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生產企業(yè)倉庫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倉庫管理制度
為強化倉庫管理,促進倉庫高效率、高標準、安全、清潔、有序運作,使物料的儲存、保管、搬運有序進行,有據可依,以達到維護產品品質之功效,控制產品按照規(guī)章制度進行出入庫作業(yè)之目的,特制訂以下倉庫管理制度,凡本倉庫管理員及各部門人員進出倉庫處理相關業(yè)務,均須遵守本倉庫管理制度。
第一、倉庫重地,嚴禁煙火。禁止倉庫以外的任何人員單獨進出倉庫,如屬工作需要,必須有倉庫相關人員陪同,未經倉庫人員許可、未辦理相關手續(xù),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到倉庫拿取任何物品,若有違反,將通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從重處理。
第二、倉庫管理人員每天必須準時上班并到達自己的工作崗位,首先處理昨天未完成的事項,并對當天的工作內容進行分布,檢查物料是否異常,如有異常,要及時分析原因,并追蹤解決。
第三、倉庫管理人員嚴禁脫崗、串崗、聊天,嚴禁上班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急事離開工作崗位,須與主管打招呼,并委托相關人員臨時代理自己的工作,且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返回工作崗位。
第四、倉管在下班前要檢視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物料是否按規(guī)定擺放,所有物料進出倉和儲放必須遵循倉庫管理“三原則”:防火、防水、防壓;定點、定量、定位;先進先出。物料上下疊放時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輕下重,中間常用”,嚴禁物料直接放在地面上。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戶扇、電腦、水電、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務必做到“今日事,今日畢”,未完成事項要加班完成。
第五、倉管請假,須提前一天向主管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并有職務代理人,且代理人員須能勝任該工作,若不能勝任,由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責任,嚴禁電話請假、口頭請假或帶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所有物料或成品進倉必須遵循“三關”:單據關、品質關、數量關。倉管員收到送貨單或入庫單時,首先要確認單據所填內容與實物是否相符,送貨單的數量、品名、規(guī)格、顏色、訂單號等是否與公司的采購合同單或生產計劃單相符,物料標識是否清晰,是否按照公司要求進行“定量包裝”,清點物料要按照“大數全點,細數抽查、數量不大全點”的原則操作,直到完全正確,方可暫收物料,單據齊全、數量無誤后,還需要進行品質確認,只有符合公司品質要求的貨物才能入倉,否則一律拒收。對于入倉物料要及時入賬并在軟件中做相應的處理。
第七、倉管員收到備料單或領料單或成品出庫單時,立即對單據進行確認,同時再次核實物料或出庫貨物是否滿足出庫需要,如出現問題,要及時進行反饋解決,并分析原因,追蹤結果,直至找到妥善處理辦法為止,對于所有出庫的物料或貨物都必須有正式的書面憑證,同時,在軟件中要按照流程操作,確保賬實相符,嚴禁無據出庫。
第八、對于緊急插單或交期提前的訂單,物料出現挪用的情況,采購部門和倉庫一定要進行書面(以郵件的形式)進行協調,方可辦理物料出庫收續(xù);對于一些臨時要生產的訂單,軟件中尚未按流程走下來的,采購人員必須有書面形式(以郵件亦可)且采購主管必須知會,倉庫方可暫時收料,并直到軟件中正常流程完全流通后,倉庫才可辦理正常入庫手續(xù),嚴禁口頭形式收料,未按照要求倉庫人員不得擅自收料。
第九、對于車間生產余料退庫、取消訂單退庫、減單多出物料退庫、不良品退庫、報廢品等形式的退庫,一定要按照物料入庫時的“三個標準”執(zhí)行:品質關、單據關、數量關。標識明確、數量準確、單據齊全、單物相符、品質確認。按照合格物料、不良物料、報廢物料的處理方式進行辦理。
第十、倉庫人員按單收發(fā)物料,原則上依照“不可多收少收、不可多發(fā)少發(fā)”的原則進行操作,特殊情況須有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對于補料依照公司補料的流程進行操作,由相關補料單位填寫補料申請單,并說明原因,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對于待補物料如有庫存無需采購,如無庫存需通知生管或采購及時進行補料。
第十一、倉管員對自己管轄的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都必須經常性抽查,確保證、卡、物相符,以求達到:賬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倉庫必須積極配合財務主導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抽盤,通過抽查的正確率來檢視相關倉庫管理人員的物料管理成效,通過盤庫不斷糾正工作中的錯誤,以求達成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預防問題的最終目的。
第十二、倉庫物料擺放必須遵循“三遠離、四嚴禁”的原則:遠離火源、遠離水源、遠離電源、嚴禁混合堆放、嚴禁堵塞通道、嚴禁阻塞消防栓、嚴禁超高。認真執(zhí)行倉庫“十二防”的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銹、防腐、防蛀、防爆、防電、防盜、防曬、防倒塌、防變形、防潮等,積極搞好倉庫“6s”。
第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對于倉庫所有的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儲存期限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和認識:電子原器件有效期為12個月;塑膠件為4個月;五金件為6個月;包材為6個月;成品為12個月;化工及危險品以供應商提供的有效期限為準。對于所有的物料都有“保質期”,故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進先出”的發(fā)料原則。
第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6s”及iso9001:2000體系所涉及的各項條款,違反以上條款者,將依照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第十五、上述條款,自公布日起,執(zhí)行生效。
第2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工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在安全生產工作的獎勵與處罰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的生產及經營管理。
2、獎勵
2.1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年終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2對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成績者,除年終可評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獎勵外,還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議獎規(guī)定給予獎勵。
2.3對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及時排除事故隱患,主動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或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2.4.對分公司、職能部門各個安全生產責任承包單位,年內實現安全目標,全年無事故,安全管理成績顯著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2.5.對敢于抵制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防止工傷事故發(fā)生或使國家財產免受損失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3、處罰
3.1.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的處罰。
3.1.1發(fā)生死亡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從重處罰。
3.1.2發(fā)生重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較重的處罰。
3.1.3發(fā)生輕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
3.1.4對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
3.2違章違紀處罰
