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鍋爐及輔機操作規(guī)程
1 升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1.1 內部檢查
1.1.1 鍋筒內有無雜物,人孔,手孔是否封好。耐火磚墻及前后拱有無裂縫和結焦。
1.1.2 鍋筒。水冷壁管,集箱,對流管束等受壓元件有無裂紋和滲漏,下降管絕熱有無破壞。
1.1.3 隔煙墻完整無損。爐排齊全無雜物。
1.1.4 煤層閘板齊平,起落靈活。
1.1.5 煙道內無結灰無雜物,煙道檔板嚴密,開關靈活,開關位置指示正確。
1.2 外部檢查
1.2.1 爐排變速機構和各種變速試運轉正常。
1.2.2 在爐排轉動中,檢查爐排組合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排除。
1.2.3 各分段風室內無雜物開關靈活,位置正確,放灰板嚴密,開關靈活好用。
1.2.4 所有人孔門,看火門,應開啟靈活關閉嚴密。
1.2.5 所有吹灰器都應靈活好用。吹灰孔位置正確。
1.2.6 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符合規(guī)定,齊全好用。
1.2.7 所有的閥門和旋塞都應開關靈活好用。
1.2.8 各操作部位應有良好的照明。
1.2.9 各種電器設備及保護裝置安裝試車符合要求,各種儀表齊全,靈敏。
1.2.10 燃料,水源有足夠的儲備。
1.3 上水
在鍋爐內外部檢查的同時,對水泵進行檢查,并對水泵油杯加油。在上述檢查確信政黨閥門無堵板,且各閥門開關位置正確的情況下,可進行鍋爐上水,在上水過程中做好以下幾點:
1.3.1 上水溫度不宜超過60 c。上水速度不宜過快。
1.3.2 打開省煤器進口的進水閥門,當省煤器空氣閥有水出現(xiàn)時,關閉空氣閥。
1.3.3 當鍋筒內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安全水位時停止上水。
1.3.4 檢查鍋爐水位有無下降,給水設備管路及水處理設備完好無滲漏。
1.3.5 準備燃料和引火物。
1.3.6 出渣出灰系統(tǒng)靈活好用。
1.4 升火
1.4.1點火
1.4.1.1 鍋爐升火前對燃燒室和煙道進行通風。對自然通風的鍋爐應將煙道檔板打開10—15分鐘,對機械通風的鍋爐應起動引風機不少于5分鐘。
1.4.1.2 打開省煤器旁通煙道檔板,關閉省煤器前后檔板,在爐排前部鋪好木材。進行點火烘爐。不得用揮發(fā)性強的物質點火。
1.4.1.3 備用爐點火時待火著旺后,調整煤閘打開煤槽閘門,開動爐排。
1.4.2 烘爐與煮爐
新安裝或爐墻大修的鍋爐應進行烘爐,新安裝的鍋爐和受壓元件大修后的鍋爐應進行煮爐。烘煮爐工作按鍋爐使用說明書及tj231—78《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第六冊破碎粉磨設備,卷揚機,固定式柴油機,工業(yè)鍋爐安裝》標準進行,但應注意如下幾點:
1.4.2.1 烘爐工作應配有經(jīng)驗的司爐工參加。
1.4.2.2 烘爐時,溫度應按規(guī)定的升溫曲線緩慢升高,火焰保持城火床中間部位不得滅火或斷火。
1.4.2.3 烘爐過程中經(jīng)常檢查爐墻,鍋筒,集箱和各部分膨脹情況,如發(fā)現(xiàn)爐墻裂縫或其它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報告有關領導。
1.4.2.4 當爐水溫度鏃逐漸升高,空氣閥冒出蒸汽或壓力表出現(xiàn)升壓趨勢時,應立即關閉空氣閥或使安全閥回座同時嚴密觀察壓力,水位情況。
1.4.2.5 當壓力上升到0.05—0.1mpa 表壓時,應沖冼水位表0.10—0.15 mpa時沖洗壓力表及存水彎管,并進行校驗。0.2—0.3 mpa時檢查受壓部件各連接處有無滲漏,對松的螺栓擰緊。0.3—0.4mpa時對各定期排污點進行一次排污操作。
1.4.3 并爐和送氣
1.4.3.1 當鍋筒壓力升至低于田管壓力一個表壓時,打開主蒸汽管疏水閥,稍開主汽閥進行暖管,然后緩慢打開主汽閥,當主汽閥門開到頭后再回轉半圈。
1.4.3.2 當鍋筒壓力低于田管0.05mpa表壓時,緩慢打開田管閥門,同時關閉主蒸汽管疏水閥。
1.4.3.3 當單臺鍋爐運行時差這汽前要加強管道和分汽缸的暖管和疏水。
1.4.3.4 送汽后打開省煤器前后煙道檔板關閉旁通煙道檔板。
2 運行管理
2.1 運行中的調整要求
2.1.1 鍋爐最大蒸發(fā)量不得超過額定蒸發(fā)量;
2.1.2 鍋爐水位應保持正常;
2.1.3 鍋爐的汽壓不得超過額定蒸汽壓力;;
2.1.4 鍋爐的汽溫不得超過額定蒸汽溫度。鑄鐵式省煤器的出口水溫應比鍋爐飽和蒸汽溫度低30—50c。
2.1.5 保持良好的燃燒燒況,使鍋爐高效率運行。
2.2 燃燒調整
2.2.1 手燒固定爐的燃燒調整
2.2.1.1 勤加煤。每次加煤量要少。煤和灰渣在爐膛的厚度不宜超過200mm。
2.2.1.2 加煤要均勻布滿爐膛。還要勤撥火,使用權煤層平坦整,通風陰力均勻。
2.2.1.3 投煤,撥火及清渣操作要快,以減少冷風漏入爐膛。
2.2.1.4 當負荷增加時,必須先加強引風,然后加大送風率,當負荷減速少時,必須先減速少送風,再減速少引風,保持專業(yè)戶 膛負壓燃燒。
2.2.2 鏈條爐的燃燒調整
2.2.2.1 保持正常的燃燒燒況,燃煤進入燃燒室后,應該離開煤閘板200~300mm左右開始著火燃燒,老鷹鐵前400~500mm燃盡。保持火慶齊平坦,火焰均勻,且呈登黃色。
2.2.2.2 各風室的風量分布一般為:一風室占1/15,二風室占4/15,三風室占8/15,四風室占2/15。
2.2.2.3 爐排速度一般可在2至25m/h范圍內調整,使煤在爐膛內燃燒的時間不低于30至40分鐘。對著火點高的煤,爐排速度稍慢;對揮發(fā)物多的煤,則爐排速度稍快。
2.2.2.4 爐膛中的煤層厚度一般應保持城100至150mm左右,對于灰份和水份大的煤礦以及顆粒大,灰粉熔點高的煤,煤層可稍厚些,反之則薄些。
2.2.2.5 爐膛負壓應控制在2~3mm水柱,以免向外噴火,噴煙。
2.2.2.6 鍋爐排煙溫度應控制在規(guī)定數(shù)值以下。
2.2.2.7 當爐膛結焦時應及時打焦。焦塊的尺寸不得大于100mm以保證灰渣順利下落進入出渣器。
2.2.2.8 根據(jù)火慶后部情況,及時放掉灰渣。
2.3 汽壓調節(jié)
2.3.1 鍋爐運行時必須保持汽壓穩(wěn)定,并不得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如超過工作壓力時,安全閥應迅速排汽,或進行人工排汽降壓。
2.3.2 當負荷增加,汽壓下降,而水位高時,應先減少給水或停止給水,增加給煤和送風量,加強燃燒,提高蒸發(fā)量,使汽壓和水位穩(wěn)定。當負荷增加,汽壓下降。水位低時應先增加給煤量和送風量。逐漸增加給水量,保持汽壓和水位正常。
2.3.3 當負荷減速少,汽壓升高,而水位高時,先減速少給煤量和送風量,使燃燒減弱。當負荷減速少,汽壓升高。而水位低時,應增加給水,使用權水位正常,根據(jù)汽壓和負荷情況調節(jié)燃燒和給水量。
2.4 安全附件的操作與管理
2.4.1 水位表及水位的調節(jié)
2.4.1.1 水位表至少每班沖洗一次,沖洗方法如下:
a:打開放水考克沖洗汽連管,水連管和玻璃板(管);
b:關閉汽考克,沖洗水連管;
c;打開汽考克,關閉汽考克,沖洗汽連管;
d;關閉放水考克,慢慢打開水考克,檢查水位上升情況。政黨情況水位應有微微波動,否則應查明原因。
2.4.1.2 保持水位表清潔。且不漏水,漏汽,保持照明亮度,以便觀察水位位置。防止圓滿玻璃(管)內外不清潔,照明亮度不足或漏水。漏汽而誤判水位。
2.4.1.3 爐水位應保持 在正常水位,一般情況下,在低負荷時,應稍高于正常水位以免負荷減速少時造成高水位,但變動的范圍不超過+/-40mm。
2.4.1.4 鍋爐在運行中盡可能均衡連續(xù)地進水,以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線附近。
2.4.2 壓力表
2.4.2.1 經(jīng)常保持壓力表表面清潔,使指針指示清晰可見。
2.4.2.2 應定期沖洗壓力表的存水彎管。沖洗后,在存水彎管內凝結冷凝水以后再緩慢接通壓力表。
2.4.2.3 壓力表裝用前應進行校驗,并在該度盤上劃紅線指出工作壓力。壓力表裝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表校驗后應封印。
2.4.2.4 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鍋筒。分汽缸,過熱器,省煤器竺處的壓力表指針有異常變化時應及時查明原因。
2.4.3 安全閥
2.4.3.1 應定期做手動或自動排隊汽試驗。操作時防止燙傷,應輕拉輕放。
2.4.3.2 如發(fā)現(xiàn)安全閥嚴重漏汽時,應停爐檢修,嚴禁將彈簧擰死或在杠桿上加壓重物。
2.5 省煤器的運行管理
運行中必須保證有不間斷的給水流通。非沸騰式省煤器的出口水溫必須嚴格控制在比省煤器內水壓所對應的飽和水溫低40c如果出口水溫過高,可開啟旁通道調節(jié)。如鍋爐回負荷低等原因停止給水,必須開啟旁路煙道。若沒有旁路煙道,必須開啟省煤器回水管截六,使省煤器里的水返回到給水箱,以保證省煤器內的水不間斷了流通,防止汽化。
2.6 過熱器的運行管理
2.6.1 當鍋爐對外停止供汽時,過熱器上的疏水閥門必須打開以保證蒸汽不斷地流經(jīng)過熱器,使之冷卻
2.6.2 當負荷降低時,如有必要可以開啟疏水閥向外排汽,以保證足夠的蒸發(fā)量流經(jīng)過熱器
2.7排污操作
2.7.1 司爐工應根據(jù)水質化驗員的水質化驗結果進行排污,對爐內加藥處理的鍋爐應每班進行一次排污。排污時,先微開慢開閥(靠近鍋爐)預熱兩只閥間管道,無沖擊聲時即可全開,然后打開快開閥少許,預熱排污管道,無沖擊聲時將快開閥全開全關幾次進行排污,排污畢,先將快開閥關閉。再關慢開閥。
2.7.2 每次排污前,必須檢查排污管路及閥門是正常,并通知其它運行鍋爐。
2.7.3 鍋爐定期排污應在低負荷時進行。
