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一中學生住讀、走讀管理辦法
根據(jù)學校辦公會議決定,為保證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規(guī)范學校住讀與走讀管理,確保學生安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學生住讀、走讀管理辦法。
一.學校實行住讀與走讀相結合的管理方式。
1.高三年級、高二年級自由選擇長期走讀或住讀。
2.高一年級原則上只能住讀。
二.學校對住讀、走讀學生實行分類管理制度。
1.住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制訂的各項住宿管理制度和與學校簽定的各項承諾協(xié)議書。
2.有特殊病史或特殊疾病不適宜住讀的學生不能住讀。若家長或學生需要住讀,必須與學校簽定住讀協(xié)議,承諾保證住讀期間因疾病而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家長及學生自負。
3.長期走讀以學期為限,不住學校。走讀期間學生安全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自負。
三.學校對長期走讀學生晚自習與中午休息有單獨要求和安排。
1.長期走讀學生晚自習安排:可以選擇性參加晚自習。
①選擇性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于當天上午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同意后,學生負責告知家長和值班教師,家長負責接送學生,以保證學生的安全。
②選擇性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在19:00前進入班級教室自習。高二學生19:00--22:00在教室自習,22:00離開,中途不準離開;高三學生原則上19:00-- 22:30在班級教室自習;若老師上課結束,也可以在上課結束后離開。
③其他不參加晚自習的長期走讀學生必須在18:10前離開學校。
2.長期走讀學生中午安排:回家午休或申請在學校午休宿舍午休,不能留在教室、圖書館、運動場或其它功能房。
①金陽無住處學生:申請學生宿舍午休床位,但必須嚴格遵守午休宿舍管理規(guī)定,一旦違反,即行取消午休住宿資格。
②金陽有住處學生:在中午13:00前離校,自行回家午休。(申請走讀時在申請上寫明)
四.學校對走讀學生實行憑走讀證進出校門制度。
1.走讀證辦理程序
新辦:學生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家長持簽字申請、一寸相片一張到宿舍管理中心辦理-→學生宿舍搬離個人物品,移交學校財物-→憑宿舍財物移交清單到宿舍管理中心領取走讀證
續(xù)辦:走讀續(xù)辦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學生持簽字申請、舊證到宿舍管理中心交回舊證、辦理并領取新走讀證
2.走讀證辦理要求
①走讀實行申請辦理制。學生及家長應慎重考慮是否具備走讀條件,走讀期間家長能否保證學生的安全。
②走讀申請必須寫明走讀時間,長期走讀時間以學期為限。
③新辦走讀證必須由家長到宿舍管理中心親自辦理。家長因故不能親自辦理需委托他人辦理的,辦理時須持有學生家長的書面委托書方可辦理。
④新辦走讀證時家長必須與學校簽定《學生走讀協(xié)議書》,家長須認真執(zhí)行并督促學生切實遵守《學生走讀協(xié)議書》。
⑤申請長期走讀學生在領取走讀證前必須把個人物品搬離學生宿舍,并做好財物移交工作,憑宿舍財物移交清單到宿舍管理中心領取走讀證,學校不再給走讀學生生安排或保留床位。
⑥學生一旦開始走讀,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在寢室。違者將取消走讀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⑦舊證遺失補辦或更換走讀類別的,須由家長到宿舍管理中心親自辦理。
3.走讀證使用要求
①走讀學生進出校門必須出示走讀證并認真接受、配合門衛(wèi)的檢查。
②走讀證僅供學生本人使用,一人一證,不得轉借他人。凡發(fā)現(xiàn)轉借他人,一律予以沒收。沒收的走讀證不再返還,不再補辦。涉及借用的雙方取消走讀資格并按照《違紀學生處罰條例》相關條款給予紀律處分。
③走讀學生應該妥善保管走讀證,不得私自涂改走讀證,不得自辦、使用假走讀證。凡發(fā)現(xiàn)私自涂改或自辦、使用假走讀證的,一律予以沒收,同時取消走讀資格并按照《違紀學生處罰條例》相關條款給予紀律處分。
④借用他人走讀證導致的任何后果由借用雙方負責,使用假走讀證導致的任何后果由使用者自己負責。
陽貴一中