3.2.1對在生產作業(yè)中,不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的工人和技術人員,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2在生產作業(yè)中,未按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操作或無證操作設備儀器的工人和技術人員,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3對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或上、下同時作業(yè)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4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獨立操作者,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5對不使用通風設施,向公共場所排放有毒有害氣體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體的單位和個人,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6對生產區(qū)內機動車輛超速行駛,違章駕駛或違章乘車者,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7對工房內安全通道不暢通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8對違反q/d9243―93《低壓電氣臨時線路安裝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9除上述情況外,對其它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可參照上述規(guī)定酌情處罰。
3.3存在事故隱患的處罰
對存在不安全隱患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給予處罰:3.3.1各種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和生產場地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指示信號裝置要齊全、有效、可靠,對不符合要求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
3.3.2對各種安全裝置(如壓力表、安全閥)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校驗的,要酌情給予處罰。
3.3.3經檢查認定為事故隱患,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對在限期內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單位不能消除,但應制訂臨時安全措施而不制訂的;本單位不能消除,但應提出申報而未提出申報的單位,要酌情給予處罰。
3.4加重處罰: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加重處罰:
3.4.1領導違章指揮,造成因工死亡、重傷、輕傷、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3.4.2發(fā)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個月內再次發(fā)生同類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3.4.3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時間不報的,要加重處罰。
3.4.4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見附錄a)后不按期排除隱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發(fā)生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3.5減免處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可酌情減、免處罰。
3.5.2發(fā)生工傷事故屬于本單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減、免處罰。
3.5.3對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術水平,在限期內未達到規(guī)定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3.5.4發(fā)生事故后,能積極組織(配合)調查,認真進行事故分析,對事故的有關人員提出嚴肅處理意見,并能認真制訂防范措施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3.6其他處罰
3.6.1凡阻止、干擾、刁難安全監(jiān)察人員、安全員進行正常工作或無理取鬧、拒絕安全檢查人員檢查的,要對當事人和所在單位酌情給予處罰。
3.6.2發(fā)生事故時,在執(zhí)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對事故的責任者和有關負責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后果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6.3發(fā)生事故需應賠償經濟損失的,其賠償金額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賠償款應從本人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20%,直至扣完全部賠償。對能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較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4、實施與檢查
4.1公司年終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由基層推薦,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給予獎勵。
4.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者由基層單位推薦,公司安委會審議,公司領導批準給予獎勵。
4.3經濟處罰由經營部會同財務部門執(zhí)行。
4.3.1發(fā)生工傷事故后,基層單位按本辦法提出處理意見,經安委會審議,報公司領導批準。
4.3.2本辦法所罰款由財務部門按經營部發(fā)出的“工業(yè)總公司安全生產違規(guī)、違制通知單”(見附錄b)從被罰單位獎金中扣除,不得攤入生產成本。
4.3.3對所罰款項,財務部門應立專用戶頭,列入暫存款――安全??钪?由經營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規(guī)定由經營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附錄a:事故隱患通知單
()司安字第號此聯單分公司(項目部)留存
:
現發(fā)現下列問題,曾口頭通知同志,現將該問題書面通知你們,請在月&nbs
p;日前將處理情況報送經營部。
經營部
年月日
發(fā)現的問題和建議:
( )司安字第號 此聯反饋經營部
采取的措施和完成的日期:
單位(章)
負 責 人
年 月 日
附錄b:工業(yè)總公司安全生產違規(guī)、違制通知單
單位:班組: 發(fā)現時間: 年 月日時
地點: 性質:
違規(guī)、違制內容:
糾正措施要求:
處理意見:
經營部
日期
一聯通知分公司(項目部)
第3篇 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六項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施工單位不得挪用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進人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以及施工單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對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的要組織專家論證審查。
4.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應當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設置消防通道和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人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5.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由企業(yè)支付保險費,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和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4篇 某加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加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是發(fā)現生產作業(yè)中人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及管理缺陷,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順利。
二、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制度、管理以及人的不安全行為、安全防護設施等。
三、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1、主要負責人對每月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生產安全負責人每旬對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班組長班中要不定時現場巡查,作業(yè)人員作業(yè)過程中隨時進行安全檢查。
2、對檢查發(fā)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要嚴格按“三定”要求組織落實,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隱患整改臺賬實行閉合管理,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檔案工作。
