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并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工作。
二、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三、按規(guī)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fā)現水質不符合規(guī)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同解決。
四、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五、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有關安全操作運行規(guī)程等項制度。按規(guī)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七、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檔案。
八、特種設備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九、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十、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記錄,發(fā)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十一、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 經常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十三、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四、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十五、 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fā)生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第2篇 特種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特種設備特種作業(yè)即屬危險性大的生產設備和作業(yè)工種。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單位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具有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車間、三產、項目部。
第二章特種設備范圍
第三條 特種設備范圍為:一、 鍋爐;二、 起重機械;橋式起重機;三、 廠內運輸機械、鏟車、翻斗車等。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一般安全管理
第四條 鍋爐。
一、 制造廠家必須是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并有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許可證的單位。
二、 使用時必須經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登記取得使用證,才能將設備投入運行,并按規(guī)定進行年檢。
三、 鍋爐設備進廠時,必須附有與安全有關的技術資料。
四、 鍋爐的安裝必須由省級職能部門審查批準的專業(yè)單位安裝。
五、 安全運行:
(一) 機務科應指定專人負責鍋爐設備的技術管理工作。
(二) 司爐工必須經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專業(yè)培訓、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 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四) 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有關動力站及安全操作運行規(guī)程等項制度。
(五) 按規(guī)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 保養(yǎng)和維修
(一) 機務科應根據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使用周期,編制鍋爐維護、保養(yǎng)和檢驗計劃,并嚴格執(zhí)行。
(二) 變動受壓部件的重大修理,應有專業(yè)人員實施并制定施工技術方案,報市級管理部門批準。
七、 鍋爐設備的各項技術資料、合格證、修理計劃、技術檔案等有關資料,必須建立檔案歸檔保存。
第五條 起重機械設備
一、 購置的起重機械必須是具有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
二、 安裝必須是經市主管部門審核并發(fā)給安裝許可證的專業(yè)單位進行。
三、 安全技術性能檢查,每年按要求應檢查一次(電鍍等有腐蝕氣體的車間、起重設備每年一次)。由機務科或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不合格的設備應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四、 機務科、使用單位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匯編”《起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執(zhí)行。嚴格執(zhí)行維護、保養(yǎng)、檢修制度。
第六條 廠內運輸機械
一、單位內運輸機械車輛應有可靠的合格證明,證明必須符合技術規(guī)程要求。啟動器、操縱機構、制動器、音響、燈光信號等必須齊全、完好、有效。
二、駕駛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憑證操作,并嚴格執(zhí)行單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匯編”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物品必須裝載正確,捆綁牢靠,平穩(wěn)。必要時須用繩索捆綁,堆放高度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不準物件拖地駕駛。嚴格禁止人貨混裝。
四、院內及施工現場行駛時速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 汽車不得超過10公里。在車間內部、出入門或倒車時不得超過3公里;
(二) 鏟車不得超過5公里。在車間內部、出入門或倒車不得超過3公里;
(三) 翻斗車,不得超過十公里。車間內不得超過3公里。
第七條 其他特種設備
一、 設備必須完好,安全附件齊全、可靠。嚴格按計劃周期規(guī)定要求維護、保養(yǎng)、修理。
二、 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鑒定,有合格證,在鑒定期內使用。
三、 操作人員必須經設備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憑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匯編》有關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
第四章 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
第八條 根據gb5036-85,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下列人員由市勞動部門管理。
一、 電工作業(yè):輸、變、配電、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修理、試驗等作業(yè)。
二、金屬焊接(氣割)作業(yè):氣焊、氣割、氣體保護焊及電弧焊等作業(yè)(含鍋爐、壓力容器焊接)。
三、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建筑、安裝、維修施工中2米以上的腳手架架設、拆除等作業(yè)。
四、辦公區(qū)及施工現場機動車輛駕駛作業(yè):行駛在辦公區(qū)或施工現場內的各類機動車輛和專用機動行駛機具的駕駛作業(yè)。
五、起重機械作業(yè):起重機械的司機。
六、鍋爐司爐作業(yè):司爐工。
七、其他必須經市主管部門考核持證上崗的工種。
第九條 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從事本工種作業(yè)實際工作時間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獨立操作。
第十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市主管部門、機務科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理論與實際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作業(yè)。
第十一條 培訓已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必須進行復訓,復訓周期按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執(zhí)行。凡到期拒絕復審者,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xù)作業(yè)。
第十二條 屬市主管部門管理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調動工種時,要征得技安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 調離本工種崗位半年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需回原工種工作時,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審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復原工種,獨立操作。
第十四條 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技安部門可根據情節(jié),經主管領導同意給予獎勵。對違章作業(yè)或造成事故者,技安部門可根據情節(jié),有權扣證一至十二個月,或者提出行政處分意見。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管理。經常檢查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操作,嚴格實行憑證操作制度,無證者一律不準進行特種作業(yè)。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yè)的部門和項目部,發(fā)生事故,根據情節(jié),要追究有關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特種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與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抵觸時,則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危險場所施工機械特種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施工機械與特種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以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機構職責
