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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施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23 21:26:06 查看人數(shù):86

特種設施管理制度

第1篇 特種設施管理制度

1范圍

1.1凡在化工生產崗位中的溫度計、壓力表,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安全聯(lián)鎖裝置、事故停車裝置,高壓設備的防護泄壓裝置、低壓真空密閉裝置、防止火焰?zhèn)鞑サ母艚^裝置,起重設備的行程和負荷限制裝置、電氣設備過載保護裝置,機械運轉部分的防護裝置、靜電避雷防護裝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設施及企業(yè)生產廠的一般安全設施,如:安全梯、走臺、取樣臺、護欄、蓋板和安全門等均屬安全裝置,必須加強維護保養(yǎng),保證齊全、完整、靈敏好用。

2管理分工

2.1安全環(huán)保部對各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的管理部門有監(jiān)督職責。

2.2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安全閥、防靜電裝置、起重設備上的負荷行程限制裝置等和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避雷設施等均由設備部負責監(jiān)督管理。

2.3凡生產中的滅火裝置,如滅火器、噴淋、洗眼器等由所在單位管理。我廠所用滅火器每三年進行一次更換。

2.4凡在作業(yè)過程中佩戴和使用保護個人的安全器具,如過濾式防毒面具、氧氣呼吸器和長管式面具等,均由使用單位管理。

2.5凡生產廠內一般安全設施和消耗性、破壞性安全裝置,如安全梯、護欄、防爆膜等,均由生產廠負責管理。

2.6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經常巡回檢查、維護管理。

2.7安全裝置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都要建立檔案,納入設備升級項目進行考核,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2.8各種安全裝置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定對所管的安全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和校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并將檢查、校驗結果載入檔案備查. 凡經過改造或新設計安裝的設備,必須經主管部門或安委會進行技術鑒定,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9破壞性及消耗性安全裝置,使用后要及時安裝。

2.10工藝機械設備、施工等條件變更時,安全裝置必須隨之變更,使之符合實際需。

2.11凡安全裝置不好用,應及時修復,修復不好時,應逐級上報。

2.12安全設施的備品備件購置時,由生產廠提出計劃,安委會審核,有關部室負責購。

2.13安全設施的性能檢驗工作,原則上大修期間進行,由生產廠納入檢修計劃中,檢驗和性能驗證時,由生產廠負責,有關部室協(xié)同安全人員共同確認

2.14安全裝置除專職維護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準亂。

3維護和檢驗

3.1各種安全設施,由所在單位負責使用,維護保養(yǎng)。

3.2日常、檢查、維護由當班操作者負責,每班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異常要做好記錄,并立即報領導處理。

3.3各生產廠專職安全員,每月必須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異常做好記錄,并立即報領導處理確保設施靈敏好用。

3.4每年大修期間,必須把容易損壞、腐蝕、生銹塞堵等現(xiàn)象的安全設施進行拆檢,確認設施靈敏好用。

3.5可燃氣體檢測器。每季調校一次,安全閥每年至少調校一次,防雷、防靜電設施,每年都必須做一次阻值測定,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3.6安全設施的使用,每次拆檢,調校都要有確認簽字,否則無效。

3.7安全設施的使用,維護管理,就按有關《安全設施使用維護及管理規(guī)程》執(zhí)行。

4 防護器具的選擇與保管。

4.1根據作業(yè)性能及防護范圍、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型號,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代用。

4.2氧氣呼吸器用于事故搶救,長管式面具用于有毒檢修作業(yè),用過濾面具用于生產操作的備用防護器材.,凡空氣中氧含量低于16%,有毒氣體含量高于2%(v)作業(yè)場所,嚴禁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嚴禁使用口罩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4.3面具使用人員,必須經過訓練,熟知面具結構性能及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4.4各種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均需認真檢查,過濾式面具、過濾罐每兩個月檢查一次,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4.5使用隔離式長管面具,應將呼氣口置于空氣新鮮的地方,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擠壓軟管,管長不得超過20米,否則,應強制通風。

4.6長管式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均應進行氣密性和外觀檢查,根據情況進行清洗;保持清潔,在閑置不用時,每月進行一次上述檢查。

4.7空氣呼吸器的氣瓶壓力應保持在1.5兆帕以上,并嚴禁與火源接觸,嚴禁與油脂、高溫取暖設備接觸。

4.8空氣呼吸器要經常檢查,每次用前要周密檢查,用后要周密檢查和清洗,庫存沒有使用的空氣呼吸器,每三年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檢查項目按空氣呼吸器有關檢查規(guī)定進行。

4.9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在干燥、清潔、溫度適宜無日光直射且便于取用的處所,應專人保管。

4.10生產廠、工段、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柜保管,接班嚴格交接。

4.11個人使用保管的各種面具應建卡裝冊,嚴禁攜帶回家或挪作它用,并要定期檢查。

4.12安全帶使用前要細心檢查,使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霉爛,強度下降,每年要進行一次強度檢查。

4.13絕緣手套、膠鞋、絕緣棒、絕緣墊、絕緣臺等常用絕緣工具,要定點存放,專人保管,保證絕緣良好。

4.14常用電絕緣工具要按《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絕緣工具以及電氣作業(yè)工具。

第2篇 安全設施和特種設備管理檢查維護制度

1. 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主管部門為物資設備部,安質部門負責監(jiān)管。

2. 物資設備部負責設施和設備的購置與管理,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

3. 各類安全裝置的檢測和鑒定由物資設備部負責。

4. 項目部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guī)定,保障安全設施、設備資金的方面投入。

