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瓶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由于液化石油氣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質(zhì),加上瓶體本身承受較高壓力,使用不當,容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為保證我單位用氣安全,使用液化氣瓶嚴格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1、應使用有制造許可證企業(yè)的合格產(chǎn)品,不使用超期未檢的氣瓶。
2、必須到已輸充裝注冊的單位或經(jīng)銷注冊的單位購氣。
3、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檢驗周期為4年,第四次為三年,液化氣瓶安全使用期限是15年,應避免液化氣瓶超期“服役”。
4、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氣瓶,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禁止使用。
5、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
6、嚴禁敲打、碰撞氣瓶。
7、嚴禁自行處理氣瓶內(nèi)的殘液。
8、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9、氣瓶連接加熱裝置的軟管,應在工作面自然下垂,液化氣瓶應與加熱裝置保持3米以上距離。
10、使用液化氣時,先檢查附近是否有火源,安全檢查后打開氣瓶閥門,再開加熱裝置開關,用畢,亦要先關氣瓶閥門,待火熄,再關閉加熱裝置開關,防止因關一個閥門,易致氣體泄漏發(fā)生安全事故。
11、氣瓶使用完畢后及時放回庫房,嚴禁將氣并瓶留在工作現(xiàn)場。
12、庫房液化氣實瓶與空瓶要分別存放,嚴禁混放。
13、安全員應每天對液化氣瓶庫房進行安全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