第一條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險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監(jiān)督施工機械安全準入的審查登記;
2、監(jiān)督各種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審查登記;
3、監(jiān)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機安裝拆除(以下簡稱安拆)、維修和作業(yè)方案的執(zhí)行;
4、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監(jiān)督檢查和施工隊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5、負責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獎懲工作;
6、參加工程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機械事故的統計和報告。
第二條 監(jiān)理單位應設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機械專業(yè)監(jiān)理人員,負責現場施工機械(重點是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和控制。主要職責:
1、負責審查施工機械準入,并登記造冊,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審查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安拆、維修、使用、檢驗等)證件,并登記造冊,留存復印件;
3、負責審查重要施工機械的安拆、施工、吊裝、試驗、運輸等方案和安全作業(yè)票;
4、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和重要機械方案實施的旁站監(jiān)理;
5、負責對機械違章、缺陷下達停止、整改、處罰等通知,并負責整改驗收并留存記錄;
6、負責機械安全監(jiān)督控制資料的建立、收集、匯總和管理;
7、參加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條 施工承包商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專職機械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專業(yè)工地凡使用施工機械超過3臺及以上的,或有1臺特種設備及以上的,應設置機械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現場施工機械數量、分布和安全技術狀況并登記造冊(特種設備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機具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和能力確認,留存進場機械檢查驗收表;
3、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隊伍的資質(指特種設備如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械的安裝、維修資質)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質證件復印件;
4、負責進入現場各類機械人員(如機械操作、安裝、維修、起重、檢驗、電焊等人員)資格證件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格證件復印件;
5、參加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大件運輸、重要吊裝和機械施工方案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起重機安拆作業(yè)指導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特種設備安全準用證、起重機工況更換記錄、地基處理和軌道檢測等記錄復印件。
6、負責現場所用機械安全技術的日常巡檢、抽查和組織月檢,并留存機械檢查記錄,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獎罰處理單、月檢小結等;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裝、拆卸、現場維修、檢驗、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監(jiān)督。負責對各機械使用單位的機械安全性進行評價和考核;
8、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未遂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及應急預案的編制;
10、負責機械資料整理存檔和機械統計報表;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機械管理工作(根據各項目部具體情況自定,如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外租機械審批,以及負責特種設備達到當地有關部門注冊登記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三章 各級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的權限
第四條 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權利。
第五條 有機械費用結算會簽的權利,無機械安全管理部門簽字不能結算。
第六條 根據機械安全管理獎罰制度,對機械安全評比(評價)、機械違章、違規(guī)有獎罰的權利。
第七條 有對違章、違規(guī)機械制止使用的權利。
第四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第九條 施工承包商應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機械安全目標,并細化分解具體指標(如不發(fā)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記錄機械事故頻率控制,一般機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項]控制,一般缺陷項頻次控制等指標要求)。
第十條 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是工程建設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受公司委托的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一條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是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應設一名副經理或具體分管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工程項目應建立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副經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工程項目總監(jiān)、機械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的機械安全管理網絡圖應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監(jiān)理承包商備案。
第十三條 施工承包商應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或稱機械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項目經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各機械使用單位負責人--各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
第五章 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管理崗位責任
第十四條 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機械管理法規(guī)及上級文件要求,并組織制定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2、負責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實施;
3、定期主持機械安全會議,對機械安全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第十五條 工程技術部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主要責任
1、全面履行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確保機械安全目標的完成;
2、指導和考核監(jiān)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jiān)理制度的實施。
第十六條 監(jiān)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jiān)理主要責任
1、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控制和監(jiān)督,并編制相應的工作程序;
3、負責收集和留存各種機械控制和監(jiān)督的記錄、資料;
4、負責定期分析研究現場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并向工程部匯報。
第十七條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機械管理法規(guī)和制度,制定機械安全目標或指標,保證施工機械安全有效運行和機械安全目標的實現;
2、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機械技術經濟指標;
3、重視加強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工程規(guī)模和使用機械數量,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開機械使用和機械安全情況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機械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組織和考核機械管理機構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的職能實施;
3、負責組織現場機械準入,能力狀況確認、機械安拆、維修隊伍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4、負責組織對機械安裝、拆卸、吊裝、運輸、維修隊伍資質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5、負責組織機械安全監(jiān)督檢查、整改、評比、獎罰等工作;
