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ht酒店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酒店員工入/離職管理規(guī)定
1、用工標準:
所有員工在入職時必須提具清晰、準確的履歷表(附照片),行政辦有權利用各種方式對員工提供的信息進行調查。如信息有誤,行政辦有權立即開除處理。
2、入職程序:
部門招聘申請→人事部核編→組織招聘→部門面試→經理批準→辦理入職手續(xù)→開始計算考勤
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按照財務部的制度繳納一定數額的服裝押金。
3)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出具有效的身份證、學歷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新進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特別優(yōu)秀的,或在試用期內有重大貢獻的可提前轉正。轉正后享受國家法定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5)所有員工辦理好相關手續(xù)后到行政部領取考勤卡、工號牌、更衣柜鑰匙、《員工手冊》、《考勤條例》等物品。
6)用人部門經理對新員工表示歡迎,并帶新員工到工作場地實際介紹部門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崗位位置和工作人員。
3、離職程序:
員工辭職申請→部門審批→經理批準→辦理離職手續(xù)→結算工資
1)員工需要離職時,試用期內員工必須提前3天書面提交辭職報告;轉正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在批復以前必須按照正常的排班上下班,如不服從部門安排,按照曠工處理;不按照以上時間提前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就離職的,酒店不予批準。
2)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處罰一律按行業(yè)約定俗成:曠一扣三處理。
3)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所產生的社保金費全部由其本人承擔,酒店概不負責。
4)各部門接到員工辭職報告后,須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備案,如因延時造成酒店損失者,應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5)社保處增減人員要求在本月的5日前報社保辦。因此要求各部須在本月3日前將本月辭職人員報辦公室備案。(按正常程序辭職的員工在辭職當月仍然按照企業(yè)與個人的繳費比例扣除本人保險金費,單位承擔其應繳保險金費部份。)
6)員工辭職必須先交辦公室簽審。
第2篇 a酒店員工工資管理制度
酒店員工工資管理制度(六)
1、工資分配原則
(1)根據煙臺市勞動力市場價格和同行業(yè)工資水平,合理確定員工工資水平,嚴格控制酒店勞動力成本。
(2)充分體現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員工工資收入應與其勞動實績緊密掛鉤。
(3)以崗定薪、變崗變薪,向關鍵崗位、骨干人員傾斜。并根據勞動力的供需情況,對少數勞動力緊缺崗位的工資分配水平作適當調整,以引進人才。
(4)按照'新企業(yè)、新機制、新思路、新辦法'的要求,工資分配結構力求簡化、直觀。
2、工資分配水平
員工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以煙臺市勞動力市場及同行業(yè)工資水平為依據,以酒店自身經濟承受能力為基礎,原則上按照不低于當地同類酒店的分配水平進行合理確定。
3、工資分配結構
確定酒店員工內部工資分配方案時,力求簡化工資結構,方便具體操作,使員工的工資收入清楚明了。
4、工資形式
(1)工資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
(2)采取月薪制和日薪制相結合的辦法。當員工全勤時,按月薪標準發(fā)給;缺勤或特殊情況加班時,按日薪標準減發(fā)或加發(fā)工資。具體的支付標準分為:a:平時加班,支付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報酬(平時原則上不安排加班);b: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200%的工資報酬;c: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報酬。此外,還可根據員工加班的特殊情況,除支付工資之外采取必要的其他獎勵辦法。
(3)對勞務工一般實行計時和計件工資相結合的辦法。實行計件工資時的,計件工資標準以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的勞動量來確定。實行計時工資時的,其延長工作時間或節(jié)假日加班的,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5、工資管理制度
(1)嚴肅財政紀律,嚴格貫徹工資基金管理制度。酒店應按年度編制工資基金使用計劃,經酒店領導審核,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接受銀行等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2)新員工工資評定。根據不同崗位,經知識、技術、業(yè)務考核,合格或符合定級條件的,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填寫審批表,報人力資源審核,經酒店、主管領導批準后調整工資。
(3)凡員工工資的評定、增減、加班工資標準的審核、新進員工工資的確定和內部各部門之間工資關系的轉移以及退職、死亡、調出人員工資關系等,一律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有關正式通知或規(guī)定辦理。
(4)勞務工及借調人員的各種協議書等,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簽訂,手續(xù)齊全后將'副本'送計劃財務部一份,以便掌握工資發(fā)放情況。
(5)工資結算期每月按30天計算。
(6)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活動或由上級部門及酒店自身安排的活動,酒店應視其提供的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
(7)是員工本人原因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酒店可按照規(guī)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并從其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扣款的截止時期順延。
