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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石工(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5 查看人數(shù):74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石工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石工

1.用鐵錘剔鑿石塊(料)時,必須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應用彈性的木桿制成;錘柄與錘頭必須安裝牢固。

2.鑿擊或加工石塊時,應精神集中,作業(yè)時應戴防護鏡,嚴禁兩人面對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溝邊沿、墻頂、腳手架上和妨礙道路安全等場所進行石塊鑿擊作業(yè)。

4.搬運石料要拿穩(wěn)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運時,應互相配合、動作協(xié)調一致;用車輛或筐子運石料時不得裝得太滿;運石料的車輛前后距離;在平道上不應小于2m,坡道上不應小于10m。

5.往槽、坑、溝內(nèi)運石料時,應用溜槽或吊運,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須距槽、坑、溝邊沿1m以外。

6.在腳手架上進行砌石作業(yè)時,應經(jīng)常檢查架子的穩(wěn)定狀況,堆放石料不得超過腳手架的規(guī)定荷載重量,且不得將石板斜靠在護欄上。工作完畢,必須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掃干凈。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土方與樁工機械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1. 2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閑病和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與生理缺陷,不得從事此項操作。嚴禁酒后作業(yè)。

1. 3機械進入現(xiàn)場前,必須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載能力。嚴禁在橋面上急轉向和緊急剎車。通過橋洞前必須注意限高,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1. 4作業(yè)前應依照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檢查施工現(xiàn)場,查明地上、地下管線和構筑物的狀況。不得在距現(xiàn)狀電力、通訊電纜、瓦司管道等周圍2m以內(nèi)作業(yè)。

1. 5機械設備在溝槽附近行駛時應低速,作業(yè)中必須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并與溝槽邊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離。

1. 6配合機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作業(yè)。如必須在回轉半徑內(nèi)作業(yè)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開始。機上、機下人員應隨時取得密切聯(lián)系。

1. 7作業(yè)中遇到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區(qū)土體不穩(wěn)定,有坍塌可能。

(2) 發(fā)生暴雨、雷電、水位暴漲及山洪爆發(fā)。

(3) 施工標記及防護設施被損壞。

(4) 出現(xiàn)其他不能保證作業(yè)和運行安全的情況。

1. 8機械在場外公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1. 9自行式機械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檢查,制動、轉向、信號及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1. 10坡道停機時,不得橫向停放??v向停放時,必須擋掩,并將工作裝置落地輔助制動,確認制動可靠后,操作人員方可離開。雨季施工時,機械作業(yè)完畢應停放在較高的堅實地面上。

1. 11機械設備在發(fā)電站、變電站、配電室等附近作業(yè)時,不得進入危險區(qū)域。在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程表30.1.6的規(guī)定。

1. 12機械挖掘基坑時,如坑底無地下水,坑深在5m以內(nèi),其邊坡坡度應符合表35.1.12的規(guī)定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規(guī)定。挖土深度超過5m或發(fā)現(xiàn)有地下水或土質發(fā)生特殊變化情況時,必須根據(jù)土質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yè)。

表.1.12 邊坡坡度比例表

見表

1. 13機械運轉時,不得進行任何緊固、保養(yǎng)、潤滑、檢查等作業(yè)。

1. 14機械作業(yè)時,人員不得上下機械。

2. 挖 掘 機

2. 1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一切齊全完好,大臂和鏟斗運動范圍內(nèi)無障礙物和其他人員,鳴笛示警后方可作業(yè)。

2. 2挖掘機駕室內(nèi)外露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

2. 3電動的單斗挖掘機必須接地良好,油壓傳動的臂桿的油路和油缸確認完好。

2. 4正鏟作業(yè)時,作業(yè)面應不超過本機性能規(guī)定的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鏟或反鏟作業(yè)時,挖掘機履帶或輪胎與作業(yè)面邊緣距離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機在平地上作業(yè),應用制動器將履帶(或輪胎)剎住、楔牢。

2 6挖掘機適用于在粘土、沙礫土、泥炭巖等土壤的鏟挖作業(yè)。對爆破掘松后的重巖石內(nèi)鏟挖作業(yè)時,只允許用正鏟,巖石料徑應小于斗口寬的1/2。禁止用挖掘機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塊、凍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礙物,在挖掘時任何人不得在鏟斗作業(yè)回轉半徑范圍內(nèi)停留。裝車作業(yè)時,應待運輸車輛停穩(wěn)后進行,鏟斗應盡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車輛,嚴禁車箱內(nèi)有人,嚴禁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卸土時鏟斗應盡量放低,但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

2. 8行走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并制動回轉機構,鏟斗離地面宜為1m。行走坡度不得超過機械允許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駛,嚴禁空擋滑行。轉彎不應過急,通過松軟地時應進行鋪墊加固。

2 9挖掘機回轉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滿載時,禁止急劇回轉猛剎車,作業(yè)時鏟斗起落不得過猛。下落時不得沖擊車架或履帶及其他機件,不得放松提升鋼絲繩。

2. 10作業(yè)時,必須待機身停穩(wěn)后再挖土,鏟斗未離開作業(yè)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機身回轉或鏟斗承載時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邊進行挖掘作業(yè)時,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發(fā)現(xiàn)有坍塌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離至安全地帶。

2. 12拉鏟作業(yè)時,鏟斗滿載后不得繼續(xù)吃土,不得超載。拉鏟作溝渠、河道等項作業(yè)時,應根據(jù)溝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質確定距坡沿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得小于2m,反鏟作業(yè)時,必須待大臂停穩(wěn)后再吃土,收斗,伸頭不得過猛、過大。

2. 13駕駛司機離開操作位置,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鏟斗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2. 14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

2. 15發(fā)現(xiàn)運轉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2. 16輪胎式挖掘機在斜坡上移動時鏟斗應向高坡一邊。

2. 17使用挖掘機拆除構筑物時,操作人員應分析構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機駕駛室與被拆除構筑物之間留有構筑物倒塌的空間。

2. 18作業(yè)結束后,應將挖掘機開到安全地帶,落下鏟斗制動好回轉機構,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2. 19作業(yè)后應將機械擦拭干凈,冬季必須將機體和水箱內(nèi)水放凈(防凍液除外)。關閉門窗加鎖后方可離開。

3. 推 土 機

3. 1作業(yè)前應檢查:各系統(tǒng)管路無裂紋或泄漏;各部螺栓連接件應緊固;各操縱桿和制動系統(tǒng)的行程、間隙,履帶、傳動鏈的松緊度,輪胎氣壓均符合要求;手搖起動應防倒轉。用手拉繩起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3. 2作業(yè)前應清除推土機行走道路上的障礙物(凍土、石塊、雜物)。路面應比機身寬2m,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確認安全方可起動。

3. 3保養(yǎng)、檢修時必須放下推鏟,關閉發(fā)動機。在推鏟下面進行保養(yǎng)或檢修時,必須用木方將推鏟墊穩(wěn)。

3. 4行駛中,司機和隨機人員不得上下車或坐立在駕駛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駛和轉變中應觀察四周有無障礙。

