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規(guī)程
在建筑施工中,高處作業(yè)多。其中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是事故預防的重點之一。所謂高處作業(yè),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均稱高處作業(yè)。由于高處作業(yè)活動面小,四周臨空,風力大,且垂直交凡作業(yè)多,因此是一項十分復雜、危險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將造成嚴重事故。高處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
一、高處作業(yè)事故的類型和原因
1. 高處作業(yè)人員缺乏應有的安全技術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 高處作業(yè)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健全。
3. 被蹬踏物材質強度不夠。
4. 高處作業(yè)移動位置時,蹭空、滑倒、失穩(wěn)。
5. 立體垂直交叉作業(yè)時不按規(guī)定采取防護措施。
6. 高處作業(yè)時,由于站位不當或操作失誤被物體碰撞、電擊、風刮而墜落等。
二、高處作業(yè)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范操作
1. 高處作業(yè)人員要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頭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帶。
2. 遇到大霧、大雨和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高處作業(yè)。
3. 高處作業(yè)暫時不用的工具,裝入工具袋,隨用隨拿。常用的工具應系帶在身上,用
不著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應采用系繩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拋擲,以免掉落傷人。作業(yè)結束后應及時清理運送到指定的地點,防止遺留在作業(yè)現場而掉落傷人。
三、交叉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范
在施工現場空間上下不同層次(高度)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yè),叫交叉作業(yè)。其安全操作規(guī)范是:
1.作業(yè)人員在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業(yè)。下層作業(yè)位置必須處于上層作業(yè)物體可能墜落范圍之外;當不能滿足時,上下之間應設隔離防護層。當高層建筑高處超過24m以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保護設施。
2.禁止下層作業(yè)人員在防護欄桿、平臺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范
在施工現場,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yè),叫攀登作業(yè)。其安全操作規(guī)范是:
1. 作業(yè)人員應從規(guī)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guī)定的通道攀登、翻躍。
2.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對梯子,雙手扶牢,不得手持物體攀登。
3. 禁止在陽臺欄桿、鋼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撐桿上作業(yè)。
4. 禁止沿屋架上弦、檁條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業(yè)。
5. 人員上下腳手架應走專用通道,禁止攀爬腳手架桿件上下。在腳手架上作業(yè)或行走
要注意腳下探頭板。
五、高處作業(yè)的防護措施
1.高處作業(yè)平臺的防護
高處作業(yè)平臺四周要有1~1.2m的防護攔桿,欄桿外掛密目網封閉。底部四周鋪18cm
高檔腳板,平臺板為5cm厚木腳手板。平臺設梯子,供工作人員上下,梯子要與平臺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間距為30cm。
2.臨邊作業(yè)的防護
在高處作業(yè)時,工作面邊緣沒有圍護設施,或雖有圍護設施,但高度低于0.8m時,此
高處作業(yè)為臨邊作業(yè)。
陽臺、樓板、屋面、基坑周邊等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外掛密目網封閉。使用里腳手
架砌墻時,腳手架外側用密目網封閉;內側與墻體之間也應將空隙封閉,防止落人落物。
3.洞口防護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孔、洞,有從孔、洞墜落的危險。根據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應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閉牢固、嚴密,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如要拆除,須經工地負責人批準。
第2篇 建筑施工振動器操作規(guī)程
建筑施工振動器操作規(guī)程
1 .使用前必須檢查電機旋轉方向與標記方向是否一致,各部件連接是否緊固,確認良好,方能使用。
2 .電源軟線應盡量架空,并經常檢查,不得在水泥砂漿內亂拖,以免損破絕緣軟線,以致操作周圍導電。
3 .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
4 .振動棒正常運轉后,應將棒頭順力沉人混凝土中,切不可用力硬插,拉管時不得用力太猛,以防損壞機件和發(fā)生事故。
5 .操作日加,軟管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cm ,振動棒不得插得太深,棒的尾部須露出1/3~1/4 為宜;軟軸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否則會被振搗后的混凝土將振動棒擠住,而不易拔出。
6 .插人式振動器在鋼筋網上面振搗時,應注意不使鋼筋夾住振動棒或棒體觸及硬物而受到損壞,此外還要隨時注意電線的絕緣;如發(fā)現漏電或電動機零線脫落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進行修理。
7 .雨天工作時,應設法將振動器的電動機加以遮蓋,避免雨水浸人,濕手不準接觸電器開關。
8 .用繩拉平板振動器時,拉線必須保證絕緣和干燥,兩人應密切配合,移動和轉向時,應蹬平板的兩端,不得蹬在電動機上。
9 .操作中,平板振動器移動時,須使電動機的導線保持有足夠的長度和松度,不使其拉緊,以免線頭被拉斷。
10 .振動器的外表面應保持清潔,不得使水泥漿粘結在電動機外殼上,以免妨礙電動機散熱。
1 1 .操作振動器時,電動機溫度不得超過75 ℃ ,否則應停機降溫;運轉中發(fā)現故障,應停機排除。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梯安裝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電梯安裝操作人員,必須經身體檢查,凡患心臟病、高血壓病者,不得從事電梯安裝操作。
1.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時精神集中,嚴禁飲酒,著裝整齊,并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1. 3電梯安裝井道內使用的照明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v。操作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漏電保護器靈敏、有效。
1. 4梯井內操作必須系安全帶;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腳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畢必須裝入工具袋;物料嚴禁上、下拋扔。
1. 5電梯安裝使用腳手架必須經組織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1. 6焊接動火應辦理用火證,備好滅火器材,嚴格執(zhí)行消防制度。施焊完畢必須檢查火種,確認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1. 7設備拆箱、搬運時,拆箱板必須及時清運碼放指定地點。拆箱板釘子應打彎。抬運重物前后呼應,配合協調。
1. 8長形部件及材料必須平放,嚴禁立放。
2. 電 梯 安 裝
2. 1樣板架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樣板應牢固準確,制做樣板時,架樣板木方的木質,強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
(2) 架樣板木方應按工藝規(guī)定牢固地安裝在井道壁上,不允許作承重它用。
(3) 放鋼絲線時,鋼絲線上臨時所栓重物重量不得過大,必須捆扎牢固。放線時下方不得站人。
2. 2導軌及其部件安裝前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剔墻、打設膨脹螺栓,操作時應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帶,戴防護眼鏡,持拿榔頭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業(yè)。
(2) 電錘應用保險繩栓牢,打孔不得用力過猛,防止遇鋼筋卡住。
(3) 剔下的混凝土塊等物,應邊剔邊清理,不得留在腳手架上。
(4) 用氣焊切割后的導軌支架必須冷卻后,再焊接。
(5) 導軌支架應隨穩(wěn)隨取,不得大量堆積于腳手板上。
(6) 導軌支架與承埋鐵先行點焊,每側必須上、中、下三點焊牢,待導軌調整完畢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 在井道內緊固膨脹螺栓時,必須站好位置,扳子口應與螺栓規(guī)格協調一致,緊固時用力不得過猛。
2. 3導軌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做好立道前的準備,應根據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對腳手板等進行重新鋪設,準備導軌吊裝的通道,掛滑輪處進行加固等,必須滿足吊裝軌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 采用卷揚機立道,起吊速度必須低于8m/min。必須檢查起重工具設備,確認符合規(guī)定方可操作。
(3) 立軌道應統一行動,密切配合,指揮信號清晰明確,吊升軌道時,下方不得站人,并設專人隨層進行監(jiān)護。
(4) 軌道就位連接或軌道暫時立于腳手架時,回繩不得過猛,導軌上端未與導軌支架固定好時,嚴禁摘下吊鉤。
(5) 導軌凸凹榫頭相接入槽時,必須聽從接道人員信號,落道要穩(wěn)。