(8)每月月初,各部門上報考勤表,由人力資源部將當月的新進人員工資,增發(fā)、扣發(fā)工資的人員名單及數額,以書面形式匯總,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送交財務部。由財務部完成工資造表。
(9)建立健全各類工資臺帳。各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內部原始記錄臺帳。人力資源部按月收齊,妥善保存,作為統(tǒng)計員工工資總額的依據。
第3篇 k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為確保本酒店正常經營運作,酒店實行獎分與扣分制度,酒店管理堅持獎懲分明、獎優(yōu) 罰劣、獎勤罰懶,以激勵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以保證酒店各項規(guī)章制度得以貫徹執(zhí) 行。
獎分及扣分,每一分相當于人民幣10 元。 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獎金、晉升及獎勵分數等形式獎勵。
表揚(通報表揚)、獎勵、嘉獎、晉級(提升)等四類,即甲、乙、丙、丁四類:甲為晉 級(提升)類,乙為嘉獎類,丙為獎勵類,丁為表揚(通報表揚)類。 凡有員工符合獎勵規(guī)定的,由有關部門填寫一式三聯《員工獎勵/處分通知書》,在“獎 勵”一欄中填寫清楚員工獲得獎勵的原因和獎勵方式,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 執(zhí)行。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給予1~50 分內的獎勵。
1、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個人業(yè)務水平和酒店服務質量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2、在酒店節(jié)約原材料、能源和資金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工作任勞任怨,為賓客提供細致周到服務,多次受到賓客贊譽和表揚者。
4、在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5、被評為酒店年度、季度“優(yōu)秀員工”或業(yè)務技能大賽獲獎;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為酒 店爭得榮譽者。
6、保護公共財產、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酒店和員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者。
7、堅持原則,遵紀守法、抵制歪風邪氣,見義勇為,在自覺維護社會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貢獻者。
8、為酒店科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酒店采納者。
9、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10、其他應該給予獎勵的。
1、目的 為促進員工自律,建立員工行為標準,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證優(yōu)良的服務。同時為 部門主管提供一個一致的紀律處分的標準。
2、類別 員工處分分為三種: a 類處分(小過):適用于口頭警告、輕微過失; b 類處分(中過):適用于嚴重警告、嚴重過失; c 類處分(大過):適用于重大過失。
3、處理方式:批評(教育)、扣分(或罰款)
4、處分程序: 由員工所在部門填寫一式三聯《員工獎勵/處分通知單》,在扣罰一欄寫清楚處分原因及 處理結果,由違規(guī)者本人或見證人簽認,部門經理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審批,呈總經理批 準后執(zhí)行。 員工如有違反,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 知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1 分~10 分(即罰款10 元~100 元),不得參與月度優(yōu)秀員工評獎; 同樣過失重犯者,將加倍扣分。同年累計三次受到 a 類處分者,取消當年評選優(yōu)秀員工的資 格。
1)無故遲到、早退。
2)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或非工作需要搭乘客用電梯;不使用規(guī)定的員工通道和規(guī)定路線行 走。
3)不按規(guī)定穿著工作服,不佩戴工號牌和銘牌,儀容不整,違反酒店有關飾物佩戴規(guī)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他部門閑逛、閑聊、干私事。
5)工作時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或在員工餐廳外進食,或將工作餐帶出員工餐廳。 3
6)當班時使用酒店電話辦私事。
7)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未能保持酒店的環(huán)境整潔。
8)下班后無故在酒店營業(yè)場所內逗留、閑逛。
9)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看電視或玩電子游戲、閱讀書報。
10)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高聲與顧客交談或作不雅的動作。
11)服務態(tài)度欠佳,工作馬虎、粗心大意,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
12)因工作疏忽,損壞酒店或賓客的財物,但價值較低。
13)私自調換更衣室或宿舍。
14)工作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帶親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場所。
15)未經部門經理批準,擅自調整班次、休息和休息時間。
16)故意浪費酒店資源,不愛護公物、工具和設備等。
17)使用音樂、娛樂設備影響他人休息,屢教不改者。
18)當班前喝酒、吃蔥蒜、榴蓮等有強烈異味的食品。
19)將餐卡、員工銘牌等借給他人使用者。
20)違反吸煙條例。