3. 5推土機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橫向行駛時,機身橫向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應勻速行駛,嚴禁高速下坡、急拐彎、空擋滑行。下陡坡時,應將推鏟放下,接觸地面倒車下行。推土機在坡道上熄火時,應立即將推土機制動,并采取擋掩措施。

3. 6操作人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推鏟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3. 7推土機向溝槽內(nèi)回填土時應設專人指揮。嚴禁推鏟越過溝槽邊緣。

3. 8推土機在水中行駛前,必須查明水深及水底堅實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行駛。

3. 9使用推土機推房屋的圍墻或舊房墻時,其高度不得超過2.5m(東方紅牌推土機不得超過1.5m)。嚴禁推鋼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礎連接的混凝土樁和混凝土基礎。

3. 10在電桿附近推土時,必須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應根據(jù)電桿結構、土質、埋入深度等情況確定。用推土機推倒樹干時必須注意樹干倒向和高空障礙物。

3. 11雙機、多機推土作業(yè)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yè)時,兩機前后距離應大于8m,左右距離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yè)。

3. 13需用推土機牽引重物時,應設專人指揮,危險區(qū)域內(nèi)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長距離牽引時,應用牽引桿連接。

3. 14作業(yè)完畢停機時先切斷離合器,放下刀片,鎖住制動器,將操縱變速桿置于空擋,然后關閉發(fā)動機。

3. 15作業(yè)后必須將機械開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須把機械開出溝槽基坑。

3. 16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2.19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 鏟 運 機

4. 1拖式鏟運機的牽引機械應按本規(guī)程推土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 2作業(yè)前應檢查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并把操縱桿(包括主離合器)放在空擋位置。采用油壓操縱機構操縱桿應放在中間位置。并應檢查鋼絲繩、輪胎氣壓、鏟土斗及卸土板回縮彈簧、拖把方向接頭、撐架及固定鋼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輪等,液壓式鏟運機還應檢查各液壓管路接頭、液壓控制閥等,確認正常方可啟動。手搖發(fā)動時防止搖把回彈,手拉繩啟動時,不得將拉繩纏在手上。

4. 3作業(yè)前鏟運機的道路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3.2條的規(guī)定。

4. 4機械運轉中,不準進行任何緊固、保養(yǎng)、潤滑等作業(yè)。嚴禁用手觸摸鋼絲繩、滑輪、傳動皮帶等部件。

4. 5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動物件,以及在鏟斗內(nèi),拖把或機架上坐立。

4. 6兩臺鏟運機同時作業(yè)時,拖式鏟運機前后距離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鏟運機不得小于20m。平行作業(yè)時兩機間隔不得小于2m。在狹窄地區(qū)不得強行超車。

4. 7鏟運機上下坡時,必須掛低速檔行駛。不得途中換擋,下坡時不得脫擋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業(yè),上下縱坡不得超過25°,橫坡不得超過6°,坡寬應大于機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業(yè)時,離坡邊緣不得少于1m,斜坡橫向作業(yè)時,機身必須保持平穩(wěn)。作業(yè)中不得倒退。

4. 8作業(yè)中司機不準離開駕駛室。離開時,必須把變速擋板扳到空擋,熄火后方可離開。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業(yè),在陡坡上嚴禁轉彎、倒車和停車。在坡上熄火時應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啟動發(fā)動機。

4. 10鏟土提斗時動作要緩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鏟土時應直線行駛,助鏟時應有助鏟裝置,正確掌握斗門開啟的大小,不得切土過深,兩機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駛助鏟平穩(wěn)。

4. 12鏟運機陷車時,應有專人指揮拖拽,確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鏟運機的差速器鎖,只能在直線行駛的泥濘路面上短時間使用,嚴禁在差速器鎖住時拐彎。

4. 14在公路上行駛時,鏟斗必須用鎖緊鏈條掛牢在運輸行駛位置上,機上任何部位不得帶人或裝載其他物料。

4. 15檢修斗門或在鏟斗下作業(yè),必須把鏟斗升起后用銷子或鎖緊鏈條固定,再用撐桿將斗身頂住,并制動住輪胎。

4. 16作業(yè)完畢后,應將鏟運機開出溝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將鏟斗落在地面上。液壓操縱的應將液壓缸縮回,將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

4. 17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2.19規(guī)定執(zhí)行。

5. 平 地 機

5. 1作業(yè)前必須將離合器、操縱桿、變速桿均放在空擋位置,檢查并緊固各部連接螺栓及輪胎氣壓,檢查油、水(電瓶水)應加足,全車線路各接頭應牢固,液壓系統(tǒng)油路、油缸、操縱閥等無泄漏、松脫現(xiàn)象,然后發(fā)動機器低速運轉,各儀表均正常方可啟動作業(yè)。

5. 2機械起步前,應先將刮

土鏟刀或齒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業(yè)時應鎖定鉸接機架;在陡坡上往返作業(yè)時,鏟刀應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機在行駛中,刮刀和耙齒離地面高度宜為25~30cm。隨著鏟土阻力變化,應隨時調整刮土鏟刀的升降。

5. 5平地機刮地鏟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停機時進行,但刮土鏟刀左右端的升降動作,可在機械行駛中隨時調整。

5. 6各類鏟刮作業(yè)都應低速行駛,用刀角和齒耙鏟土時,應用一擋。刮土和平整作業(yè)可用二、三擋,換擋應在停機時進行。遇到堅硬土質,需用齒耗翻松時,應緩慢下齒,不得使用齒耙翻松石渣路及堅硬路面。

5. 7平地機轉彎或調頭時,應用最低速度。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行駛時必須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將刮土鏟刀斜放,鏟刀兩端不得超出后輪外側。在高速擋行駛中,禁止急轉彎。

5. 8作業(yè)后平地機應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應拉上手制動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積水處。

5. 9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3.19規(guī)定。

6. 裝 載 機

6. 1作業(yè)前應檢查發(fā)動機的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液壓管路及接頭無松脫或滲漏,液壓油箱油量充足,制動靈敏可靠,燈光儀表齊全、有效方可起動。

6. 2機械起動必須先鳴笛,將鏟斗提升離地面50cm左右。行駛中可用高速擋,但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作業(yè)時應使用低速擋,鏟斗下方嚴禁有人,嚴禁用鏟斗載人。

6.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的場地上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內(nèi)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裝卸作業(yè)應在平整地面進行。

6. 4向汽車內(nèi)卸料時,嚴禁將鏟斗從駕駛室頂上越過,鏟斗不得碰撞車廂,嚴禁車廂內(nèi)有人,不得用鏟斗運物料。

6. 5在溝槽邊卸料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裝載機前輪應與溝槽邊緣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并放置擋木擋掩。

6. 6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將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鏟臂然后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fā)動機轉速向前推進。

6. 7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yè),應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wěn)的作業(yè),如推進時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6. 8將大臂升起進行維護、潤滑時,必須將大臂支撐穩(wěn)固。嚴禁利用鏟斗作支撐提升底盤進行維修。

