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液壓反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單斗挖掘機的作業(yè)和行走場地應平整堅實,對松軟地面應墊以枕木或墊板,沼澤地區(qū)應先作路基處理,或更換濕地專用履帶板。
2 輪胎式挖掘機使用前應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應置于作業(yè)面的方向,轉向驅動橋應置于作業(yè)面的后方。采用液壓懸掛裝置的挖掘機,應鎖住兩個懸掛液壓缸。履帶式挖掘機的驅動輪應置于作業(yè)面的后方。
3 平整作業(yè)場地時,不得用鏟斗進行橫掃或用鏟斗對地面進行夯實。
4 挖掘巖石時,應先進行爆破。挖掘凍土時,應采用破冰錘或爆破法使凍土層破碎。
5 挖掘機正鏟作業(yè)時,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不應超過機械本身性能規(guī)定。在拉鏟或反鏟作業(yè)時,履帶距工作面邊緣距離應大于1.0m,輪胎距工作面邊緣距離應大于1.5m。
6 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信號及報警裝置等齊全有效;
(2)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符合規(guī)定;
(3)各鉸接部分連接可靠;
(4)液壓系統(tǒng)無泄漏現象;
(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7 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8 啟動后,接合動力輸出,應先使液壓系統(tǒng)從低速到高速空載循環(huán)10~20min,無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順序操縱各工作機構并測試各制動器,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9 作業(yè)時,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將行走機構制動住,并將履帶或輪胎楔緊。
10 遇較大的堅硬石塊或障礙物時,應待清除后方可開挖,不得用鏟斗破碎石塊、凍土、或用單邊斗齒硬啃。
11 挖掘懸崖時,應采取防護措施。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當發(fā)現有塌方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至安全地帶。
12 作業(yè)時,應待機身停穩(wěn)后再挖土,當鏟斗未離開工作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剞D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
13 作業(yè)時,各操縱過程應平穩(wěn),不宜緊急制動。鏟斗升降不得過猛,下降時,不得撞碰車架或履帶。
14 斗臂在抬高及回轉時,不得碰到洞壁、溝槽側面或其它物體。
15 向運土車輛裝車時,宜降低挖鏟斗,減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裝或砸壞車廂。在汽車未停穩(wěn)或鏟斗需越過駕駛室而司機未離開前不得裝車。
16 作業(yè)中,當液壓缸伸縮將達到極限位時,應動作平穩(wěn),不得沖撞極限塊。
17 作業(yè)中,當需制動時,應將變速閥置于低速位置。
18 作業(yè)中,當發(fā)現挖掘力突然變化,應停機檢查,嚴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調整分配閥壓力。
19 作業(yè)中不得打開壓力表開關,且不得將工況選擇閥的操縱手柄放在高速檔位置。
