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井下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維修鉗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經(jīng)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并嚴格執(zhí)行。
3.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責范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系。
4.認真檢查所有設備的運行情況,在檢查中做到四勤:
a.勤聽運轉聲音:聲音平穩(wěn)均勻,無雜音和異響。
b.勤摸軸承溫度:略熱為正常,過熱需檢查是否缺油或油量過多或軸承損壞,黃油外流串煙時要及時處理。
c.勤觀察:連接件螺栓齊全緊固,潤滑油油質清潔無積垢。
d.勤檢查接地系統(tǒng)是否接觸良好。
二.進入現(xiàn)場
1.進入現(xiàn)場前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2.進行檢修之前,要觀察檢修場所周圍有無片幫.淋皮,發(fā)現(xiàn)有片幫.淋皮時,用專用撬棍處理后方可進入操作現(xiàn)場。
3.維修工要根據(jù)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并備好專用停電牌。
三. 操作準備
1.維修工進入現(xiàn)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lián)系。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2.對所維修的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3.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xiàn)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支護頂板,特別是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應妥善處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過程: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系統(tǒng)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是否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3. 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系統(tǒng)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系統(tǒng)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油缸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10.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1.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nèi)。
12.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檢查錨桿、吊具、繩套等起重設施和用具的完好,應符合安全要求。
13.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并對開關閉鎖上鎖。調(diào)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扮或用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4.進行縮短、延長刮板鏈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15.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起動試車前,人員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6.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diào)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diào)整h架的高低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17.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轉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上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18.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yè);如確需點動手并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20.檢修結束后,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并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后,方可送電試車。
五、離開現(xiàn)場
1.清理設備周圍的雜物。
2.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3.待檢修設備送電正常運行,請示隊值班領導同意方可離開現(xiàn)場。
六、 違反操作標準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檢修設備時,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檢修制度,否則會造成人身觸電。
2.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nèi)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一切作業(yè),并切斷電源,否則會造成人身傷害。
3.檢修設備必須保證完好、可靠,否則會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行。
4.嚴禁將損壞的電器元件、廢舊電池、廢棉布、廢油和電纜皮亂扔,否則會造成環(huán)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鉗工在檢修任何設備時,都要停電、閉鎖、上鎖,并掛停電警示牌。
2.檢修大型部件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2篇 井下機械維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上崗條件
第1條經(jīng)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2條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nèi)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關系。
第3條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安全規(guī)定
第4條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5條所用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6條吊掛支撐物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應無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
第7條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nèi)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8條在斜巷進行維修作業(yè)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志。
第9條在傾角大于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10條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于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好。
第11條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操作準備
第12條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nèi)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第13條維修工要根據(jù)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
第14條對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并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第15條維修工進入現(xiàn)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lián)系。
第16條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xiàn)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
正常操作
第17條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系統(tǒng)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系統(tǒng)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系統(tǒng)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shù)葢獰o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系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11.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試輸送機應檢查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13.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匯報。
第18條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結合面,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nèi)。
第19條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diào)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正在運行中的刮板鏈。
第20條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第21條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啟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第22條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diào)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diào)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第23條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第24條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米以外作業(yè);如確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第25條試車前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并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后,方可送電由司機操作試車。
收尾工作
第26條檢修結束后,認真清理檢修現(xiàn)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第27條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并就檢修部位、內(nèi)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第3篇 井下水泵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
1.井下水泵維修工必須掌握水泵的工作原理、構造、性能、作用、技術特征,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
2.水泵維修工必須在實踐中不斷學習,做到處理事故速度快,檢修質量好。
3.入井檢修前必須攜帶齊必要的檢修工具。
4.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標志牌。