6. 9下坡應采用低速擋行進,不得空擋滑行。

6. 10涉水后應立即進行連續(xù)制動,排除制動片內(nèi)的水分。

6. 11作業(yè)后應將裝載機開至安全地區(qū),不得停在坑洼積水處,必須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手柄放在空擋位置,接好手制動器。關閉門窗加鎖后,司機方可離開。

7. 鉆 孔 機

7. 1鉆機基礎應平整堅實,必要時應鋪墊枕木或鋼板。輪胎式鉆機應用長度不小于4m墊木墊至輪胎離開地面。

7. 2作業(yè)時必須服從指揮,分工明確,協(xié)調配合。

7. 3鉆機作業(yè)前檢查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各部件完整,聯(lián)結牢固,正確。

(2) 動力系統(tǒng)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3) 電氣系統(tǒng)接線牢固可靠,儀表正常。

(4) 卷揚提升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鋼絲繩符合規(guī)定。

(5) 鉆架鋼結構無裂紋損壞、嚴重銹蝕、開焊、變形。

7. 4鉆機作業(yè)時,鉆機旋轉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架設鉆機及進行高處作業(yè)。

7. 6鉆孔機移動的道路應平整堅實。必須將鉆頭提離地面20cm,并應固定。

7. 7使用汽車式旋轉鉆孔機施工時,必須將機車楔牢,剎車制動,支腳支穩(wěn)后再進行操作。

7. 8旋轉鉆孔機下鉆提鉆時要慢,應密切注視電流表,嚴禁過載。鉆完的孔必須隨時用蓋板蓋牢。

8. 樁 工 機 械

8. 1一般規(guī)定:

(1) 打樁施工場地應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進行平實,地下不得有障礙物。在基坑和圍堰內(nèi)打樁,應配備足夠的排水設備。

(2) 樁機周圍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嚴禁閑人進入。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在距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3) 安裝時,應將樁錘運到樁架正前方2m以內(nèi),嚴禁遠距離斜吊。

(4) 用樁機吊樁時,必須在樁上拴好圍繩。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預制樁時,應將樁錘落在下部,待樁吊近后,方可提升樁錘。

(5) 嚴禁吊樁、吊錘、回轉和行走同時進行。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6) 插樁后應及時檢驗樁的垂直度,樁入土3m以上時,嚴禁用樁機行走或回轉動作糾正樁的傾斜度。

(7) 拔送樁時,應嚴格掌握不超過樁機起重能力,荷載難以計算時,可參考如下辦法:

① 樁機為電動卷揚機時,拔送樁時負荷不得超過電機滿載電流。

② 樁機卷揚機內(nèi)燃機為動力時,拔送樁時如內(nèi)燃機明顯減速,應立即停止起拔。

③ 樁機為蒸汽卷揚機時,拔送樁時,如在額定蒸汽壓力下產(chǎn)生減速或停車,應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樁深度的起撥荷載可按4t計算。

(8) 卷揚鋼絲繩應經(jīng)常處于油膜狀態(tài),不得硬性摩擦。見鋼絲繩的使用及報廢標準。吊錘、吊樁可使用插接的鋼絲繩,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繩等。

(9) 作業(yè)中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除蒸汽打樁機在短時間內(nèi)可將錘擔在機架上外,其他的樁機均不得懸吊樁錘進行檢修。

(10) 遇有大雨、雪、霧和六級以上強風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yè)。當風速超過七級應將樁機順風向停置,并增加纜風繩。

(11) 雷電天氣無避雷裝置的樁機,應停止作業(yè)。

(12) 作業(yè)后應將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切斷電源和電路開關,停機制動后方可離開。

(13) 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樁機運輸:

(1) 汽車裝運樁機時,不得超寬、超高、超載、超長裝運。公路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

(2) 樁機裝運時必須綁扎牢固,墊、楔可靠,導桿必須擺放平直,不得壓、扭變形。

(3) 運輸中不得急轉彎,應低速行動,通過橋梁、函洞、隧道時,不得超高、超載盲目強行。

(4) 夜間裝運時,現(xiàn)場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并設專人監(jiān)護。

8. 3樁機的安裝與拆除:

(1) 拆裝班組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熟悉拆裝工藝、規(guī)程,拆裝前班組長應進行明確分工,并組織班組作業(yè)人員貫徹落實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高壓線下兩側10m以內(nèi)不得安裝打樁機。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經(jīng)上級技術負責人同意批準,方可安裝。

(3) 安裝前應檢查主機、卷揚機、制動裝置、鋼絲繩、牽引繩、滑輪及各部軸銷、螺栓、管路接頭應完好可靠。導桿不得彎曲損傷。

(4) 起落機架時,應設專人指揮,拆裝人員應互相配合,指揮旗語、哨音準確、清楚。嚴禁任何人在機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裝底盤必須平放在堅實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傾斜。樁機的平衡配重鐵,必須符合說明書要求,保證樁架穩(wěn)定。

(6) 震動沉樁機安裝樁管時,樁管的垂直方向吊裝不得超過4m,兩側斜吊不得超過2m,并設溜繩。

8. 4樁架挪動:

(1) 打樁機架移位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堅實,暢通無阻。

(2) 挪移打樁機時,嚴禁將樁錘懸高。必須將錘頭制動可靠方可走車。

(3) 機架挪移到樁位上,穩(wěn)固以后,方可起錘,嚴禁隨移位隨起錘。

(4) 樁架就位后,應立即制動、固定。操作時樁架不得滑動。

(5) 挪移打樁機架應距軌道終端2m以內(nèi)終止,不得超出范圍。如受條件限制,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樁機和震動沉樁機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挪移時應有專人指揮,樁機架不得傾斜。若遇地基沉陷較大時,必須加鋪腳手板或鐵板。

8. 5樁機施工

(1)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傳動、制動、滑車、吊索、拉繩應牢固有效,防護裝置應齊全良好,并經(jīng)試運轉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樁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熟悉樁機構造、性能和保養(yǎng)規(guī)程、操作熟練方準獨立操作。嚴禁非樁機操作人員操作。

(3) 打樁作業(yè)時,嚴禁在樁機垂直半徑范圍以內(nèi)和樁錘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揚機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不得擠壓,纏繞滾筒上不少于3圈。在纏繞鋼絲繩時,不得探頭或伸手撥動鋼絲繩。

(5) 穩(wěn)樁時,應用撬棍套繩或其他適當工具進行。當樁與樁帽接合以前,套繩不得脫套,糾正斜樁不宜用力過錳,并注視樁的傾斜方向。

(6) 采用樁架吊樁時,樁與樁架之垂直方向距離不得大于5m(偏吊距離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樁施工場地,必須經(jīng)常保持整潔。打樁工作臺應有防滑措施。

(8) 樁架上操作人員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應放入工具袋內(nèi),不得放在樁架上。

(9) 利用打樁機吊樁時,必須使用卷揚機的剎車制動。

(10) 吊樁時要緩慢吊起,樁的下部必須設溜(套)繩,掌握穩(wěn)定方向,樁不得與樁機碰撞。

(11) 柴油機打樁時應掌握好油門,不得油門過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樁錘跳躍過高,起錘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機或蒸汽錘拔樁筒,在入土深度超過1m時,不得斜拉硬吊,應垂直拔出。若樁筒入土較深,應邊震邊拔。

