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一)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yè)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yè)衛(wèi)生和職業(yè)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guī)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jiān)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guī)程,對崗位作業(yè)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yè)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yè)人員技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yè)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發(fā)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yè)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fā)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fā)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二)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防護能力,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使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增強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避免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穩(wěn)定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必須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技術教育,特制定制度。
本制度根據《消防安全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有關要求制定。
本制度由********歸口。
本制度起草單位:******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于**年*月*日首次發(fā)布,于**年*月*日實施。
0入廠安全教育
1凡新入廠的職工和實習代培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1)廠級教育(不少于一天);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基本安全知識 (“三不傷害”即: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遵章守紀,反“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
(2)車間教育(不少于一天)
a車間生產特點,勞動紀律和注意事項。
b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c車間歷年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教訓。
(3)班組教育(不少于一天)
a崗位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責任。
b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的措施。
c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項等。
1.2三級安全教育不少于三天,方可進入現場或崗位工作。新工人到崗后仍應在老職工帶領下上崗操作,技術熟練后方可獨立操作。
1.3來參觀學習人員,應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注意事項教育。
1.4調換工種或因故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人員,返崗后仍需進行安全教育。
1.5班組安全‘三級安全教育’回執(zhí)單送回車間安全員處存檔。
2.0 特殊教育
2.1 特殊作業(yè)人員(電氣、起重、電氣焊、行吊,車輛駕駛等)必須進行專業(yè)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后,方可從事作業(yè)。
2.2 在進行設備重點大修項目及進行危險作業(yè)前,對檢修人員、施工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否則不準施工。
3.0 日常教育
3.1 各生產單元利用班前班后會的時間,堅持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3.2 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活動分析會,總結前段時間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今后改進措施。
3.3 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及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要分別進行安全教育或離崗安全學習。
4.0 “四新”安全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入使用前,必須對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5.0 外來人員安全教育
5.1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施工作業(yè)前,必需要經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和車間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5.2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前,必須要經綜合辦和企管部相關人員進行生產現場安全事項預先告知教育后,方可進入生產區(qū)域。
第2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項目部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項目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施工現場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jiān)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邀請消防部門專業(yè)人員授課;
2、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3、通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每日施工結束后應當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六、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fā)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第3篇 煤礦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礦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guī)范安全教育培訓秩序,保證安全教育培訓質量,促進我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健康發(fā)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教育培訓是指以提高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及其他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三條 礦安全科負責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按上級有關部門的培訓計劃安排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專門安全培訓,組織落實本礦其他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主要負責人培訓
第四條 主要負責人必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專門安全培訓,取得煤炭工業(yè)廳頒發(fā)的礦長資格證。
第五條 主要負責人必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專門安全培訓,取得由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頒發(fā)的安全資格證,并且每年必須參加一次再培訓。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煤礦企業(yè)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具體指:煤礦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檢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生產、機電、調度等部門負責人;采煤、掘進、機運、綜采、通防等區(qū)隊長;其他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