2.7.4 排污時司爐工應嚴密監(jiān)視水位,不得離開崗位。
2.7.5 排污時各排污點應交替進行。但不能同時打開兩處排污閥,對于兩臺以上鍋爐共用一根排污總管時,嚴禁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2.7.6 排污結束后,過一段時間。要用手摸一下排污閥后面的管道是否燙手,以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若發(fā)現(xiàn)泄漏,應及時修理。
2.8 吹灰操作
2.8.1 吹灰前的準備
2.8.1.1 檢查吹灰器是否完好。
2.8.1.2 通知鍋爐房其它人員;
2.8.1.3 開啟吹杰器的疏閥進行疏水。然后,緩慢開啟吹灰器主汽閥,對整個
2.8.1.4 吹灰系統(tǒng)進行緩管和疏水。
2.8.2 吹灰操作要點
2.8.2.1 吹灰要從爐膛開始按煙氣流動方向依次進行,不能顛倒次序。
2.8.2.2 吹灰須在低負荷,汽壓高時進行每班應不少于一至二次。
2.8.3 吹灰安全操作事項
2.8.3.1 吹灰操作人員須戴好手套和防護罩。
2.8.3.2 吹灰時,爐膛負壓應調整到5mm水柱以上,以預防熱煙噴出傷人。
2.8.3.3 吹杰器的位置必須正確,不得正對受熱面,以防損壞管子。
2.8.3.4 吹杰結束后,將汽閥全關閉,疏水閥全開啟。并將吹灰器小孔轉向順煙氣流向的方向。
2.8.3.5 對于入硫量多的燃料,不宜采用蒸汽吹灰。
2.8.3.6 鍋殼鍋爐清灰在停爐進行。
2.9 清爐渣
2.9.1 清爐之前,鍋內水位應稍高于正常水位,并適當增加給煤量。清爐一般在汽壓比較穩(wěn)定。負荷增加以前進行。
2.9.2 每次清爐的時間不應超過1至2分鐘。一臺鍋爐如有兩個爐門,清爐不能同時進行。
2.10 運行檢查
鍋爐運行中,值班人員應按巡回檢查制度的規(guī)定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如發(fā)現(xiàn)異常的響聲或其它不正常的現(xiàn)象,應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如一時不能消除,應報告鍋爐房管理人員。并加強監(jiān)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 停爐操作及停爐保養(yǎng)
3.1 壓火停爐操作
3.1.1 停止送風和引風。
3.1.2 向爐內進水和排污。使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線。
3.1.3 關閉主汽閥,開啟過熱器疏水閥和省器的旁通煙道,關閉主煙道。
3.1.4 壓火期間注意事項
3.1.4.1 司爐工不得離開鍋爐,經(jīng)常檢查鍋爐內汽壓,水位的變動情況。
3.1.4.2 檢查風道檔板,灰門是否關閉嚴密。
如需要楊火爐尖先排污和進水然后沖洗水位表,開啟風道檔板和灰門,扒平爐排上的余煤,加入新煤。恢復正常燃燒。竺汽壓上升后。及時做好暖管,并爐和供汽工作。
3.2 正常停爐
3.2.1 停爐前的準備工作
3.2.1.1 將停爐時間通知化驗人員和各用汽部門。
3.2.1.2 全面檢查鍋爐設備。并將檢查情況記入記錄薄內。
3.2.1.3 將煤斗內的存煤用完。并作一次徹底的吹灰。
3.2.2 停爐操作順序
3.2.2.1 停止給煤,減少送引風量。
3.2.2.2 先停送風,再停引風。將其檔板打開少許?;虼蜷_煙道閘門及爐排下灰門。風門。使爐火漸漸熄滅。
3.2.2.3 停止鍋爐供汽后向鍋爐進水,使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稍高位置,待鍋爐冷卻后,水位下降正好保持在正常水位。
3.2.2.4 關閉主汽閥。注意停爐后升壓。如升壓要排汽泄壓。
3.2.2.5 爐膛內的火熄來后4至6小時內,應關閉煙道風閘門,灰門。防止急劇通風冷卻。然后逐漸開啟煙道風閘門,引風機檔板以及灰門,爐門。使之慢慢自然通風冷卻。開啟空氣閥,當爐水溫度低于70至80攝氏度時,即可將鍋爐水全部放出。
3.2.2.6 鏈條爐排鍋爐的停爐操作順序
a.關閉原煤斗上的檔板,使原煤斗里的燃煤用完后,適當降低鍋爐負荷,停止使用二次風;
b.當進煤斗內的存煤用完后,距煤閘1/2米處無燃煤時,應暫停爐排。并根據(jù)燃燒情況。停止送風和引風;
c.燃煤燃盡后,重新啟動爐排。將灰渣送入灰渣斗內,繼續(xù)運行一時,以使爐排冷卻;
d.當爐水溫度低于70至80攝氏度時,即可交鍋爐水全部放出。
3.3 緊急停爐
3.3.1 緊急停爐的操作順序
3.3.1.1 關閉上煤閘板,機械爐排以最快速度將爐排上的燃料排盡。
3.3.1.2 停止鼓引風機,打開省煤器旁通煙道檔板,如系爐管爆破事故,引風機可不停止;
3.3.1.3 保持鍋爐水位,如嚴重缺水時,不得上水,但應關閉主汽閥。
3.3.1.4 停爐后,應將停爐原因等情況記入運行記錄薄內。
3.3.2 緊急停爐的注意事項
3.3.2.1 如遇缺水事故時,不得進水,開啟空氣閥或提升安全閥等,以防止鍋爐受到突然的溫度或壓力變化而擴大事故。
3.3.2.2 如遇滿水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給水。關小煙道檔板,減速弱燃燒。并開啟排污閥放水,使水位適當降低。同時,開啟方汽管分汽缸及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閥,防止應蒸汽大量帶水在管道中發(fā)生水擊。
3.4 停爐保養(yǎng)
鍋爐在停爐其間應認真做好防腐休養(yǎng)工作。
3.4.1 停爐保養(yǎng)的準備工作:
3.4.1.1 清掃鍋爐外部灰塵,清除爐排上爐體各受熱面上的煙灰和灰渣。
3.4.1.2 清除筒體,聯(lián)箱及各管子內部水垢和泥渣。
3.4.1.3 用盲板堵死與運行鍋爐相連接的管道。
3.4.1.4 在爐膛,煙道中放置干燥劑,有條件的可用紅丹或其它防腐漆涂刷在表面。干燥劑可用生石灰。用量一般為每立方米3公斤左右。(一般停爐一個月以下的可以不作此法保養(yǎng))。
3.4.2 壓力保養(yǎng)法:
一般停爐期間不超過一周的適用于此種方法。
3.4.2.1 鍋爐壓力保持0.5~1公斤力/厘米(平方),爐水溫度在100攝氏度以上。
3.4.2.2 如不能保持壓力和爐水溫度可定期在爐膛內生微火或利用相鄰邦鍋爐的蒸汽來加熱。
3.4.3 濕法保養(yǎng)
濕法保養(yǎng)適用于停爐期不超過一個月的鍋爐。
3.4.3.1 向爐內進軟水至低水位線。
3.4.3.2 將配制好的堿性保護溶液用專用泵注入爐內。保護溶液的配制方法:氫氧化鈉naoh“火堿”。按每噸爐水加8~10公斤;或碳酸鈉“純堿”,按每噸爐水加20公斤或磷三鈉按每噸爐水加20公斤。
3.4.3.3 開啟給水閥,將軟水罐滿鍋爐(包括過熱器和省煤器)。然后關閉給水閥,開啟專用泵進行水循環(huán),使溶液濃度均勻。保護受熱面不被氧化腐蝕。
3.4.3.4 在整個保養(yǎng)期間,要定期生微火烘爐。保持受熱面外部干燥。
3.4.3.5 在保養(yǎng)期間,要定期開泵使用權爐水循環(huán)保持各處溶液濃度一致。同時定期取溶液化驗,如大事度降低,應予以補加。
3.4.3.6 在冬季,要注意防凍,特別是省煤器和排污管道。
3.4.4 充氣保養(yǎng)
充氣保養(yǎng)適用于長期停用的鍋爐
3.4.4.1 使用氮氣或氨氣從鍋爐的最高處充入并維持2~3公斤力/平方厘米的壓力,將比重較大的空氣從爐底部排出,使氧氣不與鋼板接觸。
3.4.4.2 在選用充氣氣體時,以氨氣最佳。因為氨氣充入爐內。即可驅除氧氣,又因氨呈堿反應,更能起防止氧腐蝕的作用。
第2篇 燃汽鍋爐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為使鍋爐安全、經(jīng)濟、無故障運行,司爐工及水處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使用前,認真閱讀各設備使用說明書。
1、點火前的檢查:
1.1.檢查鍋爐內部、外部、鍋筒、集箱內有無遺留的工具和其它雜物;手孔門、入孔門是否上好、擰緊,爐膛受熱面、絕熱層是否完好;爐膛內是否有殘留的煤氣或油垢、燃燒設備是否完好,煙道閘門開關是否靈活,煙道有無雜物。
1.2.檢查煤氣系統(tǒng)及安全附件,閥門裝配,開關位置是否正確。
1.3.檢查主要安全附件,熱工儀表和電器儀表、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要靈敏可靠。
1.4.檢查給水設備和汽水管道,各閥門按啟動的要求調整,除氧器應有足夠的貯水。
1.5.檢查煤氣壓力是否達到要求,閥門是否已開啟。
2、點火
2.1.點火前應首先對爐膛進行吹掃,吹掃時間為10-30分鐘。吹掃結束后,點燃引火燃料(煤氣)。檢查火焰監(jiān)視器是否反映火焰的存在,并使其繼續(xù)燃燒10秒左右,此稱為引火牽引期。
2.2.10秒后,主燃料閥(煤氣)即被驅動,點燃主燃燒器。主燃燒器若正常燃燒,點火系統(tǒng)即自動關閉(若主燃燒器不正常燃燒或未點燃時應先吹掃后再按程序點火)。
2.3.啟動所需的時間要長些,啟動要緩慢進行,啟動時火焰應調至“低火”狀態(tài),使爐溫逐漸升高。
3、啟動中注意事項
3.1.煤氣壓力符合要求才能點火。
3.2.點火前均用蒸汽吹掃,吹掃時間根據(jù)爐膛容積,風機通風量決定。目的是吹掉爐膛中可燃氣體,防止爐膛爆炸。
3.3.啟動過程中,為使鍋爐受熱均勻,可采用間斷放水的方法,從鍋爐底部放出一部分水并相應補充給水,這樣可以使鍋爐本體各部分達到均勻的溫度。
4、燃燒和送風的調整
4.1.正常燃燒時,爐膛中火焰穩(wěn)定,呈白橙色,一般有輕微隆隆聲。如果火焰狹窄無力或有異常聲響,均表示燃燒有問題,應及時調整煤氣和風量。若經(jīng)過調整仍無好轉,則應熄火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點火。
4.2.在正常運行中,不能隨意急劇改變燃氣量。因為燃氣量過大,燃燒不完全導致排煙溫度升高;相反,燃氣量過小,鍋爐出力不足,只有合適的燃氣量才能保證鍋爐出力, 使其在最佳熱效率下運行。