6、負責組織機械臺帳、記錄資料建立存檔和機械統計工作。
第十九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專業(yè)管理人員主要責任
1、全面負責履行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2、負責完成上級和企業(yè)考核要求;
3、部門負責人除上述兩項責任之外,負責本部門人員業(yè)務分工,任務安排和業(yè)績考核。
第二十條 機械使用單位領導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建立本單位的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臺帳、檔案、記錄的建立;
3、負責組織本單位建立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臺班維修定額、機械檢查標準;安拆、拆卸、施工、維修、改造等作業(yè)指導書的建立,并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裝人員、檢驗人員等的培訓(包括安全、業(yè)務、技能)考核和取證工作;
5、設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改造隊伍的機械使用單位,應負責組織隊伍資質認證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技術狀況鑒定和機械安全檢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負責組織機械統計、分析和報表工作。
第二十一條 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的主要責任
1、熟悉本單位所用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常見故障、掌握機械設備數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術狀況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建賬、立卡或建立檔案(重要大型施工機械,如起重機械、混凝土拌合樓、泵車、罐車、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施工升降機及特殊機械設備等),掌握機械價值和臺班定額;
3、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運行記錄、維修保養(yǎng)改造記錄、工況變化記錄、特殊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事故報告、起重機自檢報告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檢驗者的檢驗報告書、安全準用證、機械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機械檔案、作業(yè)指導書、安全操作規(guī)程、機械報表等的建立、填報、收集、復印、整理、匯總、保管和上報等工作;
4、負責本單位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經常性監(jiān)督檢查和組織整改、考核、獎罰;
5、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各類機械培訓工作和建立計劃、臺賬、記錄、總結;并負責各類機械人員資格證件和隊伍資質的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維修保養(yǎng)計劃編制、審定,并組織機械設備、零配件的租用、領用、保管和組織保養(yǎng)、修理等工作;
7、負責或參與機械使用和維修定額考核工作;
8、完成有關機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施工承包商必須建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準入條件(標準);
2、準入驗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條 起重機安拆隊伍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條 各類機械人員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條 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及機械重要作業(yè)方案審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編寫要求;
2、送審工作程序;
3、實施要求。
第二十六條 施工機械安全檢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檢查方式(如日常巡檢、月檢查、專項抽查、旁站監(jiān)督等);
2、檢查(組)人員組成;
3、檢查時間;
4、檢查范圍、內容;
5、檢查標準和檢查記錄;
6、檢查小結合結果處理;
7、整改驗收(期限、結論)。
第二十七條 機械考核獎罰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獎罰標準;
2、執(zhí)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條 機械設備和機械人員退場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退場告知要求;
2、退場手續(xù)辦理。
第二十九條 機械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存檔內容(目錄);
2、收繳和整理期限;
3、借閱辦法。
第三十條 租賃機械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租賃原則;
2、租賃工作程序;
3、合同評審與管理;
4、租賃機械的使用與監(jiān)督;
5、退租手續(xù)辦理。
第三十一條 機械保養(yǎng)維修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保養(yǎng)維修計劃審批;
2、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
3、機械保養(yǎng)維修實施及時間限定;
4、機械保養(yǎng)維修后的驗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機械保養(yǎng)維修,機械保養(yǎng)維修完全由機械使用單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項制度,但對機械停工保養(yǎng)維修的時間限定和保養(yǎng)維修后的驗收應有要求。
第三十二條 機械事故(指純機械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調查處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事故等級劃分:(如按損失價值劃分、或按事故性質劃分、或按事故責任劃分、或按貽誤工期劃分等)
2、施工項目部事故處理權限(一般為記錄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
第三十三條 特殊情況(事故)應急預案(如可能發(fā)生的機械風害、機械相互碰撞、機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機械事故情況)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可能發(fā)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類型;
2、可能造成傷害和損失;
3、應急救援組織結構人員組成和各自職能分工;
4、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設備、器材;
5、救援措施與工作程序;
6、演練計劃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簡化程序要點)
第三十四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人員的設置程序:
施工企業(yè)批準施工承包商的機械管理部門和人員組成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名單--企業(yè)本部機械管理部門備案登記--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對其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上崗--上報監(jiān)理技術備案登記。
第三十五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體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畫出網絡圖)--建立機械安全目標--制定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職責--編定機械管理制度--收集有關法規(guī)、標準、定額、有關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建立資料管理檔案管理。(體系、責任制、職責和制度應經項目部領導核準后,下發(fā)現場各機械使用單位)
第三十六條 機械準入登記程序:
經過當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檢測合格-現場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機械進場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檢查確認合格--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給機械懸掛準用證--報監(jiān)理復驗確認--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并告知當地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登記;檢查確認不合格--限定整改時間或責令更換--再次檢查確認--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發(fā)給機械懸掛準用證)--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
第三十七條 機械安裝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起重機械安裝的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告知監(jiān)理承包商--施工單位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和監(jiān)理承包商組織安裝前檢查并提出部件,機構整修意見或其他要求建議、注意事項--必要時關鍵安裝過程雙方實施旁站監(jiān)控--安裝完成后審查并取安拆隊伍的自檢報告書(復印件)--應參加負荷試驗并留存負荷試驗報告(復印件)--應參加起重機檢驗站正規(guī)檢驗--應留存正規(guī)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和安全準用證復印件--登記造冊--機械施工單位機械啟用。(凡在檢查、監(jiān)控過程中發(fā)現不合格項、違規(guī)操作、虛假自檢記錄、不按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等施工承包商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都有權責令停止、或改正、或處罰;凡需整改內容都需再次驗收)