(13) 柴油機或蒸汽打樁機拉樁時應停止錘擊,方可操作,不得錘擊與拉樁同時進行。降落錘頭時,不得猛然驟落。

(14) 在裝拆樁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時,必須切斷電源后再進行操作。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電源。

(15) 檢查或維修打樁機時,必須將錘放在地上并墊穩(wěn),嚴禁在樁錘懸吊時進行檢查等作業(yè)。

(16) 作業(yè)后應按本規(guī)程第35.2.19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程用詞說明摘自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

1. 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程條文明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按……執(zhí)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guī)定)”。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30.6.1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見表

1. 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 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 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2.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2.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2.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2. 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3. 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4.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4.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4.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4.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4.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 吊 索 具

5.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5.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5.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5.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2) 出現(xiàn)擰鈕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3)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5.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焊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 1金屬焊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yè)。

1. 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系安全帶。

1. 3電焊作業(yè)現(xiàn)場周圍10m范圍內(nèi)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 4雨、雪、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yè)。

1. 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向作業(yè)。

1. 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域內(nèi)、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nèi)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1. 7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jù)介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jīng)檢測確認安全方可施焊。

1. 8在密封容器內(nèi)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yè)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nèi)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guī)程和搶救方法。

1. 9焊接銅、鋁、鉛、鋅合金金屬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yè)。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1. 10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1. 11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1. 12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1)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3)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 焊機發(fā)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 更換保險裝置時。

(6)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xiàn)場時。

1. 13高處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 必須在作業(yè)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jiān)護。必須清除作業(yè)點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

(3)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

(4) 焊工必須站在穩(wěn)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 14操作時嚴禁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1. 15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1. 16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 17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 18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

1. 19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xiàn)場。

2.電 焊 設 備

2. 1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 2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查絕緣及接線情況,接線部分必須使用絕緣膠布纏嚴,不得腐蝕、受潮及松動。

2. 3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 4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 5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jù)電焊機使用規(guī)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

2. 6電焊機內(nèi)部應保持清潔。定期吹凈塵土。清掃時必須切斷電源。

2. 7電焊機啟動后,必須空載運行一段時間。調節(jié)焊接電流及極性開關應在空載下進行。直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90v,交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80v。

2. 8使用交流電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多臺焊機接線時三相負載應平衡,初級線上必須有開關及熔斷保護器。

(2) 電焊機應絕緣良好。焊接變壓器的一次線圈繞組與二次線圈繞組之間、繞組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mω。

(3) 電焊機的工作負荷應依照設計規(guī)定,不得超載運行。作業(yè)中應經(jīng)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

2. 9使用硅整流電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硅整流電焊機時,必須開啟風扇,運轉中應無異響,電壓表指示值應正常。

(2) 應經(jīng)常清潔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潔工作必須在停機斷電后進行。

2. 10使用氬弧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工作前應檢查管路,氣管、水管不得受壓、泄漏。

(2) 氬氣減壓閥、管接頭不得沾有油脂。安裝后應試驗,管路應無障礙、不漏氣。

(3) 水冷型焊機冷卻水應保持清潔,焊接中水流量應正常,嚴禁斷水施焊。

(4) 高頻氬弧焊機,必須保證高頻防護裝置良好,不得發(fā)生短路。

(5) 更換鎢極時,必須切斷電源。磨削鎢極必須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來的粉塵應及時清除。釷、鈰鎢極必須放置在密閉的鉛盒內(nèi)保存,不得隨身攜帶。

(6) 氬氣瓶內(nèi)氬氣不得用完,應保留98~226kkpa。氬氣瓶應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7) 作業(yè)后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和氣源。焊接人員必須及時脫去工作服,清洗手臉和外露的皮膚。

2. 11使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預熱15min,開氣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瓶嘴的側面。

(2)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端的電壓不得高于36v。

(3) 二氧化碳氣瓶應放在陰涼處,不得靠近熱源。最高溫度不得超過30℃,并應放置牢靠。

(4)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焊絲的進給機構、電源的連接部分、二氧化碳氣體的供應系統(tǒng)以及冷卻水循環(huán)系統(tǒng)均應符合要求。

2. 12使用埋弧自動、半自動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送線滾輪的溝槽及齒紋應完好,滾輪、導電嘴(塊)必須接觸良好,減速箱油槽中的潤滑油應充量合格。

(2) 軟管式送絲機構的軟管槽孔應保持清潔,定期吹洗。

2. 13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2)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3)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4)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

(5)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6)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jù)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guī)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7) 焊接電纜接頭應采用銅導體,且接觸良好,安裝牢固可靠。

3.不 銹 鋼 焊 接

3.1不銹鋼焊接的焊工除應具備電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還必須熟練地掌握氬弧焊接、等離子切割、不銹鋼酸洗鈍化等方面的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技能。

3.2使用直流焊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焊機外殼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接線柱的絕緣、防護罩、電壓表、電流表的接線、焊機旋轉方向與機身指示標志和接線螺栓等均合格、齊全、靈敏、牢固方可操作。

(2) 焊機應墊平、放穩(wěn)。多臺焊機在一起應留有間距500mm以上,必須一機一閘,一次電源線不得大于5m。

(3) 旋轉直流弧焊機應有補償器和“起動”、“運轉”、“停止”的標記。合閘前應確認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起動時,辨別轉子是否旋轉,旋轉正常再將手柄扳到“運轉”位置。焊接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將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4) 不銹鋼焊接采用“反接極”,即工件接負極。如焊機正負標記不清或轉換鈕與標記不符,必須用萬能表測量出正負極性,確認后方可操作。

(5) 不銹鋼焊條藥皮易脫落,停機前必須將焊條頭取下或將焊機把掛好,嚴禁亂放。

3. 3一般不銹鋼設備用于貯存或輸送有腐蝕性、有毒性的液體或氣體物質,不得在帶壓運行中的不銹鋼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用設備管道做焊接導線。

3. 4焊接或修理貯存過化學物品或有毒物質的容器或管道,必須采取蒸氣清掃、蘇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換后,經(jīng)檢測分析合格,打開孔口或注滿水再進行焊接。嚴禁盲目動火。

3. 5不銹鋼的制作和焊接過程中,焊前對坡口的修整和焊縫的清根使用砂輪打磨時,必須檢查砂輪片和緊固,確認安全可靠,戴上護目鏡后,方可打磨。

3. 6在容器內(nèi)或室內(nèi)焊接時,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換氣措施或戴焊接專用的防塵面罩。

3. 7氬弧焊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手工鎢極氬弧焊接不銹鋼,電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鎢極接負。

(2) 用交流鎢極氬弧焊機焊接不銹鋼,應采用高頻為穩(wěn)弧措施,將焊槍和焊接導線用金屬紡織線進行屏蔽。預防高頻電磁場對握焊槍和焊線雙手的刺激。

(3) 手工氬弧焊的操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扣齊鈕扣、穿絕緣鞋、戴柔軟的皮手套。在容器內(nèi)施焊應戴送風式頭盔、送風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4) 氬弧焊操作場所應有良好自然通風或用換氣裝置將有害氣體和煙塵及時排出,確保操作現(xiàn)場空氣流通。操作人員應位于上風處。并應采取間歇作業(yè)法。

