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1)工具的分類 機電維修部工具分為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部門 公用工具, 個人使用工具個人保管, 部門公用工具負責人領用并保管。 倉管員對所領用工具記錄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nèi)》 。
(2)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a)機電員工正式上崗時,由員工填寫《領料單》經(jīng)機電主管批 準后,在倉管員處領取一套個人使用工具。
b)個人使用工具注意事項 不準亂打亂撬;用力應適度;測量不同參數(shù)時注意正確換擋;注 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工具用后擦拭干凈。
c)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 途。
d)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由員工個人 立即補上同規(guī)格同品質(zhì)的工具; 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jīng)機電維修 部主管批準后在倉管員處以舊換新,倉管員作好登記。
e)員工辭工,被解雇或轉(zhuǎn)崗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機電維 修部,丟失個人工具的員工應賠償相應錢款。
(3)專用組公用工具的管理
a)專用組公用工具由部門負責人管理。
b)專用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小件工具參照個人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大型工具應每月進行一次保養(yǎng);對各轉(zhuǎn)動部位加注潤滑油;調(diào)整 皮帶,對于磨損嚴重的皮帶應更換;檢查啟動電容,如變形、膨脹或 開裂則應更換;檢查或整修接線頭;調(diào)整機械間隙至合理位置;清潔 外表,必要時涂上防銹油。
c)專業(yè)組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d)專業(yè)組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 賠償。專用組公用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500 元以下) 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確認,主管經(jīng)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 500 元 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由組長填寫《報廢工具登記表》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 管批準后上報公司審核。
e)專業(yè)組組長工作調(diào)遷、辭工或被解雇時,由機電維修部主管 會同管理處倉管員一起對組長所管公用進行盤點, 發(fā)現(xiàn)缺少或人為損 壞的則應追究組長的責任。
第2篇 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3
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三)
1.0目的
規(guī)范機電維修部工作管理工作,確保機電維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公司所屬各管理處機電維修部的工具管理。
3.0職責
3.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并負責工具的申購。
3.2機電維修部組長具體負責工具管理。
3.3管理處倉管員負責工具的薄記盤點工作。
4.0程序要點
4.1《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的制定
4.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機電維修部主管組織各分布門組長(負責人)一起制定下一年度《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并上報公司審批。
4.1.2《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應包括如下內(nèi)容:
a)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guī)格、數(shù)量、產(chǎn)地;
b)預計費用;
c)購買時間;
d)用途。
4.2機電維修部的工具分成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分部門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分部門公用工具由組長(負責人)領用并負責保管,管理處倉管員對所領用工具記錄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nèi)。
4.3個人使用工具和分部門公用工具(便攜帶的)由組長統(tǒng)一填寫《領料單》,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由組長到倉庫領取并負責暫保管。組長必須將所領工具簿記在《組長保管工具登記表》內(nèi),并由機電維修部主管簽名確認。
4.4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4.4.1機電維修部員工正式上崗時,由員工填寫《領料單》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在倉管員處領取一套個人使用工具。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補領一次。管理處倉管員應對員工所領工具簿記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nèi)。
4.4.2個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不準亂打亂撬;
b)用力應適度;
c)測量不同的參數(shù)時注意正確換檔(萬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如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承載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凈工具。
4.4.3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4.4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guī)格同品質(zhì)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jīng)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在倉管員處以舊換新,倉管員應做好登記。
4.4.5員工辭工、被解雇或轉(zhuǎn)崗十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給機電維修部,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工具通知財務部扣發(fā)相應的錢款。機電維修部組長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樸記在《組長保管工具登記表》內(nèi),并在“備注”一欄內(nèi)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作以舊換新用的工具。
4.4.6機電維修部主管每月18號檢查每個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其立即補齊。
4.4.7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nèi),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上報公司審批。審批后由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報廢處理。
4.5專業(yè)組公用工具管理
4.5.1各專業(yè)組員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分部門之間借用公用工具都應在組長處借用;機電維修部以外的部門借用公用工具須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方可借用。組長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4.5.2專業(yè)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按4.2.2條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應遵循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外還應每個月進行一次保養(yǎng):
