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訓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一條 油庫的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制度要求,參加政府和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三條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或者參加由地市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崗位培訓班。
第四條 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各班組負責人)、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油庫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按管理權限分層次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2.本部門、本崗位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職責;
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第二章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第一條 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技術崗位的季節(jié)性臨時工等)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
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3.油庫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4.公司和油庫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衛(wèi)生狀況;
2.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yè)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3.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4.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條 員工調動工作后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yè)、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三條 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
第四條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五條 發(fā)生事故時,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對事故責任者和相關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第三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一條 油庫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制度化、規(guī)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有明確制度。單位領導和安全員應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
第二條 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不應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油庫安全活動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應挪作它用。
第三條 班組安全活動是班組的一項重要工作,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不應無故缺席,有事須經油庫領導批準。
第四條 公司領導每季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油庫領導及管理人員每月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第五條 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結合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第六條 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guī);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油庫事故匯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第四章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一條 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二條 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內容為油庫的有關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五章 組 織 管 理
第一條 直屬企業(yè)的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各級安全、人事、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編制安全教育大綱、教材和班組安全學習材料。
第二條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guī)劃,應保證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第三條 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并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條 對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員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條 對未按本制度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單位進行處罰,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