(6) 緊固壓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時,上下配合好。
2. 4軌道調整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軌道調整時,上下必須走梯道,嚴禁爬架子。
(2)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墊片、螺栓等)應隨時裝入工具袋內,不得亂放。
(3) 無圍墻梯井,如觀光梯,嚴禁利用后沿的護身欄當梯子,梯外必須按高處作業(yè)規(guī)定進行安全防護。
2. 5廳門及其部件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安裝上坎時(尤其貨梯)必須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輪等起重工具進行。
(2) 廳門門扇的安裝必須按工藝防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
(3) 井道安全防護門在廳門系統正式安裝完畢前嚴禁拆除。
(4) 機鎖、電鎖的安裝,用電鉆打定位銷孔時,必須站好位置,工具應按規(guī)定隨身攜帶。
2. 6機房內機械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搬抬鋼架、主機、控制柜等應互相配合;在尚無機房地板的梯井上穩(wěn)裝鋼梁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
(2) 對于機房在下面,其頂層鋼梁正式安裝前,禁止將繩輪放在上面;鋼梁應穩(wěn)裝在梯井承重墻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許將主機、抗繩輪置于鋼梁上。
(3) 進行曳引機吊裝前,必須校核吊裝環(huán)的載荷強度。
(4) 安裝抗繩輪應采用倒鏈等工具進行,可先安裝軸承架,再進行全部安裝,操作時下方嚴禁站人。
2. 7井道內運行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安裝配重前檢查倒鏈及承重點應符合安全要求。
(2) 配重框架吊裝時,井道內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應用溜繩緩慢進行。
(3) 導靴安裝前、安裝中不可拆除倒鏈,并應將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穩(wěn)。
(4) 安裝配重塊應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兩人必須配合協調,配重塊重量較大時,宜采用吊裝工具進行。
(5) 轎廂安裝前,轎廂下面的腳手架,必須滿鋪腳手板。
(6) 倒鏈固定要牢固,不得長時間吊掛重物。
(7) 轎廂載重量在1000kg,井道進深不大于2.3m,可用兩根不小于200mm×200mm堅硬木方支撐;載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兩根18號工字鋼或20號槽鋼作支撐;如載重量及井道進深超過上述規(guī)定時,應增加支撐物規(guī)格尺寸。
(8) 兩人以上扛抬重物應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盤),部件必須拴牢。
(9) 吊裝底盤就位時,應用倒鏈或溜繩緩慢進行,操作人員不得站在井道內側。
(10) 吊裝上梁,轎頂等重物時,必須捆綁牢固,操作倒鏈,嚴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 轎廂調整完畢,所有螺栓必須擰緊。
(12) 鋼絲繩安裝放測量繩線時,繩頭必須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 使用電爐熔化鎢金時,爐架應做好接地保護;繩頭灌鎢金時,應將勺及繩頭進行預熱,化鎢金的鍋不得掉進水點,操作時必須戴手套及防護眼鏡。
(14) 放鋼絲繩時,要有足夠的人力、人員嚴禁站于鋼絲繩盤線圈內,手腳應遠離導向物體,采用直接掛鋼絲繩工藝,制作繩頭時,輔助人員必須將鋼絲繩拽穩(wěn),不得滑落。
(15) 對于復線式電梯,用大繩等牽引鋼絲繩,繩頭拴綁處必須牢固,嚴禁鋼絲繩墜落。
2. 8電線管、電線槽的制作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使用砂輪鋸切割電線管,應將工件放平,壓力不得過猛。管槽鋸口應去掉毛刺。
(2) 在井道進行線槽及鐵管安裝時,應隨用隨取,不得大量堆于腳手板上,使用電鉆,嚴禁戴手套。
(3) 穿線、拉送線雙方呼應聯系要準確,送線人員的手應遠離管口,雙方用力不可過急過猛。
(4) 機房內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線槽,穿線后確認沒有硌傷導線,必須加蓋牢固。
3. 電 梯 調 試
3. 1慢車準備及慢車運行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慢車運行之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緩沖器安裝調整完畢,液壓緩沖器注油。
②限速器調速無畢。
③抱閘調整完畢,其動作可靠無誤。
④急?;芈分懈鏖_關作用準確可靠。
⑤上下極限開關安裝調整完畢,并投入使用。
(2) 轎頂護身欄安裝完畢,轎頂照明應完備。
(3) 井道內障礙物應清除,孔洞蓋嚴,存儲器運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廳門暫不能關閉,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裝好安全防護門(欄),掛警告牌。
(5) 若總承包單位(客戶)在初次運行之前未裝修好門套部分,必須將門廳兩側空隙封嚴,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暫不用的按鈕應用鐵蓋等措施保護封閉。
(7) 慢車運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轎廂運行時(機房、轎頂、轎內)必須取得聯系,方可運行。
(8) 在轎頂操作人員應選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結構、錯車(與對重交錯0位置,以及復繞繩輪)。到達預定位置開始工作前,必須扳斷電轎頂(或轎內)急停開關,再次運行前,方可恢復。
(9)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跨于轎廂與廳門門口之間進行工作。嚴禁探頭于中間梁下、門廳口下、各種支架之下進行操作。特殊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10) 對于多部并列電梯,各電梯操作人員應互相照顧,如確難以達到安全時,必須使相鄰電梯工作時間錯開。
(11) 轎廂上行時,轎頂上的操作人員必須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轎廂行駛中,嚴禁人員出入。
(12) 轎廂因故停駛,轎廂底坎如高于廳門底坎600mm,轎內人員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須從轎頂進行。
(13) 在機房內,應注意曳引繩、曳引輪、抗繩輪、限速器等運動部分,必須設置圍欄或防護裝置,嚴禁手扶。
3.2 快車準備及快車運行(試車)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快車運行之前,上述慢車運行的各條必須全部滿足,安裝工作全部結束后,快車運行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經過慢車全程試車,各部位均正常無誤。
(2) 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開關等均動作靈敏可靠。
(3) 各層廳門完全關閉,機、電鎖作用可靠。
(4) 快車運行中,轎頂不得站人。
(5) 電梯試車過程中嚴禁攜帶乘客。
3. 3電梯局部檢查及調整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在機房工作時,應將主電源切斷,掛好標志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 盤車時,應將主電源切斷,并采取斷續(xù)動作方式,隨時準備剎車。無齒輪電梯不準盤車。
(3) 在各層操作時,進入轎廂前必須確認其停在本層,不得只看樓層燈即進入。在底坑操作時應切斷停車開關或將動力電源切斷。
(4) 電梯的動力電源有改變時,再次送電之前,必須核對相序,防止電梯失控或電機燒毀。
(5) 冬季試梯,曳引機應加低溫齒輪油,若停梯時間較長,檢查潤滑油有凝結現象,必須采取措施處理后,方可開車。
第4篇 建筑工樁基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一般規(guī)定
1.1 樁基工程施工現場及各類機電設備的使用、施工臨時用電線路及生產、生活用電應遵守本規(guī)程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
1.2 進場施工前必須根據建設方提供的施工場地及附近的高、低壓輸電線路、地下管線、通訊電纜及周圍構筑物等分布情況的資料進行現場踏勘;在山谷、河岸或水上施工,應搜集了解地質地形、歷年山洪和最高水位、最大風力、雷雨季節(jié)及年雷暴日數等氣象和水文資料,并制定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1.3 自制或改裝的機械設備,必須有設計方案、設計圖紙、設計計算書、保證使用安全的防護裝置以及保證制作質量的技術措施、使用前對機械設備進行鑒定和驗收的技術標準、使用說明書及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并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核批準。
1.4 樁基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應采用電纜敷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專項安全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及本規(guī)程施工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對經常需要移動的電纜線路,應敷設在不易被車輛碾軋、人踩及管材、工件碰撞的地方,且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電工每周至少必須停電檢查一次電纜外層磨損情況,發(fā)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電纜通過臨時道路時,應用鋼管做護套,挖溝埋地敷設并設置牢固、明顯的方位標志。
