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確保支隊的危險、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防止?jié)撛诘氖鹿屎陀行幹猛话l(fā)事件中的緊急情況,確保辦公、路政執(zhí)法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公路的安全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支隊的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凡設有控制或預防危及職工生命安全、身體健康、財產損失或對公路運營環(huán)境產生重大影響,以及發(fā)生事故、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所需的安全設施設備,均執(zhí)行本制度。
3. 管理職責
3.1 支隊分管安全的副支隊長負責審核《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組織相關人員對《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中的內容進行審核并組織驗收。
3.2 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對安全設施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3 安全設施設備實行分級管理,支隊辦公室、各大隊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臺帳》并負責以下工作:
3.3.1 安全設施設備的借用、狀態(tài)的檢查、報廢管理;
3.3.2 對所有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保養(yǎng)情況的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3.3.3 依據《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實施采購并進行驗收登記,保存設施設備采購及驗收的相關記錄。
3.3.4 大隊的安全設施設備臺帳應到支隊進行備案。
4. 管理要求
4.1 安全設施主要包含辦公區(qū)域安全設施設備(如滅火器材),路政執(zhí)法中使用的(如錐桶、反光背心等)安全設施設備。
4.2 本支隊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審批采購申請。
4.3 操作員負責遵守各類規(guī)章制度,服從安排。
4.4 安全設施設備的提供。根據實際需要,所需部門填寫《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并附詳細申請說明,由支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必要時,支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匯總。報分管安全副支隊長審批。經批準后由支隊資財科和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資財科負責組織采購。申請單位應注明設施設備的名稱、用途、型號、規(guī)格、單價、數量等。
4.5 安全設施設備的驗收。采購的安全設施設備,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驗收,并填寫《安全設施設備采購驗收單》,記錄設施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技術參數、單價、數量等。
4.6 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
4.6.1 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必須妥善保管和使用,指定專人(或使用人)負責,因責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或使用人)承擔。
4.6.2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必須做到勤檢查、勤保養(yǎng)、確保設備使用的壽命和正常運轉。消耗性設施設備應及時進行檢查、更新。
4.6.3 對于安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上的維護保養(yǎng),使用部門應根據規(guī)定和使用情況向支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維修計劃,待批準后方可按計劃實施維護保養(yǎng)項目,維修人員應填寫《安全設施設備維護單》。
4.6.4 使用或保管安全設施設備的部門建立《安全設施設備臺帳》,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由使用部門負責,并定期檢查,若有變化應及時填寫《安全設施設備臺帳》。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對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狀態(tài)進行檢查確認,并進行設備狀態(tài)標識。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5 安全設施設備的報廢
對于無法修復或無使用價值的設施,使用或保管安全設施設備的部門應提出申請,并填寫《安全設施設備報廢申請表》,經支隊審驗、審批手續(xù)完畢后方可報廢,不得私自處理。屬于消耗性的安全設施設備安全設施設備,使用部門應及時登記其損耗情況,并報支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