3、認真接受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問題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并向檢查部門進行回復結果。
2、職業(yè)危害預防制度
一、堅決貫徹自行國家勞動保護與職業(yè)危害防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勞動保護及職業(yè)危害預防制度。
二、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及職業(yè)危害預防知識,結合磚廠實際,進行實際講習與演練,提高工人的自我勞動保護與預防職業(yè)危害的本領。
三、生產區(qū)內所有設備及電器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運輸帶、裝載機等所有機械和配電室要按規(guī)定安裝,并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四、電工、焊工及維修工按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絕緣鞋、手套、有色眼鏡、電焊服,燒窯工、皮帶工、裝袋工必須備防塵面具等。
五、定期對從業(yè)人員進行職業(yè)健康危害體檢,對不適合人員應及時調整崗位。
六、所有購進的勞保用品必須是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生產許可證的的產品。
七、必須為所有工人提供合格的勞保用品,并要求按規(guī)定佩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八、廠內為工人設置的洗澡間,認真搞好食堂、宿舍、個人衛(wèi)生,每周進行一次衛(wèi)生大檢查。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保護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一、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并取得廠長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必須熟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本崗位安全生產標準。
二、廠內安全員、班組長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安全生產規(guī)程和安全文化知識,熟悉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必要的事故搶救、應急處理措施。
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主要內容包括:
1)新員工上崗前的安全三級教育,既廠級、車間級、班組級。
2)從業(yè)人員變換崗位或重新上崗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按照車間級、班組級的安全教育程序進行教育培訓。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使用新設備時,員工必須掌握新的安全技術操作技能。
4)班前班后講明安全注意事項,講評安全生產情況。
五、員工每年必須接受再教育,安全培訓時間為20課時。
4、事故管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為做好事故調查、分析、處理、考核、管理等工作,達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類及分級管理
1、輕傷:指負傷后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傷害。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生產安全副廠長。
2、重傷:按勞動部頒發(fā)的《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和《公司傷亡事故標準規(guī)定》的規(guī)定執(zhí)行。由生產安全副廠長組織調查處理,報廠長。
3、死亡:指生產安全負責人事故發(fā)生后當即死亡或經搶救在一個月內死亡者。由縣安監(jiān)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生產安全負責人、主要負責人配合事故調查工作。
4、險肇事故:指可能造成人身事故,但由于防范措施得力或其他種種原因而幸免傷亡的事故。一般險肇事故生產安全負責人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報廠長。
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1、發(fā)生事故后,要盡一切可能及時搶救傷員和廠里財產,制止事故發(fā)展和損失擴大。由于不負責、不積極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大傷亡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要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在未獲得事故調查部門批準前,不得人為地破壞或清理現場。要及時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查明情況,排查整改,認為現場沒有危險后,方可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進行 “串供”。事故責任人和現場有關人員要如實反映情況,不準弄虛作假。
4、事故分析要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分析到間接原因和管理缺陷等其他原因,真正分析清事故原因。
5、事故處理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進行處理,并落實好整改防范措施。
三、事故報告程序:
凡是發(fā)生工傷事故,事故單位必須按照以下要求上報事故。
1、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
2、發(fā)生輕傷事故,班組長當天電話報告生產安全負責人,并三日內將事故經過、原因、防范措施及處理意見寫出書面報告。
3、發(fā)生重傷事故,班組長1小時內電話上生產安全負責人,并保護好事故現場,由生產安全負責人進行調查處理。
4、發(fā)生死亡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向當地政府和縣安監(jiān)局報告。
5、事故發(fā)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事故發(fā)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人和單位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
四、事故處罰規(guī)定:
1、發(fā)生輕傷事故,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調查處理。
2、發(fā)生重傷事故,由生產安全負責人調查處理,對相關責任人處3000----10000元的罰款。
3、發(fā)生險肇事故,根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大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3000---
--10000元的罰款。
4、發(fā)生設備事故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設備管理人員和生產安全負責人共同調查,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若因設備事故導致人身傷害事故,參照上述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五、事故管理中應注意的事項
1、各級領導和調查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得濫用職權。
2、事實求是收集、整理事故現場有關資料,并進行綜合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和分清事故責任。
3、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嚴格監(jiān)督落實整改,防止同類事故發(fā)生。
4、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5、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要按照廠里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勞動紀律,做好安全管理,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認真搞好“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項目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每年與各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責任、措施、經費,嚴明獎懲,杜絕事故發(fā)生。
四、凡新入廠的職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熟悉本崗位的工作環(huán)境、性質、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工器具及實施設備的特點,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拒絕違章指揮,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及時向負責人反應安全隱患。