5. 購入的安全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yè)生產的產品。

6. 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7. 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生產作業(yè)人員和設備安全作用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安全閥、限位器、聯(lián)鎖裝置、消防器材和報警器等),必須專人每日定時崗前巡查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8. 各種安全裝置規(guī)定責任部門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經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并落實到人和做好記錄。

9. 各類安全裝置的責任部門要按照有關規(guī)程,對主管的安全裝置定期進行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的情況載入檔案,各種安全設備和設施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10. 安全設施和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11. 因工作需要,安全設施和設備需要拆除的,必須由主管部門制定拆除計劃和方案,報項目部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3篇 危險場所施工機械特種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施工機械與特種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以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機構職責

第一條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險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監(jiān)督施工機械安全準入的審查登記;

2、監(jiān)督各種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審查登記;

3、監(jiān)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機安裝拆除(以下簡稱安拆)、維修和作業(yè)方案的執(zhí)行;

4、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監(jiān)督檢查和施工隊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5、負責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獎懲工作;

6、參加工程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機械事故的統(tǒng)計和報告。

第二條 監(jiān)理單位應設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機械專業(yè)監(jiān)理人員,負責現(xiàn)場施工機械(重點是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和控制。主要職責:

1、負責審查施工機械準入,并登記造冊,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審查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安拆、維修、使用、檢驗等)證件,并登記造冊,留存復印件;

3、負責審查重要施工機械的安拆、施工、吊裝、試驗、運輸?shù)确桨负桶踩鳂I(yè)票;

4、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現(xiàn)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和重要機械方案實施的旁站監(jiān)理;

5、負責對機械違章、缺陷下達停止、整改、處罰等通知,并負責整改驗收并留存記錄;

6、負責機械安全監(jiān)督控制資料的建立、收集、匯總和管理;

7、參加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條 施工承包商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專職機械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專業(yè)工地凡使用施工機械超過3臺及以上的,或有1臺特種設備及以上的,應設置機械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現(xiàn)場施工機械數(shù)量、分布和安全技術狀況并登記造冊(特種設備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進入施工現(xiàn)場機械、機具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和能力確認,留存進場機械檢查驗收表;

3、負責進入施工現(xiàn)場機械隊伍的資質(指特種設備如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械的安裝、維修資質)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質證件復印件;

4、負責進入現(xiàn)場各類機械人員(如機械操作、安裝、維修、起重、檢驗、電焊等人員)資格證件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格證件復印件;

5、參加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大件運輸、重要吊裝和機械施工方案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起重機安拆作業(yè)指導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特種設備安全準用證、起重機工況更換記錄、地基處理和軌道檢測等記錄復印件。

6、負責現(xiàn)場所用機械安全技術的日常巡檢、抽查和組織月檢,并留存機械檢查記錄,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獎罰處理單、月檢小結等;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裝、拆卸、現(xiàn)場維修、檢驗、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監(jiān)督。負責對各機械使用單位的機械安全性進行評價和考核;

8、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未遂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及應急預案的編制;

10、負責機械資料整理存檔和機械統(tǒng)計報表;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機械管理工作(根據各項目部具體情況自定,如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外租機械審批,以及負責特種設備達到當?shù)赜嘘P部門注冊登記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三章 各級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的權限

第四條 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權利。

第五條 有機械費用結算會簽的權利,無機械安全管理部門簽字不能結算。

第六條 根據機械安全管理獎罰制度,對機械安全評比(評價)、機械違章、違規(guī)有獎罰的權利。

第七條 有對違章、違規(guī)機械制止使用的權利。

第四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第九條 施工承包商應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機械安全目標,并細化分解具體指標(如不發(fā)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記錄機械事故頻率控制,一般機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項]控制,一般缺陷項頻次控制等指標要求)。

第十條 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是工程建設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受公司委托的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一條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是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應設一名副經理或具體分管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工程項目應建立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副經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工程項目總監(jiān)、機械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的機械安全管理網絡圖應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監(jiān)理承包商備案。

第十三條 施工承包商應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或稱機械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項目經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各機械使用單位負責人--各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

第五章 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管理崗位責任

第十四條 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機械管理法規(guī)及上級文件要求,并組織制定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2、負責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實施;

3、定期主持機械安全會議,對機械安全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第十五條 工程技術部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主要責任

1、全面履行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確保機械安全目標的完成;

2、指導和考核監(jiān)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jiān)理制度的實施。

第十六條 監(jiān)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jiān)理主要責任

1、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控制和監(jiān)督,并編制相應的工作程序;

3、負責收集和留存各種機械控制和監(jiān)督的記錄、資料;

4、負責定期分析研究現(xiàn)場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并向工程部匯報。

第十七條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機械管理法規(guī)和制度,制定機械安全目標或指標,保證施工機械安全有效運行和機械安全目標的實現(xiàn);

2、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機械技術經濟指標;

3、重視加強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工程規(guī)模和使用機械數(shù)量,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開機械使用和機械安全情況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機械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組織和考核機械管理機構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的職能實施;

3、負責組織現(xiàn)場機械準入,能力狀況確認、機械安拆、維修隊伍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4、負責組織對機械安裝、拆卸、吊裝、運輸、維修隊伍資質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5、負責組織機械安全監(jiān)督檢查、整改、評比、獎罰等工作;

6、負責組織機械臺帳、記錄資料建立存檔和機械統(tǒng)計工作。

第十九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專業(yè)管理人員主要責任

1、全面負責履行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2、負責完成上級和企業(yè)考核要求;