1.5 每臺機械設備用電必須設置專用的開關柜或開關箱,柜(箱)內必須安裝過流、過載、短路及漏電保護等電器裝置。機械設備和開關柜設置的保護接零或接地、開關柜(箱)的防雨、防潮措施及柜(箱)內開關電器裝置、開關柜(箱)的安裝等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及本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1.6 夜間施工應有安全和足夠的照明,手持式行燈應使用安全電壓。在遇突然停電作業(yè)人員需要及時撒離作業(yè)點時,必須裝設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裝置。照明燈具的選擇、安裝、使用等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及本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1.7 使用自備發(fā)電機組,應有專人管理,并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及本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1.8 各型鉆機應由熟練鉆工操作,主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所有孔口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9 設備運轉時,嚴禁任何人觸摸或跨越轉動、傳動部位和鋼絲繩。嚴禁鉆盤上站人。
1.10 升降鉆具(或沖抓作業(yè))時,孔口作業(yè)人員應站在鉆具起落范圍之外。
1.11 升降鉆具前,必須檢查升降機制動裝置和離合器及操作把工作狀況是否正常,檢查提引器防脫鉤鎖是否牢靠。
1.12 升降作業(yè)時,不得用手直接清洗鉆具。在鉆具懸吊情況下,不得檢查和更換鉆頭翼片。
1.13 用轉盤扭卸鉆桿時,墊叉應有安全鉤,禁止使用快速檔。
遇扭卸不動情況應改用人力大錘敲打振動,禁止使用機械或液壓系統強行扭卸。
1.14 放倒卸下鉆具時,禁止人員在鉆具倒下范圍內站立或通過,同時不得碰撞孔口附近的電纜、電線。向下拖拉卸下鉆具時,只能用手托住鉆桿向外拉,禁止將鉆桿放在肩上拖拉。
1.15 塔上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鉆架平臺上禁止放置材料和工具。
1.16 處理孔內事故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應先了解分析孔內情況,包括下入孔內鉆桿,工具的聯接牢固程度等情況。同時,必須對現場有關設備、工具等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2 嚴禁超負荷強力起拔事故鉆具。
3 反鉆具時,應使用鋼絲繩反管器,使用鏈鉗反管時應有反管安全措施,在反彈范圍內不得站人。不得使用管鉗反管。
4 頂、反鉆具時,除直接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應撤至安全地帶。
5 嚴禁操作人員進入孔內。
1.17 作業(yè)現場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應遵守本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1.18 作業(yè)中,當停機時問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檢修時不得懸吊樁錘。
1.19 需要爆破作業(yè)配合時,應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
1.20 工地內的危險區(qū)域應用圍欄、蓋板等設置牢固可靠的防護,并設置警告標志牌,夜問應設紅燈示警。
1.21 鉆機施工必備的泥漿池(水池)、沉淀池、循環(huán)槽等的布設,應遵守“需要、方便、環(huán)保、文明”的原則。
1.22 遇有雷雨、大霧和六級及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一切作業(yè)。當風力超過七級或有風暴警報時,應將打樁機順風向停置,并應增加纜風繩,或將樁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長度在27m 及以上時,應提前放倒。
1.23 作業(yè)后,應將打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墊實,并切斷動力電源。
2 設備安裝、拆卸與遷移
2.1 各種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應嚴格按照其出廠說明書及編制的專項安裝、拆除方案進行。
2.2 機械設備在遷移前,應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上部凈空及道路、橋梁的承載能力。通過橋梁時,應采用低速檔慢行,在橋面上不得轉向或制動。承載能力不夠的橋梁,必須事先制定加固措施。
2.3 機械設備必須安裝在平整、堅實的場地上,遇松軟的場地必須先夯實,并加墊基臺木和木板。在臺架上作業(yè)的鉆機,鉆機底盤與臺架必須可靠連接。
2.4 機械設備必須安裝穩(wěn)固、周正水平?;剞D鉆機的回轉中心、沖擊(沖抓)鉆機鉆架天車滑輪槽緣的鉛垂線應對準樁孔位置,偏差不得大于設計允許值(10~15mm)。
2.5 必須在機械設備的傳動部分(明齒輪、萬向輪、皮帶和加壓輪)的外部安裝牢固的防護欄桿或防護罩,加壓輪用的鋼絲繩必須加防護套。
2.6 鋪設在臺架(平臺)上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當采用鋼板鋪設時,鋼板板面應有防滑措施。
2.7 塔架的梯子、工作臺及其防護欄桿必須安裝牢固、可靠,防護欄桿凈高度應不低于1.2m?;喤c天車輪必須使用鑄鋼件,天車輪要有天車擋板。必須裝上鋼絲繩提升限位器和防止鋼絲繩跳槽的安全擋板。
2.8 塔架不得安裝在架空輸電線路的下方,塔架豎起(安裝)或放倒(拆卸)時,其外側邊緣與架空輸電線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離,并符合本規(guī)程第2.0.16 條和第4.0.17 條的規(guī)定。
2.9 安裝、拆卸和遷移塔架時,必須服從機(班)長或技術人員的統一指揮,嚴禁作業(yè)人員上下拋擲工具和物件,嚴禁塔上塔下同時作業(yè),.嚴禁在塔上或高處位置存放拆裝工具和物件。在整體豎起或放倒塔架時,施工人員應離開塔架倒俯范圍。
2.10 設備在現場內遷移時,作業(yè)人員應先檢查并清除途中的障礙物,必須設專人照看電纜,防止軋損。無關人員應撤至安全地帶。
2.11 采用軌道、滾筒方式移動平臺時,作業(yè)人員應先檢查軌道、滑輪、滾筒、鋼絲繩、支腿油缸等安全情況,移動時應力求平穩(wěn)、勻速,防止傾倒。
2.12 車裝鉆機移位時,要放倒桅桿,拆除電纜、膠管,鉆車到位后,立即用三角木楔緊車輪,并保證支腿坐落在基臺木上。
2.13 用汽車裝運機械設備時,要將物件放穩(wěn)綁牢,裝卸應由有經驗的人指揮。禁止超荷裝載。人力裝卸車時所用跳板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并設有防滑隔擋,架放坡度不得大于20o ,落地一端要有防滑動措施。
2.14 沖擊鉆、沖抓錐的三角架或人字架的安裝高度不得低于7.5m,兩腿間角度不小于750,底腿要固定,裝好平拉手,安全系數不小于5,鋼絲繩安全系數不小于6。
3 樁位放樣
3.1 測量人員在測量前應了解作業(yè)區(qū)域有無未及時回填的樁孔。測量、立尺時不得倒退行走。
3.2 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測量時,標尺定點立尺、收尺時應注意保持與四周及上空的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本規(guī)程第
2.0.16 條的規(guī)定。
3.3 測量釘樁時不得對面使錘,并應注意周圍作業(yè)人員的安全。鋼釬和其它工具不得隨意拋擲。
3.4 遇雷雨時不得在高壓線、大樹下工作及停留。
4 埋設護筒
4.1 開挖護筒,除應遵守本節(jié)的規(guī)定外,尚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13.2的有關規(guī)定。
4.2 裸孔開挖時,挖掘深度一般不超過2m,否則必須采取護筒跟進或澆注混凝土護壁圍壁等措施。
4.3 挖掘深度超過2m 時,應在孔邊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應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第三章的有關要求。
4.4 孔內有人挖掘作業(yè),孔口必須有人監(jiān)護。如孔內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將作業(yè)人員提升到地面,并立即報告施工負責人處理。排除險情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4.5 在腐植土較厚地層挖孔時,應采取有效的通風措施,并應有專人監(jiān)測有毒有害氣體。如孔內散發(fā)出異味,應立即暫停作業(yè)撤至地面,并報告施工負責人,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4.6 孔內挖掘遇有大石塊需要吊運清出時,在裝好石塊后,孔內人員必須上到地面后,才能吊運石塊。
4.7 孔內需要抽水,應在挖孔作業(yè)人員上到地面后再進行,水泵必須加裝漏電保護裝置。
4.8 在易塌的砂層宜采用雙層護筒方法施工,在外層護筒內挖砂土,使護筒跟進,挖到預定深度,再安設正式護筒。
4.9 停止作業(yè)時,孔口應用蓋板蓋嚴并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牌。
5 打混凝土預制樁
5.1 吊樁前應將樁錘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
5.2 起吊時吊點必須正確,速度要均勻,樁身應平穩(wěn),必要時樁架應設纜風繩。
5.3 樁身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后人員不準在樁下通過。
5.4 吊樁與運樁發(fā)生干擾時,應停止運樁。
5.5 插樁時,手腳嚴禁伸入樁與龍門之間。
5.6 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樁時,用力不宜過猛。
5.7 打樁時應采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應的樁帽及襯墊,發(fā)現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5.8 錘擊不宜偏心,開始落距要小。如遇貫入度突然增大,樁身突然傾斜、位移、樁頭嚴重損壞、樁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應停止錘擊,經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5.9 熬制膠泥要穿好防護用品,工作棚應通風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準用錫焊,防止熔穿漏泄;膠泥澆注后,上節(jié)樁應緩慢放下,防止膠泥飛濺。
5.10 套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三者中心在同一軸線上。
5.11 拔送樁時應選擇合適的繩扣,操作時必須緩慢加力,隨時注意樁架、鋼絲繩的變化情況。
5.12 送樁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須及時回填或加蓋。
6 鉆進成孔
6.1 操作泵吸反循環(huán)回轉鉆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作業(yè)前檢查鉆機傳動部位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緊固所有螺栓,將地面管線與孔內鉆具可靠連接,做到不漏不堵。
2 開動鉆機前,應先啟動砂石泵,等形成正常反循環(huán)后才能開動鉆機慢速回轉下放鉆頭入孔,待鉆頭正常工作后逐漸加大轉速,調整鉆壓。
3 鉆機主操作手應精力集中,隨時觀察機械運轉情況和指示儀表量值顯示,感知孔內反映信息,及時調整技術參數。