21)其他輕微過失。 員工如有違反,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 知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 10 分~20 分(即罰款 100 元~200 元),扣除年終獎 50%,不得參 與酒店月度、季度優(yōu)秀評選活動。同樣過失重犯者,將加倍扣分。試用期內員工要延長一個 月的試用。
1)工作時間睡覺或無故中途停止工作、辦私事。
2)當班時擅離工作崗位、未作交班擅自離崗,或因交班疏漏造成賓客投訴。
3)未經批準,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攜親友或他人進入酒店參觀非開放區(qū)域或進行私人探 訪等。
4)工作疏忽大意,造成酒店或客人財物損失或破壞,或造成客人的嚴重投訴、批評,影 響酒店的聲譽。
5)在酒店營業(yè)場所或辦公區(qū)吵鬧、粗言穢語或擾亂酒店安寧,影響工作秩序。
6)未經許可擅入客房或私自使用客用設施設備,或出借酒店公物。
7)培訓學習期間曠課,不認真,不虛心,影響惡劣者。
8)違反員工餐廳、更衣室、員工活動室等有關規(guī)定。
9)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酒店正常的工作秩序。
10)不尊重上級,不服從上級工作指示與分配調動。
11)當班時間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或在店內烹制自用食品。
12)當班時間出現酒店物品遺失、損壞,不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或對領導隱瞞事實。
13)違反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引起較為嚴重的后果。
14)未經批準私自配制酒店對客服務場所或辦公場所鑰匙。
15)在酒店內兜售、販賣私人物品或私換外匯、套匯等。
16)超越職權范圍、授權范圍,擅自做主或無關本職事宜隨便作答而造成損失。
17)違反操作規(guī)程、服務規(guī)范,導致不良后果。
18)對賓客和同事不禮貌,說污辱性與無責任的話。
19)經常遲到或早退,中途離崗影響工作。
20)無病裝病,弄虛作假。
21)拒絕酒店授權人員(如:保安)檢查手袋、行李等。
1、員工如有違反,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知書》, 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20 分~50 分(即罰款200 元~500 元),不得參與酒店月度、季度、年度等 一切優(yōu)秀評選活動。
2、凡有c 類過失的員工,酒店有權隨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做任何補償。
3、觸犯國家刑律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員工受c 類處分或同樣錯誤連續(xù)發(fā)生,部門管理人員須負連帶責任,同樣要做出扣分 處理。
1)向客人索要錢物/小費或變相索取其他報酬。
2)無故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15 天。
3)由于工作失誤造成酒店、賓客財物嚴重損失或其他嚴重后果。
4)其他一切觸犯國家任何法律的行為。
5)蓄意偽造酒店單據、證明或文件,銷毀或涂改各種原始記錄、賬單、單據,或利用已 付單向客人收費及故意加收,中飽私囊。
6)偷盜、騙取酒店、客人、同事之財物。
7)以酒店的名義招搖撞騙,嚴重破壞酒店聲譽。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
9)蓄意破壞酒店各種設施設備。
10)私自向外界泄漏酒店機密資料。
11)未經批準,私自在外兼職。
12)侮辱、謾罵、威嚇、威脅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員。
13)毆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致人重傷。
14)攜帶、收藏或使用麻醉劑、槍械及其他違禁品。
15)私自在酒店張貼標語、涂改公告;組織、煽動或參與罷工等事件。
16)在酒店聚眾賭博,破壞酒店經營工作秩序。
17)參加或利用*組織。
18)做不道德或猥褻交易、流氓行為。
19)違反國家消防條例、規(guī)定,造成火災或火警事故。
20)私自損壞防火報警設備、通信設備等各種公共設施設備。
21)犯有詐騙、勒索、窩贓、搶劫等刑事犯罪。
除上述條款外,各部門可依據本部門經營管理及督導管理的實際需要,訂立本部門《管 理細則》,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呈總經理批準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4篇 星級酒店采購員工作制度
星級酒店采購員工作制度
制度名稱:采購員工作制度
第1條 目的。
為規(guī)范本酒店采購員的采購行為,提高采購工作效率,控制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采購員的管理工作。
第3條 采購員不準弄虛作假,偽填或涂改發(fā)票。
第4條 采購員應該時刻維護酒店形象,保守商業(yè)秘密。
第5條 采購員應該愛惜并節(jié)約使用酒店的一切財產物資。
第6條 采購員應該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7條 采購員應該主動學習業(yè)務知識與技能,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第8條 不按規(guī)定進行詢價的,酒店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其予以處罰。
第9條 緊急采購且需酒店總經理批準的,可先進行采購,后補辦相關手續(xù)。
第10條 采購員應按采購單保質、保量地進行采購,并協助收貨員按照酒店有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
第11條 憑相關領導審批的采購單,采購員按酒店規(guī)定批準權限和相關程序實施采購。
第12條 所有的采購員必須對酒店的各種經營管理信息保密,機密文件和資料不得擅自復印,未經特許,不得將文件和資料帶出酒店。
第13條 上班時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認真接受領導的指示和命令,對別人的提醒、忠告和批評應持虛心接受的態(tài)度。
第14條 凡單批采購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采購,采購員應至少向家供應商詢價,爭取最低的采購成本,并將相關詢價資料報采購主管審核。
第15條 各組采購主管應對采購信息進行核實,確認采購員報價屬實及最低時,核準采購申請單。
第16條 若采購主管發(fā)現自己的詢價比采購員的報價低于%時,應展開相應的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報相關領導處理。
