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工團財務管理制度
義工團財務管理條例
本條例根據(jù)章*義工團程相關精神制定,義工團任何人必須遵守該條例,該條例的修改權在常務義工會員大會。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工作,促進的*義工團發(fā)展,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制度,結合*義工團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會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fā)生制原則及《民間非贏利組織會計制度》。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監(jiān)督資金的正常開支,對定向捐助嚴格按捐贈方用途使用善款,維護資金安全,對非限制性捐款做好資金流向統(tǒng)計,并可根據(jù)捐贈方需求,報資金使用情況明細表。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提供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四)監(jiān)督捐贈資產的使用。
(五)定期編制財務收支明細表并進行財務公開,接受捐贈方及會員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接受捐贈公示制度
(一)捐贈款項由財務部負責統(tǒng)一管理,接受全體會員監(jiān)督。
(二)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guī)范化。
(三)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四)建立財務檔案管理,以接受社會及相關部門審查。
(五)對于捐贈的現(xiàn)金和物品都要按照捐贈者的單位及組織名稱或個人姓名、性別、年齡以及所捐現(xiàn)金或支票金額多少、所捐物品種類與數(shù)量多少等內容詳細列明并隨時登記造冊。
(六)在接到捐贈款項后應及時向社會公布。
(七)對所接受捐贈的現(xiàn)金和物品的用途、去向和使用的金額與數(shù)量等情況也要及時公布。
(八)捐贈人或*義工團會員對所捐贈的現(xiàn)金和物品有疑問的,可隨時來財務部查詢。
第三章 收入的管理
(一)本會的經費來源:政府、企業(yè)及個人向*義工團的定向贊助
(二)*義工團可接受社會或個人贊助資金,捐助資金由捐贈人存入義工團專用銀行帳戶,捐贈人可指定資金的專項用途,義工聯(lián)將嚴格按專項用途定向分配資金。
(三)做好對捐款的接受、登記、存放、入賬工作,保存所有財務的資料和檔案。
第四章 經費支出及報銷制度的管理
(一)本會經費必須用于與章程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和事業(yè)的發(fā)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二)各工作部門、義工在需要申請活動開支經費時,由理事提前一周向秘書處申報活動開支預算。財務預算須報理事長或副理事長同意后方可。
(三)通過審批的經費由財務主管、理事成員監(jiān)督使用,相關工作部門、活動負責人對活動經費的使用進行具體安排。
(四)財務部負責對每筆開支的用途、受助對象及開支明細進行登記,并根據(jù)有效票據(jù)入帳。報銷時,需持有效票據(jù)并有2名以上義工經手,費用報銷由所在部門部長、理事長和副理事長簽字審批,經財務主管(財務部)審核后報理事會審批方可報銷。每次活動所發(fā)生費用在500元以內的報副理事長簽字審批;金額在500元以上的理事長簽字審批;金額在800元以上需召開理事會會議討論通過。
(五)報銷項目主要有:
1、用于必要的辦公費用、旗幟、服裝費、等等。
2、用于活動開展產生的費用開支,包括宣傳費、場地費、車費用等。
第五章 資產監(jiān)督制度
(一)本會收到的資產捐助,必須由后勤財務部建資產臺帳,對資產進行管理,并在臺帳中詳細記錄資產捐助來源、資產名稱、數(shù)量、資產去向。各工作部門收到的捐贈實物都需交負責資產管理的義工統(tǒng)一管理。捐助方指定了資產捐助對象的,財務部嚴格按捐助方的要求及時送到捐助對象手中。財務部對資產將定期進行核對,必須做到帳實相符,資產情況明細帳也定期公布。
(二)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財務公開
(一)對捐贈款項、實物來源進行公開(捐贈人要求保密的除外),并根據(jù)捐贈人的要求將款項或實物用于指定用途和救助對象。捐贈人有權知道款項的具體開支,并可向捐贈人提供開支的相關明細及有效單據(jù)。
(二)在網站專設財務公開版塊,每次活動及時上報開支明細,讓捐贈人和每個義工在這里都能查到義工團的每一分錢的開支去向。
(三)每季度編制財務收支報表,定期進行公示。
第七章 財務監(jiān)督
(一)本會所有收支帳目會在每月例會時由參加會議的理事審核。
(二)接受本會所有會員、捐贈人及愛護支持我們工作的廣大市民的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