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安全技術要求
①不管搭設哪種類型的腳手架,腳手架所用的材料和加工質量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絕對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搭設的腳手架,以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②一般腳手架必須按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搭設,對于高度超過1.5m以上的高層腳手架,必須有設計計算、有樣圖、有搭設方案、有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有書面技術交底,然后才能搭設。
③對于危險性大而且特殊的吊、掛、插口、堆料等架子也必須經過設計和審批,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才能搭設。
④施工隊伍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并派技術好、有經驗的技術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jiān)護。
(2)搭設安全要求
①搭設時認真處理好地基,確保地基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墊木應鋪設平穩(wěn),不能有懸空,避免腳手架發(fā)生整體或局部沉降。
②確保腳手架平穩(wěn)牢固,并具有足夠的承載力,作業(yè)人員搭設時必須按要求與結構拉結牢固。
③搭設時必須按規(guī)定的間距搭設立桿、橫桿、剪刀撐、欄桿等。
④搭設時,必須按規(guī)定設連墻桿、剪刀撐和支撐腳手架與建筑物間的連接應牢固,腳手架的整體應穩(wěn)定。
⑤搭設時,腳手架必須有供操作人員上下的階梯、斜道,嚴禁施工人員攀爬腳手架。
⑥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
木腳手板有腐朽、劈裂、大橫透節(jié)、有活動節(jié)子的均不能使用。使用過程中嚴格控制載荷,確保有較大的安全儲備,避免因載荷過大造成腳手架倒塌。
⑦金屬腳手架應設避雷裝置。遇有高壓線必須在保持大于5m或相應的水平距離,搭設隔離防護架。
86級以上大風、大雪、大霧天氣下應暫停腳手架的搭設及在腳手架上作業(yè)。斜邊板要釘防滑條,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⑨腳手架搭好后,必須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遇臺風、暴雨,以及使用期較長時,應定期檢查,及時整改出現的安全隱患。
⑩因故閑置一段時間或發(fā)生大風、大雨等災害性天氣后,重
新使用腳手架時必須認真檢查,加固后方可使用。
(3)安全防護要求
①搭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要求,設置安全網和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②腳手架搭設兩步及以上時,必須在腳手架外立桿內側設置1.2m高的防護欄桿。
3架體外側必須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網體與操作層不應有大于10mm的縫隙。網間不應有25mm的縫隙。
④施工操作層及以下連續(xù)三步應鋪設腳手板和180mm高的擋腳板。
⑤施工操作層以下每隔10m應用平網或其他措施封閉隔離。
⑥施工操作層腳手架部分與建筑物之間應用平網或竹笆等實施封閉,當腳手架立桿與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大于200mm時,還應自上而下做到四步一隔離。
⑦操作層的腳手板應設護欄和擋腳板。腳手板必須滿鋪且固定,護欄高度為1m,擋腳板應與立桿固定。
第2篇 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搭設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腳手架和操作平臺應有設計方案、重要部門應有計算依據。
2、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嚴重彎曲及裂變的桿件不得使用。
3、凡嚴重銹蝕、變形、裂縫、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得使用。
4、腳手架的基礎按規(guī)定設置,并作好排水工作。
5、高層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必須有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6、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кg.m。
7、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8、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二只回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視二只扣件間隔不小于0.4米。
9、腳手架的主要桿件,不得采用竹、木材料。
10、高層建筑金屬腳手架的拉桿,不宜采用鉛絲攀拉,必須使用埋件形成的鋼性材料。
11、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用于高層的,嚴格按上海市建施(83)201#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于一般建筑工程按建施(87)525#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腳手架搭設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4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鞋,并應掃除積雪。
6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網應按有關規(guī)定搭設或拆除。
