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宿舍獎懲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宿舍獎懲制度
1、在宿舍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法令及地方法規(guī)禁止的一切活動,按國家、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2、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及管制刀具、有殺傷力的機械進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沒收,并給予100元的罰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解除住宿待遇。
3、嚴禁在宿舍賭博,違反者沒收參賭者隨身攜帶的賭資,并予以開除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
4、違規(guī)使用電器者經查實沒收違章電器并扣罰100元。
5、外來人員超時逗留,經查實第一次扣罰被訪人50元,兩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經許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以查實扣罰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鬧、爭吵者,給予罰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時間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擅回宿舍者,扣罰100元。
9、損壞、丟失公物照價賠償。
10、浪費水電及不正確使用液化石油氣者,經查實扣罰100元。
11、在宿舍墻上亂寫、亂畫、亂貼及亂扔雜物或垃圾者經查實扣罰50元。
12、不服從室長安排,故意不參加衛(wèi)生輪值,罰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