4 加接鉆桿時,應先停鉆并將鉆具提升離孔底lm 左右,讓沖洗液循環(huán)l~2min,然后停泵加接鉆桿,并擰緊上牢。防止螺栓、螺母或工具等掉入孔內。
5 鉆進成孔過程中若孔內出現塌孔、涌沙等異常情況,應將鉆具提升離開孔底控制泵量,在保持沖洗液循環(huán)的同時向孔內輸送性能符合要求的泥漿。
6 起鉆操作要輕穩(wěn),防止鉆頭拖刮孔壁,并向孔內補入適量沖洗液。
6.2 操作正循環(huán)回轉鉆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檢查沖洗液循環(huán)系統是否齊全可靠,并根據鉆進地層性質調配比重粘度適宜的沖洗液(泥漿),其它檢查應遵守本節(jié)第18.6.1 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
2 應嚴格遵守正循環(huán)鉆進啟動程序,即:①下鉆具入孔內,使鉆頭距孔底渣面50~80mm;②開動泥漿泵,讓沖洗液循環(huán)2-3min;③啟動鉆機,并遵循先輕壓慢轉,逐漸增加轉速、增大鉆壓。
3 正常鉆進時,應隨時掌握升降機、鋼絲繩的松緊度,減少鉆桿和水龍頭晃動。
4 鉆進過程中若遇易塌地層,應適當加大泥漿的比重和粘度。
6.3 潛水電鉆成孔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潛水電鉆的啟動、鉆速的控制等應符合本節(jié)第18.6.2 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電鉆上應加焊吊環(huán),栓上鋼絲繩通至孔口吊住。電鉆必須安設過載保護裝置,其跳閘電流為80~100a。
2 升降電鉆或鉆進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收放電纜和進漿膠管,鉆進中送放要及時,應勤放少放;提升鉆具時,卷揚機操作手與收放線人員要配合好,防止提快收慢。
6.4 沖抓錐成孔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應先收緊內套鋼絲繩將錐提起,檢查錐的中心位置是否與護筒中心一致。檢查錐架、底腿是否牢固。檢查卷揚機和自動掛脫部件動作是否靈活可靠。
2 對卷揚機的操作要平穩(wěn),要控制好放繩量,發(fā)現鋼絲繩擺動厲害時,要停止作業(yè)查明原因。
3 應根據沖抓巖土的松散度選擇合適的沖程:沖抓松散層宜選小沖程(0.5~1.0m):沖抓砂卵石層宜選中等沖程(1-2m);當砂卵石較密實時可加大沖程(2~3m)。
6.5 沖擊鉆成孔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施鉆前的檢查應遵守本節(jié)第18.6.4 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
2 沖擊鉆進時應控制好鋼絲繩放松量,即要防止放得過多,也要防止放得過少,放繩要適量。若用卷揚機施工應有有效措施控制沖程。沖擊鉆頭下到孔底后要及時收繩提起鉆頭。
3 在基巖中沖擊鉆進時,宜采用高沖程(2.5-3.5m)。其它巖性層中的沖程量參見本節(jié)第18.6.4 條第三款。
4 每次撈渣后,應及時向孔內補充泥漿或粘土,保持孔內水位高于地下水位1.5-2m。
5 作業(yè)時,孔口附近禁止站人。
6.6 螺旋鉆成孔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開鉆前應縱橫調平鉆機,安裝導向套。
2 開孔時,應緩慢回轉,保持鉆桿垂直。
3 鉆進時,應保持鉆具工作平穩(wěn),隨時清理孔口積土。發(fā)生卡鉆、夾鉆時,不得強行鉆進或提升,應緩慢回轉,上下活動。
6.7 沉管樁施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檢查樁尖埋設位置是否與設計樁位相符合,鋼管套入樁尖后應保持兩者軸線一致。
2 給鋼管施加的錘擊(或振動)力應均勻,讓施加力落于鋼管中心,嚴禁打偏錘。
3 成孔過程要隨時注意樁管沉入情況,控制好收放鋼絲繩的長度。向上拔管時,要垂直向上邊振動邊拔。遇到卡管時,不得強行蠻拉。
4 采用二次“復打”方式時,應清除鋼管外的泥沙,前后兩次沉管的軸向應重合。
5 用振動沉管法成孔時,開機前操作人員必須發(fā)出信號,振動錘下禁止站人,用收緊鋼絲繩加壓時,應隨樁管沉入隨時調整鋼絲繩,防止抬起機架。
6 在打沉管樁時,孔口和樁架附近不得有人站立可停留。
7 停止作業(yè)時,應將樁管底部放到地面墊木上,不得懸吊在樁架上。
8 在樁管打到預定深度后,應將樁錘提升到4m 以上鎖住后,才可檢查樁管、澆注混凝土。
7 人工挖孔
7.1 施工現場所有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裝置、工具、配件以及個人防護用品必須經常檢查,確保完好和正確使用。
7.2 人工挖孔作業(yè)施工用電應符合本章第一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樁孔內作業(yè)如需照明,必須使用安全電壓,燈具應符合防爆要求,孔內電纜必須固定并有防破損、防潮的措施。
7.3 夜問禁止人工挖孔作業(yè)。
7.4 多孔施工應間隔開挖,相鄰的樁孔不能同時進行挖孔作業(yè)。
7.5 孔口操作平臺應自成體系,防止在護壁下沉時被拉垮。
7.6 孔內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作業(yè)時不得吸煙,不得穿化纖衣褲,不得在孔內使用明火。同一人在孔內連續(xù)作業(yè)時問不得超過2h。
7.7 班前和施工過程中,要隨時檢查起重設備各部件是否牢固、靈活;支腿是否牢固穩(wěn)定;起重鋼絲繩及其與掛鉤的聯接、掛鉤的安全卡環(huán)、防墜保護裝置等是否牢固可靠;提桶是否完好,發(fā)現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7.8 必須遵守逐節(jié)施工的原則,即必須做到挖一節(jié)土,做一節(jié)混凝土護壁??變乳_挖作業(yè)必須待護壁穩(wěn)定后再挖下一節(jié)。
7.9 樁孔擴底(適宜于粘土層,硬實砂土層)應采用間隔削土法,留一部分土做支撐,待澆灌混凝土前再挖支撐土。淤泥層、松散沙層(含流沙層)不宜人工擴底。
7.10 正在施工的樁孔,每天班前應將積水抽干,并用鼓風機向孔內送風至少5min,經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人作業(yè)。當孔深超過lom時,地面應配備向孔內送風的專用設備,風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鑿巖時尚應加大送風量。
7.11 孔內有人作業(yè),孔口應有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護壁變形、涌水、流沙以及有異味氣體等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迅速將孔內作業(yè)人員撤至地面,并報告施工負責人處理,在排除隱患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7.12 開挖復雜的土層結構時,每挖0.5~1.0m 應用手鉆或不小于φ16 鋼筋對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檢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沙等,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7.13 作業(yè)人員上下孔井,應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吊籠或爬梯,使用吊籠時其起重機械各種保險裝置必須齊全有效。不得用人工拉繩子運送作業(yè)人員和腳踩護壁凸緣上下樁孔。樁孔內壁應設置尼龍保險繩,并隨挖孔深度增加放長至作業(yè)面,作為救急之備用。
7.14 樁孔內作業(yè)需要的工具應放在提桶內遞送,長柄工具應將重的一頭放在提桶底部,上端用繩捆綁在起重繩上。禁止向孔內拋擲,禁止工具與土方混裝提升。
7.15 當樁孔挖至5m 以下時,應在孔底面3m 左右的護壁凸緣上設置半圓形的防護罩,防護罩可用鋼(木)板做成,當裝運挖出土方的提桶上下時,孔內作業(yè)人員必須停止作業(yè),并站在防護罩下。由樁孔內往上提升大石塊時,孔內不得有人,孔內作業(yè)人員在裝載好物件后,必須先上到地面上后才可提升。
7.16 孔底鑿巖時應采用濕式作業(yè)法,并必須加大送風量。作業(yè)人員必須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鑿巖工具用電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十五章的有關規(guī)定。
7.17 排除孔內積水應使用潛水泵,不得用內燃機放在孔內作為排水動力,排水過程孔內不得有人。排水作業(yè)結束,必須在切斷潛水泵電源后,作業(yè)人員方可進入孔內。
7.18 挖出的土方應及時運走,樁孔周邊2m 范圍內不得存放任何雜物或挖出的土方。
7.19 機動車輛需在作業(yè)現場內通行,必須制定安全防護措施,對其行駛路線進行專項規(guī)劃。機動車輛在作業(yè)現場內行駛時,其行駛路線近旁的樁孔內不得有人作業(yè)。
7.20 孔口地面應設置好排水系統,以防積水向孔內回灌。如孔口附近出現泥濘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7.21 孔內停止作業(yè)時,必須蓋好孔口或設置不低于1.2m 的防護欄桿將孔口封閉圍住,并應設立醒目的警示牌,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7.22 挖孔成型后,必須在當天驗收并立即下置護筒或灌注混凝土,以防塌孔。
8 混凝土灌注
8.1 運移鋼筋籠的通道上不得有任何障礙物。多人合運鋼筋籠必須保持起杠落杠抬運動作協調,使用的繩、杠要安全可靠。
8.2 吊裝鋼筋籠時,吊鉤與鋼籠的聯接要安全可靠。
8.3 起吊鋼筋籠入孔前,應先檢查清理孔口附近的雜物、工具等物件,起吊過程中鋼筋籠不得碰、掛電纜和其它物件、設備。在鋼筋籠倒俯范圍內禁止站人。
8.4 向孔內下置鋼筋籠時,必須吊直扶正,孔口作業(yè)人員要站在干凈、清潔、無泥濘的地面上作業(yè),下籠動作要緩慢平穩(wěn)。下籠遇阻時,應查清鋼筋籠受阻原因,禁止作業(yè)人員在鋼筋籠上踩踏加壓或盲目采用其它加壓方式強行下壓鋼筋籠。也不得回程提起鋼筋籠盲目地向下沖、砸、礅。
8.5 采用人力搬運灌漿管時,應該用木質杠子(長度1.2m 以上)插入2/3 用手托著抬運。禁止使用金屬桿(管)插入管內作業(yè)抬運工具,禁止放在肩上抬運。
8.6 下置灌漿管前,應先將孔口周圍的防護地板鈾好,仔細檢查灌漿管的接頭絲扣是否完好并清潔上油。
8.7 起吊灌漿管時,禁止扶管人員用手托觸管口底端扶送,升降機操作要平穩(wěn),防止管子甩蕩傷人。
8.8 下置導管途中遇阻時,要判明受阻原因,要防止導管偶受鋼筋籠箍筋阻擋出現突然下沉而傷人。提起管子轉動時,禁止反向轉動。
8.9 向儲料斗內倒入的混凝士重量不得超過儲料斗橫梁及起吊繩索u 型環(huán)、設備等允許的負荷量。
8.10 儲料斗被吊起運行時,其下方嚴禁站人,作業(yè)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扶持料斗,只能用拉繩穩(wěn)定料斗。
8.11 灌漿過程中,升降機、吊車操作人員必須與孔口塔上人員緊密配合,應按孔口作業(yè)人員指令進行操作,操作動作要穩(wěn)當、準確。
8.12 升降和上下抖動導管時,任何人員不得站在漏斗下方,嚴禁作業(yè)人員站在漏斗上面觀察混凝土下泄情況。
8.13 在測定沉渣厚度和灌注高度時,孔口應停止其它作業(yè)。
