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氧氣瓶、氮氣瓶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 儲存氧氣瓶、氮氣瓶庫房必須經(jīng)環(huán)保、公安消防和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批準。
二、 氣瓶儲存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兩個,房門窗均需向外開,以便人員疏散和泄爆。儲存間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以減少爆炸事故發(fā)生時的損壞。
三、 儲存氣瓶的房間必須是單層建筑,其高度不應低于4m。屋頂應為輕鋼結構,并均應有天窗或自然排風筒。
四、 對入庫的氣瓶,必須細致地的瓶檢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樣、字色、色環(huán)是否與入庫單據(jù)相符。
五、 檢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氣瓶外表面有無影響氣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檢查瓶閥有無泄漏。
六、 氣瓶入庫后應嚴格按氣體的性質(zhì)、公稱工作壓力及空、重瓶分類存放于指定的柵欄里,用可移動的鐵鏈將柵欄口攔住。
七、 氣瓶在庫房內(nèi)就擺放整齊,并留有適當寬度有通道、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各類安全標志。在庫房的固定地點應備有專用滅火器、滅火工具等。
八、 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懸掛標志。
九、 夏季運輸氣瓶,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具有遮雨遮陽設備。
十、 氣瓶屬化學危險品,運輸?shù)能囕v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以引起過往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 司機與裝卸、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zhì)、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第2篇 運輸公司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炔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炔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炔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炔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炔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炔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3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塊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塊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塊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塊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塊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塊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塊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4篇 氧氣瓶、氮氣瓶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 儲存氧氣瓶、氮氣瓶庫房必須經(jīng)環(huán)保、公安消防和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批準。
二、 氣瓶儲存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兩個,房門窗均需向外開,以便人員疏散和泄爆。儲存間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以減少爆炸事故發(fā)生時的損壞。
三、 儲存氣瓶的房間必須是單層建筑,其高度不應低于4m。屋頂應為輕鋼結構,并均應有天窗或自然排風筒。
四、 對入庫的氣瓶,必須細致地的瓶檢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樣、字色、色環(huán)是否與入庫單據(jù)相符。
五、 檢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氣瓶外表面有無影響氣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檢查瓶閥有無泄漏。
六、 氣瓶入庫后應嚴格按氣體的性質(zhì)、公稱工作壓力及空、重瓶分類存放于指定的柵欄里,用可移動的鐵鏈將柵欄口攔住。
七、 氣瓶在庫房內(nèi)就擺放整齊,并留有適當寬度有通道、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各類安全標志。在庫房的固定地點應備有專用滅火器、滅火工具等。
八、 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懸掛標志。
九、 夏季運輸氣瓶,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具有遮雨遮陽設備。
十、 氣瓶屬化學危險品,運輸?shù)能囕v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以引起過往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 司機與裝卸、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zhì)、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第5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塊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塊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塊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塊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塊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塊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塊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6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炔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炔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炔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炔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炔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炔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