第三十八條 各類機械人員準入登記程序:
各類機械人員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驗證(安裝維修隊伍要檢查隊伍資質證)登記造冊并留存資格、資質證復印件--上報監(jiān)理復審--上崗(凡資格、資質不符,不予登記,不允許進場進行機械作業(yè):證件過期人員。限期證件復驗或重新取證,并進行二次審查登記)。
第三十九條 起重機械安拆作業(yè)指導書審查程序:
作業(yè)單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遞交(或催交)作業(yè)指導書--施工承包商有關部門(安全、工程、機械等部門)會審簽字--施工承包商總共或分管經理審查簽字--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遞交監(jiān)理備案或審查簽字,并告知當地技術監(jiān)督部門(填寫告知書)--返回作業(yè)單位執(zhí)行--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以及監(jiān)理承包商留存復印件(凡審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見,均需返回作業(yè)單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復審簽字)。
第四十條 機械安全檢查程序(月檢):
公司或監(jiān)理、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各自組織機械安全檢查時,應明確檢查組人員、檢查范圍、檢查時間和檢查表--實施檢查并填寫檢查表--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單(或同時開出處罰單)--缺陷問題匯總小結--文字通報或會議通報,并留存相關記錄。
第四十一條 機械或人員退場登記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和機械安拆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登記退場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通知現場門衛(wèi)方形),并報知監(jiān)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員或機械退場(流動性機械有頻繁進出現場情況,施工承包商應發(fā)通行證,到正式退場登記時收回通行證)。
第四十二條 機械維修停工批復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機械需停工保養(yǎng)或修復以及保養(yǎng)修復計劃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進行查驗,并報知監(jiān)理--經施工承包商研究批準限定保養(yǎng)或修復時間--機械使用單位實施保養(yǎng)或修復--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留存復驗收單(或復印件)。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項目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項目部施工生產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為項目部的施工目標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經濟、有效的硬件設施設備保障,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規(guī)、規(guī)范的要求,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單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的制度,應根據部門和人員職責分工來明確具體內容,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項目部的主任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項目部設置質量安全科和物資裝備科兩管理部門全面負責項目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同志,各科室、中隊(包含協作隊伍自有設備,參照此本管理制度管理自有設備)、各類人員的特種設備崗位責任制如下(各單位可根據實際制定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級人員的責任制,但必須包括有關項目部主任、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的責任制。):
(一)崗位責任制
1、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項目部主任的崗位職責:
項目部的主任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項目部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行業(yè)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guī)、規(guī)范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明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的措施,設立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管理機構和人員,負責資金的投入,制定、發(fā)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
負責項目部事故、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報告。
(2)物資裝備科和質量安全科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在項目部主任領導下,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guī)、標準;
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明確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及責任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
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fā)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
(3)特種設備相關使用部門及負責人員崗位職責:
在項目部主任領導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對本部門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落實項目部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guī)、標準;
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明確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維保、檢驗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員,并協助安全部門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fā)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
確定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修訂。
(4)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崗位職責:
嚴格執(zhí)行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yè),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的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按照項目部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反應等工作。
(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嚴格執(zhí)行單位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項目部或協作隊伍使用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冊登記文件、安裝監(jiān)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等。
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項目部承建工區(qū)內使用的壓力容器(空壓機)、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guī)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由物資裝備科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guī)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xù)。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后,項目部(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由項目部質量安裝科牽頭負責向市、區(qū)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xù)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xù),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guī)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項目部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fā)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yè)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yè)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xù)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yè)。