(5) 凡患有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器質性疾病、植物神經(jīng)功能紊亂、活動性的肺結核、肺氣腫、精神病或神經(jīng)官能癥者,不宜從事氬弧焊不銹鋼焊接作業(yè)。

(6) 打磨釷鎢極棒時,必須配戴防塵口罩和眼鏡。接觸釷鎢極棒的手應及時清洗。釷鎢極棒不得亂放,應存放在有蓋的鉛盒內(nèi),并設專人負責保管。

3. 8不銹鋼焊工酸洗和鈍化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不銹鋼酸洗鈍化使用不

銹鋼絲刷子刷焊縫時,應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來回刷。從事不銹鋼酸洗時,必須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護眼鏡、乳膠手套和膠鞋。

(2) 凡患有呼吸系統(tǒng)疾病者,不宜從事酸洗操作。

(3) 化學物品,特別是氫氟酸必須妥善保管,必須有嚴格領用手續(xù)。

(4) 酸洗鈍化后的廢液必須經(jīng)專門處理,嚴禁亂倒。

3. 9不銹鋼等金屬在用等離子切割過程中,必須遵守氬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焊接時由于電弧作用所傳導的高溫,使有色金屬受熱膨脹,當電弧停止時,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縫。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木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高處作業(yè)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wěn)整齊。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yè)時應隨時放入工具箱,高處作業(yè)應放入工具袋內(nèi)。

1.3作業(yè)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1.4作業(yè)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1.5使用手據(jù)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爆斷傷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內(nèi),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1.7木工作業(yè)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chǎn)自清、日產(chǎn)日清、活完場清。

1.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橫板安裝與拆除

2.1模板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xiàn)場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 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處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頂撐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yè)人員才允許離開。

(6) 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wěn)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nèi)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nèi)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qū)域。

(7) 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成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搭設臨進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2.1模板拆除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jīng)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響工程質量。

(2) 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xù)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

(3) 拆模作業(yè)時,必須設警戒區(qū),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平穩(wěn)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wěn)墜落。

(4) 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huán)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huán)。

(5) 拆除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wǎng)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拆、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3.門 窗 安 裝

3.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nèi)。

3.2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yè)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4.構 件 安 裝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guī)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4.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wǎng)。

4.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jīng)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有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4.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wěn)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板。

5.木 工 機 械

5.1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應經(jīng)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yǎng)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

(2) 作業(yè)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yè)區(qū)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yè)區(qū)鋪墊板。

(3) 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yè)人員長發(fā)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xiàn)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業(yè)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5.2使用平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2)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平衡,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1.5mm。進料速度應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cm,長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舊料時必須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遇節(jié)疤、戧茬時應減慢送料速度,嚴禁手按節(jié)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7) 。換刀片前必須拉閘斷電、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8) 同一臺平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與刀必須匹配,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緊固刀片的螺釘應相嵌入槽內(nèi),且距離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壓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二人操作,必須配合一致,接送料應站在機械的一側,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2) 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xiàn)木料走偏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調正木料。遇節(jié)疤應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與滾筒保持20cm以上距離。接料時,必須待料出臺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長度小于前后滾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壓刨機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時進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過3mm。

(5) 清理臺面雜物時必須停機(停穩(wěn))、斷電,用木棒進行清理。

5.4使用圓盤鋸(包括吊截鋸)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開料鋸與截料鋸不得混用。

(2) 作業(yè)前應檢查鋸片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xù)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 必須緊貼靠尺送料,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疤應慢推。必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嚴禁鋸小于50cm長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正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6)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

(7) 必須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保持鋸臺整潔。清除遺料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鋸末及調整部件,必須先拉閘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8) 嚴禁使用木棒或木塊制動鋸片的方法停機。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鍋爐管道安裝工

1.散裝鍋爐安裝

1. 1鍋爐基礎放線時,應將鍋爐房內(nèi)的雜物清理干凈。所有的坑、洞、預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安全防護蓋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中間掛水平安全網(wǎng)。

1. 2鍋爐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電源的架設,應遵守本規(guī)程暫設電工4.2.2條的規(guī)定。

1. 3鍋爐安裝施工用的照明,應不超過36v安全電壓;鍋筒應使用不超12v的低壓照明。

1. 4設備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裝牢固。拆箱的箱板應邊拆、邊清、邊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 5安裝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臺,應由架子工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設。并經(jīng)交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臺進料一側的防護欄桿應及時恢復。平臺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設備部件,嚴禁超負荷使用。

1. 6鍋爐本體吊裝受力點應牢固可靠。錨點嚴禁拴在磚柱、磚墻或其他不穩(wěn)固的構筑物上。

1. 7吊裝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和信號指揮的規(guī)定。兩臺卷揚機起吊一個部件時,兩臺轉速必須同步一致,嚴禁用兩臺噸位不等、轉速、轉距不一致的卷揚機動起吊一個部件或一臺設備。

1. 8安裝鍋爐鋼架橫梁時,操作人員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手不得扶在橫梁的頂端。在橫梁與立柱未焊牢之前,嚴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橫梁安裝好后,中間應掛設安全網(wǎng)。鍋爐鋼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嚴禁顛倒工序。

1. 9鍋爐的對流管退火:化鉛鍋應設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將潮濕鉛塊放入鉛鍋內(nèi)。鋼管退火,應先將退火的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nèi),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員腳應加鞋蓋。

1. 10鍋爐本體的聯(lián)臺、護身欄、爬梯和扶手,必須隨鍋爐的安裝同步進行。

1. 11脹管時,鍋筒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拉閘斷電。往鍋筒內(nèi)送風時,嚴禁用無防護罩的排風扇代替軸流風機。

1. 12焊工焊接鍋爐鋼架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焊工的有關規(guī)定。電焊機的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其他金屬結構或鋼管腳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機做冷態(tài)試車和爐排試運轉時,必須有暫設電工配合進行。

1. 14電氣控制設備、省煤器、液壓傳動裝置、鼓引風、軟化水等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分項施工工藝標準中安全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執(zhí)行,嚴禁違章作業(yè)。

1. 15安裝機電設備試運轉時,必須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不得擅自開動。大型設備試運轉應聽從專人指揮,不得任意改變或減少操作步驟。

2.快裝鍋爐安裝

2.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2鍋爐及附屬設備在水平運輸或吊裝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以起重工為主,并執(zhí)行本規(guī)程起重工有關規(guī)定。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2. 3土法吊裝使用三木搭時,三木搭構造必須有足夠的受力強度,穩(wěn)固可靠,應用鋼絲繩掛倒鏈,嚴禁使用8號鉛絲代替。

2. 4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照明的電壓應遵守本規(guī)程4.3.4的規(guī)定。