3、部門負責人除上述兩項責任之外,負責本部門人員業(yè)務分工,任務安排和業(yè)績考核。

第二十條 機械使用單位領導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建立本單位的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臺帳、檔案、記錄的建立;

3、負責組織本單位建立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臺班維修定額、機械檢查標準;安拆、拆卸、施工、維修、改造等作業(yè)指導書的建立,并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裝人員、檢驗人員等的培訓(包括安全、業(yè)務、技能)考核和取證工作;

5、設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改造隊伍的機械使用單位,應負責組織隊伍資質認證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技術狀況鑒定和機械安全檢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負責組織機械統(tǒng)計、分析和報表工作。

第二十一條 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的主要責任

1、熟悉本單位所用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常見故障、掌握機械設備數(shù)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術狀況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建賬、立卡或建立檔案(重要大型施工機械,如起重機械、混凝土拌合樓、泵車、罐車、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施工升降機及特殊機械設備等),掌握機械價值和臺班定額;

3、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運行記錄、維修保養(yǎng)改造記錄、工況變化記錄、特殊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事故報告、起重機自檢報告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檢驗者的檢驗報告書、安全準用證、機械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機械檔案、作業(yè)指導書、安全操作規(guī)程、機械報表等的建立、填報、收集、復印、整理、匯總、保管和上報等工作;

4、負責本單位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經常性監(jiān)督檢查和組織整改、考核、獎罰;

5、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各類機械培訓工作和建立計劃、臺賬、記錄、總結;并負責各類機械人員資格證件和隊伍資質的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維修保養(yǎng)計劃編制、審定,并組織機械設備、零配件的租用、領用、保管和組織保養(yǎng)、修理等工作;

7、負責或參與機械使用和維修定額考核工作;

8、完成有關機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施工承包商必須建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準入條件(標準);

2、準入驗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條 起重機安拆隊伍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條 各類機械人員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條 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及機械重要作業(yè)方案審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編寫要求;

2、送審工作程序;

3、實施要求。

第二十六條 施工機械安全檢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檢查方式(如日常巡檢、月檢查、專項抽查、旁站監(jiān)督等);

2、檢查(組)人員組成;

3、檢查時間;

4、檢查范圍、內容;

5、檢查標準和檢查記錄;

6、檢查小結合結果處理;

7、整改驗收(期限、結論)。

第二十七條 機械考核獎罰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獎罰標準;

2、執(zhí)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條 機械設備和機械人員退場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退場告知要求;

2、退場手續(xù)辦理。

第二十九條 機械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存檔內容(目錄);

2、收繳和整理期限;

3、借閱辦法。

第三十條 租賃機械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租賃原則;

2、租賃工作程序;

3、合同評審與管理;

4、租賃機械的使用與監(jiān)督;

5、退租手續(xù)辦理。

第三十一條 機械保養(yǎng)維修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保養(yǎng)維修計劃審批;

2、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

3、機械保養(yǎng)維修實施及時間限定;

4、機械保養(yǎng)維修后的驗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機械保養(yǎng)維修,機械保養(yǎng)維修完全由機械使用單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項制度,但對機械停工保養(yǎng)維修的時間限定和保養(yǎng)維修后的驗收應有要求。

第三十二條 機械事故(指純機械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調查處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事故等級劃分:(如按損失價值劃分、或按事故性質劃分、或按事故責任劃分、或按貽誤工期劃分等)

2、施工項目部事故處理權限(一般為記錄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

第三十三條 特殊情況(事故)應急預案(如可能發(fā)生的機械風害、機械相互碰撞、機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機械事故情況)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可能發(fā)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類型;

2、可能造成傷害和損失;

3、應急救援組織結構人員組成和各自職能分工;

4、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設備、器材;

5、救援措施與工作程序;

6、演練計劃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簡化程序要點)

第三十四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人員的設置程序:

施工企業(yè)批準施工承包商的機械管理部門和人員組成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名單--企業(yè)本部機械管理部門備案登記--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對其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上崗--上報監(jiān)理技術備案登記。

第三十五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體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畫出網絡圖)--建立機械安全目標--制定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職責--編定機械管理制度--收集有關法規(guī)、標準、定額、有關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建立資料管理檔案管理。(體系、責任制、職責和制度應經項目部領導核準后,下發(fā)現(xiàn)場各機械使用單位)

第三十六條 機械準入登記程序:

經過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局檢測合格-現(xiàn)場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機械進場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檢查確認合格--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給機械懸掛準用證--報監(jiān)理復驗確認--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并告知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部門備案登記;檢查確認不合格--限定整改時間或責令更換--再次檢查確認--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發(fā)給機械懸掛準用證)--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

第三十七條 機械安裝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起重機械安裝的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告知監(jiān)理承包商--施工單位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和監(jiān)理承包商組織安裝前檢查并提出部件,機構整修意見或其他要求建議、注意事項--必要時關鍵安裝過程雙方實施旁站監(jiān)控--安裝完成后審查并取安拆隊伍的自檢報告書(復印件)--應參加負荷試驗并留存負荷試驗報告(復印件)--應參加起重機檢驗站正規(guī)檢驗--應留存正規(guī)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和安全準用證復印件--登記造冊--機械施工單位機械啟用。(凡在檢查、監(jiān)控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合格項、違規(guī)操作、虛假自檢記錄、不按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等施工承包商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都有權責令停止、或改正、或處罰;凡需整改內容都需再次驗收)

第三十八條 各類機械人員準入登記程序:

各類機械人員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驗證(安裝維修隊伍要檢查隊伍資質證)登記造冊并留存資格、資質證復印件--上報監(jiān)理復審--上崗(凡資格、資質不符,不予登記,不允許進場進行機械作業(yè):證件過期人員。限期證件復驗或重新取證,并進行二次審查登記)。

第三十九條 起重機械安拆作業(yè)指導書審查程序:

作業(yè)單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遞交(或催交)作業(yè)指導書--施工承包商有關部門(安全、工程、機械等部門)會審簽字--施工承包商總共或分管經理審查簽字--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遞交監(jiān)理備案或審查簽字,并告知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部門(填寫告知書)--返回作業(yè)單位執(zhí)行--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以及監(jiān)理承包商留存復印件(凡審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見,均需返回作業(yè)單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復審簽字)。

第四十條 機械安全檢查程序(月檢):

公司或監(jiān)理、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各自組織機械安全檢查時,應明確檢查組人員、檢查范圍、檢查時間和檢查表--實施檢查并填寫檢查表--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單(或同時開出處罰單)--缺陷問題匯總小結--文字通報或會議通報,并留存相關記錄。

第四十一條 機械或人員退場登記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和機械安拆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登記退場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通知現(xiàn)場門衛(wèi)方形),并報知監(jiān)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員或機械退場(流動性機械有頻繁進出現(xiàn)場情況,施工承包商應發(fā)通行證,到正式退場登記時收回通行證)。

第四十二條 機械維修停工批復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機械需停工保養(yǎng)或修復以及保養(yǎng)修復計劃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進行查驗,并報知監(jiān)理--經施工承包商研究批準限定保養(yǎng)或修復時間--機械使用單位實施保養(yǎng)或修復--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留存復驗收單(或復印件)。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管理檢查維護制度

1. 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主管部門為物資設備部,安質部門負責監(jiān)管。

2. 物資設備部負責設施和設備的購置與管理,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

3. 各類安全裝置的檢測和鑒定由物資設備部負責。

4. 項目部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guī)定,保障安全設施、設備資金的方面投入。

5. 購入的安全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yè)生產的產品。

6. 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7. 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生產作業(yè)人員和設備安全作用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安全閥、限位器、聯(lián)鎖裝置、消防器材和報警器等),必須專人每日定時崗前巡查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8. 各種安全裝置規(guī)定責任部門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經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并落實到人和做好記錄。

9. 各類安全裝置的責任部門要按照有關規(guī)程,對主管的安全裝置定期進行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的情況載入檔案,各種安全設備和設施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10. 安全設施和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11. 因工作需要,安全設施和設備需要拆除的,必須由主管部門制定拆除計劃和方案,報項目部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5篇 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tǒng)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設備設施選購

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yè)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含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一、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二、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實。

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實施,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

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fā)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tài),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三、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

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yǎng)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規(guī)操作

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建立設備保養(yǎng)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記錄:做好設備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經常性的加注潤滑油。防止過度磨損

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yǎng)、保持技術狀況良好: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huán)境衛(wèi)生好。

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廠(車間)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 。

每半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xù)使用,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四、設備設施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設備事故分為: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保費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五、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zhí)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設備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1. 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1)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2)設備已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3)設備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因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yè)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2. 設備報廢手續(xù)

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設備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生產部審核,經副總理批準,移交財務部門結算手續(xù)

3. 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得。

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切勿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程。

八. 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即在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狀態(tài),按章設備選別,設備維護保養(yǎng)、維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由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保存。

第6篇 學校園區(qū)特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對設備及時檢修保養(yǎng)做好記錄。

2.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辦公室、維修部報修,告知問題,配合專業(yè)人員到場檢修,在得到專業(yè)人員許可后,方可啟用設備。

3.在物業(yè)管轄區(qū)內,要注明重點設施設備的安裝地點、責任人。

4.對有質量安全監(jiān)察的設施設備(如電梯等),做好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工作。

5.特種設備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時,要及時聯(lián)系相關部門、人員,立即趕到現(xiàn)場,,控制事態(tài)的發(fā)展,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6.對使用特種設備的人員,要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培養(yǎng)其安全正確的操作設備,杜絕麻痹思想,嚴格管理。

7.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第7篇 特種設備設施工作管理規(guī)程

1目的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程。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等。

3職責

產品制造部、質量管理部對本規(guī)程的實施負責。

4內容

4.1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

4.2特種設備的申購、選型及驗收

4.2.1特種設備供應商的選擇

4.2.1.1公司購置的特種設備,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的單位;

4.2.1.2特種設備必須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并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設置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

4.2.1.3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

4.2.2特種設備的申購及選型按《設備管理規(guī)程》(smp-emed001)執(zhí)行。

4.2.3特種設備的驗收

4.2.3.1開箱驗收:特種設備到貨后,物料部通知設備部,由設備部會同特種設備的供應商進行驗收,包括設備的外觀包裝、規(guī)格型號、零配件、附屬儀表儀器、隨機備件、工具等;設備部應當仔細逐一核對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并填寫開箱驗收記錄,作為設備安裝資料的一部分歸檔;

4.2.3.2開箱驗收后,物料部應辦理入庫手續(xù);設備部應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guī)則統(tǒng)一進行編號及將原始技術資料歸檔;

4.2.3.3特種設備的最終付款驗收按訂購合同由采購部門提出申請,由使用部門及設備部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進行確認、共同驗收,最后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4.3 特種設備的安裝與校驗

