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車輛運輸管理規(guī)定辦法
車輛運輸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駕駛員日常駕駛和交接物資操作及流程,保證物資以及人員運輸的安全、及時、準確、高效。規(guī)范公司車輛使用的行為及流程,提高車輛運行安全和質量,降低物流運輸成本。提高公司對外形象。特此制定車輛運輸管理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駕駛公司和使用公司車輛的全體員工。對車輛提貨、配送、用車、及物資運輸交接的管控。
3.車輛運輸管理:
3.1車輛使用管理:
3.1.1供貨商、客戶、往來單位備忘錄管理:
a、營業(yè)、采購部常用車部門使用車輛人員應將各個供應商、客戶、往來單位的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詳細地址統(tǒng)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便于提貨業(yè)務聯(lián)系。
b、各個部應將常往來的客戶的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具體配送部門詳細地址、簽收人、注意事項等統(tǒng)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便于出車業(yè)務聯(lián)系。
c、管理部人員應收集各個部門的常用車路途記錄,將固定往來單位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詳細地址統(tǒng)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方便制定派車計劃。
3.1.2派車計劃管理:
a、用車最好提前1天申請,如事情緊急應按辦事情的緊急程度先后安排。應根據營業(yè)發(fā)貨,納品等業(yè)務、采購業(yè)務、行政用車或其他部門《公務用車申請單》等。綜合考慮制定次日好行車路線。以用時最短,路程最少為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b、根據行車路線,綜合線路的路況、發(fā)貨物資的數量、重量、體積,以及其他用車情況。合理安排車輛及配備人員制定當日的派車計劃。(緊急情況特殊對待)
3.1.3發(fā)車準備管理:
a、駕駛員接到派車計劃、配送、提貨相關的資料等才能發(fā)車。
b、駕駛員檢查車輛情況,并于門衛(wèi)處填寫《車輛行駛記錄本》,返回登記。
3.1.5車輛中途管理:
a、駕駛員應按照相關交通道路法規(guī)的規(guī)定安全駕駛。保證人員、車輛、物資安全。做到平安出行,平安歸來。
b、駕駛員加油:詳見5.3
c、車輛維修,詳見5.2
3.1.6派車完成管理:
a、車輛安全回到公司(如有物資)應及時做入庫交接。嚴禁車輛帶物資過夜的情況。
b、車輛完成派車計劃任務應停穩(wěn)到公司固定停車位。嚴禁隨意停放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造成安全隱患。無特殊情況,公司車輛須每天停放回公司。
c、駕駛員停穩(wěn)車輛應第一時間到門衛(wèi)登記《車輛行駛記錄本》,并檢查油表、水溫表等車輛情況,并打掃車內衛(wèi)生。
d、駕駛員回到辦公室,立即到調度員處確認回校時間。
e、將車鑰匙門衛(wèi)處處統(tǒng)一保存管理。
f、如派車任務無法在當天下班前回公司(如出差等情況),用車人員需在《公務用車申請單》簽字說明以便于管理部安排車輛。
3.1.7其他用車申請:
a、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公務用車申請表》,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信息。經部門主管或上級領導審批后交給管理部,管理部安排派車計劃。
3.1.9車輛使用原則:
a、安全第一,保證人員、車輛、物資安全。
b、路線及派車計劃的合理。以用時最短,路程最少為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c、見單發(fā)車,按照指定路線行駛,嚴禁公車私用。
d、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e、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f、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4車輛安全管理:
4.1駕駛員管理:
a、年齡在20歲以上,50歲以下健康狀況良好,并適合駕駛。
b、對于所要求駕駛的車輛車型,具有有效證件(如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等)。
c、良好的道德品質及職業(yè)素質,自覺遵守相關交通犯規(guī)。
d、無重大責任事故記錄
e、2年以上的實際駕駛經驗并對車輛駕駛現(xiàn)場試車。
4.2車輛管理:
a、車輛手續(xù)齊全,能通過正常年審。在正常行駛期內和保險期內。車輛動力、制動、燈光照明、轉向系統(tǒng)正常具有安全行車條件。
b、每輛車配備專用工具箱,工具箱內具備簡易維修及換胎工具、警示架、警示燈、照明燈、滅火器、拖拽繩、跨接電纜、防滑鏈、反光背心等
c、車輛按規(guī)定正常保養(yǎng),更換機油、三濾、輪胎等
d、車輛停放應按照法定停車位停放,拉緊手剎或憋檔防止溜車。盡量避免停放到完全死角(無人經過及攝像頭)。人員離開車輛應關緊車窗,將車門全部鎖死。保證車內物品安全及防止車輛被盜。如長時間離開需將車內物資妥善安置,禁止公司物資在車輛過夜。
4.3正常駕駛管理:
a、駕駛前檢查車況。包括:水箱水位、機油、剎車、離合、輪胎及胎壓、轉向、燈光、照明、電器設備、工具箱齊全、滅火器、個人防護用品。
b、帶齊車輛證件及駕駛證件。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c、駕駛員遵照交通法規(guī)駕駛。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
d、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 險坡、車站和繁華路段進慢。 e、安全駕車,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4.4惡劣天氣駕駛管理:
a、冰雪天氣駕駛,使用低速檔慢速行車。注意燈光使用(嚴禁開大燈)必要時加開應急燈。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拉大安全車距。能見度低于10米或路面結冰大2毫米以上應路邊停車保持應急車燈。