--對各轉(zhuǎn)動部位加注潤滑油;
--調(diào)整皮帶,對于磨損嚴重的皮帶應更換;
--檢查、調(diào)整碳刷,如碳刷磨損超過新狀時的1/2則應更換;
--檢查啟動電容,如變形、膨脹或開裂則應更換;
--檢查或整修接線頭;
--調(diào)整機械間隙至合理位置;
--清潔外表,必要時涂上防銹油;
--擰緊所有緊固螺栓。
4.5.3專業(yè)組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5.4專業(yè)組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專業(yè)組功用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確認,主管經(jīng)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由組長填寫《報廢工具登記表》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上報公司審批。
4.5.5專業(yè)組組長工作調(diào)遷、辭工或被解雇時,由機電維修部主管會同管理處倉管員一起對組長所管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fā)現(xiàn)缺少或人為損壞的則應追究組長的責任。
4.5.6機電維修部主管每月20號對每個部門的公用工具進行檢查,對于缺少的或人為損壞的,將責令組長負責盡快補齊。
4.5.7對于換下來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nèi),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上報公司生僻。審批后由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報廢處理。
4.5.8對于專業(yè)組公用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則應重新申購。
4.6機電維修部通訊用對講機管理按《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相關條款執(zhí)行。
4.7管理處倉管員每月30號應將所保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簿記在《倉管員保管工具登記表》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建議機電維修部主管盡快申購。
4.8機電維修部主管每月5浩之前根據(jù)倉管員的建議及《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表》填寫工具申購單并上報公司。對于計劃中未列出的工具,機電維修部主管應盡快補充至計劃中并上報公司審批。
5.0記錄
5.1《工具保管登記表》
5.2《工具領用登記表》
5.3《工具借用登記表》
5.4《報廢工具登記表》
5.5《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第3篇 維修部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2
維修部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二)
一、目的
規(guī)范機電維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確保機電維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處機電維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職責
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并負責工具的申購及具體負責工具管理。
2、管理處倉管員負責工具的簿房盤點工作。
四、程序要點
1、《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機電維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并上報經(jīng)理審批。
(2)《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應包括如下內(nèi)容:
a、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guī)格、數(shù)量、產(chǎn)地;
b、預計費用;
c、購買時間;
d、用途。
2、機電維修部的工具分成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負責保管。管理處倉管員對所領用工具記錄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nèi)。
3、個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機電維修部主管統(tǒng)一填寫《領料單》,經(jīng)服務中心主管批準后,由機電維修部主管到倉庫領取并負責暫保管。
4、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1)機電維修部員工正式上崗時,由員工填寫《領料單》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在倉管員處領取一套個人使用工具。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補領一次。管理處倉管理員應對員工所領工具簿記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nèi)。
(2)個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不準亂打亂撬;
b、用力應適度;
c、測量不同參數(shù)時注意正確換檔(萬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如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承載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凈工具。
(3)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guī)格同品質(zhì)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在倉管員處以舊換新,倉管理員應做好登記。
(5)員工辭工、被解雇或轉(zhuǎn)崗時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給機電維修部,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工具通知財務部扣發(fā)相應的錢款。機電維修部主管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簿記在《組長保管工具登記表》內(nèi),并在'備注'一欄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作以舊換新用的工具。
(6)機電維修部主管每月18號檢查每個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其立即補齊。
(7)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nèi),經(jīng)經(jīng)理助理批準后上報經(jīng)理審批。審批后由經(jīng)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公用工具管理
(1)員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門之間借用公用工具都應在機電維修部主管處借用;主管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按4-(2)條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應遵循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外還應每個月進行一次保養(yǎng):
--對各轉(zhuǎn)動部位加注潤滑油;
--調(diào)整皮帶,對于磨損嚴重的皮帶應更換;
--檢查、調(diào)整碳刷,如碳刷磨損超過新裝時的1/2則應更換;
--檢查啟動電容,如變形、膨脹或開裂則應更換;
--檢查或整修接線頭;
--調(diào)整機械間隙至合理位置;
--清潔外表,必要時涂上防銹油;
--擰緊所有緊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公用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確認,服務中心主管及物業(yè)經(jīng)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由主管填寫《報廢工具登記表》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上報經(jīng)理助理審核,報經(jīng)理審批。
(5)機電維修主管工作調(diào)遷、辭工或被解雇時,機電維修部主管會同管理處倉管員一起對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fā)現(xiàn)缺少或人為損壞的則應追究主管的責任。
