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章管理制度(范例)
********有限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人字〔2011〕0044號 簽發(fā)人: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財務章,公章由公司財務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二、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或公章主管人員審核后,方可蓋章,以備查;三、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騎年蓋月,字組端正,圖形清晰;四、公章禁止帶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綜合管理辦公室人員攜帶前往,用后立即帶回;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六、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章守紀,秉公辦事。沒有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不得隨意蓋章;七、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間和節(jié)假日期間應采取防盜措施;八、蓋章后出現(xiàn)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如公章管理人員違規(guī)蓋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九、公章使用流程:1. 使用流程:1) 合同章使用流程:辦公室登記編號后,由部門相關人員自行保管,并對合同章的使用負責。使用時部門經理批準,并在使用登記臺帳上作好使用記錄;2) 公司公章使用流程:a 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或主管上級向辦公室提出申請;b 印章保管人員審閱、了解用印內容;c 印章保管人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核準并在《百信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蓋戳;3) 財務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你還可能閱讀過以下的管理制度:績效考核制度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 黨務公開制度
第2篇 財政局公章管理制度書
第一條為確保國庫管理的各項資金安全,加強財務印鑒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撥款印章指撥款專用章、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長私章、經辦會計私章。
第三條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賬戶組成設置四套印章
(一)預算內國庫存款賬戶印章:由寒亭區(qū)財政局預算資金撥款專用章、局長私章、組成。
(二)財政額度匯總通知單印章:由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長私章、審核及經辦會計私章組成。
(三)財政專戶印章:由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長私章組成。
(四)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印章:由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長私章組成。
第四條財務分開保管。
各類撥款專用章由一人保管,局長私章由另一人保管、經辦會計私章由經辦會計本人保管,做到財務印鑒分開保管,保證了資金安全。
第五條國庫資金清算、調度按如下程序審核并加蓋相應印章:
(一)經辦會計辦理資金清算和調度資金時,將銀行日報表、劃款憑證、匯總額度通知單或調度資金憑證核對無誤后,加蓋本人私章,交審核會計。
(二)審核會計審核并加蓋本人私章后,交局長私章保管會計。
(三)局長私章保管會計復核并加蓋局長私章后,交財務撥款章保管會計。
(四)財務撥款章保管會計進行終審并加蓋撥款專用章后,交經辦會計,經辦會計分別與代理銀行辦理清算手續(xù)。
第六條撥款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處亂放、外借、遺失。
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他人代為保管并代行業(yè)務的,需辦理交接手續(xù),并登記備查。
第七條其他業(yè)務科室需要用財務印鑒時,進行登記,以備查詢。
第八條變更單位負責人、撥款經辦會計,要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章。
第3篇 公章與介紹信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介紹信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部門印章由部門經理負責保管。
二、公司及印章的刻制、啟用、停用及銷毀應報董事會批準。部門經理的印制、啟用、停用及銷毀應報總經理批準。
三、印章使用要求
(一)凡屬經濟合同文本需蓋公司級公章和經濟合同專用章的應事先經過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員批準。
(二)凡屬對外公文需蓋公司級公章的,應事先征得總經理批準。
(三)凡需攜公章外出辦事,應事先征得總經理簽字批準,用后立即退回辦公室。
(四)凡屬一般例行公事、聯(lián)系業(yè)務等需加該公司級公章的,需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五)凡屬因公需要加蓋部門印章的,須經部門經理同意。
(六)部門及公章只適用于不發(fā)生任何經濟責任的一般業(yè)務往來。
(七)各類公章的使用均應建立登記制度。
四、介紹信使用要求
(一)介紹信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出具,開具介紹信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二)因公出差需帶加蓋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要有總經理簽字批準。如有剩余介紹信應交回辦公室注銷。
五、辦公室有權不定期檢查各部門公章、介紹信的使用情況。
第4篇 財政局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章的使用范圍
第一條由局名義簽發(fā)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局對外工作聯(lián)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市水利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以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第二條局屬單位及局內設各室的公章及業(yè)務專用章使用由各單位及科室負責人明確使用范圍及要求。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要求
第三條凡在局紅頭文件、賬目款項、重要數字、以單位名義發(fā)信息與市水利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等重要材料上加蓋公章的,必須由局長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第四條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局長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第五條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局長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第六條一般報送材料、便函、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第七條單位介紹信蓋章時均應由分管領導批準或辦公
