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帽的使用
1、安全帽是職工個人重要的安全防護用品。任何人進入生產現(xiàn)場(辦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檢修班組室除外),必須戴好安全帽。
2、在廠區(qū)內外從事生產和勞動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國家或行業(yè)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特殊作業(yè)或勞動,采取措施后可保證人員頭部不受傷害并經過安監(jiān)部門批準的除外)。
3、人員在生產廠房內以及室外距離建筑物10米范圍內休息時,必須戴好安全帽,與生產現(xiàn)場要求保持一致。
4、嚴禁在上方有落物危險的禁止區(qū)域內工作、行走或休息。
5、嚴禁使用安全帽的基本技術性能和特殊技術性能要求不符合國家標準、下顎帶與帽殼相連接、無帽內垂直凈空間、受過重擊、退色、有裂紋、超過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6、戴安全帽時,必須系緊安全帽帶,保證各種狀態(tài)下不脫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須與目視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
二、安全帽的管理
1、嚴禁隨意改變安全帽的任何結構。
2、嚴禁用安全帽充當器皿使用。
3、嚴禁用安全帽當坐墊使用。
4、不得私自在安全帽上亂涂亂畫或粘貼圖文。
5、安全帽應妥善保管,避免受擠壓存放;避免存放在酸、堿、高溫、日曬、潮濕等場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6、借用他人安全帽時,必須征得主人同意并經過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安全帽的使用期:從產品制造完成之日計算。暫定為3年更換,由廠里為每名職工建立檔案卡,以分場為單位發(fā)放,到3年期以舊換新。
8、安監(jiān)部門依據(jù)國家標準每年對安全帽進行抽查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抽驗不合格則該批安全帽即報廢。
9、安全帽應記入安全用品(或安全工器機具)臺帳。安全帽丟失或損壞時,應及時到安監(jiān)科辦理領取或更換手續(xù),因管理和使用不當造成的丟失或損壞,應比照安全帽采購價格(30元)給予考核。重新領取安全帽,由分場領導簽字,安監(jiān)科審批,供應科按成本收費方可重領。(每個收取現(xiàn)金三十元,財務科收取)
10、安全帽編號或姓名與個人胸卡號相同,不得隨意變更,如發(fā)現(xiàn)違章者按照編號或姓名進行考核通報。
11、新安全帽發(fā)下,以前舊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如數(shù)上交廠供應科。(防止老化、變形、超期造成后果)如發(fā)現(xiàn)使用舊安全帽者按照違章進行考核曝光。
12、農民工、臨時工、季節(jié)工,帽子由用工單位解決。外包施工人員帽子由施工隊自行解決。生產分場不得外借。
13、廠辦公室領取部分安全帽備用,各處室、單位、外來學習、參觀、咨詢人員一律到廠辦公室借用,并如數(shù)返回,如丟失由借用單位同辦公室交涉解決。
14、安監(jiān)部門負責安全帽的具體分配;供應科負責安全帽的發(fā)放和待分配安全帽的保管。
15、管理人員安全帽為紅顏色,檢修人員安全帽顏色為藍顏色,運行人員安全帽為黃顏色,參觀人員為白顏色(標準)或紅顏色。日常使用中不得隨意更換其他顏色的安全帽。
16、安全帽正面標志為電廠標志。安全帽后面為使用者的姓名,不許私自更改。姓名與佩帶者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