7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連桿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9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0在竹子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1腳手架上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gjj 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2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13安裝后的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應采用扭力扳手檢查,抽樣方法應隨機分布原則進行。抽樣檢查數目與質量判定標準,應按規(guī)定確定。不合格的必須重新擰緊,直至合格為止。
14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下列項目:
14.1 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14.2 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
14.3 扣件螺栓是否松動;
14.4 高度在24m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規(guī)定;
14.5 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4.6 是否超載。
第4篇 組合式可拆卸腳手架搭設與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全廠范圍內搭設的多立桿(僅包括鋼管)式、框組式等組合式可拆卸腳手架。
二.搭設腳手架的資格:
1.搭設腳手架的施工隊必須持有工商,勞動部門的營業(yè)許可執(zhí)照,經外發(fā)辦、安管部、船體車間等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在廠區(qū)從事搭架工作。
2.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專門培訓,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搭設腳手架相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搭架隊必須設二名有經驗的安全監(jiān)督員(持有搭設腳手架相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合格證》)負責所搭設腳手架的安全檢查、驗收和報驗工作。并對所搭設腳手架的安全性負直接責任。
三.腳手架及其搭設的基本要求:
1.在進行腳手架的搭設、拆除、變更作業(yè)中,必須拉好警戒線,掛上“正在搭設腳手架”的黃色警示牌,并由搭架隊安全監(jiān)督員監(jiān)護,統(tǒng)一指揮。
2.搭架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3.搭設腳手架所有工具、材料等必須完好,合格,符合規(guī)范要求。嚴禁使用質量不合格的架設工具和材料。
4.搭設過程要及時設置聯(lián)墻桿、斜撐桿、剪刀撐以及必要的纜繩和吊索,避免腳手架在搭設過程中發(fā)生偏斜和傾倒。
5.腳手架必須有階梯式平臺,有適當的寬度(或面積)、步架高度,能滿足工人操作工具的放置。
6.腳手架要有足夠的三角形斜撐(必要時還應設兩個三角形斜撐),頂部每隔3~4米加一個固定件,在低邊柜斜底板上沿船旁板搭設的腳手架(作業(yè)僅涉及船旁),要在底部燒鐵碼固定,確保腳手架具有穩(wěn)定的結構和足夠的承載能力,能保證施工期間在可能出現的使用荷載的作用下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普通腳手架的構造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特殊工程腳手架、重荷載(同時作業(yè)超過兩層等)腳手架、施工荷載顯著偏于一側的腳手架和高度超過30米的腳手架必須進行設計和計算(由船體車間設計,技術中心和安管部一起審核批準)。
7.腳手架底平面應平整,底平面上不得有影響搭架的廢料、雜物,確保底平面有足夠的承載能力(高層和重荷載腳手架應進行架子基礎設計),避免腳手架發(fā)生整體成局部沉降。
8.腳手架必須有斜撐和牢靠的錨固,應設置足夠多的牢固的連墻(艙壁)點,依靠艙壁的整體剛度來加強和確保整片腳手架的穩(wěn)定性。
9.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構造尺寸進行搭設,控制好立桿的垂直偏差和橫桿的水平偏差,并確保節(jié)點聯(lián)接達到要求(綁好、擰緊或插掛好)。
10.用腳手板搭設的平臺寬度不小于2塊標準寬度的板(0.6米),擱置處必須用鐵絲綁牢,保證跳板的平整、穩(wěn)妥、牢固,綁扎鐵絲必須用12—14號以上鐵絲。跳板兩端伸出下部支樣桿的長度不得大于0.3米。必須搭設壓桿,壓緊跳板,以防踩翻。腳手板要鋪滿、鋪平或鋪穩(wěn),不得留有孔、洞。不得有探頭板。
11.腳手架平臺與船體結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0.3米,每層平臺四周必須有應設擋板、欄桿或安全網,安全欄桿的高度不得小于1.2米。中間處至少加設一道欄桿,且要拉緊牢靠。
12.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有上、下通道用的梯子,梯級高度不得大于0.45米,并保證安全可靠。
13.三層以上腳手架寬、窄面必須設有斜向的加固桿,以防滑架,多層以上腳手架必要時用水平和交叉固桿加固,每3層必須設置一道水平加固桿,交叉加固桿在兩道水平加固桿之間加設,并與水平加固桿牢固連接。
14.搭設腳手架時,其隊長(負責人)或者安全員要現場監(jiān)督,保證每一層的垂直度,水平度,并且自查確認安全牢固可靠后方可搭設上一層。
15.腳手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其中包括:
1)作業(yè)層的外側面應設擋板、圍欄或安全網;如設圍欄,必須兩條以上,最下面一條圍欄距工作面的高度不高于0.23米;
2)三層以上的腳手架,在3米高度按規(guī)定設置兜網式安全網,該安全網從搭架始掛設至拆架完畢。