4.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可根據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jié)門狀態(tài)、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huán)境等。發(fā)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guī)定進行現場監(jiān)視或巡視,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于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tài)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當設備發(fā)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fā)生人員傷亡。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guī)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質量安全科備案。
6.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fā)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質量安全科。
8.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由質量安全科牽頭向工程所在轄區(qū)設區(qū)的市特種設備檢驗所辦理注銷手續(xù)。
9.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各單位應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fā)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fā)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項目部質量安全科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11.項目部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設備隱患較多,給項目部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jié)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項目部內部逐級審批,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xù)。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準或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設備,一經發(fā)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三、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
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設備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并貫徹落實本制度。
(一)根據設備使用的規(guī)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yǎng)計劃,明確維護保養(yǎng)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
(二)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yǎng)。維護保養(yǎng)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yǎng)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yǎng),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yǎng)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guī)律,確定維護保養(yǎng)周期。依據維護保養(yǎng)周期,儲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yǎng)計劃。
(四)在不影響維修保養(yǎng)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設備維修人員節(jié)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yǎng)的物料消耗。
(五)維修保養(yǎng)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yǎng)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yè)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yǎng)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化、規(guī)范化。
設備維修質量高低,取決于維修人員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各使用單位應加大維修人員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力度,使其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才能滿足項目部硬件設施設備不斷更新的技術要求。
(六)當設備發(fā)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并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后,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后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
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請各設備使用單位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并依據有關要求貫徹落實。
第5篇 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一、特種設備管理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部門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方可持證上崗,否則不準上崗操作。
二、機電科負責建檔管理,實行一臺一檔。
三、定期檢測工作有各分管單位負責,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必須定期完成。必須經國家認可有資職的單位檢測,并出據設備性能檢測報告。
四、設備的使用有所屬單位負責管理,必須設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養(yǎng),各類記錄齊全。
檢修必須制定大、中、小修計劃;
有施工單位及負責人;
有檢修記錄及驗收結果。
五、操作人員應熟悉設備的性能、構造、原理、正確使用以及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
六、實習操作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有專人負責指導和監(jiān)護方可上崗。
七、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工作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6篇 下皮帶隊特種設備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我隊行車的管理,保證行車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下皮帶隊全體行車使用人員以及行車管理人員。
三、行車安全管理機構及成員
組長:朱丙成 副組長:張培剛
成員:溫繼棟 甘俊峰 王 堅 王明成 楊兆堅 李斌斌
四、行車管理職責
1.行車安全管理組長負責行車工作的監(jiān)督,同時負責對所轄部門的行車進行管理,保證其完好狀態(tài),發(fā)生故障應及時上報維修部門。副組長配合組長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成員即行車司機必須對行車操作規(guī)程進行學習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對行車進行獨立操作,嚴格按照行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行車進行正確操作。
五、行車管理使用程序
1.資格要求
(1)行車使用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行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使用行車;
(2)沒有上級領導要求,行車專門使用人員不準擅自教別人或允許別人使用行車。
2.開機前的檢查
(1)檢查設備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現象,并及時處理;
(2)檢查行車各部位是否有故障,應特別注意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
(3)檢查行車各操縱手柄,開關是否處于規(guī)定位置,操作是否靈敏可靠;
(4)檢查傳動系統、潤滑系統、電氣裝置是否良好,各導軌面是否清潔,行車上面有無閑人或異物,如果控制器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5)檢查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牢固可靠;
(6)檢查鋼繩有無損壞,鋼繩有否脫出滑輪以及吊鉤螺母是否松脫,吊鉤軸銷有否變形;
(7)空車檢查運轉、潤滑情況;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響鈴或發(fā)出警告信號后方開始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行車所有部位的工作情況和潤滑情況,如有異狀或異響應停車檢查,直至消除異狀或異響;
(2)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
即:①無人指揮不吊; ②鋼繩打結或有斷裂現象不吊;
③手勢不清不吊; ④斜吊不吊;
⑤超負荷不吊; ⑥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⑦未緊固物件不吊;⑧吊物埋入地下情況不明不吊;
⑨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從頭上越過不吊;⑩液態(tài)溶液太滿不吊;
(3)盡量避免重物突然提離地面,提升時,應首先將重物提離地面約100一15 0毫米,直至確信所有提升裝置都正常無卡阻現象,制動可靠有效后,才可繼續(xù)提升;
(4)在正常操作情況下嚴禁利用限位開關切斷電流;
(5)嚴禁對各機構進行反接制動;
(6)發(fā)生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下降應迅速將所有控制器扳(轉)到零位,并切斷總開關。
(7)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8) 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一人)指揮。正常吊運時不準多人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9)行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起動時應先鳴鈴。