第七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經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并且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復審和再培訓。
第八條 未取得安全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
第四章 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
第九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條 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每兩年復審一次,過期不參加培訓、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 特殊工種培訓考試不及格者,除交補考費補考之外,另罰款100元/人。對不按時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種作業(yè)證者,培訓費自付。
第五章 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 井下新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如果曾經從事過煤礦行業(yè),憑相關證明可以縮短理論學習培訓時間,但不少于24小時。培訓結束后,安全科組織新工人進行閉卷考試??荚嚥患案裾撸匦屡嘤?。考試合格后,必須簽定一年的師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從業(yè)人員帶領下工作,經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地面新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第十四條 煤礦新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企業(yè)狀況及發(fā)展前景,員工手冊,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國家有關安全形勢,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礦井生產概況、建設與發(fā)展狀況、開拓方式、生產系統,煤礦安全規(guī)程,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識,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識,機電、提運安全知識,掘進安全生產知識,采煤安全生產知識,職業(yè)衛(wèi)生常識,職業(yè)病危害防治知識,礦山急救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條 員工改變工種、調換崗位或操作新設備時,以及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必須經過業(yè)務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否則不準上崗。
第十六條 對考試合格人員予以每天50元的學習補助,不考試不及格不參加人員不予發(fā)放學習補助。
第六章 三違人員培訓
第十七條 我礦“三違”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后方可重新上崗,上崗以安全科開具的上崗通知書為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沒有接到上崗通知書的情況下安排“三違”人員上崗,否則對單位責任人按“三違”論處。
第十八條 “三違”人員培訓時間以安全科書面通知為準,培訓期間按正常上班時間在安全科教室內學習,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請假,培訓時間按請假的天數延后,無故不請假離礦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 培訓內容是本崗位操作規(guī)程、煤礦安全規(guī)程、音西煤業(yè)“三違”界定標準、礦規(guī)、礦紀等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條 “三違”人員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后發(fā)上崗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三違”人員學習期間,不予以任何補助。
培訓要求
1)礦所屬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
2)全礦員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培訓。
3)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基本用人原則,新員工必須經過培訓才可以上崗。
4)各單位要強力推行“手指口述”,“應知應會”、“危險預知”“反三違 樹正氣”等,重視調度會學習及現場提問。
5)各單位培訓管理員必須積極開展各單位的培訓工作并將培訓工作分類存檔,建立培訓檔案。
6)各單位要每月展開一次全員培訓,并對根據培訓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需存檔,并上報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訓擋案,實行從業(yè)人員一人一檔。
(二)安全科要及時對主要負責人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等培訓考核發(fā)證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入個人培訓擋案。
第二十六條 培訓經費提取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培訓的投入,實行安全生產培訓費用提取制度。礦根據實際需要提取培訓費用,發(fā)生的安全生產培訓費用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 全員培訓質量檢查評估制度
培訓質量檢查評估,應從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實效性出發(fā),貫穿整個培訓過程和學員上崗后的一段時間內,由專門檢查評估小組,結合每一階段的特點,采取相應的評估方法,對整個培訓工作實行全過程控制。
(一)課堂效果評估制度
1、檢查受訓者上課記錄的筆記,看受訓者是否認真聽講并記筆記。
2、檢查授課人員是否備課,內容是否充實、有針對性、實用性。
(二)培訓考評制度
為了保證培訓質量,提高培訓回報率,培訓后培訓管理者要對受訓員進行考核、評價??荚囀强己恕⒃u價培訓質量的又一重要環(huán)節(jié)。內培一律采用閉卷考試,考題要堅持密切聯系實際,并嚴格監(jiān)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訓質量跟蹤制度
培訓質量跟蹤制度與考評制度是緊密相關的??荚u要根據質量跟蹤的結果進行。
1、受訓者返崗后,培訓部門要派人定期跟蹤反饋,以發(fā)現受訓者在各方面的進步,考察員工是否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實際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進一步發(fā)現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次的培訓計劃提供制定的依據。
2、調查方式采取座談和填寫調查表相結合的方式。
參加人員為:
(1)單位分管培訓的領導;
(2)參加培訓后,返回工作崗位工作的在職職工。
3、調查座談內容:
(1)培訓的內容、方式與培訓對象實際生產需要是否合理銜接;
(2)職工對培訓活動有何建議,是否有“三違”現象。
4、被調查單位應認真填寫調查表各項內容,并交勞動人事科。
(四)培訓效果評估制度
1、對學員的考核:包括學員的考試成績優(yōu)秀率、及格率,培訓前后實際操作水平的真正變化,培訓前后態(tài)度上的真正變化。
2、對授課人員的授課情況進行評估。
3、對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礦安全科制定,由礦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及持證上崗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嚴格執(zhí)行《國家電網公司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為規(guī)范公司的員工和臨時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管理,依據本質安全管理體系安全培訓單元的管理內容和管理要求,提高職工的安全自我防護意識,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及持證上崗管理制度如下:
一、新入職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1.新入職公司的員工應具有相應的專業(yè)知識,身體健康,符合發(fā)電企業(yè)員工有關要求。
2.新入職公司的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安全規(guī)程考試合格。
3.三級安全教育為廠(公司)安全教育,車間(部門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班組安全教育三級。
4.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均必須有專用記錄檔案。
5.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人員必須重新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
6.未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工作現場,不得進行生產工作。
7.未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不得進行專業(yè)或特殊工種的培訓練習。
8.生產崗位不同專業(yè)的崗位變動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合格。
9.新入職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均必須有專用記錄檔案。記錄檔案應保留三年。