3)設置供人員上下使用(包括攜帶工具和少量材料)的安全扶梯、爬稱或斜道,梯道上應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4)在腳手架上同時進行多層作業(yè)的,各作業(yè)層間應設置可靠的防護層,以防止上層墜物傷及下層作業(yè)人員。
16.各隊搭架所需的風、電焊工自行解決,動火必須嚴格執(zhí)行廠《明火作業(yè)安全管理程序》的要求。
17.嚴禁使用竹木腳手架。
四.腳手架的技術要求
(一)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是由鋼管和扣件組成的多立桿式腳手架。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主要構件有:立桿、大橫桿、小橫桿、斜桿和底座等。各種桿件應優(yōu)先采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的焊接鋼管,缺乏這種鋼管時也可采用同樣規(guī)格的無縫鋼管或用外徑51毫米、壁厚3~4毫米的焊接鋼管或其他鋼管。
3.立桿間距、大橫桿步距和小橫桿間距:立桿間距橫向不大于1.3米,縱向不大于1.8米,操作層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米;大橫桿步距不大于1.8米。
4.剪刀撐:
4.1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米,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
4.2腳手架高度小于24米,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距離不應大于15米。腳手架高度大于24米則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4.3剪刀撐的搭設是將一根斜桿扣在立桿上,另一根斜桿扣在小橫桿的伸出部分上,這樣可以避免兩根斜桿相交時把鋼管別彎。
4.4斜桿兩端扣件與立桿節(jié)點(即立桿與橫桿的交點)的距離不宜大于20厘米,最下面的斜桿與立桿的連接點離地面不宜大于50厘米,以保證架子的穩(wěn)定性;
5.連艙壁桿的設置:除在腳手架的端部按要求增加邊連墻桿外,應每隔3步3跨設置一根連艙壁桿(固接),使架子與艙壁牢固連接。
6.立桿垂直度的偏差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相鄰兩根立桿的接頭應錯開50厘米,并力求不在同一步內;
7.大橫桿在每一面腳手架范圍內的縱向水平高低差,不宜超過50厘米。同一步內外兩根大橫桿的接頭,應相互錯開,不宜在同一跨間內。在垂直方向相鄰的兩根大橫桿的接頭也應錯開,其水平距離不宜小于50厘米;小橫桿用扣件緊固于大橫桿上,靠近立桿的小橫桿可緊固于立桿上;
8.腳手架各桿件相交伸出的端頭,均應大于10厘米,以防止桿件滑脫;
9.扣件的安裝:裝螺栓時應注意將根部放正和保持適當的擰緊程度,這對于腳手架的承載能力、穩(wěn)定和安全影響很大。螺栓擰得不緊固然不好,但擰得過緊會使扣件和螺栓斷裂,所以螺栓的松緊必須適度,要求扭力矩控制在4~5公斤?米為宜,最大不得超過6公斤?米。為了控制擰緊程度,操作人員可根據所用扳手的長度用測力計校核自己的手勁,反復練習,以求達到不用測力計也能準確地掌握扭力矩的大小。擰螺栓的工具,以采用棘輪扳手為宜,這種扳手可以連續(xù)擰轉,使用方便,有利于提高工效;
10.腳手架拆除請參照腳手架設拆除工藝。
11. 多立桿式的其它幾種腳手架(如螺栓連接的鋼管腳手架)的基本構造形式與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大致相同,可參照執(zhí)行。螺栓連接代替扣件連接。
(二)框組式腳手架
框架組合式腳手架(簡稱“框組式腳手架”,也稱“多功能門型腳手架”)是目前應用最為普遍的腳手架之一。它由鋼管組成的框架和剪刀撐、水平撐、底座、欄桿、和三角架等部件組裝而成。
1.為了保證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定性,必須在腳手架與船體之間設置連艙壁點。其布置為豎向每三步架高,縱向每四個框架設置一處,使架子與艙壁牢固連接。
2. 這種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一般限制在45米以內(采用一定措施后可以達到80米左右)。使用時,架高在40~45米范圍內可兩層同時操作;19~38米范圍內可三層同時操作;17米以下時可四層同時作業(yè)。施工荷載限定為:均布荷載185㎏f/㎡,或作用于腳手板跨中的集中荷載200㎏f 。
3.腳手板一般為鋼腳手板,其兩端帶有掛扣,擱置在門架的橫梁上并扣緊。在這種腳手架中,腳手板還是加強腳手架水平剛度的主要構件,腳手架應每隔3——5層設置一層腳手板。
4.梯子為設有踏步的斜梯,分別扣掛在上下兩層門架的橫梁上。
5.嚴格控制第一步門架頂面的標高,其水平誤差不得大于5毫米。
6.嚴格控制首層門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門架豎桿在兩個方向的垂直偏差都控制在2毫米以內,門架頂部的水平偏差控制在5毫米以內。
7.接門架時上下門架豎桿之間要對齊,對中的偏差不宜大于3毫米。同時注意調整門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8.搭設過程中要及時裝設連艙壁桿,以避免在架子橫向發(fā)生偏差。9.確保腳手架的整體剛度:
1)門架之間必需設置剪刀撐和水平梁架(或腳手板),其間連接應可靠。
2) 因進行作業(yè)需要臨時拆除腳手架內側剪刀撐時,應先在該層里側上部加設大橫桿。以后再拆除剪刀撐。作業(yè)完畢后應立即將剪刀撐重新裝上,并將大橫桿移到期下或上一作業(yè)層上。
3)整片腳手架必須適量設置水平加固桿(即大橫桿),前三層要每層設置,三層以上則每隔三層設置一道。
4)在架子外側面設置長剪刀撐(ф48腳手鋼管,長6~8米)其高度和寬度為3~4個步距(或架距),與地面夾角為45o~60°,相鄰長剪刀撐之間相隔3~5個架距。
5)作好腳手架的轉角處理。腳手架在轉角之處必須連接和與墻拉結,以確保腳步手架的整體性。
10.安裝框架時應注意拉線找齊、抄平,每安裝完一層均應詳細檢查構件接合是否牢固,螺栓是否上緊,框架立柱是否垂直,有無歪扭、偏斜現場。腳手架縱向總傾斜度不得超過搭設高度的1/400,橫向總傾斜度不得超過搭設高度的1/200。
11.拆除架子時應自上而下進行,部件拆除的順序與安裝順序相反。不允許將拆除的部件直接從高空擲下。應將拆下部件分品種捆綁后,使用垂直吊運設備將其運至地面,集中堆放保管。
五.腳手架的報驗與檢驗:
1.腳手架搭設好后,搭架隊必須立即由其隊長(負責人)或安全員等專人進行驗收,合格后填寫《菠蘿廟船廠船舶修理腳手架驗收審批表》,在1小時內交車間及使用單位進行驗收檢。
