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井下高壓停送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安全用電,確保供用電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保證井下通風系統(tǒng)的可靠性及人員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具體內容
第一條 正常情況下,在未有停電措施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隨意停電,特別是掘進工作面及有局扇風機通風的獨頭巷道。
第二條 對有計劃的停電檢修或工作,必須制定相應的停電檢修工作措施,有主管領導及總工批準后,方可實施,并把措施發(fā)放生產調度室及相關單位。
第三條 停送電順序
(一)停電順序(高壓)
1、停電前,施工單位及工作人員首先要請示公司生產調度室,說明需要停電的工作地區(qū),停某某號開關。生產調度室要根據供電系統(tǒng)圖中的停電范圍通知相關的生產區(qū)域單位,方可下達可以停電的命令。
2、停電施工單位(負責人)接到生產調度室的停電指令后,要嚴格按預先下發(fā)的停電施工及檢修措施執(zhí)行,方可停電。
3、在停電過程中,值班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即先停動力電源、后停通風電源、先低壓、后高壓、先分開關、后總開關的原則,并在停電的總開關上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閉鎖裝置要牢固可靠。
4、對無計劃造成的停電,如供電網絡造成的全公司井停電以及因其它原因引起跳閘造成的局部及區(qū)域性停電。變電所值班人員均應首先向生產調度室匯報,調度值班人員要根據停電范圍,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通知停電范圍內的單位負責人,視情況而定,下達是否需要撤出人員的指令。
(二)送電順序
1、恢復送電時,施工單位工作人員應首先向生產調度室請示。生產調度室根據井下停電區(qū)域內的通風情況,瓦斯?jié)舛鹊龋⑼ㄖk妳^(qū)域內的負責人,下達是否可以恢復送電以及送電范圍的命令。
2、施工單位及檢修工作負責人接到生產調度室下達可以恢復送電的指令后,要嚴格按措施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嚴格遵循先電源側、后負荷側、先高壓、后低壓、先送通風電源、后送動力電源的原則。
3、對因故不能及時恢復送電,如瓦斯超限等,生產調度室要及時通知通風區(qū),下達是否采取瓦斯排放指令。
4、通風區(qū)接到某地區(qū)需排放瓦斯的指令后,即按常規(guī)措施進行(有臨時措施的按臨時措施執(zhí)行)。
5、一切正常后,全部恢復供電
第四條 停電檢修施工單位與調度值班人員在請示或下達停電與恢復送電的指令時,雙方均應做好記錄,有條件的并做好錄音以備查。
第三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鑫銅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第2篇 井下高壓停送電管理辦法范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安全用電,確保供用電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保證井下通風系統(tǒng)的可靠性及人員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具體內容
第一條 正常情況下,在未有停電措施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隨意停電,特別是掘進工作面及有局扇風機通風的獨頭巷道。
第二條 對有計劃的停電檢修或工作,必須制定相應的停電檢修工作措施,有主管領導及總工批準后,方可實施,并把措施發(fā)放生產調度室及相關單位。
第三條 停送電順序
(一)停電順序(高壓)
1、停電前,施工單位及工作人員首先要請示公司生產調度室,說明需要停電的工作地區(qū),停某某號開關。生產調度室要根據供電系統(tǒng)圖中的停電范圍通知相關的生產區(qū)域單位,方可下達可以停電的命令。
2、停電施工單位(負責人)接到生產調度室的停電指令后,要嚴格按預先下發(fā)的停電施工及檢修措施執(zhí)行,方可停電。
3、在停電過程中,值班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即先停動力電源、后停通風電源、先低壓、后高壓、先分開關、后總開關的原則,并在停電的總開關上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閉鎖裝置要牢固可靠。
4、對無計劃造成的停電,如供電網絡造成的全公司井停電以及因其它原因引起跳閘造成的局部及區(qū)域性停電。變電所值班人員均應首先向生產調度室匯報,調度值班人員要根據停電范圍,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通知停電范圍內的單位負責人,視情況而定,下達是否需要撤出人員的指令。
(二)送電順序
1、恢復送電時,施工單位工作人員應首先向生產調度室請示。生產調度室根據井下停電區(qū)域內的通風情況,瓦斯?jié)舛鹊?并通知停電區(qū)域內的負責人,下達是否可以恢復送電以及送電范圍的命令。
2、施工單位及檢修工作負責人接到生產調度室下達可以恢復送電的指令后,要嚴格按措施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嚴格遵循先電源側、后負荷側、先高壓、后低壓、先送通風電源、后送動力電源的原則。
3、對因故不能及時恢復送電,如瓦斯超限等,生產調度室要及時通知通風區(qū),下達是否采取瓦斯排放指令。
4、通風區(qū)接到某地區(qū)需排放瓦斯的指令后,即按常規(guī)措施進行(有臨時措施的按臨時措施執(zhí)行)。
5、一切正常后,全部恢復供電
第四條 停電檢修施工單位與調度值班人員在請示或下達停電與恢復送電的指令時,雙方均應做好記錄,有條件的并做好錄音以備查。
第三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鑫銅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