五、個班組長必須做好每天的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安全,不開工。
六、負責人每月至少到生產區(qū)去檢查一次安全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落實,對未及時整改的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七、每月召開一次全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總結、分析本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表彰先進、懲處落后。
八、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相關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5篇 化工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做好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進一步落實事故負責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維護企業(yè)利益,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生產安全事故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領域中發(fā)生的意外的突發(fā)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
2、 事故等級劃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2.1、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2、重大事故:指死亡10至29人,或者重傷50至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至1億元的事故。
2.3、較大事故:指死亡3至9人,或者重傷10至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至5000萬元的事故。
2.4、一般事故:指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直接經濟損失1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5、輕微事故:指死亡或重傷0人,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第6篇 生產企業(yè)管理制度范例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jiān)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fā)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第八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工作。
第十一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 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yè),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yè)時,須到保衛(wèi)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yè)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yè)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xù)。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guī)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zhí)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guī)程》。
第二十一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huán)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yè)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yè)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yǎng)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guī)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yǎng)點或正式委托保養(yǎng)點。
第二十六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年審等工作。發(fā)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fā)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yè)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yè)體檢。對確診為職業(yè)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yǎng)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wèi)生監(jiān)測,對超過國家衛(wèi)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yè)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wèi)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發(fā)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yè)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yè)。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yè)、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 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tǒng)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y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guī)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 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 對事故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第四十七條 發(fā)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第四十八條 職工因發(fā)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jiān)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fā)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guī)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guī)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fā)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第五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由人事管理部門監(jiān)督。
第五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7篇 羅湖區(qū)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制度范本――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規(guī)范
在施工現場上,班組工人經常接觸的或經常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有:防護欄桿、孔洞蓋板、安全網、速差自控器、安全自鎖器、手扶水平安全繩等。要求每個作業(yè)者都會使用,并會檢查和維護,任何人不得擅自損壞或拆除。
一.防護欄桿
施工現場上的任何部位,當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邊沿無圍護設施,使人或物有各種墜落可能的高處作業(yè)均屬于臨邊作業(yè)。對于臨邊作業(yè)的安全防護,以設置防護欄桿為主。
1.防護欄桿應符合以下要求:
1)欄桿制作要統(tǒng)一標準,色標要醒目,安裝必須牢固可靠。
2)欄桿材料表面光滑,無破損,無毛刺,無變形。
3)欄桿高度為1.o5m,設上、下道橫桿,立桿間距不大于2m,并在下部設置18cm高的擋腳板。
2.樓板、平臺、走臺、屋面等臨邊部位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3.大的預留孔洞,大的吊裝口,井口的周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4.樓梯、電梯各層出入口處的通道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孔洞盤板