8.14 灌注完畢后,應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 對低于現場地面標高的樁孔孔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回填,不能及時回填的,應加蓋并設防護欄桿和警告標志;
2 料斗應放回地面。需要拉到塔架上停放的,掛料斗的升降機一定要剎緊,并用繩子捆牢。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普通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普通工在從事挖土、裝卸、搬運和輔助作業(yè)時,工作前必須熟悉作業(yè)的內容、作業(yè)環(huán)境,對所使用的鐵銑、鐵鎬、車子等工具要認真進行檢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嚴禁一碼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傳磚時應整磚和半磚分開傳遞,嚴禁拋擲傳遞。
1.3在腳手架、操作平臺等高處用水管澆水或移動水管作業(yè)時,不得倒退猛拽。嚴禁在腳手架、操作平臺上坐、躺和背靠防護欄桿休息。
1.4淋灰、篩灰作業(yè)時必須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膠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腳、露體,作業(yè)時應站在上風操作。遇四級以上強風,停止篩灰。
2. 挖 土
2.1挖土前根據安全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作業(yè)過程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場電力、通信電纜2m范圍內和現場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jiān)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2.2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安全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2.3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安全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或直接從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2.4挖土過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電纜或其他不能辨認的異物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報告施工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xù)挖土。
2.5槽、坑、溝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槽、坑、溝與建筑物、溝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
2.6人工開挖土方,兩人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鋼釬破凍土、堅硬土時,扶釬人應站在打錘人側面用長把夾具扶釬,打錘范圍內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錘頂應平整,錘頭應安裝牢固。釬子應直且不得有飛刺。打錘人不得戴手套。
2.8從槽、坑、溝中吊運送土至地面時,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垂直運輸設備、工具應完好牢固。起吊、垂直運送時,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機械挖土清理槽底作業(yè)時,嚴禁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必須待挖掘機停止作業(yè)后,方準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內清士。
3. 挖擴樁孔作業(yè)
3.1人工挖擴樁孔的人員必須經過技術與安全操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下孔作業(yè)前,應排除孔內有害氣體。并向孔內輸新鮮空氣或氧氣。
3.2每日作業(yè)前應檢查樁孔及施工工具,如鉆孔和挖擴樁孔施工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孔下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壓燈具,提土工具、裝土容器應符合輕、柔軟,并有防墜措施。
3.3挖擴樁孔施工現場應配有急救用品(氧氣等)。遇有異常情況,如孔、地下水、黑土層、有害氣體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撤離危險區(qū),不得擅自處理,嚴禁冒險作業(yè)。
3.4孔口應設防護設施,凡下孔作業(yè)人員勻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繩,必須從專用爬梯上下,嚴禁沿孔壁或乘運土設施上下。
3.5每班作業(yè)前要打開孔蓋進行通風。深度超過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層時,要進行強制通風。每個施工現場應配有害氣體檢測器,發(fā)現有毒、有害氣體必須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須將孔口蓋嚴、蓋牢。
3.6機鉆成孔作業(yè)完成后,人工清孔、驗孔要先放安全防護籠,鋼筋籠放入孔時,不得碰撞孔壁。
3.7人工挖孔必須采用混凝土護壁,其首層護壁應根據土質情況作成沿口護圈,護圈 混凝土強度達到5mpa以后,方可進行下層土方的開挖。必須邊挖、邊打混凝土護壁(挖一節(jié)、打一節(jié)),嚴禁一次挖完,然后補打護壁的冒險作業(yè)。
3.8人工提土須用墊板時,墊板必須寬出孔口每側不小于1m,寬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卓趶酱笥?m時,孔上作業(yè)人員應系安全帶。
3.9挖出的土方,應隨出隨運,暫不運走的,應堆放在孔口邊1m以外,高度不超過1m。容器裝土不得過滿,孔口邊不準堆放零散雜物,3m內不得有機動車輛行駛或停放,孔上任何人嚴禁向孔內投仍任何物料。
3.10凡孔內有人作業(yè)時,孔上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并隨時與孔內人員保持聯系,不得擅自撤離崗位??咨先藛T應隨時監(jiān)護孔壁變化及孔底作業(yè)情況,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協助孔內人員撤離,并向領導報告。
4 .裝卸搬運
4.1使用手推車裝運物料,必須平穩(wěn),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車;前后車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時不得少于10m。向槽內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邊卸料,車輪應擋掩,嚴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2兩人抬運,上下肩要同時起落,多人抬運重物時,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同起同落、步調一致、前后互相照應,注意腳下障礙物,并提醒后方人員,所抬重物離地高度一般30cm為宜。
4.3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輸,零散材料碼放整齊平穩(wěn),碼放高度不得超過車廂,小推車應打好擋掩。運長料不得高出吊盤(籠),必須采取防滑落措施。
4.4跟隨汽車、拖拉機運料的人員,車輛未停穩(wěn)不得下車。裝卸材料時禁止拋擲,并應按次序碼放整齊。隨車運料人員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車輛倒退時,指揮人員應站在槽幫的側面,并且與車輛保持一定距離,車輛行程范圍內的磚垛、門垛下不得站人。
4.5裝卸搬運危險物品(如炸藥、氧氣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時,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安全技術交底措施執(zhí)行。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擲扔等劇烈震動。作業(yè)人員按要求正確穿戴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4.6休息時,不得鉆到車輛下面休息。
5. 人工拆除工程
5.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組(隊)必須組織學習專項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無安全技術措施的不得盲目進行拆除作業(yè)。
5.2拆除作業(yè)前必須先將電線、上水、煤氣管道、熱力設備等干線與該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者遷移。
5.3拆除構筑物,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必須有防止另一部分發(fā)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拆除作業(yè)區(qū)應設置危險區(qū)域進行圍擋,負責警戒的人員應堅守崗位,非作業(yè)人員禁止進入作業(yè)區(qū)。
5.5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必須與整體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報請領導同意,擬訂安全技術措施,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1/3。墻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嚴禁砍切墻根掏掘。
(2)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必須用支撐撐牢。在推倒前,必須發(fā)出信號,服從指揮,待全體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后,方準進行。
5.7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溜下。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繩或起重機械及時吊下運走,嚴禁向下拋擲。拆除的各種材料及時清理,分別碼放在指定地點。
5.8清理樓層施工垃圾,必須從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運下,嚴禁從窗口等處拋扔。
5.9清理樓層時,必須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鋪有蓋板,挪 動時不得猛掀,可采用拉開或人抬挪開。