2. 5操作時使用人字梯(折梯)時,遵守本規(guī)程15.0.3的規(guī)定。

3.管 道 安 裝

3. 1管材運輸,應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汽車運輸必須有起重工或裝卸工配合;手推車運輸必須將管子綁扎牢固,裝卸時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不得用手直接調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處運管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有關規(guī)定。管材堆放應放穩(wěn)放牢,不得亂堆亂放。

3. 2管材的除銹和刷漆,應在安裝之前進行。鋸斷管材時,應將管材夾在管子壓力鉗中,不得用平口虎鉗;管材應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輪鋸斷管材時,壓力應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的側面。

3. 3鏟管材破口、磨口、剔飛刺、敲焊渣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對面嚴禁有人。

3. 4煨管時,鋼絲繩在管上應綁孔牢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鋼絲繩的里側或隨意跨越鋼絲繩。地錨和別管用的樁子必須牢固。

3. 5管道吹洗時,排出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在吹洗和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安裝或檢修。

3. 6熬瀝青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14.2的規(guī)定。

3. 7安裝立管時,在開啟管子的預留洞口的鋼筋網(wǎng)或安全防護蓋板前應向總承包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洞口使用交結手續(xù)后,方可拆除。操作完畢應將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蓋板恢復好,蓋嚴蓋牢。

3. 8安裝冷卻塔立管時,上端與冷卻塔連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蘭蓋,必須焊好后再同冷卻塔塑料法蘭盤連接。在安裝立管施焊前,必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備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應用水澆濕石棉布堵嚴,嚴禁火星掉到下一層。

3. 9地溝或潮濕場所安裝管道,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電焊把線嚴禁裸露和破損。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電焊)手套。

3.1 0管道串動和對口時,動作要協(xié)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處。

3. 11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管溝土方施工應遵守本規(guī)程5.2的規(guī)定。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鋼絲繩報廢標準摘自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gb5972—86

2.5 報 廢 標 準

2.5.1 斷絲的性質和數(shù)量

起重機械的總體設計不允許鋼絲繩具有無限長的壽命。

對于6股和8股的鋼絲繩,斷絲主要發(fā)生在外表。而對于多層繩股的鋼絲繩(典型的多股結構)就不同,這種鋼絲繩斷絲大多數(shù)發(fā)生在內(nèi)部,因而是“不可見的”斷裂。

下表考慮了這些因素,因此,當與2.5.2~2.5.11款中的因素結合起來考慮時,它適用于各種結構的鋼絲繩。

斷絲數(shù)

外層繩 股承載 鋼絲數(shù) n鋼絲繩結構 的典型例子 (gb1102—72)起重機械中鋼絲繩必須報廢 時與疲勞有關的可見斷絲數(shù)
機構工作級別機構工作級別
m1及m2m3,m4,m5, m6,m7,m8,
交捻順捻交捻順捻
長度范圍長度范圍
6d30d6d30d6d30d6d30d
≤506×7、7×724124824
51~756×12362361236
76~10018×7(12外股)482481548
101~1206×19、7×19 6x(19)6w(19)34×7(17外股)510251019510
121~140611361122611
141~1606×24、6x(24)、6w(24)8×19、8x(19)、8w(19)613361326613
161~1806×30714471429714
181~2006x(31)、8t(25)816481632816
201~2206w(35)、6w(36)6xw(36)818491838918
221~2406×37101951019381019
241~260102151021421021
261~280112261122451122
281~300122461224481224
>3006×310.04n0.08n0.02n0.04n0.08n0.16n0.04n0.08n

注:1.d--鋼絲繩直徑。

2.填充鋼絲不能看做承載鋼絲,因此要從檢驗數(shù)中扣除。多層股鋼絲繩僅考慮可見的外層繩股。帶鋼芯的鋼絲繩,其繩芯看做內(nèi)部繩股而不予考慮。

當?shù)踹\熔化或赤熱金屬、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時,上表斷絲數(shù)應相應減少一半。

2.5.2 繩端斷絲

當繩端或其附近出現(xiàn)斷絲時,即使數(shù)量很少也表明該部位應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繩端安裝不正確造成的,應查明損壞原因。如果繩長允許,應將斷絲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裝。

2.5.3 斷絲的局部聚集

如果斷絲緊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則鋼絲繩應報廢。如這種斷線聚集在小于6d的繩長范圍內(nèi),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繩股里,那么,即使斷絲數(shù)比表列的數(shù)值少,鋼絲繩也應予報廢。

2.5.4 斷絲的增加率

在某些使用場合,疲勞是引起鋼絲繩損壞的主要原因,斷絲則是在使用一個時期以后才開始出現(xiàn),但斷絲數(shù)逐漸增加,其時間間隔越來越短。在此情況下,為了判定斷絲的增加率,應仔細檢驗并記錄斷絲增加情況。判明這個“規(guī)律”可用來確定鋼絲繩未來報廢的日期。

2.5.5 繩股斷裂

如果出現(xiàn)整根繩股的斷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6 由于繩芯損壞而引起的繩徑減小

當鋼絲繩的纖維芯損壞或鋼芯(或多層結構中的內(nèi)部繩股)斷裂而造成繩徑顯著減小時,鋼絲繩應報廢。

微小的損壞,特別是當所有各繩股中應力處于良好平衡時,用通常的檢驗方法可能是不明顯的。然而這種情況會引起鋼絲繩的強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內(nèi)部細微損壞的跡象時,均應對鋼絲繩內(nèi)部進行檢驗予以查明。一經(jīng)證實損壞,則該鋼絲繩就應報廢。

2.5.7 彈性減小

在某些情況下(通常與工作環(huán)境有關),鋼絲繩的彈性會顯著減小,若繼續(xù)使用則是不安全的。

鋼絲繩的彈性減小是較難發(fā)覺的,如檢驗人員有任何懷疑,則應征詢鋼絲繩專家的意見。然而,彈性減小通常伴隨下述現(xiàn)象:

a. 繩徑減小;

b. 鋼絲繩捻距伸長;

c. 由于各部分相互壓緊,鋼絲之間和繩股之間缺少空隙;

d. 繩股凹處出現(xiàn)細微的褐色粉末;

e. 雖未發(fā)現(xiàn)斷絲,但鋼絲繩明顯的不易彎曲和直徑減小比起單純是由于鋼絲磨損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這種情況會導致在動載作用下突然斷裂,故應立即報廢。

2.5.8 外部及內(nèi)部磨損

產(chǎn)生磨損的兩種情況:

a. 內(nèi)部磨損及壓坑

這種情況是由于繩內(nèi)各個繩股和鋼絲之間的摩擦引起的,特別是當鋼絲繩經(jīng)受彎曲時更是如此。

b. 外部磨損

鋼絲繩外層繩股的鋼絲表面的磨損,是由于它在壓力作用下與滑輪和卷筒的繩槽接觸摩擦造成的。這種現(xiàn)象在吊載加速和減速運動時,鋼絲繩與滑輪接觸的部位特別明顯,并表現(xiàn)為外部鋼絲磨成平面狀。

潤滑不足,或不正確的潤滑以及還存在灰塵和砂粒都會加劇磨損。

磨損使鋼絲繩的斷面積減小因而強度降低。當外層鋼絲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時,鋼絲繩應報廢。

