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機電管理制度
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要由檢查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防爆檢驗合格證后方準入井,開關標志牌、整定牌要真是規(guī)范。
2、井下低壓饋電開關應裝設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兩臺及以上饋電開關的供電系統(tǒng),應具有選擇性漏電保護功能。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必須配套使用(總開關和所有分支開關必須都裝設)帶延時的總檢漏裝置不準單獨使用。
3直接控制低壓電動機開關應具有短路、過負荷、單項斷電、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程控制裝置。電動機繞組有溫度傳感元件的,控制開關應有溫度保護。小容量控制開關必須裝設電動機綜合保護器,具有軟啟動功能的控制開關也必須具備上述保護功能。
4、向掘進面供電的開關必須由風電、瓦斯電閉鎖保護功能。
5、每個低壓配電點或2臺以上(含)電氣設備之間距離超過5m的地點要打設局部接地極。由變電所直接供電的掘進作業(yè)面至少要裝設1個局部接地極。連接高壓動力電纜的金屬連接裝置要打設局部接地極。接地極接地電阻不得大于2ω,初裝時搖測一次,以后每季度測一次并留記錄。
6、照明、信號綜保和帶漏電保護的開關設備要有合格的主輔接地極,主輔接地極之間的距離不小于5m,輔助接地線要采用不小于16m2的電纜線。
7、局部接地極可設置于巷道水溝內或其他就近潮濕處。設置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面積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積的鋼管制成,并應平放于水溝深處。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于35mm、長度不小于1.5m的鋼管制成,管上應至少鉆20個直徑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徑不小于22mm、長度為1m的2根鋼管制成,每根管上鉆10個直徑不小于5mm的透孔。
8、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應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鋼。連接局部接地極的主線,應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鍍鋅鐵線。
9、禁止使用無法與接地系統(tǒng)連接的電氣設備和小型電器。
10、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每天實驗一次。對具有選擇性功能的檢漏保護裝置,各支路應每天做一次跳閘實驗,總檢漏裝置每周做一次跳閘實驗。新安裝的檢漏裝置在首次投入運行前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實驗。運行中的漏檢保護裝置: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實驗(127v用2kω、10w電阻;380v用3.5kω、10w電阻;660v用11kω、10w電阻)。
11、開關保護裝置必須經過檢測調試,嚴格按照整定值整定,合格后使用,嚴禁隨意調整整定值,每半年應調校、校核一次。嚴禁使用淘汰設備。
12、井下電氣設備安全應做到“十不準”
1)不準甩掉開關保護裝置。
2)不準甩掉檢漏保護裝置。
3)不準甩掉局部通風機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
4)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
5)不準用銅絲、鋁絲、鉛絲代替熔斷器的熔體。
6)不準對未經檢查瓦斯?jié)舛然蛲咚節(jié)舛瘸薜牡攸c送風、驗電、放電。
7)不準對有故障的供電線路強行送電。
8)不準對保護裝置不可靠的電氣設備送電。
9)安全標志不符合的電氣設備禁止入井。
10)未經專業(yè)培訓的人員不準操作電氣設備。
13、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線路。
14、機電設備檢修時,要將一級電源開關及本級電源開關拉閘斷電,嚴格遵守“停電、閉鎖、掛牌、驗電、放電”的工作程序。
15、檢修好需要送電時,送電人員須確認無人在電氣線路上工作時方可送電,做到“誰停電,誰送電”,嚴禁定時送電。
16、在檢修開關時,必要情況下設專人看管開關。
17、機電維護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入井必須佩帶便攜式瓦檢儀、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和停電牌,無證人員嚴禁擅動電氣設備。
18電纜吊掛不得超過1.5m,電纜不得懸掛在風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體,電纜與風水管路在巷道同一側的,須敷設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離。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兩者之間距離大于5cm,每一百米掛一組電纜標牌。
19、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裝設好保護接地,組織必須測定小于2ω。
20、井下各種開關必須按實際負荷整定電流,不許隨意增大整定值。
21、檢修電氣設備前,必須檢查周圍20m范圍內的瓦斯?jié)舛?當瓦斯?jié)舛鹊陀?.5%時,方可檢修。
第2篇 機電管理違章處罰制度
