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院資產管理辦法范文
學院資產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院國有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做到資產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最大限度的提高使用效率,保障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促進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等有關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的國有資產是指我院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的資產,學院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式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第二章資產的分類
資產分為流動資產、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yè)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款等。
第四條短期投資是指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
第五條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第六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guī)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上保持原來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儀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第七條無形資產是指可以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權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八條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當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等。
第三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九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主管院長領導下,由資產辦實行歸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
2、建立和健全有關資產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4、保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jié)約、有效的使用。
5、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jiān)督其實現保值、增值。
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有關規(guī)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2、負責校內各單位資產占有和使用方向的管理。
3、負責對學校經營性資產的統(tǒng)一管理,包括經營性資產的投入數量、價值的審核報批手續(xù)以及經營性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利益分配。
4、負責全校資產物資采購計劃的編報和資產物資的采購(基建項目除外)、報損、報廢。
5、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驗收、登記、建帳、統(tǒng)計報告及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
6、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物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7、會同各有關部門負責全院資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培訓、業(yè)務考核等工作。
8、向主管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9、辦理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分級管理機構與管理范圍
第十條全校資產實行三級管理
資產管理辦公室為一級管理機構,統(tǒng)一歸口管理全校國有資產,其中教學實驗用儀器設備設施等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和教務處共同管理,以教務處為主,教務處主要負責教儀設備的經費預算、采購計劃審核、使用、保管和調劑申報。資產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教學儀器的購置、驗收、維修和報廢、報損及轉帳清帳。教學儀器設備的帳務,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建總帳,教務處建立分類帳處理。
各行政職能部門和系部為二級管理單位,需安排專職或兼職資產管理員,按分管權限負責每年資產采購、添置、報損、報廢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的管理,即對實物資產,按照學院的要求格式,分類編號,設立分帳、卡予以登記,對大型、貴重及精密儀器、專用設備按單件(臺)建立技術檔案。負責所屬系部的資產養(yǎng)護與維修并進行登記。及時、準確、如實的對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情況進行動態(tài)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還要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分管倉庫每半年向資產管理辦公室上報一次庫存情況。
資產使用單位或部門(科室、教研室、實驗室)為三級管理單位,對所使用的資產進行具體使用保管,建立使用臺帳并對資產設備運行情況進行登記。各使用單位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并做好記錄,確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排除一般故障,以保證設備、設施的完好。
第五章物資的采購與調劑
設備物資的計劃采購是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要強化購置計劃的嚴肅性,減少隨意性,杜絕盲目性,避免無序性,盡可能發(fā)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采購程序及辦法
1、在每年底,學院各系部及各行政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下一年度的購置申請,陳述原由,按學校提供的統(tǒng)一表格,分門別類的編制采購計劃報學院資產管理辦公室。原則上一年批一次計劃。