二、臨時進入公司生產現場進行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管理
1.臨時進入公司生產現場工作的人員指:臨時工、外包工,在生產場所從事承包工程的人員,到現場實習、試驗、技術指導的外單位人員。
2.臨時進入公司生產現場工作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yè)知識,身體健康,符合發(fā)電企業(yè)生產有關要求。
3.臨時進入公司生產現場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公司,部門或分公司,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4.臨時進入公司生產現場工作的人員先由用工單位負責填寫臨時工作人員登記表,填寫工作內容,用工時段,審核用工人員狀況數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后交安健環(huán)部(用工單位不確定的由聯系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
5.安健環(huán)部根據臨時工作人員作業(yè)工作性質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進行考試。并填寫安全教育登記表,登記表由安全教育講課人,受教育人本人簽字。
6.安健環(huán)部對臨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交用工單位進行進行部門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用工單位不確定的由聯系單位負責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組安全教育。同時用工單位應根據作業(yè)工藝現場設備情況進行技術交底。
7.臨時工作人員在公司內部專業(yè)分公司間流動的應專業(yè)作業(yè)性質相同,到新的專業(yè)分公司必須進行分公司、班組級安全教育。
8.在生產作業(yè)相關工作超過一年的臨時工作人員,除了入公司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外,還必須同各用工部門職工一起參加安全活動、年度安規(guī)學習和考試,并將考試成績記錄在案。短期在班組工作的人員應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9.臨時工作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有效期為一年。
10.臨時工作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均必須有專用記錄檔案。記錄檔案應保留二年。
三、安全教育的內容
1.公司級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國家、電力行業(y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電力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和管理知識,神華神皖與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企業(yè)的安全業(yè)績和歷史經驗教訓,安全責任意識和行為理念,相關事故案例、違章考核等。
2.部門車間或分公司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本部門車間的現場安全規(guī)章制度,車間生產特點和工作性質,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主要危險源及危害因素、作業(yè)危險點分析、安全注意事項,予防人身傷亡和職業(yè)病的主要措施,特殊情況的識別與處置,事故案例學習,緊急救護和消防安全知識等。
3.班組安全教育內容:本班組的生產概況、特點、范圍和作業(yè)環(huán)境,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健康事項,相關工作的危害識別與風險控制方法;本崗位常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要領和使用方法,勞動保護用品佩帶及正確使用方法。
四、特殊工種的培訓、取證:
1.特殊工種人員(電氣、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等)應由國家受權的相應專業(yè)管理與監(jiān)督機構進行培訓、取證。
2.來公司工作的外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健環(huán)部嚴格審查特種作業(yè)證,無證者不準從事有關工作。
3.特殊工種人員作業(yè)證到期限的應及時培訓換證。作業(yè)證過期限人員不得進行特殊工種作業(yè)。
五、安全技能認證培訓
1.安全技能認證培訓是指企業(yè)對員工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進行培訓、考核,并確認其安全資格的活動。
2.安全技能認證培訓要求企業(yè)建立和執(zhí)行崗位安全生產準入制度,即企業(yè)應將員工取得與崗位工作相適應的安全資格,作為員工上崗、轉崗、晉升的必備條件,未取得相應安全資格的員工即安全技能達不到崗位要求的員工,均不得從事該崗位的工作。
3.企業(yè)建立和執(zhí)行安全資格復審和繼續(xù)培訓制度,應規(guī)定安全資格的有效期,員工的安全資格有效期滿后,應參加繼續(xù)培訓和資格復審考試。
4.發(fā)電企業(yè)的安全技能認證培訓對象可以劃分為a、b、c、d、e五個類別,分別接受相應的培訓和認證,并要求獲取對應的安全資格。
la類對象為企業(yè)的專職安監(jiān)人員,需要獲取a類安全資格。
lb類對象為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分管生產(基建)負責人、總工程師、生產(基建)副總工程師(廠長助理),需要獲取b類安全資格。
lc類對象為企業(yè)的生產(基建)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車間負責人(含副職、主任助理),需要獲取c類安全資格。
ld類對象為企業(yè)的生產(基建)職能部門專業(yè)技術管理人員和車間的專業(yè)技術管理人員、檢修班組長、運行值班長、技術員,需要獲取d類安全資格。
le類對象為企業(yè)的運行、檢修班組一般運行、檢修崗位人員,需要獲取e類安全資格。
5.a、b類對象安全技能認證培訓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國家受權的相應專業(yè)管理與監(jiān)督機構進行。c、d類對象安全技能認證培訓應由公司安健環(huán)部與人力資源部門組織進行。e類對象安全技能認證培訓應由所屬部門或分公司進行。
6.崗位變動的員工在崗位變動時,應通過安全技能培訓和認證取得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安全資格。
7.在安全資格有效期滿時,應經復審重新取得安全資格認證。
8.各類人員的安全技能認證培訓應有專用記錄檔案。該記錄檔案分級管理,長期保存。
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1.公司每年結合安全規(guī)程學習對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安全培訓考試,對考試合格的人員,重新審發(fā)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名單并公布。
2.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項安全培訓由應由上級主管部門,企業(yè)所在地政府安監(jiān)部門組織培訓和考試。
3.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安全培訓: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安全培訓的對象一般為企業(yè)從事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作業(yè)的作業(yè)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安全培訓一般由企業(yè)所在地政府質監(jiān)部門組織培訓和考試,通過培訓考試后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
4.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培訓的對象一般為企業(yè)從事電工作業(yè)、焊接與熱切割作業(yè)、高處作業(yè)等的人員。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培訓由政府部門國家受權的相應專業(yè)管理與監(jiān)督機構進行。
5.違章、事故責任者安全培訓:公司發(fā)生二類障礙及以上、人身輕傷與人身嚴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應進行違章、事故責任者安全培訓。人員責任的由安健環(huán)部組織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設備原因的由設備管理部組織有關專業(yè)人員進行。必要時通過培訓考試使違章和事故責任者重新取得相應的安全資格。
七、日常安全教育培訓:
1.針對電力系統和企業(yè)發(fā)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組織員工進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學習活動。
2.根據情況組織員工參加的安全制度培訓,對企業(yè)年度安全工作報告進行專題學習
3.組織參加上級企業(yè)組織的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兼職安全員培訓班。
4.組織員工開展人身急救(特別是觸電急救)和緊急逃生技能的培訓。
5.針對專兼職駕駛員開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訓。
6.結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檢查重點內容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安健環(huán)部
2023年2月14日