1、違章帶電作業(yè)者,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它責任。
2、檢修、搬遷或處理機電設備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閉鎖所有開關,并掛上“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且有人員看守,高壓電氣設備的修理和調整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并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違者罰款50-100元。
3、動力電纜不按規(guī)定吊掛掉地的每處罰款20-50元。
4、司機開機時(指壓風機、抽風機、絞車、水泵等),不準睡覺和躺著開機,違者一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還要追究其它責任。井下各區(qū)隊使用的空壓機、水泵,必須派專人看護,如因操作不當或人為責任造成設備損壞的,由使用區(qū)隊承擔一切維修費用。
5、地面配電站、抽風機、井下泵房、值班電鉗工等特殊崗位人員必須現場交接班,嚴禁脫崗、串崗、空班,違者罰款50-200元,造成損失的,按損失程度另行處理。
6、值班電鉗工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故意拖延處理工作的,對電鉗工每次罰款100元,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7、嚴禁在運行的機電設備上休息,違者罰款100-500元。
8、電纜有雞爪子、羊尾巴或明接頭不處理的罰款200元/
處,電纜下地、開關被埋或被水淋的,限3天內處理好,否則每
逾期一天罰款相關單位10-30元。
9、井下嚴禁打開防爆開關蓋使用開關或采用其它非正常手段使
用開關,違者每次罰款50元。甩開漏電繼電器不用的罰款50-200元。
10、井上下搬運設備必須輕搬輕放,對損壞、丟失零部件的,對責任人員按價賠償。
11、井下使用的電器設備要保持完好,若發(fā)現失爆,對責任區(qū)隊或責任人罰款100元/處。
12、更換出來的壞、舊設備,必須在三天內送至廠房維修地點,超時按每天50元/臺收取占用金。
13、井下設備使用的保險絲一律采用新型熔斷器,并按使用設備的功率選擇合適的新型熔斷片,嚴禁使用其它導線取代新型熔斷片。否則,每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員罰款50元/臺,造成設備損壞的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全部修理費用。造成其它損失的,另行處理。
14、井下使用的絞車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和礦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如操作不當或超負荷運行造成設備損壞的,由責任人按損壞程度進行賠償。影響生產的,另行處理。
15、各值班絞車司機,負責檢查當班鋼絲繩完好情況,安檢員每天檢查一次,并到調度填表記錄。檢查有鋼絲繩磨損、斷絲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向有關部門反映,進行更換。如檢查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由當班責任人負責。安檢員不填報表的,每次罰款20元。
16、井下使用低壓開關(qc83-80)嚴禁采用頂死交流接觸器或按鈕開機,違者罰款50元。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17、機電維修工作人員要保證設備的維修質量,杜絕不合格品入井使用,凡因修理質量問題,造成領用后無法使用的,對修理責任人罰款30元/臺。
18、在井下亂拆開礦燈者,發(fā)現一次罰款20-500元,損壞、丟失礦燈按價賠償。
第3篇 機電安全檢查與現場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機電專業(yè)安全檢查與現場管理是機電工作的重要基礎,為全面落實《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夯實基礎,使機電工作更好地為我礦安全生產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礦各單位要加大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管理力度和考核力度,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做好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機電管理部是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總體牽頭單位,負責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檢查、考核工作。
第四條 各單位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三章 管理規(guī)定
第五條 井下機電設備完好檢查規(guī)定
(一)井下機電電氣安全和設備完好檢查由機電管理部牽頭負責,各相關專業(yè)組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受檢班組接到檢查通知后,應積極配合,派人參加檢查;
(二)每月5日、15日、25日定為固定檢查時間(特殊情況順延),其它時間進行不定期抽查。每次檢查完畢,將三定表下發(fā)給責任班組,督促責任班組限期整改。檢查人員要在規(guī)定期限內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復查,對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故不處理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三)井下電氣安全和設備完好的檢查必須嚴格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集團公司下發(fā)的《井下防爆檢查50條》、《晉城煤業(yè)集團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
