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車輛、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大學車輛、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一、認真做好本單位車輛、通訊設備管理工作,落實專人保養(yǎng)、維護、確保器材完好。
二、車輛、通訊設備由專人管理,保持車容整潔,車輛完好,不帶病行駛,每半月對車輛檢測一次,保證警務用車始終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三、車輛只能用于警務工作,不得出私車或借與非警務人員,經(jīng)常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
四、車輛每天存放在單位(除冬季存放車庫外),無特殊任務,每天17時前必須歸隊,如有情況請示領導批準。
五、單位通訊設備(電話、無線對講機等)應保持良好暢通狀態(tài),發(fā)現(xiàn)出現(xiàn)故障,要及時向領導報告并立即維修。
六、通訊設備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為他用。
七、通訊設備的保管必須做到:
防水、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塵、防蛀。
無丟失、無損壞、無變質(zhì)、無銹蝕、無鼠害。
八、如有車輛、通訊設備因保管或使用不當損壞,應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