第5篇 天然氣站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天然氣站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場站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培養(yǎng)安全意識,減少職業(yè)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場站應積極采取各種途徑,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三條
站長和安全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四條
應堅持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和轉崗員工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
第五條
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并記錄備案。
第六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進行復審。
第七條
場站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使用新設備前,要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專門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八條
場站要加強安全繼續(xù)教育,通過反復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6篇 某燒結廠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guī)范燒結廠職工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燒結廠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3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執(zhí)行原則
3.1.1 燒結廠職工應服從廠各級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學習任務,有履行職責保障安全的義務。
3.1.2 安全科依照本規(guī)定對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jiān)督職責。各所在部門依照本規(guī)定對本部門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jiān)督職責。
3.1.3 未涉及部分或國家有明文規(guī)定的安全教育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2 管理規(guī)定
3.2.1 生產崗位三級職工安全教育
3.2.1.1 以下人員必須進行相關部門級、車間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
3.2.1.1.1 新職工上崗前。
3.2.1.1.2 職工在公司內跨部門調動的。職工在本部門內跨作業(yè)區(qū)或班組調動的。
3.2.1.1.3 因工傷害事故,傷愈上崗復工前。
3.2.1.1.4 職工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
3.2.1.1.5 外單位來公司實習、代培人員。
3.2.1.2 廠級安全教育:由廠主管領導負責,安全科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危險化學品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包括:本廠安全生產概況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天津天鋼聯合特鋼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以及職工安全生產權利與義務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培訓應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3.2.1.3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 科 )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車間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事故以及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天津天鋼聯合特鋼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安全生產狀態(tài)和規(guī)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4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崗位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勞動防護用品 ( 具 ) 的性能及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5 職工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過程中,各部門負責填寫《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并由安全科組織安全教育書面考試,三級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崗。
安全部門負責保留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和考試試卷。
3.2.1.6 職工在本部門內部調整工作崗位作業(yè):改變工種或兼崗的職工。在車間、班組兩級安全教育后,應進行相應安全知識考試,車間、班組應有記錄備查。不改變工種調整工作崗位的職工,由車間、班組進行兩級安全教育,并有記錄備查。
3.2.2 日常安全教育
3.2.2.1 班組每周由班組長負責組織一次對全體組員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日主要內容包括: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制度、規(guī)定,檢查安全標準化作業(yè)落實情況,查找班組作業(yè)范圍內的隱患及落實整改措施,檢查一周內本班組發(fā)生的違章行為和事故,學習公司通報的工傷事故和全國大鋼安全事故通報,共同分析應吸取的教訓,舉一反三查找事故隱患,要做好安全活動日的詳細記錄。
3.2.2.2 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前,各部門必須組織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使用中可能導致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方法、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以及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和要求。
3.2.2.3 各部門在發(fā)生輕傷及以上因工傷害事故或重大人身險肇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安全教育,教育情況應有詳細記錄。
3.2.2.4 各部門應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及各個階段、各個季節(jié)不同的安全工作重點,開展多種形式的經常性安全教育。
3.2.3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
3.2.3.1 凡屬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細則》及《天津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中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條件。經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管局指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站培訓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天津市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者方準獨立作業(yè)。
3.2.3.2 取得安全操作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3.2.4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3.2.4.1 凡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實習代培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安全教育。各部門應按照本部門相應崗位職工的同樣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等,并按規(guī)定填寫登記表,建立檔案。
3.2.4.2 各部門應對進入本部門轄區(qū)內作業(yè)的外委、外協等作業(yè)單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應包括:作業(yè)區(qū)域的生產概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作業(yè)區(qū)域的危險因素、危險源點、安全防范措施、現場安全交底告知等。
3.3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3.3.1 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由上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安全教育。