(四)檢查內容應包括井下各種機電設備完好、三大保護裝置、電纜、小型電器、供電系統(tǒng)、安全保護設施、事故隱患、各種違章現象、文明生產、各種記錄、試驗報表、整定值、圖紙資料等;
(五)參加檢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各種規(guī)程和標準,精通業(yè)務。對檢查工作嚴肅認真,有高度的責任感;
(六)機電質量標準化現場檢查的考核見附件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現場管理考核細則》;
(七)電纜吊掛標準見附件四。
第六條 防爆設備入井驗收規(guī)定
(一)防爆設備入井前,使用班組通知機電管理部防爆檢查員現場檢查驗收設備的隔爆性能,經檢查合格的,使用單位領料人在《防爆設備入井驗收登記》上簽字,由防爆檢查員在該設備上粘貼防爆合格證后,準許該設備入井;
(二)凡在井下發(fā)現無防爆合格證的防爆設備,不論其是否接火,一律以失爆論處;
(三)本質安全型電(氣)器設備、監(jiān)測監(jiān)控及關聯(lián)設備,按防爆標準檢查執(zhí)行;
(四)防爆檢查員在驗收期間,必須忠于職守,堅持誰驗收、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
第七條 抗靜電阻燃機電材料入井管理規(guī)定
(一)井下生產需要的電纜、膠帶、膠管、瓦斯抽放管、聚乙烯管路等物資,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材料;
(二)各種抗靜電阻燃材料的采購計劃機電部上報,新購置的阻燃材料必須具有煤安證、阻燃和抗靜電試驗報告,及其他相關技術資料,并機電部存檔管理。
(三)倉庫嚴格庫存管理制度,不合格的產品嚴禁入井使用,相關資料不齊全的不得發(fā)放。
第八條 設備包機制
(一)使用班組對所管轄設備實行包機管理。設備包機必須專人負責,確保所有機電設備、電纜、管線、安全保護裝置落實到人;
(二)包機人必須做到“五包”:包生產出勤、包機電設備完好、包安全經濟運轉、包文明生產和質量標準化達標。必須嚴格按設備的技術要求進行維護、保養(yǎng),如實填寫設備包機牌上相關內容,保證機電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三)運行中的設備必須按《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進行維護,使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動作靈敏可靠,防爆設備杜絕失爆;
(四)井下設備貼掛標識標準見附件三。
第九條 采掘設備運行、維修保養(yǎng)規(guī)定
(一)檢修班組長是設備檢修的直接責任者,檢修班組長要精心組織設備的檢修、使用和保養(yǎng);
(二)檢修班組長必須有計劃地安排好班檢、日檢、月檢的檢查項目,保證檢修質量,做好記錄;
(三)機電管理部負責督促檢查每天的檢修情況,對不按規(guī)定檢修的班組進行處罰;
(四)采掘設備的日常運行標準見附件一。
第4篇 雙風機電源自動切換管理制度
為強化井下局部通風機管理工作,大幅度減少并進一步杜絕掘進工作面無計劃停電停風,特編制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管理制度。
一、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的供電,都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
二、井下所有局部通風機由相關生產隊管理。
三、按照規(guī)定每天必須對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進行一次切換試驗,每次切換運行時間不少于10分鐘;每次試驗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做好試驗記錄要存檔備查。
四、局部通風機切換試驗由通風科組織,安檢員和機電科共同完成,電鉗工負責切換操作,試驗結束后,做好記錄。
五、局部通風機切換試驗實行掛牌制度,掛牌內容包括試驗人、試驗時間、存在問題及處理辦法。
六、局部通風機切換開關必須采用專用雙電源切換開關,一級二級電機之間應設置延時,分級起動,主、備局部通風機之間切換時,延時時間應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設置。
七、局部通風機切換開關的保護插件每季度進行一次試驗;開關入井前必須做一次試驗,由機電科牽頭,組織機電專業(yè)人員及防爆檢查員進行試驗驗收,并做好記錄以備查存,試驗合格后方準入井。
八、局部通風機及控制系統(tǒng)由使用組隊負責日常巡回檢查和維護,實行專人管理,并有巡檢和維修記錄。
九、每個掘進工作面必須安裝兩臺同等能力的風機和一臺質量合格的切換裝置。
十、風機和切換裝置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做到風機能夠正常啟動,切換裝置不損壞。
十一、通風科及使用隊組要嚴格按照以上制度執(zhí)行:認真做好雙風機雙電源切換試驗。
十二、機電科負責雙風機雙電源切換試驗的技術指導工作。
本制度未涉及的其它內容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礦相關制度執(zhí)行。
第5篇 機電專業(yè)定置管理制度
定置通用管理標準
1 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供電工區(qū)定置通用管理的職能與對管理內容的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供電工區(qū)定置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2.1 定置