b、雨天駕駛應減速慢行,注意燈光使用(嚴禁開大燈)必要時打開應急燈。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拉大安全車距。能見度低于10米找就近停車場停車等待。
c、雷暴天氣駕駛應注意關閉車輛電器(如導航,收音機),安裝防靜電設備。關緊車窗呆在車內不要下車。遠離大樹和電線。
d、大風沙塵天氣應注意車輛跑偏和注意道路路況。
e、炎熱干燥天氣駕駛應注意防暑降溫,杜絕疲勞駕駛。檢查車輛電器線路,禁止在車內放置打火機、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車輛發(fā)生自燃自爆事故。
5.車輛日常管理:
5.1車輛定車定人定責:
a、公司車輛按照定車定人定責的原則為用車人員。
b、每輛車建立出車記錄本,管理部每月檢查出車登記、車輛使用及衛(wèi)生狀況等。
5.2車輛維修費用管理:
a、公司承擔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yǎng)費用。
b、車輛責任人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上報管理部。,判斷是正常損耗還是人為損壞,正常損耗由公司承擔維修費用,人為損壞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避免小問題積攢成大故障。
c、公司對車輛維修實行定點維修原則。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5.3加油管理:
a、每次收車前如果汽油不到油表顯示的四分之一時應將汽油加滿。避免出現(xiàn)中途沒油的情況,影響工作,路途較遠可申請攜帶加油卡返回公司立即交還管理部并填寫加油記錄。
b、公司統(tǒng)一辦理并配備加油卡。加油要求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中記錄。原則需要做到定點加油,不得使用現(xiàn)金加油,現(xiàn)金加油須經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
c、在加油卡內的充值金額全部使用完后,管理部委派司機應盡快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并遞交給財務部,再申請加油卡充值。
5.4車輛違章管理:
a、管理部在每月隨后一周第一個工作日上網查詢車輛違章情況。管理部向責任人出具《車輛違章記錄通知單》。違章責任人必須在一周內處理好違章。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b、1個月出現(xiàn)2次、連續(xù)2個月都有違章記錄和1年累計違章記錄超過5次的取消公司車輛駕駛資格。(備注:因為載貨導致的違章屬公司責任,不計入個人違章次數)
c、員工離職前要查詢是否有違章記錄,如有記錄需本人處理好違章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5.5車輛安排管理:
a、駕駛員對調度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
b、在工作時間以外的因公用車(如接送客戶、接貨)須提前申請。
c、公司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車輛不得運載與業(yè)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有特殊情況時須提前向公司申請并征得領導的同意。
6.交通事故處理的管理
6.1交通事故處理:
a、發(fā)生交通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b、第一時間報告公司,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公司管理部人員第一時間到現(xiàn)場協(xié)助公安交警部
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xiàn)場定損,賠償金額。
c、事故發(fā)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fā)生的詳細報告。
d、發(fā)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管理部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接受批示。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備案。
e、發(fā)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6.2交通事故處罰:
a、對方全責的事故,造成損失。公司走保險及進行索賠程序。個人不承擔賠償與處罰責任。
b、己方負全責的造成損失。保險公司承擔的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但為了防范主動違章,相關責任人同時須承擔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10%,作為責任處罰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保險公司不承擔的所有維修費用由責任人全額承擔。并承擔保險費上浮帶來的損失。
c、雙方都有責任的按照交警部門判定的責任比例。保險公司承擔的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相關責任人同時須承擔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10%,作為責任處罰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保險公司不承擔的所有維修費用按照責任比例由責任人承擔。并承擔保險費上浮帶來的損失。
d、公司人員傷亡處置按照法定工傷處理規(guī)定辦理。
e、外部人員傷亡處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由律師協(xié)商執(zhí)行。
f、責任人負全責或大部分責任造成人員受傷的,除對肇事者由公安機關和公司依法、依規(guī)處理處罰外,還要取消全年獎金,并要待崗學習,寫出書面檢查進行考核。視其認識程度決定待崗時間和是否辭退。
g、責任人負全責或大部分責任造成人員死亡的,除對肇事者由公安機關和公司依法、依規(guī)處理處罰外,必須辭退肇事者,解除勞動合同。
h、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發(fā)生部門或肇事者必須在事發(fā)現(xiàn)場向公安交警部門和有關保險公司報案,決不能逃逸和不及時報案,如逃逸和不及時報案造成事故現(xiàn)場被破壞,責任認定困難、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等后果與責任的均由事故發(fā)生部門和肇事者自負,公司依據損失大小在原處罰標準上加倍處罰。