(10) 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零”位轉到第一擋,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時,不準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被吊物體移動范圍內有人時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12)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13)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
4. 工作后
(1)將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吭谥付ㄎ恢?,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
(2)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3)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違規(guī)處理
行車使用人員違反上述操作規(guī)程,視違規(guī)情節(jié)輕重由行車管理部門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
行車管理部門有管理不嚴的責任,視情節(jié)輕重由下皮帶隊安全管理人員對行車管理部門負責人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
其它相關人員違反上述規(guī)定,是違規(guī)情節(jié)輕重由生產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罰款。
下皮帶隊
第7篇 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制度辦法
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三、規(guī)定內容
1、特種設備檔案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檢驗報告書;
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1.4特種設備的日常運行狀況記錄;
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1.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歸口管理本單位所有特種設備檔案資料,應指派專人負責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保管工作。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應設立專門的檔案室或檔案柜用于保存特種設備檔案資料,保存期限原則上為3年,重要的見證資料應永久保存。
4、根據需要本單位可另外專門設立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機構。
第8篇 裝飾項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執(zhí)行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有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出記錄。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時發(fā)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做出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認真配合項目經理部組織的由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以及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jiān)察。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修和保養(yǎng)必須認真記錄,記錄作為月末考核的依據。
第9篇 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2、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運行。
3、特種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xù)。
4、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齊全,必須實行定期校驗制度,嚴禁超期使用。
5、特種設備的檔案、臺帳、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設備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設備銘牌應裸露,且不得涂漆。
6、特種設備液位計、壓力表警示標記齊全準確。
7、特種設備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嚴禁超期運行。
8、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9、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0、特種作業(yè)人員證件到期時,應提前向安全部門申請復試。
第10篇 特種作業(yè)特種設備作業(yè)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y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報安全環(huán)保部備案,由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組織培訓考試、取證。
2、特種作業(yè)人員在培訓取得作業(yè)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沒有職業(yè)禁忌證者)方可參加作業(yè)資格培訓。
3、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業(yè)資格。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yè)。
5、加強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教育和管理。安全環(huán)保部積極認真地做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復審和體檢工作。復審合格者方可繼續(xù)從事特種作業(yè)。
6、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涂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報主管部門備案、補辦。
7、特種作業(yè)人員連續(xù)六個月不從事本工種作業(yè),作業(yè)資格證書作廢,需重新培訓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8、特種作業(yè)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凡內部調換工作單位時,需到安全環(huán)保部登記備案。
9、凡安排無證或無效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的單位主管領導,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11篇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空壓機房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xù),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guī)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鍋爐房實行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fā)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2.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yè)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yè)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xù)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yè)。
3.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可根據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jié)門狀態(tài)、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huán)境等。發(fā)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guī)定進行現場監(jiān)視或巡視,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當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tài)下運行。
當設備發(fā)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fā)生人員傷亡。
4.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guī)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部門備案。
5.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6.各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fā)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礦機電科。
7.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第12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一)
有關特種設備的事故基本都發(fā)生在使用過程中,因此,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種設備的管理重點。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使用過程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
一、特種設備的選購
特種設備的選購,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有關規(guī)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出廠標準,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特種設備。購置的特種設備必須附有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安裝