5.凡從事井下機修,安裝使用氧焊、電焊時,需事先寫出書面報告及安全措施,經(jīng)主管礦長批準后,由安全部門派專人進行瓦斯及有害氣體測定,確定無問題后方可進行作業(yè),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焊工操作規(guī)程。
6.按照檢修、安裝任務書項目進行。
7.文明裝、拆機具,嚴禁用重物猛擊物件,保證機件的完整無損。
8. 做好自保及互保,落實安全措施,謹防傷人。
9.檢修完畢后,詳細檢查,確保檢修質量。
10.經(jīng)檢查無問題后,再由專人聯(lián)系送電,進行試運轉。確保運轉正常。
11.試運轉無問題后方可收拾工具,清理現(xiàn)場。
12.所有工作完成后報告單位值班人員。
13.檢修完畢,清理現(xiàn)場廢棄物,材料備件、工具整理歸位。
14.認真填寫所檢修水泵的部位及更換的零件。
第4篇 井下話務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維修、檢查坑口電話機及通訊線路的維修,做到井下電話機、通訊線路經(jīng)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2.負責坑口監(jiān)視系統(tǒng)的維修。
3.排除故障,搶救天災造成的線路損壞,做到及時、迅速恢復通訊。
4.巡檢通訊設備,做到全礦全部話機每月巡檢一遍,有自巡檢記錄。
5.維修室及管轄設備的室內(nèi)衛(wèi)生,做到清潔達標,物品擺放整齊。
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做到按要求及時完成。
第5篇 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下機械維修工(以下簡稱維修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及液壓基礎操作知識,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方可上崗。
2.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責范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系。
3.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nèi)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維修工要根據(jù)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完好、齊全,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并備好專用停電牌。
4.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于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5.不允許在井下拆檢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及時升井檢修。
6.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nèi)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yè),并切斷電源。
7.在傾角大于150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
二、操作前的準備
8.維修工進入現(xiàn)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lián)系,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9.在檢修現(xiàn)場,檢修負責人要講清工作內(nèi)容、步驟、分工和安全措施,清點所帶材料、備件,應符合維修需要。
10.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xiàn)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有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應處理后方可作業(yè)。
11.對所維修的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三、操作
12.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⑴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可靠。
⑵潤滑系統(tǒng)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⑶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⑷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⑸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⑹機械傳動系統(tǒng)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行正常。
⑺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⑻液壓系統(tǒng)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shù)葢獰o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⑼相關設備的搭接關系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⑾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⑿上、下運輸送帶應檢查防逆止裝置,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
⒀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匯報。
13.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面結合面,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nèi)。
14.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起重設施和用具,應符合安全要求。
15.處理刮板輸送機浮鏈時,應停止本機。調(diào)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6.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17.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起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8.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diào)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diào)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19.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轉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20.在更換輸送帶和輸送帶接頭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yè),如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機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機。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和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
四、收尾工作
23.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并就檢修部位、內(nèi)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24.檢查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25.認真清理檢修現(xiàn)場。
第6篇 井下機械維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上崗條件
第1條 經(jīng)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2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nèi)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關系。
第3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5條 所用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6條 吊掛支撐物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應無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
第7條 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nèi)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8條 在斜巷進行維修作業(yè)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志。
第9條 在傾角大于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10條 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于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好。
第11條 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操作準備
第12條 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nèi)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第13條 維修工要根據(jù)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
第14條 對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并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第15條 維修工進入現(xiàn)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lián)系。
第16條 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xiàn)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
正常操作
第17條 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系統(tǒng)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系統(tǒng)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系統(tǒng)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shù)葢獰o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系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11.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試輸送機應檢查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13.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匯報。
第18條 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結合面,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nèi)。
第19條 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diào)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正在運行中的刮板鏈。
第20條 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第21條 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啟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第22條 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diào)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diào)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第23條 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第24條 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米以外作業(yè);如確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第25條 試車前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并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后,方可送電由司機操作試車。