第17條 本制度由采購部負責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第18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第5篇 ht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某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fā)向上,爭取更好業(yè)績的目的。
第二條 懲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二章 獎懲的原則
第三條 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guī)章 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承包指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第四條 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
第五條 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jié)不同,均要給予相應懲戒。
第六條 記過(不含)以上處分必須征得酒店工會同意方可辦理。
第七條 處罰和過失單必須知達本人,本人有向上級及工會申訴的權利。
第八條 該罰不罰護短的管理人員可以由人事部提出處罰,下達責任過失單。
第九條 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第三章 獎勵
第十條 獎勵的方法有經濟獎勵與行政獎勵兩種:
(一)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
(二)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第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fā)獎金2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fā)放。全年累計五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嘉獎通報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業(yè)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領導有方,使業(yè)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貫忠于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四)其他對酒店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第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fā)獎金5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fā)放。全年累計三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并通報全酒店。
(一)維護酒店安全,積極采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二)全年累計獲嘉獎五次者;
(三)連續(xù)三年,完成本職工作,無任何劣跡者。
(四)對維護酒店榮譽、塑造企業(yè)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
(五)在生產、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 件等方面有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的;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fā)獎金1000元。全年累計兩次,正常之外晉升兩級工資。獎勵及獎金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頒布。
(一)開發(fā)、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 件等方面有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計獲記功三次者;
第十四條 酒店對第十三條 (一)款中新產品開發(fā)項目負責人,除予以記大功獎勵外,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五條 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 件下,優(yōu)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zhèn)湔哌€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條 獎勵事項如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條 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人為人力資源部,批準人為總經理。獎勵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
第四章 懲戒
第十八條 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規(guī)章 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檢查員工對酒店的各項規(guī)章 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如果違反有關紀律、規(guī)章 制度,稱為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二)考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如果因失職而使自己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損失,稱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第十九條 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兩種:
(一)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fā)獎金或工資、降低工資標準。
(二)行政處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第二十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并罰款()元。