1、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經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并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等工作。
(1)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設備維護部。設備維護部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監(jiān)督檢驗;未經監(jiān)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設備維護部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應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
4、設備維護部應組織維修人員對在用特種設備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對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時,發(fā)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工段)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關于違法行為與事故隱患的界定
對于重大違法行為和嚴重事故隱患,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一)下列行為屬于重大違法行為:
1、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的;
2、違章使用特種設備,造成嚴重事故以上事故的(含嚴重事故);
3、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的:
4、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出具虛假、嚴重失實的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或者從事特種設備生產、銷售、監(jiān)制、監(jiān)銷活動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嚴重事故隱患:
1、使用非法生產特種設備的;
2、超過特種設備的規(guī)定參數范圍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裝置,或者安全附件而繼續(xù)使用的;
安全裝置失靈
4、使用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檢驗檢測判定為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
5、使用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的特種設備,或者使用經責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種設備的;
6、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不予報告而繼續(xù)使用的。
(三)江蘇省安委會在《關于在全省開展重特大事故隱患普查的通知》中對較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和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提出了界定意見:
1、較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隱患,由縣(市、區(qū))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整改督查;
2、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經濟損失500-1000萬元的事故隱患,由省轄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整改督查;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由省安委會辦公室和省有關單位負責整改督查。
(四)不屬于上述界定范圍內的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缺陷、故障或問題,作為一般事故隱患。
二、特檢機構檢驗發(fā)現事故隱患的報告與處理
(一)檢驗中發(fā)現特種設備的一般事故隱患時,特檢機構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滿,特檢機構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確認并作記錄。特檢機構按月將這一類隱患整改情況匯總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到期尚未整改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特檢機構上報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力量,實施安全監(jiān)察。
(--)特檢機構在檢驗中,對所檢設備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向使用單位發(fā)出《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并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在《通知書》的“檢驗意見”欄中注明:“該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三)特檢機構發(fā)現使用單位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告。對存在嚴重及其以上事故隱患,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應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共同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
三、沒有使用登記手續(xù)的在用特種設備的處理
(一)對于經舉報或檢查發(fā)現特種設備未按《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要求辦理注冊登記,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安全監(jiān)察機構應當向使用單位發(fā)出《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責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四種情況辦理:
1、對使用登記資料齊全,且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由安全監(jiān)察機構責成使用單位向特檢機構申請檢驗,經檢驗合格的設備,可以按規(guī)定注冊登記。
2、對使用登記資料不齊全的,由安全監(jiān)察機構責成使用單位負責補齊資料,并向特檢機構申請檢驗。其中,對設備原始資料缺失的,特檢機構應當增加補充資料所涉及安全性能部分的驗證性檢驗檢測項目,必要時可以作設備整體安全可靠性評價。在使用單位補齊資料,且設備經檢驗合格后,方可辦理使用登記。
3、對由無資質單位安裝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應當責成使用單位選擇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整改,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經檢驗合格后,辦理使用登記。
4、對不符合使用登記要求,使用單位不能按期進行整改和辦理使用登記的,按《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進行處罰并責令停止使用。
(二)對于使用單位主動提出使用登記和檢驗申請的,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可不簽發(fā)《指令書》。對于資料齊全,且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可由特檢機構直接安排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按規(guī)定注冊登記;對于資料不齊全的,無資質單位安裝的,按(一)、2和(一)、3條辦理。
(三)特檢機構在檢驗過程中,如發(fā)現無資質單位安裝特種設備的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安全監(jiān)察機構。
(四)對于可追查的無資質安裝單位,安全監(jiān)察機構應當依法進行查處。
四、特種設備檢驗周期的確定
特種設備檢驗周期的確定應當嚴格執(zhí)行相關檢驗規(guī)章的規(guī)定,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要偏離檢驗規(guī)章確定的檢驗周期,應當符合檢驗機構質量體系文件的要求,并出具書面說明,送交受檢單位,并報當地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否則,將按違規(guī)檢驗處理。對于分級確定檢驗周期的,一般應當取同一等級中的上限。對失效風險大,且失效后果嚴重的設備,其檢驗周期可以取同一等級中的下限。
五、定期檢驗率的核定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率按下式核定應檢設備扣除數,包括停用、報廢、經過批準推遲檢驗以及由于各種原因無法進行檢驗的設備數??鄢龜档母黜椂紤斕峁┫嚓P的書面見證,否則,不能扣除。
六、特種設備安裝告知需提供的資料
(一)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第十七條和七十條規(guī)定,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qū)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
根據便民原則和屬地管理原則,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當地縣(區(qū))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接受告知。
(二)施工單位在告知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一式四份(使用單位施工單位一份,監(jiān)察機構一份,監(jiān)檢機構一份);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或產品合格證;
3、產品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書(需要時)或進口產品安全性能監(jiān)督檢驗報告(需要時);
4、特種設備過戶移裝登記表(過戶移裝);
5、用于制造許可型式試驗的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需取得省級或國家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同意后,告知當地質監(jiān)部門。
