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產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定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職責,規(guī)范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活動有序有效進行。降低減少人為事故的發(fā)生。
2范圍
生產中心所有與安全生產管理相關的活動過程和與生產有關的所有人員
3總責
3.1生產中心副總主管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活動。負責批準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相關文件,負責對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實施的監(jiān)督。
3.2生產經理(生產副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的策劃、組織與監(jiān)督實施。車間主任及班長、庫房主管各崗位負責人員負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的具體實施、檢查與改進。
3.3生產中心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3.4生產中心負責本辦法的審核。
3.5總經理負責本辦法的審批。
4中心職責
4.1貫徹執(zhí)行公司相關生產安全管理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生產部門切實按計劃執(zhí)行。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2按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偨Y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公司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4.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工傷事故分析和報告,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按時改進。
4.4 督促檢查生產管理人員對生產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檢查、培訓工作。
4.5督促檢查生產經理(生產副經理)原料庫房每年12月25日前制定次年安全生產管理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
5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5.1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1.1思想培訓
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社會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5.1.2 法規(guī)培訓
主要是學習本公司已有的安全生產具體規(guī)定、制度及生產中心相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已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5.1.3技術培訓
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食品生產的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職業(yè)危害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防護用品的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專業(yè)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殺菌釜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等特殊操作人員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
5.1.4 新工培訓
新員工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fā)生率最高,所以對新員工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生產中心新入職員工到崗后,班組長須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崗位安全知識講解(包括人身安全、操作安全、產品安全等)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并做好記錄,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5.1.5 培訓時間
周期性的宣傳教育:可以結合本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生產部晨會、各班組會議對安全生產相關知識進行宣導。如安全活動演練、班前班后會、設備安全交底會、公司員工大會等方式進行宣傳。
5.1.6培訓記錄
生產中心對每一次員工的培訓都會進行記錄和效果評估,以便進行培訓評價并加以改進。
5.2生產設備的安全使用
5.2.1電器設備使用
生產車間班組長崗位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guī)程進行員工培訓教導,并隨時做好本班組自查自檢工作,班組長進行檢查,糾正員工不規(guī)范的行為。各種電器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缺陷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對產生大量蒸氣、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一切電器設備等,使用前必須注意機器功率與電源是否相匹配,嚴禁超負荷用電。活動電源拖線,必須注意線板、插座、拖線是否完好,線芯是否裸露。使用活動拖線電源要安全小心地注意拖線保護防止損斷,造成短路。
5.2.2電器設備維護
機修人員每日對配電設施、重要的機械設備進行維護,定期檢修,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并做好相關的設備檔案管理和定期對設備操作員進行培訓。
5.2.3起重設備的使用
5.2.3.1 起重器械使用時需檢查行走部分是否靈活,受力部分是否有傷痕,是否牢固。檢查提升機剎車是否有效,控制開關是否靈敏,鋼絲是否完好。提升重物時,切記重物下確認沒有人時方可操作;重物放下時,操作者必須得到指揮口令或在自己視線內操作,方可放下重物,動作要慢,切不可掉以輕心。
5.2.3.2使用提升龍門架時,必須注意固定好提升重物,防止沖擊門架頂的危險。起重設備維修時嚴禁拆除起重設備配套使用的安全附件,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安全附件并符合相關的安全技術要求。
5.3生產現場管理
5.3.1車間生產現場設備布局要合理,隨時保持清潔、整齊,有害的作業(yè)工序,必須有防護設施。工作物流通道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照明;為生產所設的坑、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3.2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外協人員在本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yè)時,車間主管應加強現場管理,必要時實行生產許可制度或現場監(jiān)督配合。以免造成公司財產損失。