5、送風量的調整
在燃燒過程中,煤氣必須與空氣良好混合才能燃燒完全,所以實際送風量都稍大于理論計算送風量,但如果風量太大會降低燃燒室溫度,不利燃燒,并且增大了煙氣量和排煙熱損失,如果風量不足,則導致燃燒室缺氧,會造成燃燒不完全和尾部受熱面積炭。
6、升壓
6.1.隨爐水溫度逐漸升高,當空氣閥冒出霧氣或出現(xiàn)壓力表指針向升壓方向移動時,關閉空氣閥。
6.2.當壓力升到0.1mpa時,應沖洗水位計。
6.3.當壓力升到0.15mpa 時,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
6.4.當壓力升到0.2~0.3mpa時,檢查各連接處有無泄漏現(xiàn)象,對松動的螺絲在擰緊一次。
6.5.當壓力升到0.3~0.4mpa時,進行一次排污,以均衡各部分爐水溫度。
6.6.當壓力升到工作壓力的2/3時,進行暖管,以防止送汽時產生水擊。
7、暖管
7.1.開啟管道上的疏水閥,排出全部凝結水。
7.2.緩慢開啟主汽閥或主汽閥的旁通半圈,待管道充分預熱后再全開。
7.3.慢慢開啟分汽缸進氣閥,使管道汽壓與分汽缸汽壓相等,同時注意排出凝結水。
7.4.排出干燥蒸汽后關閉所有疏水閥,全開主汽閥。
7.5.有旁通管道的應關閉旁通閥。
8、并爐供汽
8.1.當鍋爐汽壓低于運行系統(tǒng)的汽壓0.05~0.1mpa時,即可開始并爐。
8.2.開啟蒸汽母管和主汽管上的疏水閥門,排出凝結水。
8.3.緩慢開啟主汽閥,待聽不到汽流聲時,再逐漸開大主汽閥,然后關閉旁通閥、疏水閥。
第3篇 熱油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設備投運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⑴ 檢查導熱油填充儲油罐的油位,標尺刻度應于≤5%為宜。
⑵ 檢查導熱油循環(huán)管道應暢通,各連接閥門“開”、“關”位置應正確,管道各連接無泄漏。
⑶ 檢查燃燒器風機風葉應清潔,轉動應靈活,吸風口應無雜物,清潔。
⑷ 檢查點火電極間隙應正確,電極應清潔。
⑸ 檢查火焰罩及擴散盤應清潔。
⑹ 檢查油霧化噴嘴應無堵塞,無磨損變形,清潔。
⑺ 檢查燃油供油循環(huán)管路應暢通,燃油儲量應充足,過濾器應無堵塞,清潔。
⑻ 檢查火光探測器紫外線光電應清潔。
⑼ 燃燒器已合上門板,把燃燒器緊固在鎖緊止動螺母上,門板保險梢已插好,此時處于待命狀態(tài)。
⑽ 檢查電器設備應處于待命狀態(tài)。
2 啟動
⑴ 接通主電源main switch,4q1,接通控制電源control on 5s4,此時指示燈15h4亮。
⑵ 起動報警,按lamp test檢查各指示燈。
⑶ 檢查各輸入?yún)?shù)是否正確,推薦數(shù)值如下: kfm22:sp280,sa2 0, sdl 0
sp3:100;sp4:260;sd3:1.0 ;sd 4:1.0
導熱油流量計21d:左65,右100
爐膛排煙溫度:左440℃,右300℃
風門:點火25%,全負荷根據(jù)火焰燃燒情況調節(jié)。
⑷ 啟動燃油供油管道泵
⑸ 將5s6扭至heater on,7s3扭至i burner on ,此時13h1 heater pump亮,導熱油循環(huán)泵運行。
⑹ 啟動6s6 start heater,燈亮后燃燒器應會自動點火燃燒。
⑺ 若進行步驟6時油是泠的,需用二指同時按6s6start heater 及6s2 cold start,直至燃燒器起動。
⑻ 若完成以上步驟后燃燒器不能點火,允許重新起動點火,重復點火次數(shù)不允許連續(xù)超過二次,二次點火不成功,應間隔一定時間,觀察爐內無殘留可燃氣體后,才可以下一步的起動點火。
⑼ 油爐運行中應經(jīng)常觀察燃燒室火焰及排煙情況,發(fā)現(xiàn)有不完全燃燒時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⑽ 使用輕油
斷開重油加熱器保護斷路器11q1,接通自接繼電器,其余同使用重油相同。
3 停爐
3.1 常規(guī)停機
⑴ 停機停爐前應先與制板車間控制室取得聯(lián)系,并將認可停爐的聯(lián)系人記錄在案。
⑵ 將7s3扭至 0 burner,5s6扭至0 off再扭至ipump on。
⑶ 停燃油供油管道泵。
3.2 故障停爐:熱油鍋爐裝有自動調節(jié)保護裝置,并在下列情況下能自動停爐。
⑴ 液位降到低于極限位置
⑵ 出口熱載體溫度超過允許值時。
⑶ 出口熱載體壓力超過允許值時。
⑷ 循環(huán)泵停止運轉時。
⑸ 當熱油爐故障時,控制柜面板上相應的故障指示燈就亮,此時必須排除故障,然后按故障復位按扭burner suppressor 燃燒器才能正常啟動燃燒,如果故障無法排除,應及時報告專職人員,進行檢修。
3.3 緊急停機
發(fā)生影響人身及機械安全故障時,使用“緊急停機”按鈕停機,并緊急通知制板車間,告知停機原因,事后必須將過程記錄在案。
4 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每班應有專人負責巡視檢查,并把檢查結果記錄在案。
⑴ 檢查導熱油的進、出口溫度壓力,每小時一次。
⑵ 檢查導熱油的流量指示,每小時一次。
⑶ 檢查燃燒器的燃燒情況,火焰及排煙情況,每小時一次。
⑷ 檢查鍋爐房的衛(wèi)生情況,每班一次。
● 每月應檢查儲油罐油位一次。
● 每六個月應化驗導熱油一次。
● 每個月檢修時應檢驗壓力表是否損壞,建議每六個月檢驗一次。
● 每年應檢查爐膛并清除積炭一次。
⑸ 導熱油應最初運行三個月及每隔一年分析檢驗一次,檢驗內容有:殘?zhí)?、酸值、閃點、粘度。其中有兩項不合格或導熱油分解成份含量超過10%時,要更換或再生。
⑹有燃燒不完全的跡象或鍋爐停運時應吹掃燃燒器一次,清除風葉內、火光探測器、電極的塵垢。
5 注意事項
1 檢修人員應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防護制度和《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 鍋爐受壓元件修理方案應報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審批。
3 檢修設備時應采取拉閘、掛牌、設專人看護、消防措施同步跟進等安全措施,確保人身安全與設備安全。
4 導熱油嚴禁泄漏,如有泄漏應盡快修復,不得拖延。泄漏出來的油應盡快處理,建議用大量的沙覆蓋并及時清理。
第4篇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烘煮爐前的檢查
1.爐排冷態(tài)試轉12小時以上,保障運行良好;
2.鼓引風機,給水設備及除塵器試運轉正常;
3.鍋爐的各部零件是否齊全、嚴密,管路是否暢通。
二、烘爐、煮爐
1.向鍋爐加入軟化水至水位表中低水位;
2.將木柴集中在爐排中間,點燃后用小火烘烤,同時爐膛負壓要保持在0.5-1毫米水柱,鍋水溫度保持在70-80℃,3天以后,可添加少量煤,并要定期轉動爐排,清除灰渣,以防燒壞爐排;
3.第一天溫升不宜超過50℃,以后每天溫升不宜超過20℃ ,后期煙道不應超過220℃;
4.烘爐時間一般為7-15天,還可根據(jù)爐墻潮濕、氣候寒冷程度,適當延長烘爐時間;
5.煮爐最好在烘爐的后期,或紅磚墻溫度達到50℃與烘爐同時進行;
6.將氫氧化鈉和磷酸三鈉兩種藥品用熱水溶解后,與鍋爐給水同時緩慢送入鍋爐,不要一次投入;
7.工業(yè)鍋爐的煮爐時間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15%,保壓8小時,然后將爐膛密閉過夜。第二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30%,保壓8小時后密閉過夜。第三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50%,再保壓8小時后將鍋爐爐密閉,直至鍋爐逐步冷卻降壓;
8.煮爐后進行全面清理和檢查,如不清潔,第二次煮爐。
三、升火
1.將軟化水緩慢注入鍋爐,水溫不高于40℃ ,水位上至最低水位線時,停止給水,觀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2.試開排污閥放水,檢查是否堵塞;
3.升火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以冷爐到氣壓達到正常工作壓力4-5小時為宜,以后升火不短于1小時;
4.保持水溫均勻上升,注意水位,必要時可適當排污,以保持正常水位;
5.當壓力升至0.5-1個表壓力時,沖洗水位表,壓力升至2-3個表壓力時,沖洗壓力表彎管;
6.當鍋爐達到工作壓力時,再度檢查安全閥及管道閥蘭,巡視各處。
四、供汽
1.將總汽閥微口開啟,進行暖管,一般不少于10分鐘,同時排出管路上的冷凝水;
2.緩緩開啟總汽閥,注意各部件是否有特別響聲,全開后,將手輪退半圈;
3.供汽后再一次全面檢查。
五、停爐
1.正常停爐。是有計劃進行停爐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止供給燃料;
2)先停止鼓風,再停止引風;
3)停止給水,降低壓力,關閉給水閥;
4)關閉蒸汽閥,打開疏水閥;
5)關閉煤閘板。
2.臨時停爐。當遇到爐排卡住或斷裂等小故障時,進行故障停爐,其操作方法如下:
1)先關鼓風機,微關引風機;
2)停止爐排轉動清除煤閘門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3.緊急停爐。蒸汽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jīng)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7)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8)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9)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緊急停爐的操作步驟如下:
1)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少引風;
2)迅速清出爐內燃煤,將火熄滅;
3)迅速關閉鍋爐出口主汽閥,開啟空氣閥、安全閥,降低壓力;
4)爐火熄滅后,開啟省煤器旁通煙道閘板,關閉主煙道閘板,打開灰門和爐門,促進空氣流通,加速冷卻。
注意事項:因缺水事故或滿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內補水,以防止鍋爐內溫度、壓力突然變化而擴大事故或蒸汽大量帶水和管道內發(fā)生水擊。
第5篇 燃煤鍋爐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一般規(guī)定
⒈ 司爐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經(jīng)勞動部門考試及體格檢查合格,辦理'司爐工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學徒工、實習人員應由師傅帶領,不得單獨操作。
⒉ 新裝鍋爐投入運行前,必須經(jīng)過勞動部門和環(huán)保部門監(jiān)測、驗收,辦理'鍋爐使用證'、'鍋爐煙塵排放合格證'后方可投用。 ⒊ 操作人員應熟悉鍋爐控制系統(tǒng)、各種儀表、裝置、汽水、給水、燃燒、除塵及排污、排渣系統(tǒng)情況。工作前必須巡視、檢查設備的各部分運行情況和安全附件及通風除塵、給水設備等,并按規(guī)定認真進行交接,確認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⒋ 鍋爐房各種安全附件必須按規(guī)定做到定期校驗,保證性能良好,并保持鉛封和校驗標簽完好。
操作控制柜及各種儀表處,應有足夠的照明。備用的照明設備或燈具,值班人員必須會使用。
⒌ 鍋爐房內不準堆放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
⒍ 皮帶機運煤時,應慎重檢查,不準有爆炸物投入爐內。
⒎ 嚴禁在無安全措施情況下,進入煤倉捅煤。
⒏ 鍋爐運行期間,房門不得鎖住或關閉。鍋爐房屬于廠級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⒐ 鍋爐房的除塵設備應保持完好,做到定期檢查并清除塵埃。操作時,應防止二次揚塵。除塵設備嚴重失效時,應停爐檢修。
⒑ 鍋爐運行時,操作人員應認真填寫鍋爐運行記錄,不得從事與鍋爐操作無關的事情。
⒒ 機器外露傳動部分的防護罩要保持完好,不準隨意亂拆亂扔,也不準擦試正在轉動的機器設備。
⒓ 嚴禁在有壓力或鍋爐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汽、水噴出傷人。正在修理中的設備,要掛安全警示牌。電氣設備檢修,應由電氣人員進行。
⒔ 若在汽、水管道的法蘭及接頭處、安全閥、人手孔及檢查孔等處巡視檢查時,不應站在正面,而應側視。操作時應戴防護手套,以防燙傷。
⒕ 操作者拉、合電閘時,手必須干燥或采取絕緣措施,閘刀蓋應完整,防止電弧傷人。
⒖ 如需進入鍋爐內檢修時,須先打開爐膛、煙道和人手孔,進行通風不少于30分鐘。若該爐與其它運行的鍋爐之間有共同的管道連接在一起,則這些管道或煙道(包括給水、蒸汽、排污管道等),必須用金屬盲板隔開。有必要時,檢測氧氣濃度保持在18%以上時,才能進入鍋爐內。
⒗ 進入鍋筒、爐膛或煙道內工作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并能看見被監(jiān)護者。關閉人孔、煙道門時,必須清點人數(shù),保證無人滯留。
⒘ 在鍋筒、水箱內作業(yè)時,要輪換進行,最長不要超過30分鐘。在鍋筒和潮濕的煙道內作業(yè)時,照明用電壓不得超過12伏;在干燥的煙道內,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時,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電壓照明。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⒙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加強巡視檢查。把鍋爐水位、壓力、水溫控制在許可范圍內,保持水循環(huán)系統(tǒng)通暢。有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或向領導報告解決。
⒚ 巡視檢查鍋爐時,應走扶梯或使用活動梯子,不得在其它部位隨意踩上、踩下,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⒛ 寒冷季節(jié),鍋爐及管道停用時,應放盡冷凝水,防止凍壞設備、管道。濕法保養(yǎng)的鍋爐及管道應加強保溫。發(fā)現(xiàn)管道凍結,應采用熱水逐漸解凍,嚴禁用蒸汽解凍。
21 鍋爐酸洗除垢,應經(jīng)車間主管領導批準,工作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防止酸液噴濺傷人。
22 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要立即報告領導采取措施處理。發(fā)生事故時,除報告領導和搶救外,還要保護好現(xiàn)場。
23 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二) 升火前的準備
⒈ 升火前,鍋爐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下列檢查:
⑴ 首先檢查鍋爐煙道和爐膛內有無人員或雜物,再關閉鍋爐人孔、手孔、灰門;
⑵ 檢查安全閥和各種管道上有無盲板,避免鍋爐與給水管、蒸汽管和排污管有隔開現(xiàn)象;
⑶ 檢查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和汽、水閥門是否靈敏完好,水位是否加到規(guī)定要求(一般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線以上);檢查爐門、爐排及其它部位是否完好;備用給水裝置是否正常。
⒉ 升火前,爐膛和煙道必須先通風10--15分鐘,若發(fā)現(xiàn)抽力小,應重新檢查煙道閘板是否全開,煙道抽風門是否關閉嚴密。
⒊ 升火前,各閥門的開閉狀態(tài)應符合規(guī)定,給水應符合鍋爐給水指標要求。水質未經(jīng)處理,不得投入運行。
(三) 點火和投入運行
⒈ 點火時,必須關閉汽閥和關閉煙道閘板50%,打開安全閥或排空閥,在微火、小風的條件下進行升火。
冷爐啟動必須經(jīng)過烘爐(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個升壓或降壓過程應緩慢進行,所需時間規(guī)定如下:
壓力≤1.3 兆帕的水管鍋爐不得少于 6小時;
壓力>1.3 兆帕的水管鍋爐不得少于 8小時;
熱水鍋爐每小時升溫不超過 30 ℃。
⒉ 當排空閥開始冒汽時,須將其關閉,然后開始加大風力,增強爐內火力,并密切注視壓力表和水位表,按次序檢查所有附件的動作是否良好。
⒊ 鍋爐升壓與暖管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 當壓力上升到0.05--0.1 mpa 時,應沖洗水位表。操作時要戴好防護手套,臉部不要正對水位表,動作要緩慢。
⑵ 當汽壓上升到0.1 --0.15mpa 時,應沖洗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防止污垢堵塞。
⑶ 當汽壓上升到接近0.2 mpa 時,應檢查各連接處有無滲漏現(xiàn)象。操作時應側身,用力不得過猛,禁止使用長度超過螺栓直徑20倍的扳手,以免將螺栓擰斷。在汽壓繼續(xù)升高后,不可再次擰緊螺栓。
⑷ 當汽壓上升到0.2 --0.4 mpa 時,應試用給水設備和排污裝置。在排污前先向鍋爐給水。排污時密切觀察水位,不得低于水位表的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將排污閥關閉嚴密,并檢查有無漏水的現(xiàn)象。
⑸ 當汽壓上升到工作壓力的三分之二時,應進行暖管工作,以防止送汽時發(fā)生水擊事故。暖管時間約30分鐘左右。
⒋ 鍋爐與蒸汽管連通之前,必須烘暖蒸汽管道和排凈凝結水,然后將蒸汽閥門緩慢打開。當鍋爐與總汽管連接時,爐內壓力應與總管壓力低于0.05mpa。 若蒸汽管道發(fā)生振動或水擊現(xiàn)象時,必須立即把鍋爐與總汽管隔斷,減弱爐膛火力,排除蒸汽管道凝結水。
⒌ 在鍋爐與蒸汽管連通之后,必須再檢查一次各種附件的動作是否良好,爐內水位是否正常。
(四) 運 行
⒈ 鍋爐正常運行中,應連續(xù)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要經(jīng)常觀察壓力表、水位表,不準超過最高壓力紅線和極限低水位和高水位運行。每天應試備用給水系統(tǒng)一次。
⒉ 當運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斷時,首先應壓火停爐,慎重處理,嚴禁盲目排污。可以通過'叫水'法,仍不見水位恢復,應緊急停爐檢查。
鍋爐發(fā)生嚴重缺水時,嚴禁向鍋筒內進水,必須緊急停爐,并及時報告工廠領導和有關部門。
⒊ 每班應沖洗水位表,且不得少于兩次。沖洗時,動作應緩慢,要密切注意兩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⒋ 司爐人員應定期作自動(至少每三個月一次)和手動排汽試驗(至少每周一次),以檢查和確保安全閥及聯(lián)鎖保護裝置的靈敏可靠。檢查安全閥時要防止燙傷和墜落,面部應偏向一側。調整起跳壓力時,應緩慢升火,水位要正常,壓力表應準確,并設專人監(jiān)護。安全閥排汽必須做好記錄。自動排汽應準確記錄起座壓力、回座壓力、責任人、鑒證人。