4.3.1 特種設備的安裝

4.3.1.1特種設備安裝前,設備部必須向所在地區(qū)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及備案;

4.3.1.2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yǎng)與改造單位的審核工作:安裝單位必須由特種設備制造單位或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資格的單位;

4.3.1.3在新購置的特種設備安裝前安裝單位應提供的有效證件為: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證體系資料(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

4.3.1.4 供應商需同時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設備部安全管理人員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4.3.1.5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yǎng)與改造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yǎng)與改造的質量和安全性能負責。

4.3.2 校驗

4.3.2.1安裝(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對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

4.3.2.2檢驗合格后,設備部或使用部門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3.2.3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移交使用部門或設備部存入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4.3.3 設備安裝時,由設備部或使用部門監(jiān)督設備供應商依法合理安裝;設備啟用前,應由特種設備廠商對操作人員進行相關內容的培訓。

4.4 使用與管理

4.4.1 特種設備的使用

4.4.1.1特種設備經監(jiān)測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4.1.2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應根據實際狀況,配備專業(yè)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作為設備的責任人,并進行管控。對于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應包括:

a 管理責任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本部門有關負責人; b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tǒng)稱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宜昌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tǒng)一格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 c 離開特種作業(yè)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4.4.1.3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的責任人進行操作,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操作;

4.4.1.4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鑰匙,由設備部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具體的使用嚴格按電梯操作說明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4.1.5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需停用并標示,不得繼續(xù)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對于違反規(guī)定操作者予以記過處分。

4.4.2 特種設備的管理

4.4.2.1使用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4.2.2使用部門或設備部負責制定設備安全操作、維護保養(yǎng)及定期檢定的操作規(guī)程;

4.4.2.3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原始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4.4.2.4每臺特種設備指定一位責任人,嚴格按照本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管理特種設備的各項工作,包括: ① 負責技術檔案的建立及歸檔:按照《設備檔案管理規(guī)程》(smp-emed008)規(guī)定執(zhí)行 ② 安全操作常規(guī)檢查; ③ 日常維護保養(yǎng); ④ 監(jiān)督供應商對設備定期保養(yǎng); ⑤ 定期檢驗(包括供應商來廠監(jiān)測及送外監(jiān)測工作); ⑥ 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⑦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的緊急通報及應急處理等工作;

4.4.2.5特種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電梯機房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xù),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guī)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4.4.2.6 4.4.2.6.1 4.4.2.6.2 4.4.2.6.3 4.4.2.6.4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guī)檢查制,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 年檢的周期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在安全檢驗合格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a 鍋爐:鍋爐外部的檢驗為一年一次;鍋爐內部的檢驗為兩年一次; b 電梯:一年一次; c 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半年、一、三、五年(如:空氣壓縮機的壓力表為半年、安全閥為1年、罐體為5年); d 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zhí)行。 月檢應檢查下列項目: 1.各種安全裝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動力裝置、傳動和制動系統(tǒng)是否正常; 3.潤滑油量是否足夠,冷卻系統(tǒng)、備用電源是否正常; 4.繩索、鏈條及吊輔具等有無超過標準規(guī)定的損傷; 5.控制電路與電氣元件是否正常。 日檢應檢查下列項目: 1.運行、制動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的振動或者噪聲; 3.門聯(lián)鎖開關及安全帶等是否完好(當有這些裝置時)。 檢查應當作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

4.4.2.7特種設備故障停用的管理:

a發(fā)生故障后,使用部門應當對設備停止使用并懸掛設備停用標識。及時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并書面報告,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特種設備出現(xiàn)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xù)使用。 b再次使用前,使用部門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5特種設備維護和保養(yǎng)

4.5.1設備部或使用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jiān)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4.5.2 設備部或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應認真監(jiān)督設備維護保養(yǎng)單位及時對我司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由供應商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的,按照購買時簽訂的購買合同內規(guī)定的維護保養(yǎng)內容執(zhí)行;非供應商負責的監(jiān)測內容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事項由特種設備指定的負責人負責;

4.5.3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日常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正常時,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guī)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嚴禁帶故障運行;如公司無法處理的,應由設備部聯(lián)絡供應商或特種設備檢測單位進行自理。

4.6特種設備的改造

4.6.1改造鍋爐、電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具體由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監(jiān)督執(zhí)行。

4.6.2特種設備改造后應進行校驗。

4.7特種設備的報廢

4.7.1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4.7.2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部門應當向設備部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具體執(zhí)行要求詳見《設備管理規(guī)程》(smp-emed001)。

4.8其它

4.8.1未嚴格執(zhí)行本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依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4.8.2特種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相關使用部門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當?shù)靥胤N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5變更歷史

變更實施時間 變更內容 變更審批號 增加日檢、月檢項目,規(guī)范特種設備管理。

第8篇 特種設備、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規(guī)范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的安全管理與監(jiān)督檢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確保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正常、有效使用,防止事故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特種設備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及l(fā)ng槽車等。

安全設施設備是指為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災害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防止事故擴大,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為直接目的而設計、安裝并使用的設施、設備、器材等。

本制度所稱特種作業(yè)人員,系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yǎng)、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

第二章 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購置

第四條 購置的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取得許可證的單位。特種設備進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

第五條 安裝新購置特種設備,必須委托有安全資質的單位施工安裝。施工前必須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對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應當?shù)揭?guī)定的特種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六條 改造特種設備,必須委托有安全資質單位施工。改造完畢經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運行并建立檔案。

第七條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四章 特種設備的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