5.3.3非公司工作人員嚴禁進入生產現場,如需進入生產中心生產區(qū)域,除公司中心領導或生產主管負責人陪同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許進入生產現場。本中心生產區(qū)域未經許可嚴禁攝像照相。
5.4、火災預防
5.4.1公司所有工作場地都嚴禁煙火,生產區(qū)域和庫房都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和其它必備的消防器材。設備維護人員每月定時對所有消防器材進行相關的月檢。
5.4.2生產車間和庫房對易燃物品的貯存、使用、以及油品的廢品處理必須設有防火設施,嚴格執(zhí)行公司安全相關的操作守則和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格消除可能發(fā)生火災的一切隱患。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生產作業(yè)。
5.4.3生產車間停止生產作業(yè)后,除殺菌電路和其它相關電路外,其它無關電路都應關閉。相關管理人員按規(guī)定關閉車間大門。
5.4.4消防設施配備,生產區(qū)域按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源。設備維修修人員每月對所有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生產中心每年組織兩次員工消防滅火演習,提高員工滅火技能。
5.4.5緊急情況人員安全管理
生產車間已安裝人員消防疏散報警糸統(tǒng),并由專人管理使用。無關人員不得亂動,報警開關每周由專人進行測式一次。以保證設備狀態(tài)完好。
5.5有害作業(yè)管理
5.5.1公司按食品生產要求為員工配備或發(fā)放防護用品,生產車間必須教育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人不得上崗操作。
5.5.2設備維護人員進行經常性的設備維護,以減少噪音超過國家衛(wèi)生標準。對相關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wèi)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5.3對從事高溫和粉塵的作業(yè)人員,除生產現場不斷進行作業(yè)環(huán)境改造外。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yè)體格檢查。
5.5.4 對高溫和粉塵的作業(yè)人員,生產中心會定時進行與相關的作業(yè)培訓,以提高作業(yè)人員的操作水平。
5.6安全監(jiān)督檢查
5.6.1安全檢查范疇: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查有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對于那些新上崗的員工,要堅決制止“邊干邊學”的極端錯誤做法,查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所有生產人員發(fā)現安全隱患無法立即排除時應立即報告上一級領導。
5.6.2安全檢查的方法
5.6.2.1經常性檢查,生產副總每月至少對生產中心所有區(qū)域各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并記錄,生產經理(副經理)每周至少對生產車間、原料庫、鍋爐房、配電室等場所各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記錄,車間主任每兩天須對生產車間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記錄,原料庫房主管每兩天須對原料庫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記錄。專業(yè)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guī)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等專業(yè)檢查等),還有節(jié)假日前的例行檢查,教育班組成員養(yǎng)成時時重視安全。
5.6.2.2自我安全檢查,生產人員必須學會自我安全檢查。電工、機修人員每日對配電設施、重要的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預防工作。各班組長每日對所轄班組進行檢查,糾正員工不規(guī)范的行為,檢查水、電、氣、設備,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各崗位人員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并隨時做好自查自檢工作。
5.6.2.3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wěn)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5.6.2.4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指揮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5.6.2.5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guī)定、操作方法等。
5.6.2.6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guī)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其他防護的安全性:注意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fā)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5.6.2.7生產副總對所有匯總的安全檢查結果組織人員進行及時整改
5.7安全生產考核
5.7.1 以下扣分標準以100分為基準分折合員工考核總分中員工績效評價分中得分為5分,采用扣分制,用于檢查,評定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狀況。。
5.7.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80分:生產現場管理人員沒有履行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人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滿1萬元;有人為因素造成重傷,發(fā)生重大事故未及時上報。
5.7.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60分:人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滿5000元;有人為因素造成事故,導致人員受輕傷;對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事故發(fā)生后,未在時限內上報事故報告和對當事人提出處理意見;接到整改通知,不按時限或要求整改。
5.7.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40分:違反食品生產規(guī)定存放易燃、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班組未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1次;人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內。
