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行政圖書借閱管理規(guī)定工作制度
物業(yè)行政工作制度:圖書借閱管理規(guī)定
14圖書借閱管理規(guī)定
14.1圖書的收集和管理
14.1.1圖書館藏書來源:
購買、定期收集、公司/管理處/部門/員工提供。
14.1.2申購、入倉、登記、借出
14.1.2.1申請購書者,先向行政助理查詢管理處書籍明細,搜索所需購買的書籍或類似的書籍是否已備有。若無,再提表申購,由管理處行政人員復核后交管理處主任審批。
14.1.2.2管理處行政人員負責購買,購買圖書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申請管理處負擔。
14.1.2.3管理處行政人員辦理圖書登記手續(xù),并及時更新書籍明細。
14.2圖書借閱
14.2.1管理處每一位員工都可以借閱管理處圖書,先向行政助理查詢書籍明細,查出所需圖書的編號,再填寫借閱登記;
14.2.2為了提高圖書的利用效率和資源共享的目的,原則上圖書借閱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時歸還的,須將其原因和現(xiàn)用人的情況通知行政助理,并由行政助理作出追蹤、登記工作;
14.2.3圖書借閱人應有高度責任感,保持圖書的整潔的完整,不得涂污及損壞;如有損壞或遺失,公司將酌情要求賠償。
14.3圖書歸還
借閱人歸還圖書時,須經(jīng)圖書管理員檢查所歸還之圖書是否整潔、完整、并簽名確認。
14.4圖書處理
14.4.1指對原借閱人自己或因轉借他人而造成圖書的人為損壞、或遺失的情況而作出處理;
14.4.2借閱人書面說明損壞/遺失圖書的原因,管理處行政人員審核并和管理處主任作出最后賠償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