⒌ 鍋爐運行中,鍋爐壓力應控制在額定范圍內。當發(fā)現(xiàn)壓力表失靈,應立即更換。
壓力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更換:
⑴ 有限止釘?shù)膲毫Ρ碓跓o壓力時,指針轉動后不能回到限止釘處;沒有限止釘?shù)膲毫Ρ碓跓o壓力時,指針偏離零位的數(shù)值超過壓力表規(guī)定允許誤差;
⑵ 表蒙玻璃破碎或表盤刻度模糊不清;
⑶ 鉛封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限;
⑷ 表內漏汽,指針跳動或指針無動作;
⑸ 其它影響壓力表準確指示的缺陷。
⒍ 排污工作每班應定時進行兩次,在運行穩(wěn)定及低負荷時,戴手套進行排污。不準用錘或其他任何物件敲開排污旋塞或排污閥。排污時,應嚴密監(jiān)視水位。排污后,應檢查排污閥關閉是否嚴密,并作好記錄。
⒎ 排污時必須有兩人協(xié)同作業(yè),禁止同一臺鍋爐的兩個排污管或兩臺爐合用同一根總管同時進行排污。
⒏ 鍋爐運行中嚴禁在鍋爐本體、閥門、人孔、手孔、管道等受壓部位進行捻縫、補焊、松緊等項工作。如發(fā)現(xiàn)鍋筒、爐管、人
孔、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排污閥等處有漏水或漏汽,必須要停爐檢修。
⒐ 司爐人員按規(guī)定每兩小時搖灰一次。操作時,不準正視看火孔觀察火焰,以防噴火傷人。
⒑ 嚴格執(zhí)行水處理制度,水質要按照規(guī)定及時化驗、處理,符合標準后方允許使用。
⒒ 鍋爐運行時,汽壓表指針不得超過表盤所定紅線。超過時,應立即停止供煤,減弱通風,并打開安全閥,同時密切監(jiān)視水位。
⒓ 鍋爐需并爐時,應在該爐汽壓低于總氣管內氣壓 0.05mpa以下進行,并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⒔ 省煤器運行中, 應保持連續(xù)給水,并嚴格控制出水溫度(一般低于鍋爐飽和蒸汽溫度20℃),過高時,應開啟旁通管回水,或啟用旁通煙道。
(五) 壓 火
⒈ 壓火后,循環(huán)水泵應繼續(xù)運轉一小時左右后方可停止。
⒉ 壓火時,逐漸減少加煤次數(shù)和數(shù)量。
⒊ 鍋爐上水至高水位。
⒋ 適當關閉風擋板,關閉灰門,關閉總汽閥,然后打開爐門。壓火停爐應將風門調至最小,并經(jīng)常監(jiān)視爐膛,防止鍋爐升壓。
(六) 升 火
⒈ 升火前全面檢查一次鍋爐安全附件,如壓力表、水位表及給水設備等。
⒉ 鍋爐水位應高于中水位,并按規(guī)定進行排污。
⒊ 確認設備完好后,打開風門、灰門、將爐排上的火炭扒勻,再撒薄薄一層煤,待爐排上的火著旺時,可繼續(xù)加煤,直到鍋爐壓力升至工作壓力后按規(guī)定送汽。
⒋ 當汽壓升至0.1--0.15mpa時,要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管。
(七) 停 爐
⒈ 停爐之前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⑴ 保持爐內在高水位,且檢查排污閥,保證嚴密不漏;
⑵ 停止加煤并逐漸放出蒸汽;
⑶ 關小煙道擋板,減弱通風;
⑷ 停止機械通風,關小煙道閘板,關閉爐門。
⒉ 嚴禁用水澆入爐膛內未熄滅的、灼燙的煤。
⒊ 當鍋水溫度降低到70℃以下時,扒出爐膛內全部灰渣并將鍋水放出,要及時清除水垢泥渣。
⒋ 停爐后,應及時清除煙道和受熱面的積灰、煙炱,并按規(guī)定進行停爐保養(yǎng)。
(八) 緊急停爐
⒈ 遇到下列情況時,必須緊急停爐,并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安全監(jiān)察處、設備能源處和工廠主管領導:
⑴ 鍋爐嚴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鍋爐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下極限以下時;
⑵ 不斷加大向鍋爐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繼續(xù)下降時;
⑶ 鍋爐水位超過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上極限以上,經(jīng)排污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時;
⑷ 給水設備全部失效,無法向鍋爐進水時;
⑸ 水位表、壓力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或排污閥泄漏嚴重,難以維持運行時;
⑹ 鍋爐元件損壞,鍋筒、火管、火室、管板等處發(fā)現(xiàn)裂縫、變形、焊縫漏水,水管及煙管破裂等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時;
⑺ 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⑻ 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時。
⒉ 緊急停爐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⑴ 立即停止加煤,停止鼓風,減弱引風;
⑵ 采取措施壓滅爐火或扒出爐內炭火,鏈條爐排應快速將燃燒的煤退至灰斗,禁止用水澆入爐膛內或用煤壓在燃燒著的煤上來滅火;
⑶ 爐內停火后,把煙道閘板全部打開一段時間后,方可將爐門打開;
⑷ 將鍋爐與總汽管隔斷,停止對用戶送汽;
⑸ 超壓時,打開安全閥排出爐內的蒸汽,降低鍋爐壓力,但應保持水位正常。若不超壓、應穩(wěn)定工況,靠緩慢自然冷卻來降壓。
⒊ 整個緊急停爐應緊張而有秩序地進行,不要驚慌失措。緊急停爐措施要快,具體開關閥門時要準確操作。
第6篇 鍋爐排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崗位描述:
鍋爐排污分為連續(xù)排污及定期排污,排污的目的是從鍋內排出一部分含高濃度鹽分的鍋水,以達到保持鍋內水質量和排除鍋爐底部的泥渣、水垢等雜質。
2.職責:
2.1操作人員應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操作鍋爐排污,使鍋內水質達到鍋爐安全運行要求。
2.2操作人員和監(jiān)督人員正確排污保證鍋爐蒸汽品質。
2.3監(jiān)督人員及時制止操作人員的違章行為。
2.4所屬車間主任、班組長、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應檢查考核操作人員執(zhí)行本規(guī)程的情況。
3.主要危險源辨識控制
序號
設備設施/場所
危險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傷害
可能傷害的主要崗位
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
1
高溫管道
熱能
高溫傷害
操作人員
違章作業(yè)、防護不到
2
控制閥門
熱能
高溫傷害
操作人員
違章作業(yè)、防護不到
4.作業(yè)活動禁止性要求
4.1作業(yè)前安全操作要求
制定工作方案
4.1.1 操作排污人員必須為本崗位人員,且需持證上崗。
4.1.2 現(xiàn)場操作排污人員不得中途離崗,否則必須停止排污操作。
4.1.3 排污控制閥門均完好及無安全隱患,否則不能打開排污。
4.1.4遵守并執(zhí)行公司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四不傷害”。
4.1.5傷害救援物資到場。
4.2作業(yè)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4.2.1 接到檢驗人員通知排污時,根據(jù)鍋爐用汽負荷等實際情況,調節(jié)給水閥,使鍋爐水位達到排污要求后,才能正常排污。
4.2.2 經(jīng)常檢查排污閥門及管道是否正常,若有異常應及時處理或反饋,并作好記錄。
4.2.3 以檢驗人員聯(lián)系掌握鍋爐爐水含鹽量,在保證爐水水質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縮短排污時間以利節(jié)能。
4.2.4 隨時掌握鍋爐負荷變化,以便提前作出反應,更好地保證鍋爐的安全運行。
4.2.5 及時排放含鹽量較大的爐,以免鍋爐管系結垢,影響傳熱效果。
4.2.6中途需停止排污時,應先與司爐崗位聯(lián)系好再停止排污,以免造成鍋爐滿水事故。
4.2.7在排污過程中若出現(xiàn)汽水沖擊或異響時,應減少排污閥門開度或及時停止排污的辦法,減少汽水沖擊對本體管系的影響。
4.2.8在排污過程中出現(xiàn)異常時,要及時向組長或當班班長反饋。
4.3作業(yè)結束安全操作要求
4.3.1 停止排污時先關閉排污閥門,再逐個檢查排污閥門及閥門連接法蘭是否密封無滲漏,如有滲漏時及時報告處理。
4.3.2排污結束后及時通知司爐人員。
4.3.3按規(guī)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排污情況。
5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維護及穿戴要求
個人佩戴好防護面罩和電焊手套等防護用品。
6應急措施
6.1監(jiān)護人員立即停止排污操作;
6.2第一時間報警;
6.3掌握急救措施,人工呼吸、包扎等。
第7篇 鍋爐燃煤運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wly/ohsor-510-1036
工藝(作業(yè))活動
危險源
可能導致的事故或職業(yè)病
是否重大危險源
鍋爐房煙囪避雷