室主任批準;單位介紹信由辦公室統(tǒng)一編頁,存根由專人保管存檔。
第八條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
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局長同意,后方可帶出。
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對一些行文不規(guī)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印章。
第十條單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
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局行政章或業(yè)務專用章。
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xié)議、證明及介紹信,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局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十一條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領導簽字,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手續(xù)。
第十三條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應當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否則,出現(xiàn)事故,責任由公章管理人員自己承擔。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第十五條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第三章公章的保管
第十六條市水利局所有公章由專人負責保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
第十七條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第十八條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第十九條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的保養(yǎng),使用中達到干凈、字跡清晰、色調鮮艷;公章如有缺損,應及時辦理銷毀、重新篆刻手續(xù)。
第二十條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市水利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5篇 監(jiān)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監(jiān)理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公章是一個單位的象征和代表形式,一經蓋出可產生法律責任,為加強本項目公章管理,規(guī)范蓋章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總監(jiān)辦公章由總監(jiān)或其指定的專人負責管理并使用。
2辦公室建立公章使用審批登記臺帳,公章的使用應嚴格執(zhí)行審批和登記制度。
3項目公章只用于本工程項目有關資料、文件、報表等,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及借條、收據等其他書面上加蓋項目公章,違反規(guī)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
4總監(jiān)辦財物專用章、總監(jiān)個人印章由總監(jiān)保管并把握使用。財物專用章、項目總監(jiān)個人印章只有在監(jiān)理費轉帳、匯款時使用,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及借條、收據等其他書面上加蓋財物專用章,一經發(fā)現(xiàn),由公司處理并承擔經濟損失或法律責任;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個人印章外,其他事項需要使用時必須經過公司財物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嚴格登記手續(xù)。
5公章一般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攜帶公章外出,必須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并由公章保管人攜章隨同。
6公章使用必須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后,公章管理人員方可蓋章,公章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因使用公章不當造成損失的,應追究公章保管人的相應責任。公章管理人員如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公章,由重新確定的公章管理人員另行辦理接收公章手續(xù),不得私自轉交他人。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8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公章清晰、端正。
9公章如有不慎丟失,保管人員及時向項目領導報告,并備案。
10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fā)現(xiàn)給予嚴厲懲處。
第6篇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總則
公章是我所在職權范圍內進行公務活動,行使職權的重要標志,為加強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確保公章的正確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章的使用范圍
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請示、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行政介紹信、調查證明材料、規(guī)定要蓋章的其他證件以及經所領導批準的需要蓋章的材料。
三、使用規(guī)定
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蓋章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1、以公司名義發(fā)文,必須經公司領導審閱,方可蓋用公司公章。
2、調查證明材料和其它需蓋公章的,須經領導同意方可蓋用公司公章。
3、辦理正常人事、勞資關系的材料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審核無誤后方可蓋用公司章。
4、公章一般不對職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的,也僅限于證明職工身份、勞資、以及政審方面,材料必須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復印件備案。
5、公章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確需攜帶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攜章隨同,使用后必須立即收回單位。
6、公章加蓋處必須是文件或材料的適當位置,嚴禁在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稿紙上加蓋公章。
四、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支部章、工會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
2、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由財務科負責人負責管理。