由于工藝、設備和施工的需要,建筑物或機筑物上,常會出現各種預留洞口、通口、上料口、樓梯口、電梯井口,作業(yè)人員在其附近工作,稱為洞口作業(yè)。在深度為 2m及2m以上的樁孔、人孔、溝槽、井坑及管道孔洞邊沿上的施工作業(yè)也是洞口作業(yè)。
對于洞口作業(yè)的防護,一般以孔洞蓋板為主。
在各種預留洞口,樁孔上口,環(huán)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回填土的坑槽,人孔、天窗等處,應設置穩(wěn)固的蓋板??锥瓷w板應滿足以下要求:
1.蓋板的上表面要有醒目的紅、白顏色標志(紅白道);
2.蓋板底下應有不少于四點的限位塊(限位塊與孔洞邊距25~30mm);
3.蓋板邊緣應大于孔洞10mm;
4.因施工需要揭開孔洞蓋板時,應在孔洞周邊設置臨時圍欄和警示牌,夜間設警示紅燈,工作結束時應立即按原樣恢復。
5.鋼蓋板要有足夠的厚度,以保證剛度,蓋板上不應存放重物。
三.安全網
安全網同安全帽、安全帶一起被人們稱之為施工現場上的“三寶”。安全網是防高處墜落事故發(fā)生的最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之一。對避免和減輕墜落及物擊傷害,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安全網是高處作業(yè)必不可少的防護用品。因不同施工項目的不同安全要求,其安全網的規(guī)格和架設方法也有所不同。安全網大多采用直徑為9mm的尼龍繩(也有用絳綸繩)編結而成。其網眼為10~14cm,網片3m×6m及4m×8m等規(guī)格,承載要求不小于160kg/m2。由于安全網是為了保護高處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防止落物傷人,因此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
1. 高處作業(yè)部位的下方必須張掛安全網;當建筑物高度超過4m時,必須設置一道隨墻體逐漸上升的安全網,以后每隔4m再設一道固定安全網;在外架、橋式架,上、下對孔處都必須設置安全網。
2. 安全網的架設應里低外高,支出部分的高低差一般在5ocm左右;支撐桿件無斷裂、彎曲;網內緣與墻面間隙要小于15cm;網最低點與下方物體表面距離要大于3m。
3. 使用前應檢查安全網是否有腐蝕及損壞情況。
4. 施工中要保證安全網完整有效、支撐合理,受力均勻,網內不得有雜物。搭接要嚴密牢靠,不得有縫隙,搭設的安全網,不得在施工期間拆移、損壞,必須到無高處作業(yè)時方可拆除。
5. 安全網架設所用的支撐,木桿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cm,竹桿小頭直徑不得小于8cm,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6. 因施工需要暫拆除已架設的安全網時,施工單位必須通知、征求搭設單位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結束必須立即按規(guī)定要求由施工單位恢復,并經搭設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 要經常清理網內的雜物;在網的上方實施焊接作業(yè)時,應采取防止焊接火花落在網上的有效措施;網的周圍不要長時間的有嚴重的酸堿煙霧。
8. 安全網在使用時必須經常地檢查,并有跟蹤使用記錄,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網應及時處理。
9. 立網和平網必須嚴格地區(qū)分開,立網絕不允許當平網使用;架設立網時,底邊的系繩必須系結牢固。
10.安全網在不使用時,必須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發(fā)霉。
11.新網在使用前必須查看產品的銘牌:①是平網還是立網;②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③產品的出廠合格證。舊網在使用前應做試驗,并有試驗報告書,試驗合格的舊網才可以使用。安全網的動負荷試驗,以12okg重物兩塊,相距1.5m,同時由4-5m高度自由降落沖擊,安全網完好無損為合格。
四.速差自控器
速差自控器是防止高處作業(yè)人員墜落的一種安全防護設施。其在施工現場上的設置位置應符合產品技術要求。其
第8篇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全運營責任制為核心,成立以行政一把手為核心的安全管理機構,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guī)程安全行駛。
2、駕駛員要有嚴格的組織規(guī)律,并嚴格遵守各種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積極參加公司的安全學習。
3、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駕駛車輛時要集中精力,謹慎駕駛,不準開帶病車。
4、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操作規(guī)程,服從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5、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駕駛證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6、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車質狀況,經常清洗、檢查、做好例保,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要做好檢查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使車輛處于完好技術狀態(tài)。
7、保持車輛設備齊全,管好隨車工具,愛護人民生命財產。
8、嚴禁酒后駕車,駕駛車輛時禁止吸煙,飲食和閑談。
9、行駛中需要變更車道或超越前車時,必須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夜間還需交換遠近燈光,確保前后有一定安全距離。
10、機動車行駛中發(fā)生故障臨時停車,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路肩上檢修。禁止在行車道上修車。
11、機動車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得以離開行車道時,必須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行駛方向的后方100米處設置故障與警告標志。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為切實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企業(yè)的財產安全,保護駕駛員的安全和健康,實行企業(yè)法人代表的全面負責制,分管經理具體負責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組? 長:盧振宇經理
副組長:馬勁松副經理
組? 員:盧振國、盧振于、馬勁松。
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責任:
1、討論、研究、決定公司擬定的有關安全生產、安全管理方面的規(guī)定、辦法、制度。
2、分析安全生產狀況、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教訓,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安排各項安全工作。
3、討論、研究、決定對重大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4、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排除安全生產隱患。
5、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
1、堅持科學制度管理安全,由公司領導為執(zhí)行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的第一責任人,每月組織、檢查本公司的安全運營狀況,認真聽取和積極采納工作人員關于安全運營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2、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員定期研究布置安全運營,對隱患及時研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
3、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安全運營工作計劃,規(guī)章制度、職責,并實施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緊急情況立即報告并予以處理。
4、安全運營議事制度,定期對安全運營進行總結研究討論,對安全運營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通報,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執(zhí)行告誡制度,確保隱患整改落到實處。
5、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第一責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安全法律、法規(guī),違反公司安全制度的,嚴格按照所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從嚴懲處,決不姑息遷就。
6、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體系管理制度,每年至少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一次應急求援實戰(zhàn)演練,若遇緊急突發(fā)事件,有序進行應急處置。