2.車間及使用單位收到搭架隊的《菠蘿廟船廠船舶修理腳手架驗收審批表》后,應分別立即安排工班長以上的責任人或安全員一起現場進行驗收復查,合格后,通知搭架隊解除搭架時所設置的警戒線和警示牌,并同時掛上合格牌,交使用單位使用。
3.復查不合格,責成搭架隊整改,搭架隊整改完畢后,再按程序進行報驗。
4.普通腳手架由車間和使用部門檢驗合格即可使用,特殊工程腳手架、重荷載(多層大面積)腳手架、施工荷載顯著偏于一側的腳手架和高度超過30米的腳手架等危險性極大的腳手架在車間和使用部門檢驗合格需再報安管部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腳手架的使用與維修
1.腳手架搭設完畢后必須進行檢查驗收合格才能使用。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任何人不得使用。
2.每位施工人員每次上腳手架前都必須進一步檢查,發(fā)現不合格的腳手架必須停止使用,并向主管人員報告、處理。
3.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得擅自損壞腳手架及安全護欄等。如需移動,變更或解搭腳手架(跳板)等必須立即通知工程主管或安全員。并由工程主管或安全員通知搭架隊進行施工。腳手架移動,變更要按規(guī)定重新報驗,并取得關于腳手架合格的書面報告表后方可使用。
4.嚴格控制使用荷載,確保有較大的安全儲備。使用荷載以腳手板上實際作用的荷載為準。一般傳統(tǒng)搭法的多立桿式腳手架,其使用負荷不得超過270kg/m2。
5.在腳手架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按高空作業(yè)的安全要求,戴好安全帽和配掛好安全帶。
6.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車間安全員會同搭架隊安全員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大面積,多層腳手架等在使用過程中,搭架隊必須派出兩名搭架人員專門負責進行過程檢查和維護。
7.車間工程主管在腳手架搭設,使用的全過程中負管理和領導責任,有獎、罰、簽單和責成整改和安全使用的一切權限。
8.不得在腳手架上開料,或試用電焊工作。
9.風焊線,電源線等不得固定綁扎在欄桿和通道上。
10.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雨天氣下應暫停在腳手架作業(yè)。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11.嚴格避免以下違章作業(yè):
1)利用腳手架吊運重物;
2)作業(yè)人員攀登架子上下;
3)在架子上跑動;
4)在腳手架上拉結吊裝纜繩;
5)任意拆除腳手架構件和聯(lián)艙壁桿件;
6)在腳手架底部或近旁進行開割底板等影響腳手架地基穩(wěn)定的施工作業(yè);
7)起吊構件和器材時碰撞或扯動腳手架。
8)立桿沉陷或懸空:聯(lián)接松動;架子歪斜;桿件變形,腳手板上濕滑等。在上述問題解決以前應暫停使用腳手架。
七.違章處理
1.沒有上崗證負責搭設腳手架的,按違章規(guī)定處罰。
2.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作業(yè)時,不按規(guī)定拉好警戒線,掛設警示牌的,扣款200~500元。
3.在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作業(yè)時,無專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指揮,扣款200元。
4.不按搭架規(guī)程要求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報驗不合格,整改不及時,影響工程進度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
5.不按規(guī)定填報《腳手架搭設監(jiān)察表》的扣款200元。
6.腳手架使用過程中,通知整改和維護不及時處扣款200~500元
7.有擅自損壞腳手架,安全護欄,松脫跳板等行為的處扣200~500元,并處按價賠償。導致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8.在腳手架上任意開料,或電焊等損壞腳手架的照價賠償并處扣款每例100元。
9.風焊線、電流線等固定在欄桿扶手或通道上的處扣每例100元并責成及時整改。
10.在使用過程中,因廢板墜壓或故意損壞腳手架的照價賠并處扣200~500元。
11.不按搭架規(guī)程要求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造成腳手架損壞、變形及坍塌事故,按造成的經濟損失對相關施工隊、責任人進行扣款,責任部門扣分考核。
12. 因不按搭架規(guī)程要求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造成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對相關施工隊、責任人進行扣款,責任部門扣分考核。
第5篇 門式腳手架搭設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門式腳手架搭設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分項工程名稱施工部門
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guī)范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腳手架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夯實,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礎施工應按門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進行基礎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4、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5、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當采用掛扣式腳手板時,可不設置水平架),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水平架和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嚴,不準有空隙。 6、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護身欄桿、立掛密目安全網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yè)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側。