當鋼絲繩直徑相對于公稱直徑減小7%或更多時,即使未發(fā)現(xiàn)斷絲,該鋼絲繩也應報廢。

2.5.9 外部及內(nèi)部腐蝕

腐蝕在海洋或工業(yè)污染的大氣中特別容易發(fā)生。它不僅減少了鋼絲繩的金屬面積從而降低了破斷強度,而且還將引起表面粗糙并從中開始發(fā)展裂紋以至加速疲勞。嚴重的腐蝕還會引起鋼絲繩彈性的降低。

2.5.9.1 外部腐蝕

外部鋼絲的腐蝕可用肉眼觀察。當表面出現(xiàn)深坑,鋼絲相當松弛時應報廢。

2.5.9.2 內(nèi)部腐蝕

內(nèi)部腐蝕比經(jīng)常伴隨它出現(xiàn)的外部腐蝕較難發(fā)現(xiàn)。但下列現(xiàn)象可供識別:

a. 鋼絲繩直徑的變化。鋼絲繩在繞過滑輪的彎曲部位直徑通常變小。但對靜止段的鋼絲繩則常由于外層繩股出現(xiàn)銹積而引起鋼絲繩直徑的增加。

b. 鋼絲繩外層繩股間的空隙減小,還經(jīng)常伴隨出現(xiàn)外層繩股之間斷絲。

如果有任何內(nèi)部腐蝕的跡象,則應由主管人員對鋼絲繩進行內(nèi)部檢驗。若確認有嚴重的內(nèi)部腐蝕,則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 變形

鋼絲繩失去正常形狀產(chǎn)生可見的畸形稱為“變形”。這種變形部位(或畸形部位)可能引起變化,它會導致鋼絲繩內(nèi)部應力分布不均勻。

鋼絲繩的變形從外觀上區(qū)分,主要可分下述幾種:

2.5.10.1 波浪形(見圖)

波浪形的變形是:鋼絲繩的縱向軸線成螺旋線形狀。這種變形不一定導致任何強度上的損失,但如變形嚴重即會產(chǎn)生跳動造成不規(guī)則的傳動。時間長了會引起磨損及斷絲。

出現(xiàn)波浪形時,在鋼絲繩長度不超過25d的范圍內(nèi),若,則鋼絲繩應報廢。

式中d為鋼絲繩的公稱直徑;d1是鋼絲繩變形后包絡的直徑。

2.5.10.2 籠狀畸變

這種變形出現(xiàn)在具有鋼芯的鋼絲繩上。當外層繩股發(fā)生脫節(jié)或者變得比內(nèi)部繩股長的時候就會發(fā)生這種變形?;\狀畸變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3 繩股擠出

這種狀況通常伴隨籠狀畸變一起產(chǎn)生。繩股被擠出說明鋼絲繩不平衡。繩股擠出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4 鋼絲擠出

此種變形是一部分鋼絲或鋼絲束在鋼絲繩背著滑輪槽的一側拱起形成環(huán)狀。這種變形常因沖擊載荷而引起。若此種變形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5 繩徑局部增大

鋼絲繩直徑有可能發(fā)生局部增大,并能波及相當長的一段鋼絲繩。繩徑增大通常與繩芯畸變有關(如在特殊環(huán)境中,纖維芯因受潮而膨脹),其必然結果是外層繩股產(chǎn)生不平衡,而造成定位不正確。

繩徑局部嚴重增大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6 扭結

扭結是由于鋼絲繩成環(huán)狀在不可能繞其軸線轉動的情況下被拉緊而造成的一種變形。其結果是出現(xiàn)捻距不均而引起格外的磨損,嚴重時鋼絲繩將產(chǎn)生扭曲,以致只留下極小一部分鋼絲繩強度。

嚴重扭結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7 繩徑局部減小

鋼絲繩直徑的局部減小常常與繩芯的斷裂有關。應特別仔細檢驗靠繩端部位有無此種變形。

繩徑局部嚴重減小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8 部分被壓扁

鋼絲繩部分被壓扁是由于機械事故造成的。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9 彎折

彎折是鋼絲繩在外界影響下引起的角度變形。

這種變形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1 由于熱或電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損壞

鋼絲繩經(jīng)受了特殊熱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現(xiàn)可資識別的顏色時,該鋼絲繩應予報廢。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混凝土工

1. 材 料 運 輸

1.1搬運袋裝水泥時,必須逐層從上往下階梯式搬運,嚴禁從下抽拿。存放水泥時,必須壓碴碼放,并不得碼放過高(一般不超過10袋為宜)。水泥袋碼放不得靠近墻壁。

1.2使用手推車運料,向攪拌機料斗內(nèi)倒砂石時,應設擋掩,不得撒把倒料;運送混凝土時,裝運混凝土量應低于車廂5~10cm。不得搶跑,空車應讓重車;并及時清掃遺撒落地材料,保持現(xiàn)場環(huán)境整潔。

1.3垂直運輸使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運送混凝土時,車把不得超出吊盤(籠)以外,車輪擋掩,穩(wěn)起穩(wěn)落;用塔吊運送混凝土時,小車必須焊有牢固吊環(huán),吊點不得少于4個,并保持車身平衡;使用專用吊斗時吊環(huán)應牢固可靠,吊索具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要求。

2.混 凝 土 澆 灌

2.1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節(jié)間必須連接牢靠,操作部位應設護身欄桿,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幫上操作。

2.2澆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應搭設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鋼筋上踩踏、行走。

2.3澆灌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灌圈梁、雨篷、陽臺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2.4使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時,應由2人以上人員牽引布料桿。管道接頭、安全閥、管架等必須安裝牢固,輸送前應試送,檢修時必須卸壓。

2.5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應嚴密牢固。

2.6混凝土振搗器使用前必須經(jīng)電工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開關箱內(nèi)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插座插頭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操作者必須穿絕緣鞋(膠鞋),戴絕緣手套。

3.混 凝 土 養(yǎng) 護

3.1使用覆蓋物養(yǎng)護混凝土時,預留孔洞必須按規(guī)定設牢固蓋板或圍欄,并設安全標志。

3.2使用電熱法養(yǎng)護應設警示牌、圍欄,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養(yǎng)護區(qū)域。

3.3用軟管澆水養(yǎng)護時,應將水管接頭連接牢固,移動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3.4蒸汽養(yǎng)護、操作和冬施測溫人員,不得在混凝土養(yǎng)護坑(池)邊沿站立和行走。應注意腳下孔洞與磕絆物等。

3.5覆蓋物養(yǎng)護材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金屬無損檢測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金屬無損檢測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

1. 2為減少x射線和其他放射性射線,對檢測人員的射線照射劑量。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前,檢測人員必須穿鉛制射線防護服,戴防射線含鉛護目鏡和個人輻射劑量筆,并對檢測人員逐一進行被照射劑量監(jiān)督。

(2) 為減少放射性照射劑量,在確保檢測工作質量的基礎上,盡量縮短曝光時間。

(3) 盡量增大操作人員與放射源的距離。

1. 3班前檢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電閘箱和漏電保護器完整、靈敏、安全可靠,絕緣良好。嚴禁導電體裸露。