3.3.2 車間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由安全監(jiān)督處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部門的有關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3.3.3 班組長安全教育由所在安全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與崗位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本部門制度、安全技術、技能,本班組生產工藝流程、設備的危險源點、危害因素,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內容。
3.4 檢查與考核
3.4.1 燒結廠安全科負責對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4.2 凡未按本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的,由安全科及相關部門責令整改,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凡未按本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職工傷害事故或嚴重職業(yè)危害的,由公司安全部門按事故責任予以處罰,觸犯法律的由國家司法部門處罰。
3.5安全文化建設
應采取多種形式的活動來促進企業(yè)的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工作。安全文化建設應與《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導則》(aq/t9004-2008)、《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評價準則》(aq/t9005-2008)相符合
3.6 附則
3.6.1 廠主要負責人是指廠長、副廠長等。
3.6.2 生產部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部門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第7篇 車間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按照集團公司及材料公司對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持安全作業(yè)證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為此特定制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班組級安全教育是為了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使職工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操作技能增強防范能力從而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2、安全培訓教育的對象是在崗員工、休假返崗人員、轉崗人員及新入車間、班組人員。
3、車間副主任具體實施車間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每次培訓考核結束后,安排具體人員將培訓內容及考核結果,經本人簽字后向員工家屬反饋并落實。
4、班組長負責組織班組安全活動,并負責班組級安全教育工作。
5、每位員工都必須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應急演練,合格后方可上崗。
6、要按照公司集團及蘭州材料有限公司有關班組安全教育的要求,定期、定時、定員組織實施。
7、班組安全培訓教育要按照金川公司及蘭州材料有限公司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各項安全教育培訓必須有計劃、成績、記錄、試卷、考勤及臺賬,并存檔。
8、培訓教材主要突出法律法規(guī)、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范、崗位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和崗位危險、危害因素辨識、控制、防范等知識。
三級安全教育
1、 新員工和實習代培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
2、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車間安全員組織實施,時間不少于16學時。
3、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時間不少于16學時。危險化學品生產的新上崗人員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
4、 內容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程序動作標準,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wèi)生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等項內容。
1、 周按安全活動會由班組長組織,應做到時間、內容、人員三落實,時間不少于2小時。
2、 安全活動主要學習上級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及法令規(guī)范;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guī)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常識及現場搶救、急救知識等內容。并開展討論各種應急演練,以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3、 總經理安全講話每月一次、作為周五安全活動的重要學習材料,車間主任的安全講話要在車間班組長會議上進行,班組長要做好記錄并在周五安全活動時向班組人員傳達。
4、 復工后的安全教育,離崗3個月之內,進行不少于8學時的班組級教育;脫崗3-6個月之內進行不少于16學時的車間、班組兩級教育。脫崗6個月以上,進行不少于24學時的廠礦、車間、班組三級教育。教育內容主要為安全管理制度;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及生產中的應該注意的安全事項;工藝流程的變化及有關安全措施、安全操作方法;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精神。
5、 凡調換工種的員工,本車間內調整的,必須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內容參照三級安全教育)。
6、 臨時性的安全教育,外單位來車間參觀學習的人員,由車間對其進行一般安全知識的安全主要事項的教育后,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并由車間專人帶領進行參觀與學習。
7、 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者除按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外,要由單位安全科對其進行停工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恢復工作。對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責任者,要進行離崗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實施
1、 所有持安全作業(yè)證的員工必須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 各項計劃內培訓班實施前一個月,各班組須將計劃培訓人員的名單、時間、人數、培訓內容、課時,報車間審核。
3、 因工作需要進行計劃外培訓或上級單位安全培訓時,由車間填寫《培訓申請書》報材料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進行。
4、 各項安全教育培訓必須有計劃、記錄、成績、試卷、考勤和臺賬。
5、 各項安全教育培訓結束后,須對培訓的有效性進行評價,評價結果材料公司技術生產部,并作好記錄。
第8篇 燒結廠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guī)范燒結廠職工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燒結廠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3? 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執(zhí)行原則
3.1.1? 燒結廠職工應服從廠各級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學習任務,有履行職責保障安全的義務。
3.1.2? 安全科依照本規(guī)定對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jiān)督職責。各所在部門依照本規(guī)定對本部門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jiān)督職責。
3.1.3? 未涉及部分或國家有明文規(guī)定的安全教育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2? 管理規(guī)定
3.2.1? 生產崗位三級職工安全教育
3.2.1.1? 以下人員必須進行相關部門級、車間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
3.2.1.1.1? 新職工上崗前。
3.2.1.1.2? 職工在公司內跨部門調動的。職工在本部門內跨作業(yè)區(qū)或班組調動的。
3.2.1.1.3? 因工傷害事故,傷愈上崗復工前。
3.2.1.1.4? 職工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
3.2.1.1.5? 外單位來公司實習、代培人員。