(一)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二)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經勸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第二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并罰款()元。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酒店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并罰款()元。
(一)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二)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但情節(jié)輕微者;
(三)因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2萬元(含)以上,5萬元(不含)以下損失者;
(四)故意損壞酒店重要文件或財物者;
第二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條 件之一者,視情節(jié)予以辭退或開除并處罰款()元。
(一)偷盜、侵占同事或酒店財物經查事實者;
(二)在執(zhí)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
(三)在酒店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四)造謠惑眾詆毀酒店形象者;
(五)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酒店同類業(yè)務者;
(六)在職期間負有刑事處分者;
(七)偽造或變造或盜用酒店印信嚴重損害酒店權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構成犯罪者;
(九)年度內累計記大過兩次者。
第二十四條 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以降職或撤職。
第6篇 酒店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酒店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 遵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法規(guī)、法律。
2、 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員、住宿人員,都必須熟悉宿舍的地理環(huán)境、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等。
3、 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員,住宿人員都必須懂得使用滅火器材,懂得如何在緊急情況下怎樣報警,怎樣進行有效疏散。
4、 禁止在宿舍抽煙、丟煙頭,尤其要杜絕臥床吸煙現象。
5、 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暢通。
6、 不準在消防通道內堆放物品或將消防通道作其它用途,,任何時間,消防通道門都有不能上鎖以保證暢通。
7、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
8、 嚴禁在宿舍及宿舍周邊燃放煙火爆竹。
9、 非酒店專業(yè)電工,不準在宿舍內擅自接駁電源、線路。
10、 服從上級和酒店專業(yè)人員的管理,愛護宿舍的消防設施及器材,保證各種消防設施和器材能正常使用。
11、 住宿人員離開宿舍時,要認真檢查室內是否留有火種,并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第7篇 k酒店員工制服管理制度
制服制度是為了營造更好的員工形象。小編為大家搜集了一篇“酒店員工制服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制服發(fā)放的范圍
每位正式員工,酒店將按員工具體工作崗位提供制服(含鞋襪、工作帽、頭花、領帶、圍裙等)。且要必須按酒店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并佩帶工號牌。
二、制服發(fā)放時間
1、員工入職之日起予發(fā)放;2、員工發(fā)生調動之日起予以發(fā)放。三、制服的發(fā)放
新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開具<員工制服發(fā)放單>(附)上注明其部門,具體崗位及發(fā)放的數量等去工服房領到,財務部按工作服的價格分兩次工工資內扣除工作服押金(各崗位押金標準附明細表),員工離店時,須辦理歸還手續(xù),交回工作服退還全部押金。
四、服裝的采購和制作
員工服裝歸口財務部統(tǒng)一采購和制作。每人配備夏裝、冬裝各兩套,換裝時間每年夏裝為6月1日至9月30日,冬裝為10月1日至下年5月31日。
五、服裝的清洗及換洗原則
為確保服裝的干凈、整潔,員工服裝定期清洗,一般情況下一套由員工穿著,另一套由工服房保管,以備調換。換洗須遵循“以一換一,以臟換凈”的原則。
六、制服及鞋襪的保管及發(fā)放賠償原則:
1、員工須妥善保管制作,愛惜制服,保持制服的清潔。如有破損、脫線、紐扣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交工服房修補。
2、下班后,員工須將制服存放于更衣柜內,不可擅自把制服穿離酒店,特殊情況除外。
3、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制服歸還工服房并辦理手續(xù)。
4、制服遺失或經判定是蓄意破壞除依據規(guī)定懲處并依下列規(guī)定賠償:
1)制服領用90天內,全額(含料費)賠償;2)制服領用91天至180天以內者,賠償二分之一;3)制服領用181天至365天以內者,賠償三分之一。5、前臺對客服務員工工作鞋,工作襪發(fā)放原則如下:
序號發(fā)放內容發(fā)放周期發(fā)放數量備注
1皮鞋一年1雙特殊情況由部門以簽呈提報2女布鞋一年1雙特殊情況由部門以簽呈提報3男布鞋一年1雙特殊情況由部門以簽呈提報4長筒襪夏季3雙特殊情況由部門以簽呈提報5
厚長筒襪冬季2雙
特殊情況由部門以簽呈提報
6、若員離職,所領工作鞋未達到所規(guī)定更換期限,須予相應賠償,以十二個月為折舊年限予以計算。(工作鞋價格/12個月×折舊年限內未滿工作月份)
以下皮鞋原價240元/雙為例:
工作時間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1個月內
賠償金額20元
40元
60元
80元
100元120元140元160元180元200元220元240元