5.10 現場的各類電氣、機械設備和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如安全網、護身欄等,嚴禁亂動。
第6篇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程
1、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區(qū)
1.4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1.5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也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備足消防栓、砂、鐵鍬等。
1.7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憶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1.8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9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 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進行焊割作業(yè);
(2)屬
一、
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工作業(yè);
(3)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學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得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層、冷動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前,不準焊割;
(9)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得焊割;
(10)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電爐。
2、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管理2.1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業(yè)主應共同作好現場保護,并會同消防單位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2. 2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提出和落實防范的措施。
3、施工現場倉庫的防火3.1易燃倉庫的設置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到的地方,并應設在下風方向。
(2)易燃露天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
(3)儲量大的易燃倉庫,應設兩個以上的大門,應將生活區(qū)、生活輔助區(qū)和堆場分開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輔助區(qū)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間,至少應保持30m的防火距離。
有飛火的煙囪布置在倉庫的下風地帶。
(5)易燃倉庫堆料場與其他建筑物、架高電線的間距,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易燃倉庫堆料場應分堆垛和分組設置,每個堆垛面積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鋸末不得大于200m2. 堆剁與堆剁之間應留3m寬的消防通道。
(7)對易引起火災的倉庫,應將庫房內、外按每500m2的區(qū)域分段設立防火墻,把建筑平面劃分為若干個防火單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勢的擴散。
3. 2貯存
(1)對貯存的易燃貨物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鋸末、煤等燃料堆放垛,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并應經常注意堆垛內的濕溫度變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準生火燒飯,不準吸煙。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鍋爐管道安裝工
1.散裝鍋爐安裝
1. 1鍋爐基礎放線時,應將鍋爐房內的雜物清理干凈。所有的坑、洞、預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安全防護蓋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中間掛水平安全網。
1. 2鍋爐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的架設,應遵守本規(guī)程暫設電工4.2.2條的規(guī)定。
1. 3鍋爐安裝施工用的照明,應不超過36v安全電壓;鍋筒應使用不超12v的低壓照明。
1. 4設備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裝牢固。拆箱的箱板應邊拆、邊清、邊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 5安裝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臺,應由架子工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設。并經交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臺進料一側的防護欄桿應及時恢復。平臺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設備部件,嚴禁超負荷使用。
1. 6鍋爐本體吊裝受力點應牢固可靠。錨點嚴禁拴在磚柱、磚墻或其他不穩(wěn)固的構筑物上。
1. 7吊裝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和信號指揮的規(guī)定。兩臺卷揚機起吊一個部件時,兩臺轉速必須同步一致,嚴禁用兩臺噸位不等、轉速、轉距不一致的卷揚機動起吊一個部件或一臺設備。
1. 8安裝鍋爐鋼架橫梁時,操作人員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手不得扶在橫梁的頂端。在橫梁與立柱未焊牢之前,嚴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橫梁安裝好后,中間應掛設安全網。鍋爐鋼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嚴禁顛倒工序。
1. 9鍋爐的對流管退火:化鉛鍋應設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將潮濕鉛塊放入鉛鍋內。鋼管退火,應先將退火的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員腳應加鞋蓋。
1. 10鍋爐本體的聯臺、護身欄、爬梯和扶手,必須隨鍋爐的安裝同步進行。
1. 11脹管時,鍋筒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拉閘斷電。往鍋筒內送風時,嚴禁用無防護罩的排風扇代替軸流風機。
1. 12焊工焊接鍋爐鋼架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焊工的有關規(guī)定。電焊機的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其他金屬結構或鋼管腳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機做冷態(tài)試車和爐排試運轉時,必須有暫設電工配合進行。
1. 14電氣控制設備、省煤器、液壓傳動裝置、鼓引風、軟化水等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分項施工工藝標準中安全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執(zhí)行,嚴禁違章作業(yè)。
1. 15安裝機電設備試運轉時,必須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不得擅自開動。大型設備試運轉應聽從專人指揮,不得任意改變或減少操作步驟。
2.快裝鍋爐安裝
2.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2鍋爐及附屬設備在水平運輸或吊裝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以起重工為主,并執(zhí)行本規(guī)程起重工有關規(guī)定。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2. 3土法吊裝使用三木搭時,三木搭構造必須有足夠的受力強度,穩(wěn)固可靠,應用鋼絲繩掛倒鏈,嚴禁使用8號鉛絲代替。
2. 4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照明的電壓應遵守本規(guī)程4.3.4的規(guī)定。
2. 5操作時使用人字梯(折梯)時,遵守本規(guī)程15.0.3的規(guī)定。
3.管 道 安 裝
3. 1管材運輸,應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汽車運輸必須有起重工或裝卸工配合;手推車運輸必須將管子綁扎牢固,裝卸時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不得用手直接調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處運管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有關規(guī)定。管材堆放應放穩(wěn)放牢,不得亂堆亂放。
3. 2管材的除銹和刷漆,應在安裝之前進行。鋸斷管材時,應將管材夾在管子壓力鉗中,不得用平口虎鉗;管材應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輪鋸斷管材時,壓力應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的側面。
3. 3鏟管材破口、磨口、剔飛刺、敲焊渣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對面嚴禁有人。
3. 4煨管時,鋼絲繩在管上應綁孔牢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鋼絲繩的里側或隨意跨越鋼絲繩。地錨和別管用的樁子必須牢固。
3. 5管道吹洗時,排出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在吹洗和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安裝或檢修。