8、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每隔四步設置一道,剪刀撐寬度為4~8m,與地面夾角為45°~60°。剪刀撐桿件接長按落地腳手要求。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
9、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yè)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已兩步的,應采取確保穩(wěn)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10、連墻件設置:架高45m 以下時,垂直≤6m,每二層設一處,水平≤8m;架高45~60m時,垂直≤4m,每層設一處,水平≤6m,并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11、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2、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必須進行驗收檢查,合格簽字后,交付使用。
13、腳手架拆除必須按拆除方案交底規(guī)定進行。拆除前應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雜物,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14、拆除的順序,應從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除到相關門架時,方可拆除。
15、拆除的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拆除作業(yè)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卸連接部位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擊。
16、拆下的門架、鋼管和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第6篇 腳手架搭設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
腳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腳手架要求有足夠的面積,能滿足工人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需要,同時還要求堅固穩(wěn)定,能保證施工期間在各種荷載和氣候條件下,不變形、不傾斜和不搖晃。腳手架工程多屬高處作業(yè),其安全技術要求主要有:
1、必須有完善的安全防護措施,要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網、安全護欄、安全檔板以及吊盤的安全裝置等。10米以上的腳手架最好在操作層下面留設一步腳手板以保證安全,否則應在操作層下張設安全網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2、操作人員上下架子,要有保證安全的乘人吊籠、扶梯、爬梯或斜道。
3、吊、掛腳手架使用的挑梁、桁梁、吊架、鋼絲繩和其它繩索,使用前要作荷載檢驗,均必須滿足規(guī)定安全系數,升降設備必須有可靠的制動裝置。
4、必須有良好的防電、避雷裝置,鋼腳手架等均應可靠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腳手架應架設避雷裝置。
5、必須按規(guī)定設剪刀撐和支撐,高于7米的架子必須和建筑物連接牢固,保證架子不搖晃。
6、腳手板要鋪滿鋪穩(wěn),不得留空頭板,保證有3個支撐點,并綁扎牢固。
7、在腳手架搭設和使用過程中,必須隨時進行檢查,經常清除架上的垃圾,注意控制架上荷載,禁止在架上過多堆放材料和多人擠在一起。
8、暫停工程復工和風、雨、雪后應對腳手架進行詳細檢查,發(fā)現有立桿沉陷、懸空、接頭松動、架子歪斜、桁架或吊鉤變形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9、遇有6級以上大風或大霧、大雨,應暫停高處作業(yè),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第7篇 竹腳手架搭設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1條:為了保證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固,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按立桿總數對等交錯設置,同一副里、外立桿的小橫桿應上下對直,不應扭曲。
第2條:立桿、大橫桿,斜拉桿的接長,應視梢部有效直徑接足1800mm以上。每300-400封綁一道。接桿中不宜三桿同時綁扎。
第3條:竹桿腳手架的拉結,應嚴格按10-12號鋼絲雙股并聯(lián)的要求,與墻體牢固連接,并設支頭抵住墻體,形成一拉一支,保持腳手架的垂直穩(wěn)固。
第4條:竹腳手架,從安全角度考慮應逐步淘汰,如若使用竹腳手架應進行特殊計算。
第5條:搭設高度20m以上竹桿腳手架,選材必須嚴格按國家《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
第6條:搭設高度20m以下竹桿腳手架,選材必須嚴格按福建省地方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
第7條:搭設砌筑外手腳,立桿根部必須埋入土中300mm以上。因地面層堅硬無法埋入者,在距離地面高度400mm處綁扎水平掃地桿保護。
第8條:腳手架的底部應考慮排水措施,防止積水后腳手架步層的不均勻沉陷。
第9條:所有砌筑或裝修腳手架都必須采用頂撐保護。