2、資產管理辦公室將提請采購的物資、設備等匯總后,在分管領導的指導下,召集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技術部門的專家進行論證,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此基礎上,根據當年學院財務預算情況,保留適當余地,對提請購置的物資設備就品種、品牌、檔次、規(guī)格、型號、數量等方面進行調整和增減,形成意見上報分管領導。
3、由院分管領導提請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將決定結果以文件或抄告單的形式下達到資產管理辦公室,資產管理辦公室將結果通告各系部和各職能部門。
4、資產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實施物資設備的采購,對大宗物資設備原則上采用統(tǒng)一招投標辦法實施采購,對小宗物資則采取詢價采購辦法實施采購。
5、凡因計劃遺漏而確需購置、臨時急用或計劃用途變更,須報請資產管理辦公室,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后按相應采購辦法實施采購。數量、金額較大的需經院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后方可采購。
6、供貨單位選定以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與其簽訂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交一份給財務處作為支付貨款的依據。資產管理辦公室依據合同文本的約定督促供貨方履行合同按時到貨。并向供貨方索取貨物的相關資料,同時督促財務處按合同兌現貨款。
7、貨物到校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組織使用部門(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和相應的專家對貨物及時進行驗收,對驗收符合要求的辦理驗收建帳手續(xù),并通知使用部門領取。對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供貨方更換或辦理退貨,并賠償損失。財務處應憑有效合同辦理借款和兌付貨款,憑資產管理辦公室資產驗收單復核報銷,財務建帳。
8、各使用部門(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到資產管理辦公室領取物資并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xù),同時要求按本辦法第四章中的規(guī)定建帳和制訂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資產的調劑程序與辦法
優(yōu)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避免重復投資,發(fā)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是資產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要本著以大局為重,全校一盤棋的主人翁精神,積極主動配合資產管理辦公室做好工作。
1、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要深挖內部潛力做到厲行節(jié)約,對確需添置的資產,經資產管理辦公室核準,并經領導批準后,資產管理辦公室在充分了解論證的基礎上盡可能通過院內調劑的辦法予以解決,在請示分管領導并征得同意后,資產管理辦公室有權對全院的所有資產按所需進行調劑。對拒絕調劑處置的系部和部門,資產管理辦公室有權暫停資產及物資的購置,并建議財務處對其停撥有關經費。
2、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填寫資產調劑單,將擬調劑的物資名稱、品牌規(guī)格、型號、數量、價格填寫完整后,由調出和調入部門領導簽字,調出部門、調入部門及資產管理辦公室各留取一份備案,并在資產登記帳冊上登記,辦理資產調劑轉移手續(xù)。
第十三條計劃外儀器設備的采購程序與辦法
1、對屬于計劃外因急用而確需采購的儀器設備,先由請購部門填寫《江陰職業(yè)技術學院儀器設備購置申請單(計劃外)》,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簽署意見,由分管院長或院長審批,數額較大的需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2、請購批準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按照相應采購程序實施采購。
3、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對儀器設備進行驗收、登記、建帳并報財務處進行核對、報銷、財務建帳,告知請購部門領取。督促建立分帳。
第十四條低值物品、材料與易耗物品的采購與管理
1、低值物品是指價值低于固定資產價值,但耐用期超
過一年的物品,比如教學、辦公桌椅等物品。材料與易耗物品是指不屬于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各種耗材,如教學耗材、實驗耗材、小件儀表儀器、工具量具以及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
2、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所需的低值、材料及易耗品一律由資產管理辦公室采購,對常用的、量比較大的,原則上采用一次或分次集中招投標采購。對不常用的、量少的,可以貨比三家采購,以發(fā)揮集中采購的優(yōu)勢,節(jié)約支出。
3、所采購的低值物品、材料和易耗品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登記和造冊。
4、院財務處憑物資清單和正規(guī)發(fā)票,經資產分管院長、財務分管院長、院長簽字后予以報銷。
5、各部門按所需到資產管理辦公室領用。
第六章資產的處置
第十五條資產的處置
1、無償調出:指國有資產在不變更所有權的前提下,以無償轉讓的方式變更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的資產處置方式。
2、出售:指國有資產以有償轉讓的方式變更所有權、占有權和使用權的資產處置方式。
3、報廢:指經科學鑒定或按有關規(guī)定,已散失使用價值或不得繼續(xù)使用必須進行產權注銷的資產處置方式。
4、報損:指對發(fā)生的國有資產呆帳損失,非正常損失等,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產權注銷的資產處置方式。
第十六條資產處置程序
1、使用單位提出處置申請,并提供有關文件、證件、資料。
2、資產管理辦公室召集相關專家對待處置的資產進行論證、測試、評估,提出處置方式和意見。
3、按審批權限報主管院長、院長或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4、對采用出售和報廢等處置方式的資產,經國資部門審批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會同其他相關部門以協商和公開拍賣等形式收取殘余價值上交財務,核減固定資產。
第十七條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1、1萬元以上(含1萬元)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院長審核后報國資局批準。
