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zhuǎn)讓和報廢設備管理制度執(zhí)行標準
一、設備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再無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工程部要進行技術(shù)鑒定與咨詢。
二、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三、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工程部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qū)徟?/p>
四、申請批準后,交付采購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損報廢。
五、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工程部負責按有關(guān)規(guī)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