(6)對于換下來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nèi),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上報經(jīng)理助理審核,報經(jīng)理審批,審批后由經(jīng)理助理負責報廢處理。
(7)對于公用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則應重新申購。
6、管理處倉管員每月25號應將所保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簿記在《倉管員保管工具登記表》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盡快制定計劃申購。
五、記錄
1、《工具保管登記表》
2、《工具領用登記表》
3、《工具借用登記表》
4、《報廢工具登記表》
5、《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表》
六、相關支持文件
第4篇 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
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一、 目的
規(guī)范機電維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確保機電維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處機電維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 職責
1、 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并負責工具的申購及具體負責工具管理。
2、 管理處倉管員負責工具的簿房盤點工作。
四、 程序要點
1、 《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的制定;
(1) 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機電維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并上報經(jīng)理審批。
(2) 《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應包括如下內(nèi)容:
a、 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guī)格、數(shù)量、產(chǎn)地;
b、 預計費用;
c、 購買時間;
d、 用途。
2、 機電維修部的工具分成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負責保管。管理處倉管員對所領用工具記錄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nèi)。
3、 個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機電維修部主管統(tǒng)一填寫《領料單》,經(jīng)服務中心主管批準后,由機電維修部主管到倉庫領取并負責暫保管。
4、 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1) 機電維修部員工正式上崗時,由員工填寫《領料單》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在倉管員處領取一套個人使用工具。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補領一次。管理處倉管理員應對員工所領工具簿記在《工具領用登記表》內(nèi)。
(2) 個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 不準亂打亂撬;
b、 用力應適度;
c、 測量不同參數(shù)時注意正確換檔(萬用表);
d、 注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如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承載能力等);
e、 用后擦拭干凈工具。
(3) 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 機電維修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guī)格同品質(zhì)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批準后在倉管員處以舊換新,倉管理員應做好登記。
(5) 員工辭工、被解雇或轉(zhuǎn)崗時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給機電維修部,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工具通知財務部扣發(fā)相應的錢款。機電維修部主管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簿記在《組長保管工具登記表》內(nèi),并在“備注”一欄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作以舊換新用的工具。
(6) 機電維修部主管每月18號檢查每個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其立即補齊。
(7) 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nèi),經(jīng)經(jīng)理助理批準后上報經(jīng)理審批。審批后由經(jīng)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 公用工具管理
(1) 員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門之間借用公用工具都應在機電維修部主管處借用;主管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2) 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 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按4-(2)條款;
b、 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應遵循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外還應每個月進行一次保養(yǎng):
――對各轉(zhuǎn)動部位加注潤滑油;
――調(diào)整皮帶,對于磨損嚴重的皮帶應更換;
――檢查、調(diào)整碳刷,如碳刷磨損超過新裝時的1/2則應更換;
――檢查啟動電容,如變形、膨脹或開裂則應更換;
――檢查或整修接線頭;
――調(diào)整機械間隙至合理位置;
――清潔外表,必要時涂上防銹油;
――擰緊所有緊固螺栓。
(3) 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 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公用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確認,服務中心主管及物業(yè)經(jīng)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由主管填寫《報廢工具登記表》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上報經(jīng)理助理審核,報經(jīng)理審批。
(5) 機電維修主管工作調(diào)遷、辭工或被解雇時,機電維修部主管會同管理處倉管員一起對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fā)現(xiàn)缺少或人為損壞的則應追究主管的責任。
(6) 對于換下來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nèi),經(jīng)機電維修部主管上報經(jīng)理助理審核,報經(jīng)理審批,審批后由經(jīng)理助理負責報廢處理。
(7) 對于公用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則應重新申購。
6、 管理處倉管員每月25號應將所保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簿記在《倉管員保管工具登記表》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盡快制定計劃申購。
五、 記錄
1、《工具保管登記表》
2、《工具領用登記表》
3、《工具借用登記表》
4、《報廢工具登記表》
5、《機電維修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表》
六、 相關支持文件
第5篇 z商廈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商廈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目的:規(guī)范工程部工具管理工作,確保工程部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各門店的工程部的工具管理。
(一)職責