5.7.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20分:危險場所無安全指示標志;.班組安全檢查、學習無記錄;無操作證的人員在特殊工種崗位上長期獨立操作;按規(guī)定要上報的各類安全月報表、資料、文件、報告,未報或超時3天上報;規(guī)定要派人參加的各類安全生產活動、會議,缺1人次;.職工違章操作; 上級單位或本中心檢查時,發(fā)現隱患;上級查詢時才報告各類事故、隱患;防火設施不完善。
5.7.6各級管理人員或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考核分100分.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對安全生產工作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全扣分外,對事故部門相關人員給予按公司規(guī)定扣發(fā)工資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5.8安全事故分類:
5.8.1.輕微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8.2一般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8.3 重大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含)以上,3萬元以下或因此安全事故遭受政府查處或被媒體曝光的事故。
5.8.4 特大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3萬元(含)以上或造成兩人及以上重傷或造成一人及以上死亡的安全事故。
5.9 事故處理程序:
5.9.1 如出現事故,在事故發(fā)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惶失措、處理失當首先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救出受傷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搶移易燃易爆、等物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采取滅火、堵火、導流、防爆、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事故被終止后,要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
5.9.2現場處理工作完成后應立即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上級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給生產中心。
5.9.3整改防范措施。
事故原因查清后,對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對于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5.10. 安全生產相關會議
5.10.1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相關會議一般由生產經理(副經理)組織,生產副總主持。會議可結合安全生產知識培訓進行。會議對前期安全生產過程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改進情況進行通報,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宣貫。
5.10.2生產中心每月組織召開一次班組長級安全生產相關會議。生產中心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生產中心全員安全生產會議。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或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或有其他需要組織召開臨時安全生產會議時,根據情況確定會議規(guī)模和參會人員
5.11相關記錄
5.11.1《安全知識培訓記錄》
5.11.2《安全檢查記錄》
5.11.3《安全生產會議紀要》
6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生產中心以前制定的相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篇 質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總體推進”的方針,抓緊抓好質檢中心的安全生產,防患于未然,確保每一位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時時教育職工,利用班前會的時間學習安全知識,提高職工自身的安全意識,增強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切實做到“安全為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到首位。
2、化驗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化驗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了解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事故的方法。
3、在進行危險性操作時,如危險物料的現場取樣,易燃易爆物的處理,加熱易燃易爆物,焚燒費液,使用極毒物質等均應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應能清楚地看到操作地點,并觀察操作的全過程。
4、化驗室嚴禁喧嘩打鬧,保持化驗室秩序井然,工作時應穿工作服,長頭發(fā)要扎起來戴上帽子,不能光著腳或穿著拖鞋進實驗室,不能穿著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場所;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要配戴防護用具,如防護眼睛,防護手套,防護口罩,甚至是防護面具等。
5、當班工作完成時,應檢查電、水、汽、窗等后鎖門。
6、化驗室閑人免進,嚴禁無關人員在實驗室久留,并嚴禁化驗人員在化驗室干與化驗無關的事。
7、化驗人員應具有安全用電、防火防爆、滅火、預防中毒及中毒救護等基本安全常識。
第3篇 某生產指揮中心安全調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調度職責
第一條 安全調度目的。安全生產是企業(yè)發(fā)展永恒的主題,也是公司產、運、銷、電、煤焦化各板塊得以全面、協調、科學發(fā)展的前提和基礎。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公司生產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控制好作業(yè)過程中的各類安全風險,促使公司安全調度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調度管理制度。
第二條 安全調度的職責。安全調度是調度各項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日常調度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全公司進一步推廣本質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實現安全集中管控,確保安全信息實時、高效傳遞的重要手段。通過安全調度,實現公司對各板塊安全狀況全天候、實時掌握與監(jiān)督,提升公司整體安全管控能力和水平。各廠(礦)調度室負責及時了解、掌握、督促、反饋本單位生產運營過程中日常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存在的問題,各項安全規(guī)定、制度、上級文件貫徹情況,各級領導的批示、指示落實情況,本質安全管理體系推廣建設情況、各類安全隱患整治進展情況,采取的相應措施等。