第八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九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驗等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好檢查記錄,確保各類安全裝置靈敏可靠。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第十二條 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鍋爐一年;電梯一年;起重機械二年;廠區(qū)機動車輛一年;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一、三、六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zhí)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

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停止使用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機電物資管理中心書面報告,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方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復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單位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報請公司審批并且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與注銷手續(xù)。

第五章 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操作要求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十六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的作業(yè)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tǒng)稱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特種作業(yè)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tǒng)一格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應當按規(guī)定審驗,一般每二年復審一次。鍋爐司爐工操作證四年復審一次,鍋爐水處理工操作證五年復審一次。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xù)從事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第十八條 離開特種作業(yè)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與環(huán)境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特種作業(yè)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內特種作業(yè)設備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特種作業(yè)設備操作過程。

2內容

2.1特種作業(yè)設備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技術鑒定,定期檢查,保證一定的備件儲備。維護保養(yǎng)應采用預防性保養(yǎng)。購置時必須進行技術論證。檔案齊全,確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種作業(yè)設備購置必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2.1.2特種作業(y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管理落實到具體人員。

2.1.3特種作業(yè)設備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

2.1.4特種作業(yè)設備必須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規(guī)定。

2.1.5特種作業(yè)設備的關鍵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儲備。

2.1.6特種作業(yè)設備的檔案要齊全,圖紙、資料,使用檢查、維護記錄完整。

2.2設備的檢查及維修

2.2.1定期檢查

2.2.1.1每月對特種作業(yè)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2每半年對閑置、封存特種作業(yè)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3每年對所有設備檢查、鑒定一次,并做記錄。

2.2.2設備定期維修

2.2.2.1由設備操作者對設備進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養(yǎng)。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為主,對設備按保養(yǎng)規(guī)定內容例行保養(yǎng)。

2.2.2.3每年按年度維修計劃對設備進行維修。

2.2.2.4維修保養(yǎng)情況應保持記錄。

2.2.3持證上崗

2.2.3.1特種作業(yè)設備憑公司或國家、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進行操作,無操作合格證不得上崗進行操作。

2.2.3.2特種作業(yè)設備操作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

2.2.3.3特種作業(yè)設備操作證由主管部門對所持有人培訓,經考試合格后發(fā)放,工作變更、調動后,操作證由主管部門負責收回。操作合格證的發(fā)放、回收應有記載。

2.2.3.4特種作業(yè)設備操作人員離崗滿三個月,返崗必須進行復工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領證上崗。

第10篇 特種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 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特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huán)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工廠的特種設備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3、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2009.05.01實施)》

《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質監(jiān)總局2000.10.01實施)》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細則(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04.09實施)》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11.15實施)》

4.職責

4.1 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 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注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并指導協(xié)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檢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并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執(zhí)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yǎng)。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5、 管理程序

5.1? 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 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并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guī)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 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在檢驗周期使用。

5.1.3 按規(guī)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lián)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lián)鎖裝置。

5.1.4 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采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 爐墻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guī)定

⑴ 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并配備足夠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

⑵ 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制度和規(guī)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并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⑷ 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fā)現(xiàn)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 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fā)現(xiàn)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xiàn)檢查;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xiàn)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huán)境無污染

5.2.5 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xiàn)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xiàn)象;有定期巡回檢查記錄

第11篇 zz學校園區(qū)特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園區(qū)特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對設備及時檢修保養(yǎng)做好記錄。

2.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辦公室、維修部報修,告知問題,配合專業(yè)人員到場檢修,在得到專業(yè)人員許可后,方可啟用設備。

3.在物業(yè)管轄區(qū)內,要注明重點設施設備的安裝地點、責任人。

4.對有質量安全監(jiān)察的設施設備(如電梯等),做好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工作。

5.特種設備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時,要及時聯(lián)系相關部門、人員,立即趕到現(xiàn)場,,控制事態(tài)的發(fā)展,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6.對使用特種設備的人員,要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培養(yǎng)其安全正確的操作設備,杜絕麻痹思想,嚴格管理。

7.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第12篇 危險場所施工機械與特種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施工機械與特種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以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機構職責

第一條?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險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監(jiān)督施工機械安全準入的審查登記;

2、監(jiān)督各種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審查登記;

3、監(jiān)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機安裝拆除(以下簡稱安拆)、維修和作業(yè)方案的執(zhí)行;

4、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監(jiān)督檢查和施工隊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5、負責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獎懲工作;

6、參加工程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機械事故的統(tǒng)計和報告。

第二條? 監(jiān)理單位應設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機械專業(yè)監(jiān)理人員,負責現(xiàn)場施工機械(重點是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和控制。主要職責:

1、負責審查施工機械準入,并登記造冊,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審查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安拆、維修、使用、檢驗等)證件,并登記造冊,留存復印件;

3、負責審查重要施工機械的安拆、施工、吊裝、試驗、運輸?shù)确桨负桶踩鳂I(yè)票;

4、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現(xiàn)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和重要機械方案實施的旁站監(jiān)理;

5、負責對機械違章、缺陷下達停止、整改、處罰等通知,并負責整改驗收并留存記錄;

6、負責機械安全監(jiān)督控制資料的建立、收集、匯總和管理;

7、參加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條? 施工承包商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專職機械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專業(yè)工地凡使用施工機械超過3臺及以上的,或有1臺特種設備及以上的,應設置機械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現(xiàn)場施工機械數(shù)量、分布和安全技術狀況并登記造冊(特種設備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進入施工現(xiàn)場機械、機具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和能力確認,留存進場機械檢查驗收表;