第10條:砌筑腳手架其主要桿件連接處,應采用廣篾(或18號鐵絲)綁扎,每三個月檢查保養(yǎng)一次。小青篾(本篾)只能用于非主要桿件的連接中。
第8篇 組合式可拆卸腳手架搭設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全廠范圍內搭設的多立桿(僅包括鋼管)式、框組式等組合式可拆卸腳手架。
二.搭設腳手架的資格:
1.搭設腳手架的施工隊必須持有工商,勞動部門的營業(yè)許可執(zhí)照,經外發(fā)辦、安管部、船體車間等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在廠區(qū)從事搭架工作。
2.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專門培訓,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搭設腳手架相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搭架隊必須設二名有經驗的安全監(jiān)督員(持有搭設腳手架相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合格證》)負責所搭設腳手架的安全檢查、驗收和報驗工作。并對所搭設腳手架的安全性負直接責任。
三.腳手架及其搭設的基本要求:
1.在進行腳手架的搭設、拆除、變更作業(yè)中,必須拉好警戒線,掛上“正在搭設腳手架”的黃色警示牌,并由搭架隊安全監(jiān)督員監(jiān)護,統(tǒng)一指揮。
2.搭架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3.搭設腳手架所有工具、材料等必須完好,合格,符合規(guī)范要求。嚴禁使用質量不合格的架設工具和材料。
4.搭設過程要及時設置聯(lián)墻桿、斜撐桿、剪刀撐以及必要的纜繩和吊索,避免腳手架在搭設過程中發(fā)生偏斜和傾倒。
5.腳手架必須有階梯式平臺,有適當的寬度(或面積)、步架高度,能滿足工人操作工具的放置。
6.腳手架要有足夠的三角形斜撐(必要時還應設兩個三角形斜撐),頂部每隔3~4米加一個固定件,在低邊柜斜底板上沿船旁板搭設的腳手架(作業(yè)僅涉及船旁),要在底部燒鐵碼固定,確保腳手架具有穩(wěn)定的結構和足夠的承載能力,能保證施工期間在可能出現的使用荷載的作用下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普通腳手架的構造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特殊工程腳手架、重荷載(同時作業(yè)超過兩層等)腳手架、施工荷載顯著偏于一側的腳手架和高度超過30米的腳手架必須進行設計和計算(由船體車間設計,技術中心和安管部一起審核批準)。
7.腳手架底平面應平整,底平面上不得有影響搭架的廢料、雜物,確保底平面有足夠的承載能力(高層和重荷載腳手架應進行架子基礎設計),避免腳手架發(fā)生整體成局部沉降。
8.腳手架必須有斜撐和牢靠的錨固,應設置足夠多的牢固的連墻(艙壁)點,依靠艙壁的整體剛度來加強和確保整片腳手架的穩(wěn)定性。
9.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構造尺寸進行搭設,控制好立桿的垂直偏差和橫桿的水平偏差,并確保節(jié)點聯(lián)接達到要求(綁好、擰緊或插掛好)。
10.用腳手板搭設的平臺寬度不小于2塊標準寬度的板(0.6米),擱置處必須用鐵絲綁牢,保證跳板的平整、穩(wěn)妥、牢固,綁扎鐵絲必須用12—14號以上鐵絲。跳板兩端伸出下部支樣桿的長度不得大于0.3米。必須搭設壓桿,壓緊跳板,以防踩翻。腳手板要鋪滿、鋪平或鋪穩(wěn),不得留有孔、洞。不得有探頭板。
11.腳手架平臺與船體結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0.3米,每層平臺四周必須有應設擋板、欄桿或安全網,安全欄桿的高度不得小于1.2米。中間處至少加設一道欄桿,且要拉緊牢靠。
12.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有上、下通道用的梯子,梯級高度不得大于0.45米,并保證安全可靠。
13.三層以上腳手架寬、窄面必須設有斜向的加固桿,以防滑架,多層以上腳手架必要時用水平和交叉固桿加固,每3層必須設置一道水平加固桿,交叉加固桿在兩道水平加固桿之間加設,并與水平加固桿牢固連接。
14.搭設腳手架時,其隊長(負責人)或者安全員要現場監(jiān)督,保證每一層的垂直度,水平度,并且自查確認安全牢固可靠后方可搭設上一層。
15.腳手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其中包括:
1)作業(yè)層的外側面應設擋板、圍欄或安全網;如設圍欄,必須兩條以上,最下面一條圍欄距工作面的高度不高于0.23米;
2)三層以上的腳手架,在3米高度按規(guī)定設置兜網式安全網,該安全網從搭架始掛設至拆架完畢。
3)設置供人員上下使用(包括攜帶工具和少量材料)的安全扶梯、爬稱或斜道,梯道上應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4)在腳手架上同時進行多層作業(yè)的,各作業(yè)層間應設置可靠的防護層,以防止上層墜物傷及下層作業(yè)人員。
16.各隊搭架所需的風、電焊工自行解決,動火必須嚴格執(zhí)行廠《明火作業(yè)安全管理程序》的要求。
17.嚴禁使用竹木腳手架。
四.腳手架的技術要求
(一)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是由鋼管和扣件組成的多立桿式腳手架。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主要構件有:立桿、大橫桿、小橫桿、斜桿和底座等。各種桿件應優(yōu)先采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的焊接鋼管,缺乏這種鋼管時也可采用同樣規(guī)格的無縫鋼管或用外徑51毫米、壁厚3~4毫米的焊接鋼管或其他鋼管。
3.立桿間距、大橫桿步距和小橫桿間距:立桿間距橫向不大于1.3米,縱向不大于1.8米,操作層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米;大橫桿步距不大于1.8米。
4.剪刀撐:
4.1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米,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