7、加強車載滅火器材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技能,加強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管理,確保消防設施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8、設施設備、機械性能安全管理制度,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進行檢測。維護、保養(yǎng)、檢測作好記錄,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維護、保養(yǎng)、檢測記錄應當包括安全設施、設備的名稱、時間、人員、問題等內容,并保存不少于3年。
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
1、經理監(jiān)督、主管經理負責對車輛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每月至少一次)。
2、檢查內容:車容車貌、車輛運行安全狀況,有無事故隱患,著重檢查車輛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刷、后視鏡等。
3、不定期跟車檢查監(jiān)督,了解道路狀況、駕駛員操作情況有無違章現象。
4、出車前必須檢查是否攜帶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
5、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的堅固情況,做到安全、可靠。
6、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制動、轉向、燈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安全,操作靈活。
7、行駛途中駕駛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注意力集中,安全行駛中如發(fā)現車輛異常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或是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復行駛。
8、收后車,清潔檢查車輛,保證車輛第二天的正常行駛。
9、對檢查獲得的信息要及時加以分析總結,提出整改意見。
10、定期對駕駛員組織學習,反饋檢查結果,提出注意事項,交流安全操作經驗,提高安全意識,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習教育,杜絕事故的發(fā)生。
駕駛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的身份證、駕駛證、上崗資格證、不得駕駛與駕駛證不符的車輛。
2、駕駛員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并在簽到簿上簽名留存。
3、駕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4、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申通,有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5、駕駛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注意力集中,安全行駛。
6、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員超載。
7、嚴禁攜帶危險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8、嚴禁在車輛行駛途中闖紅燈、超速行駛及開帶病車上路。
9、駕駛員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不時,超過時必須中途休息。
10、外出省、市行駛單程不得超過400公里,超過時須2名駕駛員同進駕駛。
11、駕駛對車輛的保養(yǎng),確保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
12、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guī)所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公司每月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二次安全例會(安全工作會議)。
二、會議內容主要為:學習貫徹上級文件:解決當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總結安全工作,制定改進辦法和防范措施,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制定改進辦法和防范措施,安排部署本月司乘人員安全例會(安全培訓會)。
三、要求全部人員必須準時參加,無故遲到或者不到,第一次警告,寫出書面檢查,罰款100元;第二次罰款3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例會上通報批評;第三次停職培訓并罰款500元;第四次調離工作崗位。
安全行車管理規(guī)定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交通規(guī)則,認真執(zhí)行安全駕駛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不開斗氣車、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讓非駕駛員開車。
2、中速行駛、安全禮讓、嚴禁開快車。根據不同道路情況與前車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3、超車看車頭,倒車看車尾,讓車時減速,通過人行道時注意行人動向,通過鐵路交叉口和拐彎時要提前減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注意觀察車、行人動態(tài),遇到騎車不穩(wěn)的人時,在50米鳴號、30米減速、15米以外剎車,確保安全。嚴防僥幸通過。
5、會車要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夜間會車150米以外關閉大燈、改用小燈光,不準使用防霧燈或故意開大燈眩耀對方。
6、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行,注意轉彎角度,做到準確、及時、平穩(wěn),認真觀察、切實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
7、操作準確,起車平穩(wěn),二檔起步,順序換檔,腳輕手快,加油勻均,起步不闖,剎車不猛,不勉強行車。
8、在保證安全、優(yōu)質服務的前提下,注意節(jié)約燃料,選擇路面正確滑行,滑行時必須準備剎車。在下山急轉彎、陡坡、橋梁,連續(xù)拐彎地段以及風、雪、雨、霧的氣候條件下,嚴禁空檔滑行。
9、行駛中要經常傾聽發(fā)動機及底盤各部位的聲音,掌握車輛運行情況,發(fā)現故障及排除,不可帶病行駛,嚴禁直流供油。
10、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拉緊手剎車、掛上低速檔,關閉電源開關、關好門窗。
客運車輛安全管理
1、車輛必須執(zhí)行定期保養(yǎng)維護制度。
2、二級保養(yǎng)維護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同時要做到一日三查,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進行并做好維護記錄。
3、建立車輛技術檔案,要求一車一檔,專人負責。
4、收車后,做好車輛清潔工作,保持車容車貌,加好燃料,保證車輛正常行駛。
5、要求車輛停放在固定停車場。
6、加強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檢查,特別是車輛的轉向、制動、燈光、傳動等方面要嚴格把關,做到人有問題不上車,車有問題不上路,確保安全行駛。
7、對車輛發(fā)生的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必須做好調查、分析登記在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絕類似的事故再次發(fā)生。
8、用科技為行車安全提供保障,對車輛行駛進行動態(tài)實時監(jiān)控,發(fā)揮最大最優(yōu)運營效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小組,由公司領導負責指導管理小組的日常工作,隨時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
2、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在采取緊急的應對方案的同時,須盡快上報各級管理部門,在各管理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盡早盡快的消除突發(fā)事件所造成的后果,盡可能的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減小到最低點。
3、調動其他可以應急的車輛,盡快轉移和安置事故車輛內的旅客,盡量縮短由于事故而造成旅客所耽擱的時間,并做好旅客和受傷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4、盡快調動專人負責對可能行動的車輛,進行搶修,并盡快報請保險公司進行勘察,盡早做好賠付工作,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治安糾紛。
5、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小組的電話:87612138? 87613437
安全服務質量承諾書
為規(guī)范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維護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秩序、保護旅客的合法權益,我公司慎重承諾:
1、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2、遵守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制定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駕駛人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并認真執(zhí)行。
3、保證定期對客運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安全運輸。
4、保證定期組織駕乘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及業(yè)務培訓。
5、保證所聘用的駕乘人員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駕駛員領取了與駕駛車輛相適應的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且三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身體健康,勝任工作。
6、遵守道路運輸行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服從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相關單位的管理。
7、保證客運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按時交納國家稅費,并為旅客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8、保證車輛不超速、不超駕、駕駛員不疲勞駕駛、連續(xù)駕駛、酒后駕駛、違法行車。
9、保證車輛清潔、衛(wèi)生,不甩客、倒客敲詐旅客,保障乘車安全,努力做到讓乘客滿意。
第9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誠信管理,促進企業(yè)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yè)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是指納入誠信管理的企業(yè)就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承諾,并向社會和職工公開,做到信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定期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yè)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履責情況。
第三條 首次納入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的企業(yè)必須向社會公開承諾內容;已納入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的企業(yè)要定期向社會公開承諾和報告內容。
第四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行業(yè)領域負責”的原則,負責本行業(yè)領域企業(yè)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建設和落實的監(jiān)督、指導和督查工作。
第五條 其他負有行業(yè)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fā)證、誰負責”的原則,督促企業(yè)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健全本行業(yè)領域安全生產誠信體系,提高行業(yè)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六條 企業(yè)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主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落實到位。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符合法定人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fā)揮職能作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三)依法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按要求持證上崗;告知從業(yè)人員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四)杜絕違章指揮、強令違章冒險作業(yè)的現象發(fā)生。
(五)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定期開展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六)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七)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教育從業(yè)人員按照規(guī)定佩戴、使用。按規(guī)定組織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yè)健康檢查。依法為從業(yè)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八)定期向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或負有行業(yè)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落實安全生產、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九)自覺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yè)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jiān)督和監(jiān)察。
(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yè)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認為應當承諾和報告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企業(yè)每年年初要將經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簽名認可的安全生產承諾內容,以書面形式報送至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yè)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并通過信息網絡、新聞傳媒、宣傳櫥窗等形式,向社會和職工公開企業(yè)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內容,以保障企業(yè)員工及周邊公眾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知情權。企業(yè)要每季度對所屬部門、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履行情況組織進行自查。
第八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yè)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對企業(yè)履行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情況每半年要組織一次抽查,促使企業(yè)主要負責人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調動廣大職工群眾主動參與、自覺監(jiān)督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
第九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yè)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企業(yè)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總結和交流,注重發(fā)揮典范示范帶動作用,持續(xù)改進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水平。
第十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第10篇 電力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yè)病危害區(qū)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第11篇 公司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2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二)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目的和意義。安全教育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
2、安全生產教育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它不僅包括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專業(yè)教育,還包括對企業(yè)廣大員工安全知識的普及教育,以在企業(yè)公司內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的文化氛圍。
