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3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來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已形成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及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統(tǒng)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嚴格執(zhí)行國家工作人員10條保密守則,防止泄密事件的發(fā)生。
2.1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2.2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2.3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2.4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2.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2.8不在無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2.9不在普通電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2.10不攜帶機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凡屬保密的文件、資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資料的傳閱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辦清手續(xù),按時歸還。
4.銷毀機密公文、資料要有專人監(jiān)督,保證不丟失、不漏銷。
5.機密文件,不準作廢紙包物品帶出公司。
6.機密文件,應有經理或綜合部的允許,方可復印,并做登記。
7.檔案資料管理員要忠于職守,遵守紀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給他人復印或借閱秘密文件、資料。
第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0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十)
一、公司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項屬公司秘密,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經營方針、發(fā)展方向的討論及其決策內情;
2.經營及財務狀況;
3.工資獎金方案;
4.未經宣布的人事變動;
5.擬開辦或接手的項目,對外投標的項目及標書;
6.公司各種規(guī)章制度,檔案文件、記錄表格;
7.關于重要會議的討論事項;
8.關于業(yè)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9.契約、協(xié)定或根據協(xié)商而決定的事項;
10.規(guī)定、命令中特別指定的事項。
11.其他屬于秘密的事項。
二、密件的使用與管理必須堅持以下規(guī)定:
1.公司密件由辦公室標記密級并登記管理;
2.機要文件的制發(fā)部門應備有發(fā)文簿,文件發(fā)送至有關部門時,必須請收件人簽字或蓋章。
3.機要文件由機要人員傳遞與保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保存密級文件。閱讀與傳達密級文件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不得隨意擴大傳閱范圍;
4.因公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密級文件和資料,確實需要時,經總經理批準后,指定專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電話、傳真、電傳中涉及秘密事項。不準用普通郵政傳遞密級文件、資料以及屬于保密的物品;
6.未經發(fā)文部門許可,不得擅自復印密級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場所談論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保密本由辦公室統(tǒng)一編號、登記、發(fā)放,用完后交回辦公室處理;
9.嚴守保密紀律,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10.機要文件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物品的銷毀,應確定一定的時間,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銷毀。
11.凡違反本規(guī)定者,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處理。
第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8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八)
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心利益,特制訂本規(guī)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 秘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密。
第三條 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第五條 嚴格遵守文件登記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經理。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條 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經理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 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guī)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fā)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第九條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辦公室,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條 發(fā)現(xiàn)失密、泄密現(xiàn)象 ,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泄密者,給予 50-100元扣薪;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送有部門處理。
第4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9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九)
第一條、保密原則
一、公司全體員工應遵守以下原則: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聽的,絕對不聽;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
二、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員工未經公司總經理或分管領導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fā)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guī)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員工)知悉屬于上級公司、公司,雖屬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三、公司員工離職之后仍對其在本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本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本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本公司員工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后仍承擔保密義務期限為自離職之日3年內。
第二條、保密內容與方法
一、文件的保密環(huán)節(jié)包括其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等。
二、保密文件劃分為三級,第一級為絕密,第二級為機密,第三級為秘密。
1、絕密
⑴公司有針對性的競爭策略和計劃;
⑵招投標方案及招投標人的相關資料;
⑶交易商有關資料;
⑷人才引進計劃方案;
⑸尚未公布的工資福利和人事調整方案;
⑹公司財務報表;其他絕密內容。
2、機密
⑴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
⑵公司事故調查報告;
⑶公司領導的人事檔案;
⑷尚未公布的公司機構改革方案;
⑸員工個人的薪金;
⑹其他機密內容。
3、秘密
⑴沒有明確規(guī)定可以傳達的公司辦公會議內容;
⑵不宜對外單位公開的內部規(guī)章;
⑶尚未公布的人事處罰決定;
⑷小區(qū)產權資料、工程資料和相關技術資料和小區(qū)業(yè)主的資料等;
⑸其他秘密內容。
三、保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
1、絕密、機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除本職工作職責外由總經理批準,秘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除本職工作職責外由總經理、部門分管經理和管理處主任批準;
2、復制保密文件,應派人在復制現(xiàn)場監(jiān)督;
3、保密文件的復制情況應予登記。
四、保密文件的發(fā)出、傳遞、簽收、保管
1、發(fā)出保密文件應履行審批手續(xù),審批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使用一致;
2、總經理、部門分管經理和管理處主任按工作需要負責絕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傳遞工作;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應在接收記錄簿上簽收。接收人應對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在辦公桌上堆放,不得攜帶回家或公共場所;
4、批準由個人保存的記有秘密內容的記錄本等應防止遺失。離職時,應清理交回公司。
5、保密文件、機密文件原件由綜合服務部經理核實驗收后存放檔案室,經批準使用的復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處主任(檔案室)和相關職能部門經理保管。
五、保密文件的查詢和借閱,要嚴格履行審批制度,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一致;
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銷毀;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兩種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經鑒定已喪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確認;
3、經鑒定解密的,鑒定由保管人提出;
4、經鑒定已喪失保存價值的秘密文件應銷毀;
5、解密與銷毀應報總經理批準;
6、銷毀保密文件,應有兩個監(jiān)銷人,并制作銷毀記錄。
第三條、處罰
如違反本規(guī)定的,公司將據《獎懲條例》,視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第5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一、本制度是處理涉及機密的文件及其機要事項而制定。
二、本規(guī)定中所稱機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項,凡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均屬于此。
1、關于重要決策或計劃。
2、關于人事問題。
3、關于會議重要的討論事項。
4、關于業(yè)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5、契約、協(xié)定或根據協(xié)商而決定的事項。
6、特別指定的事項。
三、機要文件按保密等級可分為以下三種:
1、秘密。不能向相關人員以外者公開。
2、機密。不能向外公開。
3、絕密。不能向特別指名的最小范圍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承辦人員以外者公開。
四、機要文件、機要事項及其種類的認定,原則上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負責。
五、機要文件由其制發(fā)部門制成正、副本兩份,一份由制發(fā)部門分類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保管。
六、機要文件的制發(fā)部門應備有發(fā)文簿,文件發(fā)至有關部門時,必須有收件人簽字。
七、機要文件來往傳遞(包括傳真),應指定專人傳接或采取親啟信函方式進行。
八、機要文件須經制發(fā)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復制。機要文件復制時,制發(fā)部門應將復制件數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詳細記錄,并在發(fā)文簿上記載復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項,由制發(fā)部門負責人負責,由專人進行分發(fā)和傳送。
十、機要文件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資料的銷毀,由所管負責人負責銷毀。
第6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5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五)
一、保密事項
1、涉及公司的重要資料、調研報告;
2、公司的重要文件、會議、招投標資料等;
3、公司財務計劃、預算、決算資料;
4、公司未對外公開的各類統(tǒng)計報表、年報;
5、公司中、遠期戰(zhàn)略方案;
6、公司物業(yè)管理方案;
7、客戶的個人信息資料;
8、其它一切應該保密的公司事務。
二、保密規(guī)定
1、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2、不該知道的機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4、不該復印的材料,絕對不復印。
5、涉密文件資料應由總經理秘書拆封、領導親啟或指定專人拆封,他人不得擅自拆啟。
6、絕密資料不準摘抄、復印、傳真、攝錄等,特殊情況必須由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并注明復印部門、人員、時間。借出資料必須當天歸還,嚴禁帶出公司。
7、機密通信和使用微機的部門,要按照機密通信和辦公自動化保密的有關規(guī)定,積極采取措施,堵塞遺失泄密漏洞。
8、泄密或遺失機要文件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以便采取補救措施,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