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產設備設施驗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凡我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3驗收的內容及標準:
3.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裝箱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他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4設備驗收:
4.1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后,設備部應及時通知車間相關人員聯(lián)合設備采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4.2車間人員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fā)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負責追回。
4.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設備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公司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后再行驗收。
4.4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后,設備采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4.5對于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人員對調試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設備部,由設備部聯(lián)系設備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公司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公司家應予以更換。
4.6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設備部聯(lián)系采購部門督促公司家直至解決。
4.7對進公司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4.8對有關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監(jiān)部門人員參加并建檔。
第2篇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節(jié)能責任制度
安全節(jié)能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節(jié)能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單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的制度,應根據部門和人員職責分工來明確具體內容,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本單位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申樹兵、喬宇澄、劉孝斌等。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特種設備崗位責任制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安全節(jié)能崗位職責: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山西省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guī)、規(guī)范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明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的措施,設立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管理機構和人員,負責資金的投入,制定、發(fā)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
負責本單位事故、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報告。
二、特種設備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安全節(jié)能崗位職責:
在法人領導下,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guī)、標準;
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統(tǒng)計、上報等工作。
明確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及責任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
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fā)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
三、車間、班組及其負責人員安全節(jié)能崗位職責:
在法人領導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對本車間班組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落實本單位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guī)、標準;
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明確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維保、檢驗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員,并協(xié)助安全部門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fā)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
確定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修訂。
四、管理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安全節(jié)能崗位職責:
嚴格執(zhí)行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yè),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的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按照單位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反應等工作。
第3篇 設備安全生產檢修管理制度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fā)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yè)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guī)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zhí)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fā)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fā)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jiān)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qū)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qū)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第4篇 生產部設備管理制度
1 目的:確保設備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 范圍:適用于生產部所屬各班組、部門和個人。
3. 職責:3.1經理助理負責生產設備臺帳、資料管理;3.2車間主任督促員工定期、不定期進行維護。
4 制度:
生產設備是從事生產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
保證生產設備設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產的安全性、連續(xù)性、穩(wěn)定性,由此可見加強對生產設備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設備實施臺帳。
(包括:設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參數、設備數量、設備采購日期及設備生產單位、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裝配圖紙、設備使用范圍及所配屬崗位等與設備相關資料)
4.2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和維護。
將工廠的設備保養(yǎng)與維護工作按所屬崗位分別落實到個人,實行專人專管(包括:設備加油、設備防銹蝕、設備除塵、設備清潔等與設備相關的日常保養(yǎng)和維護)。
