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物業(yè)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經典物業(yè)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1.通訊設備指辦公電話、尋呼機、手機、對講機、傳真機,由綜合部統(tǒng)一管理。
2.通訊設備購買、使用、增功能、轉移,由部門申請,經理辦公會批準,到綜合部辦理有關手續(xù)。
3.電話為辦公設備,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妨礙聯(lián)系公務,禁止私事掛長途,確有急事者,應事先請示部門領導并按規(guī)定付費。事先不報者按違紀處理。
4.長途電話、傳真電話由專人管理,由使用人經部門經理批準,到綜合部登記使用。任何人未經允許嚴禁使用。
5.個人使用公司配備的通訊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單位配備尋呼機、移動電話,一旦呼叫及時回復,對故意不回或無正當理由不回復的按違紀處理,造成損失的給予處罰。
8.調離或調崗不須使用的一律交回綜合部。
9.各部門根據本制度制定相應的管理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