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定期檢查制度
1、根據檢驗周期,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提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申請對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安全閥進行定期檢驗,保證定檢率100%。
2、檢驗機構受理后,按相關要求積極做好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3、在檢驗過程中,積極配合檢驗人員的檢驗工作。
4、對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非專業(yè)人員不得隨意拆卸、更動。
5、安全員應定期、不定期地根據設備使用時間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
6、按設備的分類以掛牌保管人員為主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護維修。
7、各種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對管理維護不當而影響安全生產,經查出,由經理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對已造成危害的,應報上級有關部門追究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