20 反鏟作業(yè)時,斗臂應停穩(wěn)后再挖土。挖土時,斗柄伸出不宜過長,提斗不得過猛。
21 作業(yè)中,履帶式挖掘機作短距離行走時,主動輪應在后面,斗臂應在正前方與履帶平行,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應離地面1m。上、下坡道不得超過機械本身允許最大坡度,下坡應慢速行駛。不得在坡道上變速和空擋滑行。
22 輪胎式挖掘機行駛前,應收回支腿并固定好,監(jiān)控儀表和報警信號燈應處于正常顯示狀態(tài)、氣壓表壓力應符合規(guī)定,工作裝置應處于行駛方向的正前方,鏟斗應離地面1m。長距離行駛時,應采用固定銷將回轉平臺鎖定,并將回轉制動板踩下后鎖定。
23 當在坡道上行走且內燃機熄火時,應立即制動并揳住履帶或輪胎,待重新發(fā)動后,方可繼續(xù)行走。
24 作業(yè)后,挖掘機不得停放在高邊坡附近和填方區(qū),應停故在堅實、平坦、安全的地帶,將鏟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澡縱桿置于中位,關閉操縱室和機棚。
25 履帶式挖掘機轉移工地應采用平板拖車裝運。短距離自行轉移時,應低速緩行,每行走500~1000m應對行走機構進行險查和潤滑。
26 保養(yǎng)或檢修挖掘機時,除檢查內燃機運行狀態(tài)外,必須將內燃機熄火,并將液壓系統(tǒng)卸荷,鏟斗落地。
27 利用鏟斗將底盤頂起進行檢修時,應使用墊本將抬起的輪胎墊穩(wěn),并用木楔將落地輪胎揳牢,然后將液壓系統(tǒng)卸荷,否則嚴禁進入底盤下工作。
第2篇 液壓反鏟挖掘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啟動前檢查
第一條 清理設備上的泥土雜物;檢查設備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變形、裂紋等異常損壞。
第二條 檢查轉向連桿機構有無異常。
第三條 檢查車架有無變形、裂紋現象,各驅動橋有無開焊或裂紋。
第四條 檢查制動系統(tǒng)和管路有無異常。
第五條 檢查各部鉸接點潤滑是否良好。
第六條 檢查回轉齒圈嚙合情況和潤滑情況是否良好。
第七條 檢查各工作油缸、動臂、斗桿、鏟斗、斗齒、銷軸、螺栓等有無變形、裂紋等異常和磨損過限。
第八條 檢查設備各部有無滲漏現象,各部聯(lián)結螺栓有無松動、斷裂、丟失;附件是否齊全。
第九條 檢查燃油位、發(fā)動機油位、液壓油位、變速箱油和差速器油位、蓄電池電解液液位等。
第十條 檢查空氣濾清器,必要時清理空氣濾清器外濾芯。
第十一條 檢查清理發(fā)動機周圍和散熱器上的雜物和塵土,檢查發(fā)動機有無滲漏、聯(lián)結螺栓有無松動丟失;檢查進氣管、排氣管接口處密封狀況,是否有泄漏。
第十二條 檢查發(fā)動機風扇皮帶、發(fā)電機皮帶張緊度以及皮帶有無損壞。
第十三條 檢查油管、電氣線路有無異常磨損、老化、破裂等現象。
第十四條 檢查并使主泵吸油管路上的球閥在接通位置。
第十五條 檢查照明、喇叭、雨刷器、倒車鏡、滅火器是否齊全有效。
第十六條 檢查儀表、指示器和指示燈是否齊全完好。
2 啟動
第十七條 檢查一切正常并確認周圍無障礙物及人員后,將各操縱桿放到空位,停車制動在鎖止位置。
第十八條 將駕駛室左控制箱向上翻起(或操縱手動控制閥)切斷先導控制回路。
第十九條 將油門放在中間3/4位置上(即小油門)。
第二十條 將鑰匙旋轉到接通(“on”)位置,鳴笛發(fā)出啟動信號。將鑰匙旋轉到啟動(“start”)位置,啟動發(fā)動機。如果發(fā)動機啟動困難,鑰匙在啟動位置的時間一次不準超過20s,兩次啟動間隔時間不準少于2min,如果連續(xù)3次不能啟動,應檢查發(fā)動機。
第二十一條 當發(fā)動機啟動后,立即松開鑰匙。
第二十二條 發(fā)動機啟動后,觀察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機油壓力如果在6s后仍不正常,應立即熄火檢查。
第二十三條 發(fā)動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3~5min,檢查發(fā)動機等有無異響、異味、異常振動和滲漏,觀察發(fā)動機排氣顏色是否正常。