第三條 安全調度機構的分級及匯報流程。安全調度機構共分三級。一級為神華集團生產指揮中心,二級為烏海能源公司生產指揮中心,三級為各廠(礦)調度室。正常情況下,各廠(礦)調度室向烏海能源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匯報,烏海能源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向神華集團生產指揮中心匯報。特殊情況下,一級調度部門有直接向三級調度部門調度的權利,三級調度部門有無條件向一級調度部門如實詳細匯報相關情況的義務。
第二章 安全調度內容
第四條 安全調度的主要內容:
1、煤礦板塊:有害氣體監(jiān)測及瓦斯抽放治理情況,三年瓦斯抽放滾動規(guī)劃進展等,“一通三防”及有關制度落實情況,頂板管理及支護情況,礦領導入井及人員定位管理等,主要機電設備安全運行情況,質量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安全生產各類事故,其它涉及安全調度的情況。
2、電力板塊:鍋爐燃燒及汽輪機運轉監(jiān)測,燃料供給保障情況,涉及電網安全的參數監(jiān)測。
3、煤化工板塊:關鍵位置的氣體濃度監(jiān)測及報警,關鍵點壓力監(jiān)測及報警,火災報警,安全隱患整改進度等。
4、煤炭加工板塊:關鍵位置的煤塵濃度監(jiān)測及報警,火災報警,安全隱患整改進度、噪聲等。
5、 安全隱患整治情況:安全隱患是指作業(yè)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fā)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隱患的整改主要包括:集團安全大檢查、公司安監(jiān)局每月大檢查、各單位自查等查出的重大及主要隱患的簡要情況,整改時限進展情況等。
6、 其他安全信息:領導有關安全指示及貫徹情況,有關事故處置全過程及分析總結資料,通報國內相關行業(yè)重大事故,收集發(fā)布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有關部委、神華集團公司文件,交流國內外安全管理的先進理念以及實踐經驗等。
第三章 安全調度例會
第五條 為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和上級領導和部門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安全隱患整治跟蹤工作,確保公司生產運營各環(huán)節(jié)處于安全、穩(wěn)定、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規(guī)定每周召開一次全公司周安全調度例會,時間為周四下午3點。特殊情況下,安全調度例會時間和頻次按神華集團公司生產指揮中心的通知為準。
例會主要內容:
1、公司本安體系建設情況,集團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烏海能源公司安監(jiān)局每月1次的安全大檢查及專項檢查出的各類主要及重大安全隱患整治進展情況,重大事故通報及追查情況,落實集團公司、烏海能源公司領導指示以及其他安全問題。
2、由生產指揮中心安排的基層單位進行安全專題匯報。
例會召開形式:由公司安監(jiān)局和生產指揮中心共同組織,以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召開。各廠(礦)主要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并準備相關材料專題匯報。公司周安全調度例會召開后,生產指揮中心將整理后的會議紀要通過調度信息系統(tǒng)發(fā)布。
第4篇 井控裝備管理中心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為協調和部署井控中心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證中心各項生產、消防、治安、交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順利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中心安全會議的管理。
二、會議形式及頻次:
2.1 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安全專題工作會議和安全例會等。
2.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專題工作會議根據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開。
2.3參加會議人員:
2.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
由中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辦公室負責會議的會務工作;參加會議人員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2.3.2 安全例會
由中心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持,辦公室負責會務工作;
參加會議人員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各中隊、部門主要負責人。
2.3.3 安全專題會議
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持,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會議的會務工作,參加會議人員為公司領導、各職能部門領導、中心主要負責人、各部門人員、基層中隊干部等。
三、安全會議的主要內容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的主要內容
3.1.1 聽取近期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匯報;
3.1.2 研究公司重大安全管理事項,并做出決策;
3.1.3 聽取事故和重大隱患情況匯報,決定處置方案;
3.1.4 總結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確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計劃、任務和目標。
3.2 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
3.2.1 傳達上級和公司各項生產、消防、治安、交通、計算機信息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報、通知等;
3.2.2 根據上級的要求進行工作布置;
3.2.3 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和專題工作會議精神,聽取、檢查上月例會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
3.2.4 發(fā)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信息,交流安全工作經驗;學習有關安全專業(yè)知識;
3.2.5 分析、通報公司及各單位上月安全生產管理狀況;
3.2.6 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3.2.7 檢查隱患整改情況,提出對事故、隱患的進一步整改意見;