4.3設備易損配件的備庫。
對設備的易損配件根據其使用周期及使用壽命長短制定相應的庫存方案,實行充足的備庫。
防止出現設備因易損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對生產的影響。
4.4生產經理助理配合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常對設備進行巡檢,對設備可能出現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預見性,防患于未然。
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及設備使用要求對設備實行半年檢或年檢工作。
4.5任何設備的使用環(huán)境必須干凈、干燥、防止設備電器元件的因工作環(huán)境受潮短路或燒廢。
4.6在設備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聽、三檢查”的原則,使用完畢后必須對設備進行清潔清理工作。
4.7對于長期不使用或工廠停產放假等情況,必須對設備進行徹底的清潔和維護,并切斷其電源進行封存處理,以保證設備能夠因生產工作的需要而隨時能夠正常啟動。
第5篇 安全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生產設備是企業(yè)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工廠生產能力重要的物資基礎,是安全生產資源配置的重點,經常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對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行起著決定性作用,對提高產品產量和質量是必備的先決條件。為此我廠特制定出《安全生產設備管理制度》發(fā)給你們,望各車間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執(zhí)行。
一、各車間領導高度重視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使用、管理,作好長、中、近期設備的更新和大、中、小維修計劃,抓好班中安全搶修。
二、執(zhí)行設備維修保養(yǎng)要與“預防為主,維護保養(yǎng)與工作計劃檢修并重”的方針,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訓職工對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即檢查好、保養(yǎng)好、使用好;會檢查、會保養(yǎng)、會使用、會維修。
四、現場管理員要認真檢查、糾正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和不愛護設備的行為。
五、機電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裝,廠里要準備好應采購的配件,供應滿足修機換件的需要。
六、設備的操作潤滑管理:堅持“五定”,定人操作;機電工定時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換油;操作工定點上潤滑油。
七、各車間領導要經常開展設備的“五同時”工作,落實計劃、不止、檢查、總結、評比。
八、重大設備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原因,劃清責任,嚴肅處理,吸取教訓。
九、會計建立設備臺帳,機電工建立設備運轉臺帳;設備維修保養(yǎng)臺帳;技安員建立設備隱患整改臺帳。
第6篇 生產安全事故設備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及時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和設備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傷亡事故,是指經《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條款認定的因工傷亡事故。設備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所發(fā)生機械傾覆、損壞事故。
第三條 事故的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四條 員工發(fā)生傷亡或發(fā)生設備事故后,最早發(fā)現者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快速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給集團公司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事故的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程度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必要時同時用快報方式在規(guī)定時以便主管領導在1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五條 發(fā)生傷亡、設備事故后,事故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防止事態(tài)擴大。確認發(fā)生死亡事故要在半小時內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同時做好續(xù)報工作。
第六條 項目部、直屬公司、集團公司對已發(fā)生的傷亡和設備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進行嚴肅認真、準確的調查分析,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1、輕傷事故:由直屬公司、項目部負責組織調查,集團公司視情況派員參加,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定出防范措施報集團公司備案。
2、重傷和較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直屬公司、項目部對責任人寫出處理意見、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于事故發(fā)生后規(guī)定時間內報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于事故發(fā)生后l0日內報上級主管部門。
3、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集團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組織聯(lián)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內容:現場堪驗、拍照或錄像、畫出現場平面圖,收集事故資料和當事人及現場有關人員的證言、證物,索取有關生產、技術人員相關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直屬公司、項目經理部于事故發(fā)生后3日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集團公司召開專題會議綜合分析原因、劃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處理意見,寫出書面報告于事故發(fā)生后7日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 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依照程序待批準后方可清理現場。
1、輕傷事故的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直屬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2、重傷和設備較大事故的現場清理,由公司經理或項目部經理報集團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3、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現場清理,由集團公司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八條 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于發(fā)生事故單位的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1、真實客觀地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
4、接受事故教訓,進行針對性教育,糾正管理上的不足。
第九條 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jié)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經濟處罰:按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違犯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犯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
2、扣壓、拖延執(zhí)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3、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4、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5、安排有職業(yè)禁忌癥人員到禁止其作業(yè)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6、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面造成事故的。
