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罐存放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1、液氧罐存放和使用地點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液氧罐、乙炔氣瓶禁止混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且各取氧點與乙炔氣瓶、明火距離不得少于10m,當環(huán)境條件不允許時,在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必須保證不得少于5m。
3、液氧存儲區(qū)應采取可靠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設備設施應用獨立的靜電處置設施。各類閥門應靜電短接,防止因靜電造成事故。
4、禁止敲擊、碰撞、滾滑液氧罐,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且使用過程中,所有氣瓶與作業(yè)點距離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作業(yè)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8、嚴禁超壓使用,嚴禁用帶油污的手套開啟液氧罐及附屬分配器閥門。
9、操作人員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液氧罐與氧氣管道軟管連接處是否牢固,軟管是否有打結。
10、空瓶和滿瓶必須要清楚的在瓶上標明,并且要分開存放,以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