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標準化內部評價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目的
為了驗證安全管理活動是否符合要求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采取糾正措施,使安標工作得到持續(xù)有效實施。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標準化內部評價工作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冶金等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安監(jiān)總管四〔2011〕128號
3.職責
3.1公司主管安全領導負責自評小組組長和成員的任命。
3.2自評組長負責自評計劃、自評報告的編制和自評工作的組織實施。
3.3被評價部門配合自評工作并對存在的問題開展糾正預防措施活動;
3.4承擔具體自評工作的成員,按計劃完成任務;
3.5生產部負責收集和保存自評資料;
4. 工作要求
自評流程:
4.1自評計劃
每年年初生產部負責人編制年度自評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每年的自評范圍至少應覆蓋安全標準化體系覆蓋的所有部門和區(qū)域。根據(jù)體系運行情況,可針對的增加自評頻次。
4.2成立自評組
公司主管安全領導指定(或兼任)自評組長,組成自評組。自評組成員應具備資格,本公司自評員由總經理聘任,自評時參加自評工作,亦可以聘請專業(yè)人員擔任,自評員需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資格,其承擔的自評工作應與平時擔任工作無直接關系。
4.3自評準備
4.3.1自評組長召開自評組會議,并制定“自評實施計劃”,經批準后于自評前一星期發(fā)給受評部門。受評部門接到通知后,做好工作安排及自評前的準備。
4.3.2承擔本次自評的自評員根據(jù)分工在自評開始前編寫好“自評檢查表”,檢查表內容應包括:
a)評價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針和安全管理目標、目標分解及安標工作文件是否符合安標的要求;
b)依據(jù)《本企業(yè)安全標準化評審標準》和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制度,評價本公司安全管理計劃的落實,評價本公司安標工作的運行是否適宜、有效;
c)針對評價內容從受評價區(qū)域中選取樣本,以進一步提出與評價內容有關的問題,通過評價查證得出結論。
4.4自評實施
4.4.1首次會議 :
a)由自評組長主持,參加會議人員為自評組全體成員,受評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b)自評組長介紹自評組成員,說明自評目的、依據(jù)、范圍、方法及日程安排,澄清自評計劃中不明確的內容,征求受評部門對自評工作的意見。
4.4.2現(xiàn)場自評
自評人員根據(jù)計劃進行自評,通過面談、提問、查閱文件、現(xiàn)場查看、測試等方式來收集客觀證據(jù),并記錄自評結果,對受評部門作出評價。自評員應按檢查表的項目逐項檢查,不輕易偏離檢查表,經常對照來核正自評方向,收集證據(jù)應采取隨機抽樣的方法進行,保證所抽取的樣本具有代表性,并認真做好記錄。
現(xiàn)場自評后,自評組應評審和匯總所有評審結果,對不滿足評審標準、公司管理制度和法規(guī)要求的,以書面形式開列不符合項,通知被審部門,使不符合項得到確認。并有針對性的展開糾正預防措施活動。
4.4.3末次會議
a)末次會議由自評組長主持,本公司領導、相關部門及自評組全體成員參加。
b)會上著重向領導匯報自評結果,使領導能了解目前本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的運行情況,并對前一段時間安全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對改進安標工作提出建議。
4.4.4自評報告
自評報告由自評組長編寫,對自評/考核情況進行概述。
4.4.5糾正及糾正措施
a)自評組對自評中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項編寫“不符合項報告”。各部門在收到不符合項報告后,在限制完成時間內負責糾正措施實施。
b)自評組負責對糾正措施的確認,對其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若受審部門未實施糾正措施,自評組人員應向總經理反映情況。
4.4.6跟蹤驗證
a)跟蹤自評活動由原自評人員進行,驗證并記錄所采取的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及其有效性。
b)承擔跟蹤自評的自評員應檢查受評部門糾正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檢查糾正措施的有效性,然后填寫“不符合項報告”的“驗證”一欄
c)對報告中不合格,被審部門要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限期進行整改。如在限期完成時間內的糾正措施無效,應將情況向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匯報。
4.4.7自評計劃、自評檢查表、自評報告和不符合項報告等記錄由生產部保存歸檔。
5 記錄
5.1《安全標準化系統(tǒng)自評計劃》
5.2《首(末)次會議簽到表 》
5.3《本企業(yè)安全標準化自評檢查表》
5.4《安全標準化系統(tǒng)不符合項通知單》
5.4《安全標準化系統(tǒng)自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