3、負責進入施工現(xiàn)場機械隊伍的資質(指特種設備如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械的安裝、維修資質)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質證件復印件;

4、負責進入現(xiàn)場各類機械人員(如機械操作、安裝、維修、起重、檢驗、電焊等人員)資格證件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格證件復印件;

5、參加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大件運輸、重要吊裝和機械施工方案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起重機安拆作業(yè)指導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特種設備安全準用證、起重機工況更換記錄、地基處理和軌道檢測等記錄復印件。

6、負責現(xiàn)場所用機械安全技術的日常巡檢、抽查和組織月檢,并留存機械檢查記錄,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獎罰處理單、月檢小結等;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裝、拆卸、現(xiàn)場維修、檢驗、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監(jiān)督。負責對各機械使用單位的機械安全性進行評價和考核;

8、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未遂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及應急預案的編制;

10、負責機械資料整理存檔和機械統(tǒng)計報表;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機械管理工作(根據各項目部具體情況自定,如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外租機械審批,以及負責特種設備達到當?shù)赜嘘P部門注冊登記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三章? 各級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的權限

第四條?? 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權利。

第五條?? 有機械費用結算會簽的權利,無機械安全管理部門簽字不能結算。

第六條?? 根據機械安全管理獎罰制度,對機械安全評比(評價)、機械違章、違規(guī)有獎罰的權利。

第七條?? 有對違章、違規(guī)機械制止使用的權利。

第四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第九條?? 施工承包商應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機械安全目標,并細化分解具體指標(如不發(fā)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記錄機械事故頻率控制,一般機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項]控制,一般缺陷項頻次控制等指標要求)。

第十條?? 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是工程建設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受公司委托的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一條??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是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應設一名副經理或具體分管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工程項目應建立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副經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工程項目總監(jiān)、機械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的機械安全管理網絡圖應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監(jiān)理承包商備案。

第十三條?? 施工承包商應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或稱機械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項目經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各機械使用單位負責人--各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

第五章? 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管理崗位責任

第十四條? 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機械管理法規(guī)及上級文件要求,并組織制定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2、負責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實施;

3、定期主持機械安全會議,對機械安全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第十五條?? 工程技術部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主要責任

1、全面履行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確保機械安全目標的完成;

2、指導和考核監(jiān)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jiān)理制度的實施。

第十六條?? 監(jiān)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jiān)理主要責任

1、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控制和監(jiān)督,并編制相應的工作程序;

3、負責收集和留存各種機械控制和監(jiān)督的記錄、資料;

4、負責定期分析研究現(xiàn)場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并向工程部匯報。

第十七條?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機械管理法規(guī)和制度,制定機械安全目標或指標,保證施工機械安全有效運行和機械安全目標的實現(xiàn);

2、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機械技術經濟指標;

3、重視加強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工程規(guī)模和使用機械數(shù)量,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開機械使用和機械安全情況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機械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組織和考核機械管理機構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的職能實施;

3、負責組織現(xiàn)場機械準入,能力狀況確認、機械安拆、維修隊伍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4、負責組織對機械安裝、拆卸、吊裝、運輸、維修隊伍資質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5、負責組織機械安全監(jiān)督檢查、整改、評比、獎罰等工作;

6、負責組織機械臺帳、記錄資料建立存檔和機械統(tǒng)計工作。

第十九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專業(yè)管理人員主要責任

1、全面負責履行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2、負責完成上級和企業(yè)考核要求;

3、部門負責人除上述兩項責任之外,負責本部門人員業(yè)務分工,任務安排和業(yè)績考核。

第二十條? 機械使用單位領導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建立本單位的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臺帳、檔案、記錄的建立;

3、負責組織本單位建立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臺班維修定額、機械檢查標準;安拆、拆卸、施工、維修、改造等作業(yè)指導書的建立,并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裝人員、檢驗人員等的培訓(包括安全、業(yè)務、技能)考核和取證工作;

5、設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改造隊伍的機械使用單位,應負責組織隊伍資質認證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技術狀況鑒定和機械安全檢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負責組織機械統(tǒng)計、分析和報表工作。

第二十一條?? 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的主要責任

1、熟悉本單位所用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常見故障、掌握機械設備數(shù)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術狀況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建賬、立卡或建立檔案(重要大型施工機械,如起重機械、混凝土拌合樓、泵車、罐車、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施工升降機及特殊機械設備等),掌握機械價值和臺班定額;

3、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運行記錄、維修保養(yǎng)改造記錄、工況變化記錄、特殊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事故報告、起重機自檢報告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檢驗者的檢驗報告書、安全準用證、機械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機械檔案、作業(yè)指導書、安全操作規(guī)程、機械報表等的建立、填報、收集、復印、整理、匯總、保管和上報等工作;

4、負責本單位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經常性監(jiān)督檢查和組織整改、考核、獎罰;

5、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各類機械培訓工作和建立計劃、臺賬、記錄、總結;并負責各類機械人員資格證件和隊伍資質的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維修保養(yǎng)計劃編制、審定,并組織機械設備、零配件的租用、領用、保管和組織保養(yǎng)、修理等工作;

7、負責或參與機械使用和維修定額考核工作;

8、完成有關機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施工承包商必須建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準入條件(標準);

2、準入驗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條? 起重機安拆隊伍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條? 各類機械人員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條? 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及機械重要作業(yè)方案審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編寫要求;

2、送審工作程序;

3、實施要求。

第二十六條? 施工機械安全檢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檢查方式(如日常巡檢、月檢查、專項抽查、旁站監(jiān)督等);