3、科室章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4、專職人員休假或另有他事不能在崗時,行政章、支部章必須上交主管領導保管,其它印章的可指定同科室政治上可靠、責任心強、辦事秉公的同志代管。
五、公章管理員崗位職責
公章管理員必須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不徇私情,應嚴格履行職責:
1、負責公章的保管,及時維護,確保公章清晰、端正。
2、負責公章使用的審核工作,蓋章前,必須仔細閱讀該文件或材料,對一些行文不規(guī)范(字跡潦草、有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件或材料,可以拒絕加蓋印章。
3、因使用公章不當造成損失的,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7篇 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目的:
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啟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公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F(xiàn)象或遺失,應保護現(xiàn)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
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后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xié)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xù)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第8篇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為加強公章管理,規(guī)范用章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辦公室內勤人員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專用章和人事調配專用章由總經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圍
1、合同專用章用于簽蓋公司所有經濟合同;
2、人事調配專用章用于簽蓋公司人員調配手續(xù);
2、行政章用于簽蓋公司文件、通知、報告、申請及其它文書資料。
三、公章使用辦法
1、公司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由總經理簽字和簽蓋合同專用章,否則合同無效。合同簽訂內容要經公司經理會議研究通過。
2、公司人事調配(包括調進調出)一律簽蓋人事調配專用章并由總經理簽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
①需蓋章的重要文件文書先由主管領導把關,經總經理審閱簽字后再行加蓋行政章;一般性通知類文書,先請示總經理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加蓋行政章。
②未經領導簽字的文件文書一律不予加蓋公章;對有疑問的蓋章請求,內勤人員可直接向總經理請示。
③內勤人員對每一次用章要進行認真登記,記清用章內容、批準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時間、用章份數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記表上簽字。
④內勤人員要留存用章簽批原件以備查。
⑤向上級部門報送報批的文書資料蓋章,必須由總經理簽字。
四、未按上述規(guī)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責任,若由此造成損失,追究越權批準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經濟責任。
五、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x村公章管理制度
為管好用好村委會公章,特制定公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望各村認真遵照執(zhí)行。
一、對于一般性的公文處理和蓋章手續(xù),一般應事先由村報帳會計審核把關,報村委會主任簽字批準到辦事處簽字登記后再蓋公章(如村委會主任外出不能簽字時,可委托其他兩委主要成員代簽);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yè)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涉及宅基地、計劃生育等重大事項的審批,由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后再蓋公章。
三、凡涉及集體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定經濟合同等村級重大事務需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并經村兩委會同意,再經辦事處黨工委集體研究決定后方可蓋章。
四、村委會公章要有專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須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準人、使用日期、經辦人等內容的登記備案。
五、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村委會公章保管人應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公章,對不經批準擅自蓋章的,一旦出現(xiàn)問題由當事人負責,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予以撤換和處理。
第10篇 某職業(yè)學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職業(yè)學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學院各系、所、中心、辦公室公章、專用章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時一律辦理用印登記,填寫《用印登記表》。目前我院各類印章包括:學院章、學院黨委章、學院團委章、教學科研辦公室章、資料中心章、各系(所、中心)章、院系負責人人名章等。
2.使用各類公章,均需有相關負責人簽字。使用學院或學院黨委公章,須經主管院長簽字同意。使用教學科研辦公室章等職能科室和各系(所、中心)章,需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使用院系負責人人名章,必須經本人同意或授權。
3.公章應經常清潔,加蓋公章要圖案清楚、端正。
4.發(fā)展教職工、學生入黨材料,向上級黨委有關部門行文以及對外政審等有關函件,經院黨委負責人審批同意后,蓋學院黨委章。
5.本院師生員工辦理私人取款(物)、掛失、開介紹信等事情,需持相關證明(學生要持學生證),由院辦負責人批準,蓋學院章。
6.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學籍管理及成績證明用章,須經教學科研辦公室負責人審批后,蓋教學科研辦公室章。
7.各級各類公章需妥善保管,無特殊情況未經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公章如有遺失,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
8.沒有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的虛體研究單位,公章應暫存院辦公室,由院辦公室代辦用章手續(xù)。用章手續(xù)同上。
9.工作人員使用公章要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嚴禁以任何理由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表格上加蓋公章。
10.凡因公章遺失、錯漏等原因發(fā)生責任事故,相關工作人員需承擔一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