第二十四條 逐漸增大發(fā)動機油門,使轉速至中速,以使發(fā)動機升溫。
第二十五條 在冬季停放時間較長的車應先進行預熱,方可起動。
第二十六條 如果使用啟動液輔助啟動,必須遵守有關啟動液使用規(guī)定。
3 運行
第二十七條 冷車啟動后不準立即行駛和作業(yè),發(fā)動機水溫低于60℃前不準滿負荷工作。
第二十八條 起步前檢查空氣壓力表,表針指示在綠色區(qū)域內方準起步。
第二十九條 行走前應將平臺鎖緊銷插入銷孔,作業(yè)前應撥出。
第三十條 起步前檢查車輛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和障礙物,鳴笛示意。
第三十一條 起步前必須先將鏟斗提起離開地面0.5m左右,解除停車制動。
第三十二條 起步后,檢查制動系統(tǒng)和轉向系統(tǒng)的可靠性。
第三十三條 不準發(fā)動機熄火或空檔滑行。
第三十四條 第不準用高速起步,起步時不準高于二檔,起步后按道路情況升檔,用經濟速度行駛。
第三十五條 行駛中應正確更換檔位,合理控制車速,不準強行爬坡。
第三十六條 行駛時,不準騎越高于底盤的石塊等物料。
第三十七條 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5km/h。
第三十八條 行駛中不準人員上下設備,也不準有人站在駕駛室外進行檢修和其它工作,不準其他無關人員搭乘,更不準有人乘坐在車輛駕駛室外的任何地方。
第三十九條 不準在橫向坡度超過10°,縱向坡度超過35°的地面上行駛。
第四十條 不得用于拖運人員和其它物品,鏟斗內不準載人。
第四十一條 在雨天、霧天、能見度低或冰雪、泥濘道路上行駛時,應降低車速,保持車輛平穩(wěn),不準急剎車。
第四十二條 在運行中,應經常觀察故障指示燈及儀表是否正常;檢查轉向、制動系統(tǒng)的狀態(tài)是否可靠和靈活,觀察設備運行狀態(tài),如出現異常,應立即停機進行檢查。
第四十三條 發(fā)動機怠速運轉時間不得超過15min。
第四十四條 在運行中,如果發(fā)動機溫度過高,應停止作業(yè),不準熄火,使發(fā)動機怠速運轉直至溫度下降到正常范圍;如果頻繁高溫,則應檢查發(fā)動機風扇皮帶和空濾器,清理發(fā)動機周圍和散熱器積塵,仍不能解決問題,應請維修人員檢查。
第四十五條 作業(yè)前應將設備停穩(wěn)在平坦堅實地面,伸開支腿,使履帶離地,方可作業(yè)。
第四十六條 作業(yè)時,油缸活塞桿伸縮到極限時應平穩(wěn)操作,避免沖擊。
第四十七條 掘溝時,必須視巖石、土壤情況,距臺階邊要留有2m的安全距離,并隨時注意臺階動態(tài)。發(fā)現有裂紋、片幫時,應立即撤離危險區(qū)。
第四十八條 挖掘中場地要平,必要時要墊好枕木。
第四十九條 鏟不準挖掘中回轉以及橫掃地表、石塊。
第五十條 裝車時不準鏟斗跨越卡車駕駛室頂部。
第五十一條 不準裝載超過鏟斗容積的大塊。
第五十二條 裝車時不準碰撞車幫及高吊鏟斗裝車。
第五十三條 掃車:
1.卡車停好,車箱舉起后方可進行掃車;
2.夜間掃車必須照明良好;
3.掃車時應輕刮車幫、車底,不準碰撞車幫車底。
第五十四條 不準使用鏟斗進行起吊重物作業(yè)。
第五十五條 在電線附近工作時,要避免觸電。
第五十六條 離開駕駛室時,要把鏟斗降落到地面,給上停車制動。
第五十七條 作業(yè)時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內不得有人和無關設備。
4 停機
第五十八條 停車時應選擇平坦地面,熄滅發(fā)動機前,將各操作手柄置于空位,給上停車制動。
第五十九條 在運行中如出現故障時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地帶,并給上制動。在緊急情況下必須在坡道上停車時,要將鏟斗轉至下坡方向,著地并輕微施加壓力。
第六十條 不準在坡道上長時間停車。
第六十一條 工作完畢停機前各工作油缸活塞桿應收回至最大限度。