1.工程部主管負責檢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并對工具的采購計劃作出編制。
2.工程部維修組長具體負責工具管理。
3.工程部庫管員負責工具的發(fā)放登記管理。
(二)程序
1.報工程部工具年度采購預算。
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工程部主管組織各班組長一起制定下一年度《工程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并上報公司審批。
1.2《工程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應包括如下內(nèi)容:
a)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guī)格、數(shù)量、產(chǎn)地。
b)預計費用。
c)購買時間。
d)用途。
2.工程部的工具分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班組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班組公用工具由班組長領用并負責保管。庫管員對所領用工具應做記錄工作。
2.1個人使用工具和班組公用工具(便攜帶的)由班組長統(tǒng)一填寫《領料單》,經(jīng)主管批準后,由班組長到庫房領取并負責暫時保管。班組長必須將所領工具登記在《組長保管工具登記表》內(nèi),由主管簽字確認。
2.2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2.1.1工程部員工正式上崗時,由員工填寫《領料單》經(jīng)主管批準后,在庫管員處領取一套個人使用工具。庫管員應對員工所領工具進行登記。
2.2.2個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不準亂打亂撬。
b)用力應適度。
c)測量不同的參數(shù)時注意正確換擋(萬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如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承載能力)。
e)用后擦拭干凈工具。
2.2.3工程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做私人用途。
2.2.4工程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guī)格同品質(zhì)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jīng)工程部主管批準后在庫管員處以舊換新,庫管員應做好登記。
2.2.5員工辭工、被解聘或轉(zhuǎn)崗時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給工程部,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工具通知人事部扣發(fā)相應的錢款。班組長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登記在《組長保管工具登記表》內(nèi),并在“備注”一欄中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做以舊換新用的工具。
2.2.6工程部主管每月20日檢查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其立即補齊。
2.2.7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工程部庫管員進行一次盤點,經(jīng)工程部經(jīng)理批準后報公司審批。審批后由主管負責報廢處理。
3. 維修組公用工具管理
3.1各專業(yè)員工借用公用工具都應在班組長處借用,工程部以外的部門借用必須經(jīng)主管批準后方可借用。班組長必須將借用工具進行登記。
3.2維修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a)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按2.4.2條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遵循便攜式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外還應每個月進行一次保養(yǎng)。
------對各轉(zhuǎn)動部位加注潤滑油。
------調(diào)整皮帶,對于磨損嚴重的皮帶應更換。
------檢查、調(diào)整碳刷,如碳刷磨損超過新裝時的1/2則應更換。
------檢查啟動電容,如變形、膨脹或開裂則應更換。
------檢查或整修接線頭。
------調(diào)整機械間隙至合理位置。
------清潔外表,必要時涂上防銹油。
------擰緊所有緊固螺栓。
3.3維修組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做私人用途。
3.4維修組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經(jīng)工程部主管確認,部門經(jīng)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由班組長填寫“工具報廢證明”經(jīng)工程部經(jīng)理批準后上報公司審批。
3.5維修班組長工作調(diào)遷、解聘或辭職時,由工程部主管會同庫管員一起對其所管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fā)現(xiàn)缺少或人為損壞的則應追究班組長的責任。
3.6工程部主管每月20日對每個維修組的公用工具進行檢查,對于缺少的或人為損壞的,將責令班組長負責盡快補齊。
3.7對于換下來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庫管員進行一次盤點,經(jīng)工程部經(jīng)理批準后上報公司審批,審批后由工程部主管負責報廢處理。
3.8對于維修組公用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則重新申購。
4.工程部庫管員每月30日應將所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庫管員保管工具登記表》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建議工程部主管盡快申購。
5.工程部主管每月5日前根據(jù)庫管員的建議及工程部工具年度采購預算填寫工具采購單,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審核后上報公司審批。對于計劃中未列出的工具,工程部主管應盡快補充至計劃中并上報公司審批。
(三)相關記錄
工具保管登記表
第6篇 手持式電動工具管理使用檢查維修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程
1分類
工具按觸電保護分為:
ⅰ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害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ⅱ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設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
ⅲ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nèi)部不會產(chǎn)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2對軟電纜或軟線的安全要求:
2.1 ⅰ類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三芯(單項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接地或接零線。
2.2工具的軟電纜或軟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
3對插頭、插座的安全要求
3.1工具所用的插頭、插座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帶有接地插腳的插頭、插座的插合時應符合規(guī)定的接觸順序,防止誤插入。
3.2工具軟電纜或軟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diào)換。
3.3三級插座的接地插孔應單獨用導線接至接地線(采用保護接地的)或單獨導線接至地線(采用保護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內(nèi)用導線直接將零線與地線連接起來。
4檢查和維修
4.1工具在發(fā)出或收回時,必須由保管人員進行日常檢查。
4.2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檢查。
4.2.1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4.2.2在濕熱和溫度差變化大的地區(qū)還應相應縮短檢查周期。
4.3工具的日常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4.3.1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4.3.2保護接地線或接地零線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4.3.3軟電纜或軟線是否完好無損。