3. 6熬瀝青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14.2的規(guī)定。
3. 7安裝立管時,在開啟管子的預留洞口的鋼筋網或安全防護蓋板前應向總承包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洞口使用交結手續(xù)后,方可拆除。操作完畢應將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蓋板恢復好,蓋嚴蓋牢。
3. 8安裝冷卻塔立管時,上端與冷卻塔連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蘭蓋,必須焊好后再同冷卻塔塑料法蘭盤連接。在安裝立管施焊前,必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備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應用水澆濕石棉布堵嚴,嚴禁火星掉到下一層。
3. 9地溝或潮濕場所安裝管道,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電焊把線嚴禁裸露和破損。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電焊)手套。
3.1 0管道串動和對口時,動作要協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處。
3. 11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管溝土方施工應遵守本規(guī)程5.2的規(guī)定。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6的規(guī)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 作業(yè)中出現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 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玻璃工
1.裁割玻璃應在房間內進行。邊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時處理。
2.搬運玻璃應戴手套或用布、紙墊著玻璃,將手及身體裸露部分隔開。散裝玻璃運輸必須采用專門夾具(架)。玻璃應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裝玻璃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嚴禁將鐵釘含在口內。
4.懸空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腋下挾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安裝窗扇玻璃時,嚴禁上下兩層垂直交叉同時作業(yè)。安裝天窗及高層房屋玻璃時,作業(yè)下方嚴禁走人或停留。碎玻璃不得向下拋擲。
6.玻璃幕墻安裝應利用外腳手架或吊籃架子從上往下逐層安裝,抓拿玻璃時應用橡皮吸盤。
7.門窗等安裝好的玻璃應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動。安裝完畢必須立即將風鉤掛好或插上插銷。
8.安裝完畢,所剩殘余玻璃,必須及時清掃集中堆放到指定地點。
第10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大模板和大板施工
第一節(jié) 大模板和預制構件的存放
第1條 大模板和預制構件,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guī)定分區(qū)堆放,各區(qū)之間保持一定距離。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夯實,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第2條 各種類型大模板,應按設計制造。每塊大模板應設有操作平臺、上下梯道、防護欄桿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廠前應認真檢查,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第3條 大模板存放,必須將地腳螺栓提上去,使自穩(wěn)角成為70~80度,下部應墊通長木方。長期存放的大模板,應用拉桿連接綁牢。存放在樓層時,須在大模板橫梁上掛鋼絲繩或花欄螺栓,鉤在樓板吊鉤或墻體鋼筋上。
第4條 沒有支撐或自穩(wěn)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專用的堆放架內或臥倒平放,不應靠在其他模板或構件上。
第5條 外墻壁板、內隔墻板應放置在金屬插放架內,下端墊通長方木,兩側用木楔楔緊。插放架的高度應為構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設30厘米寬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掛鉤。
第6條 現場搭設的插放架,立桿埋入地下50厘米,立桿中間要綁扎剪刀撐,上下水平拉桿、支撐和方墊木必須綁扎成整體,穩(wěn)定牢固。
第7條 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屬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認真檢查和驗收。內外墻板靠放時,下端必須壓在與靠放架相連的墊木上,只允許靠放同一規(guī)格型號的墻板,兩面靠放應平衡,吊裝時嚴禁從中間抽吊,防止傾倒。
第二節(jié) 大模板安裝和拆除
第8條 安裝和拆除大模板,吊車司機與安裝人員應經常檢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穩(wěn)起、穩(wěn)落、穩(wěn)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擺動,碰撞其他物體,造成倒塌事故。
第9條 模板安裝和拆除時,指揮、掛鉤、和安裝人員應經常檢查吊環(huán),對筒模要預先調整好重心。起吊時應用卡環(huán)和安全吊鉤,不得斜牽起吊。嚴禁操作人員隨模板起落。
第10條 大模板安裝時,應先內后外對號就位。單面模板就位后,用鋼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撐牢固。雙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桿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鉤。
第11條 吊裝大模板時,如有防止脫鉤裝置,可吊運同一房間的兩塊,但禁止隔著墻同時吊運一面一塊。
第12條 有平臺的大模板起吊時,平臺上禁止存放任何物體。里外角模和臨時摘、掛的板面與大模板必須連接牢固,防止脫開和斷裂墜落。
第13條 分開澆灌縱橫墻混凝土時,可在兩道橫墻的模板平臺上搭設臨時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員在外墻上行走。
第14條 拆模板應先拆穿墻螺栓和鐵件等,并使模板面與墻面脫離,方可慢速起吊。
第15條 清掃模板和刷隔離劑時,必須將模板支撐牢固,兩板中間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第16條 大模板放置時,下面不得壓有電線和汽焊管線。采用電熱法養(yǎng)護混凝土時,必須將模板串聯并與避雷網接通,防止漏電。
第三節(jié) 內外墻板、大樓板預制構件安裝
第17條 各種預制構件安裝必須按施工順序對號就位,應保持垂直穩(wěn)起。就位后,立即將構件的拉桿和支撐焊牢或錨固,方可摘鉤。禁止站在外墻板邊沿探身推拉鉤件。
第18條 從插放架起吊墻板應用卡環(huán)卡牢,垂直穩(wěn)起,墻板必須超過障礙物允許高度方可回轉臂桿。
第19條 上下層壁板就位后,應將預留鋼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層壁板焊牢前安裝上層構件。
第20條 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頭的外墻板,一側與橫墻連接,另一側必須用鐵管和帶有花欄螺栓的鋼絲繩,把外墻板與樓板臨時拉牢。直到與下一流水段鋼筋套環(huán)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第21條 墻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動,需要撬動調整時,應重新掛鉤。墻板安裝過程中禁止拆移支撐和拉桿。
第22條 外墻為磚砌體,內墻澆灌混凝土前,必須將外磚墻加固,防止墻體外漲。在拆除時,禁止把加固材料懸掛在墻體上和直接下扔。
第23條 陽臺板安裝就位必須逐層支設臨時支柱,連續(xù)支頂不得少于三層,并應與墻體拉結牢固。陽臺板預留的拉結筋與圈梁鋼筋應及時焊接。
第24條 陽臺欄板和樓梯欄桿,應隨樓層安裝。如不能及時安裝,必須在外側搭設防護欄桿。
第25條 預制構件就位焊接牢固后,應立即將吊環(huán)割掉,防止絆腳。
第11篇 建筑安裝分項工程施工工藝規(guī)程三
第二節(jié) 主要機具
2.2.1主要機具
表2.2.1.1 主要機具
序號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用 途
1 起重機(履帶、塔式、汽吊) 根據構件重而定 鋼構件拼裝、安裝
2 千斤頂 螺旋式20~30t 鋼柱校正、構件變形校正
3 交流弧焊機 42kva 鋼構件(柱、屋架、拱架、門式剛架、支撐)焊接
4 直流弧焊機 28kw 碳弧氣刨修補焊縫
5 小氣泵 配合碳弧氣刨用
6 砂輪 φ100~120 打磨焊縫
7 全站儀 軸線測量
8 經緯儀 軸線測量
9 水平儀 標高測量
10 鋼尺 30~50m 測量
11 拉力計 10kg 測量
12 氣割工具
13 倒鏈
14 滑車
15 高強度螺栓扳手 高強度螺栓終擰
第三節(jié) 作業(yè)條件
2.3.1根據正式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已審批。
2.3.2對使用的各種測量儀器及鋼尺進行計量檢查復驗。
2.3.3根據土建提供的縱橫軸線和水準點進行驗線有關處理完畢。
2.3.4按施工平面布置圖劃分:材料堆放區(qū)、桿件制作區(qū)、拼裝區(qū),構件按吊裝順序進場。
2.3.5場地要平整夯實、并設排水溝。
2.3.6在制作區(qū)、拼裝區(qū)、安裝區(qū)設置足夠的電源。
2.3.7搭好高空作業(yè)操作平臺,并檢查牢固情況。
2.3.8放好柱頂縱橫安裝位置線及調整好標高。
2.3.9對參與鋼結構安裝人員,安裝工、測工、電焊工、起重機司機、指揮工要持證上崗。
2.3.10檢查地腳螺栓外露部分的情況,若有彎曲變形、螺牙損壞的螺栓,必須對其修正。
2.3.11將柱子就位軸線彈測在柱基表面。
2.3.12對柱基標高進行找平。
第四節(jié) 操作工藝
(圖見附件)
2.4.2構件吊裝順序
1.并列高低跨的屋蓋吊裝:必須先高跨安裝,后低跨安裝,有利于高低跨鋼柱的垂直度。
2.并列大跨度與小跨度安裝:必須先大跨度安裝,后小跨度安裝。
3.并列間數多的與間數少的安裝:應先吊裝間數多的,后吊裝間數少的。
4.構件吊裝可分為豎向構件吊裝(柱、連系梁、柱間支撐、吊車梁、托架、副桁架等)和平面構件吊裝(屋架、屋蓋支撐、桁架、屋面壓型板、制動桁架、擋風桁架等)兩大類,在大部分施工情況下是先吊裝豎向構件叫單件流水法吊裝,后吊裝平面構件,叫節(jié)間綜合法安裝(即吊車一次吊完一個節(jié)間的全部屋蓋構件后再吊裝下一節(jié)間的屋蓋構件)