7、如有與本規(guī)定不相符之要求或情況,須以簽呈方式提報。
第8篇 某酒店員工福利制度
在很多的酒店,對于在管理不同崗位的員工方面都會有不同的員工管理制度,同時有考勤制度,獎罰制度,福利制度等。以下的則是某酒店員工福利制度,僅供參考。
一、電話費報銷:費用
采購100元
營業(yè)代表、司機200元
二、報銷誤餐費:
因工作外出,由部門總監(jiān)預先審批,按每人每餐20元標準支付誤餐費,超出20元以外的部分自付,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
三、報銷差旅費:
因公出差,伙食費(含當地交通費)標準每人每天150元以內,住宿標準每人每晚150元以內,交通費標準按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硬臥,高級管理人員經總經理批準可乘坐飛機。
四、醫(yī)療福利:
員工日常病痛可在醫(yī)務室免費就醫(yī),收取1元的掛號費,主管級以上及行政人事部、財務部行政人員免收掛號費。
保險:試用期滿的員工由酒店負責購買意外傷害保險100元/人/年(臨時工需自付50元),司機按300元/人/年執(zhí)行;如果員工離職時保險未到期則需扣除100元,司機扣除300元;試用期滿的員工由酒店負責購買社會養(yǎng)老保險(實習生不適用本條款)。
五、員工膳食:
每天免費為員工提供3個工作餐。
六、生日賀金:
試用期滿的員工,生日可獲得人民幣50元賀金,并由工會安排每月一次員工生日會。
七、夏季高溫補貼:
工程、保安、廚房、pa、游泳池、司機、采購等室外工作人員,實行夏季(每年7月-9月)高溫補貼每人每月50元。
八、員工休假制度:
休息日:每周工作40小時,超過8小時內計加班費,含在每月獎金內;超過8小時以外部份安排補休,每周休息不少于一天。
法定假日:員工每年享受10天法定假日,其中元旦1天、春節(jié)3天、五一3天、國慶節(jié)3天,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員工手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有薪年假:工作滿1年不足5年每年給予年假7天;工作滿5年以上每年遞增年假1天,均以12天為限;假期內遇公休假日,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員工休年假不得跨年度休假,須在工作滿一年后第二年內將假期休完,否則視為自動取消假期;如工作合同期為一年,而又不再續(xù)約的員工,則在合約終止生效日期的基礎上相應減去可休年假的天數,作為最后工作日;病事假一年累計超過10天者,不可享受年假。(實習生、臨時工不適用本條款)
九、婚假:
新婚員工憑結婚證申請3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規(guī)定晚婚的員工(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可獲加10天有薪婚假。(實習生、臨時工不適用本條款)
十、產假:
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增加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實習生、臨時工不適用本條款)
計劃生育假:上環(huán)假及取環(huán)假3天;流產假:不滿4個月流產給予15天產假,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唯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的流產人員方可享用其產假。(實習生、臨時工不適用本條款)
十一、慰唁假:
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父母、親兄弟組妹不幸逝世,可申請3天慰唁假。上述家屬在外地的可相應加路程假(按火車到達時間計算,單程12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算,滿12小時按一天計算,路程假總計不超過兩天)。
十二、病假:
員工請病假必須有本苑醫(yī)生的意見,并經批準方可獲病假,否則按曠工處理。試用期滿后的合同工,每月可享受1天有薪病假。超出一天的病假按日工資的50%發(fā)放,但全年不得超過30天。
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由部門總監(jiān)批準;3天以上必須出示鎮(zhèn)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含病歷、疾病證明等)經總經理批準。
一次請病假達15天或一年累計超過30天的,勸退。
十三、無薪事假:
員工請事假,3天以內由部門總監(jiān)批準;3天以上須經行政人事總監(jiān)批準;5天以上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總監(jiān)請事假須總經理批準。
員工請事假1年內累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除名,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例外。所有事假均按天數扣除日工資。
所有休假期間,員工確因需要可同時休補假,一次性補假不得超過5天,未有補假的不可提休。
十四、發(fā)放賀金:
中秋節(jié):月餅一盒或發(fā)100元(如發(fā)月餅由酒店負責,如發(fā)賀金則由工會、酒店各50元);春節(jié)利是:由酒店根據酒店經營情況酌情發(fā)放,其他節(jié)日視乎酒店經營情況發(fā)放節(jié)日賀金。(實習生、臨時工按50%發(fā)放)
十五、工鞋:
作為制服的一部分,由酒店按職務或工種的不同而統(tǒng)一發(fā)放皮鞋或布鞋,其中皮鞋每半年更換一雙,布鞋每三個月更換一雙。如未滿三個月試用期離職者,需自付工鞋費用。
十六、洗頭票:
每月由財務部按下列標準發(fā)放價值10元的洗頭票,員工1張,領班2張,主管3張,主管以上(不含主管)5張。
十七、其它:
酒店在客人不多的情況下每周星期天部分娛樂設施(羽毛球場、籃球場、足球場、游泳池歌廳、健身器材)可對員工開放,但必須服從有關設施當值人員的安排。員工在店內各項消費均可預先通過部門總監(jiān)申請優(yōu)惠。
晚上上班超過24:00點的員工按3元/晚補助夜餐費,由行政人事部按實際上晚班天數進行統(tǒng)計;如果員工生小孩或住院者,工會、行政人事部需派人探望。
十八、附則: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2、本制度自20**年8月1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酒店員工防火制度10
酒店員工的防火制度(十)
一、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酒店名區(qū)域和各辦公室。
二、未經保安部批準,不準在辦公室或其它工作場所動火,不準使用燃油、酒精、液化燃氣等灶具或其它加熱設備(廚房除外)。
三、不準隨地丟煙頭、火柴棒。
