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點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工作人員要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2、非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加油站,禁止一切人員因私入站住宿。
3、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如站,站區(qū)內嚴禁抽煙,燃放煙花爆竹等。
4、站區(qū)內必須安裝避雷針,并定期檢測,確保有效;站內禁止一切明火,不準使用不防爆的電氣設備如電風扇、電視機、交流收錄機、電飯堡、電吹風等,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是防爆型。
5、加油站管理區(qū)30米范圍內嚴禁燒焊、試車、修車以及進行易燃品、爆炸品的點燃試驗,在加油站禁區(qū)內,嚴禁存放、堆積其他的易燃、易爆、助燃物品及受壓容器。
6、嚴禁對載有危險品(如石油液化氣瓶、氧氣瓶、硫酸、硝酸、雷管、炸藥、膠片、賽璐璐等)的車輛加油。
7、進站加油的車輛,必須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隨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加油站。加油時,駕駛員不準離車、不準吸煙,不準在加油站內修車。
8、正在加油的車輛必須熄滅火,待加油的車輛應在門外等候,待前車離開后再進入加油位置。
9、油槽車卸油時,發(fā)動機必須熄滅,必須先接好接地電線,并暫停對其他車輛加油。遇到雷暴時,應暫停卸油、加油時。
10、卸油、加油時要控制流速,初速不大于2米/秒,待出油口被浸沒后,流速可適當加快,但最高流速不得大于6米/秒,油槽車向油時,嚴禁噴濺式輸送油。
11、禁止穿訂有鐵掌或鐵的鞋進凝入加油站。取樣筒、溫度計的系繩須是銅鏈或棉麻繩,不得使用含有化材料的制品,上油罐計量,操作人員不得穿著化纖服裝,不得使用化纖棉紗。
12、加油站的電氣設備以及消防器材,必須定期檢查、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并妥善保管,做好記錄,建立檔案。
13、要做好仿訊、防洪、防臺風、防脹、防薯、防凍等防護工作。
14、要有專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每次檢查要做好檢查記錄,檢查出問題要及時處理,大事要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