收尾工作
第26條 檢修結束后,認真清理檢修現(xiàn)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第27條 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并就檢修部位、內(nèi)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第7篇 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4
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四)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下機械維修工(以下簡稱維修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及液壓基礎操作知識,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方可上崗。
2.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責范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系。
3.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nèi)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維修工要根據(jù)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完好、齊全,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并備好專用停電牌。
4.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于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5.不允許在井下拆檢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及時升井檢修。
6.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nèi)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yè),并切斷電源。
7.在傾角大于150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
二、操作前的準備
8.維修工進入現(xiàn)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lián)系,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9.在檢修現(xiàn)場,檢修負責人要講清工作內(nèi)容、步驟、分工和安全措施,清點所帶材料、備件,應符合維修需要。
10.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xiàn)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有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應處理后方可作業(yè)。
11.對所維修的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三、操作
12.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⑴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可靠。
⑵潤滑系統(tǒng)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⑶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⑷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⑸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⑹機械傳動系統(tǒng)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行正常。
⑺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⑻液壓系統(tǒng)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shù)葢獰o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⑼相關設備的搭接關系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⑾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⑿上、下運輸送帶應檢查防逆止裝置,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
⒀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匯報。
13.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面結合面,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nèi)。
14.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起重設施和用具,應符合安全要求。
15.處理刮板輸送機浮鏈時,應停止本機。調(diào)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6.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17.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起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8.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diào)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diào)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19.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轉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20.在更換輸送帶和輸送帶接頭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yè),如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機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機。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和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
四、收尾工作
23.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并就檢修部位、內(nèi)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24.檢查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25.認真清理檢修現(xiàn)場。
第8篇 井下維修鉗工膠帶輸送機維修鉗工操作規(guī)程
1.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熟知自己的職責范圍,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特性,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2. 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 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nèi)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yè),并切斷電源。
3、每天要對機械各部位、制動系統(tǒng)、落煤點、安全防護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4、檢修前要備齊所用工具材料配件,并要保證安好,起吊用具安全系數(shù)大于6倍。
5、檢修前對所檢修的設備要切斷或關閉電源、水源、風源等,并掛檢修作業(yè)警告牌。
6、在傾角大于15度施工地點,下方不準有人同時作業(yè)。
7、使用起重機滑子時要選好起吊點,重物下方不準有人,并要與起吊物有一定安全距離,找好退路。
8、使用長工具要注意周圍工作人員,在倉口檢修時要戴好安全帶。
9、嚴禁帶電檢修,嚴禁將手指伸入孔內(nèi)探查,帶電時嚴禁身體各部位進入轉動件之間。
10、檢修結束后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好,檢查所有人員均撤至安全地點后,方可送電試運轉,做好檢修記錄。
11、檢修結束后應清理好現(xiàn)場,做到環(huán)境標準化。
第9篇 井下維修鉗工運輸隊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2、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nèi)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yè),并切斷電源。
3、在傾角大于15°的地點檢查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
4、必須熟練掌握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作用。
5、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風源(將壓力容器壓力釋放),掛檢修作業(yè)牌。并認真檢查作業(yè)場所,確保作業(yè)安全。
6、維修人員每天要檢查設備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檢查設備各部油量,油質符合規(guī)定要求。對安全保護裝置要調(diào)整試驗。
7、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
8、高空和井口作業(yè)時,應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9、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拋擲。
10、 進行起重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體來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機起吊重物時,應先檢查懸吊梁的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拉小鏈時應雙鏈均勻用力,不得過快,不得多人同時拉起重機。起吊重物需懸空停留時,要將手拉小鏈鎖住。
12、檢修結束后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好,檢查所有人員均撤至安全地點后,方可送電試運轉,做好檢修記錄。
13、施工完畢,要清里好施工現(xiàn)場,做到環(huán)境標準化。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使用鐵錘打砸金屬部件時易被飛濺金屬碎屑刺傷眼睛,聯(lián)接件對接過程中易造成擠壓受傷。
2、在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為防止意外事故,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3、 為了避免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電設備腔內(nèi)留下不安全隱患,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并在試轉前,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10篇 井下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經(jīng)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nèi)容、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關系;
3、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2、所用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3、吊掛支撐物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應無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
