜帶物品,檢查車身狀況;
2.收車時將車輛停放到位,關閉所有電路系統(tǒng);
3.檢查胎壓,清除胎間及表面異物,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損壞,檢
3.檢查胎壓,清除胎間及表面異物,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損壞,檢查
各轉動體系有無過熱現(xiàn)象;
4.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及時處理;
5.做好行車記錄。
第3篇 駕校培訓質量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管理,規(guī)范培訓行為,提高培訓質量,根據(jù)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內容、時間和順序組織教學。堅持領導查課制度,校領導不定期對教員授課進行檢查;理論教學和駕駛操作訓練負責人經常檢查監(jiān)管教學計劃實施情況;堅持隨時對教練員教學情況進行檢查。
二、教務處負責制定理論教學和實際駕駛操作訓練實施計劃,報學校分管領導審批執(zhí)行。
三、教練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課,確需調課的報教務處領導批準。
四、教練員按照教學任務編寫教案,認真?zhèn)湔n,耐心講解,仔細答疑。
五、學員缺課時由任課教員補課,達不到規(guī)定學時的不準參加結業(yè)考試,不得報考駕駛證。
六、教務處憑學員理論模擬考試成績和駕駛培訓記錄到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后,與公安交警部門約考試,及格后安排實操訓練。
七、學校認真做好駕駛培訓記錄和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八、學校每季度隊教練員教學情況綜合考評進行教學質量排行公示,每半年對教學質量進行一次評估,寫出評估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逐步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與教學水平。
第4篇 駕校培訓收費管理制度
一、培訓收費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涉及每個學員的切身利益,因此,財務人員必須嚴守規(guī)定,按章辦事。
二、收費標準一定要在國家物價部門批準范圍內收費,決不多收費、亂收費,更不能搞惡意降價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做到明碼標價,公示培訓項目、標準,讓學員一目了然,交個明白錢。
四、收費必須向學員出示收據(jù),自覺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五、堅持每月對收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清理,如發(fā)現(xiàn)多收費、亂收費等情況,及時退給學員,并根據(jù)情節(jié)對收費人員做出嚴肅處理。
第5篇 駕校培訓預約管理制度
為了科學合理的安排駕駛培訓和考試工作,方便學員的訓練和考試,提高教練車的使用效率,特制定培訓預約制度。
一、設立教練長預約電話:2650581,方便學員聯(lián)系。
二、學員提前一天與教練長聯(lián)系,約定自已的訓練時間。
三、包接送的學員與預約電話聯(lián)系,由教練長協(xié)調第二天接送的時間和車輛。
四、學員符合條件報名后,學校在30日之內向有關部門進行預約科目一理論培訓及理論考試,理論考試不合格的推遲到下一期預約。
五、對科目一考試合格者,車輛管理部門核發(fā)駕駛技能準考證后,學校隨及安排學員科目二、科目三的駕駛技能培訓。
六、科目二、科目三,大車強化訓練40天(324學時),小車強化訓練30天(240學時)。
七、學員通過學校結業(yè)考試取得結業(yè)證書三日之內,學校向市車管部門預約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
八、對于考試不合格的學員,學校免費繼續(xù)進行培訓,參加下期補考。
九、科目二考試需提前五天預約,學員將本人的身份證號碼、車型報告教練長,由教練長統(tǒng)一造冊送支隊提檔。
十、科目三考試需提前一個星期預約,學員將本人身份證號碼、車型、教練車報告教練長,由教練長統(tǒng)一造冊送支隊提檔。
十一、預約考試的學員如無特殊情況務必要參加考試,預約三次不來參加考試將延遲半年參加考試。
第6篇 駕校安全培訓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安全培訓事故的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培訓事故發(fā)生后,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安全委員會領導報告。
3、駕校安全培訓委員會接到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校長,由校長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重大事故,校長應當立即按系統(tǒng)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shù),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 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 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發(fā)生死亡事故的駕校應當保護事故現(xiàn)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輕傷事故,由安全培訓委員會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人不得拒絕。
8、因違章、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駕校直接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7篇 駕校計時培訓管理制度
預約計時培訓“是借鑒國外培訓駕駛員的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特點而制定出的一種新型培養(yǎng)駕駛員的教育形式,科技含量的增加是汽車駕駛學校體系改革中的大膽嘗試。北環(huán)駕校將本著全心全意為學員服務的方針為社會輸送優(yōu)秀的駕駛員。
一、學員拿到計時預約卡后,可預約七天之內的車輛。學員每次上車首先到計時大廳辦理預約車輛及刷上下車卡手續(xù)約車。(辦理電話預約的學員上車先到九號窗口憑培訓計時手冊取卡,訓練完畢后把卡交回九號窗口)。
二、學員在預約當天車輛時,應注意約車時間和所約時間段,必須提前15分鐘預約,退約須提前24小時,當天所約車輛不予退約。(辦理電話預約的學員請把ic卡和預約單放在九號窗口可電話預約或退約)。
三、每次培訓前,學員提前15分鐘到電腦刷卡處刷卡和指紋認定,訓練后也要進行指紋認定,刷卡時請學員自已看一下顯示屏,當顯示出您所約車號時,工作人員按下確定且蓋章,即劃完考勤。上車或下車有一次不刷卡,視為考勤無效。
四、學員應嚴格執(zhí)行上下車刷卡制度,忘刷或漏刷均將視為沒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