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的封存、啟封管理制度
1. 因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使設備停用時間達半年及以上,應進行封存,由使用單位填寫 <<設備封存通知單>;>;,報工藝科、生產科、設備科、財務科同意后,方可就地封存。封存設備應是完好設備,對封存的設備應切斷電源,放盡油品,將設備擦拭干凈,導軌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銹,覆蓋防塵罩,懸掛標牌顯示,指定專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和維護,隨機附件及專用工具均應隨同主機清點封存,防銹保管。
2. 現場封存設備需啟封使用時,使用單位持原封存申請單,先到生產計劃部門和財務部門辦理啟封手續(xù),會同設備科檢查啟封。使用前應檢查、清洗、注油、試運行,待正常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