(三)接受告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可以根據不同特種設備類別、施工單位情況和當地實際確定所需的其他告知材料,如:
1、施工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特種設備相關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2、現場施工作業(yè)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
3、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定的施工合同(非施工單位制造的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單位應提供該電梯制造單位的施工委托、同意的合同);
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技術資料(設備圖紙、施工平面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體系等);
5、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審核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修理改造);
6、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根據地方政府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環(huán)保、消防、建設部門項目批文等;
7、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七、關于鍋爐房位置的審查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鍋爐安裝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及其附件《鍋爐安裝監(jiān)督檢驗大綱》的規(guī)定,承擔監(jiān)檢任務的檢驗檢測機構負責現場核查鍋爐房及鍋爐安裝位置。未經監(jiān)檢確認,施工單位不得流轉至下一道工序。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接受安裝告知的目的是便于審查從事活動的有關企業(yè)的資格是否符合要求,審查安裝的鍋爐是否為合法制造,安裝方法是否會降低設備的安全性能等。同時也能夠及時掌握新設備的自然情況,便于安排現場監(jiān)察。告知時一般不對鍋爐房位置進行審查。
八、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考核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依據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 “三定”方案規(guī)定和《關于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考核工作職責分工意見的復函》(中央編辦函[**]37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考核職能的函》(蘇政辦函[**]30號)有關文件內容,所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考核工作均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考核工作不包括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調整范圍內的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方可上崗操作。
九、特種設備安全閥校驗工作
(一)具備條件的安全閥使用單位,可以自行進行本單位安全閥的校驗工作,但不得承接外單位的安全閥校驗工作。使用單位從事安全閥校驗的,應當建立健全安全閥校驗的質量管理體系,具有與校驗工作相適應的校驗技術負責人、技術人員,以及校驗裝置、儀器和場地,安全閥校驗人員應當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并向所在地設區(qū)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發(fā)生變更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告知備案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
(二)使用單位從事安全閥校驗應當按照tsg zf001―**
《安全閥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安全閥校驗,并按照tsgzf001―**《安全閥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附錄e一1、附錄e一2的要求,填寫《安全閥檢驗記錄》,出具《安全閥校驗報告》,并對校驗結果負責。
(三)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檢驗規(guī)章的規(guī)定,安全附件是一個重要檢驗項目。檢驗檢測機構在進行在用設備檢驗時,必須按照檢驗規(guī)章的要求對安全閥進行檢驗,安全閥沒有按規(guī)定檢查、校驗合格的承壓類設備不得投入使用,并由檢驗機構督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檢驗機構應當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使用單位自行進行安全閥校驗的,應當將校驗報告提交負責該設備檢驗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將該校驗報告作為安全閥檢驗結果的依據之一,予以存檔。
(四)沒有安全閥校驗能力的使用單位,由經國家質檢總局核準取得安全閥校驗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負責檢驗責任區(qū)內的安全閥校驗工作,按照tsg zf001―**《安全閥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安全閥校驗,填寫《安全閥檢驗記錄》,出具《安全閥校驗報告》,并對校驗結果負責。未經國家質檢總局核準取得安全閥校驗資格的任何檢驗檢測機構不得進行安全閥校驗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三)
為保證項目部承建工區(qū)內使用的壓力容器(空壓機)、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guī)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由物資裝備科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guī)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xù)。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后,項目部(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由項目部質量安裝科牽頭負責向市、區(qū)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xù)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xù),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guī)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項目部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fā)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yè)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yè)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xù)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yè)。
4、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可根據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jié)門狀態(tài)、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huán)境等。發(fā)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guī)定進行現場監(jiān)視或巡視,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于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tài)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當設備發(fā)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fā)生人員傷亡。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guī)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質量安全科備案。
6、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fā)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質量安全科。
8、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由質量安全科牽頭向工程所在轄區(qū)設區(qū)的市特種設備檢驗所辦理注銷手續(xù)。
9、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各單位應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fā)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fā)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項目部質量安全科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11、項目部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設備隱患較多,給項目部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jié)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項目部內部逐級審批,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xù)。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準或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設備,一經發(fā)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