2、1萬元以下,資產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討論,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院長簽字批準。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最低使用年限
房屋設施 50年
通用設備、專用設備 10―18年
交通運輸設備:貨車40萬公里15年
客車、小汽車50萬公里15年
其他車輛45萬公里15年
大型精密設備 10-15年
電器設備 10―15年
儀表設備 12―15年
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8―12年
文藝設備 8―12年
體育設備 8―15年
如屬無形損耗、提速所造成的資產視具體情況按上述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七章經營性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對利用校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按《江蘇省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應堅持有償使用原則,依據經營性質、地域以及對外開展服務和為學校服務的情況,分別采用收益提成法、有償轉讓法和收取資產占有費等方式收取費用。對所占有的資產先由資產管理辦公室進行單件式總體的價值評估,以評估值為基數進行征收。征收的費用上交學校財務,用于學校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有權對我院非經營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經濟效益,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條對用作對外經營和為學院服務兩用的資產必須以保證完成學院的正常工作為前提。
第二十一條承包單位使用設備未達最低年限而報廢,按原值減已使用年限折舊,不足部分由承包單位承擔。
第八章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二條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管理部門、資產使用單位工作人員,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
第二十三條校內各級資產管理部門、資產的占有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校內職能部門有權責令其整改并按管理權限,由上級機關或學校追究主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造成資產大量流失、損害,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產權管理中,未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事,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
2、對所管轄的資產造成流失不反映、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3、未按其職責要求,資產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和人為損害的。
4、不如實進行產權登記、填報資產報表,建帳、建卡,或草率了事,造成帳物、帳帳、帳卡不符、嚴重失實的。
5、擅自轉讓、處置資產或未經審批直接用于經營投資的。
6、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7、對用于經營的資產,不認真進行監(jiān)督管理,不履行投資者權益收繳資產收益的。
第九章附 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依據并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管理局頒發(fā)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試行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院資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2篇 學院資產異動管理辦法
學院資產異動管理辦法
為加強學院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因機構或人員異動出現管理失控造成資產流失,根據學院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資產異動是指資產管理機構發(fā)生改變,使用人發(fā)生變動而引起的資產管理權屬變動。
第二條 機構異動是指經學院批準,院內單位之間(或單位內部)進行合并、分離或重新組建等機構調整行為的機構異動情況;人員異動指經過學院同意在學院內部調動工作崗位、因病長期休養(yǎng)(兩年以上)、在崗死亡、調出學院、出國、自動離職以及退休人員。
第三條 上述范圍內的機構與人員異動均按本辦法規(guī)定辦理相關的資產交接手續(xù)。必須填寫《*職業(yè)技術學院資產異動交接登記表表(一)或(二)》和《*職業(yè)技術學院資產異動審批表》(見附件1、2),經相關部門和領導審批同意后才能辦理資產異動。
1.經過學院批準的院內單位之間(或單位內部)發(fā)生合并、分離或重組等機構調整的部門必須辦理資產整體移交手續(xù)。
在資產移交手續(xù)未正式辦妥前,原資產管理單位的資產負責人和資產保管人員有責任全權管理和保護所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調動資產。2.機構異動后兩周內接收單位應將資產負責人和資產保管人員名單報教務處或總務處,由教務處或總務處安排雙方交接時間,以便完成資產交接工作。原單位資產負責人和資產保管人員在與接收單位辦妥資產交接手續(xù)后才能離開原資產管理崗位。
3.如因機構調整而造成管理失控,導致資產流失的,在分清原管理單位和接收單位的責任后,將停止責任單位下年度的資產投入。
第四條 經過學院同意在院內部調動工作崗位的人員調動一律先辦理資產移交再辦工作交接。如因調動人員未辦妥資產交接手續(xù),或因有責任人失職把關不嚴,導致資產去向不明的,由原資產使用人和有關責任人按賠償辦法有關條款賠償損失。
第五條 由學院調出到外單位的人員應在離校前與原單位辦妥資產交接手續(xù)。原單位資產負責人及有關人員有責任督促其完成該項工作,并及時向人事處、教務處及總務處通報有關情況。如因調動人員未辦妥資產交接手續(xù),或因有責任人失職把關不嚴,導致資產去向不明的,由原資產使用人和有關責任人按賠償辦法有關條款賠償損失。
第六條 退休人員按以下情況辦理資產移交手續(xù):
1.辦理了退休手續(xù)后由學院返聘的人員,因工作需要使用本人原管理的設備、家具等資產,可由本人在續(xù)聘期內繼續(xù)使用。到總務處辦理資產借用手續(xù),簽字蓋章后存檔。聘用期滿,本人應交回所借用的資產并辦理注銷登記。
2.辦理了退休手續(xù)未返聘的人員,離崗前應將所管理和使用的設備、家具等資產移交給本單位接替人員或總務處資產管理辦公室。
3.凡退休人員應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而未辦理的,學院將暫緩發(fā)放本人津貼,待本人辦妥資產交接手續(xù)再予補發(fā)。
因有關人員失職,造成退休人員未辦妥資產交接手續(xù)而離崗的,學院責令有關責任人在一個月內負責催還。未予催還的資產,學院將按賠償辦法之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
1.*職業(yè)技術學院資產異動交接登記表(一)(二)
2.*職業(yè)技術學院資產異動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