第六十二條 停車時,在發(fā)動機運轉的情況下,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停車后,放掉貯氣罐里的積水,清理衛(wèi)生,檢查各部位有無異常,填寫運行記錄。
第3篇 液壓反鏟與卡車聯(lián)合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無關人員和設備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挖掘機作業(yè)半徑范圍內。
第二條 挖掘機司機必須時刻注意有無人員和設備進入作業(yè)半徑內。
第三條 挖掘機司機聽到相關設備鳴笛,必須停止運行,進行瞭望。
第四條 挖掘機要求清理工作面,應將鏟斗置于不影響推土機作業(yè)的地面,鳴笛示意后推土機方可進入;推土機清理完畢,鳴笛示意,挖掘機司機確認推土機已退出作業(yè)半徑以外,方可開始作業(yè)。
第五條 嚴禁挖掘機鏟斗在卡車駕駛室和其它設備上方通過。
第六條 挖掘機做好裝車準備后,應提起鏟斗置于正常裝車位置并且鳴笛示意,引導卡車倒入裝車位置。
第七條 當卡車倒入裝車位置時,若倒入位置不當,挖掘機鳴笛示意重新調整位置。
第八條 卡車在接近挖掘機作業(yè)區(qū)時,司機必須觀察作業(yè)區(qū)的環(huán)境,避開其它設備、電纜等障礙物。
第九條 卡車排隊待裝時,前后車距不得小于6米,在挖掘機司機未鳴笛示意卡車倒入裝車位置前,卡車不得進入挖掘機作業(yè)半徑內。
第十條 卡車進入裝車位置前必須瞭望,確認前方卡車已經離開裝車位置后,方可進入。
第十一條 卡車開到裝車位置停穩(wěn)后,挖掘機方可裝車。
第十二條 卡車進入、駛出裝車位置時,應觀察進車路線上是否有影響卡車進車的障礙物,若有,須鳴笛或使用通訊工具聯(lián)系推土機清理。
第十三條 當推土機需進入工作面清理時,卡車必須等待。
第十四條 卡車司機在裝車和卸料時,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駕駛室,也不允許任何人員上下車和檢查、維修車輛。
第十五條 裝第一鏟斗時,不準裝大塊,卸料時應盡量放低鏟斗,嚴禁高吊鏟斗裝車,嚴禁碰車幫或壓車幫。
第十六條 挖掘機裝滿卡車后鳴笛示意,卡車司機必須前后瞭望確認安全后鳴笛駛離。
第十七條 裝入卡車里的物料有大塊或異物超出廂斗時,必須妥善處理后,方準發(fā)出卡車駛離信號。
第十八條 卡車進入排土場排卸時,應從右邊駛進向左轉彎進入排棄位置??ㄜ嚺c推土機前后距離不得小于20米,左右距離不得小于7米。
第十九條 推土機清理挖掘機工作前面,應先鳴笛示意,取得挖掘機司機、卡車司機同意后,方可進入清理,清理完畢后鳴笛并退回到安全地帶。
第4篇 液壓反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單斗挖掘機的作業(yè)和行走場地應平整堅實,對松軟地面應墊以枕木或墊板,沼澤地區(qū)應先作路基處理,或更換濕地專用履帶板。
2 輪胎式挖掘機使用前應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應置于作業(yè)面的方向,轉向驅動橋應置于作業(yè)面的后方。采用液壓懸掛裝置的挖掘機,應鎖住兩個懸掛液壓缸。履帶式挖掘機的驅動輪應置于作業(yè)面的后方。
3 平整作業(yè)場地時,不得用鏟斗進行橫掃或用鏟斗對地面進行夯實。
4 挖掘巖石時,應先進行爆破。挖掘凍土時,應采用破冰錘或爆破法使凍土層破碎。
5 挖掘機正鏟作業(yè)時,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不應超過機械本身性能規(guī)定。在拉鏟或反鏟作業(yè)時,履帶距工作面邊緣距離應大于1.0m,輪胎距工作面邊緣距離應大于1.5m。
6 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信號及報警裝置等齊全有效;
(2)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符合規(guī)定;
(3)各鉸接部分連接可靠;
(4)液壓系統(tǒng)無泄漏現象;