4.2腳手架高度小于24米,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距離不應大于15米。腳手架高度大于24米則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4.3剪刀撐的搭設是將一根斜桿扣在立桿上,另一根斜桿扣在小橫桿的伸出部分上,這樣可以避免兩根斜桿相交時把鋼管別彎。
4.4斜桿兩端扣件與立桿節(jié)點(即立桿與橫桿的交點)的距離不宜大于20厘米,最下面的斜桿與立桿的連接點離地面不宜大于50厘米,以保證架子的穩(wěn)定性;
5.連艙壁桿的設置:除在腳手架的端部按要求增加邊連墻桿外,應每隔3步3跨設置一根連艙壁桿(固接),使架子與艙壁牢固連接。
6.立桿垂直度的偏差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相鄰兩根立桿的接頭應錯開50厘米,并力求不在同一步內;
7.大橫桿在每一面腳手架范圍內的縱向水平高低差,不宜超過50厘米。同一步內外兩根大橫桿的接頭,應相互錯開,不宜在同一跨間內。在垂直方向相鄰的兩根大橫桿的接頭也應錯開,其水平距離不宜小于50厘米;小橫桿用扣件緊固于大橫桿上,靠近立桿的小橫桿可緊固于立桿上;
8.腳手架各桿件相交伸出的端頭,均應大于10厘米,以防止桿件滑脫;
9.扣件的安裝:裝螺栓時應注意將根部放正和保持適當的擰緊程度,這對于腳手架的承載能力、穩(wěn)定和安全影響很大。螺栓擰得不緊固然不好,但擰得過緊會使扣件和螺栓斷裂,所以螺栓的松緊必須適度,要求扭力矩控制在4~5公斤米為宜,最大不得超過6公斤米。為了控制擰緊程度,操作人員可根據所用扳手的長度用測力計校核自己的手勁,反復練習,以求達到不用測力計也能準確地掌握扭力矩的大小。擰螺栓的工具,以采用棘輪扳手為宜,這種扳手可以連續(xù)擰轉,使用方便,有利于提高工效;
10.腳手架拆除請參照腳手架設拆除工藝。
11. 多立桿式的其它幾種腳手架(如螺栓連接的鋼管腳手架)的基本構造形式與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大致相同,可參照執(zhí)行。螺栓連接代替扣件連接。
(二)框組式腳手架
框架組合式腳手架(簡稱“框組式腳手架”,也稱“多功能門型腳手架”)是目前應用最為普遍的腳手架之一。它由鋼管組成的框架和剪刀撐、水平撐、底座、欄桿、和三角架等部件組裝而成。
1.為了保證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定性,必須在腳手架與船體之間設置連艙壁點。其布置為豎向每三步架高,縱向每四個框架設置一處,使架子與艙壁牢固連接。
2. 這種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一般限制在45米以內(采用一定措施后可以達到80米左右)。使用時,架高在40~45米范圍內可兩層同時操作;19~38米范圍內可三層同時操作;17米以下時可四層同時作業(yè)。施工荷載限定為:均布荷載185㎏f/㎡,或作用于腳手板跨中的集中荷載200㎏f 。
3.腳手板一般為鋼腳手板,其兩端帶有掛扣,擱置在門架的橫梁上并扣緊。在這種腳手架中,腳手板還是加強腳手架水平剛度的主要構件,腳手架應每隔3——5層設置一層腳手板。
4.梯子為設有踏步的斜梯,分別扣掛在上下兩層門架的橫梁上。
5.嚴格控制第一步門架頂面的標高,其水平誤差不得大于5毫米。
6.嚴格控制首層門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門架豎桿在兩個方向的垂直偏差都控制在2毫米以內,門架頂部的水平偏差控制在5毫米以內。
7.接門架時上下門架豎桿之間要對齊,對中的偏差不宜大于3毫米。同時注意調整門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8.搭設過程中要及時裝設連艙壁桿,以避免在架子橫向發(fā)生偏差。9.確保腳手架的整體剛度:
1)門架之間必需設置剪刀撐和水平梁架(或腳手板),其間連接應可靠。
2) 因進行作業(yè)需要臨時拆除腳手架內側剪刀撐時,應先在該層里側上部加設大橫桿。以后再拆除剪刀撐。作業(yè)完畢后應立即將剪刀撐重新裝上,并將大橫桿移到期下或上一作業(yè)層上。
3)整片腳手架必須適量設置水平加固桿(即大橫桿),前三層要每層設置,三層以上則每隔三層設置一道。
4)在架子外側面設置長剪刀撐(ф48腳手鋼管,長6~8米)其高度和寬度為3~4個步距(或架距),與地面夾角為45o~60°,相鄰長剪刀撐之間相隔3~5個架距。
5)作好腳手架的轉角處理。腳手架在轉角之處必須連接和與墻拉結,以確保腳步手架的整體性。
10.安裝框架時應注意拉線找齊、抄平,每安裝完一層均應詳細檢查構件接合是否牢固,螺栓是否上緊,框架立柱是否垂直,有無歪扭、偏斜現場。腳手架縱向總傾斜度不得超過搭設高度的1/400,橫向總傾斜度不得超過搭設高度的1/200。
11.拆除架子時應自上而下進行,部件拆除的順序與安裝順序相反。不允許將拆除的部件直接從高空擲下。應將拆下部件分品種捆綁后,使用垂直吊運設備將其運至地面,集中堆放保管。
五.腳手架的報驗與檢驗:
1.腳手架搭設好后,搭架隊必須立即由其隊長(負責人)或安全員等專人進行驗收,合格后填寫《菠蘿廟船廠船舶修理腳手架驗收審批表》,在1小時內交車間及使用單位進行驗收檢。
2.車間及使用單位收到搭架隊的《菠蘿廟船廠船舶修理腳手架驗收審批表》后,應分別立即安排工班長以上的責任人或安全員一起現場進行驗收復查,合格后,通知搭架隊解除搭架時所設置的警戒線和警示牌,并同時掛上合格牌,交使用單位使用。
3.復查不合格,責成搭架隊整改,搭架隊整改完畢后,再按程序進行報驗。
4.普通腳手架由車間和使用部門檢驗合格即可使用,特殊工程腳手架、重荷載(多層大面積)腳手架、施工荷載顯著偏于一側的腳手架和高度超過30米的腳手架等危險性極大的腳手架在車間和使用部門檢驗合格需再報安管部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腳手架的使用與維修
1.腳手架搭設完畢后必須進行檢查驗收合格才能使用。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任何人不得使用。
2.每位施工人員每次上腳手架前都必須進一步檢查,發(fā)現不合格的腳手架必須停止使用,并向主管人員報告、處理。
3.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得擅自損壞腳手架及安全護欄等。如需移動,變更或解搭腳手架(跳板)等必須立即通知工程主管或安全員。并由工程主管或安全員通知搭架隊進行施工。腳手架移動,變更要按規(guī)定重新報驗,并取得關于腳手架合格的書面報告表后方可使用。
4.嚴格控制使用荷載,確保有較大的安全儲備。使用荷載以腳手板上實際作用的荷載為準。一般傳統(tǒng)搭法的多立桿式腳手架,其使用負荷不得超過270kg/m2。