煙囪避雷裝置腐蝕
雷擊
否
鍋爐運行
鍋爐房通風不良
中毒
否
鍋爐引風機噪聲過大
聽力受損
否
清掃爐頂未采取防護措施
高處墜落
否
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
鍋爐爆炸
是
超壓運行
鍋爐爆炸
是
缺水運行
鍋爐爆炸
是
滿水運行
水擊
是
水質不達標
鍋爐爆炸
是
沖洗水位計時,玻管破裂
燙傷
否
電氣線路過熱
火災
否
并爐、蒸汽輸送,操作不當
水擊事故
是
爐膛正壓燃燒
灼傷
否
給水壓力不足,造成回爐
汽水共騰
否
鍋爐排污作業(yè)
燙傷
否
渣門清灰作業(yè)過程中,煤斗脫落
機械傷害
否
爐膛清灰,通風不良
窒息
否
爐膛清灰,爐拱結構變形坍塌
物體打擊
否
爐膛清灰,未使用防護用品
擦傷
否
鍋爐控制室電磁危害
電磁輻射
否
蒸汽發(fā)生泄漏
燙傷
否
轉運煤渣防護不當
燙傷、損害呼吸系統(tǒng)
否
上下鍋爐防護不當
摔傷、燙傷
否
對流管、水冷壁管腐蝕
爆管
否
正壓運行
設備損壞、燒傷
否
1.崗位危險源
崗位危險源一覽表
2.適應范圍
適用于燃煤鍋爐的操作和維護。
3.鍋爐投運前的檢查與準備
鍋爐投運前檢查:鍋爐應取得有效的“鍋爐使用登記證”和“鍋爐檢驗報告”。鍋爐運行操作者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經(jīng)市(地)主管考試合格,領取壓力容器操作合格證,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1 鍋爐升火前的檢查
應進行全面、詳細地檢查,使其達到完好并處于準備啟動狀態(tài)。
3.1.1 鍋爐本體檢查;
3.1.2 鍋爐安全附件及儀表的檢查;
3.1.3 汽水管道的檢查;
3.1.4 燃燒設備的檢查;
3.1.5 輔助設備的檢查
給水設備、通風設備、水處理設備、脫硫除塵設備、除渣設備、省煤器和空預器;
3.1.6 工作場地及周圍通道應清潔、暢通、照明充足。
3.1.7 備有足夠的合格的消防器材、防洪器材。
3.2 鍋爐投運前的準備
3.2.1 蒸汽系統(tǒng):主汽閥及其旁路閥門關閉;
3.2.2 給水系統(tǒng):給水閥、放水閥、省煤器的旁路管閥關閉;給水執(zhí)行器、省煤器進口和出口閥開啟;
3.2.3 排水系統(tǒng):鍋筒和各聯(lián)箱的定期排污閥、連續(xù)排污二次閥關閉;膨脹器排污總閥、連續(xù)排污一次閥開啟;
3.2.4 疏水系統(tǒng):所有的疏水閥開啟;
3.2.5 水位表:水位表的氣旋塞、水旋塞開啟,放水旋塞關閉(若水位表與鍋筒或者水表柱之間有閥門時,也應全開);
3.2.6 壓力表:三通旋塞應處于工作位置;
3.2.7 排空閥開啟(無排空閥的可抬起一只安全閥閥芯)。
3.2.8 關閉引風機風門,開啟煙道內其他擋板。
3.2.9 開啟風機、除渣機等冷卻水管閥;
3.2.10 開啟脫硫除塵器的給水閥;
3.2.11 鍋爐進水
3.2.11.1 開啟給水閥,經(jīng)省煤器向鍋爐進合格軟水到鍋爐最低安全水位線上10毫米處;
3.2.11.2 進水期間,應檢查人孔、手孔、閥門及法蘭等是否泄漏。若發(fā)現(xiàn)泄漏,應立即停止進水并予以處理;
3.2.11.3上水應緩慢進行,當升到規(guī)定水位時,停止進水。正常時水位應保持不變。若水位有明顯變化,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3.2.11.4 鍋爐進水時,不得影響運行鍋爐的給水;
3.2.11.5 鍋筒中原已有水,近分析化驗水質合格時,可將水位調至規(guī)定水位出。水位不需調整時,應校驗水位的真實性。如水質化驗不合格死,則應根據(jù)水質化驗人員的意見進行處理。必要時可放掉鍋水,重新進水。
3.2.12 對爐膛煙道進行通風。進行自然通風10分鐘或機械通風5分鐘,維持適當?shù)臓t膛負壓。
4.鍋爐的啟動
4.1 點火:鍋爐點火應經(jīng)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4.1.1點火時,嚴禁用汽油等易燃液體引火。
4.1.2 維持爐膛負壓。
4.1.3 鍋爐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以免造成鍋爐熱膨脹不勻,使鍋爐和爐墻損壞。鍋爐自點火到送汽的時間,應根據(jù)具體爐型而定,一般為2-3小時。
4.1.4 點火后應注意調整燃燒,保持爐內溫度均勻上升,承壓部件受熱均衡,膨脹正常。
4.1.5 點火后必須嚴密監(jiān)視鍋爐水位,并維持水位正常。向鍋爐進水時應經(jīng)過省煤器。
4.2 升壓:
4.2.1 鍋爐汽壓升到0.05兆帕時,關閉排空氣閥(或放下安全閥閥芯)。
4.2.2 汽壓升到0.05-0.1兆帕時,沖洗水位表。沖洗水位表的程序如下:
4.2.2.1 開放水旋塞(下),沖洗水連管、汽連管和玻璃管(板)。
4.2.2.2 關水旋塞(中),單獨沖洗汽連管和玻璃(板)。
4.2.2.3 開水旋塞(中),再關汽旋塞(上),單獨沖洗水連管。
4.2.2.4 開汽旋塞(上),再關放水旋塞(下),使水位表恢復運行。水位應很快上升,并有輕微波動。
4.2.2.5 操作時要戴好防護手套,濕手套不得接觸玻璃管(板);臉部不要正對水位表,動作要緩慢,不要同時關閉汽旋塞和水旋塞;不要同時沖洗兩只水位表;沖洗完后(關下旋塞時)水位表中;沖洗完后,應將兩只水位計進行比較,水位應迅速上升,并有輕微波動。
4.2.3 汽壓升到0.1-0.15兆帕時,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如壓力表指針能夠回到?jīng)_洗前的位置,表明純水彎管暢通,否則因重新沖洗和檢查。
4.2.4 校隊爐前壓力表。
如果在一個鍋筒上裝有兩塊壓力表,沖洗壓力表完畢后,還要校隊兩塊指示的壓力數(shù)值是否相同。其指示值的差不得大于0.065-0.075兆帕。
4.2.5 汽壓升到0.2兆帕時,對各種排污閥依次放水。
排水前,應先將鍋爐進水至較高水位。排水時,應注意水位變化,水位不得低于鍋爐最低安全水位線。并檢查排污閥是否正常,放水完畢,應檢查排污閥是否關嚴。
4.2.6 汽壓升到工作壓力的2/3左右時,應對蒸汽管道進行暖管。
暖管時間一般為2小時,溫升速度宜控制在2-5℃/min,對工作壓力小于或等于0.69兆帕的鍋爐,其暖管時間約為30分鐘。對鍋爐至蒸汽母管間的主汽管,其暖管時間約為20-30分鐘。
4.2.7 暖管時,蒸汽管道應膨脹良好,支吊架正常。若蒸汽管道發(fā)生振動或水沖擊時,應立即關閉主汽閥,停止暖管,加強疏水,待振動消除后,再緩慢開啟主汽閥,繼續(xù)暖管。
4.2.8 鍋爐供汽前,應再次全面檢查,對水位報警器進行試叫,驗證其可靠性。
5.并爐供汽
5.1 并爐時,鍋爐設備應情況正常,燃燒穩(wěn)定;啟動鍋爐汽壓稍低于蒸汽母管壓力0.05-0.1兆帕,緩慢開大主汽閥,待聽不到汽流聲時,全開主汽閥(全開后回半圈)。
5.2 并汽后,關閉主汽管上的疏水閥、旁路閥門。
5.3 并爐或直接供汽時,應保持汽壓、水位及爐溫穩(wěn)定,并緩緩增加鍋爐出力。
若發(fā)生蒸汽管道水沖擊時,應立即停止并爐或供汽,減弱燃燒、加強疏水,待正常后再重新進行。
5.4 供汽后,應注意維持鍋爐水位和各儀表指示的變化,開始做運行記錄。對鍋爐及輔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將點火到并爐供汽過程中的主要操作情況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記入有關記錄薄中,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對其消除。
5.5 并爐后每班必須進行下列工作:
5.5.1 沖洗玻璃水位計一次;
5.5.2 檢查鍋筒、集箱、省煤器排污閥而后疏水閥的嚴密性;
5.5.3 根據(jù)鍋爐水質情況,所有排污閥排污一至二次,定期排污應在“負荷低、水位高”時進行;
5.5.4 對鍋爐受熱面自動吹灰6—8小時進行一次。
6.鍋爐的正常運行
6.1 定期試驗高低水位報警器和低水位、超壓聯(lián)鎖保護裝置。
試驗時許保持鍋爐運行穩(wěn)定,水位表指示正確,當鍋爐水位接近最高或最低安全水位時,水位報警器應鳴叫,水位信號應顯示;當鍋爐水位達到最低安全水位線時,低水位聯(lián)鎖保護裝置應動作,自動停爐;當鍋爐壓力達到保護值時,超壓聯(lián)鎖保護裝置應動作,自動停爐,否則,應停止試驗,消除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并重新試驗。試驗結果及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予以記錄。
6.2 根據(jù)生產車間用汽負荷變化及時調整燃燒,確保生產需求。
6.3 缺水、滿水事故的處理
鍋爐水位表中看不到水位線時,應立即停爐(壓火),并停止上水;嚴禁盲目向鍋爐進水或排水。停爐后,采用“叫水法”查明水位。查明水位后,分別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6.3.1 輕微滿水
應將自動給水調節(jié)器改為手動,部分或全部關閉給水閥門,減少或停止給水,必要時可開啟排污閥,排出少量爐水,使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線,然后恢復正常運行。
6.3.2 嚴重滿水
采取緊急停爐措施,關閉給水閥門,停止向鍋爐進水,彬打開省煤器再循環(huán)閥門或旁路煙道。開啟排污閥,加強排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內的水位,防止排水時疏忽大意,又造成缺水事故。開啟主汽管、分氣缸和蒸汽母管上的速水閥門。待水位正常后,恢復正常燃燒,當壓力升至工作壓力時,再投入正常運行。
6.3.3 輕微缺水
應適當增加給水量,必要時可投入備用給水管路。
6.3.4 嚴重缺水
嚴禁向鍋爐進水,并立即采取緊急(熄火)停爐措施。
6.4 汽水共騰事故的處理