第2篇 煤礦特殊車輛運輸及斜巷裝卸車管理規(guī)定
一、特殊車輛運輸管理規(guī)定
1、各單位運送大件時,必須由分管礦長牽頭制定《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審批,并在礦調度會上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實施。
2、《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由技術科組織相關人員對大件車輛尺寸及所載重量、裝載車輛的選型、車輛裝載重心及沿途軌道、道岔、環(huán)境、絞車等進行校核。并指定專人負責現(xiàn)場指導裝車、沿途運輸和卸車,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技術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3、運送大件期間所在單位必須派副職以上干部進行現(xiàn)場跟班,負責沿途《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駐礦安監(jiān)處派員負責監(jiān)督沿途運送大件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4、《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每一名參與作業(yè)人員,并有貫徹記錄和簽字備案。
5、運送大件前必須對沿途所經路線(包括副井、平巷、斜巷)運輸設備和所用的安全設施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后方可實施。
6、首次運送的大件,應使用模型在運輸線路上預先試送,確保線路暢通。
7、運送大件所用的車輛必須由施工安全負責人詳細檢查,確認車輛各部完好,連接、緩沖和閉鎖裝置可靠后方可進行裝車。裝車后,必須對大件車的實際長、寬、高、重心確認無誤后方可運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車場)必須在顯要位置懸掛運送大件的長、寬、高、重等最大數據。
9、每次運送大件,車輛上都必須配備復軌器,以備隨時使用。
10、其它規(guī)定祥見朱煤機[2011]8號文件。
二、斜巷內裝卸車管理規(guī)定
1、斜巷內原則上禁止裝卸物料,如必須裝卸時,應有經審批過的施工措施。
2、裝卸車前,應仔細檢查礦車、特殊車輛及周圍環(huán)境狀況,確認完畢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內裝車、卸車時,必須將車停穩(wěn),司機必須手不離制動閘把,集中精力,注意觀察。同時停止電機運轉。
4、裝卸前,必須在車輛的下方裝一道簡易阻車器,并用十字撐打牢固定住車輛(加長車輛另附穩(wěn)車措施),語音信號必須沿至裝卸點。
5、裝卸時,注意觀察周圍環(huán)境的安全情況,起吊時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轉、擺動、脫落傷及人員。
6、施工時,跟帶班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現(xiàn)場,除操作人員外,其余人員應躲避在安全地點。
7、起吊時,施工人員必須處在安全位置操作,嚴禁強行違規(guī)操作。
第3篇 煤礦特殊車輛運輸斜巷裝卸車管理規(guī)定
一、特殊車輛運輸管理規(guī)定
1、各單位運送大件時,必須由分管礦長牽頭制定《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審批,并在礦調度會上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實施。
2、《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由技術科組織相關人員對大件車輛尺寸及所載重量、裝載車輛的選型、車輛裝載重心及沿途軌道、道岔、環(huán)境、絞車等進行校核。并指定專人負責現(xiàn)場指導裝車、沿途運輸和卸車,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技術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3、運送大件期間所在單位必須派副職以上干部進行現(xiàn)場跟班,負責沿途《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駐礦安監(jiān)處派員負責監(jiān)督沿途運送大件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4、《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每一名參與作業(yè)人員,并有貫徹記錄和簽字備案。
5、運送大件前必須對沿途所經路線(包括副井、平巷、斜巷)運輸設備和所用的安全設施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后方可實施。
6、首次運送的大件,應使用模型在運輸線路上預先試送,確保線路暢通。
7、運送大件所用的車輛必須由施工安全負責人詳細檢查,確認車輛各部完好,連接、緩沖和閉鎖裝置可靠后方可進行裝車。裝車后,必須對大件車的實際長、寬、高、重心確認無誤后方可運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車場)必須在顯要位置懸掛運送大件的長、寬、高、重等最大數據。
9、每次運送大件,車輛上都必須配備復軌器,以備隨時使用。
10、其它規(guī)定祥見朱煤機[2022]8號文件。
二、斜巷內裝卸車管理規(guī)定
1、斜巷內原則上禁止裝卸物料,如必須裝卸時,應有經審批過的施工措施。
2、裝卸車前,應仔細檢查礦車、特殊車輛及周圍環(huán)境狀況,確認完畢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內裝車、卸車時,必須將車停穩(wěn),司機必須手不離制動閘把,集中精力,注意觀察。同時停止電機運轉。
4、裝卸前,必須在車輛的下方裝一道簡易阻車器,并用十字撐打牢固定住車輛(加長車輛另附穩(wěn)車措施),語音信號必須沿至裝卸點。
5、裝卸時,注意觀察周圍環(huán)境的安全情況,起吊時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轉、擺動、脫落傷及人員。
6、施工時,跟帶班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現(xiàn)場,除操作人員外,其余人員應躲避在安全地點。
7、起吊時,施工人員必須處在安全位置操作,嚴禁強行違規(guī)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