4.3.4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4.3.5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4.3.6電氣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4.3.7機械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4.3.8工具轉(zhuǎn)動部分是否靈活無障礙。
4.4工具的定期檢查,除4.3條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絕緣電阻應小于表1規(guī)定的數(shù)值。
4.5長期放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表1規(guī)定的數(shù)值,必須進行干燥處理和維修,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6工具如有絕緣損壞、軟電纜或軟線護套破裂、保護接地或接零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4.7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4.8在維修時,工具內(nèi)的絕緣襯墊、管套等不得任意拆除、調(diào)換或漏裝。
4.9工具的電氣絕緣部分經(jīng)修理后,必須進行下列測量和試驗。
4.9.1絕緣電阻測量按表1。
測量 部位
絕緣電阻(mω)
ⅰ類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ⅱ類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ⅲ類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2
7
1
4.9.2絕緣耐壓試驗按表2
試驗電壓的施加部位
試驗電壓(v)
ⅰ類工具
ⅱ類工具
ⅲ類工具
帶電零件與殼體零件之間僅由基本絕緣與帶電零件隔離由加強絕緣與帶電零件隔離
380
2800
950
注:絕緣耐壓試驗的時間維持1分鐘。
4.9.3工具如果不能修復,必須辦理報廢銷帳手續(xù)。
第7篇 物業(yè)工程部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
物業(yè)工程部工具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1、目的
1.1、規(guī)范工程部工具管理工作,確保工程部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2、適用范圍
2.1、適用于物業(yè)公司工程部的工具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經(jīng)理負責檢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并負責工具的申購管理。
3.2、工程維護部主任負責工具的庫房盤點工作。
4、程序要點
4.1、《工程維護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的制定;
4.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工程維護部主任制定下一年度《工程維護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并上報經(jīng)理審批。
4.1.2、《工程維護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應包括如下內(nèi)容:
a、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guī)格、數(shù)量、產(chǎn)地;
b、預計費用;
c、購買時間;
d、用途。
4.1.3、工程部的工具分成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工程部經(jīng)理負責保管。工程部倉管員對所領用工具記錄在《工程部個人工具領用登記表》內(nèi)。
4.1.4、個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工程維護部主任填寫《領料單》,經(jīng)工程部經(jīng)理批準后到倉庫領取負責發(fā)放和暫時保管。
4.1.5、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4.1.6、工程部員工正式上崗時,由員工填寫《領料單》經(jīng)工程部經(jīng)理批準后,在倉管員處領取一套個人使用工具。工程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補領一次。工程部倉管員應對員工所領工具簿記在《工程部個人工具領用登記表》內(nèi)。
4.1.7、個人使用工具應加以愛護,避免違規(guī)操作損壞工具的使用壽命;
4.1.8、工程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1.9、工程部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guī)格同品質(zhì)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jīng)工程部經(jīng)理批準后在倉管員處以舊換新,倉管員應做好登記。
4.1.10、員工辭工、被解雇或轉(zhuǎn)崗時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給工程部,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工具通知財務部扣發(fā)相應的錢款。工程部經(jīng)理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登記在《工具保管登記表》內(nèi),并在'備注'一欄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作以舊換新用的工具。
4.1.11、工程維護部主任每月18號檢查每個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其立即補齊。
4.1.12、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工程部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nèi),經(jīng)核實后將實際情況上報部門經(jīng)理審批,經(jīng)工程部經(jīng)理審批后,上報物業(yè)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審批后由工程部經(jīng)理負責報廢處理。
4.2、公用工具管理
4.2.1、員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門之間借用公用工具,都應在工程部經(jīng)理的同意下,由倉管員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4.2.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愛護,定期由工程部經(jīng)理安排專人檢查維修,發(fā)現(xiàn)公用工具損壞要及時上報工程部經(jīng)理處理。
4.2.3、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chǎn),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2.4、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賠償。
4.2.5、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經(jīng)工程部經(jīng)理確認及物業(yè)總經(jīng)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由使用部門經(jīng)理填寫《報廢工具登記表》,經(jīng)工程部經(jīng)理審核后上報物業(yè)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
4.2.6、工程部經(jīng)理工作調(diào)遷、辭工或被解雇時,工程部經(jīng)理會同工程部倉管員一起對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fā)現(xiàn)缺少或人為損壞的則應追究工程部經(jīng)理的責任。
4.2.7、對于公用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后合格的 方可使用,否則應重新申購。
4.2.8、工程部倉管員每月25號應將所保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倉管員保管工具登記表》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盡快制定計劃申購。
5、記錄
5.1、《工具保管登記表》
5.2、《工程部個人工具領用登記表》
5.3、《工具借用登記表》
5.4、《報廢工具登記表》
5.5、《工程部工具年度采購計劃表》
6、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