(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7 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8 啟動后,接合動力輸出,應先使液壓系統(tǒng)從低速到高速空載循環(huán)10~20min,無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順序操縱各工作機構并測試各制動器,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9 作業(yè)時,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將行走機構制動住,并將履帶或輪胎楔緊。
10 遇較大的堅硬石塊或障礙物時,應待清除后方可開挖,不得用鏟斗破碎石塊、凍土、或用單邊斗齒硬啃。
11 挖掘懸崖時,應采取防護措施。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當發(fā)現有塌方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至安全地帶。
12 作業(yè)時,應待機身停穩(wěn)后再挖土,當鏟斗未離開工作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剞D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
13 作業(yè)時,各操縱過程應平穩(wěn),不宜緊急制動。鏟斗升降不得過猛,下降時,不得撞碰車架或履帶。
14 斗臂在抬高及回轉時,不得碰到洞壁、溝槽側面或其它物體。
15 向運土車輛裝車時,宜降低挖鏟斗,減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裝或砸壞車廂。在汽車未停穩(wěn)或鏟斗需越過駕駛室而司機未離開前不得裝車。
16 作業(yè)中,當液壓缸伸縮將達到極限位時,應動作平穩(wěn),不得沖撞極限塊。
17 作業(yè)中,當需制動時,應將變速閥置于低速位置。
18 作業(yè)中,當發(fā)現挖掘力突然變化,應停機檢查,嚴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調整分配閥壓力。
19 作業(yè)中不得打開壓力表開關,且不得將工況選擇閥的操縱手柄放在高速檔位置。
20 反鏟作業(yè)時,斗臂應停穩(wěn)后再挖土。挖土時,斗柄伸出不宜過長,提斗不得過猛。
21 作業(yè)中,履帶式挖掘機作短距離行走時,主動輪應在后面,斗臂應在正前方與履帶平行,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應離地面1m。上、下坡道不得超過機械本身允許最大坡度,下坡應慢速行駛。不得在坡道上變速和空擋滑行。
22 輪胎式挖掘機行駛前,應收回支腿并固定好,監(jiān)控儀表和報警信號燈應處于正常顯示狀態(tài)、氣壓表壓力應符合規(guī)定,工作裝置應處于行駛方向的正前方,鏟斗應離地面1m。長距離行駛時,應采用固定銷將回轉平臺鎖定,并將回轉制動板踩下后鎖定。
23 當在坡道上行走且內燃機熄火時,應立即制動并揳住履帶或輪胎,待重新發(fā)動后,方可繼續(xù)行走。
24 作業(yè)后,挖掘機不得停放在高邊坡附近和填方區(qū),應停故在堅實、平坦、安全的地帶,將鏟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澡縱桿置于中位,關閉操縱室和機棚。
25 履帶式挖掘機轉移工地應采用平板拖車裝運。短距離自行轉移時,應低速緩行,每行走500~1000m應對行走機構進行險查和潤滑。
26 保養(yǎng)或檢修挖掘機時,除檢查內燃機運行狀態(tài)外,必須將內燃機熄火,并將液壓系統(tǒng)卸荷,鏟斗落地。
27 利用鏟斗將底盤頂起進行檢修時,應使用墊本將抬起的輪胎墊穩(wěn),并用木楔將落地輪胎揳牢,然后將液壓系統(tǒng)卸荷,否則嚴禁進入底盤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