7、因使用的設備、設施、器材、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沒有檢查就使用造成事故的。
8、因生產現場環(huán)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規(guī)定發(fā)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10、有意或無意拆、改、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
第7篇 三級車間生產設備保養(yǎng)制度
車間生產設備三級保養(yǎng)制度
設備的三級保養(yǎng)制度,此保養(yǎng)管理制度要實行定人、定崗、定機,此保養(yǎng)管理制度是貫搞好徹“預防為主、維修和保養(yǎng)并重”的具體體現,也是設備使用、保養(yǎng)、維修的有效措施。三級保養(yǎng)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級保養(yǎng):在日常工作中,設備的日常維護,而產生的技術狀態(tài)變化,要及時進行調整,是指對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各部件、零件相互摩擦的檢查、調整和處理,是操作人員在班前班后對所使用的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具體情況結合日保養(yǎng)進行操作,由設備部定期檢查評分,檢查出有問題的當場進行改進并扣除分數,如不改進則罰款50元,并十倍扣分,改進后仍不合格,三倍扣分,每月月底進行評比,分數最低的機臺每人罰款50元。
二級保養(yǎng):此保養(yǎng)根據周保養(yǎng)檢查記錄表進行完成,一般周末進行停機保養(yǎng),由操作人員進行(特殊情況可請機修人員配合),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對日常工作中的隱患進行處理,突出重點或局部少量零件拆卸(拆卸時由設備部人員現場指導)檢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保養(yǎng),必須要填寫設備保養(yǎng)延期申請表,由部門主管批準并由設備部人員簽字方可生效。設備延期申請表最多不得超過三天。如不按此標準執(zhí)行則當天分數記為零分,并每人罰款50元。
三級保養(yǎng):車間所屬設備每月進行一次,由操作人員和修理人員配合完成,三級保養(yǎng)的具體要求是:對設備進行全面細致地檢查,對有問題的部件進行拆卸檢查或更換,在完成一級保養(yǎng)和二級保養(yǎng)得基礎之上配合維修人員進行月檢修工作,通過設備月檢修要達到排除設備一切隱患,順利安全生產的目的。
一級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分別由操作人員每日、每周進行完成,評分標準為一級保養(yǎng)和二級保養(yǎng)的平均分。如所有機臺平均分都在95分以上則不進行罰款。每月評比最高分機臺每人獎勵50元。三級保養(yǎng)視生產情況每月進行一次操作人員配合維修人員完成。一級保養(yǎng)時間30分鐘,二級保養(yǎng)時間為2小時,三級保養(yǎng)時間為4小時。膠印機的二級保養(yǎng)時間為8小時,三級保養(yǎng)時間為1天。
第8篇 生產設備設施變更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資源,達到節(jié)能降耗,提高工廠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于國家發(fā)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guī)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設備科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主管廠長和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統(tǒng)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3.2.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設備科核實,報主管廠長審批。
3.2.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化工廠物質計劃,購買制度執(zhí)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
3.3.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guī)定填寫申請表。報安全生產科、設備科、設備科審核后報主管廠長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安全生產科進行現場安全風險系數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并由安全生產科制定專人現場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并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guī)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yè))票(證)。
3.3.4拆除作業(yè)時,需爆破作業(yè)必須提出爆破方案。并報公司保衛(wèi)處、安全生產科以及當地公安機關批準。
3.3.5拆除作業(yè)時,嚴格按《冶金企業(yè)廠區(qū)作業(yè)規(guī)程》、《冶金企業(yè)廠區(qū)十四不準》及七個對待規(guī)定執(zhí)行。
3.3.6拆除作業(yè)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3.3.7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須由安全生產科批準確認可性,方可進行作業(yè)。
3.3.8拆除后的設備必須進行除銹,除油并保持外觀整潔。按規(guī)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9拆除后的設備按《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zhí)行》。
3.4設施設備閑置生產、報廢入庫的管理規(guī)定
3.4.1報廢設備申請報廢后由公司進行統(tǒng)一處理。
3.4.2閑置設備入庫前必須做到:
3.4.2.1設備零部件必須完好無損,外觀整潔干凈。
3.4.2.2銘牌,技術參數資料齊全。
3.4.3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調度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yōu)先使用該設備。
3.4.4閑置設備的管理按《工廠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zhí)行》。
3.4.5閑置設備的領用按《工廠物質領用發(fā)放制度執(zhí)行》。
第9篇 工廠生產管道設備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工廠生產管道、設備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清洗消毒的管理
2.適用范圍
管道、設備清洗消毒。
3.職責
生產科(車間)負責對管道、設備的清洗消毒。
4.程序
4.1人員衛(wèi)生
凡是進入車間得人員的工作衣物按正常衣物洗滌干凈。
4.2設施及環(huán)境
4.2.1地面、下水道溝槽。清掃異物,用洗滌劑刷洗,清水沖凈。
4.2.2墻、窗、玻璃、頂。清掃異物,刷洗,清洗沖凈。
4.2.3燈用抹布擦凈灰塵,保持清潔即可。
4.2.4過水池、洗手池。
每日清洗一次,沖凈異物,用刷子蘸洗潔劑刷洗,清水沖凈。
4.2.5管道:
每日對管道內外清洗、保養(yǎng)一次,做好定期維護。
第10篇 特種設備與特種作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我局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發(fā)生,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維護施工生產的正常秩序,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結合工程局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工程局內工程施工生產中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和特種作業(yè)的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國務院第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生產設備,主要包括:
l、起重機械:額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門機、塔機、纜機、龍門吊、吊車、卷揚機、固定扒桿等;
2、升降設備(裝置):額定起重量≥0.5t的電梯、吊欄、滑模;
3、壓力容器:氣瓶、制冷設備、空壓設備及壓力管道;
4、運輸索道;
5、鍋爐:容積≥30l的承壓鍋爐;
6、其他有關設備;
不包括各種機動車輛、鐵路機車、船舶和移動施工設備。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特種作業(yè)是指容易發(fā)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建筑安裝施工作業(yè)。主要包括:
1、電工作業(yè):電氣安裝、維修、值班。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yè):電焊、氣割、氣焊。
3、起重機械作業(yè):門式、塔式、橋式、纜索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司機、安裝維修;施工升降機、電梯司機、安裝維修;卷揚機司機;鐵道專用起重機司機;起重指揮、信號、司索等。