2.4.3單件構件安裝工藝
1.鋼柱的安裝工藝
鋼柱的安裝方法
一般鋼柱彈性和剛性都很好,吊裝時為了便于校正一般采用一點吊裝法,常用的鋼柱吊裝法有旋轉法、遞送法和滑行法。對于重型鋼柱可采用雙機抬吊。
在雙機抬吊時應注意的事項:
1)盡量選用同類型起重機。
2)根據起重機能力,對起吊點進行荷載分配。
3)各起重機的荷載不宜超過其起重能力的80%.
4)雙機抬吊,在操作過程中,要互相配合,動作協調,以防一臺起重機失重而使另一臺起重機超載,造成安全事故。
5)信號指揮,分指揮必須聽從總指揮。
鋼柱的校正
1)柱基標高調整。有鋼柱直接插杯口,有鋼柱直接與基礎預埋件螺栓或焊接連接。根據鋼柱實際長度,柱底平整度,鋼牛腿頂部距柱底部距離,重點要保證鋼牛腿頂部標高值,以此來控制基礎找平標高。
2)平面位置校正。在起重機不脫鉤的情況下將柱底定位線與基礎定位軸線對準緩慢落至標高位置。
3)鋼柱校正。優(yōu)先采用無纜風繩校正(同時柱腳底板與基礎間間隙墊上墊鐵),對于不便采用無纜風繩校正的鋼柱可采用纜風或可調撐桿校正。
2.鋼吊車梁的安裝工藝
鋼吊車梁的安裝
鋼吊車梁安裝一般采用工具式吊耳或捆綁法進行吊裝。再進行安裝以前應將吊車梁的分中標記引至吊車梁的端頭,以利于吊裝時按柱牛腿的定位軸線臨時定位。
吊車梁的校正
鋼吊車梁的校正包括標高調整、縱橫軸線和垂直度的調整。注意鋼吊車梁的校正必須在結構形成剛度單元以后才能進行。
1)用經緯儀將柱子軸線投到吊車梁牛腿面等高處,據圖紙計算出吊車梁中心線到該軸線的理論長度l理。
2)每根吊車梁測出兩點用鋼尺和彈簧秤校核這兩點到柱子軸線的距離l實,看l實是否等于l理以此對吊車梁縱軸進行校正。
3)當吊車梁縱橫軸線誤差符合要求后,復查吊車梁跨度。
4)吊車梁的標高和垂直度的校正可通過對鋼墊板的調整來實現。
注意吊車梁的垂直度的校正應和吊車梁軸線的校正同時進行。
3.鋼屋架安裝工藝
鋼屋架的吊裝
鋼屋架側向剛度較差,安裝前需要進行強度驗算,強度不足時應進行加固(如圖2.4.3.1)。鋼屋架吊裝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1)綁扎時必須綁扎在屋架節(jié)點上,以防止鋼屋架在吊點處發(fā)生變形。綁扎節(jié)點的選擇應符合鋼屋架標準圖要求或經設計計算確定。
2)屋架吊裝就位時應以屋架下弦兩端的定位標記和柱頂的軸線標記嚴格定位并點焊加以臨時固定。
3)第一榀屋架吊裝就位后,應在屋架上弦兩側對稱設纜風固定,第二榀屋架就位后,每坡用一個屋架間調整器,進行屋架垂直度校正,再固定兩端支座處并安裝屋架間水平及垂直支撐。
鋼屋架的校正:
鋼屋架的垂直度的校正方法如下:在屋架下弦一側拉一根通長鋼絲(與屋架下弦軸線平行),同時在屋架上弦中心線反出一個同等距離的標尺,用線錘校正。也可用一臺經緯儀,放在柱頂一側,與軸線平移a距離,在對面柱子上同樣有一距離為a的點,從屋架中線處挑出a距離,三點在一個垂面上即可使屋架垂直(圖2.4.3.2)。
(圖見附件)
4.門式剛架安裝工藝
1) 門式剛架結構示意圖2.4.3.3
(圖見附件)
3)剛架柱安裝工藝:與單層鋼柱安裝方法相同
(1)柱頂標高調整,剛架柱標高調整時,先在柱身標定標高基準點,然后以水準儀測定其差值,調整螺母,當柱底板與柱基頂面高度大于50mm時,幾條螺栓承受壓力不夠時可適當加斜墊鐵,以防螺栓失穩(wěn)。
(2)剛架柱垂直度精確校正;在初校正的基礎上,安裝剛架梁的同時還要跟蹤校正剛架柱,當框架形成后,再校正一次,用纜風或柱間支撐固定。
4)剛架梁安裝工藝:當前最大跨度為72m連跨,當中一根鋼柱形成144m鋼框架,由于制作、運輸所限可將72m分成幾段,到現場一般可拼成三段,用一臺或兩臺起重機加可移動式拼裝支架安裝。
5)安裝順序:
(圖見附件)
5.大跨度預應力立體拱桁架安裝
1) 拱桁架現場組裝
現場拱架整體組裝,一榀拱架分為幾段,以最重的拱架為主,分別在工廠拼裝好,驗收合格后運至現場,進行立式整體組裝。組裝胎架設置如下:
(1)胎架座于鋼路基箱上,用鋼墊板找平。
(2)為確保胎架有足夠的支承強度,拱架按最大單段重量計,由幾根立柱支撐。每個支點按靜荷載噸位,安全系數取3,計算出每根立柱承載力,組裝胎架如圖2.4.3.5所示。
(圖見附件)
(3)胎架由測量人員測量定位,確認無誤后,電焊固定。對每個支點進行水準測量,若發(fā)現支承座不在一個平面上時,鋼板墊片墊平,并點焊固定。
(4)采用立式拼裝法,便于拱架吊裝,可提高安裝的速度。
(5)如果采用臥式拼裝法,便于拼裝。但安裝時必須采取多點整體吊裝空中翻身90°。
2)吊點選擇:采用一機或兩機抬吊,立體拱桁架一般在100t左右,吊裝高度較高,兩支座標高差較大,所以兩吊索為不等長度。吊點要滿足以下條件:
(1)拱架各桿件,特別是掛點附近桿件的軸力較小,最大以不超過相應桿件抗拉(壓)強度為原則。
(2)吊車起升高度能滿足拱架吊高要求。
(3)吊索與水平線夾角不宜太小,一般為60°左右。
3)拱桁架安裝工藝
(1)支座就位控制:為解決大型拱架就位后對鋼柱水平推力,并產生位移。采取墊設3mm厚度的聚四氟板的方法,其摩擦系數為0.04,可保證支座自由滑移。對鋼柱的推力引起的頂端側向變形很小。
(2)拱架就位:為解決拱架就位產生位移,先就位高支座后就位低支座。在高支座處螺孔改為長圓孔。
(3)拱架校正:在拱架每側設置2根纜風繩,用經緯儀平移法校正固定。
(4)檁架安裝:先吊兩端及中部檁架,固定后再吊其他檁架。
4)預應力:
有的拱架在設計上弦或下弦有預應力,根據設計要求,在起吊前須做預應力,也有的當拱架安裝完畢形成整體框架結構體系,再進行預應力。
第五節(jié) 質量標準
詳見《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5-2001
第六節(jié) 成品保護
2.6.1吊裝損壞的防腐底漆應補涂,以保護漆膜厚度能符合規(guī)定要求。
2.6.2鋼構件堆放場地要堅硬,構件堆放支墊點要合理,以防構件變形。
2.6.3對已檢測合格的焊縫及時刷上底漆保護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金屬無損檢測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金屬無損檢測工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
1. 2為減少x射線和其他放射性射線,對檢測人員的射線照射劑量。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前,檢測人員必須穿鉛制射線防護服,戴防射線含鉛護目鏡和個人輻射劑量筆,并對檢測人員逐一進行被照射劑量監(jiān)督。
(2) 為減少放射性照射劑量,在確保檢測工作質量的基礎上,盡量縮短曝光時間。
(3) 盡量增大操作人員與放射源的距離。
1. 3班前檢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電閘箱和漏電保護器完整、靈敏、安全可靠,絕緣良好。嚴禁導電體裸露。
(2) x光探傷機電源控制箱的指示燈亮,儀表靈敏,各開關調節(jié)、控制良好。探傷機必須設保護接地,接地線不得有接頭。
(3) 探傷儀操作人員,操作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4) 操作過程中探傷儀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運轉時進行修理。
1. 4x射線探傷現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x射線探傷檢測區(qū)必須設置圍欄和懸掛警示片。設專人對射線檢測區(qū)進行監(jiān)視,非作業(yè)區(qū)人員不得進入。
(2) x探傷檢查時應采用鉛屏防護措施,操作人員必須背離x光射線“窗口”。
(3) 加強聯系,統一指揮。待貼片人員撤到安全區(qū)后,方可通電進行曝光,預防射線誤照。
(4) 探傷檢測工作結束后,必須立即切斷電源?,F場探傷檢測時必須將探傷機固定。
1. 5暗室操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暗室的儀器和電器設備及沖洗設備的布局應實施定位管理。電氣絕緣必須可靠,不得有任何導電體裸露。
(2) 暗室應裝設空氣調節(jié)設備,必須保持通風良好。
(3) 暗室內工作必須二人以上協同操作,嚴禁一人單獨作業(yè)。
1. 6曝光室操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曝光室的屏蔽厚度,必須符合《放射衛(wèi)生防護基本標準》。曝光室的門必須裝有聯鎖保險裝置,確保曝光時門不開。若開門,放射源自動退回貯存位置或切斷電源。
(2) 曝光室的門外必須裝有警示標志和紅燈。運行時紅燈必須閃爍,提示非探傷檢測人員勿靠近曝光室。
(3) 曝光室應裝設排風裝置,及時排除曝光室內產生的臭氧。
1. 7超聲波探傷儀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必須由熟悉電路原理專門技術人員修理,操作人員不得帶電檢修。
2. ir192(銥)裝置探傷和磁粉著色探傷
2. 1操作x射線或ir192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放射安全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
2. 2操作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檢查患有不適應癥,應立即調離放射性探傷檢測崗位,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放射操作人員,內外照射劑量總和達到或超過劑量限值的3/10時,則每年體檢一次。
(2) 低于年劑量限值的3/10時,每2~3年體檢一次。
(3) 照射劑量當量限定值(每人):一年:≤5rem;一月:≤0.4rem;每日≤0.016rem。
2. 3磁粉探傷檢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磁粉探傷檢測前,必須檢查磁粉探傷機的電源和探頭(磁夾)聯接線絕緣良好,不得有裸露。
(2) 探傷機外殼必須有可靠接地,不得松動。
(3) 操作試驗時,必須戴防護眼鏡和膠皮手套。
(4) 磁懸液不得噴在磁夾線圈上,不得噴向照明燈及其帶電部位。
2. 4著色探傷檢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著色滲透探傷液應專人保管,合理領用,不得亂放,必須遠離明火和高溫場所。
(2) 著色探傷操作用的清洗劑、滲透劑、顯像劑,操作時應采取間歇、通風換氣。著色探傷操作應選在通風良好地方進行。
(3) 操作時必須戴防護口罩、膠皮手套及防護眼鏡。
(4) 在容器內著色探傷,不得向照明設備和電器上噴灑,不得一人單獨在容器內操作,并應設監(jiān)護人。
2. 5采用ir192(銥)探傷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銥)原子射線探傷時,必須提前做好試驗,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2) ir192(銥)原子射線源的運輸應用專門車輛,存放、保管應用鉛盒并存放在專用金屬庫房內。庫房應設在遠離人員活動的地方,設警戒區(qū),懸掛明顯的標志牌,庫房加鎖,并設專人日夜在警戒區(qū)外監(jiān)護。
(3) 投放射源時應機械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速放、速撤。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射線源。照片、膠片等準備工作應在投放射線源之前進行。
(4) 投源后,應立即用射線探測儀自遠而近地檢測。劃出射線源周圍的安全禁入區(qū),設明顯標志和警衛(wèi)。
(5) 曝光后,回收ir192(銥)射線源時,操作人員必須穿射線防護服、戴防護鏡,做到迅速、準確、穩(wěn)妥地回收,及時送回貯藏庫,射線源不得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