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電機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 按照規(guī)定時間檢查各指示儀表,注意潤滑油的壓力、水溫是否有變化。潤滑油的壓力不得低于150kpa,冷卻水溫度不得高于95℃。
(2) 注意檢查曲軸箱油位、燃油箱油位、散熱器水位,低于正常位置應予以補充。
(3) 勤觀察配電屏各儀表及各報警指示燈是否正常;凡紅燈亮表示有故障,綠燈正常運行指示燈。
(4) 檢查充電器是否正常充電。
(5) 傾聽機器的各部分運轉聲響是否正常。
(6) 手摸機體外殼、軸承部位外殼、油管、水管,感覺溫度是否正常。
(7) 留意發(fā)動機或電器設備是否有焦糊等異味。
(8) 發(fā)現(xiàn)有不良情況,應即處理解決;嚴重的應停機處理。
(9) 凡故障停機,需把故障消除,然后按動機組上的重復手掣,機組方可再進行動作。
(10) 對各運行參數(shù),每班記錄不少于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