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專用車管理,確保專用車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要求》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管理制度。
1、定期做好專用車輛維護、檢修工作,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fā)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4、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5、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6、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按交管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車輛年審及道路運輸許可年審,并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