3.2.1.2? 廠級安全教育:由廠主管領導負責,安全科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危險化學品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包括:本廠安全生產概況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天津天鋼聯合特鋼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以及職工安全生產權利與義務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培訓應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3.2.1.3?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 科 )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車間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事故以及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天津天鋼聯合特鋼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安全生產狀態(tài)和規(guī)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4?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崗位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勞動防護用品 ( 具 ) 的性能及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5? 職工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過程中,各部門負責填寫《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并由安全科組織安全教育書面考試,三級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崗。
安全部門負責保留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和考試試卷。
3.2.1.6? 職工在本部門內部調整工作崗位作業(yè):改變工種或兼崗的職工。在車間、班組兩級安全教育后,應進行相應安全知識考試,車間、班組應有記錄備查。不改變工種調整工作崗位的職工,由車間、班組進行兩級安全教育,并有記錄備查。
3.2.2? 日常安全教育
3.2.2.1? 班組每周由班組長負責組織一次對全體組員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日主要內容包括: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制度、規(guī)定,檢查安全標準化作業(yè)落實情況,查找班組作業(yè)范圍內的隱患及落實整改措施,檢查一周內本班組發(fā)生的違章行為和事故,學習公司通報的工傷事故和全國大鋼安全事故通報,共同分析應吸取的教訓,舉一反三查找事故隱患,要做好安全活動日的詳細記錄。
3.2.2.2? 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前,各部門必須組織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使用中可能導致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方法、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以及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和要求。
3.2.2.3? 各部門在發(fā)生輕傷及以上因工傷害事故或重大人身險肇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安全教育,教育情況應有詳細記錄。
3.2.2.4? 各部門應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及各個階段、各個季節(jié)不同的安全工作重點,開展多種形式的經常性安全教育。
3.2.3?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
3.2.3.1? 凡屬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細則》及《天津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中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條件。經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管局指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站培訓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天津市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者方準獨立作業(yè)。
3.2.3.2? 取得安全操作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3.2.4?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3.2.4.1? 凡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實習代培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安全教育。各部門應按照本部門相應崗位職工的同樣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等,并按規(guī)定填寫登記表,建立檔案。
3.2.4.2? 各部門應對進入本部門轄區(qū)內作業(yè)的外委、外協等作業(yè)單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應包括:作業(yè)區(qū)域的生產概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作業(yè)區(qū)域的危險因素、危險源點、安全防范措施、現場安全交底告知等。
3.3?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3.3.1? 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由上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安全教育。
3.3.2? 車間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由安全監(jiān)督處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部門的有關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3.3.3? 班組長安全教育由所在安全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與崗位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本部門制度、安全技術、技能,本班組生產工藝流程、設備的危險源點、危害因素,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內容。
3.4? 檢查與考核
3.4.1? 燒結廠安全科負責對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4.2? 凡未按本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的,由安全科及相關部門責令整改,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凡未按本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職工傷害事故或嚴重職業(yè)危害的,由公司安全部門按事故責任予以處罰,觸犯法律的由國家司法部門處罰。
3.5安全文化建設
應采取多種形式的活動來促進企業(yè)的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工作。安全文化建設應與《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導則》(aq/t9004-2008)、《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評價準則》(aq/t9005-2008)相符合
3.6? 附則
3.6.1? 廠主要負責人是指廠長、副廠長等。
3.6.2? 生產部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部門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第9篇 選煤廠職業(yè)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結合本廠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yè)安全法規(guī)、職業(yè)安全知識、操作規(guī)程、職業(yè)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yè)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廠職業(yè)健康部在公司職業(yè)健康科統一安排下負責職業(yè)安全教育培訓監(jiān)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廠的職業(yè)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二、教育培訓內容:
1、職業(yè)安全法律、法規(guī)與標準。
2、職業(yè)安全基本知識;
3、職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yè)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yè)病防護用品;
5、發(fā)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1、新員工的培訓:新員工在上崗前由公司勞資科和職工學校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2、員工在調動崗位時,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yè)安全培訓,培訓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