對人、物、場所的結合狀態(tài)進行作業(yè)分析、動作和方法研究,使物品按工藝流程的要求,進行科學定位。
2.2 定置管理
以物品在場所中的科學定位為前提,以完善的信息為媒介,以實現人與物的有效結合為著眼點,對物品定置過程進行設計、組織、實施、診斷、調整,使生產現場管理達到科學化、標準化和制度化的全過程。其特點如下:
綜合性:定置管理是多元化功能的綜合管理技術,它融通了全面質量管理、工藝管理、安全文明生產、行為科學、工序管理、成本管理、勞動管理、動作研究等一系列現代化管理為一體,以適應生產現場活動規(guī)律的要求。
整體性:定置管理不是各種定置物品簡單的集合,而是按照工藝要求內在規(guī)律的行動的集合。
相關性:定置管理中的人、物品和場所之間具有一定的相互依賴、相互作用、相互促進和相互制約的特定關系,形成一定的結構秩序和活動規(guī)律。
動態(tài)性:定置管理存在于生產現場及經營之中。生產和經營有時是在變化的,因此,定置管理必須具有適應客觀情況的動態(tài)性。
系統(tǒng)性:定置管理是在按照ie理論(工業(yè)工程學),把現場中的人、材料、設備、場所、經營構成的系統(tǒng)作為對象進行研究的。通過分析、實例、動作研究等一系列技法,促進系統(tǒng)整體優(yōu)化。
其作用具體如下:
a.保證工作質量;
b.提高工作效率;
c.改善工作環(huán)境;
d.增加工作效率。
2.3 定置率
在定置區(qū)域內,實有定置物數與實有物品總數的比率。定置率是考核某區(qū)域內定置面的定置指標。
2.4 定置合格率
定置區(qū)域內實際達到定置檢查標準的定置物數與該區(qū)域內應檢查定置物總數的比率。定置合格率是考核定置管理工作質量的主要依據。
2.5定置圖
從人、機、料、法、環(huán)五大因素有機結合的角度出發(fā),在對現場工藝流程以及定置物與人與環(huán)境的結合狀態(tài)進行系統(tǒng)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對修理、搬運、停放等工序的分析和作業(yè)者操作動作的分析,使定置物的位置滿足使用要求和安全生產條件,滿足高效工作的空間和時間要求,對定置物的位置用圖表示出來。
3定置管理的職能
3.1 定置管理是全工區(qū)、全員性的工作,按照“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工區(qū)、班組責任制,并建立定置管理網。
3.2 各班組對本班組辦公室場所和管轄區(qū)域的定置管理的計劃、組織、檢查工作全面負責。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內容
4.1.1 辦公場所和班組定置管理;
4.1.2 設備檢修現場定置管理;
4.1.3 工具箱定置管理;
4.1.4 資料柜組定置管理;
4.1.5 倉庫定置管理;
4.1.6 特別定置管理;
4.2 要求
4.2.1 定置管理要符合工藝要求。經過設計、調整使生產現場的物流、人流、信息流處
于最佳狀態(tài),以滿足工藝流程的需要;
4.2.2 定置管理要以安全為前提,做到操作安全、物放穩(wěn)妥、防護得力、道路暢通、消
防方便。
4.2.3 定置管理要符合環(huán)境保護和勞動保護規(guī)定標準?!叭龔U”排放、粉塵、噪音和工業(yè)
衛(wèi)生達到標準要求;
4.2.4 定置管理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等實行特別定置;
4.2.5 定置管理的動態(tài)原則。定置物及場所要隨生產、經營的變化而變動;
4.2.6 定置管理達到標準化的原則。對定置管理的診斷、設計、程序、技法、信息、規(guī)
劃等都要力求標準化;
4.2.7 定置管理要使人與物品、場所的結合最佳,符合人的生理特點;
4.2.8 標準定置的改變,必須經過工區(qū)定置管理小組的批準;
4.2.9 劃清定置管理范圍、實行定置管理責任及考核制度;
4.2.10 工區(qū)所有職工,都要經過培訓,懂得定置管理的內容及概念,明確定置管理的任務與作用;
4.2.11 工區(qū)的每一名職工都要對本崗位的環(huán)境、使用的器材物品和自身建設,按照定置管理的要求、程序和技法,開展定置管理活動;
5.2.12 全區(qū)職工都要遵守定置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自覺地接受考核與檢查,使供電工區(qū)全面成為安全、文明、整潔、有序的一流單位。
5 檢查與考核
5.1 供電工區(qū)定置管理工作由工區(qū)定置管理小組負責,其職能是組織管理、協(xié)調、組織人員檢查、考核。
5.2 定期對各班組及現場的定置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與考核掛鉤,在月度經濟責任制中進行考核。
5.3 各班組每月進行一次自查,工區(qū)定置管理小組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5.4 內容;
5.4.1 定置管理是否有責任人,是否制定了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
5.4.2 辦公室、生產現場區(qū)域是否劃分清楚,物品是否按定置圖擺放;
5.4.3 物品及區(qū)域的標示是否正確、醒目,是否存在擅自占用生產現場及安全通道的停滯物;
5.4.4 檢修區(qū)的工器具、工具箱、資料柜、設備解體等是否實現定置;
5.4.5 危險品是否實現特別定置,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guī)定和定置管理的要求,是否暢通;
5.4.6 定置率是否達到100%;
5.4.7 獎懲:定置管理檢查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凡是檢查不合格的,每一項扣責任部門100元。
辦公場所和班組定置管理標準