4、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nèi)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5、在斜巷進行維修作業(yè)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志。
6、在傾角大于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7、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于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三、操作準備
1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nèi)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2、維修工要根據(jù)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
3、對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并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4、維修工進入現(xiàn)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lián)系。
5、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xiàn)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
四、正常操作
1、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系統(tǒng)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系統(tǒng)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系統(tǒng)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shù)葢獰o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系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11)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應檢查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13)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匯報。
2、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人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結合面: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人機器內(nèi)。
3、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diào)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正在運行中的刮板鏈。
4、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5、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啟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6、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diào)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diào)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7、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8、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yè);如確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9、試車前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并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后,方可送電由司機操作試車。
五、收尾工作
1、檢修結束后,認真清理檢修現(xiàn)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2、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并就檢修部位、內(nèi)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檢修記錄。
第11篇 井下電氣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凡井下電工必須熟悉井下電氣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并受過觸電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訓。
2.井下電工必須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統(tǒng)、通風系統(tǒng),熟悉所轄區(qū)域的供電系統(tǒng)。
3.按規(guī)定經(jīng)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有關專業(yè)培訓的人員才能獨立從事工作。
二、停送電工作
4.停送電必須遵守下述規(guī)定:
⑴ 6千伏高壓停送電必須堅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辦法與地面高壓停送電制度相同。
⑵ 6千伏高壓停送電工作票由機運科電氣負責人簽發(fā),并以調(diào)度室同意,做好區(qū)域人員撤離,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執(zhí)行。
⑶高壓停、送電操作,必須執(zhí)行二人作業(yè)制。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事故情況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電壓的整個系統(tǒng)停、送電,由停、送電單位書面申請,由機運科電氣負責人同意簽字,經(jīng)調(diào)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請單位指定專人負責。
⑸采區(qū)變電所低壓分路開關停送電,由維修單位或維修人員直接向調(diào)度室報告,經(jīng)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專”電氣設備停電,一般情況必須提前一天向機運科報告,經(jīng)機運科同意,調(diào)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實行。在有故障情況下,可先停電,但停電后必須立即向調(diào)度室報告。
⑺操作千伏級以上電氣設備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必須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⑻停電后,必須驗電,閉鎖掛牌,并留有專人守護后,方能從事工作。
⑼掘進區(qū)域停電后,送電程序按排放瓦斯規(guī)定執(zhí)行。
⑽停電時,必須先停負荷,后停主線路,以免造成跑車及掘進瓦斯積聚來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電器檢修
5.電器檢修必須熟悉電器原理圖及接線圖,準確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電器、電纜漏電事故,有低壓選擇性漏電保護的采區(qū)變電所應跳控制的分路開關無低壓選漏保護的采區(qū)變電所應跳低壓總饋,此時應根據(jù)保護方式以判別漏電線路。
7.電器、電纜、開關負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開關燒斷熔斷器或分路開關跳閘。或開關電機綜合保護動作??筛鶕?jù)熔斷器熔斷開關、跳閘分路開關及電機綜保的負方尋找短路點。
8.電機故障可根據(jù)電機發(fā)熱程度,接線室內(nèi)氣味,電氣絕緣程度等判定是否燒毀,電壓等級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過負荷等判定故障。
9.變壓器可根據(jù)油位、溫度、輸入輸出是否平衡,有無異響等現(xiàn)象判定事故。
10.高壓開關可根據(jù)合閘動觸頭是否順利插入靜觸頭,機構是否打滑,輸入是否缺相,隔離刀閘是否接觸良好等判定故障。
11.電煤鉆綜保等電氣可根據(jù)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質。
12.根據(jù)事故性質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檢修或更換設備、線路。
13.設備檢修后,應測試絕緣,清理工具,防爆面處理,檢查失爆后,方可通電試車。
14.設備檢查不能直接發(fā)現(xiàn)故障需用搖表檢查時,應根據(jù)瓦斯?jié)舛劝匆?guī)定執(zhí)行(瓦斯?jié)舛?%以下)。需帶電測試時,應擬定專門措施,經(jīng)機運科批準后才能實施。
15. 所修設備主方必須停電,嚴禁帶電檢修。
四、電氣試驗、檢查
16.檢漏繼電器必須每天試驗一次。試驗時,對“三專”電器,應先合上試驗開關,然后試驗。其它低壓系統(tǒng),也應視絞車等突然停電會發(fā)生安全事故的重要電器未開動時,方能試驗。
17.遠方漏電試驗應按照低壓供電系統(tǒng)和試驗規(guī)程選擇試驗點,制定專門措施,由主管部門組織專門人員進行。
18.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必須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48.條、第449條、第450條和第451條的規(guī)定。
19.井下電氣的日常檢修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井下電氣線路每天、每區(qū)域必須派專人進行巡檢。巡檢下述內(nèi)容:
⑴電器、電纜失爆檢查。
⑵電纜懸掛是否符合規(guī)定。
⑶各接地極、接地線是否損壞,是否符合規(guī)定。
⑷各電器溫度、聲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整定值是否與名牌值相符合。
五、電器安裝
21.采區(qū)變電所和采區(qū)工作面新安裝時,安裝人員必須熟悉設計的供電系統(tǒng)圖及安裝區(qū)域巷道。
22.安裝前應按標準化要求驗收采區(qū)變電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無電纜掛鉤等安裝條件是否具備。
23.安裝前應按質量標準檢修、試驗電器和電纜,并按防爆標準驗收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能入井安裝。
24.安裝中如無與設計圖紙相符合的電器、電纜,安裝人員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經(jīng)設計人員同意并重新計算整定后,方能實施。
25.采區(qū)變電所安裝后,經(jīng)主管部門驗收批準送電,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電。
26.零時拆搭火的電器設備,由主管部門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單位才能實施。
第12篇 井下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普通型攜帶或電氣測量儀表只準在ch4濃度1%以下地點使用。
第二條:井下不準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并用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電后,經(jīng)瓦檢員檢查ch4濃度在1%下方可對地放電。所有開關手把在切斷電源時都應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示牌。
第三條:非電氣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線或千伏級電氣主回路時,都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站在絕緣臺上進行。
第四條:高低壓電的操作,必須執(zhí)行兩人作業(yè)制,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事故情況下,送點除外)。停電時必須先斷油開關,后拉閘。送電時與其相反。禁止帶負荷拉、合電源刀閘。無論高低壓系統(tǒng)停電工作,工作前必須掛好停電作業(yè)牌。
第五條:禁止用手觸摸高壓帶電設備的絕緣部分。任何情況下,人與帶電部位應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離。一切裸露的電氣設備都要設柵欄。
第六條:高低壓開關的過流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整定,保險絲選擇應符合規(guī)定。禁止用其他金屬代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