3、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分為: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教育兩個大的方面,另外還包括安全培訓教育的方式方法。
4、公司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包括公司的第一負責人(廠長、經理)、部門主管的安全知識培訓、公司技術工程師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
5、對公司的廠長、第一負責人、經理主要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基本安全技術知識、基本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6、公司的主管級培訓主要針對國家公司的相應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所轄部門專業(yè)技術等方面進行培訓教育。主管級培訓每年不少于12課時。
7、公司技術工程師的培訓教育主要包括:
◆全生產技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
◆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是實現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承擔的責任。
◆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系統(tǒng)的安全工程知識
◆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8、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內容是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標準、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統(tǒng)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兼職安全員培訓,由安全員、直線經理人、事業(yè)部人員或外聘人員進行,每年不少于32課時的培訓。
9、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特種作業(yè)和經常性教育、日常性安全生產教育等
10、教育內容: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事業(yè)部級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公司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公司(工廠)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包括: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崗位教育。
◆入廠教育:新入廠的職工(干部和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廠的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到車間和工作地點以前,由公司的安全員進行初步的安全生產教育。其教育的內容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本廠的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企業(yè)內部特殊危險部門的介紹,一般的機械電氣安全知識,入廠安全須知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經考試合格再分配到車間。
◆車間教育:是指在新職工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車間后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的安全員負責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有本車間的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本車間的勞動紀律和生產規(guī)則,安全注意事項,車間的危險位置,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yè)情況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組長對新到員工進行的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工段、班組長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點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發(fā)生事故時的緊急救災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線。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工人經考試合格后,領到安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沒有經過三級教育并考試不合格者絕對禁止獨立操作。
11、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是指接觸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在公司包括叉車作業(yè)、制冷作業(yè)、機電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國家的相關培訓取得相應國家認證資格后經過公司的內部培訓取得上崗證之后才能正式上崗。
12、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是要在生產過程的自始至終堅持不斷。教育的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包括陣地教育、電視教育、和警言警句教育。
13、日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知情警示教育、員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教育等。
14、安全宣傳教育,包括日常的板報、宣傳畫、宣教手冊、實戰(zhàn)演習、知識競賽。由綜合科和安全員對此進行安排和落實。
15、安全教育的方式分為面授、座談、報告等多種形式。
第12篇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規(guī)范公司的安全檢查,減少公司的安全隱患,為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駕護航,特作本制度。
2、檢查形式主要包括日常性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和節(jié)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
3、日常性安全檢查由公司的安全員組織實施,要求每周對生產現場進行安檢,每月必須作2次或2次以上的紀錄。
兼職安全員以每日不少于一次對本部門的各危險點進行巡查,并記錄。如未能進行檢查或記錄不實,將給予安全員20元/次罰款。每周一將上周的日檢表由部門主管確認后交于安全員,如主管未簽字視為未檢查。生產崗位上的員工,都要堅持執(zhí)行崗位、設備、環(huán)境等巡回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上報,本部門的兼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安排解決,如解決不了,及時將書面料報于公司安全員。
4、專業(yè)性安檢:員工安全作業(yè)季度檢查、機械設備月份安全檢查、特種崗位月份安全檢查、電氣和用電設備月份安全檢查和鍋爐設備月份安全檢查。
5、節(jié)假日綜合檢查:為確保節(jié)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運轉,由總經理親自帶隊,各科室主管參加,對公司范圍內的設備安全、電氣安全、化學危險品安全、特種設備、消防安全及員工的心理素質進行全面的檢查,檢查后開會匯總,安全員記錄,總經理落實整改日期,安全員跟蹤驗證。
6、季節(jié)性檢查:為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檢查下個季度的重點防范措施,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由各部門自行檢查,將不足之處進行防范。并于季度開始時交隱患未完成說明。在月末的月檢查中,安全員將重點檢查此項工作,對未實施自檢和未進行整改的部門主管,給予不低于100元/項的罰款。
四季的檢查重點分別是: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為重點;夏季以防雨、防暑降溫為重點;秋季以防寒、防中毒為重點;冬季以防凍、防滑、防火為重點。四季都要對各變(配)電室進行防鼠害檢查。
7、綜合性檢查:重點檢查特種設備、崗位、人員思想、消防安全、電氣安全、壓力容器安全。認真落實事業(yè)部的<月度檢查>報表。此項綜合性檢查由安全員組織,各科室主管、兼職安全員參加,并將檢查情況匯總報于總經理,并通告各部門主管。
8、安全隱患整改,對于安全員下發(fā)的整改排期需當日給予反饋,如不能完成,并寫明原因,如在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之日未收到反饋,視為接受,并按此日期進行考核,未完成項給予責任人50元每項延遲每天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