1 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供電工區(qū)辦公場所和班組定置管理的要求、管理職能、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供電工區(qū)各辦公室以及班組的定置管理。
2 管理職能
2.1 建立清掃制度,做到人人負責。
2.2 自己使用的桌椅、箱柜每周進行一次清理、整頓。
2.3 工區(qū)領導對辦公室定置管理負有全面責任。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辦公場所(工區(qū)、變電所、班組)定置管理規(guī)定
3.1.1 辦公場所桌、凳、櫥、柜等的擺設應做到因地制宜,布置合理。繪制定置圖貼在規(guī)定的位置上(定置圖紙統(tǒng)一印制),不得隨意擺布。
3.1.2 辦公桌、椅擺放整齊,桌面上一律不得擺放與當班業(yè)務無關書報、資料等。玻璃板下可放工作必備的圖表,不得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照片、畫報等。
第6篇 機電科油脂管理制度
一、 機電設備所有油脂應由油脂管理人員按設備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油脂牌號和檢驗標準進行申報、驗收、發(fā)放,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申報、驗收和發(fā)放。
二、 油脂購置人員應嚴格把關,并在購置攜帶化驗單,且檢驗牌號屬實,將容器標明同等牌號。
三、 驗收人員必須查清是否錯裝或不符合所規(guī)定牌號的可能,否則另其采購人員退貨。
四、 若盛油容器混同雜質應責其采購員退貨。
五、 領用人員應觀其化驗單、容器標注、油脂是否相符,否則不得領用。
六、 進貨、入庫、領用均需經過過濾至少不少于3次。
第7篇 機電專業(yè)管理制度
一、安全質量標準化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標準化理念,強化質量基礎管理,增強全體員工的標準化意識,進一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安全生產事故,以質量保安全,構建安全質量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領導,建立健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機構。主管區(qū)長是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第一責任人。
2、根據公司質量標準任務規(guī)劃制訂逐月分解計劃,認真實施,精細達標。
3、建立質量標準化驗收標準。嚴格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每完成一項工程,都要組織相關科室按照質量標準化的標準進行驗收。
4、建立質量標準化獎罰制度。為促進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開展,每年制定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規(guī)劃,確定獎罰標準,嚴格進行考核兌現。
5、開展質量標準化宣傳活動。為營造“趕優(yōu)爭先”質量標準化工作氛圍,大力開展質量標準化競賽活動,以點帶面,全面促進標準化水平的提升。
6、積極開展質量標準化學習活動。為不斷提高質量標準化水平,要采用“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開展專業(yè)與專業(yè)、區(qū)隊與區(qū)隊之間
的觀摩、學習。
二、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現場文明生產是區(qū)隊建設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直接體現了一個區(qū)隊的管理水平與形象,為了提高區(qū)隊質量標準化水平,提升區(qū)隊建設內涵,特制定區(qū)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1、正確協(xié)調生產過程中人、物、環(huán)境三者之間關系,提高和改善生產現場管理水平,從而為杜絕隱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2、保持工作現場環(huán)境整潔。 施工后現場要打掃干凈,本崗位設施無灰塵、無積水、無跑冒滴漏等現象,設施牌板懸掛整齊,促進施工現場秩序井然有序,保證均?生產。
3、備用設施、物料管理有序,牌板齊全。區(qū)隊文明生產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執(zhí)行,保持施工現場環(huán)境衛(wèi)生。
4、區(qū)隊職工在現場安全文明生產中,互相尊重,互講誠信,勞動保護佩戴齊全,持證上崗,形成規(guī)范的作業(yè)習慣,積極創(chuàng)造出安全整潔的現場生產環(huán)境。
第8篇 綜采二隊機電檢修管理制度
一、機械設備使用管理
(1)制定生產組織設計方案,合理選用機械,從生產進度、生產工藝、工程量等方面做到合理裝備。
(2)結合生產進度,利用生產間隙,安排好機械的維護保養(yǎng),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得不保應使機械保持良好狀況,以便隨時投入使用。
(3)嚴格按機械設備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一般故障。
(4)正確選用機械設備潤滑,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規(guī)定的品種、數量、潤滑點定期加注或更換,做到“五定”定人、定時、定點、定量、定質。
