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場材料設備存放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xiàn)場材料、設備的管理,作到有計劃地更新購置,正確地使用與維護,確保材料、設備完好,滿足檢驗、試驗質量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1、材料進場或入庫時,由材料保管員負責在倉儲和堆放處掛標識牌,填制物資驗收單,登記保管臺帳和材質證明。對已檢驗的材料,材料保管員應在標牌的“檢驗狀態(tài)”欄中填寫檢驗狀態(tài)。(已檢合格、已檢待定、未檢)
2、材料堆放場地的標牌,應設置在通道附近的明顯位置。保管員應在標牌上注明材料名稱、廠家、產(chǎn)地、檢驗狀態(tài)等項目。對甲方提供的產(chǎn)品,應在貯存場地懸掛“甲供”字樣的標牌進行特殊標識。
3、材料保管員填寫物資驗收單,發(fā)料單憑證和保管臺帳,并保存記錄,填寫內容應包括:名稱、規(guī)格(牌名)、數(shù)量、編號或爐批號、合格證明編號、生產(chǎn)日期、進貨日期(包括保質期),對甲方提供的產(chǎn)品,加注“甲供”字樣的標記,作為可追溯標識。
4、各種物資應由材料保管員按類別、品種、規(guī)格分別存放,標牌明顯,填寫完整、準確。碼放層次以五或十為單位,做到舉目成行,過目知數(shù),便于交通、保養(yǎng)、清點和發(fā)放。
5、周轉材料領退頻繁,不使用時由材料保管員回收整理保養(yǎng),以備再用。
6、以到倉庫未經(jīng)驗收的物資,材料保管員有保管義務,若造成不應有的損失,要追究材料保管員的責任。
7、材料保管員要保持物資技術資料完整和帳、物、卡齊全,并帳、物、卡應三相符。
8、加工完畢后的半成品,由操作人員根據(jù)布置圖的要求,在半成品加工件上標注記號,記號應在明顯且不易在搬運中擦掉的地方,記號應注明半成品編號、生產(chǎn)日期、檢驗狀態(tài)等。
9、采購人員應對工程所需的主要物資編制采購計劃,按批準的計劃供應。
10、現(xiàn)場材料要做到“三清四凈”,即“三清”:現(xiàn)場物資管理及負責人要分清,材料消耗及時結清,原始記錄應記全、記準、分得清;“四凈”:施工現(xiàn)場好,水泥袋、散裝水泥收凈,元丁、螺絲、鉛絲及工具材料拾凈,工地三場(鋼筋場、木工場、拌和場)散放的鋼筋、木料、水泥堆放整齊,打掃干凈。
11、工地倉庫可以建立義務回收廢料組織,回收的廢料若無轉移價值,可就地折價處理。
12、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要組織人員做好材料清理回收工作,將工地不用材料、大型工具等先行退庫,對工棚、水電線路等應有計劃的拆除、分類,妥善存放,做到帳清、場地清。
13、公司質量管理處對所屬項目部的物資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對管理好的項目部及個人進行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