5.在腳手架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按高空作業(yè)的安全要求,戴好安全帽和配掛好安全帶。
6.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車間安全員會同搭架隊安全員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大面積,多層腳手架等在使用過程中,搭架隊必須派出兩名搭架人員專門負責進行過程檢查和維護。
7.車間工程主管在腳手架搭設,使用的全過程中負管理和領導責任,有獎、罰、簽單和責成整改和安全使用的一切權限。
8.不得在腳手架上開料,或試用電焊工作。
9.風焊線,電源線等不得固定綁扎在欄桿和通道上。
10.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雨天氣下應暫停在腳手架作業(yè)。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11.嚴格避免以下違章作業(yè):
1)利用腳手架吊運重物;
2)作業(yè)人員攀登架子上下;
3)在架子上跑動;
4)在腳手架上拉結吊裝纜繩;
5)任意拆除腳手架構件和聯(lián)艙壁桿件;
6)在腳手架底部或近旁進行開割底板等影響腳手架地基穩(wěn)定的施工作業(yè);
7)起吊構件和器材時碰撞或扯動腳手架。
8)立桿沉陷或懸空:聯(lián)接松動;架子歪斜;桿件變形,腳手板上濕滑等。在上述問題解決以前應暫停使用腳手架。
七.違章處理
1.沒有上崗證負責搭設腳手架的,按違章規(guī)定處罰。
2.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作業(yè)時,不按規(guī)定拉好警戒線,掛設警示牌的,扣款200~500元。
3.在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作業(yè)時,無專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指揮,扣款200元。
4.不按搭架規(guī)程要求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報驗不合格,整改不及時,影響工程進度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
5.不按規(guī)定填報《腳手架搭設監(jiān)察表》的扣款200元。
6.腳手架使用過程中,通知整改和維護不及時處扣款200~500元
7.有擅自損壞腳手架,安全護欄,松脫跳板等行為的處扣200~500元,并處按價賠償。導致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8.在腳手架上任意開料,或電焊等損壞腳手架的照價賠償并處扣款每例100元。
9.風焊線、電流線等固定在欄桿扶手或通道上的處扣每例100元并責成及時整改。
10.在使用過程中,因廢板墜壓或故意損壞腳手架的照價賠并處扣200~500元。
11.不按搭架規(guī)程要求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造成腳手架損壞、變形及坍塌事故,按造成的經濟損失對相關施工隊、責任人進行扣款,責任部門扣分考核。
12. 因不按搭架規(guī)程要求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造成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對相關施工隊、責任人進行扣款,責任部門扣分考核。
第9篇 腳手架搭設、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
腳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腳手架要求有足夠的面積,能滿足工人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需要,同時還要求堅固穩(wěn)定,能保證施工期間在各種荷載和氣候條件下,不變形、不傾斜和不搖晃。腳手架工程多屬高處作業(yè),其安全技術要求主要有:
1、必須有完善的安全防護措施,要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網、安全護欄、安全檔板以及吊盤的安全裝置等。10米以上的腳手架最好在操作層下面留設一步腳手板以保證安全,否則應在操作層下張設安全網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2、操作人員上下架子,要有保證安全的乘人吊籠、扶梯、爬梯或斜道。
3、吊、掛腳手架使用的挑梁、桁梁、吊架、鋼絲繩和其它繩索,使用前要作荷載檢驗,均必須滿足規(guī)定安全系數,升降設備必須有可靠的制動裝置。
4、必須有良好的防電、避雷裝置,鋼腳手架等均應可靠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腳手架應架設避雷裝置。
5、必須按規(guī)定設剪刀撐和支撐,高于7米的架子必須和建筑物連接牢固,保證架子不搖晃。
6、腳手板要鋪滿鋪穩(wěn),不得留空頭板,保證有3個支撐點,并綁扎牢固。
7、在腳手架搭設和使用過程中,必須隨時進行檢查,經常清除架上的垃圾,注意控制架上荷載,禁止在架上過多堆放材料和多人擠在一起。
8、暫停工程復工和風、雨、雪后應對腳手架進行詳細檢查,發(fā)現有立桿沉陷、懸空、接頭松動、架子歪斜、桁架或吊鉤變形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9、遇有6級以上大風或大霧、大雨,應暫停高處作業(yè),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第10篇 滿堂腳手架搭設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
⑴室內滿堂腳手架搭設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搭設。
⑵滿堂腳手架的縱、橫距不應大于2m。
⑶滿堂腳手架應設登高措施,保證操作人員上下安全。
⑷操作層應鋪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須留空洞者,應設圍欄保護。
⑸大型條形內腳手架,操作步層兩側,應設防護欄桿保護。
⑹滿堂腳手架步距、應控制在2米內,必須高于2米者,應有技術措施保護。
⑺滿堂腳手架的穩(wěn)固,應采用斜桿(剪刀撐)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