4、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場內運輸汽車、軌道機車、鏟車、叉車、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壓路機、電機車、翻斗車、農用車等。
5、登高架設及高空懸掛作業(yè):各種排架、平臺、棧橋的架設拆除;外墻、壩面清理、裝修;懸掛設備安裝維修。
6、制冷作業(yè):制冷設備操作、維修。
7、鍋爐作業(yè):司爐、維修、水質化驗。
8、壓力容器操作:空壓設備,氧氣、乙炔站設備操作維修等。
9、爆破作業(yè):爆破器材運輸、儲存、加工、使用、銷毀等。
10、金屬探傷檢測作業(yè):射線、超聲波探傷。
1l、建筑防水作業(yè)。
12、其它有關作業(yè)。
不包括國家道路交通機動車輛、鐵路機車、船舶駕駛。
第五條? 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yè)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二章? 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作業(yè)的基本要求
第六條? 從事特種設備及其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生產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4、取得政府主管部門許可。其中制造、安裝、改造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許可;維修應當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七條? 特種設備的制作、安裝、改造、維修過程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施工結束完工后,施工生產單位應按照相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校驗和調試,并對校驗和調試的結果負責。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擬將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情況,用書面方式告知直轄市或設區(qū)的市的特種作業(yè)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告知后經批準即可施工。
第九條? 特種設備在安裝前,施工單位應持有以下產品的安全技術資料:
1、生產單位相應產品生產許可證;
2、出廠產品質量合格證;
3、產品監(jiān)督檢驗證明;
4、設計文件;
5、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書(文件)。
第十條? 特種設備在安裝、改造、維修過程中,施工單位應遵守工程項目有關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要求,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和文明生產規(guī)定,服從項目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履行相應安全文明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 特種設備在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中和結束后,應經專業(yè)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監(jiān)督檢驗,經監(jiān)督檢驗合格后,施工單位才能交付使用單位使用。
檢驗檢測機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許可的單位。
第十二條? 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竣工驗收后30日內,施工隊伍應當將生產、安裝、改造、維修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
第三章? 特種設備使用
第十三條? 使用特種設備的施工生產單位(下稱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結合施工生產實際,協(xié)同局設備管理處制定相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使用規(guī)定,組織實施,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當地直轄市或設區(qū)的市(縣)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
登記的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內容如下:
1、制造單位、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測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技術資料等產品文件。
2、安裝技術資料和監(jiān)督檢測合格文件。
3、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
4、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7、特種設備制作、安裝、改造、維修及定期檢驗的登記文件。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當進行經常性維修保養(yǎng),使特種設備在使用運行中保持良好狀態(tài)。
第十七條? 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當至少每月運行一次自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作好記錄。
第十八條?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使用情況,應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有關附屬儀器、指示儀表等進行定期校驗,及時維修、更換,并作好記錄,保證各種附件、裝置、儀表齊全、靈敏、準確、可靠。
第11篇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檢測、維護及報廢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序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xù)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guī)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guī)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xù)。
3、檢修安全規(guī)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程。(高空作業(yè)、土方工程、吊裝作業(yè)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yè)和多層次交叉作業(yè)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tǒng)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jiān)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wěn)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 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guī)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yè),要指派監(jiān)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yè)。
(2)在焊接作業(yè)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yè)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yè)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9)焊接作業(yè)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yè)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yè)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yè)在多人交叉作業(yè)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yè)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第12篇 工程、設備儀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設備儀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yè),必須有防護設備。
8、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yè)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qū)、宿舍施工作業(yè)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yè)者須備案登記。
12、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fā)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