3.2.8 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消防、治安、交通、計算機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3.3 安全專題工作會議主要內容
3.3.1 傳達上級和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指導精神,并進行工作布置;
3.3.2 聽取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隱患情況匯報;
3.3.3 專題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制定解決措施;
3.3.4 安全工作階段性安排、布置、總結和獎懲等。
3.4中隊安全會議
3.4.1由中隊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
3.4.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3.4.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主管領導和安全組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3.5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3.5.1由主管安全副經理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jié)性和突發(fā)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四、相關要求
4.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fā)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1.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1.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1.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zhí)行,及時完成。
4.1.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 、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指
導、考核。
井控裝備管理中心
第5篇 生產指揮中心安全調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調度職責
第一條 安全調度目的。安全生產是企業(yè)發(fā)展永恒的主題,也是公司產、運、銷、電、煤焦化各板塊得以全面、協調、科學發(fā)展的前提和基礎。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公司生產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控制好作業(yè)過程中的各類安全風險,促使公司安全調度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調度管理制度。
第二條 安全調度的職責。安全調度是調度各項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日常調度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全公司進一步推廣本質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實現安全集中管控,確保安全信息實時、高效傳遞的重要手段。通過安全調度,實現公司對各板塊安全狀況全天候、實時掌握與監(jiān)督,提升公司整體安全管控能力和水平。各廠(礦)調度室負責及時了解、掌握、督促、反饋本單位生產運營過程中日常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存在的問題,各項安全規(guī)定、制度、上級文件貫徹情況,各級領導的批示、指示落實情況,本質安全管理體系推廣建設情況、各類安全隱患整治進展情況,采取的相應措施等。
第三條 安全調度機構的分級及匯報流程。安全調度機構共分三級。一級為神華集團生產指揮中心,二級為烏海能源公司生產指揮中心,三級為各廠(礦)調度室。正常情況下,各廠(礦)調度室向烏海能源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匯報,烏海能源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向神華集團生產指揮中心匯報。特殊情況下,一級調度部門有直接向三級調度部門調度的權利,三級調度部門有無條件向一級調度部門如實詳細匯報相關情況的義務。
第二章 安全調度內容
第四條 安全調度的主要內容:
1、煤礦板塊:有害氣體監(jiān)測及瓦斯抽放治理情況,三年瓦斯抽放滾動規(guī)劃進展等,“一通三防”及有關制度落實情況,頂板管理及支護情況,礦領導入井及人員定位管理等,主要機電設備安全運行情況,質量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安全生產各類事故,其它涉及安全調度的情況。
2、電力板塊:鍋爐燃燒及汽輪機運轉監(jiān)測,燃料供給保障情況,涉及電網安全的參數監(jiān)測。
3、煤化工板塊:關鍵位置的氣體濃度監(jiān)測及報警,關鍵點壓力監(jiān)測及報警,火災報警,安全隱患整改進度等。
4、煤炭加工板塊:關鍵位置的煤塵濃度監(jiān)測及報警,火災報警,安全隱患整改進度、噪聲等。
5、 安全隱患整治情況:安全隱患是指作業(yè)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fā)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隱患的整改主要包括:集團安全大檢查、公司安監(jiān)局每月大檢查、各單位自查等查出的重大及主要隱患的簡要情況,整改時限進展情況等。
6、 其他安全信息:領導有關安全指示及貫徹情況,有關事故處置全過程及分析總結資料,通報國內相關行業(yè)重大事故,收集發(fā)布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有關部委、神華集團公司文件,交流國內外安全管理的先進理念以及實踐經驗等。
第三章 安全調度例會
第五條 為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和上級領導和部門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安全隱患整治跟蹤工作,確保公司生產運營各環(huán)節(jié)處于安全、穩(wěn)定、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規(guī)定每周召開一次全公司周安全調度例會,時間為周四下午3點。特殊情況下,安全調度例會時間和頻次按神華集團公司生產指揮中心的通知為準。
例會主要內容:
1、公司本安體系建設情況,集團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烏海能源公司安監(jiān)局每月1次的安全大檢查及專項檢查出的各類主要及重大安全隱患整治進展情況,重大事故通報及追查情況,落實集團公司、烏海能源公司領導指示以及其他安全問題。
2、由生產指揮中心安排的基層單位進行安全專題匯報。
例會召開形式:由公司安監(jiān)局和生產指揮中心共同組織,以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召開。各廠(礦)主要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并準備相關材料專題匯報。公司周安全調度例會召開后,生產指揮中心將整理后的會議紀要通過調度信息系統(tǒng)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