3、外來臨時工人,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yè)安全培訓,確保其從事勞動時不受到危害。
4、各車間對其在職員工應進行定期的職業(yè)安全教育學習,生產單位每2個月應進行一次職業(yè)安全知識教育學習,輔助單位每季度應進行一次職業(yè)安全知識教育學習,并有教育學習記錄。
5、公司定期邀請安監(jiān)、衛(wèi)生、疾控等部門職業(yè)安全專業(yè)人員對各單位職業(yè)安全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職業(yè)安全培訓,提高職業(yè)安全管理業(yè)務能力。
6、所有的培訓資料要設立職業(yè)安全培訓臺賬,并有專人保管,各生產單位培訓情況應每年11~12月報公司職業(yè)健康部備案。
7、未進行職業(yè)安全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yè)。
四、選煤廠應每年制定職業(yè)安全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
五、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yè)健康科。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合規(guī)性進行評估修訂。
六、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yè)安全教育培訓的其他規(guī)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安全標準和本廠職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10篇 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企業(yè)員工安全意識、掌握員工安全培訓需求,確保培訓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達到企業(yè)生產安全運行的目的。結合企業(yè)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在識別和提升員工安全意識中,企業(yè)建立監(jiān)測、跟蹤意識提升及深層次培訓需求機制。
第三條?? ?根據國家法規(guī)要求和企業(yè)實際情況,每年由安全生產部對企業(y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第四條? 為測試和評估員工的培訓效果,企業(yè)建立培訓適宜性的評估機制,對安全生產部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員工安全意識的識別、安全培訓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 員工安全意識的識別與提升
第六條? 安全生產部定期對企業(yè)員工的安全意識進行辨識、調查與評價,考察員工對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的熟悉程度,以此作為擬定年度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的依據。
第七條? 員工安全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方針;
2.崗位職責和操作規(guī)程;
3.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4.人身安全的有關知識;
5.防止傷害的糾正行動;
6.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
7.工作場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8.特定風險;
9.應急程序;
10.事故、事件報告程序。
第八條? 安全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要考慮各層次員工的實際情況,主要采用“考試和問卷調查”兩種相結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現場實際了解的形式進行。
第九條? 新員工入職后,首先接受安全意識的教育。結合日常安全教育和專項安全教育等內容及要求,對員工安全意識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進行專題培訓,并對其意識情況進行重點跟蹤。
第十條? 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由于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應專門編制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實施培訓,使管理層的特定要求、安全意識與其工作職責相適應。
第十一條? 在下列情況下,安全生產部要組織員工對工作場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崗位職責和操作規(guī)程、人身安全的有關知識、防止傷害的糾正行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進行回顧:
1.當生產、服務工藝及流程發(fā)生變化時;
2.當員工脫離工作崗位超過規(guī)定時間返崗時。
第十二條? 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意識培訓的回顧時,重點從以下二個方面進行:
1.新員工安全意識培訓;
2.工作現場特定安全意識培訓。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部應加強企業(yè)全員安全意識的宣傳,利用視聽資料等各種形式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四條? 確定員工的安全意識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和方法:
1.對員工和各級管理層的安全意識及要求的一致性進行檢查;
2.對于員工前后安全意識狀況進行調查與評價。
第四章? 培訓需求的識別與分析
第十五條? 企業(yè)所屬各單位、部門將本單位、部門員工培訓的需求識別信息匯總遞交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企業(yè)員工安全培訓需求進行分析。
第十六條? 安全培訓需求的識別要針對所有員工和所有作業(yè)過程,充分考慮以下內容:
1.員工的需求;
2.領導的要求;
3.變化的需求;
4.生產過程的回顧;
5.記錄的回顧;
6.員工反饋意見;
7.事故、事件信息;
8.風險評價結果。
第十七條? 員工安全培訓需求的識別可采取以下辦法:
1.答題法;
2.問卷調查法;
3.現場了解法;
4.意見反饋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企業(yè)要求和員工安全意識的識別、培訓需求信息制定企業(yè)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將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遞交至企業(yè)辦公室。
第十九條?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應包含以下內容:
1.員工安全意識提升計劃
2.員工安全意識宣傳計劃
3.常規(guī)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如三級教育)
4.其它專項教育培訓計劃
第六章? 培訓實施要求
第二十條? 在年度培訓計劃實施過程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各單項培訓要求與計劃,計劃中要明確:
1.培訓目標;
2.培訓大綱;
3.培訓時間;
4.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
6.培訓教材;
7.考核方式。
第二十一條? 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
1.事故調查分析技術;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技術;
3.溝通技巧;
4.檢查、審核技術;
5.法律依從性管理;
6.應急管理;
7.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
8.變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 對員工的能力要求,主要考慮:
1.用工連續(xù)性;
2.變化的要求;
3.特定崗位的能力要求;
4.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
5.風險評價結果。
第二十三條? 對安全生產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員工的培訓內容:
1.工作中潛在的風險;
2.事故預防及應急響應中的職責;
3.依從標準化系統的重要性;
4.偏離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說明。
第二十四條? 按照國家或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結合特殊工種的作業(yè)內容及要求,對特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 培訓時間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經理不少于40學時;
2.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120學時;
3.員工不少于32學時;
4.新員工不少于72學時。
第二十六條? 對員工的培訓效果和實際能力,要定期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測試和評估:
1.員工反饋;
2.管理層反饋;
3.測試結果分析;
4.現場應用能力。
第二十七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做好并保存員工的各項安全培訓記錄。
第七章? 其它專項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獨立作業(yè)。