減弱燃燒,降低負荷,關小主汽閥。開啟連續(xù)排污閥、定期排污閥,加強給水,一降低鍋爐的含鹽量,改善爐水品質,增加對爐水分析次數(shù),打開蒸汽管路和分氣缸三的疏水閥門。爐水品質未改善前,不允許增加鍋爐負荷;待爐水品質改善,水位清晰時,可逐漸恢復運行。
6.5 爆管事故的處理
爐管輕微破裂,如鍋爐水位尚能維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擴大時,應加強給水,減負荷運行,并立即啟用備用鍋爐,待備用爐升火投入正常運行后再按正常停爐處理。爐管爆破,水位和氣壓迅速下降時,應緊急停爐。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見時,切忌向鍋爐進水,但要維持引風機運行,待排盡煙氣和蒸汽后停止。停爐后,即關閉主汽閥。
6.6 在運行中,安全閥嚴禁解列。
嚴禁用加重物,移動重錘,將閥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或使安全閥失效。為防止安全閥因閥芯和閥座粘住而失效,應每周對安全閥進行一次手動放汽或放水試驗,試驗時鍋爐汽壓宜高于額定蒸汽壓力的75%以上,并每季度對安全閥進行一次自動排汽試驗。
6.7 鍋爐各壓力表的指示每班至少對照一次。若發(fā)現(xiàn)指示不正常時,應及時處理。應定期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每半年校驗一次壓力表。
6.8定期排污
6.8.1先開慢排,再微開快排、預熱排污管道,無水擊時全開快排,進行排污;排污完后,先關快排,后關慢排,再將快排開關一次,放出兩閥間的殘水。:從鍋筒、每組水冷壁下集箱排除爐內的沉淀物,并補充連續(xù)排污的不足,改善爐水品質。
6.8.2 排污時應緩慢進行,以防止水沖擊。如管道發(fā)生嚴重震動,應停止排污,待震動消除后,再進行排污。為提高排污效果,在預熱排污管后,可將二次閥
可將二次閥反復開關幾次。
6.8.3 定期排污時,應注意監(jiān)視給水壓力和鍋筒水位的變化,并維持水位正常。鍋筒排污持續(xù)時間,當排污閥全開時不宜超過半分鐘;其余的每一循環(huán)回路,不宜超過15秒種,各循環(huán)回路的排污必須依次進行。
6.8.4 排污時,嚴禁使用加力桿(套筒),敲擊等方法強行開啟排污閥。排污閥不能開啟時,可暫停該回路排污,應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并將問題及結果予于記錄。
6.8.5 當兩臺或多臺鍋爐共用同一根排污總管時,而每臺鍋爐排污管上又無逆止閥時,嚴禁同時排污。
6.8.5排污完畢后,待排污管自然冷卻后,檢查各排污閥后的管道是否燙手,確認各排污閥是否關嚴。如排污閥內漏,應查明原因,予與消除。
6.9. 轉動機械的運行:
6.9.1 對水泵、風機、上煤和除渣等轉動機械,在啟動前,須檢查各轉動部分應無摩擦和異狀現(xiàn)象,轉向正確,軸承油位計不漏油,油位正常,油質清潔,軸承冷卻水充足,通暢,傳動皮帶無跑偏及脫落現(xiàn)象,聯(lián)軸器完好,安全護罩完好,地腳螺栓牢固。
6.9.2 水泵啟動前,向泵內灌滿水并排出泵內空氣。泵啟動時,應緩慢開啟進水閥,當水壓達到規(guī)定值時,再緩慢開啟出水閥,并調節(jié)好給水量。
6.9.3 風機啟動時,應關閉其進口調節(jié)擋板,當風機啟動運轉正常后,再緩慢開大進口調節(jié)擋板,并調節(jié)好風量。
6.9.4 運行中,定期檢查轉動機械電機的電流和溫升,其電流和溫升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
6.10. 自動裝置的運行:
6.10.1 投入自動裝置應具備以下條件:
自動裝置的調節(jié)機構完整好用;鍋爐運行穩(wěn)定,參數(shù)正常。
6.10.2 自動裝置投入運行時,仍須監(jiān)視鍋爐運行參數(shù)的變化,并注意自動裝置的動作情況。避免因其失靈而造成不良后果。當采用自動裝置控制鍋爐水位時,應特別注意監(jiān)視鍋爐水位表中的水位防止發(fā)生缺水(滿水)事故。
6.10.3 使用微機控制的鍋爐,在微機投入運行后仍須監(jiān)視鍋爐一次儀表的指示并加強巡回檢查,防止因一次表失靈造成微機控制失誤。
6.10.4 鍋爐運行不正常,自動裝置不能維持鍋爐運行參數(shù)在允許范圍內變化或自動失靈時,應將有關的自動裝置解列。
6.11. 巡回檢查
鍋爐運行中,運行人員應定時對鍋爐房各部位進行巡回檢查和維護,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鍋爐設備的隱患和故障,保證其安全運行。巡回檢查主要內容如下:
6.11.1 水位、汽壓、汽溫正常、安全附件和測量、控制儀表以及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6.11.2 受壓元件各可見部位無鼓包、變形、滲漏等異?,F(xiàn)象。
6.11.3 爐墻無裂縫、傾斜或倒塌,鋼架未燒紅或變形,爐門完整,開關靈活。
6.11.4 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閥門無泄露(包括內漏)現(xiàn)象,閥門開關靈活。
6.11.5 鍋爐燃燒工況良好,供汽正常。爐內無異常響聲(主要是漏水、漏汽聲)。
6.11.6 燃燒設備及其他轉動機械完好、冷卻、潤滑正常。
6.11.7 煤、水、電、汽等計量儀表指示正常。
6.11.8 環(huán)保設施運行正常。
6.11.9 運行人員還應保持鍋爐設備各部位和工作場地周圍的整潔,做好無雜物、無積灰、無積水、無油垢。
6.12緊急停爐:
緊急停爐也稱事故(或故障)停爐,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6.12.1 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6.12.2 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繼續(xù)下降;
6.12.3 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jīng)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6.12.4 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6.12.5 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12.6 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6.12.7 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第8篇 鍋爐給水泵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崗位描述:
鍋爐給水泵的工作原理是利用電動機帶動葉輪高速旋轉,葉輪驅使液體旋轉,產生離心力,液體沿葉輪中心向四周甩出,經(jīng)泵殼送入管道。
2.職責:
2.1操作人員應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操作鍋爐給水泵。
2.2操作人員和監(jiān)督人員正確維護鍋爐給水泵的穩(wěn)定運行。
2.3監(jiān)督人員及時制止操作人員的違章行為。
2.4所屬車間主任、班組長、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應檢查操作人員執(zhí)行本規(guī)程的情況。
3.主要危險源辨識控制
序號 | 設備設施/場所 | 危險源 | 可能造成的事故/傷害 | 可能傷害的主要崗位 | 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 |
1 | 給水泵電控箱 | 電能漏電 | 觸電傷害 | 操作人員、輔助人員 | 違章作業(yè)、絕緣破損 |
2 | 聯(lián)軸器 | 動能 | 物體打擊 | 操作人員、檢查人員 | 違章作業(yè)、防護不到位 |
3 | 轉軸 | 機械能 | 機械傷害 | 操作人員、檢查人員 | 管理缺陷、防護不到位 |
4 | 管道 | 熱能 | 高溫傷害 | 操作人員、檢查人員 | 管理缺陷、防護不到位 |
4.1作業(yè)前安全操作要求
制定工作方案
4.1.1操作人員在起動給水泵前先聯(lián)軸器看是否轉動靈活,檢查給水泵各部件是否無異常及其他缺陷。
4.1.2操作人員必須在電工監(jiān)護下起動給水泵。
4.1.3應確保該設備能正常運行的,潤滑油位、冷卻水、聯(lián)軸器是否正常。
4.1.4遵守并執(zhí)行公司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四不傷害”。
4.1.5傷害救援物資到場。
4.2作業(yè)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4.2.1 接到開機的通知時,先開啟給水泵冷卻水,然后打開回流閥,再打開出水閥門,開啟入水閥往泵內注滿水后關閉入水閥,通知電工起動電機,待電機投入運行正常后再緩慢開啟入水閥。根據(jù)鍋爐給水需要,關小回流閥調節(jié)給水泵壓力至規(guī)定范圍內。
4.2.2 經(jīng)常檢查給水泵冷卻水及潤滑油位是否正常,若有異常應及時處理或反饋,并作好記錄。
4.2.3 給水壓力要求在能保證鍋爐安全運行要求的情況下,盡量降低給水壓力以利節(jié)能。
4.2.4 隨時掌握鍋爐負荷及蒸汽壓力變化,以便提前作出反應,更好地保持給水泵的穩(wěn)定運行。
4.2.5當本崗位在生產中出現(xiàn)異常又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向組長或錄班班長反饋。
4.3作業(yè)結束安全操作要求
4.3.1停止給水泵運行時先按停止按鈕,再通知電工切斷電源開關(無變頻器的風機停止方法)。
