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倉儲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險物品放、儲存應單獨設置、隔離,并與明火作業(yè)區(qū)域要保護符合要求的安全距離,門鎖齊全牢固。
二、倉儲門前,必須設置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火禁牌,并按規(guī)定配置合理的消防設施和其他輔助設施。
三、領料必須先審批同意后方可領取,領料安排應合理分配,每天用料剩余應及時回收進庫。
四、倉儲人員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明確職責,并建立帳、卡、物資料,存檔備案。
五、特殊時間段,應落實值班人員,晝夜巡視檢查。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及門前游動。
七、倉儲區(qū)域應經常打掃,保持倉儲區(qū)域整潔、整齊。
八、倉儲發(fā)生事故,按有關預案進行實施搶救和救援。
九、倉儲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并建立有關資料存儲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