四、不準在安全走火通道內堆放物品或作其它用途。
五、禁止在酒店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六、不準在倉庫、機房、電梯房、洗衣房等處吸煙、用火或亂拉電源。
七、非酒店專業(yè)電工,不準擅自接駁電源或拆除電線和電源插座。
八、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工作場所是否留有煙頭火種情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九、重點部位(鍋爐房、煤氣房、配電房、油庫、廚房)值班員工,要緊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防止火災發(fā)生。
十、廚房的工作人員,每周檢查一次氣體管道、法蘭、閥門、開關、電源、爐頭等。發(fā)現故障及時通知工程部維修。
十一、如果發(fā)生火警,應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電話總機房,拿滅火器滅火。
第10篇 酒店員工試用期轉正制度程序
酒店員工試用期轉正制度及程序
1.原則上所有新入職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不準提前轉正,特殊情況須報人力資源部及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提前轉正。
2.試用期內享受酒店規(guī)定之工資及福利待遇。
3.試用期合格后,先由員工本人填寫“新員工部門入職培訓檢查表”及試用期內之工作總結。再由部門出具“人事考核/變動表”,對該員工試用期內之總體表現做書面考核,后統(tǒng)一報至人力資源部,經逐級報批后方可生效。
4.如不能通過試用期,部門應出具“人事考核/變動表”注明原因及延長試用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5.如員工在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或被發(fā)現個人資料有虛假成份,酒店有權予以即日辭退并不予任何補償。
6.如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需要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酒店或以7天工資補償代替通知。
7.試用期內辭職的員工應向酒店繳納人民幣100元(手續(xù)費、辦證費及培訓費)。
8.轉正之員工享受酒店規(guī)定之工資及福利待遇。
9.轉正的員工,如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應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本部門或以1個月工資補償代替通知。如因酒店裁員,部門應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否則予以1個月工資補償代替通知。
10.如員工在試用期過后嚴重違反酒店規(guī)定,酒店有權即日辭退并不予任何補償。
11.相關人事變動各部門應在三天之內以(試用期內需當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
第11篇 某酒店康樂部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酒店康樂部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應辦好請假手續(xù)。
2.按規(guī)定穿著工衣,佩戴工號牌,按規(guī)定簽到或簽退,見面要主動打招呼。
3.領班要參加班前、班后會,了解員工的工作情況,與各員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上班時不得會見親友,不準打私人電話,嚴禁在工作場所內抽煙、喝酒、吃東西、追逐打鬧,以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需要離開工作場所,必須征得上級同意。
5.拾獲客人遺留物品,必須及時報告上級處理
6.服從上級工作指揮,如發(fā)現物品損壞或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上級處理。
7.不準私自帶他人進人工作地點,不得私自將物品帶出或贈予他人。
8.工作用具使用前后必須清理干凈,擺放整齊,工作地點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物品;工具用完后,必須放回原處。
9.工作要認真、負責,力求做到準確無誤地完成工作任務,如遇疑難問題要報告上級,請示處理,因責任心不強,不按服務規(guī)范操作而造成的人為錯誤。當事人要受到經濟處罰。
10.按規(guī)定交接班,如違反規(guī)定造成損失,當事人要受到經濟處罰。
11.下班前按消防制度檢查水、電、蒸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12篇 某酒店員工請假制度
酒店員工請假制度
一、曠工
按下列情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xù)假者。
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斗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100元;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qū)級以上醫(y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y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注明發(fā)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并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根據本人情況領導研究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guī)定的批準權限批準后效。
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jiān)批準。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guī)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許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后,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所有請假方式必須以書面材料于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