第二十九條? 復工、調換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1.凡離開本崗位一個月及以上的生產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復工安全教育。離崗一個月以內由班組負責復工教育;離崗一個月以上由單位(部門)負責復工教育。
2.凡調換工種的生產崗位人員,必須先進行調換崗位技能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后再進行安全教育。
3.教育內容
①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②離崗期間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新規(guī)定;
③新崗位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術知識;
④本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⑤脫產期間,本單位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條? 單位在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崗。
第三十一條? 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其他專(兼)員安全員需經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培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 部門副職以上領導由安全生產部組織培訓,培訓考試合格者,繼續(xù)留任崗位??荚嚥缓细裾哐a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建議企業(yè)取消其任職資格。
第三十三條? 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產部組織培訓,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更新教育,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0學時。
第三十四條 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1.班前安全活動。每天上崗前,班組長負責總結前班安全工作情況,分析當班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針對危險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個作業(yè)者熟知和掌握。
2.每周安全活動日。每周一次班組安全活動,由班組長主持,活動時間不少于30分鐘。活動內容:安全生產方針、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四不傷害措施,上級安全生產文件通報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識,安全達標班組標準,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組安全活動日做到時間、人員、內容、效果落實,記錄真實、形式多樣化,參加者簽字。缺席者由班長補課,并有補課記錄。
3.圍繞每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動員員工參加“安全生產月”活動,并達到預期效果。
4.節(jié)假日、各時期安全宣傳教育。
針對節(jié)假日員工思想活躍、精力分散,以及季節(jié)變化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影響,有的放矢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第三十五條? 安全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報紙、板報、電視、網絡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動形象,內容豐富,員工喜聞樂見的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管理制度
1、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安全防護能力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勞動部《企業(yè)職工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本項目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本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分為項目安全培訓教育和班組安全培訓教育兩級,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是:本項目相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預案等;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技術交底中的有關內容、施工現場設施、特點、生產和生活環(huán)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4、對全體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組織實施由項目部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勞務分包隊伍的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實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由項目部安全環(huán)保部提供相關安全教育材料,指導督促落實,并回收測試答卷。
5、項目部全體員工必須在分部工程開工前接受一次相關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yè)或者管理活動。
6、新進場的工人及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本項目部主辦的項目、班組的兩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7、 項目部與各施工隊負責人必須針對施工作業(yè)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作業(yè)。
8、項目部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安全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并實施考核,重點內容應進行書面測試,測試答卷由安全環(huán)保部回收存檔。
9、專業(yè)技術崗位、特殊工種除持有專業(yè)技術證書、特種作業(yè)證書外,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技術交底,通過項目部安全教育,熟知項目部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12篇 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管理制度
1、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安全防護能力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勞動部《企業(yè)職工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本項目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本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分為項目安全培訓教育和班組安全培訓教育兩級,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是:本項目相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預案等;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技術交底中的有關內容、施工現場設施、特點、生產和生活環(huán)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4、對全體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組織實施由項目部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勞務分包隊伍的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實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由項目部安全環(huán)保部提供相關安全教育材料,指導督促落實,并回收測試答卷。
5、項目部全體員工必須在分部工程開工前接受一次相關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yè)或者管理活動。
6、新進場的工人及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本項目部主辦的項目、班組的兩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7、 項目部與各施工隊負責人必須針對施工作業(yè)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作業(yè)。
8、項目部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安全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并實施考核,重點內容應進行書面測試,測試答卷由安全環(huán)保部回收存檔。
9、專業(yè)技術崗位、特殊工種除持有專業(yè)技術證書、特種作業(yè)證書外,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技術交底,通過項目部安全教育,熟知項目部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