4.3.2給水泵停止運行后,先關閉回流閥,再關閉出水閥,最后關閉入水閥。
4.3.3按規(guī)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給水泵使用安全情況。
5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維護及穿戴要求
檢查軸承時要做到“三緊”,需使用專用工具,女員工需把頭發(fā)盤入工作帽內。
應急措施
6.1第一時間報警;
6.2掌握急救措施,人工呼吸、包扎等。
第9篇 燃油鍋爐操作規(guī)程
(一)司爐工人必須操作經(jīng)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登記檢驗合格的鍋爐。
(二)獨立操作的司爐工人須持有司爐操作證,且你符合操作爐型和類別要求。
(三)鍋爐點火前應做到鍋爐體、燃燒機和其他輔機、所有附件、閥門、給水、供油系統(tǒng)電路和電控部門等檢查,并確認正常。
(四)打開放空氣閥門,向鍋內進水(可用排水的方法檢查水位的控制,報警系統(tǒng)工作是否正常)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五)用“手動”啟動風機,吹掃爐膛,將控制系統(tǒng)調至“自動”位置,然后按下“啟動”開關,鍋爐就會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吹掃--點火--燃燒(大火或小火)--暫時停爐。如點火程序有故障,可繼續(xù)手動風機吹掃,再重新點火,如點火三次不成功,須停止點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重新點火。
(六)當鍋內壓力升至稍大于大氣壓,空氣閥有蒸汽昌出時,便可關閉空氣閥。
(七)鍋爐升壓過程,要按規(guī)定的要求做好檢查及各項操作,確認正常后才能進行供汽或并爐。
(八)正常運行后,應經(jīng)常調整供油、送風和給水(全自動鍋爐除外),保持水位和氣壓穩(wěn)定,適應負荷需要,保證供汽。
(九)運行中每小時應進行巡視檢查一次,并規(guī)定做好各項記錄,簽姓名確認。
(十)每班應進行沖洗水位表及排污各一次,安全閥排汽試驗,壓力表沖洗存水彎管和各項安全保護裝置校驗應按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并如實填寫記錄,簽姓名認可。
(十一)正常停爐時要先停止供油,稍后停止送風,保持水位高于正常水位。
(十二)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水位降到下極限以下仍不熄火和自動給水;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jīng)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安全閥和壓力調節(jié)器全部失效;
6、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7、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8、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9、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第10篇 立式燃煤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使用
1、進爐水前應關閉出水閥、排污閥,蒸汽管應暢通,壓力表管路上的三通旋塞應在運行位置,然后開啟進水閥,進水至正常水位。
2、點火、升壓及封爐
(1)鍋爐點火前在爐排上鋪一層粒度為40~50mm的塊煤(雙層爐排鍋爐鋪在上爐排上),在煤塊上放一層細煤,然后細煤上放些木柴,除進煤口外,關閉其余爐門。此后點燃木柴將煤引燃,待燒旺后,將預拌好的含適量水份的煤均勻鋪上,一般紅火層厚度保持在150mm,若過厚要將部分紅火通到下爐排上,若出現(xiàn)明火,應用煤將明火部分蓋住,如要加快蒸發(fā)速度,可在下爐排上加一些木柴,上下同時燃燒。
(2)升溫升壓時,如水位熱膨脹過高,應進行排污閥放水,使液位不得超過最高液位線。
(3)只要具備進爐水的壓力大于爐內蒸汽壓力時,就能連續(xù)燃燒,供應蒸汽。
(4)要封火停爐時需在底火上壓一層濕煤,關閉所有爐門,并將爐水進至最高水位。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爐水位低于水位表下部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水位(滿水),經(jīng)過放水仍繼續(xù)上升;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
5、安全附件失效;
6、鍋爐部件損壞,危及鍋爐運行;
7、發(fā)生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二、維護注意事項:
1、在水質符合gb1576-2001規(guī)定的標準條件下,每天進行一次排污,
排污量約降低50mm水位。
2、每季打開手孔、清洗孔清除水垢一次。
3、每月清除爐內積灰二次,每年清除煙囪一次。
4、鍋爐水垢的清除,請按本規(guī)程第四條進行。
三、停爐保養(yǎng)
如果鍋爐準備停用一段時間,則需作好停爐的保養(yǎng)工作。由于鍋爐內部潮濕通風不良,又因空氣中氧氣及二氧化碳能溶解于鍋爐水中,會對金屬造成腐蝕,因此,停爐期間做好保養(yǎng)工作,防止鍋爐腐蝕,有以下兩種保養(yǎng)法:
1、濕法保養(yǎng):如鍋爐停用期較短,且在需要時能迅速升溫使用,則濕法保養(yǎng)比較有利。
先將鍋爐內水垢污物全部去除沖洗干凈,然后將處理過的軟水進到
鍋爐的正常水位,并將適量的氫氧化鈉或磷酸三鈉溶解后,加入鍋爐中,溶解成堿度為200~300毫克/升。
鍋水每星期化驗一次,如堿度不夠,應再加氫氧化鈉或磷酸三鈉。
2、干法保養(yǎng):如停爐時間較長,應采用干法保養(yǎng),保養(yǎng)時應先將鍋爐內部的水垢和泥渣徹底清除。然后加入軟水到正常水位,并將鍋爐用小火慢慢升壓到0.05mpa。這時可停止燃燒,把余火及灰渣取出,打開排污閥,將鍋內水放盡,利于鍋爐的余熱將鍋爐烘干。
鍋爐全部冷卻后,打開清洗孔、手孔,將盛裝好的生石灰4~6公斤放入鍋筒內,以吸收鍋筒內的潮氣。(爐膽與煙囪室里也放些生石灰,然后關閉所有手孔、閥門、爐門,防止潮氣進入。保養(yǎng)期間應定期檢查)。
四、水垢的清除
由于鍋爐給水不處理或選擇水處理方法不當,管理不善等原因而使鍋爐不同程度上結有水垢,應設法用手工或化學方法除垢。
1、手工除垢:先打開清洗孔和手孔,用鋼絲刷、鏟刀進行人工清除
受熱面的水垢。
2、化學酸洗除垢:化學酸洗應由持證的專業(yè)酸洗單位進行。
第11篇 鍋爐除塵設備操作規(guī)程
1鍋爐在運行中,應經(jīng)常檢查除塵設備密封情況,如有漏風現(xiàn)象,應及時采取措施。
2要定期排放除塵器內部的積灰,每班不少于一次。
3禁止錘擊除塵器外殼,以防耐磨涂料脫落,影響使用壽命。
4鍋爐檢修期間,應同時對除塵設備進行檢查和修理。
第12篇 酒店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
酒店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點火前應做好鍋爐本體、輔機所有附件檢查,并確認正常。
1、檢查鍋爐本體是否有損傷。
2、輔機是否正常,軟水是否合格。
3、給水閥、給油閥是否處于全開狀態(tài);排污閥、蒸汽閥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4、供油系統(tǒng)是否正常。
5、電源、電控部分是否正常。
二、確認一切正常后,可(開爐)點火、升壓,當蒸汽壓力升至額定壓力1mpa的2/3時,逐漸打開蒸汽閥供汽。
鍋爐運行中,視鍋爐水質的堿度而確定給鍋爐實行部分排污,操作時要謹慎、密切注意水位的變化。保持壓力0.7-0.9mpa之間,嚴禁超過額定壓力1mpa。視蒸汽用量調節(jié)爐火大小的轉換閥。開爐時要注意觀察主蒸汽管道和使用部門情況,并且觀察日用油箱油位。
三、鍋爐停爐時先關閉蒸汽閥、給水閥、燃油閥、關閉電源,等爐內壓力至常壓后,排放鍋爐爐內余水。
四、在鍋爐加入水之后打開排污閥,使水低于正常水位,是否能夠低水位報警。水位正常后,按正常程序點火,并做好調整,保證燃燒良好。若點火失敗,應停止點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重新點火。
五、運行中每小時進行巡視檢查一次(內容如一),并按規(guī)定做好各項記錄,簽名確認。
六、每班應進行沖洗水位表一次,對鍋爐全排污一次,安全閥排汽試驗及各項安全裝置檢驗按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并如實做記錄簽名確認。
七、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水位下降到下限位以下不熄火、不能自動給水。
2、水位升至上極限位以上仍不停止給水。
3、水位不斷下降,雖不斷加大給水,水位仍下降。
4、給水系統(tǒng)不能運行,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可靠給水。
5、水位、安全閥、壓力控制器任何一種失控。
6、鍋爐元件損壞或本體發(fā)生異常,危及人身安全。
7、鍋爐房失火或發(fā)生火警等異常情況。
8、鍋爐壓力上升超過允許工作壓力,安全閥排汽,仍不自動熄火、壓力繼續(xù)上升。
八、因鍋爐嚴重缺水引起的緊急停爐,不能立即加水,須待爐體冷卻之后方可加水。
九、按規(guī)定做好值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