(5)協(xié)調配合,為機械生產作業(yè)創(chuàng)造條件,提高機械使用效果,必須做到按規(guī)定間隔期對機械進行保養(yǎng),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二、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
(1)機械的技術維修保養(yǎng),按作業(yè)時間的不同分為定期保養(yǎng)和特殊保養(yǎng)兩類,定期保養(yǎng)有日常保養(yǎng)和分級保養(yǎng),特殊保養(yǎng)有整合保養(yǎng)、換季保養(yǎng)、停用保養(yǎng)、封存保養(yǎng)。
(2)分級保養(yǎng)一般按機械的運行時數劃分保養(yǎng)級別內容,而特保養(yǎng)一般是根據需要臨時安排或列入短期計劃進行的,也可結合定期保養(yǎng)進行,如停用保養(yǎng),換季保養(yǎng)等。
(3)日常保養(yǎng)是操作人員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時間進行保養(yǎng)作業(yè)。其內容為: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重點是潤滑系統(tǒng)、冷卻系統(tǒng)、過濾系統(tǒng),制動及安全裝置等部位的檢查調整,日常保養(yǎng)的項目較少,且大部分在機械的外部,但都是易損及要害部位,日常保養(yǎng)是確保機械正常運行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工作。
(4)一級保養(yǎng)除進行日常保養(yǎng)的各作業(yè)項目外,還包括:
①清潔各種濾清器。
②查看各處油面、水面和注油點,若有不足及時添加。
③清除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④調整皮帶傳動和鏈傳動的松緊度。
⑤檢查和調整各種離合器、制動器、安全保護裝置和操縱機構等,保持靈敏度有效。
⑥檢查各系統(tǒng)的傳動裝置是否出現松動、變形、裂紋、發(fā)熱、異響、運轉異常等,發(fā)現后及時修復,排除。
(5)在一般情況下,日常保養(yǎng)和一級保養(yǎng)由機械操作人員負責進行,而維修人員負責二級以上的保養(yǎng)工作。
三、機械設備的完好標準
(1)完好任務為:做到優(yōu)質、高產、低耗、安全無事故。
(2)技術狀況為:機械設備必須達到一類設備標準、機容整潔,工作性能和出力達到規(guī)定要求。
(3)維護保養(yǎng)為:達到規(guī)定要求,機械故障少。
(4)合理使用為: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guī)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確操作,各項原始資料齊全、準確。
(5)保管工作為:機械設備的零件、部件、隨機工具附屬裝置完好齊全,無缺少損壞。
4、為確保機械設備的檢修保養(yǎng)工作質量,機電設備管理組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場抽查,發(fā)現不按規(guī)定檢修保養(yǎng)的,給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經濟處罰。如因平時檢修保養(yǎng)不到位而導致機械設備損壞的,將給予責任人視情節(jié)加倍處罰或照價賠償。
第9篇 機電精細化管理制度
(一)提升運輸管理處罰規(guī)定
1、井口把鉤工下班時,必須拉下爬坡機的電源開關,否則每次罰款20元。
2、井下各提升下山(主提升除外)每次下班前不準把鉤頭留在片盤車場,否則罰責任人20元。
3、井上流動磕煤機因操作失誤,造成礦車墜落地面的罰款50元,造成其他損失的根據情況另作處理。
4、對提升運輸管理處罰規(guī)定中的51條修改為:提升運輸時,礦車掉道、拉壞地滾子或道軌罰20元;撞壞支回風、水管罰款50元;撞斷照明或信號電纜一根罰50元;2根100元,撞壞高壓電纜罰款1000元。
5、所有絞車的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兩慢一快”制度,即兩頭慢,中間快,減速及時,停車位置準確,否則每次罰款30元。
6、所有無人操作的絞車,絞車開關必須及時停電并打閉鎖,否則每次罰款20元。
7、絞車及所有電器設備的螺絲彈簧墊等所有部件必須齊全完整,如出現缺少或不起作用,每個罰款10元,如因缺少或不起作用造成設備失爆罰款50元。
8、井上、下小絞車放車時余繩不得超過1米,否則每次罰款20元,如因余繩太多造成其它不良后果,視情節(jié)給予30-100元的罰款。
9、井上煤山、矸石山絞車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好防過卷制度,礦車進入翻車斗(盒)后,保證翻轉不超過160度,否則每次罰款30元,造成礦車竄出機頭的,罰款100元。
10、1.6米絞車司機開車時,不到剎車距離提前減速剎車罰款20元。
11、措施不力造成鋼絲繩損壞的罰款50元。
12、井下上、下山提升打回鈴后,信號把鉤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擅自離開者罰款20元,因脫崗造成無人接車者罰款50元。
13、電瓶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不持證者一次罰款30元。
14、機車司機開車前必須先發(fā)信號,在運行中接近道分岔、拐彎、車場、巷道口、硐室出口、遇見行人,有障礙物等必須鳴號并減速,否則每查到一次罰款10元。
15、機車運行時,必須前有照明后有尾燈,不隨身攜帶把手、燈不亮、閘不靈、鈴不響、撒砂裝置不全或不正常使用、車棚輕微變形、未掛安全鏈等一項每次罰款10元。
16、非工作人員嚴禁操作機車,否則一次罰款30元;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任何部分探出車外,否則每次罰款30元。
17、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在機車運行中乘座礦車或蹲在礦車頭上,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款50元。