2、檢查(組)人員組成;

3、檢查時間;

4、檢查范圍、內容;

5、檢查標準和檢查記錄;

6、檢查小結合結果處理;

7、整改驗收(期限、結論)。

第二十七條? 機械考核獎罰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獎罰標準;

2、執(zhí)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條?? 機械設備和機械人員退場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退場告知要求;

2、退場手續(xù)辦理。

第二十九條? 機械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存檔內容(目錄);

2、收繳和整理期限;

3、借閱辦法。

第三十條? 租賃機械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租賃原則;

2、租賃工作程序;

3、合同評審與管理;

4、租賃機械的使用與監(jiān)督;

5、退租手續(xù)辦理。

第三十一條? 機械保養(yǎng)維修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保養(yǎng)維修計劃審批;

2、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

3、機械保養(yǎng)維修實施及時間限定;

4、機械保養(yǎng)維修后的驗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機械保養(yǎng)維修,機械保養(yǎng)維修完全由機械使用單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項制度,但對機械停工保養(yǎng)維修的時間限定和保養(yǎng)維修后的驗收應有要求。

第三十二條? 機械事故(指純機械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調查處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事故等級劃分:(如按損失價值劃分、或按事故性質劃分、或按事故責任劃分、或按貽誤工期劃分等)

2、施工項目部事故處理權限(一般為記錄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

第三十三條? 特殊情況(事故)應急預案(如可能發(fā)生的機械風害、機械相互碰撞、機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機械事故情況)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可能發(fā)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類型;

2、可能造成傷害和損失;

3、應急救援組織結構人員組成和各自職能分工;

4、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設備、器材;

5、救援措施與工作程序;

6、演練計劃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簡化程序要點)

第三十四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人員的設置程序:

施工企業(yè)批準施工承包商的機械管理部門和人員組成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名單--企業(yè)本部機械管理部門備案登記--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對其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上崗--上報監(jiān)理技術備案登記。

第三十五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體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畫出網絡圖)--建立機械安全目標--制定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職責--編定機械管理制度--收集有關法規(guī)、標準、定額、有關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建立資料管理檔案管理。(體系、責任制、職責和制度應經項目部領導核準后,下發(fā)現(xiàn)場各機械使用單位)

第三十六條? 機械準入登記程序:

經過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局檢測合格-現(xiàn)場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機械進場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檢查確認合格--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給機械懸掛準用證--報監(jiān)理復驗確認--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并告知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部門備案登記;檢查確認不合格--限定整改時間或責令更換--再次檢查確認--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發(fā)給機械懸掛準用證)--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

第三十七條? 機械安裝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起重機械安裝的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告知監(jiān)理承包商--施工單位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和監(jiān)理承包商組織安裝前檢查并提出部件,機構整修意見或其他要求建議、注意事項--必要時關鍵安裝過程雙方實施旁站監(jiān)控--安裝完成后審查并取安拆隊伍的自檢報告書(復印件)--應參加負荷試驗并留存負荷試驗報告(復印件)--應參加起重機檢驗站正規(guī)檢驗--應留存正規(guī)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和安全準用證復印件--登記造冊--機械施工單位機械啟用。(凡在檢查、監(jiān)控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合格項、違規(guī)操作、虛假自檢記錄、不按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等施工承包商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都有權責令停止、或改正、或處罰;凡需整改內容都需再次驗收)

第三十八條? 各類機械人員準入登記程序:

各類機械人員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驗證(安裝維修隊伍要檢查隊伍資質證)登記造冊并留存資格、資質證復印件--上報監(jiān)理復審--上崗(凡資格、資質不符,不予登記,不允許進場進行機械作業(yè):證件過期人員。限期證件復驗或重新取證,并進行二次審查登記)。

第三十九條? 起重機械安拆作業(yè)指導書審查程序:

作業(yè)單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遞交(或催交)作業(yè)指導書--施工承包商有關部門(安全、工程、機械等部門)會審簽字--施工承包商總共或分管經理審查簽字--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遞交監(jiān)理備案或審查簽字,并告知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部門(填寫告知書)--返回作業(yè)單位執(zhí)行--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以及監(jiān)理承包商留存復印件(凡審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見,均需返回作業(yè)單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復審簽字)。

第四十條? 機械安全檢查程序(月檢):

公司或監(jiān)理、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各自組織機械安全檢查時,應明確檢查組人員、檢查范圍、檢查時間和檢查表--實施檢查并填寫檢查表--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單(或同時開出處罰單)--缺陷問題匯總小結--文字通報或會議通報,并留存相關記錄。

第四十一條? 機械或人員退場登記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和機械安拆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登記退場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通知現(xiàn)場門衛(wèi)方形),并報知監(jiān)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員或機械退場(流動性機械有頻繁進出現(xiàn)場情況,施工承包商應發(fā)通行證,到正式退場登記時收回通行證)。

第四十二條? 機械維修停工批復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機械需停工保養(yǎng)或修復以及保養(yǎng)修復計劃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進行查驗,并報知監(jiān)理--經施工承包商研究批準限定保養(yǎng)或修復時間--機械使用單位實施保養(yǎng)或修復--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留存復驗收單(或復印件)。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特種設施管理制度(十二篇)

1范圍1.1凡在化工生產崗位中的溫度計、壓力表,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安全聯(lián)鎖裝置、事故停車裝置,高壓設備的防護泄壓裝置、低壓真空密閉裝置、防止火焰?zhèn)鞑サ母艚^裝置,起重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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