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采掘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一)責任范圍:
掘進工區(qū):
負責使用維護風電閉鎖開關以內的電纜、電氣機械設備(包括風電閉鎖開關)。
采煤工區(qū):
1、負責采面機軌巷提升絞車所需更換鋼絲繩的領取運輸?shù)浆F(xiàn)場。
2、負責采面機軌巷回柱絞車的挪移(包括相關的電纜、開關的挪移)
3、負責采面機軌巷綜保開關,煤電鉆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4、負責工作面及順槽內機械、電氣設備及纜線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機電工區(qū):
1、負責井下變電所到移動變電站高壓線路及移動變電站高壓側的維護、檢修及管理。
2、移動變電站要有專職配電工值班,負責移動變電站的防爆檢查、衛(wèi)生、停送電及各種保護試驗工作和低壓側的檢修維護工作。(試驗要有記錄)。
3、負責從變電所到各配電點。從變電所到各掘進頭風電閉鎖開關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4、負責除以上各條明確責任單位外的機械、電氣設備及電纜維護、檢修和管理,以及局部供電系統(tǒng)改造和設備小范圍調整。
(二)管理規(guī)定:
1、凡設備、開關必須確保完好,嚴禁失爆。所有開關必須上架并安放水平,嚴禁歪斜擺放,電纜吊掛整齊,設備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
2、所有設備、開關必須吊掛“完好牌” “責任牌”或“待修牌”。
3、所有設備、開關各種保護裝置必須按實際負荷進行計算整定,并與標志牌上的整定值相符合,嚴禁超整定值運行。保護裝置,必須靈活可靠,嚴禁甩掉保護裝置使用。
4、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的漏電、過載等保護必須每班有專人試驗一次,煤機刮板機閉鎖保護必須每班試驗一次,要有記錄備查。
5、移動變電站電氣保護每班必須試驗一次,并認真作好記錄。
6、掘進工作面風機、風電閉鎖必須每天在10:00鐘試驗一次,并匯報有關部門匯報做好記錄。
7、凡需增加電纜、設備等必須提前三天報有關措施方案及圖紙到機電工區(qū),并經(jīng)有關領導審查同意后,方可按措施方案及圖紙施工。
8、設備誰使用、誰維護、誰回收。拆頭搬面時設備要及時回收。設備回收必須確保完整,嚴禁缺件。機電設備管理組要嚴格按設備管理辦法進行驗收,丟失、損壞缺件要進行處罰,否則由機科負責承擔賠償。
(三)處罰
1、現(xiàn)場對設備開關檢查,一臺不完好者處罰50元/次,失爆一臺次罰款500元。
2、現(xiàn)場檢查開關不上架,安放不正者,處罰20元/臺次。
3、現(xiàn)場檢查設備開關,無完好牌和責任牌子,處罰20元/臺次。
4、整定值與實際不符的,一臺處罰50元/次,復查還沒有整改的加倍處罰(200元/臺次),并將其停止使用。
5、現(xiàn)場檢查設備、開關的各種保護裝置不靈敏可靠或甩掉保護不用者處罰50元/臺次。
6、檢查匯報記錄報表不全或不匯報的一次處罰20元。
7、凡需回收的設備、開關,機電設備管理組必須隨時掌握現(xiàn)場實際,及時下達回收通知,使用回收單位必須按時回收。否則處罰10元/天臺(件)。
第2篇 采掘機電設備閑置、備用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礦設備綜合管理,進一步提高設備使用,減少無效閑置,明確設備使用管理責任人,強化經(jīng)濟考核,特制定本辦法。
1、設備使用單位如因工作環(huán)境變化或礦生產(chǎn)部署安排需停用設備的工作面,須經(jīng)技術部門、總工程師、生產(chǎn)礦長和機電礦長審核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設備組。設備停用期限為30天。
2、如停用期限到25天時,使用單位要向技術科、技術副總及總工程師請示是否如期恢復生產(chǎn),如不能如期恢復生產(chǎn)時,使用單位必須安排人員在5-7天內把設備回收交機廠檢修,由于沒及時請示造成設備在井下閑置的,每超一天考核責任單位500元,聯(lián)責機電主管100元;如果技術科未對使用單位進行生產(chǎn)安排,考核責任者100元。
3、閑置設備和回撤工作面設備必須在7天內交回機廠,如需備用或暫時停止使用的設備,使用單位必須經(jīng)主管礦領導、機電礦長批示,說明原因,否則每臺考核50元/天。對超儲的設備和配件按礦文件規(guī)定進行考核。
4、停用期間的設備設施必須清理干凈,碼放整齊,不得存放在有淋水和積水的地點,以防設備腐蝕損壞,否則每臺、件考核100元。
5、停用期間設備設施因存放不當,造成設備設施損壞的單位,每臺件按設備設施的原值賠償,并聯(lián)責機電主管50元。
6 、設備組根據(jù)單位申請及時對停用工作面的設備設施和存放地點進行檢查,依據(jù)設備臺賬核對停用設備的數(shù)量,否則考核包段責任人100元。
7、設備組實行分段負責制,設備組成員對分管的段隊設備管理實行動態(tài)監(jiān)察,對監(jiān)察不到位造成設備積壓的,每次考核100元,并聯(lián)責設備組長50元,聯(lián)責主管設備副科長30元;如因閑置原因造成設備損害嚴重的,加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