18、機車司機應對口交接班(現場),如車皮不足,物料供應不及時誤一線生產,每延誤一次罰款30元。
19、機車運送物料時,因物料裝得超高超寬,車速過快,機車掉道,撞壞一棵支架、一根風水管、一根信號電纜、監(jiān)控線和高低壓電纜等分別罰款30元、50元、100元、150元、1000元。嚴重者另作處理。
20、機車動行中,因司機責任心不強,礦車掉道未及時發(fā)現查出一次罰款20元。
21、機車不準頂車(車場調車除外),否則一次罰款30元。
22、機車司機在開始開車、停車、掉道時必須發(fā)出信號,否則每項每次罰款10元。
23、機車司機嚴禁未松閘就開車,嚴禁在車外開車,否則每項次罰款30元。
24、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用非熔金屬代替保險絲(片),否則每次罰款20元。
25、嚴禁在機車運行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座位(司機室),否則每次罰款30元。
26、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緊車閘,否則每項次罰款20元。
27、嚴禁使用打倒轉的方法制動電瓶車,發(fā)現一次未停穩(wěn)打倒轉罰款100元,如因打倒轉毀壞機車軸,齒輪、電動機或其它部件,每次罰款300元;跟班隊長50元;班長30元;區(qū)長30元;隊部成員20元。
28、機車電瓶電量不足,不能保證繼續(xù)正常運行時,必須及時充電,嚴禁出現過放電,否則每次罰款30元。
29、充電工必須對電瓶及時充電,并使電瓶酸液達到標準要求,因充電不足影響正常使用,每次罰款30元,電瓶酸液不符合標準要求,每次罰款10元。
30、使用電瓶車牽引或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嚴禁冒險蠻干,否則每次罰款50元。
31、車場調車需要電瓶車頂車,必須使用好大鏈,否則每次罰款20元。
32、機車司機必須維護好機車,保持機車衛(wèi)生清潔,否則一次性罰款30元。
33、不掛大鏈就發(fā)信號放車罰50元,不掛大鏈就把車推到下山處的罰100元,掛反大鏈的罰50元。
34、電瓶車司機不論何原因造成電瓶車小軸斷毀的罰款1000元,造成電瓶車大軸毀壞的,罰款2000元。
35、井下工作面因特殊原因需停止施工8小時或8小時以上時,機電維修工應負責關掉此面的風水管閘閥,否則,罰責任人20-100元。
36、井下接線盒子不能有銹蝕現象,否則罰款20元,如銹蝕嚴重,造成失爆,罰款50元。
37、井下各工作地點使用的風鉆少消音罩罰款10元,少鉆桿卡、螺絲、拉簧罰款30元。
38、遠程控制設備及南北風井主扇,必須靈敏可靠,如不能正常開啟一次罰有關單位30元,連續(xù)2次開不開罰50元,連帶隊部成員各20元。
39、在立井內罐籠上檢修時,人員工作上方必須有安全傘,栓好安全帶,否則查出一次罰款20元。
40、電瓶車不論拉重車還是空車,大車只準拉17個,小車拉9個,否則超1個罰10元,依此類推。
41、擋車棍窩深度不夠罰款20元。
42、人行車行駛時不關門罰款30元。
43、人行車未停穩(wěn)就下車罰款50元。
44、行車報警裝置不響或不靈敏罰款30元。
45、絞車司機攔著上貨時精力不集中,手離開剎車把手罰款30元。
46、絞車轉動時,打掃轉動部位的衛(wèi)生罰款30元。
47、不執(zhí)行手指口述法罰款30元。
48、放車時,沒掛大鏈就放車罰款50加罰50元。
49、人員站在掛好的重車前干其它工作罰款30元。
50、各種機電機運設備發(fā)現有異常聲音及時維修保養(yǎng),否則罰款50元,損壞嚴重另行處理。
51、猴車缺少觸發(fā)器罰款20元,上下人員不報警罰款30元。
52、礦車檢查維修不及時造成掉輪罰款50元。
53、井口亮紅燈時,欄桿不放到位置罰款20元。
54、絞車提升時,人員不準跨過鋼絲繩,違者罰款20元。
55、罐籠上下人員時,把鉤工不起放罐鏈罰款20元。
56、把鉤工井下南門打罐籠卡子罰款30元。
57、推車時使用檢修按鈕推車,罰責任人30元。
58、井口把鉤工不戴安全帽罰款10元,不系安全帶罰款30元。
59、采煤機上崗牌板,不懸掛罰款30元。
60、刮板機不及時檢查維護保養(yǎng),每次罰50元。
61、井底北部兩道擋車器之間放兩輛車罰款30元。
62、壓風機房不使用純凈水罰責任人50元。
63、助力器鉤子放在背后行走罰款30元。
第10篇 機電例會管理制度
為保證機電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考核辦法如下:
一、例會召開時間:每月第一周周三上午9:00定期召開,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二、例會召開地點:調度會議室
三、例會組織單位:機電管理部
四、參加人員:
1、安全監(jiān)察部、生產技術部、調度室、地質測量部、工程管理部、通風管理部、后勤中心、物資供應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的機電負責人。
2、基層隊組的機電負責人。
五、機電例會的內容及程序:
1、各單位匯報本單位目前存在的問題和各部門需協(xié)調解決的問題。
2、落實上次例會安排的任務。
3、貫徹上級有關機電方面文件精神和機電工作安排。
4、通報各單位的各類機電事故。
5、通報各單位機電質量標準化的工作,以及井下防爆檢查情況。
6、通報各單位機電成本考核及機電設備使用情況。
7、安排本月的機電業(yè)務及相關工作。
六、會議的管理:
1、各單位規(guī)定人員應按規(guī)定參加機電例會,若規(guī)定人員不能參加時,應向機電管理部部長請假,同時指派專人參加。
2、機電管理部負責會議前的準備,并派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3、機電例會上安排的工作任務,各單位應積極組織實施,實施進度及結果應及時向機電管理部反饋,并在下次機電例會上詳細匯報。
4、參加機電例會的人員可以對機電管理部的工作安排發(fā)表意見,一旦形成決定,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
七、處罰規(guī)定:
1、參加機電例會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對遲到者罰款50元,未派規(guī)定人員參加罰款100元,未參加會議的單位罰款200元。
2、對機電例會安排給各單位的指令性任務要求各單位嚴格執(zhí)行,凡未完成任務的單位,若無合理的客觀原因,每項工作處以500-1000元罰款。
3、凡影響會場紀律的處以100元罰款。
第11篇 機電記錄管理制度
機電各種記錄是我們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術資料,認真填寫機電記錄,充分發(fā)揮機電記錄的作用,不僅是機電達標工作的重要一環(huán),也是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運轉的重要手段,為避免各類記錄的丟失、損壞、漏記等,充分發(fā)揮機電記錄作用,特制定機電記錄的管理制度。
一、 各機臺必須擁有的記錄:
1. 主、副井提升裝置:要害場所登記簿、運行日志巡回檢查記錄、事故登記簿、日常維修和定期檢修登記簿、鋼絲繩檢查記錄、干部上崗登記簿。
2. 泵房:運轉日志、巡回檢查記錄、事故和檢修記錄。
3. 主扇風機房:要害場所登記簿、運轉日志、事故記錄本、維修記錄、干部上崗記錄。
4. 礦燈房:礦燈考勤簿、維修及紅燈記錄、礦燈領用報廢記錄、材料備件消耗記錄。
5. 鍋爐房:運行日志、事故記錄、檢修記錄、耗煤記錄、外來人員記錄、干部上崗記錄、交接班記錄。
6. 壓風機房:運行日志、事故記錄、巡回檢查記錄、干部上崗登記簿、要害場所登記簿。
7. 地面變電所:交接班記錄、停送電記錄、要害場所登記簿、干部上崗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操作票、設備運行日志、定期檢修記錄、定期記錄。
8. 采區(qū)變電所:要害場所出入登記、維修記錄、干部上崗記錄、運行日志、事故記錄、交接班記錄、絕緣用具試驗記錄。
二、 記錄的抄繪:
1. 設備運行日志由值班員按規(guī)定時間、指定位置仔細觀察,如實填寫。
2. 各類記錄,應嚴格按要求定點到位,如實抄繪。
3. 巡回檢查,按規(guī)定時間及巡回路線,認真進行巡回檢查,對發(fā)現問題,如實填寫,并及時報值班領導。
4. 各類檢查記錄,對口人員按所列項目逐條查對,如實填寫,并將不正常狀態(tài)及時處理或向有關人員匯報。
5. 干部上崗記錄,由各級領導干部上崗時填寫,要害場所記錄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來人員填寫,值班員監(jiān)督辦理。
三、 記錄的保存幾更換:
1. 記錄一律按規(guī)定存放在專用箱內,無箱者可齊整地懸掛在墻壁上。
2. 愛護記錄,不可隨意涂改、撕頁、丟失等,并注意搞好記錄衛(wèi)生。
3. 及時領取新記錄,上繳填寫完好的記錄。
4. 上交后的記錄,由科統(tǒng)一保存到有效期結束,以備查用。
5. 每三個月為一個階段,由技術員負責對各機臺記錄進行整理、總結,上報總工和機電礦長。
四、 記錄管理懲罰條例:
1. 由科組織技術人員每月一次分析討論各機臺設備的運行狀況,主要依據機臺記錄。
2. 由科、車間主要技術負責人對記錄進行討論評定,記錄的評定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凡不按要求記錄者,每發(fā)現一處罰款2-5元,凡出現少頁、損壞、丟失者,視其情況,予以10-100元罰款。
4. 凡記錄出現不合格的機臺值班人員、維修組人員不能參加本年度的礦、科、車間的先進活動評選。連續(xù)二次出現不合格記錄者,對負責人罰款外,實行停班檢查聽候處理。
5. 對記錄填寫多次獲得優(yōu)秀者,結合其平時工作成績、態(tài)度等,可向礦技術協(xié)會申報本年度辛勤工作獎,科、車間同時也予以獎勵。
第12篇 機電事故管理制度
(一)設備遭受意外災害或損壞,使設備一次停運六十分鐘或一次影響產量二百噸以上或者設備損壞價值一千元以上者,均稱為機電事故。
(二)機電事礦發(fā)生后(包括機電人身事故)能處理的應積極處理。不能當時處理時,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盡量保護好現場。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
(三)礦設以機電礦長為首的機電事故處理小組。負責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重大機電事故,由公司領導同志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追查處理。二類機電事故由礦領導負責追查分析。一般機電事故由機電科負責組織追查處理,凡重大機電事故,應立即用電話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并應在十天內將事故內容,原因分析,處理經過,防范措施,以書面報公司有關部門。
(四)對已發(fā)生的事故必須做到“ 四不放過”:
(1)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不找出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不明確不放過。
(3)沒有訂出預防措施不放過。
(4)對事故責任者沒提出處理意見不放過。
(五)對所發(fā)生的一切機電事故,應認真做好統(tǒng)計,定期進行分析,不斷建立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機電事故率不斷降低。
(六)在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網員會議上和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向網員和機電職工講述機電事故情況,發(fā)動群眾分析事故原因,以共同吸取教訓,不斷的開展反事故斗爭。
(七)機電科要在每月交上月機電事故情況,按規(guī)定的表格認真填寫上報機電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