(2) x光探傷機電源控制箱的指示燈亮,儀表靈敏,各開關調節(jié)、控制良好。探傷機必須設保護接地,接地線不得有接頭。

(3) 探傷儀操作人員,操作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4) 操作過程中探傷儀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運轉時進行修理。

1. 4x射線探傷現(xiàn)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x射線探傷檢測區(qū)必須設置圍欄和懸掛警示片。設專人對射線檢測區(qū)進行監(jiān)視,非作業(yè)區(qū)人員不得進入。

(2) x探傷檢查時應采用鉛屏防護措施,操作人員必須背離x光射線“窗口”。

(3) 加強聯(lián)系,統(tǒng)一指揮。待貼片人員撤到安全區(qū)后,方可通電進行曝光,預防射線誤照。

(4) 探傷檢測工作結束后,必須立即切斷電源?,F(xiàn)場探傷檢測時必須將探傷機固定。

1. 5暗室操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暗室的儀器和電器設備及沖洗設備的布局應實施定位管理。電氣絕緣必須可靠,不得有任何導電體裸露。

(2) 暗室應裝設空氣調節(jié)設備,必須保持通風良好。

(3) 暗室內(nèi)工作必須二人以上協(xié)同操作,嚴禁一人單獨作業(yè)。

1. 6曝光室操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曝光室的屏蔽厚度,必須符合《放射衛(wèi)生防護基本標準》。曝光室的門必須裝有聯(lián)鎖保險裝置,確保曝光時門不開。若開門,放射源自動退回貯存位置或切斷電源。

(2) 曝光室的門外必須裝有警示標志和紅燈。運行時紅燈必須閃爍,提示非探傷檢測人員勿靠近曝光室。

(3) 曝光室應裝設排風裝置,及時排除曝光室內(nèi)產(chǎn)生的臭氧。

1. 7超聲波探傷儀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必須由熟悉電路原理專門技術人員修理,操作人員不得帶電檢修。

2. ir192(銥)裝置探傷和磁粉著色探傷

2. 1操作x射線或ir192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放射安全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

2. 2操作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檢查患有不適應癥,應立即調離放射性探傷檢測崗位,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放射操作人員,內(nèi)外照射劑量總和達到或超過劑量限值的3/10時,則每年體檢一次。

(2) 低于年劑量限值的3/10時,每2~3年體檢一次。

(3) 照射劑量當量限定值(每人):一年:≤5rem;一月:≤0.4rem;每日≤0.016rem。

2. 3磁粉探傷檢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磁粉探傷檢測前,必須檢查磁粉探傷機的電源和探頭(磁夾)聯(lián)接線絕緣良好,不得有裸露。

(2) 探傷機外殼必須有可靠接地,不得松動。

(3) 操作試驗時,必須戴防護眼鏡和膠皮手套。

(4) 磁懸液不得噴在磁夾線圈上,不得噴向照明燈及其帶電部位。

2. 4著色探傷檢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著色滲透探傷液應專人保管,合理領用,不得亂放,必須遠離明火和高溫場所。

(2) 著色探傷操作用的清洗劑、滲透劑、顯像劑,操作時應采取間歇、通風換氣。著色探傷操作應選在通風良好地方進行。

(3) 操作時必須戴防護口罩、膠皮手套及防護眼鏡。

(4) 在容器內(nèi)著色探傷,不得向照明設備和電器上噴灑,不得一人單獨在容器內(nèi)操作,并應設監(jiān)護人。

2. 5采用ir192(銥)探傷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銥)原子射線探傷時,必須提前做好試驗,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2) ir192(銥)原子射線源的運輸應用專門車輛,存放、保管應用鉛盒并存放在專用金屬庫房內(nèi)。庫房應設在遠離人員活動的地方,設警戒區(qū),懸掛明顯的標志牌,庫房加鎖,并設專人日夜在警戒區(qū)外監(jiān)護。

(3) 投放射源時應機械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速放、速撤。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射線源。照片、膠片等準備工作應在投放射線源之前進行。

(4) 投源后,應立即用射線探測儀自遠而近地檢測。劃出射線源周圍的安全禁入?yún)^(qū),設明顯標志和警衛(wèi)。

(5) 曝光后,回收ir192(銥)射線源時,操作人員必須穿射線防護服、戴防護鏡,做到迅速、準確、穩(wěn)妥地回收,及時送回貯藏庫,射線源不得丟失。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自控儀表安裝工

1. 儀表安裝就位后,必須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在多臺儀表盤安裝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嚴禁在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2 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后不得有人靠近。在高處安裝孔板時,不得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嚴禁在已充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3 在放電纜時,支架必須穩(wěn)固,轉動應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筒上的釘子必須拔掉或打彎。在轉彎處操作人員應站在外側。

4 校驗用的交直流電源及電壓等級應明確標注。電氣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ω。

5 使用油浴設備,自動溫度調節(jié)器應正常可靠,加熱溫度不得超過所用油的燃點,加熱時嚴禁打開上蓋。

6 氣源電壓應與被校儀表相符。氣動儀表的調校,一般不應采用乳膠管,防止爆裂。儀表(尤其是分析儀表)的調校應按照說明書進行。

7 單管、u型管壓力計等,應妥善保管,水銀表面應用水或甘油等介質密封,嚴防揮發(fā)。

8 使水銀校驗儀表,應在專用的工作室內(nèi)進行,工作室應通風良好,盛水銀容器應蓋嚴,散落的水銀應及時清掃處理,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

9 試車前應對儀表進行二次調校及系統(tǒng)試驗,并應對信號、聯(lián)鎖裝置進行通電試驗。

10 儀表安裝竣工后,根據(jù)有關規(guī)程和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聯(lián)動試車。全部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試車合格后,未經(jīng)批準,嚴禁隨意動用。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chǎn)班組(隊)在接受生產(chǎn)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低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xiàn)場的特種作業(yè):

3.1電工作業(yè);

3.2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yè);

3.3起重機械作業(yè);

3.4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yè);

3.5金屬無損檢測作業(yè);

3.6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

3.7單位內(nèi)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yè)。

施工現(xiàn)場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yè)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jiān)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yè)。

4.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jīng)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5.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yè)崗位,未經(jīng)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chǎn)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nèi)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yè)。作業(yè)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chǎn)自清,日產(chǎn)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1.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xiàn)場。

12.施工現(xiàn)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

13.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jīng)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yè)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wǎng)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出現(xiàn)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組織撤離危險區(qū)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yè)。

17.腳手架未經(jīng)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yè)。

18.在溝、槽、坑內(nèi)作業(yè)必須經(jīng)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wěn)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xiàn)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chǎn)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jiān)督檢查。

21.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石工(十二篇)

1.用鐵錘剔鑿石塊(料)時,必須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應用彈性的木桿制成;錘柄與錘頭必須安裝牢固。2.鑿擊或加工石塊時,應精神集中,作業(yè)時應戴防護鏡,嚴禁兩人面對面操作。3.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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